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雅蕊

月工作总结是对一个月内工作表现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回顾过去的工作成果,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看看其他人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写出自己的总结,下面是一些范文供你参考。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一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某某市一直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市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测算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近两年来,某某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理对全市29个基层党委每年应缴党费数额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调查统计,重点是针对市直党委和乡镇党委中,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情况进行统计,印发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根据工资额和交纳比例,计算出了每名党员、每个支部、每个基层党委每月应缴的党费数额。同时,在工资普遍调整后,我们都要重新进行核算,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

为确保党费足额及时收缴,某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党委党费收缴情况核查一次,发现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及时催要,对不按照交纳党费的党员,责令其所在党组织督促其立即补交,对长期拖欠,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最后将结果通报全市,促进了全市党费足额收缴。

为便于基层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费收缴标准,市委组织部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都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中组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印发至各基层党委、党支部,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准确掌握了党费收缴比例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将衡水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费证》发至党员手中,广大党员对党费交纳标准非常满意,增强了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经过努力,近年来,我市党费收缴保持了平衡增长的态势,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

由组织科负责党费收缴与管理,并选派2名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实行会计与出纳分设,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现金帐和银行帐三本帐目,出纳会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基层党委明确由主管党务副书记或党委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全部按要求建起了党费帐目。

二是设立党费专用帐户。

市委组织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五大银行-中国银行设立党费帐户,党费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底与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做到帐目与银行对帐单完全相符,严格管理党费专用章与法人名章。

统一掌握使用,今年以来,针对党费专用收据过期的情况,市委组织部重新印制了党费专用收据,各基层党委统一使用组织部印制的党费专用收据,用完后,到市委组织部领取,保证了收据使用规范。完善党费检查制度,每年至少对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了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审批,确保按规定使用党费在党费使用方面,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了党费开支符合上级规定。

一是明确了审批权限。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都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签字把关。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是正式票据,同时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三是严格使用范围。

在党费作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四项开支范围,对于不符合使用范围的,坚决不在党费中开支。几年来,未出现过超范围使用党费现象。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党员尤其是离退休党员存在交纳党费不及时的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使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得更好。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二

中共**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以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组宣科对全局20以来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我局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尤其[本文章来源于本网网-]是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总)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我局组宣科设专人负责,各基层党(总)支部政工干事具体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终公路检查时,作为必检内容,适时予以通报。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我局党委研究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各基层党(总)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认真传达了文件的精神,从讲党性的'高度要求广大党员认真遵照执行。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局党委充分遵守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我局的广大党员基本上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因此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逢调资,组宣科都会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及时将新增加的工资纳入收缴基数,严格按比例收缴党费;每年要求各基层党(总)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各基层党(总)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全局党费收缴做到了没有遗漏。同时,各基层党(总)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市局组宣科,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自年以来,我局党委共收到的党费13万元,共向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48989.11元(不包括上缴数)。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本文章来源于本网网-]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党费由市局组宣科代党委统一管理,组宣科收到基层党(总)支部上交的党费后,及时上缴市局财务科,由局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组宣科指定的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自2001年以来,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活动的党费为28848.20元,下拨党费1300元给基层党支部。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基层党(总)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将新增加的工资纳入收缴基数,经督促后能足额补上;二是因我局的党员数不多,党费管理人手不够,暂时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和出纳,并设立专门的帐户,一部分党费利息没有能够反映;三是因公路工作的特殊性,部分党员经常出差在外搞工程,党费收缴工作难度比较大;四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总)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三

20xx年xxx镇党委按照《党章》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现将20xx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共有党支部16个,10个社区党支部,2个村党支部,4个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178人,其中在岗国家干部职工党员62人,农牧民党员17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10人,其它身份党员89人。20xx年以来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9327.3元。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镇党委一名副书记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干事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镇党委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各支部签订责任状,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采取在镇党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普遍建立了党费收缴公示栏,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及党支部应交、实交党费情况。镇党委每年年底向各支部通报一年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费。

一是建立党费使用、审批程序、权限,把握党费使用规定,严格党费开支,党费使用坚持党委会研究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在重大项目开支上坚持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确保党费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下拨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统一凭证入帐条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达到帐、据、户相符。

(四)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镇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审核两次。采取抽查普查结合,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流动党员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建立规范流动党员党费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的联系;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多组织一些老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四

一年来,xx单位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工作,在局系统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我局共发展新党员26名,其中女性1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19名,生产服务一线工作人员10名,共收缴党费82969元,已全部解款上缴。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把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在提高工作认识和加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年初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相关制度,对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培养、教育、考察、发展、转正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要求,局党委、各党(总)支部齐抓共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

三是局党委及时讨论审批,严格把关,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进行和新党员质量。

四是严格依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

2、更新观念,拓宽党员发展对象来源范围。局各基层党组织不但注重从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岗位上发展党员,也为一线员工提供教育培训和学习机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拓宽发展对象的来源范围,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

3、抓好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抓好集中培训、日常管理和结对联系等各个环节,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二是突出重点,改善结构,针对局目前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的特点,明确了重点在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等工作方针。

三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坚持个别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党费收缴规范化操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收缴党费,同时做好党费收缴的宣传和公示,及时上交党费。

二、存在不足。

非公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仍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党员帮带教育需要创新形式,发展党员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和改制企业中,努力形成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继续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发展党员的业务素质。20xx年计划发展党员19名。

二是把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坚持党费收缴宣传、公示等好的做法,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行。

20xx年12月21日。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五

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体班子成员团结一致,积极带领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打造精品、争创一流工作为目标,全县民政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果显著。三年来,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双拥模范县五连冠”、“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抓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为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三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在学习中,能够密切联系民政工作的实际,学习和讨论相结合,在学习中提高认识,在讨论中统一思想,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二是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学习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政策观念、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针对各个不同岗位的实际,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电脑知识培训班,进行了业务知识专题讲座,造就了一支熟悉政策法律、精通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较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二、抓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

三年来,我局的班子建设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化思想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一是从领导班子成员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能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三是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重大事项上做到了集体讨论决定。班子内部团结、关系融洽,凝聚力强,工作中能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狠抓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五是认真开展了党性党风教育,着重解决在遵守纪律、党性修养、工作责任心、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班子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三、抓精神文明创建,树立良好民政形象。

三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某某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某某年年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单位”,20某某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一是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干部职工热爱嵩县、热爱服务对象的观念,自觉珍惜和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政策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按照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员对具体学习方式、时间安排、学习记录、检查考核等逐项进行落实,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狠抓窗口形象工程。教育全体职工树立“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观念,树立“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塑造“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部门形象。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某某年以来,投资60万余元,对机关各股室的桌椅进行了更新,全部配备了电脑、空调,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筹建了低保、婚姻登记两个服务大厅,改善了办公环境,方便了人民群众,两个大厅节假日照常上班,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我局还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购置了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等文体娱乐器械,活跃职工文化生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机关办公、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开、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在三年来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做到重在教育、防范在先。开展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活动,制定了《嵩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意见》,制作了廉政宣传专栏,组织观看了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二是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分工紧密挂钩,使班子成员人人肩上有责任,身上有压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对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优抚等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公开办事程序,重新完善了政务公开内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把民政工作的业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公开上墙,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监督电话,加大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有利于相关单位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抓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

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城市分类施保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面逐年扩大,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1、城市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某某年的5100人增加到目前的7100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4%。保障标准由原来的140元提高到160元,人均补差由70元提高到95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向上争取低保资金共计1415、5万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2、9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实现了应保尽保。某某年年被市民政局评为全市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2、农村低保工作。保障人数由某某年的13320人增加到目前的20338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4、1%;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按照社会化发放渠道按月及时足额兑现,三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117、8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4)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本着尊重人权、自愿受助、开放管理、依法救助原则,几年来,共对320名流浪乞讨人员给予了及时救助。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不断完善。落实了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了灾民自救、部门包保、社会互助、政府救助的救灾工作机制,提高了社会化、科学化救灾能力和水平。

2、及时查灾报灾。每次自然灾害发生后,我们都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规程》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出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第一线,调查了解灾情,收集灾情资料和数据,并通过文字、报表和网络及时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及时为领导决策救灾工作提了供强有力依据。

3、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三年来,累计下拨救灾款561、5万元、面粉30万斤,对全县38500户次、68426人次进行了生活救助;投入冬衣被加工款165万元,加工救灾棉被10500条、棉衣9000套,向上争取棉被2150条、衣物4600件,及时下拨灾区,解决了23680名缺衣少被困难;下拨灾民建房款102万元,帮助灾区178户因灾倒房灾民建房348间;下拨危房改造资金212、4万元,对全县165户困难群众草房、土窑洞、危土坯房进行了全面改建。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医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1、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全县共有五保对象2833人。根据上级逐年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通知精神,三年来,我们不断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积极动员散养五保老人入院居住,集中供养率逐年增加,供养人数由某某年的567人增加到1133人。达到了五保对象总人数的40%。

2、五保供养标准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某某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99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三年来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033、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3、敬老院建设工作富有成效。某某年—20某某年,向上争取资金580万元,总投资1061万元,对全县16所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改、扩建,改、扩建后,16所敬老院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1亩,扩大到90亩,建筑面积由扩建前的14990平方米,增加到23191平方米,住房间数由原来的507间增加到902间,住房结构由原来的土木、砖混结构变成现在的楼房,敬老院面貌焕然一新,住房条件和标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市有关领导对我县的敬老院建设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4、工作人员及经费得到落实。随着五保供养标准的不断提高和集敬老院的硬件建设的逐步到位、服务功能和集中供养人员的不断增加,从20某某年开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洛政〔20某某〕58号)文件规定的7:1比例配备到位,全县共配备工作人员121人。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六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20xx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20xx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七

组织部:

我镇党委按照组织部的安排,认真全镇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各党组织党费收支情况八鱼镇所辖党组织xx个,党员xx名。20xx年,全镇共收取党费xx元,已全部足额上缴组织部。

二、党费管理监督情况我镇在党费的收缴、管理和监督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镇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党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收缴程序,保证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党费收缴票据齐备,账薄规范;无党费私存、转账另存取息情况;《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等党费报表按时、按规定填报情况;党费工作能做到及时公开。

2、严格标准,按时缴费。严格按照党费缴纳的标准要求,对镇机关以及各党组织党员所收缴的党费按时上交。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

3、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镇党委对20xx年全年的党费进行了自查。全镇各党组织党费管理规范,全年党费已全部上缴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无截留、挪用。

中共委员会。

20xx年6月13日。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八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九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中组部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东丰四中党支部

2012年3月1日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内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凡有工资收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 (含3000)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

我村扎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村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村党组织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党总支书记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我村严格按照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裹》。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颓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村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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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一

1、社区支书、主任:按每月2636元工资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13.2元;。

2、社区副支书、副主任、组织员:按比例每月1800元工资基数,每月缴纳9元;。

3、社区委员:按每月1000元工资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5元。

1、西园村支书、主任:按每月1600元工资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8元;。

2、西园村文书:按每月1400元工资基数,按比例每月缴纳7元;。

3、未领取工资的村委委员、其他农村户籍党员按照每月0.2-1元的标准缴纳。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基础,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6、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7、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二

我村扎实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村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村党组织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党总支书记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我村严格按照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裹》。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颓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村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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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三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现将xx镇党委党费收缴管理自查情况作总结如下。

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定期收缴,专人收缴,严格手续,确保应收尽收。今年以来,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1、严格按照标准核准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重点抓好镇机关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专门从财务部门核阅了镇机关党员交费基数,核查无误后,按照比例计算应缴数,逐一将党费缴纳标准通知到每个镇机关党员。同时一并对企业党员和农村党员的缴纳基数进行核查,一次性核准基数和比例,做到严格遵照标准,确保党费不少缴,不漏缴,不多缴。

2、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上缴镇党委党费有收据;三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3、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市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人数少、圩镇单位联建的党支部;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特别是有部分年青人本人在外打工组织关系放在老家党费都是请亲戚垫付一交全年;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因行政管理脱节,其他支部有收入情况掌握困难,部分不能按要求缴纳党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四

各村、企业、站所各党支部: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党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各类党员交纳党费标准。

1、对有固定收入的党员(机关党员、站所党员、企业党员、离退休干部、农村党员中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从工资调整的当月起,依据缴费标准,核定好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足额收缴党费。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领取养老保险的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学生党员、农民党员都要按中组部制定的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

3、对于离退休人员关系在村里的要认真核实其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数严格按《规定》第五条收缴。

二、按时上交党费。

1、按照《规定》要求“党员凭党费证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各村、企业、镇直所站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所有党员按规定要求,自觉及时主动向所在党支部党费收缴人员交纳。

2、全村、企业、镇直所站党支部的所有党员要坚持每季度上交一次党费制度。具体时间要求是:每年3月15日至30日;6月15日至30日;9月15日至30日;11月15日至30日为党费收缴日期,各支部于每年的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将本支部党费上交到镇组织员办公室。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党费上交标准上交党费,不得延期,不得截留,做到足额上交。

3、各支部应当按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三、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以各支部为单位支部书记负总责,各支部要责成专人管理专人记账,做到票据齐全、帐目清楚,收取党员党费,都要给党员开党费收据,并将收缴小票存档,便于检查和管理。同时在党费证上注明交费时间,并签字盖章。

四、及时搞好交接手手续。

党费收缴人员变更,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好交接,党费接交人员和党组织负责同志都要签字,避免出现漏洞,严禁党费收缴人员以各种理由扣留或拒不上交党费。对违反人员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相关党组织书记和党费收缴人员进行处理。

五、定期检查。

及党支部书记将在全镇范围内给与通报批评。

六、严肃党纪。

对于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之规定,“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于在上级检查中有上述情行,支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将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10天内召开全党会讨论上报。

各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召开全党会,向广大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同时请将各村负责党费收缴人员名单于2008年9月11日前上报镇组织员办公室。

后附: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4、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党总支审核,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6、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500至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教育工委转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学校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上缴中共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一次。

1、学校将按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总数的35%上缴省委教育工委,40%下拨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活动,其余25%留存校一级用于党的活动。

2、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4、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全校的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学校财务处代办,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委组织部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帐目核对。

3、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委组织部每年向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通报。

5、党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费的收缴、下拨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6、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六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4月1日起施行。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七

一、充分认识了做好党费收、管理、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是我们残联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局党组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全体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充分遵守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

我们充分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市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我们的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对于因公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进行个人自查、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市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今年上半年共收缴党费元,全部足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将党费上缴到指定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因我们单位党员人数少,党费数额不多,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帐簿记录及专门的银行帐户;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八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1、党费的'收缴。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2、党费交纳的规定。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扣除养老金、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个人所得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基数)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离退休人员党费交纳按区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执行。

3、晋级加薪的交纳比例。党员在调整工资级别中晋级或由于作出特殊成绩而晋级,增加的工资额是固定工资收入,应按调级后的月工资总额,依照固定工资的收入的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党费的上缴和管理。党费的收缴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按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及时上缴区直机关党工委。党支部要定期向支部大会和区直机关党工委报告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按月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填入每月党费收缴年报表,年终交党员传阅签名后,保管备查。每年党费上缴报告单于12月10日前填报区直机关党工委。

精选党费收缴工作总结(汇总19篇)篇十九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按以下意见执行: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一)公司党员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为计算基数。

(二)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党员,每月以岗位工资、补差工资之和(税后),按规定缴纳党费。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四)兑现的年薪或者年度绩效考核所发放的薪酬计入当月核缴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四、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九、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十一、新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尚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党员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公司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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