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英文读后感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实用7篇)

时间:2023-10-09 作者:雅蕊最新英文读后感 李尔王读后感英文版(实用7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英文读后感篇一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剧本中的地位就像《神曲》在诗歌中的地位一般,而最吸引我的,是他四大悲剧中的《李尔王》。

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三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但李尔王将国土分给女儿后,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撤去他的骑士还不给其栖身之地,失望又悲愤的老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彼时身边就只有一个忠臣和一个弄人……最后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整部戏的主角是李尔,最大的悲剧也是李尔――他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和狂妄害死了最爱她的小女儿和自己。他虚荣,因为他直听得进甜言蜜语,耳朵里用不得良药;他狂妄自大,因为当小女儿说出“其他人那样一条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我所认为可耻的善于奉迎的舌头”时,他竟说出还不如当初没有这个女儿,在李尔心里,他可以主宰一切,无论何时何地!就是这样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害了他,害得他连善与恶,真心与虚情,正确和错误都看不清。内心的世界观中他站在自我主义的顶峰上,他是瞎的,一个不明人事的瞎子。

被名为傲慢的手蒙住了眼睛,成了瞎子,自说自话、手舞足蹈地指挥本就不用听他话的人,在他人看来可是一个真真的笑话。

自负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缺乏,即使他们不处于社会顶端,也处于自己心里的顶端。1948年,一向目中无人,自诩“看破世界”的迷宫制造者约翰・鲁伯特向保罗・霍尔墨的“迷宫制造大师迷宫”发起了挑战,这回约翰也是惨败。霍尔墨虽未见到求救信号,但他料定约翰已经走不出迷宫,于是自己到迷宫中去接他。而约翰其时已于迷宫想到深处饮弹自尽了。狂妄的人终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葬身于无尽的悔恨和现世的灾难中。

相较李尔,弄人说不定是这部戏中看得最透的人,人间冷暖,神面兽心,都曾被他唱到歌谣当中去。愚人不愚。莎翁的戏剧中这样具有讽刺性的丑角倒也不少,他替他们写的歌儿也总是那么一针见血,让人欲辩不能。

英文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最后的姿势》这篇课文。文章讲述的是汶川大地震中51岁的普通教师谭千秋用自己的身体为四位未能逃出教室的学生撑起了一片天。

5月12日,谭千秋老师像平常一样在给学生上课。他在讲“人生的价值”是大公无私,为他人着想,为集体和国家着想。突然,楼房摇晃起来。“地震了!”他立刻意识到。“大家快跑!”当然短暂的几秒钟学生不能全部跑出去。他就把没逃出去的四位学生拉到课桌下,手撑在课桌上,挡住了倒塌的水泥板,四位学生得救了。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深深懂得了老师的伟大:老师站在讲台上,离门口最近,灾难来临时最容易逃生。但他不是自己逃生,而是指导学生迅速撤离教室,并用肉体报住了四位学生的生命。老师虽然去了,但是他最好的姿势像他的名字“谭千秋”一样,将精神永存,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英文读后感篇三

――《写在人生边上》读后感

钱钟书写的文章,给人的感觉总是很风趣、很幽默,但是又很富有哲理。

就说这个书名吧,初看上去还真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这题目到底是啥意思呀?再看看钱钟书先生写的序,“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那末,下面的几篇散文只能算是写在人生边上的。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有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于是,恍然大悟。是呀,人生这本大书我们又能读懂多少呢?能在它边上写上些什么的,也算是不错了。

我们学生们是还不够资格在人生的边上作批注的――至少我还没有这资格,因此只能在钱钟书先生这本《写在人生边上》的大作中选上这么一小段,叫做《论快乐》的议论的边上,写上一小段随感,也算是“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吧。

毕竟是个孩子,我从不觉得人生太长或是太短,因此,依照钱钟书先生的观点来看,我目前所经历的生活既不是特别快乐,也不是很痛苦,只能算是平平淡淡吧。

不过,平平淡淡的人生可以是一种事实,但决不可以是一种观点。而且平平淡淡的过一生其实也是不快乐的,因为平平淡淡就是“沉闷”,就是“长时间”,就是“痛苦”。不过,“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确实是这样的,虽然钱钟书先生的一串论证,已证明人生不可能是永远快乐,甚至说“永远快乐”它“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但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些是属于物质范畴的,而意识是物质能动的反应,当然,不同的人,它的意识所反映出的物质世界是不同的,因此有人是乐观看人生,有人是悲观过一世,而我们理应乐观地对待人生。

钱钟书先生将人生是不快乐的与我们应当乐观的看待人生这对矛盾称之为“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我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去理解这句话,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对矛盾是辩证统一的。既然人生注定是不快乐的,那么我们何不苦中作乐呢?至少精神上的快乐可以抵消一些物质上的痛苦,况且“快乐是由精神决定的”。这样一来,我们至少会感觉到什么是快乐。

人生的痛苦正是由于它是漫长的,但也正是因为它是漫长的,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快乐,去感受快乐――即使快乐是转瞬即逝的,()矛盾的双方是辩证统一的。乐观的过一生,人便会变得阔达,一切也会变得相对美好;悲观的看世界,本就痛苦的人生会变得愈加冗长,一切令人所厌恶的东西会被无限的放大。

因此,虽然人生注定是不快乐的,我们仍能乐观地过一生。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英文读后感篇四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完美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十分敏感的自尊。她描述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可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狠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完美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能够和自我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明白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我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此刻这样疯狂时所理解的原则。可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我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十分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感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我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并且他自我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我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英文读后感篇五

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

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取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充满希望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这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就应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他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他却从不一样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青春啊青春

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他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他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他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他的宽容,忍让以及他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爱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

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明白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向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应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这么一个人,背负着世界给她带来的一切不幸,当世界看到她的种种劣势,告诉她生活不好有太多奢望,她偏偏不听。

这样的传奇女子——简爱,以她乐观振憾了我们。

也许她不漂亮,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也许她在人们眼中是位弱女子,可她依旧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这渗透着女性独立思想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我为简爱的悲惨遭遇、雪上加霜的困难感到悲伤,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感到愤怒,为罗切斯造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双眼感到同情。

也许就是这样,世界就是这样。

大多数人还都有着达尔文思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界就如同那样冷酷无情,至少并不是太完美。

人类只会向那身上有光环的人们投向目光,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本就应选取认输,可有人却依然如此倔强。

也许,他们只是那么想:为了生活罢了。

但他们为了生活如此发奋,他们坚信明天是完美的、幸福的。

《简·爱》给人坚强的感觉,但阅读完后会使人更加坚强,或许,这就是夏洛特勃朗蒂独特的文字与想象,《简·爱》的魅力之处吧!

英文读后感篇六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小说作品.它是一部经典的浪漫主义小说,经典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意蕴丰富.经验告诉我们: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任意一部经典的作品,都会有新的发现,都会有新的感悟,小说《红字》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同的文学研究者曾经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红字》:有的人从对比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有的文学研究者对它的主题进行再探究;亦有研究者对这部浪漫主义作品的人物性格特征及其主题内容进行再挖掘等纵观前人的研究,唯独缺少从女性的视角重新审视这部表现伟大女性婚姻问题的小说.

这部经典的婚姻小说是一部浪漫主义的爱情悲剧.作者在本部作品中主要讲述了一个悲剧故事: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与老年医生齐灵渥斯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但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虽然有爱情但没有世人公认的婚姻.最后主人公dd伟大的女性海丝特白兰被当众处罚,佩戴红色的a字示众,但她敢做敢为,独自一人承担因追求幸福而遭受到的屈辱,始终也没有说出女儿珠儿的生父dd牧师丁梅斯代尔.

这部小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人物: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法定丈夫老年医生齐灵渥斯;和女主人公有爱情没有法定婚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以及他们的孩子珠儿.在女性的视角下,我们可以这样简单地概括这几个人物的性格特征:

所有的读者都知道,题目《红字》中的“红字”是指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勇敢地追求爱情婚姻生下她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的女儿后,因遭受惩罚而佩戴的象征通奸标志的红色的a字(通奸,adultery).1658年普利茅斯当局规定凡是犯有奸淫罪者必须“当于袖上或背部佩戴布制ad两个大写字母,本政府治下若发现未佩戴此二字母者意即给予逮捕并施以鞭打”.

但是,对于这个象征通奸标志的红红的字母“a”,从女性的视角下,我们还可以赋予它以下的含义:

首先,这个红红的“a”是英语单词“admirable”的首字母.在英语里,“admirable”是“尊敬”、是“令人敬佩”的意思.理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同老医生灵渥斯结婚,婚后她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重新品味宝贵的爱情这种行为令与其生活在同时代的人感到敬佩;她在事后独自一个人承担追求幸福而遭受的惩罚的行为令人敬佩.小说里另外一个佩戴红字“a”的男性dd牧师丁梅斯代尔,他虽然性格懦弱,最终也没有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但他这种默默地反抗,把红字“a”印在自己胸前内心的反抗行为,令人敬佩.当然了,如果他能把内心的反抗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展现在公众的面前,那他就会和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一样更受读者的敬佩.

其次,这个红字“a”还是“advance”的首字母.这个单词译成中文有两个意思:先行的、提出.前者是形容词,后者是动词.这也就是说,作者通过题目中的红字“a”,要告诉给他的读者两个内容:一个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在当时是追求爱情婚姻的先行者,她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社会是一个提前的行为,还不能为广大的世人所认可,因而她要遭受佩戴红字“a”的惩罚;另一方面是说小说的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所作所为给当时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人们提出了妇女如何追求幸福婚姻的现实问题.

再次,这个红字“a”是“angel”的首字母,这个单词的汉译是“天使”.而我们对“天使”理解应该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通过自己追求幸福生活的言行,在世人面前做着天使一样的工作,面向世人宣传着这样的信息:一个女人,一个生活在宗教社会里的女人应该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婚姻生活,不要再独守没有爱情的婚姻.

最后,即使我们读者不考虑这红色的“a”是adultery(通奸)、admirable(尊敬、令人敬佩)还是advance(先行、提出的)、angel(天使),单单就这个字的颜色dd红,就足以让读者对它的含义揣摩不已: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行为是对当时社会宗教教规的警告,还是对当时那些生活在宗教教规重压下,默默地生活在无爱情的婚姻中毫无觉醒意识妇女们的提醒?小说出版后,它的文本是不变的,但是读者对它的解读却在不断地深入,不断地完善,所以,在当我们今天用女性视角解读《红字》的时候,这部小说的题目应该是一个多解的题目.

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反抗的女性,一个彻底的反抗主义者.海丝特白兰的反抗不仅表现在自己的言行上,还表现在她自己的精神上.从外到内,从身体到精神,她方方面面都表现出反抗的精神.因为这种彻底的反抗使她受到了读者的尊敬,并使这部小说的影响力达到了极致.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首先表现在她的语言上:

“女人,你违背上天的仁慈,可不要超过限度!”威尔逊牧师先生更加严厉地嚷道.“你那小小的婴儿都用她那天赐的声音,来附和并肯定你所听到的规劝了.把那人的姓名说出来吧!那样,再加上你的悔改,将有助于从你胸前取下那红字.”“我永远不会说的!”海丝特白兰回答说,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先生,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的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当时社会上的人,不论是牧师还是深受其害的妇女,他们都认为这个红红的“a”是耻辱的象征,但是他们谁也不能想到海丝特白兰的语言是这样的坚决:“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虽然这样的语言不能为世人所理解,但这样的语言却让读者看到小说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反抗的坚决.

其次,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反抗表现在她的行动上.狱吏提审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时,小说是这样描写她的反抗行为的:到了牢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象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

这个动作说明海丝特白兰对于自己的反抗行为是认识深刻的,文中对此是这样描写的:

她很快就醒悟过来了,用她的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索性用一条胳膊架着孩子,她虽然面孔红得发烧,却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的同镇居民和街坊邻里.她的裙袍的前胸上露出了一个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这个字母制作别致,体现了丰富而华美的匠心,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而她的衣服把她那年月的情趣衬托得恰到好处,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英文读后感篇七

科迪利娅含恨离世,李尔也悲恸欲绝地追她而去……观众的.眼泪还在为悲情的结尾枉然不止,台上幸存的埃德加的声音却给我们悲伤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也让我们从悲情的《李尔王》中看到了些许希望。

埃德加终于成长起来了,从最初的天真无知到最后的坚毅成熟,这个男配角的一步步变化是让人惊喜和欣慰的。作为副线他寻找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也和李尔王自我救赎的主线相得益彰,更好地揭示了作品的主题。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埃德加怎样由一个无知的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英雄。

一、无知

埃德加在第一幕第二场一出场便走进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埃德蒙的圈套,甚至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开始匆匆逃亡。他是可爱的,听到弟弟处心积虑编织的“星相预言”,他打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相信起星相学来了?”(第一幕第二场)他也是老实善良的,埃德蒙对他的善良也不禁感言:“一个忠实的哥哥,他的天性不但不会损害别人,而且也不疑心别人算计他。”(第一幕第二场)他更是天真的,甚至对着蛇蝎般恶毒的弟弟说:“我不久就可以听到你的消息吗?”(第一幕第二场)

就是这样一个埃德加,糊里糊涂担上了莫须有的反叛罪名。说他无知,并不是对他智商的贬低也并非出于鄙视,这里的“无知”,是对人情世故的无知,是对社会险恶,人性复杂的无知。也正是这种单纯无知,致使他轻信了弟弟埃德蒙的谎言而狼狈出逃。

在这里,埃德蒙的狡诈老练和埃德加的无知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埃德蒙自己说的,他之所以在第一步成功,原因是他对自己,对哥哥埃德加都很了解,他需要利用他所了解的个性来实施奸计,而身为哥哥的埃德加从来都没有觉察到自己和弟弟在出身地位上的不同。当然这也给后几幕他成长为英雄埋下了伏笔――他需要去成长,去发现和寻找自己。

二、迷茫

第二幕第三场荒原上埃德加的一段独白着实给整个《李尔王》增添了悲剧气氛。

台词只有一段,漫长的逃亡经历也被几句辛酸的话语草草带过,但是其背后所包含的艰辛和困苦,恐惧和绝望却令人心惊。这一段独白全是在诉说他自己如何逃亡,没有提及其他――试想一个沦落到只能想着自己的灾难的人的处境吧:他甚至都没有心情想自己为什么“不再是埃德加”的原因!可是,伤痛毕竟是伤痛,让他在自我放纵的同时也自我折磨着――“谁把什么东西给可怜的汤姆?恶魔带着他穿过大火,穿过烈焰,穿过水道和漩涡,穿过沼地和泥泞;把刀子放在他的枕头下,把上吊的绳子放在他的凳子底下,把耗子药放在他的粥碗旁边。”(第三幕第四场)

他的台词里多充斥着“五个魔鬼”的意象,他也频繁地念叨:“可怜的汤姆冷了”,“可怜的汤姆没有东西吃。”上述都充分体现了埃德加内心安全感的丢失,对前途和自身的迷茫。恐惧和绝望已经深锁他的内心。

在第三幕第四场的时候,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匠心独运地安排了两次巧遇,一次是李尔和埃德加的巧遇,另一次是埃德加和其父葛罗斯特的巧遇,这其中的戏剧艺术技巧着重体现在语言和舞台艺术上。首先是埃德加看到了追捕他的父亲葛罗斯特大叫:“这就是那个叫做‘弗力勃铁捷贝特’的恶魔,他在黄昏时候出现……他叫人眼睛里长白膜和针眼,成为斜眼;他叫人长兔唇;他还会叫白面发霉,给地球上可怜的人以伤害。”(第三幕第四场)字字句句充满仇恨地直面指控,可是此时他的身份是个流亡疯子,说的话也被认为疯话。倒是葛罗斯特的接话极具讽刺性:“陛下竟会跟这种人作起伴来了吗?”埃德加也不依不饶:“地狱里的魔王是一个审视,他的名字叫摩陀,又叫玛呼。”父子俩的一问一答看似互不干涉,却巧妙地外化了人物的内心活动,使得人物身份、动作、语言配合十分和谐,也增强了舞台效果。

第三幕第四场的李尔和埃德加相遇了,这种相遇也是整部戏剧主副线的第一次汇合。李尔好像在狼狈龌龊的埃德加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悲惨情状,并固执地认为埃德加和自己一样是被儿女所害。此时的李尔已经完全认清了女儿们的真面目,并在弄人嬉笑怒骂的启发下后悔和成熟。当他看到同病相怜的埃德加,一样的流亡,一样的悲惨,却有不一样的“洒脱”和“超然”,他便唤他为“哲学家”,他认为埃德加比自己更能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我们三个人都已经让衣服遮蔽了本来的面目,只有你保全着原形;没有文明装饰的人不过是像你这样一个寒酸的、赤裸的、两条腿的动物。”因而,激动的李尔脱掉自己的衣服在暴风雨里接受洗礼,洗掉心上的尘埃,洗掉曾经骄纵的无知,洗掉失去女儿亲情的悲哀,他要效仿的不仅仅是埃德加“身无衣物”,而是准备要和埃德加伪装得一样“身无他物”也正是这个原因,我认为李尔不是真疯,而是和埃德加一样装疯。

三、隐忍和悲情

还是在荒原上,埃德加发出了对命运的最强音:“与其被人当面恭维而背地里鄙弃,那么还是像这样自己知道为举世所不容的好。一个最困苦、最卑贱、最为命运所屈辱的人,可以永远抱着希望而无所畏惧;从最高的地位上跌落下来,那变化是可悲的;最穷困的人只能回到欢笑!那就欢迎我所拥抱的虚无的空气吧;你把他刮到绝境的人已经一无所求,不怕你了。”曾经糊里糊涂的埃德加终于从迷茫和绝望中惊醒,那留在“法庭上”的泪水和相似的命运终究让他开始了自我拯救,这一段天不怕地不怕的独白是埃德加人格成熟的转折,鲜明地昭示了“人”的力量。

只是“恢复父子关系和清白之身”的路还茫茫无期,振奋的宣言和美好的希望也是不足够的,幸而漫长的流亡让他收获了另一样珍贵的东西――“隐忍”,隐忍让他在复仇前更好地成长,让他更缜密地计划怎样为自己洗刷冤屈,让他也愿意承担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当然,最直接的是拯救了他的父亲葛罗斯特。

葛罗斯特在“跳崖”后发自内心地说:“从此以后,我要耐心忍受痛苦,直等到有一天自己喊了出来‘够啦,够啦’那时候,再撒手死去。”(第四幕第六场)因为那个“好心人”埃德加的话会一直在耳边回响:“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忍耐。”(第四幕第六场)然而在第五幕第二场快要结束的时候,曾经坚不可摧的父亲面对李尔和科迪利娅被抓走的时候再次脆弱不堪要自杀,埃德加是用自己的“隐忍观”对其循循善诱:“人必须忍受他们的离开世界,正像忍受来到这里一样。最重要的是准备停当。”故事发展到这里,他的隐忍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处于对长远的考虑,在自己不强大的时候不能意气用事冲动地“拿鸡蛋撞石头”,他的委屈和不甘只是为了争取时间和机遇的筹码,只要毫不放松“准备停当”。到这里,埃德加不但找寻到了自我,也寻求到了真理,这和《李尔王》所要表达的发现自我,追求真理的主题呼应起来。

四、英雄

从无知到迷茫,再到隐忍和悲情,埃德加已经成熟了。当他勇敢地站在埃德蒙的面前,拿着剑要首刃陷害他的鬼魅,并义正词严地给他判罪:“要是你说一声‘不’,这一柄剑,这只手臂和我的全身的勇气,都要在你的心脏上证明你在说谎。”(第五幕第三场)埃德加的悲情和隐忍终究是爆发了!然而他还是君子般地给了埃德蒙解释和肯定,“父亲已为风流罪获得了惩罚。”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血腥地杀戮以泄私愤,而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认清自己,并做对得起自己的事情。

葛罗斯特死了,科迪利娅死了,李尔也死了,肯特也要“登程上道”,于是莎士比亚给这个悲剧留下了小小的希望,让悲情英雄埃德加成长起来:

这惨痛时刻的重担我们不能不背;

感到的就说出来,而不是堂皇应对。

最老的人忍受得最多,我们后生者流将看不到这么多,

也活不到这样长久。(第五幕第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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