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大全6篇)

时间:2024-11-16 作者:琉璃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一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七条意见

一要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科学安排,轻车

简从,简化接待,注重实效,改进警卫。

二要坚持统筹协调,规范会议活动。要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和频率,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三要坚持质效并重,精简文件简报。要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严格控制文稿发表。

四要坚持正确导向,改进新闻报道。严格会议活动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五要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支出。要合理安排出访,控制公务消费。

六要坚持规范务实,简化考核评比。要严格审批,优化指标。七要坚持以身作则,确保取得实效。要发挥表率作用,强化督促检查。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二

01、经费管理

02、公务接待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03、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04、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05、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06、公务用车改革

07、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三

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是指20xx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面小编向大家带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我局将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列入了20xx年年度学习计划,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全年重要的学习内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分批学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把“八项规定”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精神相结合,与谋划今年工作相结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今年上半年编制以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2期,学习宣传资料90余份,向干部职工群发手机短信400余人次。通过各种学习宣传形式,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制定管理制度,将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一是改进群众联系方法。结合今年的中心工作及“三送”工作,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分批次下基层进行专题调研,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共下基层走访调研48人次,出资3.5万元为“三送”村修建水渠500米,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0余件;二是简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一律在单位内部食堂,不上高档烟、高档酒,不吃野味,不上高档菜,同城不相互宴请,不送土特产,不搞迎来送往;三是精简会议活动。我局规定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尽量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举办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晚会。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不相互走访、拜年,不组织各种“轮流做东”的联谊性活动;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减少发文数量,凡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能以函等形式印发的,不发红头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压缩各类简报,推行网络宣传,减少纸质简报,取消《公路》内刊的印刷;五是厉行勤俭节约。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入手,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大力推行勤俭节约。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制作和购买贺年卡、明信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降低维修费用。我局规定领导干部不得私自驾车和公车私用。严格控制车辆配备,今年以来未购置公务车辆,我局主要领导用车为20xx购置,到目前已使用8年多时间行驶近28万公里,已达到报废要求,为了节省开支,在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局领导决定将就使用。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紧要的环节,力争行管费、招待费比上年下降50%以上。

二、取得的成效:

今年1至5月份,印发文件数36份,同比下降14%;取消了简报印刷;办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8%;接待费用同比减少30%左右;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同比减少了11.1%;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氛围蔚然成风。

三、存在的问题:

1、领导干部到基层调查研究需进一步加强;

2、公务用车修理费用高。

四、下一步打算:

1、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党支部、各科室要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精神上来。

2、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3、以八项规定为标杆,着力加强廉政能力建设。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五个管住:管住自己掌握的权,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xx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四

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东乡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和《东乡县关于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暂行)》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各项内容。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干职工认真领会规定精髓,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并将相关要求融入园林绿化日常工作,有效做到了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有效推进我县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的开展。

切实做好我局各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与执行力度,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今年年初,我局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同时,开展“廉洁过节”自查工作,通过在单位显眼处粘贴、悬挂廉政宣传警示语、给干职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提高干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在类似“五一节”、“五四”青年节的党员活动等集体活动,干职工自带干粮与饮水,不聚餐不吃喝,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倡导增强干职工的节约意识,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三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规范了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的配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

为继续推进我局机关效能及作风建设,我局认真研究部署各项措施:一是继续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考勤签到;二是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等玩游戏、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是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公务卡支付,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保持对“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实行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结合政风行风建设每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每年进行年度考评一次,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职工。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继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服务作风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五

工业总公司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会上党委书记于民琪要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意识到,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既是我们党一贯重视作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对十八大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的具体化、制度化。

       党委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理论学习要制定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实际学习科学理论,在学习中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增强意识。从而打开工作局面。

1、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责任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系统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持上年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2、以人为本,解决好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生活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摸底排查,通过"交友帮扶"、"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积极为职工办理"大病救助"、"金秋助学"、低保申请手续等方式,全力解决好职工的实际困难,力争困难职工得到最大救助,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3、做好矛盾排查和接访工作,全力维护系统稳定。深入企业,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做到情况明、底子清。以主动下访和定期接访结合的方式做好信访接访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分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搞好协调化解,确保全年无赴省市集访事件发生,为区重点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教育与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转变工作作风。

中央八项规定专题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篇六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三、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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