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用5篇)

时间:2024-12-20 作者:文轩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篇一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空港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各部门为成员的空港经济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指挥部,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拟定了《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建立了挂钩联系部门包保社区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务目标,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细化业务培训,确保村级干部全覆盖。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于4月30日组织20个社区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动员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会后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印发至各社区,为各社区入户核查奠定基础。党工委副书记于5月5日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全面入户排查,深入推进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2022年5月1日-5月9日,空港经济区各社区参照区级方案制定了社区本级排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到农户家里开展农村家庭纯收入调查工作。截止2022年5月20日,已完成全面排查,排查完成率为100%。

(3)加强督查指导,跟进排查进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空港经济区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制,要求各社区自5月1日起每周五上报进度统计表,直至全面完成。2022年5月6日-5月30日,空港经济区扶贫办到云桥社区督导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进度,进一步对社区及小组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培训及讲解。

(一)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空港经济区自2015年从官渡区脱管成立以来,体制机制未理顺。辖区内未设置街道,各部门同时承担县区级和街道级工作职责,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因管委会机制不完善,人社、医保等数据还需依赖官渡区,建立完善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十分困难。

(二)土地资源调配不足,产业帮扶项目落地困难。随着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越来越完善,山多地少的客观条件制约着空港经济区农业产业项目的发展。机场改扩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禁养区划定、城乡规划和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因素造成空港经济区能利用土地保有量少,实施农业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大面积平整土地更少,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落地成本高,吸引力不足。

(三)农业产业基础薄弱,脱贫户稳定增收压力还比较大。空港经济区农业龙头企业总体数量少,尤其缺少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紧密,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尤其是宝象河水源地周边农户因配合国家政策实行止耕禁养,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户退耕但未享受配套的水源地补贴相关政策,收入增长困难。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巩固和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成果,杜固镇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排查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乡党委书记牛永辉对防贫监测帮扶工作问题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把防贫监测帮扶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村要依照《通知》要求,逐人逐户,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确保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取得的胜利成果。会后,由乡扶贫办统一组织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扶贫专干组成工作小组,入户排查,坚决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

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已建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纳入情况。

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认定,不存在“体外循环”问题。对“应纳未纳”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纳入监测的所有农户,按“三类对象”重新分类采集信息。

(三)风险消除户后续管理情况。

系统中已标注“风险消除”户,确实做到稳定消除风险。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不再继续监测帮扶。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查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就学就业信息变更等,已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并将在以后及时动态调整。

我乡将以此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大规模返贫现象。同时加强乡村扶贫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确保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进一步优化精准帮扶举措。对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避免过度保障,做到精准施策,确保农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好省州有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的通知》(西教体便笺〔2021〕-a29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截至10月12日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和***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工作任务“促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和“四包”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联防联控。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推进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春季学期以来,分别向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东风农场管委会发放学生劝返联系函11份;向外县(市)发放2014年小学毕业生未入初中外地户籍学生的函1次8份,要求相关县(市)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行万家”活动,做实做深做透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提高劝返工作质量。各中小学参与家访教师达2100余人次,做实思想不稳定学生家访动员工作。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共办理转入、转出、休学、死亡注销学籍等学生2550人,确保了学生数据的精准。二是有序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目前,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科技楼等8个一批改薄提升项目、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建设任务,改薄提升项目除景洪市第一中学科技楼和景洪市嘎洒镇曼海小学学生宿舍楼外,其它项目力争封顶,进入装修。三是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升级改造和建设义务教育网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百兆教育网络班班通、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四是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计划人才引进136人,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并签订协议;计划社会招聘14人,现到岗12人;共发放乡镇教师工作岗位补贴22386人次1118.72万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22820人次329.98万元。

(三)聚焦工作重点“强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一是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5191人次155.64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607人次18.21万元。义务教育全部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除学杂费,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24511人次1121.05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3491人次(测算)81.63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981人次123.93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230人次4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免学费299人次32.5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2780人485.8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生1315人233.91万元;发放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费348人57.55万元;补发2017年秋季学期-2018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补助31人4.95万元;补发2020年度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3894人97.35万元,发放2021年度4070人76.38万元。积极开展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共办理1008名大学生贷款申请794.27万元。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消除了全市因贫辍学现象。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供餐安全。2021年以来,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51140人次资助资金1081.91万元。三是认真完成对拟纳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人员数据信息筛查、比对工作7次,确保教育信息准确,并向动态监测管理对象发放资助金2人3000元。四是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五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不通国家通用语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培训156人,目前,已完成勐罕镇曼么、曼景、曼法等3个村委会71人的培训,已接收到省级下拨资金7万元。

(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扎实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2021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强化“挂包帮”工作。组成走访组5个32人次,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党群共建、政策宣传、感恩教育、走访慰问、卫生清洁等活动7次,涉及挂钩户376人次,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发送短信和微信提醒60余次,帮扶现金、生活用品等折合人民币3085元,认购和帮助推销蜂蜜、茶叶、鸡、西红柿等农产品为农户增收9210元。

(一)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不到位,只做到了“宣传教育”和“责令整改”,在“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方面的案例为零,对疑似辍学学生家长缺乏强制性措施,给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了很大影响。

(二)因培训人员居住地分散,涉及勐旺、景哈、勐龙、景讷等乡镇多个村委会,有的村委会只有1-2名参训人员,无法集中培训。此外,参加培训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培训效果不好。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联席会议,做好相关政策、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乡镇开展好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监测对象的监测和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帮扶不减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的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多部门及家校配合协作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对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控辍学学生情况。继续加强家长学校制度的落实,强化家校配合。二是加强家风家训传承,加强农村家庭夫妻的责任意识教育及对年轻夫妻进行相关育儿知识经验的培训,从根本上减少问题学生的存在。三是坚决执行控辍保学“四步法”。将家庭履行控辍保学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给予制约,实现村民自治管理,切实将控辍保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始终不愿意返校的学生,坚决执行最后一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让“不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等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使用。四是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复学学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会”。

(三)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后顾之忧。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各项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建档立卡户学生手中。

(四)强化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零散参训人员,集中到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委会开展培训。

(五)强化扶志扶智工作,有序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走访活动,深入挂钩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活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帮扶措施,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强化产业质量,确保稳定增加收入。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一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动态监测易返贫致贫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工作进展及成效

今年以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未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一)推进网格化监测。各地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建设,根据《3月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提示单》要求,结合其他行业部门网格化管理和本地实际,有序调整网格划分和网格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网格化监测效率和质量整体上有所提升。

(二)推进动态管理。各地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积极推进农户自主申报”小程序”,开展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监测程序并录入系统,安排帮扶联系人,制定帮扶措施;加强核查风险消除情况,对出现新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再标注。同时,各市乡村振兴局广泛征求、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综合分析本地去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低保标准等因素,研究提出了今年监测范围和简化监测程序、缩短认定时间的建议。今年以来,全省新增监测对象144户478人。2021年以来共标注风险消除418户1289人。

(三)推进精准帮扶。各地保持原有帮扶联系人不脱钩,对因人事调整或身体原因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进行调整。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逐户逐人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根据脱贫人口实际需求,落实帮扶政策。

(四)推进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积极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沟通对接,有的地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有的地方完善了部门会商机制,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定期开展部门数据比对与筛查,推进搭建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建立关键信息推送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反馈基层核实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置。

(五)推进总结谋划。各地全面梳理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及成效,实事求是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挖掘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案例,并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积极谋划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网格化监测方面。一是部分网格员不适应工作要求。有的基层网格员因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难以正常履行职责,基层网格员普遍对衔接政策不熟悉,甚至不知道监测对象标准和程序。二是网格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大部分地方的基层网格员无报酬,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基层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网格员培训不全面。有的基层网格员反映没有参加过或很少参加乡村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清楚自身职责,不知晓政策规定和要求,不知道要干什么、怎么干。四是网格员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基层网格员对网格内农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同时有的农户也不知道谁是网格员;有的网格员没有开展日常走访排查,对群众困难也没有及时反映;有的基层网格员将疫情防控、矛盾调解等作为日常监测工作。

(二)动态管理方面。一是走访排查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走访排查。有的网格员、基层干部在走访排查过程中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没有全面、准确掌握农户实际情况。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宣传政策不深入,导致大部分农户不知道”监测对象”的含义,不了解监测程序,更不知晓帮扶政策。三是部门协作不到位。有的地方县级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不够,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有些地方乡村振兴部门”单兵作战”,没有建立有效的会商制度,部门间沟通途径不多,信息传递不畅,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应纳尽纳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存在怕麻烦、怕暗访、怕考核等思想,以民主评议难以通过等为借口,或是通过落实低保政策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纳入监测对象,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区别在与”应纳未纳”的农户未享受帮扶措施,”体外循环”的农户享受了帮扶措施。这两类现象均没有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致贫返贫,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三)精准帮扶方面。一是帮扶联系人调整不及时。有些地方对因工作岗位调整、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责任的帮扶联系人,只是解决了帮扶关系但没有及时安排新的帮扶联系人。二是帮扶责任压得不实。有的帮扶联系人今年以来没有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帮扶对象;有的帮扶联系人不清楚帮扶对象家庭状况、生产生活现状以及帮扶措施等基本情况。三是帮扶措施落实不力。有的地方制定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有的帮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缺少跟踪指导,帮扶成效不明显。四是帮扶措施不精准。有的地方没有因户因人施策,部分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虽然较多,但没有一项是针对返贫致贫风险;有的地方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脱贫户和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落实大量政策,存在过度帮扶现象。

(四)”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一是个别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帮扶不到位。二是少数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如有的房屋为土坯房,年久失修,墙体裂缝明显,屋顶下沉;子女住楼房父母住老旧房甚至危旧房现象仍然存在,在有些地方还比较普遍。三是医保政策调整对少数大病脱贫户带来较大影响,可能存在返贫风险,必须高度关注。四是少数入户自来水水质较差。

(五)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产业发展可持续性不强。一些地方脱贫户发展产业不是为了增收而是为了”挣补贴”;一些地方产业奖补标准过高,甚至超过产业发展自身收益。二是部分脱贫户务工就业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系统数据分析发现,截至目前,少数村外出务工就业人数较去年有所下降;一些地方没有发放2021年度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一些地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少数地方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脱贫户有意愿发展产业,但不清楚如何办理小额信贷,未及时获得贷款帮扶。四是部分患有慢性病的群众不知道可以办理慢性病卡,也不知道如何办理。五是兜底政策落实不精准。少数地方落实低保政策存在”该进的没进、不该进的进了”现象。

(六)信息系统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地方”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存在疑点问题。核查发现少数地方仍存在脱贫户监测户住危房、没有解决安全饮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等情况。二是监测户基础信息漏采漏录的情况仍有发生。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录入劳动能力、是否危房户、监测信息等重要指标。三是监测户”账账不符”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仍然存在监测户关联指标逻辑错误的问题。

以上问题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产生问题的根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上看:一是各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视程度上呈递减趋势,特别是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二是一些地方对”严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把更多精力放在乡村振兴上,相对忽视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三是一些地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入户走访不认真,核查信息不细致,反映情况不真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客观上看,一是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乡村人员调整较大,”新人”对政策不了解、对业务不熟悉;二是2021年各项衔接政策相继出台,有的政策调整较大,各级特别是乡村基层对政策还没有学深悟透,落实过程中存在偏差;三是各地虽然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培训,但培训效果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到组、帮扶到户到人”的管理机制,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坚持以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工作专责,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机制,加强协同协作,互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依托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平台做好数据比对和筛查预警,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会商、迅速研判处置。三要加强督导调度。各级要采取暗访调研、实地督导以及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专项调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的督促和指导,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网格化监测。一要调整网格划分。坚持村民居住连片、便于就近管理、整合现有各类网格的原则,根据当地人口密度、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等实际,按照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分类确定网格户数。各地要对前期村组网格组建情况开展自查,对农户较少或较多的基层网格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每个网格覆盖农户数不超过100户,农村人口居住十分集中的行政村可以适当增加。二要加强网格员力量。网格化监测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能发挥多大作用关键在队伍。各地要按照”选好、用好、管好”总要求,对现有网格员队伍进行核查,对因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等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进行调整;可以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从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长期在家居住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中遴选人员充实网格员队伍力量。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至70周岁。以上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三要加强管理。各地要指导乡(镇)村因地制宜编印《网格化监测手册》,确保基层网格员人手一本。要建立基层网格员轮训制度,强化乡村振兴部门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帮助基层网格员弄清工作职责、弄懂工作业务。要分级筹措资金,落实基层网格员误工补贴;要建立基层网格员实绩评价机制,逐步完善评价指标,压紧压实基层网格员责任,激发基层网格员工作热情,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三)强化动态管理。一要加强走访排查。各地要强化督促指导,实时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加强日常入户走访和跟踪监测,掌握农户基本情况,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对部门数据筛查、媒体曝光、信访舆情等涉及动态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核实。4月份我们将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集中排查,各地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加强动态监测。今年的监测范围将进行调整,监测程序也要简化,各地要认真研究、广泛宣传,按照新的监测范围和程序,切实抓好动态监测。要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积极推广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即”一码申报”),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加强基层主动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要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识别标注监测对象不得搞规模限制,不得搞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风险消除同样不设置比例要求。三要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坚持执行”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各类灾害和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全力防范产业就业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研判处置个体性和区域性、规模性风险。针对近期全国及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的新一轮疫情,各地要全面摸排疫情影响,特别是产业就业方面,是否存在农产品滞销,外出打工难等情况,发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避免出现收入骤减,切实防止因疫返贫致贫。四要加强数据核查。要把数据质量作为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实,及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强化精准帮扶。一要压实帮扶责任。各地要保持帮扶工作总体稳定,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对常年外出不在家的,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其他帮扶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一次,掌握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状况,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注重分类帮扶。要根据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对脱贫户分为三类进行帮扶。第一类是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三保障一安全”持续巩固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除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不再落实兜底保障和资金补贴政策,但可以安排技术服务、防疫、提供市场和就业岗位信息等帮扶措施;第二类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但高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一安全”无问题且无大额刚性支出的脱贫户,以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政策及相关后续服务措施为主;第三类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一安全”出现问题且有返贫风险的作为脱贫不稳定户纳入监测对象开展重点帮扶。三要突出针对性。各地要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继续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其中风险单一的监测对象要落实针对性帮扶,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助于化解风险的相关措施,但要注意防止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监测对象,要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确保政策措施管够管用。对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只监测不帮扶,在常态化监测预警排查中持续关注,但监测对象在风险未消除时已落实且存在一定”时间周期”的帮扶措施需要延续,对已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要落实脱贫人口的相关帮扶政策。四要突出及时性。各地要迅速开展自查核查,结合信息化手段,将没有帮扶措施的帮扶对象找准找全,抓紧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特别是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必须在10天内明确帮扶措施,并帮助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可以先行救助帮扶再履行相关程序。五要突出实效性。各地要坚持把帮扶成效作为帮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紧盯措施落实过程和结果,强化跟踪与指导,对于措施落实有偏差的,要及时纠偏整改;对于措施落实有困难的,要积极协助解决或调整;对于措施效果不明显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症结,确保帮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强化政策落实。一要抓好培训。各地要分层分类分阶段组织开展培训,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加强对衔接政策的系统学习和解读,切实提高基层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二要抓好宣传。一方面,强化入户宣传,结合基层网格员排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走访等方式,一对一宣讲政策。另一方面,强化阵地宣传,以村委会为中心,通过宣传栏、公示栏、村民会议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抓好落实。各地要实行统一的帮扶政策,对监测对象可以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进行帮扶,全面落实各类行业政策。要结合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帮扶联系人、驻村工作队等作用,通过帮扶措施推进政策落实,确保最大限度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政策。

(六)强化成效巩固。要紧紧围绕增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两个核心,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千方百计促增收,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强化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积极推进农村”三资”改革,不断拓宽增收渠道,促进群众最大程度受益。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持续推进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政策,特别关注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分户独居老人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全面摸排农户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要关注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巩固脱贫人口医保参保率;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大病医疗报销情况,着力减轻因医保政策调整产生医疗负担的影响。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聚焦农村饮水中的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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