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一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
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
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
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二
1、教学
(1)教师同行之间相互听课
加强教师的听课力度,使之互相学习,互相提高。每个教师至少听同行3-5节课。(高群)
(2)积极推进现场教学
将房屋构造、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工程计量等课程中专业技能的课堂教学安排到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教学。(丁以喜)
2、教材建设
(1)《房地产投资分析》第二版和《房地产经济学》第二版(高群)。
(2)现场管理综合实训等立项综合实训教程、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资料的编写。(陈林杰、丁以喜)
3、继续拓展“产学研”合作
(1)新增实训基地两个。(高群)
(2)加强合作,争取共同开发产品或者合作研究课题两项。(高群)
(3)加强教研室老师和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互访,交流经验和心得。(陈卓、郭娜)
4、科研
(2)课题:完成院级课题两项,横向课题两项。(肖时瑞、高群)
5、专业建设
(1)做好学校的说专业竞赛。(丁以喜)
(2)将工程造价专业建成学校的重点专业。(高群)
(3)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建设,力争明年继续招生。(王兴吉)
6、师资建设
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理论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年龄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1)加强师资培训,暑假或者其他时间送教师到企业单位或者高等院校去培训,增加教师的知识和见闻。(陈卓、郭娜)
(2)鼓励年轻教师考取更高的学历,增强理论知识。(肖时瑞)
(3)鼓励教师考取经济师等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万娟、范婷)
(4)继续引进双师型教师和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3名。(高群)
7、学生职业技能证书培训
继续做好施工员和资料员的考证考级工作。(肖时瑞、高群负责)
8、实训中心建设
继续做好实训中心的考察、论证和方案工作。(陈林杰、高群、丁以喜、王兴吉)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三
二、口号:越是被人嘲笑的梦想,越有被实现的价值。
三、宗旨:
丰富学校在校生活,为多才多艺的你提供一个广大的平台。
四、性质:
xx市一中 舞蹈社团是在校团委以及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的本校学生组织,是由热爱舞蹈的业余舞蹈爱好者加入组成的非营利性质的组织。
五、会员须知:
人会成员须知:
本社团团员应为xx市市一中在读学生。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四
第一条 根据有关企业集团法规、条例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集团经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本集团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集团)。
第三条 本集团的核心企业为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 集团成员必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集团的宗旨是:充分发挥专业化和协作化的优势,进行规模化经营。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优化组合,同时不断地、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去开拓市场不断地提高集团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使每一个集团成员都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集团是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由多个独立法人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组成的企业联合组织,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本集团由核心企业(母公司)、紧密层企业(子公司)、半紧密层企业(参股公司)三部分组成。
(三)半紧密层企业(参股公司):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第八条 核心企业应制定本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年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及盈余分配方案,并对其子公司、参股企业有关人事、经营、财务和投资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
第九条 核心企业应成为企业集团的投资中心、财务结算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内部监控中心和服务中心。
第十条 核心企业经其子公司股东大会或全体股东特别决议通过,可与子公司签定支配性合同,直接行使原应由子公司行使的部分权力。
支配性合同中应有保障子公司中其它股东利益的条款。支配性合同须用书面形式。核心企业与其子公司签定支配性合同的,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核心企业及其子公司承包、租赁的其它公司,在承包、租赁期间视为企业集团中的子公司。
核心企业可设立非法人的分公司。
第十二条 核心企业作为其子公司,参股企业的股东,应通过子公司、参股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使股东权利。
核心企业对其分公司及无法人地位的下属部门,行驶经营决策权。
第十三条 核心企业编制企业集团的资本预算,规划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对项目进行分析并决定其是否包括到资本预算中。
第十四条 核心企业以剩余收益的大小考核其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经营业绩。
第十五条 核心企业设立企业集团的财务结算中心,承担企业集团的资金计划,资金筹措、资金调整和资金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 企业集团的财务结算中心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的监督。
第十七条 核心企业行使企业集团资产经营中心的职能,调整企业集团的投资结构,重组、优化企业集团的资产存量结构,提高资产收益。
(四)对于参股企业,根据资本收益状况,增购或出售核心企业持有股权。
第十八条 核心企业以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为中心,建立企业集团内部的监控调节系统。
核心企业对其分公司、子公司就影响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变动的各项因素,进行系统分析与监控,建立企业效益评价体系,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第十九条 核心企业应按企业集团章程规定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及市场采购与销售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条 企业集团成员相互之间的交易应遵守公平等价原则。核心企业不得采用显示公平的价格、债权债务往来等方式转移子公司利润、财产,使子公司发生亏损,损害子公司其它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核心企业的控股股东在处理与其它企业的经济往来时,不得侵犯核心企业与其它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 核心企业与子公司、参股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或出资份额进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办法有规定的,也可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核心企业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或出资份额分配。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经核心企业同意,可以退出企业集团,除核心企业转让其在子公司的产权者外,原产权关系不变。
参股企业根据规定,可以退出企业集团,除核心企业转让其在该企业的股权者外,核心企业与该企业的原有股权关系不变。
政府依法决定改变属于国有企业的子公司与核心企业的产权关系,应按政府决定执行。
(七)资产经营功能: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企业效益,通过收购和出让产权,优化、重组资产结构。
第二十五条 本集团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整个集团的协商议事机构。理事会成员由九人组成,设理事长一席,副理事长二席,理事六席。
第二十六条 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理事长由董事会成员担任,理事由理事长提名,经企业法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 集团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确定集团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等重大事项;
(二)讨论和议定生产经营的重大措施;
(三)讨论和议定集团经费的管理办法及使用原则;
(四)审议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
(五)协调集团成员间的重大关系。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的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签发理事会议决;
(四)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须遵循的议事原则:
(二)实行民主协商原则;
(三)实行无条件执行决议制度,缺席理事与出席理事均对通过决议负有执行义务。
第三十条 本集团设立法人代表大会。企业法人代表大会是集团成员单位行使民主的机构,由加入集团的各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组成。每年由集团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召开代表大会1-2次。
第三十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通过集团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
(二)听取并通过集团年度工作报告;
(三)听取并通过集团经费的管理办法及其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选举理事会理事;
(五)审议通过修改章程。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企业法人代表大会期间,由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两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总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核心企业决策机构,负责重大决策的制定,其成员由董事长、董事9人组成。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第三十四条 由核心企业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组成的'执行机构,贯彻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并负责总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一)制定集团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
(二)调剂集团成员之间的资金余缺,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协调组织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集团对松散层企业(参股公司)的管理要点:
(五)按投资比例参加分红。
第三十七条 本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力:
(一)有权选派代表参加集团不同层次的会议和决策;
(二)享有国家给予的或集团制定的优惠政策;
(三)参加集团内不同层次和不同渠道的经营活动;
(四)使用集团占有和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源;
(六)可以在经营活动和对外宣传广告中使用集团的名称和标志;
(七)其它有关权力。
第三十八条 本集团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集团章程,执行集团的决议;
(二)保守集团及其成员的各种经营机密;
(三)接受集团理事会的规划、指令、监督和指导;
(六)其它有关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本集团公司根据自身和集团成员企业现有条件以及国内外市场情况,负责研究制定集团的经营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控制和指导集团成员企业,形成集约化经营,以实现同舟共济、共谋集团发展。
第四十条 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管理活动,遵守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按公司下达的计划或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办理,并由集团公司的相关机构负责管理、协调、考核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 集团成员之间的经济交往,是公平竞争、相互协作的关系,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和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集团活动经费由公司和成员企业共同合理分担,由公司财务部门单独开户立帐,负责管理(管理形式另定),每年向理事会公布一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兼有集团办公室职能,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 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凡与公司有资产或生产经营联系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请加入集团。
第四十五条 申请加入集团的企业须向公司提交正式的申请,经公司批准,进入相应层次,方可接纳为集团成员。
第四十六条 凡不执行章程,损害集团和公司利益的集团成员企业,由公司公告除名并抽回资金或解除其集团成员关系;自愿申请退出集团的半紧密层企业,应提前一年提出申请,清理好集团互相之间债权债务,退出以后不能再使用集团的名称字号、标志,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由__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范本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万元人民币。
股东甲: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___,以_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六
第一条:名称
团体名称“篮球社”
第二条:性质
本社是xx初中学生篮球体育运动爱好者按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学生体育组织。
第三条:宗旨
本社团推动校园篮球文化的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为宗旨。团结全校篮球爱好者,利用课余时间育活动,促进篮球文化在校园的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活动场地
xx初中篮球场。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动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篮球活动,促进我校篮球运动的广泛开展。
2、指导我校篮球训练、竞赛、科研等工作,组织参观学习,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篮球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3、分期、分年级举办多种形式的篮球比赛,努力推广易于开展的校级篮球赛。
4、积极组队参加镇、校的各项篮球赛事,开展校内外技术交流活动,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增进友谊的目的。
5、负责培训学生篮球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学生担任篮球各项赛事的组织、裁判及其它工作的能力。
6、发掘我校篮球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培养优秀篮球特长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多输送人才。
7、不断吸收我校篮球爱好的学生参加本会,壮大本会的队伍。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承担本会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3、由于我校场地、器材有限,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篮球基础。
4、品行端正,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本校在校学生。
5、会员要养成良好的集体主义作风,杜绝一切不良的个人主义行为,积极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活动时间,不得缺席。
第七条:本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竞赛、表演、培训、教学、科研活动的权力。
2、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3、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力。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本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
第九条:社团活动
5、社团办公场地由校团委与相关部门协商,视学校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第十条:本会设总顾问、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上述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3、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工作计划章程 文联章程篇七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1、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50万元人民币。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执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股东做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第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 3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得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的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六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光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位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一式3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