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通常包括背景描述、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和评估等内容,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所研究对象的实际状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际案例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把握情况报告的写作要点有所帮助。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9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共青团南通市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行动做好研究。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团市委党组书记、书记王鸣昊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就巡察反馈内容进行逐项逐条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成立了由王鸣昊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书记吴冰冰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部、党支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反复研究下,制定下发了《团市委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责任分解表》。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问题责任分解表,进行问题再细化、整改再实化,明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办公室、组织部、党支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倒排时间节点,明确整改时限,做到整改内容清晰、整改措施具体、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
(三)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委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突出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先后三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四)瞄准长效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党务、人事、财务、纪检、信息公开等各类规章制度,编纂印发《共青团南通市委工作制度汇编》,并在有关会议上组织制度的集中学习,层层扎实制度的笼子。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是印发《中共共青团南通市委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召开党组会,并在之后的工作决策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党支部的领导、指导作用,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本单位党支部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增强对党员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结合党组实际,制定详尽的团市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同时,紧密结合党组成员分管的工作,制定详尽的党组成员个人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机关党建、纪检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建、纪检工作汇报,年初研究年度计划、年中研究进展情况,年底研究工作。
总结。
3月初党组专题研究讨论了党建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计划。
三是下发《关于明确共青团南通市委纪检监察、党建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党组吴冰冰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党支部张慧同志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具体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形成团市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进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修订完善机关“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列入团市委工作制度汇编。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开展部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下发《关于实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实施意见》,完成机关全体人员和各部室、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中心组学习,下发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除了传达、学习文件和领导讲话,还把理论著作、理论文章、前沿的理论热点作为学习内容,学习形式采用书记室轮流导读解读的方式,每次学习均形成系统的心得和体会,并记录在册。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和党组成员分别向班子成员,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19家直属团组织征求意见,共征集21条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认真查摆问题。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将从严要求,认真撰写学习笔记。
党小组组长每月牵头举行一次小组专题学习,组内积极探讨交流,撰写个人学习心得。对挂职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已经及时办理。规范党组织关系结转,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挂职干部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挂职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及时办理,及时更新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并与机关工委及时沟通联系,做好工作对接。
三是配全青少年活动中心班子,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三重一大、集体议事、日常管理等系列规章制度,并正式发文,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强团市委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青少年活动中心监督管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月听取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汇报,每年赴青少年活动中心调研座谈不少于2次。
(三)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是进一步严格管理,细化团市委公务接待和用餐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严格做好资金追缴清退工作,按规定追缴住宿费264元。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是严格做好资金追缴清退工作,按规定追缴餐费282元,并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修订完善《团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内含《团市委会议管理和会议室使用办法》《团市委档案管理和工作移交办法》等多个管理办法,印发《共青团南通市委工作制度汇编》,组织集中学习,提高机关运行制度化管理水平。强化工作留痕,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作为重要会议记录人,集中记录和保管会议记录。下发《团市委机关综合考核办法》,完善部门工作月报告制度,认真组织机关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强化财务管理,明确团市委财务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审批。细化《团市委公务接待和用餐管理办法》《团市委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制度落实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费用进行追缴,强化制度学习,提高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意识,追缴违章罚款2250元。积极处理挂账现象,查明团省委暂存款产生原因,经与省青基会汇报,省青基会同意此笔暂存款作为南通青基会的收入,目前南通青基会正在筹建,待正式成立后入账。强化团费管理,对近3年欠缴的团费进行清收,党组听取欠缴团费清收情况汇报,并对2017年团费收缴额度调整等问题进行研究,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费收缴的通知》。完善团费账务管理,建立收缴、使用台账,党组将每年专题研究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四是加强管理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执行,并返还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列支的4625元汽车修理费。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要求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维护风正气清的工作氛围,维护年轻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在全体人员会议室,安排班子成员进行导读,确保制度入耳入心,扎实制度的笼子。夯实基础工作,重视工作留痕,做好各类会议、工作的台账、档案工作,做好机关干部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档、不丢档。
(三)进一步深化共青团改革。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出发点,认真落实中央群团改革部署,积极做好团市委各项改革工作,突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以党建促团建,引领全市团员青年听党的话,跟党走,密切联系服务青年,俯下身子做青年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切实把我市共青团组织打造成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邮政信箱: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团市委办公室收;
电子邮箱:kongsj8701@。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市委第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x月x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的整改要求。我将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的xx个问题,已完成整改xx个,正在整改中的xx个。现将本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正确了,行动才不会有偏差。巡察是政治巡察,抓好巡察整改,是对“四个意识”的直接检验,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巡察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表面是业务问题、作风问题,根源是思想问题、政治问题,所有的问题均能在政治上找出原因。不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就无法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作为党组书记,我要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我局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坚决维护************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我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问题,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秘书股,秘书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巡察组反馈的xx个问题,领导小组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局党组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同时强调要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兼顾,共同推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市委第x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六大纪律”问题、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要把握节奏,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帐销号、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纠正处置,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在此次巡察中,我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从干部考勤、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廉政纪律、党建规范化、三重一大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xx项,着力从制度上加强约束,严肃工作纪律,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严格按照《市委第x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整改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了整改措施的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个别问题因特殊情况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通过不懈的努力,力争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实效强化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股室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整改不彻底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高压态势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成果已初见成效。一是党的建设明显加强。通过巡察整改,抓党建促业务意识明显提高,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大幅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加强。全局同志都能安心工作,坚决服从党组班子集体领导。二是作风建设明显提升。通过巡察整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遵纪守法意识在绝大部分同志中已形成自觉。三是内部管理明显规范。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建立、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行为,全局干部职工按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的意识得到巩固,内部管理运作规范有效。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继续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切实担当领导之责、教育之责、统筹之责、检查之责、追究之责,始终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带头落实整改措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立足长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力争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局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三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陈家社区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陈家社区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要求社区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社区党委成员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对整改事项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2.
强化督查,严明纪律。
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逐一整改、一改到底。
3.
着眼长远,建章立制。
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薄弱点和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费收缴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教育,让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对党员经常进行党费收缴的重要意义教育,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克服思想上的模糊和认识。三是切实解决困难党员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诚心诚意地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每个党员的心中,让党员切实感到党组织的温暖。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每名党员都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社区党员发展、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重大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议研究。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先锋创绩”积分制管理执行不严格。
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真正明白积分管理制度的管理、激励党员等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将个人申报事项量化、各项制度程序细化、评判考核标准固化,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取得实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党员积分制的意义,并调动党员参加的积极性。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交流。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交流思想、消除隔阂。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等进行党性分析,切实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党委书记全面履行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台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活化教育培训形式,改变“你读我听”的传统培训模式,提高党员集中培训的质量,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员之间的凝聚力。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省意识,对照职责要求,找准在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服务,以真情换真心,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严格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让评议触及灵魂让党员从思想深处重视自己的身份,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服务群众。评议时严格界定好、中、差比例,合理拉开评议档次,不走形式、不搞花样、不走过场;教育每名党员摒弃“老好人”思想,做到真评严评,真正评出实底、评出压力、评出新风正气。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了民主评议的意义,并提高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了党内监督。
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深不透。
组织社区干部开展每周一学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同时要谦虚谨慎、扬长补短,把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补上去,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做好应知应会测试,及时掌握学习情况。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员之间“比学”的劲头。
“大党委”会议落实不严格。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大党委”会议,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共驻共建共享活动,活动内容及时记录存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各成员单位之间更加配合社区各项工作。
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承诺落实不规范。
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和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把工作放在科学发展的大局来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工作职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方面更加坚守。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将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全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社区书记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区年初工作计划和班子成员工作总结的内容;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强化班子成员廉政意识。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和党员廉政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并形成从我做好、严格自律的良好风气。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健全完善社区财务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等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和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合同和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报帐员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更加规范操作流程,杜绝问题的发生。
1
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2
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所属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3
坚持持续整改,切实完善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堵塞漏洞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四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17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不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我们积极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年初将机关总支从办公室分离出来单独办公,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思考、勇于担当的同志到总支从事党建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的组成人员,从组织上、机构上、人员上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知识,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其交流思想、加强党性、洗涤心灵、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警醒作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不突出,对全国旅游系统发生的黑导游、强迫消费和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示和震撼。
整改情况:研究并制定了三门峡市旅游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并摆上首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行业实际,针对旅游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将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并在每周二下午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行业事警示身边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专题教育、专家讲座、共同讨论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函谷关修德养廉馆、甘棠苑廉政教育基地、刘少奇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醒、警示和震撼,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
问题三: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之规定。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每月最后一周内主动缴纳党费,由各党支部上缴党总支;每季度末党总支将党费存入市直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党费收支票据统一整理存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问题四:对原下属企业党员失于管理。原下属企业友谊宾馆、三门峡中国国际旅行社、三门峡黄河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党员处于失联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原下属企业党员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年初,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与原下属企业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并组织原下属企业党支部的党务干部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做好登记建档工作;二是积极对接。根据排查情况,我们将原下属企业党员分为保留党籍、主动退党、关系转出和失联等几种类型,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了汇报;结合原下属企业党员的实际情况,申请成立市旅游局党总支职工联合党支部,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三是建立组织。6月28日,组织召开了职工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了支部领导班子,并就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日常管理以及主动退党、失联党员的处置意见进行了商议。近期,将根据党员大会情况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问题五:在研究提拔使用科级干部等个别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彻底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
问题一:在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决策部署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问计于民意识,向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少,围绕新常态下全市旅游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广泛调动旅游主体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围绕“全区域规划、分层次开发、大企业牵引、差异化竞争、品牌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研究并制定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工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旅游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规定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时间总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旅游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通过深入交流研讨,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企业实情,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二:在协调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宾馆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上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旅游宾馆饭店用气价格执行的是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电价格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销售价格。为促使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各宾馆饭店企业更好的经营服务,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早日执行工业用水价格标准,有效减轻星级宾馆的经营负担。
问题三:对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重项目申报、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与使用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理、使用合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实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监督与重点阶段监督相结合。
问题四:对a级景区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a级景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日常管理。5月1日前,组织人员,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对全市a级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的安全应急预案、游客分散疏导、旅游投诉电话的设立、旅游厕所等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二是狠抓重点部位。对2016年被国家、省旅游局通报景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初,对部分4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6月21日-23日,对灵宝鼎湖湾、黄帝铸鼎原、汉山、甘山森林公园等8家景区进行了明查。对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a级景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采取限期整改、行业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景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三是严把景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4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陕州地坑院、豫西百草园进行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严把a级景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全市旅游景区评定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高质量。
问题一:旅游宣传推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整改情况:旅游宣传推介经费等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局主管财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牵头,由专业人员、财务、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及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严格按程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所有采购项目均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记录并保存有关采购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问题二: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知》(三办〔2015〕5号),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三纪发〔2012〕18号)和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务接待在定点单位进行,坚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坚持公务接待费用一事一结。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招待费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市旅游局公务招待审批单》等,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问题三: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明细资料,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资料。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报销会议费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会议定点饭店发票和实际消费清单等资料;报销培训费用提供备案意见书、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班签到册、讲课费签收单、培训费发票及实际消费清单等;车辆需要维修时提前填写《三门峡市旅游局车辆维修通知单》,经主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先由经办人整理汇总后,注明车辆牌号、事由,到车管人员处登记签字备案,再由主管车辆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问题四:存在支付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支付旅行社服务费未附劳务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加强对用车、劳务费等支出的监督审核,所有事项均签订合同,对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问题一:2013年、2014年公务接待费超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5年、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69%和20.8%。2017年将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费超支现象。
问题二:无依据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接旅行社奖励。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不再采取对地接旅行社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问题三:存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由接待部门在接待审批单上明确标注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的问题。
问题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近几年,经过认真整改,未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发生。
问题一:存在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审核制度,彻底杜绝了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二:差旅费列支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1号)、《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财行〔2014〕37号)和《三门峡市旅游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超出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公杂费按严格按照出差天数和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差地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等问题。
问题三:存在白条支付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报销市内出租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审核,未再出现白条入账问题;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杜绝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现象。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五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六
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25日对我办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办在落实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及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办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办领导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市对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办领导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4月10日,针对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总体方案。4月26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5月18日,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超标车辆整改方案。5月25日,责任处室向主任办公会汇报整改情况,并将需要研究的议题集中上会。5月28日,主任办公会研究《市台办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初稿)》。6月20日,向市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审议通过《市台办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巡察工作落到实处,我办第一时间成立了市台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调研员及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进度。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巡视条例,传达动员会精神,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及时制定方案。
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共梳理出6个方面16项问题,并将16项问题细化至28个具体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整改时限,形成了分管领导挂牌督办、责任处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坚持全面整改。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建章立制,完善机制,改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
(五)注重统筹结合。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对台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市对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班子成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二是健全机关党组织各项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机关党员学习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建立学习台账,定期调度督导。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5月8日,组织召开全市对台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市对台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关于政治引领发挥不明显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制定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对台工作干部队伍。三是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总支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四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层层传递责任,切实强化班子主责主业意识,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性。
3.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缺乏方面。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话对象、内容及工作记录,特别是对机关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班子凝聚力。三是加强和改进调研方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大调研活动,由办领导担任调研组长,成立三个调研小组,深入走访调研180家企业、人才、社区,开展经济发展、人才服务、社会建设和基层治理大调研,及时上报调研信息,总结调研成果。积极参加“四送一服”活动,选派2名同志参加服务小组,定期深入各县区开展服务活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方面。
一是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修订完善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共17项。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2017年度市台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扎实组织学习研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会后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组织召开机关各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在建立相关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整改机关党员教育“灯下黑”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建立健全行有效、指导力强、长期管用的制度化机制。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市台办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台办微信群、订阅共产党员、安徽先锋网、党建网微平台等公众号在教育中的作用。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二是严格聘用人员选拔程序。经主任办公会研究,使用政府购买控制数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托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实行第三方管理,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合编办〔2016〕1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摆上主任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市台办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培养过程、选拔过程、管理监督过程中的警示教育。
2.监督责任履行乏力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建立完善市台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准确把握问责的各种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四是在节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提醒。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方面。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形成班子成员带头学,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学的学习长效机制。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台办年度工作任务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台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五是加强涉台宣传人员的培训。
(四)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
1.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方面。
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建立市台办档案材料移交、审查、登记等制度,加强干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提升档案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三是宣传干部档案归档范围、归档事件和质量要求,将干部档案收集方式由被动方式改为主动方式。四是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核对、装订每一本档案。五是出台《关于加强台办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及报备工作。
(五)执行党的廉洁纪律方面。
1.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永葆廉洁本色。二是加强纪律教育,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自处置国有资产方面。
5月18日上午,我办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公务用车问题,市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研究,按照财务账实相符要求,采取以下整改方案:将安徽斌锋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改名安徽斌锋控股集团公司)的江淮宾悦hfc720c1t轿车过户回我办后,我办再过户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办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留的广本雅阁hg7241ab轿车过户回我办后,再过户给安徽斌锋控股集团公司。目前,已按规定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正在与行管局、财政局办理国有资产卡片的交接手续。
(六)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着力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进一步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合肥市台办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审批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严格执行。
2.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制作市台办公务接待流程图,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原则上项目经费大于等于2万元需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一般经费及小于2万元业务经费主任审批。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结合开展大调研和“四送一服”工作,领导班子主动出击,突出找问题、补短板、改作风、提质量,深入基层和台企一线直接服务对象进行走访服务,到企业发现问题推动落实。二是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台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收集整理问题意见。2月2日、3月23日组织召开全市台办主任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明确下一步对台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领域,建立良好互动的工作机制。三是组织召开“惠台31条”政策宣传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听取台胞台商意见与建议,宣传合肥投资环境。四是继续打好“铭传牌”、“包公牌”“亲情牌”,积极推动年度对台重点交流项目落地生根。五是借鉴外地省市对“惠台31条”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更加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
我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要求还有所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不断提高我办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对台系统干部队伍。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管党治党宽松软”专项治理工作,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八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年10月9日至**年10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7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镇党委反馈意见。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尹训平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有关事宜。**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整改意志,推动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对照市委巡察要求,结合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5项1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条。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采取措施: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研究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改革创新、推动**镇发展。
(二)政治生态遭破坏采取措施: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利用作风建设的契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采取措施: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第二方面: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一)班子成员未配齐采取措施:与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升班子整体战斗力。
(二)个别党员欠缴费采取措施:及时督促个别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对不能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先进行党支部约谈,并向上级部门请示。
(三)个别党员入党材料填写不全采取措施:增强入党的严密性,规范填写入党材料,将入党材料不全的及时补全。
第三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采取措施: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不断增强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意识。
(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采取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层层示范、带头学习谈体会,查问题、促整改。
(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采取措施: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推行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清除财务队伍,保持队伍的纯洁。
(四)工作纪律意识淡薄。
采取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请假成功不到岗的员工视为旷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
(五)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采取措施:科学制定行政编制,加强机关编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公务员,妥善分类消化。
第四个方面:脱贫共建方面(一)贫困户有关资料填写不全采取措施:规范贫困户精准帮扶手续,健全有关资料。
第五方面:扫黑除恶方面(一)缺乏有效监管采取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排查活动,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专此报告(篇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宿区巡办〔**〕23号反馈意见收悉。根据要求,我单位迅速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其责、各司其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合理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担当。8月2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我单位的13项36条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重点从思想上、政治上找差距,真正触及问题、抓住要害、深挖根源、提出对策,针对36条问题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方案,同时编制了《水务局党委三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9月1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了深刻的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先后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推进会3次,对整改落实进展跟踪、安排和督办,并在周、月例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会办,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措施,明确路线图,落实时间表,根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度,确保条条过、件件清,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标本兼治。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共出台涉及党建工作、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19项规章制度,针对长期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问题不解决决不收兵,切实从源头上综合整治,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与日常工作存在问题结合,通盘考虑,认真研究,在个性和共性问题上合力共抓,在治标和治本上协调共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和事项合计36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共计27项。
会研究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明确新时代党委职能定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了《中共宿迁市**区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策执行、监督和违规违纪处理等内容,坚决杜绝局务会代替党委会现象。
2、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意志不够坚定,缺少自我革新的勇气,**年“三项巡防”就明确指出需要改正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资金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问题,局党委没有引起足够警醒,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决心,一是明确责任。对“三项巡查”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全面认领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对整改成果认真核查,确保准确无误。二是加强问责。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出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3、关于“工程项目法人确定都是依照惯例由分管领导担任,项目法人确定后,其他领导一般不再过问,一些工程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基本不经党委会研究,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质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开展项目法人组建和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二是规范重大工程决策。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前期方案、中期实施、后期变更验收等需要审议、协调的重要事项列入党委会议事范围,确保重大项目决策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4、关于“班子成员对分工以外工作关心思考较少,部分议题讨论不充分,有时重集中,轻民主,先行表态;有时重民主,轻集中,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
态”制度,党委成员认真执行党委集体决定,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关于“‘三进三帮’活动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未将任务细化到个人,而实行分组定期走访,有的很少走访,甚至不清楚自己‘三进三帮’户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要求,细化责任分工,重新编排《**区水务局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分解名册》,落实走访责任。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年度“三进三帮”大走访长效化机制落实工作考核办法》,促使各个责任人都按照“三进三帮”活动要求,做到逐家逐户走访,将走访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不定期走访或不清楚自己“三进三帮”户数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对所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扣分。
6、关于“部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的十九大基本精神、重要观点不熟悉、不知道,学习‘形式化’、‘不走心’”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理论学习。8月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重大观点、重大举措,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二是狠抓检查检验。组织开展十九大相关知识考试4次,杜绝学习形式化,确保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三是狠抓转化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水务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具体行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利创新改革,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7、关于“有的支部不重视党员思想引领,满足于学习次数,学习笔记数量,学习质量不高,甚至记录造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次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鲜明地把党的旗帜举起来亮出来。二是规范学习程序。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学习记录进行补录。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局党委加强对支部指导和监督,提高学习质量,杜绝照搬照抄流于形式甚至造假的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党员先进性在岗位能力、岗位贡献体现上还有空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识。结合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提高党员先进性意识。二是树立标杆引领。对照党员“双亮双争双评”活动,结合“双提双促”活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积极性和先进性,选树先进典型,树立党员标兵。
9、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重形式、轻实效,领导班子相互批评避重就轻、走过场、缺辣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9月1日召开了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对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全面查找问题,会上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作了深入的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相互批评辣味足、直击痛点,凝聚了抓整改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抓整改的决心和工作合力。
10、关于“支部活动不规范。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未执行,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内容仅限于业务工作,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无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基本原则,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三是完善谈话台账。对于上半年未开展或开展但未做记录的,重新组织开展,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台账。
11、关于“有的支部活动台账不规范,活动信息空白、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支部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规范活动台账。切实抓好党建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三会一课”等活动台账,并对缺失的部分活动内容进行了补开、补录。
12、关于“党委党建工作研究不深,问题导向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高党委驾驭全局、科学决策、领导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在全局目标考核中提高党建工作考核分值,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做到齐头并进、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三是出台《**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追责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3、关于“大多数党组织书记缺乏基本的党务理论知识,分不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10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为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授课,就如何履行支部书记职责、开展组织生活会及“三会一课”活动等党务知识进行了一次系统授课,切实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党务知识水平。各支部也多次组织开展党务理论知识的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党务记录。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记录进行了认真查摆,修改错误。各支部制定了党务工作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14、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水资办负责人编制在水费管理所,同时担任水费管理所支部书记,正常组织生活在水资办党支部参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确保规范到位,8月24日局党委研究对水费管理所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
15、关于“有的党支部**年9月显示全年党费交齐,有的党支部所有党员缴纳党费合开一张收据,未开到个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积极排查整改,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修正,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党费相关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改正党费收缴相关错误,推动票据使用规范化建设。
16、关于“临时工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验,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17、关于“自行制定文件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出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区统一标准对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坚决杜绝自行制定文件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现象,对前期违规多发津贴,已按要求退回。
18、关于“工作餐超标现象较多,报销手续审查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要求财务部门全面核查凭证,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目前工作餐超标部分已全部退回水务局账户,后期将严格按照《**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履行报销手续,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9、关于“车辆管理较混乱。重点工程建设处车辆缺乏有效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车辆。目前我局事业单位长期租用车辆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对局属单位自有车辆,出台《单位车辆用油管理办法》,确定专人管理用油情况,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10月9日我局印发了《**区水务局局属单位及建设处临时性租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租用车辆管理,后期将认真贯彻落实。
2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注重业务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9月15日组织召开**区水务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局党委书记孟庆勇同志上廉政党课,9月30日组织参加省水利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巡察反馈以来,局党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4人次第一种形态谈话,着力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抓好各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
21、关于“谈心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警示断喝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谈心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把思想谈深、工作谈实、问题谈透,敢于“揭盖子”,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敢于打掉干部心底的“小算盘”,捅破“窗户纸”,触及问题里层,剖析问题根源,达到“谈心交心谋同心,提示警示明方向”的目标。
22、关于“纪检监督执纪偏松,对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跟踪不紧,对长期存在于工程、财务等重点环节的重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性的监督建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抽查、通报纪律执行情况。三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切实守牢关口,防微杜渐。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执行纪律不严格、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3、关于“水务局党委对工程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重视程度不高,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具体,防控机制和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逐一排查各科室、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尤其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隐患,编制完成了《**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点清单》。召开资金使用培训会,明确相关资金使用用途等,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4、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正常开支均转入会计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区财政要求严格执行《**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单位统一实行公务卡制度,一切开支均以公务卡结算,不再将报账资金转入会计个人账户。
25、关于“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问题的整改。
支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对《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提出的问题,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于8月27日组织召开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专题研究会,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结合此次巡察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27、关于“整改浮于表面多,深层次分析少,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制度性建设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深层分析,研究制定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局党委班子于9月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全面认领问题,并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深层次分析,杜绝做表面文章。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做到条条过、件件清。三是积极建章立制。修订制定了《**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追责问责办法(试行)》、《中共宿迁市**区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落实整改,以抓铁有痕的态度,把整改作为一项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的长期任务。
(二)已整改基本完成的问题和事项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取得基本成效)共计8项。
1、关于“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不快,只是简单成立城市水务科,职能没有理顺,管理仍然停留在原有方式上,面临即将可能进行的职能调整,思考不多,坐等观望,徘徊犹豫”问题的整改。
作中积极与住建部门展开配合,确保城市的供排水工作正常运作。预计今年12月底将完成改革方案编制上报,明年3月底全面完成。
2、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没有按照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有序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前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展缓慢,但随着后期的定期督查通报以及局领导对银控自来水公司和属地乡镇(街道)的对接、协调工作的稳步推进,目前,耿车镇府前小区、**镇**村和龙河镇龙门学校三个子工程已完成改造,并已正常通水;龙河镇朝阳小区、**镇学府尚城、屠园乡名流世家供水工程已基本完成;**镇镇区供水改造工程已完成80%。罗圩富康路,支口宿支路、徐淮路改水工程待道路清障改造完成后同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今年年底完成。
3、关于“党委不能正确把握好当前与长远关系,对全区水利行业缺乏有效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及前期工作。印发《全区水务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筹安全全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全年开展了投资60亿元的7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耿车镇水环境治理、成子湖片区水环境治理、西南片区水环境治理,黄河故道后续工程,西沙河剩余段整治工程,东沙河整治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均按序时开展,为全区水利工作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做好行业指导工作。针对耿车、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不足问题,我局联合润民水务公司正在实施箭鹿集团污水管网改道、阳澄湖路污水管网、耿车镇区污水管网三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预计耿车污水处理厂每天可增加水量约15500吨,污水收集率提高至75.5%。城北污水处理厂正在回购,目前正处于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阶段。
4、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不够彻底,靳塘小区东边河、西民便河周边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的整改。
办发〔**〕35号),有效落实了我区黑臭水体的治理责任,明确了治理要求和整治方式和期限。三是强化措施。投资3.05亿元,对**新区西民便河、蔡庄大沟、十支沟、清水河、利民河和为民河6条河道实施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驳岸整治、亲水景观提升,管网普查、污水管网改线等内容。城市水务处每天对新区4条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四是计划引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按照整治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新区四条河河道水质,为新区居民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质量。
5、关于“河道长效管护仍需加强,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投入不足、管护方式粗放,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不高、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区农村河道公路一体化长效管护实施方案》,根据《**区农村河道公路管理范围违章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村河道公路管理范围违章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接财政部门,落实长效管护资金。下一步将制定了河道公路管护考核细则,加快整治工程进度;加快生态河道建设手续办理,加大施工资源投入,加快整治进度,加大对河道沿线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老旧污水管道,从源头截断河道污染。
6、关于“农村区域供水不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管网设计存在缺陷,经常引起群众无法用水投诉,个别地方停水时间较长,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快工程扫尾。将继续督促支口、耿车、龙河、**、**、屠园、罗圩乡镇街道及银控公司加快**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确保**年12月底前工程全部完成帮并接管通水;对接各乡镇对辖区已通水情况进行回头望,查缺补漏,该采取工程措施的要迅速实施,特别是居住小区和待拆村庄未通水的要加强与供水企业的协调,确保不留盲点;积极协调银控自来水公司和属地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制定科学有效的主管网改造方案,千方百计提高区域供水质量。二是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区水务局将对接市水务局加强对银控自来水公司行业监管,促使银控自来水公司摒弃行业垄断和片面逐利思想,增强为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多方联动,强化问题处置。目前,全区区域供水全面运行尚处于磨合阶段,水务、卫计委、环保、物价,乡镇、街道及供水单位应在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上狠下功夫。
特别是工程巩固提升,队伍建设,服务水平等方面,及时解决老百姓供水诉求,区水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7、关于“党建投入力量不足,全局大部分党建事务主要落在机关党支部书记一人身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着手成立党建办公室,拟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建办主任,目前已配备专门的党务工作人员三名,专职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党建经费已予以保障。
8、关于“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前期通过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今年已新引进人员4人,初步缓解了人才紧缺的状况。下一步,将结合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调用人员将通过工作调整逐步加以解决。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及整改计划目前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共计1项。
1、关于“往来款挂账时间长、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计划:目前已责成各家进行认真梳理,摸底排查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并要求各家在**年10月30日前,完成清理排查工作,制定收回计划。于**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的往来款的清欠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依法进行核销。
三、
如何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下一步,水务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继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务实有效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努力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更高的台阶。
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切实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增添动力。
(二)聚焦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六增六强”切实抓好水务中心工作,在镇村污水处理、供水排水、黑臭水体整治、河长制、重点工程项目等重点工作加强管理,全力推进,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力争尽快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河道、农村供水等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可复制的水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添上浓厚的一笔。
(三)落实主体责任,转化整改成果。局党委班子成员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夯实责任,严肃纪律,同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在推动我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篇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年10月2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乡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乡党委和我个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我单位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30个问题,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两个月来,我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措施,制订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我亲自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3个方面30个小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撰写调研提纲,确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党政班子会议,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多次修改后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我多次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和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乡村干部按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了相关工作机制,开展了督查督导、培训和专题活动。在整改过程中,警示约谈了2人,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调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持续抓好整改的措施**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整体工作的助力器。
一是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紧盯不放落实整改。乡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篇四)根据诏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5月3日至6月16日,县委第四轮巡察一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对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视情况及采取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到县委印发的《关于对**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后,我镇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蔡祥瑞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推动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镇针对反馈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提交镇班子会研究通过后,以党委红头文件下发到镇直各单位和各村(居),对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多次在班子会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布置。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我镇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15天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东葛头海堤工程已于**年6月完工投入使用,并于**年12月进行完工验收。
2、关于对县审计局、省委巡视、县委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1)**年审计之后,对白条报账问题虽有整改,但**年后仍存在用收款收据报支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收款收据、送货单等自制凭证不得报销;严禁白条报支任何费用。并召集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出现白条、收款收据报支现象。
(2)对镇干部吴某长期不在岗问题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我镇已于**年7月完成吴某的全部解聘手续。制定出台《**防治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单位内不存在“吃空饷”人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1、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机关党支部关于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和机关党支部各小组组长进行专题教育学习,规范机关党支部大会流程、议论内容及小组会议程序,杜绝出现会议内容“假大空”和抄袭的现象。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各下属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法合规。我镇将坚持执行“双预审”要求,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必须通过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双重审核,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材料关。
(2)党员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联党员。
整改情况:存在的2名失联党员我镇已于**年2月按要求做出停止党籍处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我镇将以“三会一课”、缴纳党费等党内生活为抓手,严格对照相关制度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管理失责的党组织,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依托省“党员e家”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党员花名册,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3、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以**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结果为依据,要求所有存在欠缴、少缴党费现象的党员缴清党费,该项工作已于**年6月完成,共207名党员补缴党费6.7836万元,全部补缴党费已上缴县委组织部;镇直机关党支部党费已于**年8月起由本人上交党支部,不再由镇政府工资代扣;制定出台《**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要求、程序,同时,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1)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能真正担负起对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
整改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加强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提醒谈话工作23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在村级集体财务、村级集体招投标、村级集体合同等“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等规范文件,要求各村严格按制度执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水平和业务水平。加强对村级集体财务、村级项目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2、关于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相关规定。
3、关于镇纪委对重点岗位廉洁风险把控不严,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1)**年-**年,四年期间共有镇、村35名干部被立案处分,个别村干部受党纪处分后还被重用到重要岗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杜绝干部受党纪处分后限制期内仍被重用到重要岗位的现象。
(2)对“三个中心”及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情况:督促“三个中心”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村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进行培训,提升日常监督水平。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诏委办[**]113号)文件,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公务接待需由派出单位发出公函,公函应明确内容、行程、人员和需协助安排的食宿标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科级及以下60元/人,科级以上80元/人,客商100元/人,接待方工作人员人数应控制在来宾的50%以内。
2、关于购买土特产费用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物品采购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购买土特产。
3、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我镇全面开展津补贴自查工作,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津补贴的发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目前,我镇已完成自查工作,共自查出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合计388893元,其中,镇应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24160元,村应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364733元(镇级已全部清退)。目前已完成清退374593元,剩余14300元因清退对象在监服刑尚无法追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1、关于用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学习。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严格遵守上级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任命干部现象。
2、关于临时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镇临时人员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对业务工作大量减少的计生部门返聘临时工林某进行清退。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临时人员的聘用、解聘需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各班子成员、各部门不得擅自决定。同时,镇党委将对照《**严防干部职工“吃空饷”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临时人员管理,在发现长期不在岗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临时人员时,及时进行清退。
(六)其他方面1、关于资产处置不合规、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管理。
2、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国有资金外借,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我镇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借款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诏安县海利水产公司向我镇借款。针对该...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九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
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
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十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十一
2017年12月宿州市一级公路总监办与宿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巡查,针对这次巡查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将我部整改措施汇报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约情况
存在问题:项目总工未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总工人选,计划二月底到岗;同时公司已增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8名,现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2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s303灵璧项目施工技术力量。
二、内业资料
存在问题: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未上报。
整改措施:对于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已按要求及规范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重新填写,并积极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训学习;我部已上报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三、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安全巡查、检查、自检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未设置,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专职安全员不足,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措施:我部已加强全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新增安全员2名;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自检频率,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项目部、胜利沟大桥处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后附照片);现已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此回复
附:整改照片
s303灵璧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1月10日
区委第四巡察组:
今年以来,国资委紧紧抓住去年专项巡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吸取巡察工作意见,围绕整改方案建机制、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需整改的问题一:一些干部的思想比较活跃,想法比较多,有的影响到了队伍的精神状态,有的影响到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及时和深入细致,发挥作用有待增强。
整改对策: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具体措施1: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清,保驾护航”辩论赛,同时委里也组织了一场机关青年干部的辩论赛,通过思想交锋促进思想统一;三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1、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明确2011年度国资委重点工作目标,各处室细化制定季度重点工作并落实责任; 2、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其中马文洁的事迹入选新区机关党工委汇编的《我是共产党员》一书; 3、进一步做好党员双报到工作。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1、针对机关作风测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委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2、结合国资委特点,制定了《国资委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试运行。
具体措施2: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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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十二
根据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改委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整治“四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使命等方面开展监督。巡察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进行问卷调查*份,开展个别谈话*人次,调阅档案资料*份,查阅财务凭证*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个、线索*条。拟按按规定移送相关单位处理。(需要《某县委巡察组关于县发改委党组三个聚焦的巡察情况报告(3798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近年来,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委党组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检视和查找班子问题,发现在公共资源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等方面存在问题*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宏观经济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职能职责,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以下部分只放提纲,需要《某县委巡察组关于县发改委党组三个聚焦的巡察情况报告(3798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一)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思想理论建设存在差距。
一是政治理论学用结合有差距。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
2.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在讨论个别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时,
二是“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够好,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
1.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
一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力度不够大。
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三是统筹争取城市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还不够大。
2.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监管职责力度不够。
一是重大项目策划储备质量不够高。
二是投资项目调整变更设计现象明显。
三是牵头实施投资项目进展不够快。
3.履行招投标领域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
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进展较慢。
二是招投标综合监管不够有力。
三是标后执行管理不到位。四是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大。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
1.以工会名义超范围发放钱物。
2.公务接待不规范。
(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有待进一步增强。
1.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
二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二是要切实强化政治建设。
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是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五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是要切实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要认真统筹编制“十四五”规划。
三是要切实推动重大政策执行落地。
四是要充分发挥统筹牵头作用。
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优质13篇)篇十三
我叫**,现任**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根据本人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和感受,现实事求是的向各位领导汇报我对区党委、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的看法和评价,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近年以来,以**同志为班长的四大家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和谐周至为目标,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了**经济快速发展,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我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本届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狠抓扩大内需促发展,把握方向,谋划全局,制定计划,科学决策,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理思路,抓重点,求突破,制定落实了“一项重点产业,一个市级领导挂钩,一个工作班子负责,一套政策扶持,一个发展规划,一套考核办法,一个基地辐射”的工作机制;引进了海螺水泥、兆邦陶瓷、新美陶瓷、长兴化工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明确了产业培育重点和农民增收措施,统一市级班子步调,团结带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抓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多年来最好水平。深入开展“访民情、促和谐”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建“平安周至”,全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民事纠纷逐年下降,平安创建工作得到省、市的高度评价。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工作都得到高度重视,工作成效十分显著。
本届市委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切实抓好市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遵循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班子成员做到了分工不分家,相互补台,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廉政从政,带头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求真务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和解决影响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上,集中精力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用干部、抓落实,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本届市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部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公道地评价干部,公正地选拔干部。做到围绕“发展”来选人、择人、用人;选拔任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年*月*日至*日,县委第*巡察组围绕脱贫攻坚政治任务对我**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年*月*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我**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直面问题,照单全收。**党*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既是县委对***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全面检阅和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台党支部态度诚恳,虚心接受。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党*高度重视,召开专题支委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党*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布置安排、督查落实整改工作。
3、明确责任,立行立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集部门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县**关于落实县委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县**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狠抓整改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到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查核处理,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党*书记确实负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自反馈意见会以来,*党*召开管党治党方面工作专题会3次。以**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与**工作同谋划、同落实,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群团工作。二是强化党支部领导核心职能。进一步规范党*工作机制,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台党*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三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强化“一岗双责”。每名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工作、**承担业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提升分管部门的政治、业务水平。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重视不够,组织生活还存在形式化、简单化倾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维护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由党*委员轮流授课,从党务知识、廉政防控、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传授教育。“三会一课”均单独设立会议记录本,根据**开展的活动,如实进行记录。每个党小组均单设会议记录本,记录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自反馈会以来,共召开中心组学习会9次,党员大会5次,*委会13次,党小组会8次。
3、关于行业自律、自觉接受行业管理等方面做的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行业自律、接受行业管理的主动性,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建立行业自律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责任制》、《**制度》,与相关人员签订了《**责任书》。三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自觉接受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约束。
4、关于**所辖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未能正常有效开展;**未按期换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出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制度,定期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活动,把党员能否经常参加社区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把这项活动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组织*名党员干部参与驻村帮扶活动,切身感受山区贫困农民的生活,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将按照相关党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换届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研究、创新不够;党建宣传、文化建设薄弱,宣传氛围不浓,组织活动开展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组织。今年初*领导班子调整以后,对党建工作领导组进行了重新调整。出台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由*党*书记、*长***同志主抓党建工作,纪检组长***同志分管党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调整了**设置。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个党小组,各党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并明确一名党员为小组活动记录员。三是制定下发了2018年、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要求抓好每个专题的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把学习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四是规范*委会议记录,记录召开*委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主要议程等,重点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记录的内容要全面、用词要规范、表述要准确。支委会由分管党务的班子成员记录。五是在台办公区内设立了党建宣传栏,学习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党史知识、优秀党员事迹,营造党建文化氛围。组织了党员到贫困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2、关于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意识和自觉性,并以此锤炼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身份意识。二是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制度,对收缴齐的党费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三是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通知党员及时缴纳党费,对因事延迟的同志及时提醒补交。四是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五是*纪检组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严格遵守党费缴纳制度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截止目前*党员都能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内容单一、次数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民主生活会,并明确专人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好生活会的材料。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四是党支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
4、关于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与岗位职责不匹配,专业人才队伍短缺老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现有在岗在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要求业务骨干搞好传帮带。二是积极向县政府、县编委、县人社局申请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2018年招聘的*名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上岗。三是向县政府请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以缓解****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目前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政府购岗**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招聘程序。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没有及时传导至全体党员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党*与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常态化考核,推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党*每年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在党员学习和全*工作会议上,定期通报全县的纪律督察通报和全省**行业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落实以案促改“三个三”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对党员日常践诺守诺情况的检查监督,把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给每一名党员。
2、关于*纪检组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工作实际,从上班纪律这些日常“小事”入手,加强监督执纪,对于违反者要坚决进行约谈问责,真正让规矩立起来,让纪律严起来,2018年以来共约谈违反工作纪律人员**人次。二是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时间节点和扶贫攻坚工作领域,加大对党员干部遵循“六大纪律”的监督,及时提醒纠偏,对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了*人次约谈。三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进行自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患于未然。强化严格依照政策发放职工补贴、补助事项,加强监督提醒,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四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扯袖咬耳,红脸出汗。
3、关于作风不实、管理不严,干部职工“上班病”整治不到位;机关办文不够严谨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各级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各项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整肃作风、严肃纪律,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单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班刷指纹签到和请销假制度。三是加强工作纪律监督问责。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四是严格按照机关办文的相关规定,规范行文。建立公文规范运行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心,对上报公文以及其他材料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强化问责。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上报公文、材料错误的问题。
(四)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反对腐败和主动接受监督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剖析**行业中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干部职工反对腐败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广告法规,完善广告经营规章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办公用品采购行为,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2、关于自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
整改措施:在巡察期间已对涉及**的相关人员全额追缴20**至20**年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我*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进一步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实现治标和治本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将通过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提供强大的***支持。
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较多,但不系统,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交流研讨少。二是在落实精神实质上与我县实际发展结合不够密切,特别是“三产”融合不够,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作用还不够明显。三是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监督检查落实不细致。四是县域经济发展仍然较为单一,油气资源开发仍占主导地位,全县财政收入存在阶段性风险。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资源开发向多元化实体经济转型进度不明显,实体经济转型还需继续深化,精准脱贫存在苹果主导产业后整理规模不足、政策支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存在遗留历史问题多,彻底治理任重道远,基层环保人员紧缺、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六是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群众就业率较往年有所下降,特别是贫困户外出务工收入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一是监督严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农村一线党员干部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到位,微腐败仍然存在。二是对“三项机制”奖惩运用上,需进一步完善一套明确、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更好的激活全县各个层面党员干部活力。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分管部门单位业务指导、日常监管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乡镇下属单位。三是基层纪委受到编制和经费等限制,纪委专业人员较少,兼职情况较多。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不经常,特别是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经常。五是文山会海精简仍然不到位,基层工作压力较大。
一是理论水平与工作实际结合运用上需进一步提高,处理市场经济发展的知识、经验与技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三项机制”的“鼓励激励机制”应用上需进一步加强,建议大胆破格选拔重用愿干事、肯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一线干部。三是农村党支部班子工作活力动力仍然欠缺,致富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乡村振兴认识不足。四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落实创新意识不够,方式方法不灵活,仍然停留在过去老思想、老办法上。
一是关于上一轮巡视落实整改及审计工作具体情况不清楚。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方面主要表现为还需进一步关注乡镇干部,特别是事业编制干部、单职工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