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阐明了新时代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是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要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政治监督,把政治上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及时从党内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对“七个有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决不让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四川有任何市场。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相辅相成的整体,“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没底气,“两个维护”就不会自觉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的思想基础,是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源头活水”,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这是我们忠诚履职之本。一方面,要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自觉地、具体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另一方面,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上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既要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也要增强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始终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
政治监督是具体的、实践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等四个方面着力,明晰了政治监督的关键点位,将政治监督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
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行动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重要政治要件。“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主要任务,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从讲政治高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持续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既加强对尚未脱贫县的监督检查,又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疲劳综合征”,为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们要在继续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做好患者救治等加强监督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重要要求。紧紧围绕春耕备耕、保障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和做好“六稳”等,找准抓实监督的具体内容,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实施监督,推动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中,喜德等7个尚未脱贫的彝区县属于低风险地区,监督工作要向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也要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手抓,合理安排好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必须持续牵住管党治党责任“牛鼻子”。要深刻认识党委主体责任中内含监督、纪委监督责任中包含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的关系,坚决扛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精准、实事求是地追责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聚焦“关键少数”行权用权开展监督,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在政治站位上有更高标准、更宽眼界,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善于从具体业务切入、从政治高度发现和辨析问题,冷静研判化解党内存在的各种政治隐患,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
不断增强斗争精神。要秉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精神,树牢以人为本、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把斗争精神融入血脉深入骨髓,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晰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现象作斗争。
着力提升监督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有的是灵魂深处的东西,特别是政治上的两面人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识别起来比较难,但也不是不能发现。”要把提升监督能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的用人导向体现出来、落到实处。要继续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好全员培训,注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善于从监督中发现政治因素,善于从各种问题背后挖掘出政治根源,精准清除一切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隐患。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二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奖励的,经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a)
a.个人记功以上 b.集体记功以上
c.记功以上 d.嘉奖以上
2.对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 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记过以上 b.记大过以上
c.降级以上 d.撤职、开除
3.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重处分的,应当先由 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
b.政协全体会议依法罢免其职务
c.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职务
d.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
4.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
通报。(a)
a.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
b.其所在单位
c.其所在的人大或者政协有关委员会
d.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 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c)
a.乡(镇)党委 b.乡(镇)纪委
c.县级监察机关 d.给予处理的监察机关
6.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d)
a.予以免职 b.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c.责令辞职 d.暂停其履行职务
7.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应将政务处分决定送达 ,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b)
a.受处分人或所在单位
b.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
c.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d.受处分人家属和所在单位
8.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a)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9.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
函告相应的机关或者群团组织等单位。(c)
a.实际情况 b.受处分人的处分情况
c.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 d.干部管理权限
10.监察机关给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务处分的,同时函告 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c)
a.本级党委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统战部 d.本级政协
11.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 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党内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d)
a.直接责任的 b.主要责任的
c.管理责任的 d.管理责任的领导
12.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作出问责决定的种类有 等。(c)
a.批评教育、诫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b.通报批评、诫勉、责令检查、责令辞职
c.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
d.批评教育、诫勉、作出检查、引咎辞职
13.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的种类有 。(a)
a.降职、免职 b.降级、撤职
c.降级、免职 d.降职、开除
14.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己经退休的, 。(d)
a.应当从重处分 b.可以减轻处分
c.可以从轻处分 d.不再给予处分
15.对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 。(d)
a.给予相应的处分
b.按照规定降低其享受的待遇
c.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d.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6.对于指定管辖立案调查的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 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b)
a.由立案调查的监察机关
b.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处分权的监察机关
c.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d.由有处分权的纪委
17.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直查直办或督办巡视发现的 等问题线索。(b)
①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③巡视机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④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8.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巡视前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 (c)
a.信访部门 b.有关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案件审理部门
19.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哪个部门负责督办巡视整改问题? (b)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件管理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0.信访部门对传真形式的举报,应当按照 举报办理。(a)
a.来信 b.电话 c.网络 d.来访
21.对来访举报,应由 以上工作人员接待。(b)
a.1名 b.2名 c.3名 d.4名
22.来访接待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 ,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a)
a.告知来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b.予以登记后处理
c.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d.予以登记后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23.对集体来访举报同一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应要求来访人员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 。(c)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24.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应当在 内送信访部门登记,不得私自留存。(c)
a.3个工作日 b.3日 c.5个工作日 d.5日
25.信访部门对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另行建立台账,在收到后 内登记。(c)
a.2个工作日 b.2日 c.3个工作日 d.3日
26.信访部门对收到的应由省纪委监委受理的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在 登记录入。(a)
a.当日 b.第2个工作日 c.3日内 d.5日内
27.信访部门应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甄别、分析、筛选,对
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b)
a.反映问题单一 b.反映问题笼统、不具备可查性
c.反映问题不便核查 d.反映问题轻微、可查性不强
28.信访部门对属于省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分类摘要,按 分流处置。(b)
a.直送件 b.移送件 c.转送件 d.径送件
29.对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的信访件,省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c)
a.宣传部 b.组织部 c.办公厅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30.对于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d)
a.案件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办公厅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1.信访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机关或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按 分流处置。(b)
a.移送件 b.转送件 c.交办件 d.径送件
32.对重要的转送件,信访部门可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发交办函,督促其在 内办结并报告结果。(c)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33.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的实名举报件,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办结后 内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d)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34.上级机关直接交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信访举报件,承办部门向上级机关报告办理结果时,一并抄送省纪委监委 。(c)
a.办公厅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信访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35.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 。(c)
a.先报告后再处置
b.等领导批示后再处置
c.可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d.自行处置
36.对本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在 内提出分办意见。(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7.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应经 批准后,按程序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b)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c.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8.下列选项中应当提出初步核实处置意见的是 。(c)
a.反映的问题查清后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的
b.反映的问题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c.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纪律法律条规,可能构成违纪或违法,查实后至少给予轻处分的
d.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一时难以找到的
39.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一般 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随时召开。(b)
a.每一月 b.每两月 c.每三个月 d.每季度
40.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d)
①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②分析研判地区和部门问题线索总体情况;③研究审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④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⑤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工作方案;⑥研究部署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工作等。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⑥
41.问题线索相关专题会议结束后, 应当及时与相关承办部门核对会议审定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留存备查。(c)
a.信访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42.以下可不经过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的是 。(b)
①对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②突发事件事故责任追究、网络重大涉腐舆情等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线索;③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已经批示、明确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④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43.对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原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的,新线索按 方式处置。(b)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44.对涉及省委委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以及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按要求向
报告。(b)
a.党中央 b.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c.省委 d.中央组织部
45.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和汇总,除向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外,还应当向 报告。(d)
a.省委 b.省委常委会
c.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d.省纪委常委会
46.省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 ,按规定要求移交机关档案机构统一管理。(a)
a.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b.领导批示
c.处置过程 d.领导批示或者处置过程
47.对省管干部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与 会商沟通提出处置意见。(b)
a.信访部门 b.相关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48.下列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中,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直接办理,也可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是 。(d)
①涉及贫困县四套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②涉及贫困县干部的问题线索;③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④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问题线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9.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 内办结。(c)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50.省纪委监委查办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应将其中违反 的问题及处理决定抄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d)
a.政治纪律 b.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c.组织纪律 d.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1.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部门承办的党风政风类线索,应在办结后 内向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反馈办理结果。(b)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52.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在每月底前与
对接核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53.关于谈话和函询的使用,正确的是 。(b)
a.必须先谈话后函询
b.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c.必须同时使用
d.必须单独使用
54.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谈话可以由被谈话人 陪同。(c)
①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③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④特定关系人;⑤家属。
a.①②④⑤ b.①③④⑤ c.①②③⑤ d.②③④⑤
55.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
批准。(b)
a.承办部门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委主要负责人
56.省纪委监委委托谈话的,承办部门应制作《委托谈话通知书》,报 批准后,送达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c)
a.部门主要负责人 b.有关领导
c.分管领导 d.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57.委托谈话的,受委托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
内完成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谈话情况、说明材料、处置意见报委托的省纪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d)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58.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规定,函询非中共党员的,应以
名义发《函询通知书》。(c)
a.省纪委监委办公厅 b.省纪委办公厅
c.省监委办公厅 d.省监委监督检查室
59.监督检查部门在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或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行 的,可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a)
a.初步核实 b.再次谈话函询
c.立案审查调查 d.了解情况
60.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较轻,可能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由 负责办理,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信访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61.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较重,可能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或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将有关材料移送 ,按程序交由审查调查部门办理。(b)
a.信访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分管领导 d.案件审理部门
62.根据初步核实工作规程,被核查人为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 批准。(a)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的省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63.以下哪种措施不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使用? (b)
a.调取 b.查封 c.技术调查 d.限制出境
64.初步核实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和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的, 。(d)
a.由分管领导审批 b.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c.不必履行报批手续 d.必须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6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的情况,经 ,提出处置请示意见。(c)
a.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 b.分管领导批准
c.集体研究 d.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6.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为 。(b)
a.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函询、暂存待查
b.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c.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d.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67.省纪委监委委托初步核实的,承办部门应当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报 审批,并及时督促指导,限期上报核实结果。(b)
a.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承办部门负责人 d.有关领导
68.以下问题线索可以予以了结的是 。(a)
①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存在或者违背常理、不可能发生的;②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③已经有明确结论的重复问题线索;④经谈话函询,反映的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⑤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⑥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a.①②③④⑥ b.①②④⑤⑥
c.①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
69.经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的,相关承办部门应于了结后 内起草了结告知函,经分管领导审批,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向被反映人进行函告。(c)
a.5日 b.5个工作日 c.10日 d.10个工作日
70.问题线索了结后,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在15日内将情况向 备案。(a)
a.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案件审理部门 d.信访部门
71.对事故(事件)中存在违纪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 。(b)
a.暂缓立案 b.以事立案
c.不予立案 d.查明主要事实后再立案
72.对于既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党员,应当 。(c)
a.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b.办理立案调查手续
c.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调查手续
d.先办理立案调查手续后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73.对因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但尚不确定其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可以 手续。(c)
a.暂缓办理立案 b.先办理立案调查
c.先办理立案审查 d.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立案调查
74.根据立案工作规程规定,省纪委监委对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的单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如何办理立案手续? (c)
a.办理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手续
b.办理省纪委立案审查手续
c.办理省监委立案调查手续
d.对涉嫌受贿、行贿的单位不应当立案
75.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和监察对象,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或给予政务处分的,原则上可以不再履行立案程序,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接收登记后移送 办理。(d)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d.案件审理部门
76.对党组织违纪立案审查或者对单位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按照 对应的审批权限报批。(c)
a.该党组织或单位
b.同级党委管理干部
c.该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d.该党组织或单位相关负责人
77.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的,可将 作为立案依据。(d)
a.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
b.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决定
c.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d.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78.对案情简单经过初步核实已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不需要再进一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案件,应当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审理。以下关于立案和移送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不履行报批手续
b.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一并报批
c.必须按先立案、审查调查,再移送审理的程序报批
d.根据案件情况进行报批
79.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后,经过调查确定责任人员为处级干部,需要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的,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a.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b.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经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省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c.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d.由省纪委监委指定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80.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审查调查人权利义务。对被调查人还应当送达 。(c)
a.《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b.《证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c.《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d.《被调查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81.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后,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送达 ,并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通报。(c)
a.《审查调查通知书》 b.《审查调查决定书》
c.《立案通知书》 d.《立案决定书》
82.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的,以下关于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和家属送达有关文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先送达《立案通知书》,后送达《留置通知书》
b.先送达《留置通知书》,后送达《立案通知书》
c.一并送达《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
d.只需送达《留置通知书》
83.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存在法定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的,承办部门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可 。(d)
a.予以通知 b.予以通知,并记录在案
c.不予通知 d.暂不通知,并记录在案
84.需要终止被审查调查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的,承办部门应当在立案后 内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办理。(c)
a.10个工作日 b.10日 c.15个工作日 d.15日
85.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承办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由 办理相关手续。(d)
a.承办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86.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出具交办函件
b.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名义出具《指定管辖决定书》
c.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出具交办函件
d.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省纪委监委都应当出具有关文书
87.省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立案后,认为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更为适宜的,可以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案人员已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一并出具 。(a)
a.《变更留置机关决定书》 b.《变更留置措施决定书》
c.《指定留置管辖决定书》 d.《采取留置措施决定书》
88.对于省纪委监委立案后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涉案人员,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其他严重职务犯罪问题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得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b.可以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c.可以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d.应当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89.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其办理审批延长留置期限等手续应由 负责。(b)
a.审查调查部门 b.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c.案件审理部门 d.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
90.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应由 办理从宽处罚建议等手续。(c)
a.承办部门
b.案件审理部门
c.承办部门会同案件审理部门
d.承办部门会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91.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处理意见。以下关于处理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应当在作出处理后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b.应当在作出处理前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c.可以在作出处理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在作出处理决定后报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d.可以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前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处理后不向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92.承办部门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 的,提出撤销案件的意见。(a)
a.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b.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c.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有瑕疵
d.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不充分
93.经批准撤销案件的,承办部门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撤销案件的决定。由被审查调查人在《撤销案件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并通知其 。(a)
a.所在单位 b.家属
c.所在单位及家属 d.所在单位或家属
94.对批准撤销的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以下关于留置措施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能立即解除 b.应当立即解除
c.应当在3日内予以解除 d.期满后解除
95.审查调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a)
①审查调查组人员组成;②审查调查总体思路、措施、方法步骤;③审查调查期限、纪律要求;④审查调查谈话方案;⑤审查调查后勤保障等事项。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④
96.审查调查安全预案包括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突发情况处置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并实行 。(b)
a.一事一预案 b.一人一预案
c.一案一预案 d.多人一预案
97.根据审查调查工作规程,以下关于审查调查谈话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98.以下关于外查工作期间,对审查调查人员纪律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b.未经批准,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c.不得从事与审查调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d.不得擅自采取审查调查措施
99.审查调查组应当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审查调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及形成的各类材料,不包括以下哪些材料? (d)
a.各类纸质材料 b.电子资料
c.移动存储介质 d.临时党支部学习记录
100.审查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由 和审查调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c)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d.信息技术管理部门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仅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形势作出了判断,同时也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就是要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给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一、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管理的现实需求。它不仅能够预防贪腐,还能保证企业决策和制度落实,有效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但相关工作在基层单位中的地位不够突出,成效不够明显,主要表现有:
(一)部分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还有抵触情绪,特别是对自己分管的部门出现的违纪现象,以保
护干部、影响团结的名义,护短遮羞。部分部门领导及员工学习认识不够,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理解,认为监督只是一种形式,有的甚至认为正常监督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基层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置、素质上不符合实际工作要求。基层单位纪委除书记外只在办公室设置了一个纪检干事的岗位,纪委委员都是兼职,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纪检工作上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范围决定了从业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纪检基础知识,更要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然而当前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纪检监察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的更是寥寥无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监督体制不完善。体制改革还未真正使其形成相对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执纪促进企业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体制建设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纪检监察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构与企业行政的隶属关系促使对下级监督适用,平级不好监督。
(四)监督重心有所偏离。监督工作的作用发挥并不明显,监督力量本来就比较薄弱,仅有的人员很多时候都在疲于应付大量的文字资料和事务性工作,对于监督主业却力不从心,工作重心应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五)监督工作体系不完善。国有企业的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有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部分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也呈现分散化、条块化管理的状态,各部门均在不同的业务范围内实施监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而且受传统观念和企业固有体制影响,都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情,纪检监察部门被赋予过多的监督职责,但实际上受职能、精力和业务技能所限,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往往受到限制。
(六)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从业感不强,上级对纪检人员的管理、保护机制还不完善。由于基层纪检人员没有明确的职级、待遇规定,大都是兼职,关系到切身利益的调动、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等方面都要受制于其所在部门及相关单位及领导,在行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中就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思考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对监督工作给予了新的判断、新的定位、新的挑战。要从根本上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结合企业实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调动一切监督力量,以强有力的纪律约束和令行禁止的执行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一)健全国企纪检体制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强化上级的
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避开外界因素对纪委执纪监督的影响,树立纪委监督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技术力量。完善纪检、监察、审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监督技术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有利于监督向纵深发展。
三是做好制度系统规划和精细设计。对之前建立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去繁化简、查漏补缺。还要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清单及考评办法,逐步构建精简、实用、明晰和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规范指导监督工作。
(二)整合提升监督力量。
一是实现由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向各部门合力监督的转变。建立联合监督机制,需要整合专职监督部门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它不仅仅是部门间的简单联合,也不能代替部门日常的管理行为。纪委作为牵头组织,要调动、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还要牵头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改变过去监督主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监督工作格局,使监督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实现由专业型监督队伍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转变。监督工作范围的拓展和督查工作的深入,对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在纪检监察人员的选配上要把好“入口关”,不仅
要选调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更要引进生产经营能手。同时,又要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出口”问题,注重往经营管理岗位输送监督复合人才,这有利于生产经营业务骨干的引进和纪检监察人才培养。另一方面,通过联合监督平台,能促使纪检监察人员和全体监督人员不断学习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业务能力的提高,也使各监督部门人员能够跳出各专业的“小圈子”,站在单位全局的高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发挥纪委执纪监督专门机构作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职能部门、对自身亦是如此。纪委须履行监督的再监督,在体制机制优化、人力技术充实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效能监察、审计监督、问题线索核查、专项治理等传统有力武器,加强对选人用人、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把好监督最后一道关口,为企业健康发展套上双重保险。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狠抓“三强三促”党建主题活动及“”宣教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就我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理清思路,确定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年初,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科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定期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充分认识从严治党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要求,突出抓好了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树立起团结务实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和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领导干部住房标准,禁止用公款配置通信工具,抓好“五一”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坚持在平时工作中,对分管科室进行督察;四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做出了廉洁自律承诺;五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布置,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我们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中去。二是在全局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办理优惠证,切实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机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窗口部门对外办理的事项、程序、服务承诺、办理渠道公开上墙,制作告知单,深化“阳光工程”,实施“一站式”服务,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始终把“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落脚点放在执政为民上。
四、规范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1、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各部门利用明白卡、小册子、互联网、板报、公告等形式,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需备材料、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对一些比较繁琐的办事程序,在规定允许范围内,能简化的要尽量简化,以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承诺服务。
(1)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在规定时效内开庭,按期结案。
(2)其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按照“随到随办”的原则,确因材料不齐或确需一定程序的,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态度和气,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等问题;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以工作之便向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4、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局党委进行安排布置,宣传发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宣传发动,掌握了解情况,加快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了工作中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具体表现在: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特色工作不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开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五
同志们: 区委决定举办这次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关于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的精神要求认识还不到位;二是反腐倡廉新形势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要通过加强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对于这次培训,市纪委给予了大力支持,专门选派了三位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为我们作纪检监察业务专题辅导;
区委×对这次培训工作也十分重视,在这次培训班还将亲自为我们上一节廉政党课;
区委党校也安排了两名优秀理论教员给大家做理论辅导。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学习。下面,我就有关这次培训工作讲两方面意见。
有的同志刚刚走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实践;
即使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比较长的同志,也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水平。这就要求大家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努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搞好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努力是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培训学习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体系完整、内容庞杂,一次短暂的培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我们尽量抓住大家最关心的重点和难点,突出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希望大家在培训中认真学习领会,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准确把握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根本职责,充分认识我们所从事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决摒弃思想上不思进取、工作上应付差事的消极思想,彻底纠正有位不作为、履职不尽责的问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本职工作上,从点滴学起,从基础做起,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有为有位。二要解决素质能力不高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要保证我们的工作出力见效,就必须首先从加强能力建设入手,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基本原则、方法、技能和程序,准确把握和领会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面了解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发展的能力,增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解决创新能力不够的问题。面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如果我们仍拘泥于过去的“老办法”“老路子”,两手空空、本领平平,就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更谈不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此,希望大家在学习的同时,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更深层次、更高角度、更宽领域来分析和研究工作中规律性的东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推动工作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二)坚持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开展“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是市委、市纪委立足于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着眼于落实省委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个生态”创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规治党的总要求,引进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理念,着力构建“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性工作。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标准化制度机制体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保障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我区标准化建设启动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大力推进下,学习宣传、图标制作、责任约谈实等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但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标准化建设有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接下来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一要持续深化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的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全面掌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运行模式、基本要领和方法途径,纠正各种认识误区,增强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自觉。二要巩固建设成果。要把体系建设作为标准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在深入实践中,不断创新落实标准化建设任务的有效措施和特色做法,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标准化建设成果;
要注意发现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漏洞和制度空白,在实践中探索有效的解决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不断健全“两个责任”标准化制度机制体系。三要坚持动态管理。对标准化建设中形成的各类图标,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转变以及人事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随时做到权责统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对形成的各项制度机制要强化落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四要强化制度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规定动作和制度要求,坚决防止学习宣传搞形式、责任传导走过场、图标制作照猫画虎、责任追究应付差事等形式主义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考核评价“五到位”,努力提升标准化建设实效。
(三)突出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纪委的主业是监督问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是深化作风建设、严惩腐败和严明党的纪律。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与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在思想上同心、认识上同步、目标上同向。坚持从严治党、以规治党,强化纪律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切实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强化作风督查,抓好专项整治,纠“四风”转作风;
突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现阶段性整治向长效性管理的有效过渡,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
(四)突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战斗力。“忠诚、干净、担当”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这一要求,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为抓手,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一要明确职责定位。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纠正的是过去伸手过长、牵涉过广、包揽过多,无法形成监督合力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首先就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二是提高办案威慑力。纪委负责惩处,当前惩处的重点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不管是惩处还是治标,手段都是办案,办案的基本要求就是按程序办事、按规定办事、按法律办事,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办案效果要达到惩治一个、治理一线、威慑一批、教育一片。三是强化担当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讲认真,面对原则是非问题,要敢于亮剑;
面对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
面对错误倾向,敢于批评斗争。四是强化自身监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监督者和执行者,要始终在遵纪守规上带好头、做表率。要带头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认真践行初心使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以案谋私,不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切实做到秉公执纪、安全文明办案。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时间短、任务重。希望大家珍惜学习机会,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并以这次培训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三个生态”创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后,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最新纪检监察干部酒驾问题心得体会报告六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奖励的,经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a)
a.个人记功以上 b.集体记功以上
c.记功以上 d.嘉奖以上
2.对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 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记过以上 b.记大过以上
c.降级以上 d.撤职、开除
3.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重处分的,应当先由 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
b.政协全体会议依法罢免其职务
c.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职务
d.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
4.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
通报。(a)
a.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
b.其所在单位
c.其所在的人大或者政协有关委员会
d.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 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c)
a.乡(镇)党委 b.乡(镇)纪委
c.县级监察机关 d.给予处理的监察机关
6.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d)
a.予以免职 b.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c.责令辞职 d.暂停其履行职务
7.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应将政务处分决定送达 ,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b)
a.受处分人或所在单位
b.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
c.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d.受处分人家属和所在单位
8.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a)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9.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
函告相应的机关或者群团组织等单位。(c)
a.实际情况 b.受处分人的处分情况
c.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 d.干部管理权限
10.监察机关给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务处分的,同时函告 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c)
a.本级党委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统战部 d.本级政协
11.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 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党内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d)
a.直接责任的 b.主要责任的
c.管理责任的 d.管理责任的领导
12.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