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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一
为有效遏制全市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级教育、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电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人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永国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级*的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依法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秩序。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拓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深化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治理水*,注重向基层和村庄延伸,突破盲点死角,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的重要工作,各村、社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断完善本单位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专(兼)职队伍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积极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运行机制,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设施(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垃圾车)的作用,管好用好现有设备;防止设备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三
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_湖北省纪委关于20x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xx〔20xx〕x号)和全市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精神,结合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我委制定了《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老河口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2日
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基层工程建设项目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市、乡、村组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20xx年以前立项,但20xx年以后实施的项目。
(一)在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农业生产基地、国土治理、农村文化设施、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村级组织和群众集资、摊派或转嫁债务等问题。
(二)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1.在工程项目选址、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申报和立项审批不严格落实文件规定要求,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用工程款等问题。
4.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未落实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超范围开支、超合同支付工程款;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5.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中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甚至强拆强占强行流转农民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组 长:xxx 市农工委党组书记
副组长:xxx 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x 财政局党组成员、农发办主任
xxx _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发改局副局长
xxx 文体局主任科员
xxx 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交通局市乡公路管理处主任
xxx 扶贫办副主任
xxx 住建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xxx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水产局副局长
xxx 农机办副主任
xxx 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 xx
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为督促各地按照《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如下: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_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_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第165次常务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员如下:
组长:张建彬(县*副*)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资料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个性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掉、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掉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贴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善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状况于8月25日报送县*安办。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六
进一步贯彻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了推进我校创建“*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创建*安校园、打造优质教育”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建立*、教育、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张传眀任组长,法制副校长肖三,副校长蔡俊成任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组长张传明担任,副组长蔡俊成担任,成员有谭毅梅容朱华张鹏组成,小组具体负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进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省市县的会议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出租房屋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安校园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基层治理计划方案篇八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陕教安办〔20xx〕26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在用电气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气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问题,排查整治电气采购、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学校电气使用、维护安全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不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20xx年7月至20xx年4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全面动员部署,号召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各学校负责人、相关业务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此次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自行组织全面开展校园电气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在建工程的电气设计、项目施工,对正在使用的各类电气产品及其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制定完善学校电气采购的规范和标准,全面推进学校电气使用制度化、规范化。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开展学校电气安全排查整治,对在用的假冒伪劣电气产品集中进行销毁。对存在的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全力进行整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电气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一)全面开展电气产品采购治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校电气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采购流程和标准,坚决杜绝购买、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气产品和配套的线路实施设备等。要进一步完善电气产品的采购监督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源头安全。
(二)全面开展学校在建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对在建工程的电气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监督责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对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对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对使用、安装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等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行为,立即整改,并依法追究因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相关人员、单位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三)全面开展电气产品使用管理综合治理。一是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查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二是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选用具有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学校的电气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