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

时间:2024-09-29 作者:纸韵

答谢词是在特定场合,用于向对方表示感谢和赞美的一种口头表达方式。写答谢词时,要注意语言的得体和格式的规范,以使写作更加规范和专业。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经典的答谢词范文,或许对您会有所帮助。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一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二

涉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记录形式记载商业秘密内容的资料,包括公文、档案、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光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下文是涉密文件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一条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第二条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绝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一般情况下,绝密及文件不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以下文件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当到保密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携带涉密文件外出,绝密级必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机密以下必须由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批准。严禁携带涉密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五条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内部资料、刊物等,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销毁。

第六条销毁涉密文件应当按规定登记、审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三

1、学校各部门对学校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各部门、年组取的。文件要有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发文件有登记。收到上级文件后,由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向下发文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3、传阅文件有专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4、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5、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交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

6、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存放文件的室内要有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文件管理安全。

7、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8、上级召开会议由领导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保管干部调动工作,事先要把文件交清。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四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五

一、文件管理内容紧要包含:上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实在由办公室负责。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登记。

三、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适时送交收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管,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文件在经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紧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六

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器。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七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八

1、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计算机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2、学生进入本室要衣冠整洁,要穿鞋套,要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带入食物饮料,以保持机房的'整洁干净。严禁喧哗、打闹,要保持室内安静。

3、学生上课、上网要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4、爱护设备设施,不准在电器或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也不得擅自拆卸电脑,取走电脑设备的零部件。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5、未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在微机内安装应用程序和拷贝游戏软件,不准使用非本室软件。

6、要上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站,学会从网络中获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合理使用所获取的信息资源。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九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是我国政府为保障国家安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学习及其他社会活动中接触、处理涉密信息的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涉密人员的任命、保密审查、保密教育、保密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第二段:心得体会一:认识到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在学习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我更加认识到保密意识的重要性。对于涉密信息的保护不能仅仅依赖于技术手段,必须完善保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从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段:心得体会二:重视保密措施的落实。

在实践中,我们也深刻认识到重视保密措施的落实的必要性。严格执行涉密人员的保密审查、保密管理、保密制度和规定、定期检查和评估等措施,防范和遏制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段:心得体会三:加强沟通与协调。

管理涉密人员需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实现保密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要积极与各单位、个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保密计划,确保保密工作的统一性和高效性。同时要借鉴国际先进的保密管理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方案和措施。

第五段:结论。

总之,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是我国密切关注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保密工作的红线,维护社会安全和政治稳定。同时,要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完善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沟通与协调,为我国的发展做出贡献。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

11月15日上午,科技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涉密人员教育培训、在岗保密管理、离职离岗脱密期管理、出国(境)行前保密提醒谈话、涉密人员权益保障等规定,切实把涉密人员定准、管严、用好。

局长牛志超强调,****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好****,不仅是机关涉密人员的职责,更是每名工作人员共同的责任。一是增强保密意识。“****无小事”,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抓好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三是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制度,规定涉密文件不得用互联网信箱发送,不得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四是健全制度。紧盯文件管理、办公设备等****,严格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切实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五是要求大家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紧绷****这根弦,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上公文的传递,做到了涉密计算机不联网,涉密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涉密,对纸质涉密文件的处理严格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保证机关秘密的绝对安全。

通过这次学习,在全局营造“人人懂规定”、“事事守规矩”良好的学法氛围,让干部职工认识到****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办法》,进一步筑牢保密思想防线,夯实****基础。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一

一、涉密人员应遵守10条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严格遵守“密来密往”原则,严禁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四、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六、发生泄密事件时,涉密人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凡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和报告.

b科室微机保密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微机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二、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四、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五、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c保密宣传教育规定

一、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二、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三、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

针对当前敌特窃密活动猖獗,内部人员窃密、卖密、无意识泄密案件成上升趋势,涉密人员管理缺乏量化考评和资质认证等问题,必须加强研究涉密人员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考核与评估涉密人员保密能力与素质的评估指标体系与方法,建立针对涉密人员的全程管理信息系统,将涉密人员的政审、保密技能培训、资质认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统一起来;将涉密岗位的设置、涉密人员的选择、培训、使用与保密津贴的发放、人员的调配晋升等关联起来,通过科学化、信息化、系统化的管理确保接触秘密的人受控、可信、可靠。

改革开放在促进经济发展、科级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给我国涉密人员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后勤保障社会化、院校与科研机构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增加等,增加了涉密人员甄选与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其次,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涉密人员不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很容易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获取信息与发布信息,因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密技能和保密意识,很容易将知悉的秘密通过网络泄露出去。根据近年来失泄密事件的统计分析发现,人为窃密卖密和无意识泄密占据了绝大多数。中保委发[2015]6号、中保委通[2015]1号、2号文件通知所列举的主要失泄密事件也反映出通过网络无意识泄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归纳起来,当前国家秘密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三是涉密人员社会关系复杂、流动性增加,面临更多主动或被动泄密的诱-惑和陷阱。

我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以及新中国建设与发展时期保密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加强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是确保核心秘密安全的基础。在当前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更要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选人、用人,改变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任用体制,增强涉密人员的敌情观念和法纪观念,强化其保密意识,使他们掌握保密技能,真正做到要保密、懂保密、会保密和善保密。

作为世界拥有核心秘密最多的发达国家,美国在涉密人员管理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在美国任何一个人想要接触秘密,除了必须是美国公民,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秘密的前提条件外,还要对其家庭出身、价值取向、心理、爱好、性格、习惯、日常所接触的亲友、消费及犯罪记录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只有通过这些审查,并且在签订保密协议、宣誓,经过必要的保密技能培训和保密教育后,才能接触限定范围内的秘密。即使是掌管秘密的部门首长、自己的同事和亲人,也无权获取其不应该知悉的秘密,因为其定期的行为审计和审查,以及对失泄密进行的惩罚是十分严厉的。

德国虽然拥有世界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但是其保密管理仍然注重以人为核心。核心秘密通过人而不是网络传递,接触秘密的人绝对不使用手机等现代通讯设备,严格的涉密人员管理措施和制度确保了国家秘密的安全。

与德国不同的是,美国的国防部门与军队,乃至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大量使用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传递、处理与利用涉密信息,所采用的保密技术大多是目前成熟的商用安全技术,却很少发生严重的失泄密事件。而我们国家近年来却因网络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很多严重的失泄密事件。分析原因还是在涉密人员管理上出现了很大漏洞。接触秘密的人保密意识与技能差,保密教育流于形式,保密审查与监督机制落后等,使得我们不敢使用网络但又离不开网络。

2000年前后,我国在军工企业推行“密级项目管理与岗位定密”,即“双定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但加强了定密管理,还对如何管好涉密人员提出了有益的思路:必须对涉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根据接触秘密的范围、涉密程度等因素建立界限明晰的涉密岗位,对每个岗位提出明确的岗前保密知识、技能的考核要求,并将涉密人员的保密津贴与涉密岗位紧密关联起来,使岗位管理成为涉密人员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其实,现代管理学对人的管理提出了许多科学可行的理论与方法。对人员的管理不但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还要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要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将人员的选拔与素质能力评价挂钩起来,将人员的使用与岗位需要挂钩起来,将人员的激励与奖励晋升挂钩起来,将人员的培养与资质认证、考核挂钩起来,充分利用先进的标准、制度、工具科学管理涉密人员。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军事装备保密》教研组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出四条可行的人防机制,即:

类似于银行系统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通过建立涉密人员的可信度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涉密人员身份、地位、工作性质、社会环境、历史表现、性格特征、兴趣爱好、感情稳定性等可能影响其保密意志、立场、信念和执行力的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评,对涉密人员的可信度进行跟踪记录,并记入其档案或任职晋级的考核指标中。通过建立这样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有利于更为系统、全面地考察涉密人员的素质,预防人为因素、主观因素对涉密人员考评带来的负面或不利影响。

(二)

岗位认证的实质是为了加强对保密专职人员、核心岗位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保密知识、技能的考核。所有接触核心涉密事项或参与核心涉密活动的人员,在上岗前,或者调整岗位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相应范围的涉密岗位资质证书。通过实施类似于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称考试的上岗培训模式,将保密教育转变为强制性的、必须落实的一项措施,同时能够保证保密教育的效果。岗位认证可采取分级考核并颁发证书的方式,使之与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涉密领域紧密挂钩,并规定一定的有效期(如每五年重新进行一次考核),这样才能将保密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三)

责任分离是一种降低偶然或者蓄意泄密风险的方法。应当考虑把某些责任或者责任区的管理权与执行权加以分离,减少对涉密载体、文件、系统或者服务未经授权的访问或者改动的`机会。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也要充分体现管理(使用)权与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即接触秘密的人员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不能由接触秘密的人自己履行。现在很多单位设置的保密专职人员,往往把本单位所有的秘密事项(如移动涉密载体)统管起来,这种做法实际上违背了秘密分割和最少知道原则,管理涉密事项的人如果不可靠,就会造成秘密的完全泄漏。反之,负责监督秘密访问(存取)的人员不能得到秘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制约。为了实现这一机制,必须在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上加以改进,例如建立移动涉密载体的监管系统。与此类推,对涉密计算机网络、涉密场所等,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系统,把使用涉密网络和进出核心涉密场所的人员有效管理起来。

(四)

奖惩激励是管理学常用的机制。保密存在风险,保密人员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奖惩激励体现的是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允许接触秘密的人员,按照所允许接触的信息的秘密级别确定相应百分比的附加工资或津贴。国家权力机关、军队相关部门在进行组织变动、编制体制调整、人员晋级晋衔、立功受奖考评时,对涉密人员要在其他同等条件下保留相应的优先权。同样,如果出现失泄密事件,确定责任后,要依据国家、军队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奖惩激励机制的目的是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从“要我保密”转变到“我要保密”上来。

综上所述,核心秘密的保密管理必须将涉密人员的管理放在第一位。这是因为获取、利用、处理甚至管理秘密的主体是人。虽然在信息时代可以利用各种先进的保密技术,例如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加强对秘密载体和信息秘密的保密监管与控制,但是,一旦有权限接触秘密的人出现问题,上述所有手段与措施都会功亏一篑。相反,如果能建立有效的涉密人员教育、培训、审查与考核体系,就能极大地弥补技术管理先天存在的不足,降低主动卖密或无意识泄密的风险。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称政府规范性文件;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称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下列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工作规则以及人事、财务、外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内部监督考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四)公布办事时间、办事地点等事项的告示。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科学民主、精简高效、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授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违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以下事项:

(二)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事项;

(三)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的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规定有效期限。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最长不超过8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自动终止。

第八条制定机关应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具体规则和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九条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临时性机构;

(二)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三)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可以由政府工作部门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制定发布。

第十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称“办法”、“规定”、“规则”、“决定”、“意见”、“实施细则”、“公告”、“通告”、“通知”等,但不得称“条例”、“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除内容复杂的以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分章节。

第十一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

(一)调研起草;

(二)征求意见;

(三)组织论证;

(四)合法性审查;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公布施行;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十二条政府规范性文件由业务主管部门或者相关单位负责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由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起草。

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当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实施的效果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意见应当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

有关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内容有较大分歧意见的',起草单位应当进行协商;协商后不能统一的,报请制定机关组织协调。

第十五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应当在门户网站上全文登载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还可以采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5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单位应当研究处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起草单位应当对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反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平台,逐步实现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在统一平台上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起草涉及重大事项或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七条起草单位起草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当送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包括: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

(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否与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协调;

(四)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行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未经合法性审查、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不得报请政府审议。

第二十条报请审议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三)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

(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起草单位办公会议讨论的纪要、记录;

(七)其他有关材料。

起草单位报送的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政府法制机构可以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一般应当在收齐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内容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经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起草单位应当将送审稿及其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材料等送政府办公厅(室)。

合法性审查通过后,起草单位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的,应当再次报送合法性审查;其他对文字或者结构作出修改的,应当在起草说明中作出说明。

政府办公厅(室)应当对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规范性以及是否通过合法性审查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审议决定: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制定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不得提交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经审议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

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规定具体施行日期,施行日期应当确定在签署之日起30日后;不及时施行将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妨碍施行的,经制定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签署之日起30日内施行。

第二十五条制定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等形式向社会统一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但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

(二)为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经评估需要继续施行且不需要作出修改的;

(五)经国家机关依法审查监督,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

(六)重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创设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七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之日起15日内,由制定机关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政府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五)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央、自治区垂直领导的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署之后,公布之前报送备案。

第二十八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具体承办。备案机构可以直接出具备案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和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材料。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限超过5年、施行日期在签署之日起30日内或者制定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三十条对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材料不全的,由备案机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

第三十一条备案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需要制定机关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说明有关情况的,制定机关应当配合;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备案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法的,予以备案;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备案,并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自行纠正。

第三十三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查不予备案,制定机关应当按要求自行纠正,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备案机构。

制定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行纠正的,由备案机构提请备案机关作出改变或者撤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备案机构应当于每月上旬将上月准予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专项清理要求,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及时向政府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清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制定机关认为该文件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对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可以继续施行或者修改后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制定公布。

第三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以向备案机构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备案机构应当依法审查,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超越法定权限;

(二)未经听取意见;

(三)未经合法性审查;

(四)未经集体讨论决定;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经备案审查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制定机关应当确定其有效期限,并向社会公布。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三

第1条为使集团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漏等问题,便于文件的检索、存档,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范围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3条本办法的主要关联制度有《公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集团文件体系的总体规划和重要文件的审批。

2。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负责集团文件发文审核及文件体系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格式和相关文件资料等的组织拟定、保管发放、管理控制;监督、指导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管理好相关文件、资料。

3。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文、档案类文件的整理、存档、废弃等工作。

4。集团各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完善本部门承担的各项文件,并对文件的执行进行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文件管理。

5。集团监督审计中心:负责策划文件管理的监督体系,并对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6。区域公司:负责执行集团下发的各项文件;收集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本区域内部文件管理体系,并及时整理并反馈给集团企业管理中心。

第5条文件的分类方式很多,为便于管理,本办法将文件分为公文、档案、体系文件、制度文件四大类。同一文件可以同时归属两个以上的文件类别,例如所有重要文件最终都归并为档案。

第6条公文。

1。定义:公文指公司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文件。

2。分类:公文常见文种包括指示、决定、决议、通知、通告、布告、通报、报告、会议纪要、请示、申请、批复和函等。

3。公文管理:包括公文的收发、传阅、督办和归档等,详见《公文管理办法》。

第7条档案。

1。定义:档案是指集团各部门、区域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2。分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照片档案、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等。

3。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详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8条体系文件。

1。定义:管理体系一般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俗称三大体系,是现代法定企业行业管理制度中的题中之义。

2。分类:体系文件包括手册、程序文件、记录和操作规程等。

3。体系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具体管理办法及文件内容,详见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

第9条制度文件。

1。定义:指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文件,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规划、管理制度、工作文件等的总称。

2。分类:本办法将制度文件分为指令文件(规划、策划等)、管理文件(综合型管理办法)、流程文件(各类流程及其规范)、作业文件(说明书、工作操作手册等)和表图文件(各类统计图表、分析图表)。

3。制度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编写、编号、更新和归档等。

第10条企业管理中心为集团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加强集团文件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保证集团文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第11条集团各类发文在有效期内均实行受控管理。所谓受控文件就是指有效文件。有效文件是指正在执行的指导和安排公司工作的文件。

第12条对于公司以文本打印的形式下发的文件,只有盖有受控章的文件在受控范围内,签收人不得复印,如因复印导致的执行非受控文件,造成的问题由执行人负责。

第13条文件的使用部门应编制识别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的控制清单,以确保在使用场所能得到有效版本的适用文件。

第14条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编目、登记和管理。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属集团的机密文件,任何人不得外泄。

第15条工程类文件由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工程部)控制。

第16条集团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及时核查(每半年一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集等外来文件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并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区域公司。地方性法规、规范、标准、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进行核查,并将变更情况通知集团及所属项目部。

第17条企业管理中心负责及时评审(每年不少于一次)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目标、指标和公司下发文件的有效性,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

第18条体系文件在实施中发现由于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等发生改变而变化时,由企业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更新,文件若发生修改,则须经再次批准。

第19条文件格式要求。

1。文件要有名称、编号、版本、实施日期、编修/审核/批准人等。

2。文件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程序内容、相关记录等。

3。文件应字迹清楚,标示明确。

第20条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由行政副总审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1条体系文件由有关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行政副总批准。

第22条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方案的编写与批准执行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与定期评审控制程序》和《管理方案编制及定期评价控制程序》。

第23条工程管理文件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交企业管理中心复核,集团总裁批准。

第24条制度文件由各职能部门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相关部门会签,集团领导批准。

第25条文件的审批人应对文件的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批。

第26条公文的编号。公文由行政管理中心按文种统一进行编号,编号包括文种类别、顺序号和年份等信息,具体编号规则参见《公文管理办法》和《公司公文编号规则》。

第27条档案的编号。档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编号,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28条体系文件的编号。主要包括整合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的程序文件等,具体编号规则参见《文件、法律法规要求控制程序》。

第29条制度文件的编号。

1。编号规则:

部门代号顺序号发布年号。

2。部门代号:以集团部门名称的前四个字拼音首大写字母表示。经营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监督审计中心的的代号依次为“jygl”、“gcgl”、“qyjs”、“cwgl”、“xzgl”、“rlzy”、“qygl”、“jdsj”。

3。文种代号:x表示文种代号,其中a代表“指令文件”、b代表“管理文件”、c代表“流程文件”、d代表“作业文件”、e代表“表图文件”。

4。顺序号:以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02等,可按逻辑顺序排布,也可按时间顺序排布。

5。发布年号:以公元纪年的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xx,视情况可省略。

第30条文件发放前由文件发放部门提出文件发放范围,根据文件性质由相应一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放,其中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由企业管理中心拟订分发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同时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第31条外来行政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控制,集团领导批示后进行传阅或转发。其他外来的管理性文件由行政副总批准发放范围,行政管理中心执行发放,或由行政管理中心把法规、标准等文件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收集。

第32条国家、行业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由集团企业技术中心把标准、规范、图集的名称、代号书面或在oa办公平台上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购买。地方发布的'有关建筑业法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图集等由区域公司收集,报企业技术中心备案。

第33条施工图、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由区域公司技术部负责管理。

第34条新文件的发放如涉及到原有文件的作废,应在新文件发放后立即废止,且废止日期须按废止的相关程序予以保管或销毁。

第35条集团发放的文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由行政管理中心提供《文件发放登记表》(见附件1)和《文件回收登记表》(见附件2),交相关收文人签收。

第36条文件的保存形式。文件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形式保存,以电子版形式保存应有备份。

第37条文件的原件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保存,副本由各部门负责保存。

第38条文件要分类保存,便于阅览。查阅和借阅文件程序参见《档案管理办法》。

第39条当文件被毁坏、污染、脱色时,应重新领取新文件,同时交还原文件。文件丢失时,向文件发放部门重新申请领取新文件。

第40条文件需要更改时,应由更改提出人或更改提出部门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第41条文件更改的审批,应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职时,可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审批。

第42条文件更改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实施更改。

第43条外来文件的更改应直接由相关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文件的有效性及时通知文件使用部门。

第44条文件的更改/修订方式。

1。划改:当更改内容不多时,由更改部门下达更改通知单,写明更改内容,由文件使用部门(人)在相应位置上划改。

2。换页:当修改内容较多时,由文件发放部门对相应页重新打印后,与所有在用文件的相应页进行撤换,收回旧页。

3。换版:当文件需多处更改时,并经多次更改,影响使用时,由发放部门重印新版,进行更换。

4。文件更改次数以换页为准,局部划改可不作统计。换版则指文件整体换版,程序文件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单个文件换版。管理手册换版时,所有程序文件应随之换版。

第45条文件版本修订状态。对于需要修订的体系文件、制度文件等,应在文件标头栏,按iso9000标准标明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例如初版未修改文件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0”,第4次修改后的“版本/修改状态”为“a/4”,第5次修改则需换版,“版本/修改状态”变为“b/0”。

第46条作废文件从各使用现场收回后,由归口部门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见附件4),文件归口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作废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经行政副总批准后销毁。

第47条若因法律或积累知识等需要保存和参考而保留的失效或作废文件,必须作好作废或失效的标识。

第48条本办法由集团企业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与解释与监督执行。

第49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0条附件:(1)文件发放登记表;(2)文件回收登记表;(3)文件更改申请表;(4)文件销毁审批表。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四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管理办法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一条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第二条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绝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第三条学院各部门阅办的涉密文件应当及时清退。一般情况下,绝密及文件不超过一个月,机密级以下文件不超过三个月。确需延长使用的,应当到保密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四条携带涉密文件外出,绝密级必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机密以下必须由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批准。严禁携带涉密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五条不宜向社会公开的内部资料、刊物等,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和销毁。

第六条销毁涉密文件应当按规定登记、审批,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严禁将各类涉密载体或者内部资料、刊物当废品出售。

专业涉密文件管理办法版(汇总15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本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起草、协调、报送审查、讨论通过、发布、评估等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厅制定并以本厅名义发布(包括拟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由本厅发布)的,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构成影响、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本厅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务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本厅直接管理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文件的,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厅各处室、各直管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及临时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上述处室、单位和机构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以本厅名义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审查、报请公布以及指导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处室(含有关直属、直管单位,下同)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或者组织起草各自职权和业务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

综合性的、涉及多项事务的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或者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

各处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前和起草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政策法规处沟通,政策法规处在政策、合法性及文件规范性方面给予支持、进行指导。

第六条起草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事项:

(二)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三)不得违反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不得超越本厅的职权范围。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以下形式要求:

(一)标题应当冠以制定机关名称;

(二)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概念统一,语言规范准确、简洁明了;

(五)应当明确规定有效期,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制订和发布。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一)制定目的;

(二)制定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依法设立或者实施的有关工作制度、事项、办事程序、时限和要求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起草人员完成起草工作后,起草处室应当在本处室范围内组织讨论、修改,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并按如下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一)征求本厅有关处室和直属、直管单位意见;

(六)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听取意见。

第十条起草处室应当根据有关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或者协调,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后送政策法规处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

(三)对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说明;

(四)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情况;

(五)有关听证材料和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核。

对各处室提交审核的文件,经审核认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件退回起草处室,并说明理由;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政策法规处审核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应重点围绕立法保留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限制权利以及是否超越权限等七个方面开展。

若发现存在可行性或者合理性问题时,政策法规处可以就文件可行性、合理性及结构、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由起草处室决定是否修改。

对草案主要内容意见较多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政策法规处应当召集起草处室和有关处室进行协调、修改,必要时提请厅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后,由起草处室提请厅务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政策法规处会起草处室拟文,经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厅领导签发后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

第十四条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经审查同意的,由起草处室拟文会签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单位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二)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由起草处室会同政策法规处修改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三)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提请省人民政府复核;

(四)经审查认为不能发布的,经厅领导同意后,取消该规范性文件草案。

第十五条拟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以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按程序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由起草处室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由起草处室拟文会签政策法规处等有关单位后呈报厅主要领导签发。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由政务中心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于规范性文件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规范性文件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电子文本一式一份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并将一份纸质文本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前的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十七条政策法规处每隔两年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由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提出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订建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新出台、废止、宣布失效、修订或调整的,负责组织实施的处室应当于3个月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应当于6个月内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暂行或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的处室应当自暂行或试行期满3个月前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于暂行或试行期满1个月前提出废止或制定正式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负责实施的处室在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因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修订或停止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

修改程序按制定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规范性文件内容存在歧义,或者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厅的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由政策法规处会同起草处室进行解释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第十九条本厅与省直其他部门联合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法制办,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

20xx年12月13日印发。

相关范文推荐

    实用gre考察内容(模板20篇)

    青春是一个积极向上的阶段,我们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用心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挑战。青春是一个人尝试各种新事物的时候,要有积极的心态和勇于挑战的精神。以下是小编为

    专业销售内勤培训心得(案例17篇)

    读书心得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自己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同时也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阅读中更加有针对性地学习。小编整理了几篇实用的学习心得,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最新事业单位转正申请书大全(15篇)

    在撰写转专业申请书时,需要充分准备,并将个人的优势和特长与选择的专业相结合。以下是一些来自不同专业和国家的留学申请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多样化的参考。

    2023年工会换届报告(模板14篇)

    作为一份自我介绍的重要材料,竞聘报告需要准确而生动地展现我们的优势和特长。开题报告是学术研究中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课题进行提出、分析、定位、选择的一种书面形式,

    实用人到岁的人生感悟(案例19篇)

    爱国是一种责任,是为国家繁荣稳定贡献力量的行动。创作爱国标语要注重激发人们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意识,让每个人都感到自己与祖国息息相关。感受一下这些饱含爱国情怀的标

    实用报送任务的通知函(模板13篇)

    公益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反映着一个国家的社会责任和良好风尚。公益事业的组织与管理有哪些经验和技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益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公益意

    实用中国在疫情中体现的大国担当论文(模板15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和提高效率。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范文需要具备条理性和逻辑性,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思考。以下的总结范文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2023年人力资源总监岗位任职要求(案例15篇)

    在典礼中,人们通常会穿上特定的服饰,如礼服或制服,以示庄重和正式。典礼的礼品和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意义特别选择,以表达对参与者的认可和赞赏。这些典礼的经验和故事

    实用文员工作心得体会感悟(通用13篇)

    军训心得的撰写是对军训生活的一次完美总结,它将激励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范文中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不同岗位的工作心得,相信总有一篇能够符合大家的需求。

    2023年对他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汇总14篇)

    当前,征文已成为广泛开展的一种文化交流方式。那么参加征文活动又有哪些好处呢?如何写一篇出色的征文作品呢?通过阅读这些征文的范文,你能感受到一种写作的魅力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