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 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教师,应该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明清晰的认识,只有这样,作为教师的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培养人才。教师也要具备可树性,知识的更新,也要求我们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下面就《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谈谈我自人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主要探讨了教育法学的原理、高等学校法律的重要性、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权利义务、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度、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主要体现在:
(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教育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地,“法是体现统治阶级集体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与一般法律相比较,具有形式松散性,教育领域的法律问题,既可能是教育行政问题,也有可能是教育民事法律问题;教育对象、教育法调整范围以及法律关系的广泛性;法律法规的复杂性;法律纠纷解决手段的特殊性。
我们在遵循教育法的同时,一定要坚持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贯彻实施,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平等,一般包括起点上的平等,终点上的平等以及过程上的平等。
(3)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教育必须为国家和人民负责;坚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享受一定的权利。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公民获得教育的机会。
三、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这主要涉及到教师的法定身份,以教师为主体的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法律规定的教师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教师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就要依法确定和保护教师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具体来说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法学是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之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学科。它以教育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教育法制、对国外教育法的研究为内容,通过社会调查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揭示了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国家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制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研究教育法律规范在执行和监督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教育执法提供理论上的指导;通过对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制和教育法实施体制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教育立法和依法治教提供可资借鉴的方案和经验。
此外,高等教育工作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精神内容实质,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增长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从而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五、学生的法律地位。从法律意义上讲,高等学校是受教育者中的一个群体。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因此,高等学校学生就是在我国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校教育的学生。高等学校的学生也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六、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高等教育督导与评估。多年的实践表明,教育督导与评估制度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教育督导机构在推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依法治教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
具体体现在:
(2)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是依法治教,保障素质教育顺利推进的迫切需要;
(3)建立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教育理论的组成部分。此外,为了高校的发展,还要建立高校教育评估机构,对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实行长效的评估机制,稳抓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
八、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九、高等教育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教育纠纷是一种新的法律纠纷类型。过去,我们一直把教育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看待,其纠纷也比照行政纠纷处理,因此,一般利用内部调解等手段解决。主要解决的是人身纠纷和财产纠纷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要探索构建新的多元化的教育法律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协调、申诉、行政复议等途径的作用,又要积极创新,创建新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
实践是检验真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高校教师的我们,一定要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同时,担负起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重任,全身心投入到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也要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用相应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树立法制观念、拓展法律知识、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加强自我修养,努力磨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从而为推进我国教育法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微薄之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教教育学的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听了《教育政策法规》这一课程的专题报告,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 “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范文九九网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 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20xx年,税政法规工作将紧紧围绕地区局党组确定的“拓展进步年”年工作主题和“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精神,坚持“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立足服务增效,坚持有为担当,切实发挥税政法规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税收征纳和谐方面发挥的作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强化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力度,切实做好税收政策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税政法规工作,现就20xx年重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坚持将落实政策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切实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大对促进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产业政策进行调研,提出支持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发挥政策参谋助手作用,理顺执行优惠政策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加大对各项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政策效应情况的研究,切实推进政策优势向税收增长优势的转化,着力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结合税政法规工作实际,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建设,涉及税种管理和政策业务问题,不推诿、不扯皮,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在具体税种征管问题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和服务型税务机关而努力奋斗。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自“营改增”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启动以来,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 “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xx区地税系统的实际,制定了《和田地税系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地税发〔20xx〕91号),并下发所属各县(市)局,要求遵照执行。二是研读政策文件,及时反馈问题。将文件精神吃准、吃透,及时传达并指导各县、市局认真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 对各县、市局在现阶段“营改增”工作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对有争议的问题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局反映、请示,为推进我地区“营改增”试点工作如期进行起到积极的作用。三是分阶段开展工作,层层推进落实。从宣传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资料移交和完善阶段等几个阶段,夯实营改增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总户数为357户,其中:企业327户,个体30户,实施“营改增”后,在9月份申报期造成营业税减收238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减收166万元,部分现代服务业减收52万元。预计影响本年营业税收入减少约1190万元,在20xx年预计约为3265万元。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为支持和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按照“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县市局严格、认真、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了基层便于操作,正确使用减免税政策依据,简化纳税人报送资料,我们在《关于印发报批类 备案类减免税项目及报送资料的通知》(和地税发〔20xx〕31号)的基础上,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对减免项目和报送资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明确了减免税管理与落实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关系,严格按照《xx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地税发〔20xx〕226号)和自治区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加大对基础减免税办理情况、落实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减免税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的通知》(新地税党组发)及地区局党组《_xx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和地税党组发〔20xx〕10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相关处室工作要求,结合和田地税税政法规工作关际,对基层各单位定期报送的税政法规工作各类总结、报表等材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经清理,保留定期报送的材料共24项,确定取消定期报送的材料共26项,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一)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区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税收执法督察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期间、检查要求及目标任务,并于5月份开展了上半年税收执法重点督察工作,对六县一市共7个执法单位的税收执法行为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检查有工作底稿、查处有依据、情况有反馈、检查有结论、结果有通报、问题有整改、过错有追究,通过重点督察,进一步促进了全地区税收执法水平。
(二)切实做好日常执法督察工作。采取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抓好日常督察的落实工作。从税收征管软件、汇算清缴数据等渠道按月对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房屋出租营业税与房产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企业所得税自行亏损弥补等环节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对比,查找疑似问题,下发各基层局进行核实、整改,使执法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到以及时纠正,大大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截至20xx年8月,通过对400余条执法疑点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和疑点排查,共清理补缴税款近19万元,从一定程度上做到了税收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
(三)做好税收执法督察人才队伍建设。为不断强化税收执法督察人才队伍管理,将地区各科室和基层县(市)局在税政、计财、征管、稽查等部门思想品质好,工作表现突出,通过德、能、勤、绩等多方综合考虑,最终确定将22名税收工作骨干人员纳入全地区地税系统督察内审人才库,其中税政法规类5名、征收管理类7 名、财务审计类8名,税务稽查类2名。
督促全面贯彻落实《xx区地税系统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涉税范畴、房地产业税源信息管理、房地产业涉税行为管理、房地产业税收的核定管理、房地产企业的纳税评估、房地产业的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先税后证”为把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积极督促各县(市)制定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工作。
在去年加强和规范我地区注册登记的建筑安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地区建筑企业规范管理情况进行了摸底,掌握各县(市)规范情况,及时解决核定征收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地区局对建筑企业工作安排落实到位,促使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今年1至9月份,全地区组织建筑业企业所得税65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653万元,增幅达 ,对今年税收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33%,规范效果明显。
从去年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情况来看,各县(市)局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上积累了些经验,取得了些成绩。今年,我们要求各县(市)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要求开展清算工作,但不做指令性计划,努力做好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实地指导,消除税务干部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畏难情绪,提升税务干部对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缴水平。另外,认真开展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地区对非房地产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近100万元,较往年相比有了长足进步。
一是注重做好20xx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以《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形式,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后续管理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局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二是注重做好纳税服务和申报受理工作。按照《国家_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79号)要求,围绕“拓展进步年”工作主题,主动提供宣传、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认真把好年度申报、预缴申报受理审核关;三是注重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将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融入“税收风险管理”和“四位一体”征管机制当中,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预缴数据、汇算清缴数据、减免税、资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申报资料以及日常征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对比分析,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其中对有资产损失税前申报扣除、自行弥补亏损的企业,列为每年进行纳税评估的重点。四是注重加强企业所得税舆情分析工作。注重收集在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明原因,做到及时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做好情况、问题产生原因的收集、整理,以及请示汇报工作;五是注重引导纳税人规避税务风险。对年度申报亏损、有税前审批、税前申报扣除等涉税事项的企业,建议企业附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事项鉴证报告,降低企业在办理纳税申报过程中产生的税务风险。
按照区局要求,我们及时安排布置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定期对申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申报任务顺利完成。截至20xx年3月31日,我地区共受理20xx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人数267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5人,申报年所得额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万元,应缴税额万元,已缴(扣)税额万元,减免税额 万元。
针对去年执法检查发现的契税征管中存在的计税价格确定的问题,因涉及纳税人根本利益,对此我们及时请示区局。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20xx年1月1日以来,县(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作为用地申请人占用农用地基本情况的清理工作。继续通过与地区国土部门沟通过与联系,掌握本辖区占用农用地审批信息,为各县市组织征收耕地占用税工作提供重要信息,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年初,基于部分县市反映的个体行医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比较的问题,我们深入xx市对六家较大的个体医疗机构进行了调研,采集了大量数据,经过精心测算,确定了xx区个体行医行业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同时,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区个体医疗卫生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新地税函〔20xx〕104 号)文件精神,在全地区范围内对个体医疗卫生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进行了调研,围绕个体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或挂靠非营利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街道、社区红十字会从事医疗行业等调研内容,进行认真调研、精心研究讨论,切实做好个体医疗卫生行业调研工作。
一是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对各业务科室制定的地方税收业务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注意与起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符合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合法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事前监督。二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日常化。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对定期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分别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我们对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起草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统计,对各项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执行性、时效性和规范性进行了评估,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严格按照区局和地区局重大案件审理规程,对地区稽查局提交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按程序做好案件组织审理工作。截止10月10日,接收稽查局移交的稽查局案三件次,已完成重大案件审理三件次。
今年区局各税政、法规等业务口子按排的调研工作较多,调研的内容多从完善税种管理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约束自由裁量等方面,税收调研工作有序开展,及时解决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充实,总结税收征管经验,为区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也为我地区做好税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完成区局安排的各类调研近20次。
围绕地区局党组确定的工作思路和主线,结合税政法规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领会党组意图,切实把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抓好落实;
七是切实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按时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情况相关信息,为便于基层征收耕地占用税工作做好督导。
八是提高自身素质,增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税户的本领。
校长政策法规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半年来,厅办公室围绕厅党组的各项安排部署,在分管厅长和协管领导的具体领导下,始终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厅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狠抓工作落实。年初,分管厅长召集办公室负责同志,依据我厅工作要点和《xx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谋划和梳理,理清了厅办公室xx年整体工作思路和打算。在此基础上,办公室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明确了xx年办公室工作任务和分工,并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办公室全体人员按照“创建一个学习型、勤奋工作、团结和谐处室”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厅xx年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综合工作
1、抓好理论学习。制定了xx年学习计划,对办公室全年的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了细致的安排。半年来认真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政府工作报告等精神,并组织学习了《xx年厅机关党支部工作意见》、《厅党组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讨论活动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邀请×××副厅长和×××副巡视员就科学发展和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理论辅导,积极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与此同时,还挤时间派有关同志参加了信息、公共管理、行政执法等培训。半年来,办公室共组织了×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凝聚力。
2、落实会议制度。始终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各项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到两次处(室)务会议,半年来共召开×次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或主任碰头会,研究解决有关工作问题。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共召开了×次支部会议,明确了支部委员分工和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了支部建设相关内容。
3、改进工作作风。半年来,认真落实厅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同志带头,全体人员自觉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不迟到、早退,办公室整齐、干净、卫生,做到了自觉节约水、电、纸张,文书档案及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坚持把服务协调工作贯穿于领导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贯穿于办文、办会等具体工作中,围绕工作重点,抓好督查、督办和协调工作,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增强。
4、做好信息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在各项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中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半年来共编发文化要讯××期,其中办公室撰写××篇;编写信息专报××期,其中办公室撰写20篇。向××、××、 ×××、×××分别报送信息××条。另外,我们还积极组织向新闻媒体投稿,为上级部门了解、指导文化工作,扩大对文化工作的宣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来,办公室按照厅党组和厅纪检组的安排,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和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自觉执行了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了在廉洁自律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重点工作
1、筹备召开了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和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等大型会议。年初,筹备召开了xx年全省文化局长会议,起草了会议材料,组织做好了会议相关会务工作,及时把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了全省文化系统。为了及时传达全国文化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经过认真紧张的筹备,7月17日—18 日,在××召开了全省文化局长座谈会。
2、组织完成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题调研活动相关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调研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和材料组织工作,共收到论文××篇,并择优在《××××》上分期刊发。
3、开展了xx特色文化大省宣传周前期筹备工作,提出了初步建议方案。
4、协调开展了“××文化大厦”办公楼层的相关建设工作。办公室派×名专职人员常年跟踪协调,对楼层的分配、装修提出了初步的意见建议,同时考虑了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需求,目前文化大厦建设工程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