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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x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x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x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区工信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区工信局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产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检查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供安全保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监管责任和管理人员具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全员工作岗位、落实到各单位的全方位,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暑等,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暑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照单履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一)检查方式:实施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1。常规检查
(1)各单位自查: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要制定本单位日、周、月自查检查内容对照清单,按照清单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隐患台账要和检查记录一一对应。
(2)行管部门督查检查:针对责任及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每月一次、对铁路监护道口每月4次进行督查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暗访、暗查。
2。专项检查
(1)春节、“两会”前检查:1月至2月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夏季防汛检查:6月至9月开展夏季防汛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各季防火检查:11月至12月对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及防火消防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各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各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工信局将依照上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相关内客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和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程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四)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八)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及备案的情况;
(九)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施落到实处。
(二)定期排查整改。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报告,重点事项立即整改。对上级交办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并上报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细化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努力形成安全生产时时抓、安全管理人人抓、重点部位重点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考核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
请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计划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我县正在实施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县、乡镇(街道)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安监发〔20xx〕19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应急救援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
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专业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检查按程序文件要求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某某地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某某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保持某某地区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其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1.按照某某地区驻区单位abcd四级等级划分,对d级单位每月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查;c级单位每季度一检查,重大节假日必检查;b级单位每半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a级单位每年一检查,重大节假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2.查阅资料。采用查阅文件、调阅资料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会议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设施场所检测检验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检查。
3.现场检查。对作业场所安全状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安全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员工安全操作、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为强化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计划。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xx市和xx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突出属地监管的原则。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时,应将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围,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行使管辖权。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桥梁加固维修整治管理工作、高空游乐设施防止人员高处坠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
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建设的行为;(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开展“三级教育”情况;(3)关闭取缔或注销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行为;(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1—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执法检查,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3月份: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4月份:检查xx人行天桥、xx桥、xx桥加固维修整治情况,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二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5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6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7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8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9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0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1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12月份:检查xx公园高空游乐设施运行情况。
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促进各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加大对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经费倾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着重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得当。
市政科、公用科和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确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主题,在执法过程中,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寓于执法之中。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八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以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为重点,着力加大对辖区内学校自备水源与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情况,并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
2、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有条件地区可联合有关机构共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与监督检查。
(二)依据。
(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至少20所或不低于总数的5%;中小学至少500所或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检查数应当占辖区内此类学校总数的50%以上。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计划要求,结合20xx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必要的经费及人员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监督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并针对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学校和自备水源存在的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0号)要求,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