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

时间:2024-11-25 作者:飞雪

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我们应该基于客观的事实和真实的情况,不可主观臆断。下面是一些在实际生活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一

党性修养的难点在于知行合一,党性教育的重点在于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华能党校始终将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线贯穿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致力于引导学员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及时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是及时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辅导,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党校正在进行的全面从严治党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贯穿到专题辅导、自学讨论、研究报告、学员讲坛等诸多环节,使六中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二是组织学员赴井冈山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等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专题、体验、访谈等方式组织教学,注重感性的体验和理性的升华相结合。三是拓展和借助优势教学资源,认真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大案要案分析。

华能党校不断研究探索党性教育的实现形式,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出了“五个结合”:将理论学习和模范人物的学习结合起来,将正面的引导和反面的警示结合起来,将个人的自我反省和组织生活中的相互批评结合起来,将党章党规党纪的约束与精神境界的塑造结合起来,将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应对新时期新挑战结合起来。致力于以理论说服人,以情感打动人,以信念感召人,以纪律约束人,以案例警示人,以文化塑造人,使党性教育全方位立体化。

夯实理论基础坚守人民立场。

理论学习的难点在于“贯通”,理论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脉相承的关系。华能党校坚持把理论教育作为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石,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教育系统化科学化。我们在教学说明的针对性、教材的选择和建设、读书自学的安排、讨论主题的设定和引导、双向交流前的沟通、“两带来”问题的反馈等方面狠下功夫、认真钻研、加强组织和安排。

华能党校坚持将理论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逐渐形成了“一条主线”“四个环节”的教学模式。“一条主线”就是以马列主义经典原著的学习为主线,将基础理论的经典篇章、文献列入读书计划,在篇章的选择上注重让学员把握理论脉络,打通理论关节。“四个环节”就是要实现专题自学、课堂教学、小组讨论、双向交流的环环相扣。注重结合教学计划选取经典文献组织自学,注重以理论本身的逻辑顺序展开教学,注重在充分把握理论重点的基础上设计讨论主题,注重组织、引导学员将现实问题上升到理论层面。将经典原著的学习贯穿教学始终,四个环节环环相扣,致力于基础理论的贯通和培养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提升领导能力突出问题导向。

没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基础,领导能力的培养就缺少了应有的内涵,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养的贯通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应有之义。实现这样的贯通,依靠的是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的确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建立起来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华能党校坚持将领导能力的培养,纳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加以把握,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注重将立场观点方法的培养与现实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搭建了三个学习平台。

一是通过领导授课,搭建集团工作的贯彻执行平台。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到党校讲课或参加座谈已形成传统,是干部进修班重要的教学单元。授课主要是结合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使“干部教、教干部”的教学模式常态化。二是通过学员讲坛,搭建学学相长的案例分享平台。全体学员通过对自身工作经历进行梳理、总结和分享,达到碰撞思想、开拓思路、提升思维的效果,推动华能系统内来自不同产业、不同区域学员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启发和相互促进。三是通过专题研究,搭建学以致用的决策咨询平台。专题研究是研讨式教学的重要载体,学员立足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工作部署来确定研究主题并成立若干研究小组。党校还注重将专题研究报告成果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定稿后向集团公司领导上报,为集团公司建言献策,起到了决策咨询的作用。

加强从严治校严明纪律规矩。

华能党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要求,将严明的纪律贯穿到学员党性锻炼、学习生活等方面。一是严抓纪律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将党校姓党原则贯彻落实在教学、科研等一切工作之中,坚持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抓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严格考勤管理和课堂纪律。三是严抓学习成果。将“两带来”问题的回应与解决与小组讨论、专题讲授、研究报告、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结合起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关心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四是严抓制度建设。注重在实践中摸索,不断将成熟的教学管理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了包括党校教学管理、支部建设、学员规范、班主任职责、后勤保障等若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范支部生活树立模范样板。

华能党校致力于将党校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考虑谋划,不断加强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生活,做到临时党支部“不临时”,致力于为华能系统各单位的支部生活树立模范样板。一是修订完善党性锻炼管理办法,将党性锻炼的实施具体化,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临时党支部中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就如何做好党性分析组织专题辅导,提供理论和方法论上的支撑。三是要求学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学、带头做,带头查、带头改,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四是将党性分析与学员考核、鉴定、评优结合起来。党校会同有关部门对每一位学员做出鉴定,并以实名推荐的方式组织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将鉴定和评优结果作为干部管理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二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担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三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打造学习型班子还做得不够,个别同志对理想信念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还认识不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正确的理性把握。也有个别同志自认为理想信念够坚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贯之的理论武装,不能很好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同志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有时对于哪些是纪律、哪些是规矩还分辨不清,有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混同于一般纪律和规矩,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严肃性认识不足,对于纪在法前还理解不深。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在办公室听汇报、调度工作的时间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民生尤其对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程度远小于对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对解决基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棘手问题倾注的力量还不够;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对信访问题多是把功夫下在劝返和“灭火”上,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还存在包而不办、办而不实的问题。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一般化、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团体争第一、单项创一流”的气魄等问题。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没有一种迎着困难上、奔着问题去的拼劲和闯劲。有的同志在亲力亲为、一线工作方面还不到位,尤其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方面做得不够好,有的工作在落实上还是存在着为了落不到实处而找理由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力不强、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等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借口业务工作繁忙,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思想上还欠自觉、欠主动,致使行动上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常请假。有的基层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执行的不够到位,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有的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间交心谈话活动开展少,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够充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有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的问题,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一案三查”执行得不够严格,责任追究还是偏轻偏软,通过强化问责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班子,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精学透,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一如既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始终把对党忠诚牢记到脑海里、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到行动中,切实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发挥好常委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以担当进取实干精神狠抓落实。从每位成员做起,以上率下,引导全市上下深入持久开展好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实现增比进位、事争一流。

(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深入实施好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企业现场办公,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历史遗留和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创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严守党内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并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办法,完善引进人才和发展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碰头会、决策前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时处处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坚定共产党人的基准和底线。紧紧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点工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从严要求抓到位。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属地管理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条例》、省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问责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继续延伸监督触角,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立项监督机制。以县级党委设立巡察机构为契机,强化巡察监督。锲而不舍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脚踏实地把“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四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是党中央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三方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将《意见》在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督促指导各级党(工)委(党组)将《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同时作为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

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对照《意见》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统筹调度和督查检查,加强对重大问题研究把关,推进工作落实。其他部门要立足职责、加强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从严日常监管。各级组织部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用好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是党中央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三方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将《意见》在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督促指导各级党(工)委(党组)将《意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同时作为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

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职责,对照《意见》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统筹调度和督查检查,加强对重大问题研究把关,推进工作落实。其他部门要立足职责、加强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从严日常监管。各级组织部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用好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五

一、把握查找问题的重点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二、改进查找问题的方式。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三、坚持边查边学边改。

1.梳理问题清单。要找准找实问题,查摆问题要清楚、具体,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梳理,每个支部、党员在每个专题学习中都要列出问题清单。

2.建立整改台账。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管理。党员个人查找出来的问题也要列出清单。

3.认真进行整改。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要及时回应师生群众关切,从师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

4.实行整改通告制度。要通过板报、简报、党务公开栏和各类媒体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的过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有关要求。

时对本单文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层分类梳理汇总,于5月1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其他三个专题学习查找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请分别于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动态上报。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六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党组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对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将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

《意见》具体列出了15大重点任务,即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等等。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七

镇党委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学习贯彻上级的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市、县巡察整改工作,在制度建设上推陈出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有“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村“两委”班子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学习培养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党员干部表率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对部分工作督导落实力度不够,跟踪问效抓长远韧劲不足。下一步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心头有压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镇党委能够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以及领导干部示范表率等方面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同志作为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不够到位,对班子成员、科室站所以及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提醒谈话不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方面有所欠缺;强化“四个意识”不够,辖区内出现因对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被问责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安排部署主动性不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细致,有群众反映信访问题未得到及时处理。下一步,以强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之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推向纵深。

镇党委及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充分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是“四个意识”仍需加强,存在辖区内企业在环保督查中被通报问题,有党员干部因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被问责;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基层党组织的管理仍需加大力度,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责任发挥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工作方面督导考核未落到实处,2019年度内未组织对基层党支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一步,要切实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督导,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监管力度,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镇经济建设工作。

党委能够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述责述廉、报备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中,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四个意识”树立不牢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不清,责任内容不够明晰;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课内容单一;作风建设抓的不紧不死,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部分干部存在违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情况。下一步,要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同安排,同落实,要在工作上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主体责任扛起来,落实在行动上。

党委能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在巡视整改、选人用人、正风肃纪、源头预防等方面力度较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还存在不深入、不深刻问题,全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较少且缺少可操作性;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有干部职工因违纪问题被处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和日常工作集合起来抓,存在只有制度规定,没有工作落实的现象;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现、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够,提醒谈话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执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村级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下一步,要更加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干部作风建设的各方面,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用实际行动营造贾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镇党委能够积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源头预防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格,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强化“四个意识”方面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彻底问题,工作执行存在偏差,有党员干部对辖区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被问责,有企业在环保督查中被通报;对村级财务专项检查监督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辖区内扫黑除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细致,存在干部职工违纪问题。下一步,要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超前谋划、主动安排,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履行好自身所肩负的管党治党责任。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及同志县直机关工委能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政策部署,抓党建促发展成效明显,但是,在对县直各单位压力传导、责任下沉方面做得不够到位,缺乏廉政文化亮点,从严治党廉政活动形式传统,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有待继续提高。下一步,要切实增强从严治党主责主业意识,加强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担当,丰富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优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县局党委及x同志县卫计局党委能够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注重日常抓党建,严管队伍,压实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没有传导到基层末梢;主动思考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不够,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党员干部“先锋队”、“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够好;直属医疗机构党组织没有处理好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关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引导、教育、组织群众的能力不够,缺乏影响力、凝聚力、向心力。下一步要时刻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里,进一步压实责任,以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提升“百日攻坚”活动为抓手,找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见行动、见措施、见效果,促进党政效能提升。

县教育局党委及x同志教育局党委能够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但x同志作为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不到位,对班子成员、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提醒谈话不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方面有所欠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分工不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细化分解不彻底;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的情况。下一步,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之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教育系统的各项工作中,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推向纵深。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八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

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一

***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市委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二十条》有关要求,现就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每个党员干部每年研读经典原著不少于3本,各党支委成员每人每年研读经典原著不少于1本。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加强法制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防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继续深化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摆正同人民群众关系,严防脱离群众、漠视民意。

2.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把党性修养和作风教育作为镇党委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镇党委班子成员要联系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制定和实施村两委和村两委班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村级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和宣传翠竹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形成真抓实干的新气象。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村干部培训班,安排党代表、党员中心户及30名左右优秀党员参加培训。组织好干部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开办“干部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来我镇授课,实行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先进人物和企业家上讲台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4.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上1次党课;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镇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党(总)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党员都能参加,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年度考核,对各村党总支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各党(总)支在自查基础上每年向镇党委专题报告党内生活情况。

5.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要自觉抵制不当言论,对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和发扬党内民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一人一票表决制”,推行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6.严格干部监督考核任用。健全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平时考核和德的考核办法,推行一线考核、平时考核、全方位考察识别干部。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实行各村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实行换届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认真落实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7.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主动与联系我镇的市领导、联点共建单位联系沟通,扎实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完成镇一站式服务大厅硬件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深化“一平台两中心”平台建设,推行“中心派单办理、干部上户办理、网上审批办理、热线全天受理”服务方式,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整合资源、盘活资产,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大在产业链、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力度,进一步扩大“两新组织”覆盖。

8.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暂行处置办法。探索开展“智慧党建”工作,依托现代传媒和信息网络技术,整合党组织和党员大数据库、先锋网站、手机短信、微信等建立“智慧党建平台”,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全面开展共产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活动,推行窗口服务行业“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带头佩戴党徽,带头承诺践诺,带头服务群众。总结完善《党员证》制度,党员在规定期限内向党支部报到登记,依托《党员证》,实行党员日常表现记实制度,全面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审核1次《党员证》记录情况,年底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重要依据。积极响应市委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计划,即定期开展“十佳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组织百名村党组织书记到市级党校系统培训,组织千名党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万名党员学党章、学法律、学科技活动。加强党建资金投入,将党建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继续探索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让困难村干部、困难党员、老党员感受到党的温暖。

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盘点分析。严肃整治干部在岗不在状态及“为官不为”等行为,每个季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或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再现。

10.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制度,党政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1天,村干部要做到随访随接,严格落实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和“夜学夜谈夜访”制度。党政班子成员每周下队了解民情不少于1天,每年走访群众不少于40户,党政班子成员每人结对帮扶2户以上困难群众和信访户,每年走访不少于2次。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党代表每年开展走访群众活动不少2次。

11.强化正风肃纪。严守党的组织、财经、廉政等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办公用房等制度规定,认真执行明察暗访相关制度,加大查访力度和频次,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和严肃处理。

12.推进制度防腐工作。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各村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惩戒机制、示范警示和岗位廉政教育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群众参与监督机制。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决策考核评价、失误纠错和终身追究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

13.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贪必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等顶风违纪现象,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

14.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走进农村、企业、社区,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多同群众交流,切实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倡导机关干部通过坐公交车、乘出租车、进菜场、逛商场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开展“与书记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各党组织书记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与党员群众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强化公开监督举报方式,严肃对待、慎重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举报。善于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做好政民互动、市长热线等反映的问题,构建党委、政府网络舆情的引导机制。

15.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完善监督形式,延伸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实效,健全人大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及质询等工作机制。

16.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机制,强化党委抓基层党建是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党建重点工作季度抽查通报制。党委书记要带头抓党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负领导责任。党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委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健全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权力监督制度和工作问责制度等各项制度,使从严治党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17.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实行项目化管理,每月召开1次调度会,定期研究分析落实情况。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推行书记抓党建“三定四评”制度。及时总结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推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城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城发〔2016〕6号),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细化内容、层层压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责任内涵。

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组织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组织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二)责任主体。

1.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人大工作处、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好分管、联系部门、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工作中。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3.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三)责任内容。

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从严查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支持纪委执纪审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滑向违法。

(7)加强巡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2.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

(2)管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和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抓分管。在积极参与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方面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强化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一)责任内涵。

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分管负责人三个层面,是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二)责任主体。

1.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对纪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对巡查结果负责,巡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纪委、纪检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三)责任内容。

1.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发挥好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谋划、分解落实好工作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4)严肃执纪审查。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突出惩治重点,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6)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抓好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

2.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纪委工作人员、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4)强化监督效力。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坚持精准监督,加强过程管控,提高监督效果。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纪委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强化工作指导。在积极参与落实纪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尽责。坚决贯彻执行纪委集体决定,加强对分管方面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方面党员干部经常教育,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对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3)提高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强化过程管理,并对监督结果负责。

(4)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看齐跟上意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检查考核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工作机构要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行履责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听取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社区纪检组织每年年底前向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党组织成员廉政谈话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年底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社区、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纪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纪检组织、纪检委员。

各社区、事业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清单,于5月底前报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四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五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我们要真正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党组)书记要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职责所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我们要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了纪委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用“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作了概括,并对纪委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是对纪委地位和作用的清晰定位,是对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有力指导。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靠担当。领导干部是否有担当精神,是检验政治品质和党性觉悟的试金石,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还是一些领导干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两个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担当。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责任清单,抓住关键点位发力,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书记。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严格标准、选贤任能、规范程序,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带头强化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带头接受班子成员、同级纪委和党员干部监督,示范带动其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四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动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党委(党组)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既承担集体领导的责任,又承担个人分工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要担当协助书记之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集体领导权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助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担当管理监督之责,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要担当风险防控之责,盯住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担当以身作则之责,坚持严字当头,严守从政之道,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信条,从修身、用权、律己等方面“练好内功”,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修炼自己。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种好“责任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从我们党的制度设计看,监督的本质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纪检工作的实质是保护党员干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纪委要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从根本上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加强纪委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保持队伍纯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好表率。

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前者是“牛鼻子”,主体责任里就包含着监督责任,但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执纪,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难以抓实。我们决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到实处,发挥各方优势,增强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协调保障机制,包括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等四项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示范,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思路,建立纵向覆盖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横向覆盖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党组、机关内设机构的“网格化”责任落实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采取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有效方式,把责任传导压实给下级书记,使责任体系切实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六

****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现将****2020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3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书记讲党课、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和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一章两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场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围绕“四个意识”,结合“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切实使全体党员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党性修养。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以“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宣教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纪检委员上廉政家风道德讲堂课活动,观看正风反腐纪录片、知识测试等形式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注重运用先进典型,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促使党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对一线党员的监督。针对连队“两委”岗位廉洁教育,认真制定了严禁吃拿卡等5条实施细则和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党支部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洁行政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三是加强作风纪律检查。始终保持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通过在党支部内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考勤管理、发送作风纪律提醒短信、组织自查清理办公电脑软件等措施,促使加强自律。四是加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婚丧喜庆、会议、出差等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了财务报销情况、党费收缴等自查整改工作,组织“两委”签订了廉洁承诺书。通过从严监督、制度约束,打造了一支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党员队伍。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1年,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创新务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从政干事创业环境,为淳化脱贫攻坚脱贫摘帽、生态环保、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今年,县审计局党组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扎实开展干部全员大培训,深刻体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牢记业务之中有政治、工作当中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谋事多想政治要求,行事多想政治规矩,办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强化工作保障,推进专题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围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推动工作这一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题教育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中提高觉悟、淬炼党性、锤炼党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规矩、按程序、按制度、按集体意志办事,坚决不能“拍脑袋”决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落实在具体人和具体事上。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省委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要求,该报告的要报告,该请示的要请示,该会议研究的要会议研究,把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政治教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5、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从政干事创业环境。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做人处事原则,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二)选优选准干部,配好配强班子,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及用人导向。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抓好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一岗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各项要求,着力抓好因私出国(境)审批、外出报备、婚丧嫁娶报备等工作,真正严在日常,管在经常。深入分析审计、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对问题线索紧抓不放,深挖细查。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贯彻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运用“三项机制”和县委三个“实施办法”,坚持政治标准,坚持为了淳化发展,坚持为了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生态环保主阵地、追赶超越主战场、招商引资最前沿培养干部、发现干部、锻炼干部、选拔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成果。

1、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巩固拓展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成效的有力举措,高度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突出问题抬头就打,露头就治,坚决防止回潮复燃。

2、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庸懒散慢虚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解决重“痕”不重“绩”、留“痕”不留“心”等问题,切实解决庸碌无为、懒政怠政、松垮散漫等问题,严肃处理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人和事。领导干部要强化斗争意识,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进行深刻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彻底从过去的思想、认识、理念上转变过来,坚决杜绝“身子进入新时代、脑子还在过去时”的现象,真正在伟大的社会变革中进行自我革命,对党进行革命性锻造。

3、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县委《具体要求》。紧盯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绝不含糊。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1、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周密部署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对症施治。

2、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截留挪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摘掉淳化贫困县帽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切实加大涉黑涉恶问题查处力度。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严肃查处干预和阻挠案件查处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黑恶势力、歪人恶娃、宗族势力、“村盖子”、村霸及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确保淳化大地正气高扬,邪气扫除,风清气正。

4、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政治教训,认真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对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1、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深化行政体制和“放管服”改革,推广“一枚公章管审批”模式,从体制机制上禁绝“围标”“串标”等潜规则,清除各类权力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执行到位,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为全局干部立标杆,树榜样,作表率。

1、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统筹抓好干部思想教育、选拔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培养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善于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善于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要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帮助纠正、防微杜渐,增强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3、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党组书记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建设,教育好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好,要求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守正道,正直正派,拒腐蚀,永不沾,努力做到自律正直正派,为民务实清廉。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履职记实制度,以岗定责、动态更新,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三)严肃追究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完善配套措施。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并曝光典型问题,发挥震慑效应。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八

基层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整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建议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思想上有误区,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维护稳定对立起来,片面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查处干部,认为一个时期查处案件多了,负面影响大,影响发展、稳定;有的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爱护干部对立起来,认为两者互相矛盾,怕严格查处、管理干部,不利于干部成长,加上干部终身责任制的逐步落实,更怕处理了干部,就牵连到自己,从而产生“护犊子”心理,对下属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愿、不敢及时指出纠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力度和方式还有待加强。

(二)责任落实上有裂缝。由于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的作用,尚未完全扭转一些党组织重经济发展,轻党建工作的倾向,有的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还是老一套,重经济发展显绩,轻党建工作潜绩,没有摆正发展和党建的关系,不能互相渗透、互相融入。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不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党员活动不经常等;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打擦边球”,对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不以为然,把监督机制视为枷锁,一旦监督紧了,就“为官不为”,不敢担当。

(三)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从严治治党主体责任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问题多、监督工作情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考核方式还较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存在责任认定难、追责力度不大等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等难题还缺少有效办法,担当不够、“懒政”、“怠政”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农村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不健全,村级监督力量较薄弱。制度机制约束力不强,村组干部违纪受到处分,仅能免除党内职务,对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等党外职务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由村民提出罢免要求。较低的违纪成本,导致一些村组干部对纪律敬畏不够,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多,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能力素质还不适应。基层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创新求进的思路还有待进一步拓宽,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抓预防腐败、热点问题治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思路还不够长远和开阔,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不够多。

(一)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二)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常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三)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组织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组织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五)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制度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十九

学校党支部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现将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围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部署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

(一)从严抓思想方面。

支部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党员全面系统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全体党员思想认识和理想信念均有较大提升,对社会上及党内出现的消极落后思想有了清醒的认识,并自觉予以反对,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带头干、比着干。

(二)从严抓党治党方面。

支部领导班子坚持要求普通党员做的,领导干部先做好,要求普通教师做的,党员先做好。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突出政治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制度机制。

(三)从严抓干部方面。

实行条块结合的领导干部责任制,纵向有校长室--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的线的管理,横向有年级主任负责的块状管理,处室领导下沉一线分管各年级组、教研组,保证了学校政策的落实。对各级干部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四)从严抓作风方面。

坚持每周至少一次的学校领导干部会,务求统一思想,真抓实干。教育干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坚持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从严抓整改方面。

领导班子坚持每天一次转校园和带班执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问题整改。

(一)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通过班子会议,主题党日,党课,人文讲坛等形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体干部和党员,建设引领聚合学校正能量,促进学校持教育教学续健康发展。

(二)党组织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统筹配合、加强督促检查情况。

支部副书记自觉做好配合工作,对分管的工作抓大放小,统筹安排,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有力度、有温度。组织委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在做好级部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对党支部分配的工作积极担当,乐于奉献,努力做到想在前,干在前,做好表率。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上钻得不够深。形势逼着学、任务压着学的时候比较多,主动学、深入学、持久学少。满足于“多次学过,大概掌握”,在深刻领会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不够;有时忙于教学工作,往往“坐不下来,钻不进去”,对工作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理性总结不够,存在重干轻学的现象;有时还“学归学,用归用”,不注重运用理论武器改造主观世界,不善于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以致学用脱节。

二是进取精神有所弱化。随着任教时间增长,思想上求稳,固守传统和经验的时候更多,紧迫感不太强,进取意识有所弱化。

三是创新精神不够强。由于有求稳思想,有的人认为现在学校事务繁杂,创新顾不过来,能按部就班就行了;有的存在畏难思想,认为制约学校发展的因素多,创新意识不强,干工作思前想后、患得患失。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提高党政理论素养。党的理论知识,更是学校工作的指南,要自觉把学习当作履行党员职责的内在动力,当作提升党员全面素质,加强理论素养的必修课,切实把学习当作工作来对待,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学习中有工作问题,工作中也有学习成果的运用。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素质层次,增强推动工作落实的理论基础,努力防止和克服“以干代学”、“重干轻学”的现象,保证在周而复始的良性循环过程中不断获得知识,提高全面素质,增强综合能力。

二是不断增强党员全面素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不断增强政治素质。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用与时俱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开拓视野,并通过学习,掌握工作的方法论和辩证法,不断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摆正位置,始终以老老实实、踏踏实实的思想作风不断改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好形象。党员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我们学校特点,切实摸清师情,吃透学情,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了解情况到一线,发现问题到一线,解决问题到一线,检验成效到一线,处处率先垂范,事事躬身带头,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为学校分忧,真心实意为师生排忧解难,求真务实化解矛盾,以抓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形象,努力创建有温度有品质的学校。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二十

根据《党组关于开展20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汇报》要求,党委高度重视,结合《20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一年来,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主动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现将20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自觉整改提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委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截止目前为止,持续稳定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现有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学习制度》、《时政学习制度》这三大学习制度,并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任务,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周一次政治学习,以及进一步拓展党日活动的载体,组织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走红色路线,重温革命历史,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精神。党委全体成员以身作则,激励全体职工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持以学促思、以学促干,联系日常生活和工作实际,运用学习成果破解学校发展难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二平台,聚焦学习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学习贯彻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针对去年反馈的学习宣传标语及宣传栏更换不够及时问题,增加了宣传党的时政方针内容,不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更新了党员活动室及会议室宣传内容。针对去年反馈的学习内容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践行《党章》要求,针对党员分散、工作时间不统一实际,想方设法全力克服,为确保人员到位、解决工学矛盾,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不留死角、全员参与,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

(二)开展主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202-年9月7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党委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六个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分管领导在自己分管领域开展调研活动,并认真撰写了调研报告5篇。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召开了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支部党员专题学习10次。10月8日至10日,为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党员的素质能力,连续三天开展了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委委员主动讲授党课6堂,带领轮训人员学习《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党委通过设意见箱、接待日和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共计78条。根据主题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教职工期盼,坚持立说立改、边学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着手出台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制定,有效激发了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结合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力度,对党建、财务等有关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有力推动了廉政建设。

三是加大环境的改善,加速塑胶跑道施工进程。对整改任务清单进行再梳理,完成了58条整改任务,目前还有20条正在解决。

党委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搞好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从202-年2月25日至202-年4月25日,用时约2个月,校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职能科室开展整改,校纪检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校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形成分级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条条落实到位。而我校领导班子也是亲自对照检查,逐条提出整改方案。202-年民主生活会教职工反映的问题51条,截至目前,已整改落实43条,未落实8条,突出解决以下问题:。

4、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讨,形成干部队伍建设调整方案。

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了202-年党风廉政建设会,部署了20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校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署党风廉政责任状。对20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了从严治党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作风建设力度。结合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任务的落实,对202-年民主生活座谈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并落实整改责任清单。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适时通报典型案列,增强法纪观念,提升自律意识;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科室切实进行梳理,查准、查全、查深廉政风险点,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完善了11项制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提升风险防控制约能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三公”经费开支上严格控制,202-年公务接待费用与202-年度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公车运行费用继续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等新制度,202-年与202-同期相比有减少;202-年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费用。校领导班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校园网站等渠道,坚持在学校公开栏和学校校园网站公布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结合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借款、报销等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有力推动了廉政建设,形成了上下齐心、和谐稳定的局面。

首先校党委紧抓领导“关键少数”,开学初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具体做法:

四是开展效能督查,纪检对教职工提醒谈话5人次;。

五是开展中层以上干部述职会,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六是领导班子成员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未发现问题。

党委对202-年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督促检查,及时修正存在问题。加强教职工队伍培训与校际间观摩交流活动,通过讲座、观摩、调研等多样化学习方式增强学习的实效,提升教职工的精、气、神。健全完善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思想分析会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规范组织流程,按时保质组织好会议,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支部条例》规定,经学校党委同意各支部下设2个党小组,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了支部星级达标活动,两个支部被评为三星级以上支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202-年3月学校重新修订了《财务审批实施细则》,对车辆维修有明确规定,严格维修审批程序。举办各种(大型)会议(培训)要求编列年度预算,并事先编制《会议(培训)费预算表》,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报销会议(培训)费支出应附会议(培训)通知文件、每半天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培训)费预算审批表、会议(培训)方案、议程(课程)安排、会议(培训)费结算清单和会议(培训)费的发票等,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培训)费,不得报销。理清了各种培训经费,并补全相关证明材料。对有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问责处理。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二十一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严格地管理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方针,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我局各级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实化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局班子成员同志做起,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擦亮“创新、担当、依法、高效”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金名片”,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健康幸福新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1.坚定政治信仰。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下令畅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对系统党支部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用好“灯塔—e支部”管理平台,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局党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一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本支部党员讲党课。

3.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自觉遵循组织程序,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使党内生活严肃、规矩、庄重,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聚焦“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日常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阴奉阳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和违反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政治生态问题,坚决纠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把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打造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

4.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建设过硬支部,积极开展“标杆党支部”创建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千名干部联千企”活动载体,固化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深化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新旧动能转换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

5.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研究制定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

(二)从严从实抓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的宣传贯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扎实组织开展日常学习、轮训培训、专题研讨、宣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坚定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巩固学习成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提高学习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重点抓好学思用统一,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觉悟、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实施共产党员“淬火工程”,组织好系统党员集中轮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老渤海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实施理论工程,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筑牢思想阵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清除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杂音。健全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带头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阵地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工作动态,积极弘扬主流思想,传播自然资源和规划战线正能量。

(三)从严从实抓执纪问责。

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敢于运用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1.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

2.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督促党员干部克已自律、严守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对党员的管理监督。

(四)从严从实抓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真正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1.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先人用人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局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把干部档案审核、组织生活、教育培训、综合考核、群众评议、日常监督等各方面情况充分整合运用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规范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自觉防范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

2.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突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分层次、分领域开展精准培训,着力提升“三专”干部建设。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干部监督谈话,落实“七必谈”。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五)从严从实抓作风建设。

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1.严肃正风肃纪。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规定。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放大,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肃查处会风会纪松散、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手机看视频或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外出不请假等慵懒散的行为,严肃查处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分类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破除打折扣、搞变通等作风问题,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群众检验。对于在我单位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曝光力度,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解决不动产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对重点项目成立工作服务专班,用好工作专班、“千名干部联千企”等平台,提升干部队伍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能力。积极打造“三专”干部队伍,突出“三专”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坚持组织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并重,不断提升干部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思维、专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干事本领,培养干部在任何岗位都有能力成为行家里手、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实现干部队伍“努力成为兼收并蓄、融会贯通的通达之才”,为自然资源规划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3.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对标对表,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坚持突出重点,深化治理贯彻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点带面、一抓到底,长管长严,管出习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负面清单,特别是突出整治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思想麻痹、防控措施不到位、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

(六)从严从实抓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定不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主业”来抓,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纳入2020年重点工作,制定年度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采取“挂图作战”模式,实现目标责任管理。局党组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局党组年内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党支部也要定期召开会议。

2.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3.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挖掘问题根源,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和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对有关问题全局通报,形成震慑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一支年轻、专业、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把巡察整改与事业发展相结合,特别是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动产登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1.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贵",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行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2.抓谋划,聚合力。主持研究局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系统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听取分管党建班子成员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督促各班子成员、各支部各负其贵、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

3.抓责任,促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领办“书记项目”,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每年与领导班于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至少开展一次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预向性问观,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贵”和任务分工。

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建工作,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负全面责任,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进落实。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定期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统筹协调分管领域工作力量,配合支持推进党建工作。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1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创新务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从政干事创业环境,为淳化脱贫攻坚脱贫摘帽、生态环保、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今年,县审计局党组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扎实开展干部全员大培训,深刻体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牢记业务之中有政治、工作当中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做到谋事多想政治要求,行事多想政治规矩,办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强化工作保障,推进专题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围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群众、推动工作这一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题教育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中提高觉悟、淬炼党性、锤炼党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规矩、按程序、按制度、按集体意志办事,坚决不能“拍脑袋”决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按照党章要求办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落实在具体人和具体事上。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省委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要求,该报告的要报告,该请示的要请示,该会议研究的要会议研究,把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政治教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5、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从政干事创业环境。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做人处事原则,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二)选优选准干部,配好配强班子,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及用人导向。坚持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突出抓好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一岗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各项要求,着力抓好因私出国(境)审批、外出报备、婚丧嫁娶报备等工作,真正严在日常,管在经常。深入分析审计、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对问题线索紧抓不放,深挖细查。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贯彻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运用“三项机制”和县委三个“实施办法”,坚持政治标准,坚持为了淳化发展,坚持为了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生态环保主阵地、追赶超越主战场、招商引资最前沿培养干部、发现干部、锻炼干部、选拔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

(三)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成果。

1、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把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巩固拓展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成效的有力举措,高度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对突出问题抬头就打,露头就治,坚决防止回潮复燃。

2、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庸懒散慢虚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解决重“痕”不重“绩”、留“痕”不留“心”等问题,切实解决庸碌无为、懒政怠政、松垮散漫等问题,严肃处理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人和事。领导干部要强化斗争意识,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进行深刻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彻底从过去的思想、认识、理念上转变过来,坚决杜绝“身子进入新时代、脑子还在过去时”的现象,真正在伟大的社会变革中进行自我革命,对党进行革命性锻造。

3、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县委《具体要求》。紧盯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等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绝不含糊。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1、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周密部署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发现本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对症施治。

2、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截留挪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摘掉淳化贫困县帽子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切实加大涉黑涉恶问题查处力度。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严肃查处干预和阻挠案件查处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黑恶势力、歪人恶娃、宗族势力、“村盖子”、村霸及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确保淳化大地正气高扬,邪气扫除,风清气正。

4、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政治教训,认真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对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1、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深化行政体制和“放管服”改革,推广“一枚公章管审批”模式,从体制机制上禁绝“围标”“串标”等潜规则,清除各类权力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执行到位,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为全局干部立标杆,树榜样,作表率。

1、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统筹抓好干部思想教育、选拔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培养党和人民事业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善于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善于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要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帮助纠正、防微杜渐,增强干部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3、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党组书记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建设,教育好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干部做到的自己坚决做好,要求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守正道,正直正派,拒腐蚀,永不沾,努力做到自律正直正派,为民务实清廉。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履职记实制度,以岗定责、动态更新,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三)严肃追究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完善配套措施。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并曝光典型问题,发挥震慑效应。

****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现将****2020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3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书记讲党课、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和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一章两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场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等。围绕“四个意识”,结合“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切实使全体党员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升了党性修养。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以“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宣教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纪检委员上廉政家风道德讲堂课活动,观看正风反腐纪录片、知识测试等形式丰富的廉政教育活动,注重运用先进典型,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促使党员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事项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对一线党员的监督。针对连队“两委”岗位廉洁教育,认真制定了严禁吃拿卡等5条实施细则和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党支部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洁行政纳入经常性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三是加强作风纪律检查。始终保持抓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通过在党支部内开展不定期检查、严格考勤管理、发送作风纪律提醒短信、组织自查清理办公电脑软件等措施,促使加强自律。四是加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婚丧喜庆、会议、出差等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了财务报销情况、党费收缴等自查整改工作,组织“两委”签订了廉洁承诺书。通过从严监督、制度约束,打造了一支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党员队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检组第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1、指导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坚持把理清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追究体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局党支部班子是落实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

2、严肃纪律责任。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3、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正风利企责任。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全县中小微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以及“三公”管理系列制度,严控资金使用。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自觉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示范。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是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原则,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是做好来访工作,以小微企业服务站和县中小企业网互为一体的渠道,认真解决全县中小微企业遇到的问题。五是当好廉政表率,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支部要把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

注重创新工作方法举措,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整改落实。局党支部要加强对辖区内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

要及时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中搞过场、走形式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党支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全文如下。

为强化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旗委组织部及教育局纪检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1、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主办、协办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按照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4、积极开展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营造校园良好氛围。

5、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规范廉洁从教行为。

6、完善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将权力运行过程纳入有效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领导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之中,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7、继续贯彻落实各级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十项禁令。

8、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教师绩效工作改革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学校公有房屋、土地等经营性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规范校舍安全工程管理和其他基建项目管理。

10、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拓展民主管理渠道,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的使用管理。

11、规范教育收费、学校招生等教育行政行为,坚决纠正有偿家教、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1、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活动,落实有关重要文件精神。

3、全面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听取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责任情况汇报,对作风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认真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定期进行责任约谈。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5、为学校党员讲授廉政党课。

6、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1、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检查、指导分管处室及学科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处室或学科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

3、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廉洁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全年与分管处室和学科主任,部主任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4、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5、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制定工作方案及分解责任清单。

6、协助支部书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加大重要节点的安排部署和监督力度。

7、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

8、协助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参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区委、和区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区直城管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管辖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城区管理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上级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按要求和时限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9.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10.建立和实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1.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2.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区委和区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3.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4.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5.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6.在城管系统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18.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9.及时更新后备干部管理,强化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学习,积极塑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0.积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1.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2.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24.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区纪委备案。

25.区委、区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周万凤。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区直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区城管局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听取区城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0.落实各级党委、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一定批次和数量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11.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委、区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组织实施。

13.每年按时向区委、区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4.区委、区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一)党组成员、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韩永波。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承担区城管执法大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区委区纪委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对区城管执法大队和行政审批股等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认真部署、督促、落实。

4.督促区城管执法大队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5.加强对大队班子其他成员及内设各股室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

6.每年对大队班子其他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组织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每年至少在分管单位(股室)讲一次廉政党课。

7.组织开展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总结上报,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8.主动接受局党组的监督,支持局党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9.主动接受区纪检组、局党组的监督,支持和配合区纪检组对分管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分管单位(股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委区委《实施办法》、局党组相关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开展“三难”问题专项整治。

12.研究制定大队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组织实施。

13.每年按时向局党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潘俊。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认真学习传达区委、区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区环卫站、市容环境股等分管单位(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督促和落实。

4.每季度听取分管单位(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点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督促。

5.每季度至少对分管单位(股室)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6.积极组织分管单位(股室)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单位(股室)讲一次廉政党课。

7.加强对分管单位(股室)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纪检组。

8.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委、区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9.主动接受区纪检组、局党组的监督,支持和配合区纪检组对分管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分管单位(股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3.局党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宋虎。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认真学习传达区委、区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安排,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4.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点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督促。

5.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6.积极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党课。

7.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

8.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委、区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9.对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2.局党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结合xx党支部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见和建议(精选22篇)篇二十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落实重点在基层,推动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既是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参差不齐,部分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给从严治党全覆盖造成干扰。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领导班子核心凝聚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小官贪腐”依然严重。尤其是基层贪腐问题比较严重,基层干部与职工群众距离最近,并且损害职工群众利益最直接,就牧场近三年的信访举报受理情况来看,多数的信访举报都与基层干部有关,只要一查,或多或少的问题都与基层干部有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贪腐数额惊人。

(4)“隐形变异”顽疾难除。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走街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2、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自己学历水平有限没什么发展了,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再过几年就退休了,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干了,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组织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管理区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从中谋利;有的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有的基层监督组织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监督组织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基层公开事项把关不严,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基层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人员所限,要负责联系监管20多家单位,深度监督还不够,受纪律审查基础设施,强制手段得不到较好的发挥,案件线索难核查。有的基层党组织人员调动频繁,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有的根本不见面,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打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1、抓学习教育,促队伍建设。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牧场纪委将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突出抓好基层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抓述责述廉,促主责上肩。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对基层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眾,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支部书记报告年度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质询评议。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3、抓纪检网络,促监督执纪。配强各级党支部纪检监督员,把纪检队伍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基层纪检监督员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双重领导,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督职能,每个纪检监督员要当好基层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教员”、“监督员”、“守门员”,真正使支部纪检监督员成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力量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从严治党的得力助手。场纪委要优化派驻机构建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行到联系单位坐班制,开展深度监督。

4、抓待遇挂钩,促激励约束。充分利用基层干部待遇提高这一有利措施,加大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保证基层领导干部基本工资待遇的同时,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適当拉开差距,通过赏罚分明的方式促使基层干部守纪有为。把党纪处分与组织调动挂钩,把好基层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对那些受到党规党纪处分的干部不得到基层重要岗位任职,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整体水平,优化基层领导干部政治生态。对为官不公、不正、不力、不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加大组织调整力度,不能让他们占着位子不干事甚至继续违法乱纪。

5、抓典型查处,促正风肃纪。在加强和改进传统的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法的基础上,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网络信息过滤等新技术、新媒体,发动群众有序参与,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突出“六大纪律”,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优先处置损害基层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把好“廉政调查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重点查处一批、依纪处分一批、严肃问责一批、警醒挽救一批、组织调整一批“五个一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的导向。发挥纪律审查澄清功能,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放大综合执纪效应。

6、抓部门履职,促合力推进。多渠道运用明察暗访,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组织、财务、审计、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涉农政策落地和资金运行的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坚决查纠精准扶贫、惠农资金分配发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享有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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