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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xx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第三条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四条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七条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八条其余保密监督检查状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职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十三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我局各有关科、室在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是海事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全局有关科室及各海事处应协调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努力来完成。
第三条局属各签证站、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要求,对签证船舶的《安全检查记录簿》进行检查,督促存在缺陷的船舶纠正缺陷和申请复查,在该船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予签证放行。
第四条船舶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如船体或船舶航行操纵设备受损严重并直接影响航行安全,通航保障科应要求事故船舶接受安全检查,并通知船舶监督科,安检结束后安检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通保科,并由监督科上报长江海事局监督处进入《船舶黑名单》。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船舶安全检查以及相关工作的管理,有关船舶安全检查的工作台帐记录应规范,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的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安检人员不断完善安检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三
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体这一关键,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既作为最基本的着力点,也作为工作的“总抓手”。一是严格分解责任。严格按照“辖区负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责”等四项责任制规定分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乡镇和重点企业,落实到一线监管人员和操作手。二是严格目标考核。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对季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进度10%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述职。凡年内连续发生三起以上较大事故或一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严格督查督办。不管是隐患排查治理还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都坚持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抽查,市安委会6个综合督查组包区域督查,市委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组织随机暗访检查的连环督查督办促落实的办法。平昌县实行周督查通报制,且40%以上版面曝光反面典型。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既重事后究责,更重事前防范和过程管理。市委、市政府规定:县(区)领导干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不及时组织整改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的,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对管辖权范围内的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船舶和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打击不力的,存在明显的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排除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职责管辖范围内存在明显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却整改不力,社会影响大或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县(区)委、政府领导被追究责任的;对其直接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内不得提拔和评奖,并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今年市、县(区)、乡(镇)近30个单位被通报批评或黄牌警示或公开述职。
市委、市政府各落实一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书记、市长亲自过问。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两级机构、三级网络”的基本框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县(区)、乡(镇)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与经济、社会事业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针对安监人员外勤工作量大的`实际,全市安监系统公业务费按照公安标准预算;市委副书记、市长蒲波亲自主持起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巴中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市委常委、秘书长姚义贤,市政副市长魏文通亲自安排部署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五一”、“十一”和“四川光雾山红叶节”等重大节庆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更是带头到高危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使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市委政府把以委托乡镇执法为重点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和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安全监管网底建设。在乡镇开展两个延伸,一个延伸就是县(区)安监、农机、海事、质监等部门依法把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权和按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乡镇,由乡镇安监办执法人员依法监管,交通运管和公安部门从乡镇现有人员中选聘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经培训合格后,在辖区派出所指导下对乡(镇)、村、社道路安全实施监管。另一个延伸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延伸到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组,配备了3-5名兼职安全员或信息员,履行辖区查找隐患、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紧急制止权,对辖区内的车主、船主、建筑施工户主、经营单位业主等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对道路、水域、施工场所等易发事故隐患部位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从而使所有的生产经营行为都置于有效监管之中。与此同时,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区)安监局为本辖区的煤矿、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了专职安全监管员加强现场监管。5—11月,全市192个乡镇的459名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现场纠正违章12500余起,处罚严重违法行为1万余次,罚款120多万元。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等经济政策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目前,煤矿及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近700万元,规模以上高危企业基本达到安全标准化。
重点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营造“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培育“我要安全”的管理团队。以各县(区)为单位,由各县(区)安监局牵头组织,采取以会代训、集中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先后组织开展了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乡镇安监办主任业务培训会、委托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部门安保干部、企业法人(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会,提高了安监队伍的依法监察能力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培育“我要安全”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注重实作考核。三是培育“我要安全”的实施主体。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级教育”规定,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和建筑施工领域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今年全市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都了做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三级教育率达100%。四是利用网络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五进”活动,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监察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有效举措。今年我们一方面建立了规范的执法监察运作机制。即凡监察,一律按规定全面检查;凡检查,一律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当场纠正隐患,并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写明;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凡是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一律按期进行复查验收;凡是到期拒不改正,一律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限额内进行处罚;凡是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期限未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的,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建立了市和县(区)、部门安监机构“联动执法”机制。坚持“两级机构,三级网络”配套联动,对一些需由多个相关执法部门、单位查处的重大突出问题,安监、公安、建设、国土等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收到了整合力量重点击破的效果。再一方面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准确、廉洁执法。从日常监察到案件查处严格执行立案程序、听证程序、案审程序等,从严使用自由裁量权,并在一定范围公开。通过这种上下左右“一体化”联动的规范执法监察工作,使“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执法监察发现事故隐患2794处,已整改2733处,剩余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率达98%。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四
第一条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岗位操作规范,结合物流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安全检查。
第三条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心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安全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成员:物流中心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配合安全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五条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
第六条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第七条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输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八条安全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3、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九条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
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十条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
1、作业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劳保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2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2、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3、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4、作业前应检查装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凡带故障作业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5、电工独自一人进行维修、拆卸、安装等带电作业的,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6、在装卸作业时,有酒后作业行为的,处罚现金5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处。
8、根据安全作业监督卡打分内容,以1分20元累计,处罚监督卡归属部门扣分累加款项,并交予财务部。
奖励:
2、针对安全监督部门或岗位设立年度安全奖,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65天的,每人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五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工作重点是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设备、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的要求等。通过安全检查,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改善劳动作业环境,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证设备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方法有很多,习惯上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检查周期的确定,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地区气候、地理环境等确定。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具有组织规模大、检查范围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等特点。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和重大危险源评估、现状安全评价等工作结合开展。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或岗位组织进行的日常检查。一般来讲,包括交接班检查、班中检查、特殊检查等几种形式。
交接班检查是指在交接班前,岗位人员对岗位作业环境、管辖的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说清楚,接班人员根据自己检查的情况和交班人员的交代,做好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及应急处置措施的预想。
班中检查包括岗位作业人虽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车间班组的领导或安全监督人员对作业情况的巡视或抽查等。
特殊检查是针对设备、系统存在的异常情况,所采取的加强监视运行的措施。一般来讲,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岗位作业人员执行。
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岗位的自行检查,一般应制定检查路线、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并设置专用的检查记录本。岗位经常性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记录本上,并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和电话逐级上报。一般来讲,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岗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规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不需请示,处置后则立即汇报。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如化工单位等习惯做法是,岗位作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只需紧急报告,而不要求就地处置。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组织,检查内容和范围则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对生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
6.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根据《工会法》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等。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1.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主要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
2.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安全检查表一般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现行有效的的有关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教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文化、理念,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季节性、地理、气候特点等等。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电力、机械、煤炭等。
3.仪器检查及数据分析法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在线监视和记录的系统设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状况可通过对数据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对没有在线数据检测系统的机器、设备、系统,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
1.安全检查准备
(1)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
(2)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3)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和危害的情况。
(4)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5)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6)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7)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1)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检查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的结论和意见。一般来讲,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应有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统一研究得出检查意见或结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组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从管理的高度,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或完成情况,申请复查或验收。
对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或反复发现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系统的更新改造、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xx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七
安全文明检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检查日期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检查问题记录:
项目签字:
备注:
3、因每个项目实施阶段差别,在检查前由检查组与项目共同确定检查内容。
安全文明检查明细表。
检查项目。
测区选择原则。
检查要点。
合同中安全规定。
一个标段为测区。
总包合同、总分包、监理合同等合同中,安全管理规定是否有专章描述;合同条款、合同引用法律、法规和规范等是否是最新版本。
各参建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条款是否满足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安全专项资质。
项目各参建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安全专项资质;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安全专项资金。
施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实现了安全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各类凭证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项目开发建设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章指挥的现象。
土建阶段。
检查项目。
测区选择。
原则。
检查分项。
检查要点。
防火(15%)。
一个标段为测区。
施工场地。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
材料防火。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可燃物品存放及加工时未采取防火措施;
现场防火。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已失效的;
高层建筑无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无水的;临时消防系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
用气管理。
氧气和乙炔气瓶使用间距小于5m,或气瓶距明火小于10m又无隔离措施的;
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的,或气瓶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
现场住宿。
在建工程楼层、库房等兼做宿舍的(库房及楼层住宿超过1人以上);
三宝、四口、五临边(20%)。
一个标段为测区。
安全帽。
不戴安全帽的或佩带不符合要求的(含下颌带);
安全网。
安全带。
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不规范;
楼梯口防护。
楼梯临边未防护或防护措施不严的;
电梯井口。
未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固定栅门式防护底部未设不低于18cm高的挡脚板;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网或硬防护的;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不严密的;
防护棚。
通道口无防护棚的;
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的;
基坑周边防护栏杆。
基坑周边无防护措施的或防护措施不严的;
屋面和楼层、阳台临边防护栏杆。
屋面、楼层和阳台临边未设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脚手架及卸料平台(25%)。
一个标段为测区。
悬挑脚手架。
每一悬挑段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20m或超过20m无专项方案及计算的;
型钢悬挑梁未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的;
落地式。
脚手架。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且未采取加固措施的;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或垫板,悬空的,基础不平、不实的,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的;
剪刀撑设置。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未在外侧全立面设置剪刀撑或未连续设置的;
每道剪刀撑宽度大于4跨,且不大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未在45°~60°之间的;
架体防护。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施工不同步的;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
作业层脚手板不满铺,铺设不符合要求;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
连墙件。
连墙件设置间距不符合规范或方案要求的;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卸料平台。
卸料平台搭设受力形式与方案不符;
悬挑式槽钢卸料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接点,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的;
操作平台上未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的;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
安全用电(15%)。
一个标段为1个测区。
外电防护。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
配电箱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
一、二级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无接地措施的;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
一、二级电箱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
现场照明。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
配电线路。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
线路过道无保护;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
施工机具(5%)。
一个标段为1个测区。
圆盘电锯。
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每缺一项的;
传动部位无防护的;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
钢筋加工机。
张拉设备工作区未设置防护措施;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无防护的;
电焊机。
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电焊机无防雨罩的;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的;
搅拌机。
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
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
传动部位无保护罩的;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
机械设备(15%)。
一个标段为测区。
塔吊。
塔吊已使用,但未取得准用证的;
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未有日常保养维修记录,或维修记录不真实或不全的;
起吊采用的吊笼材质不符合要求,或吊装过程中存在坠物风险的;
物料提升机。
架高20m以下时缆风绳未设1组,20~30m未设二组的;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钢丝绳拖地;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
使用磨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
施工电梯。
未有检验合格证,施工电梯已使用的;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防坠或限位装置未设置,或设置不起作用的;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有防护门不使用的;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
无联络信号的;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
吊篮或高空作业安全绳。
无防坠锁或失灵、超过标定期限;无上限位装置或失灵。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
配重块未固定;
吊篮内作业人员超过2人;未将安全带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或未作业时吊篮悬停在空中。
基坑支护(5%)。
一个标段为1个测区。
坑壁支护。
坑槽、管沟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
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2分。
精装修阶段。
检查项目。
测区选择原则。
检查项。
工完场清。
每户为一个测区。
垃圾定点存放,设置垃圾收集设备。
垃圾定期清理无异味。
材料堆放。
每户为一个测区。
材料堆放固液分离,干湿分离。
装修材料进户包装完整,无破损。
粉料、木工板、石膏板等无受潮。
防火管理。
每户为一个测区。
易燃材料单独存放,灭火措施有效。
每层设置固定灭火器存放处。
无游烟现象。
用电管理。
每户为一个测区。
严禁使用拖线板,卷线器。
楼层配电箱完整,电气元件有效。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园林景观阶段。
检查分项。
检查标准。
施工用电。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1处扣2分。
箱体内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无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一处扣2分。
电线老化/破皮/随意拖地/浸水每处扣2分。
安全防护。
现场井洞有有效临边防护和警示,无临边防护措施,每处扣2分。
临边防护不严、不牢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帽及安全带佩戴情况,不按要求进行佩戴,每人扣除2分;
现场照明。
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扣2分。
配电箱/开关箱。
现场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一处扣2分。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引出线混乱每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一处扣2分。
切割机/倒角机/打磨机。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2分。
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每项扣2分。
电焊机。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扣2分。
电焊机使用期间未配置灭火器扣2分。
每分线一处扣2分。
文明施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测区选择原则。
检查项。
工完场清。
一个标段为一个测区。
楼内分项。
(权重占70%)。
模板安装后已开始浇筑混凝土,未将模板内垃圾清理干净;
外架上放置材料、外架及兜网上存在垃圾;
外架落架后,外墙空调板、线条等部位垃圾未清理;
已开始二次结构和砌筑施工,主体阶段施工产生的垃圾还未清理干净;
已开始抹灰施工,但主体、砌筑阶段施工产生的垃圾还未清扫干净;
已开始保温、防水、装修施工,但未将前期施工产生的垃圾清扫干净;
地面面层施工完成后,楼内还存在垃圾;
楼内已开始回填土施工,但积水、垃圾未清理干净(大于1㎡);
已开始电梯安装,但井道内存在积水、垃圾;
楼外分项。
(权重占30%)。
楼内每天清运出来的垃圾未集中堆放,垃圾堆放场未进行围合;
场地内(含楼体外墙以外、外架以内的部分)的垃圾未清扫干净,集中堆放;
楼周肥槽(基槽)内垃圾未清理就开始回填土,或用建筑垃圾回填。
地库顶板开始回填土施工时存在垃圾(大于1㎡)。
土方施工时,未设洗车装置并实际发生作用的;
材料堆放。
一个标段为一个测区。
材料种类及堆放要求。
钢筋:未集中堆放、堆放不整齐、无垫放措施、无有效标识,堆放高度超出规范要求;
水电材料:未集中堆放、堆放不整齐、无垫放措施、无有效标识;
保温材料、防水材料、装修材料:未集中堆放、堆放不整齐,无有效标识;
进场设备、部品:未集中码放整齐、无垫放措施;
场容场貌。
一个标段为一个测区。
文字标识:楼栋号牌、楼层号牌不明确、缺失;安全警示牌缺失;
工地出入口管理:工地出入口大门无专人管理;无车辆冲洗设备或无法使用;
安全防护网:存在有明显破损、漏挂、污染情况;
加工区:加工区场地未硬化、未进行封闭、防护不符合要求、标识不清。
扣分项。
户内存在大便的,每一处扣3分,累计扣除。
附件2安全文明检查月度汇总表。
(年月)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评比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终得分。
排名。
附件3。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
项目(专业公司)名称: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单位。
事故现场负责人。
姓名。
事故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事故已死亡(失踪)人数。
死亡:
失踪:
事故重伤。
人数。
一、事故简要经过。
二、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
其他情况。
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附件5。
项目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记录表。
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地点。
培训及演练内容。
负责人。
记录人。
备注。
附件6。
保利置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xx项目工程巡检整改报告。
致:保利置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对于2022年x月x日综合检查所提出的问题,xx项目已安排xxx负责安排相关单位落实相关整改。
序号。
整改前图片。
整改后图片。
问题整改。
情况描述。
责任人。
甲方。
责任人。
…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八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下列方面做出成绩或者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
(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
(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九
本标准适用于大港第二热电厂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省局南电安字〔〕79号文《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制度的通知。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1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故隐患;。
3.1.2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的事故隐患;。
3.1.3可能导致火灾的隐患;。
3.1.4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隐患;。
3.1.5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1.6急需解决的有关安全的其它问题,
3.2.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分黄、红、白色三联单,白色为安全监察部存根,粉红色返回安全监察部“通知人”存档,黄色为接通知书单位留存。
3.2.3有关单位接到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后,应按给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如对本通知书有异议,请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送单位陈述理由。如对本通知书无异议,应及时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整改单位整改情况和所采取措施”栏内,并在“消除人”“单位领导”处签名。在规定时间内返送安全监察部。
4检查与考核。
4.1本制度由主管厂领导负责检查。
4.2本制度按《大港第二热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批准:。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大港第二热电厂发布。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
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载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和网络建设为基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体系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管理机制
全面实行“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现分线管理;不断完善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班组按照职责、落实机构和专人,实行分片管理,针对各班组存在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监管。
(二)管理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构建管理网络。
(三)工作职能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供电所必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努力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受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开展调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提出处理意见。
2、供电所各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库,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指导和协助公司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供电所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经费保障
供电所安全生产经费应纳入预算,确定基数,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快安全生产装备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条件。
四、组织实施
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管理网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加快建设“平安凉电”、构建“和-谐凉电”的重要举措,事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订和落实实施方案,选调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中,积极探索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途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尽快到位。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管理制度
一、保证体系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级生产责任部门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供电所应与每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b.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培训,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掌握本工种操作技术,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工人三级教育卡,及时做好记录。
2.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a.安全交底均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
b.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对施工队、施工员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交底,列出安全生产监控部位及监控安全要点,由各施工队施工员签字并送各施工负责人。
c.施工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各施工班组成员签字确认。
d.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成员进行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a.特殊工种包括电工、塔吊司机、铲车司机、机修工等。
b.特殊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按期复审,名册齐全。
4.安全检查制度
a.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b.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c.塔吊、井架、脚手架认真做好验收合格挂牌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a.遵循“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施工队进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和追踪管理。
b.凡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按安全生产交底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安全事故,工作负责人有权对施工班组进行处罚,处罚形式有停工整改,罚款直至勒令下岗。
c.凡在施工过程中按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生产交底的内容施工安全无事故,工作责任人可对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d.实施奖罚时,以平时检查、抽查、定期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6、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管理资料
a.工人的三级教育卡。
b.各级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c.施工过程中平时检查、抽查、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复查验记录。
d.验收记录。
f.以下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归档。
7、工伤事故入理制度
a.建立事故档案,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b.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形式书面报告。
c.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8、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各通道口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均挂醒目和安全生产警示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管理制度
一、责任体系控制目标
按照安全三能控制目标:公司控制事故、重伤;二级单位控制轻伤、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异常的控制目标,继续保持我供电所安全生产记录,实现人身事故零目标,在生产上力争全年无事故。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电网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3)不发生人员误操作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6)不发生责任性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7)全年实现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周期。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十)领导和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八条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或者构配件生产,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厂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保证职工在施工或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一)在建筑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三)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据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者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四)连续发生同类伤亡事故或者伤亡事故连年超标,或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
(五)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抢救不力,致使伤亡人数增多的;
(六)对于伤亡事故隐匿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一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与实施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 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由矿安委会及员工代表参与讨论确定后,由安委会主任签发。
2、安全科为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初稿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为安全科负责人,其职责是:
(1)收集整理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
(2)掌握矿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收集和掌握矿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动态。
(4)初步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5)对矿属各车间部门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3、各车间(科室)工段、班组负责实施年度目标。
4、业务负责部门落实考核。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二
1、文件、资料都要按标准格式进行分类、保存、管理。
2、下发文件要建立“文件下发登记表”,登记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并将保存文件下发登记表存档。
3、建立文件、资料档案库,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存。
4、借阅、查询各种资料、文件时,要建立借阅、查询登记表。
5、文件、资料要整理规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资料需更新、补充、增加,必须经过保管员进行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行修改。
7、妥善保护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外借;查询文件时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损坏。
8、文件、资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三
根据县安全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县教育局部署安排,结合我联校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兆强(校长)
副组长: 李洪泉 徐学宾 苗长华 辛守东
成 员:钟志华 赵秀平 宋燕 刘善英 郭桂鲁 王建华 彭桂忠
二、领导小组责任区划分
李洪泉 刘善英 王建华 责任区:联校机关 致远小学
徐学彬 宋燕 李爱喜 责任区:尚官屯小学
苗长华 钟志华 赵秀平 责任区:中屯小学 中心幼儿园
辛守东 郭桂鲁 彭桂忠 责任区:梁庄小学 梁庄幼儿园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联校领导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通知精神,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对联校与各校校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进行了再学习,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了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有效地保障了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动氛围,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1、各学校在日常安全工作中,突出地体现学校教育功能的作用,首先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动员活动,在校园内设立了“校园安全宣传标语”,营造出了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2、、在联校安全会议基础上,各学校召开安全工作校务专题会议,精心安排,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各班开展了以“防溺水,交通安全、防雷电、防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使学生牢固树立了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3、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联校组织印发了“防溺水”及“交通安全”告知书。并引导学生及其家长就告知书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有效的提高了家长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了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手共抓的良好局面,有效杜绝了学生溺水事件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4、联校统一组织印发“姜店联校学生安全信息记录表”,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接送方式、家庭情况、午餐方式、上下学路线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核查,并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
5、开展了应急演练。各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对师生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组织师生进行逃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既提高了学校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又提高了学生对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6、加强安保工作,加强人防和技防。除强化保安值班外,各学校分时段、分区域安排教师定时值班,上下学在学校门口安排值班老师接送学生,确保学生高高兴兴来学校平平安安回家中。
五、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改活动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联校分四个检查小组,对各校区校舍、厕所、围墙及附属设施、学生交通、用餐情况及周边环境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和治理活动,最大程度的`消除了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全联校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促进联校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陕煤化建设集团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我项目部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是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的本职工作,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预防,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设集团、铜川分公司的指导下,坚持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现将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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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 抓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抓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的提高。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安全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要监管人员,只有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抓好施工现场及各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按照上述思路,我项目及时建立健全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实行初犯教育、再犯重罚、隐患检查、事故分析、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认真整改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表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搞好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3、抓好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度、注意事项等,向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目标管理和监管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促进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同时,充分利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6、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我项目部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深入的布置和动员,要求项目部采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手段,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深化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张挂宣传横幅4余条,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实行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均按照责任区的划分,由安全管理人员复查,隐患均已得到整改。通过检查等各种管理手段,有效的抑制了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照铜川市安监站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流程,我项目部对大型设备租用、安装资质严格加以审查,对不按程序要求安装的塔机严格加以控制,并要求整改到位。另外,加强对大型机械的报验备案。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安装质量。
8、强化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修维护保养。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优势和效能,减少机电事故,提高机电人员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操作水平。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要求各单位机电队长针对本单位所辖设备每天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项目部将在总结成功经验和欠缺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安全措施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使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一个台阶。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四
一、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对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半年、年度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作出汇报,并根据学校确定的意见,在校务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二、办公室、总务处对公用经费和学校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水、电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公款采购物品、车辆燃修费及一般性开支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三、总务处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科室应按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接受和主动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财务人员要严格财务管理,切把财务审批关。每笔经费开支必须严格审批程序。
六、财务人员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帐务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无错帐、漏帐;资金合理使用,严禁公款私存贪污挪用,财务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七、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不按要求填报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等问题应予拒绝开支,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应提出调整意见。
八、为增强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将财务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表,每半年在校务会上公开一次。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五
第十七条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当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报告(实用16篇)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