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一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二
乙方(承包方):
根据《^v^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三
贯彻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考虑城市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和行业限制,适度超前规划建设,科学把握规模、速度、标准,更好地发挥基础设施发展的先行引导作用。
(二)坚持优化提升
坚持人民至上,以提质增效、优化提升作为实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方便适用为导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从“规模扩张”向“精益求精”内涵式发展,协同高效推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供需精准匹配,使人民群众共享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坚持融合共享
精准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和融合共享的时代特点,着力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思路,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突破既有产业技术边界,促进基础设施与新技术和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协同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实现空间共用、设施共建、功能互补。
(四)坚持绿色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发展前提,节约资源、提升效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全周期低碳管理,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抵御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
(五)坚持改革创新
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对广州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既带来新发展机遇,又提出更高发展要求。
(一)服务新发展格局,要求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关于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要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广州要补齐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领域短板,推动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
(二)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要求推动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广州等城市为核心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参与更高水平的全球竞争。“十四五”期间,广州须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着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入推进以 5g 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智能、绿色、融合发展,支撑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建设国际大都市,要求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
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高质量永续发展,支撑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水平。
三、 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形成“固定式为主、移动式为辅”的产业模式。建设临时消纳场,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在南沙区、增城区、白云区等地建设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等设施,新增消纳容量 1000 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基地处理能力 900 万立方米/年。积极推广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出台相应技术标准。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设计,探索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管理,确保建筑废弃物高效、有序、安全处置。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切实解决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不足问题。结合各区用地规划情况和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特点及要求,按照集约用地原则,新建一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推进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促进垃圾转运系统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建设。
四、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容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加快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垃圾焚烧厂建设,新增焚烧处理能力 万吨/日。完成福山生物质综合厂二期和南沙、花都、从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1900 吨/日。新(扩)建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增城棠厦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等,新增填埋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到 2025 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超过 3 万吨/日,餐厨生化处理能力达 4800 吨/日,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350元/月(大写:币叁佰伍拾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
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房地产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五
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所在单位_____的生活垃圾,委托_____清运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垃圾运量,由甲乙双方按照以前年度合作情况共同商定。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运量有异议,需在结算期前15日内提出,双方重新商订,修改协议。
二、垃圾收费标准一律按北京市统一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三、甲乙双方商定,采用(年)度结算,由乙方按协议书规定数量、单价,填写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送开户银行。如甲方存款余额不足,拖延付款期,由甲方负责。甲方开户银行和帐号如有变动,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应保证对甲方垃圾清运彻底,不出现垃圾残留以及堆积的现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再次进行清理,直至清运彻底。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商定,每月垃圾运量及收费金额如下:
数量;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八、此协议所指的清运垃圾不包括渣土、焦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垃圾清运不彻底或不及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十、此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一、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
代表:_____代表: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__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六
甲方: xxx 乙方:xxx
三、乙方在清运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清运现场干净、整洁,不得将清运垃圾遗漏在市政道路上。一经甲方发现,立即责令乙方进行清扫、清除。
五、清运垃圾车辆由乙方自理,垃圾的清倒场地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如因 车上垃圾从车上抛撒或垃圾乱放乱倒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如果因乙方原因中途放弃自身权利,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
七、承包期限以及付款方式:
2、承包价格为人民币:xxxxx整 (大写)。
九、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负法律责任。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清运垃圾的合同(七篇)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劳动法》,经甲乙双方*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