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反思是教师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提升的有力工具,它能够帮助教师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接下来是一些成功的教学反思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一
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是一家专门从事综合性司法鉴定服务的鉴定机构,具有国家法律认可的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司法文书等专业司法鉴定资质。
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系杭州地区首家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鉴定意见。
建德市人民法院:
鉴定意见人(原告)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起诉到你院,并根据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ct诊断》、《cr诊断》、《出院小结》、《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意见人受交通事故侵害造成“骨盆骨折畸形愈合严重(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左骶骨骨折);脑挫伤伴颅内血肿脑震荡后遗症”,因此认为除杭州中正司法检定所杭中正司鉴临鉴字第26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交通事故x(拾)级伤残外还有被侵害事实,符合评定伤残标准,于5月14日向你院递交了《伤残鉴定申请书》及鉴定材料,6月1日,你院口头通知鉴定意见人到杭州明浩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人对该次鉴定意见如下:
1、你院于205月14日开庭,但对于三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并未进行质证。之后你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需要提交的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也没有经合法程序进行质证确认。
2、鉴定意见人对该次鉴定只对鉴定意见人所提供的鉴定材料来源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不包括对你院委托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根据杭州明浩司法鉴定所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二、法医临床鉴定委托应注意事项5、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可靠,由于资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导致鉴定结论错误或不能作出相应鉴定意见,本所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和责任”。鉴定意见人要求你院对该次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确认真实性、合法性后再委托鉴定。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你院在第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情况下,已经在5月14日口头支持了第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杭州中正司法检定所杭中正司鉴【2009】临鉴字第26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异议,并延期15日举证,鉴定意见人充分尊重你院的决定,鉴定意见如上。
此致
建德市人民法院。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二
立法咨询、信誉等级评价、社会慈善。笔者认为,除了以上作用以外,司法鉴定协会还有更大的空间发挥其技术和社会团体的优势,至少在处理信访和投诉,减少重新鉴定率方面可以有明显的作为。
一、司法鉴定协会在减少重新鉴定率方面发挥作用的理想化途径。
司法鉴定协会是具有强大技术优势的社会团体,其技术优势和中立地位使其在处理信访和投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性。
首先,技术优势。司法鉴定协会的个人会员大部分都是行业内的精英,所具有的技术条件是无庸置疑的;司法鉴定协会团体会员拥有的技术人员、设备、实验室条件更是其他类协会无法望其项背的。这些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使司法鉴定协会能够充分地显示其为人信服的权威性。
其次,作为社会团体的优势。司法鉴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其仅代表司法鉴定人的利益,不代表任何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利益。而司法鉴定人的利益表现为群体的利益,并不是某个具体司法鉴定人的利益。司法鉴定协会这种超然的社会组织特征,决定了如果司法鉴定协会在诉讼中需要其起到技术上居中裁判的作用时,是有较强的信誉优势的。
司法鉴定协会的这两大优势决定,其有条件、有优势、有能力发挥出在司法鉴定案件中的居中技术裁判作用。虽然目前尚无立法和司法体制上的支持,这个想法只是个理想化的思路,但我认为,这是个值得去尝试,而且当前就可以去尝试的思路。
近两年来,我省共受理了191例信访投诉案件,司法鉴定协会专业委员会很好地发挥了在处理投诉、信访方面的积极作用,相应减少了重新鉴定率。为了能够科学、合理地处理信访、投诉及疑难、缠诉缠访案件,协会组织了3个司法医学鉴定案件听证会、1个司法会计鉴定案件听证会。会上,各个专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审阅相关证据和资料,会后,专家们就每个案件都出具了听证会专家意见或建议。四个案件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基本上起到了息访作用,对正确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减少重新鉴定率,对定纷止争和社会稳定,对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和提高协会社会影响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种做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司法鉴定协会技术仲裁的色彩,其实还不能算是技术仲裁,因为听证会的专家意见和建议是不能采信为证据的,只能作为办案的参考。我认为,真正的司法鉴定技术仲裁应具备以下几大要素:一是当事人各方一致选定,有一方不同意也不能引起技术仲裁;二是公、检、法等委托机关的引导和组织,没有委托机关的`引导和组织,司法实践中就不可能提起技术仲裁;三是当事人各方事前同意接受仲裁结果;四是司法机关对仲裁结果能够予以采信;五是专家库中有足供选择的仲裁员,人员数量和类别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六是鉴定事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来,司法鉴定重新鉴定过多过滥的问题愈演愈烈,有些本来在地方立法中已经比较好地解决了重新鉴定过多过滥问题的省份,由于《决定》的施行,也故态复萌。这是事实,我们无庸讳言。重新鉴定过多过滥的问题又使缠访缠诉问题愈演愈烈,二者互相助燃,问题越来越严重。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了老大难。一方面,人大《决定》出台不久,相当长的时期内,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使得通过修改法律,制度性地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不可能的任务;另一方面,重新鉴定过多过滥、愈演愈烈的问题我们又无法回避和无视问题的存在。同时,象上海市那样的,用司法鉴定委员会作本地终局鉴定的过渡性模式,也已经或正面临着违法性的压力,难以为继。
面临如此困境,当下,我们不得不想办法再找出个象司法鉴定委员会作本地终局鉴定那样有效但又不违法的过渡性办法。我认为,利用省级司法鉴定人协会作司法鉴定中的技术仲裁,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过渡性办法。
事人愿意选择技术仲裁的前提下,决定由司法鉴定协会组织技术仲裁,当无可争议地可以适用技术仲裁。
行政案。
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多半是行政赔偿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也是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所以,技术仲裁也是适用于行政案件的。
值得仔细斟酌的是刑事案件能否适用技术仲裁。我认为,刑事案件也是可以适用技术仲裁的。首先,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故适用技术仲裁应当没有问题;其次,刑事公诉案件在现代刑事诉讼理念下,也应该可以适用技术仲裁,因为刑事公诉案件适用诉辩和解是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理念的,在诉辩双方因数个鉴定结论的存在争执不下,法官没有足够的评断能力的情况下,允许诉辩双方在司法鉴定这一具体程序问题上和解,由双方在法院的指导下共同选择进行技术仲裁,以避免因鉴定使案件久拖不决,是符合诉辩双方利益和诉讼经济原则的。
司法鉴定协会技术仲裁的适用对象,从司法鉴定的阶段性特征来看,适用于已存在数个司法鉴定意见,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已无能力评断和选择,再组织一次鉴定无非是在数个已有鉴定意见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但仍无法采信其中一个的情况下,由法官指导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司法鉴定协会的技术仲裁;从矛盾双方的另一面,即司法鉴定利害关系人方面来说,适用于案件各方当事人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再行鉴定也不可能被任何一方当事人认可,各方却又均不想被鉴定拖累,不想再鉴定下去,不得不找出一个居中裁断的技术仲裁者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请求或希望法官或其他司法人员找一个权威组织予以居中裁断。
1、公、检、法和司法行政系统对司法鉴定协会技术仲裁有共同的必要性认识,形成确切的有联合文件予以确认的共识。
2、省级或省级以上司法鉴定协会有相应的组织形式予以支持。目前,可以运用的司法鉴定协会的组织资源是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协会专业委员会、司法鉴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3、由司法机关形成委托省级或省级以上司法鉴定协会相应组织的委托文件,由各方当事人在委托书上签名,即以当事人各方的名义委托,各方当事人须在委托书中共同承诺不再要求重新鉴定,共同接受技术仲裁的结果。
5、司法人员在确信不存在回避事由的前提下,对技术仲裁结论予以采信。
1年前,我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开始探索走出重新鉴定数量过多过滥困境的途径。我们认识到,在实现司法鉴定制度立法完善之前,面对强烈的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现实需要,应该找到一个有效的过渡办法来解决或缓解这个老大难问题。而司法鉴定协会技术仲裁是我们能够想到的首选方案。目前,该设想已通过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的论证,下一步将向协会的行业指导机关--省司法厅上报方案,如方案能得以批准,我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将择机建立司法鉴定人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同时争取省级公、检、法三机关的支持,联合论证,搞好沟通协调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后,联合发文,全面推行此项制度。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三
“监督、服务”检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及职能的发挥,均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严、快、准”的“严打”理念,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截止6月20日统计,共受理呈捕案件83件107人,其中批捕69件86人,不捕4件6人,不予逮捕10件1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6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100人,起诉73件93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转移赃物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翻供,加之认定的证据单一,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作案工具进行了指认,并重新讯问了已被行政拘留的同案高某,以铁证批准逮捕了张某,并及时追捕了高某。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案件和疑难复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今年5月16日我院批捕科受理了一起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由于涉案人多、面广及案情复杂等突出问题,我院及时派人员参与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在肇源城内轰动一时的案件仅用3天告破。在呈捕环节当天受理当天批捕,有效地打击了这一团伙犯罪。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今年3月31日,我院受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王某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说被害人所受的伤是以前自己摔伤的,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三次深入医院及村屯调查核实,多方取证,证实被害人赵某确实在两个月前自己骑摩托车摔伤过,但其摔伤的是右手,而本案中赵某伤的却是左手,加上有力的证人证言,为准确批捕王某奠定了基础,现法院已对王某做有罪判决。
审查起诉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起诉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起诉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起诉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是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开展反贪贿斗争,绝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出击,先发制人。主管检察长与反贪局副局长亲自带领干警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了解情况,调查走访。今年4月份,我院反贪局的检察人员在查办茂兴镇林业负责人邱某贪污案时,获悉义顺乡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也涉嫌贪污问题,反贪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在xx年4月初趁革志监狱迁移,县皮革城尚未进驻之机,在皮革城辖区擅自造林60亩,顶该乡造林面积,并以他叔叔王某名义办了8年的退耕还林现金兑现证。王某于xx年1月25日、2月5日两次领取第一年退耕还林补助金9。6千元,此款被王某个人贪污,还有6.72万元的补偿金尚未贪污到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移送起诉。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2、改善办公环境。一是增加了微机数量。我院原来仅有10几台微机,还有的配置低不能用,只有内勤才能使上微机,给办公、办案带来不便。为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各种途径,又新增加微机27台,现已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并投入资金一万余元作为同政府联网及培训的费用。我院还开通了因特网、省检察系统局域网,同县政府直接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了三级网络化。二是协调了办公设备。在让区检察院协调回卷柜15个、床17张、微机桌椅10套,并从红岗区政府协调办公设备核款近2万余元。三是完善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室要求的标准,投入八千余元,更换了窗帘和购置了防磁柜。目前,档案室设备齐全,达到了标准。四是更新了办案用车。我院仅有5台车都是20xx年以前购置的,由于使用的时间长,不能适应办案需要。为保证办案用车,现已购置2台新车。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3、监督能力增强了。今年以来,我们克服过去那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去监督”的弊病,发扬了“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大胆监督”的精神。在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执行判决监督和起诉审判监督上都有所增强。上半年,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12件12人,其中对陆某交通肇事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件1人,对肖某交通肇事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11件11人,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纠正违法1次,社会反映很好。公诉科前不久对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石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经过办案人员的详细审查核实发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夏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不当,而且此案的定性也不准确,对此案进行了依法监督,将这起案件的漏犯夏某及时逮捕归案。同时将此案改为放火罪,交付审判。
回顾上半年工作,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业务建设上,少数干警业务素质差,对案件的性质及适用法律上不够准确,使案件质量不高。二是在检察管理上,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淡薄。三是队伍建设上缺编少员和干警年龄老化,个别干警不求进取,工作效率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半年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四是在科技强检方面任重道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要抓好干警的业务培训。下半年,我们还要利用好周五学习日的时间,由检委会委员授课,重点要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及其他一些业务知识。同时,还要组织在县委党校办微机培训班,把干警应用微机的技能再提高一步。
2、要继续改善办公环境。我们准备把警务室按要求进行软包装,将审讯室、监控室和法警值班室分开单设,启用办案工作中区。下半年要把会议室重新进行装修,完成视频安装。另外,还准备上一台多媒体的视证系统,适应各种会议办案需要;办公设备还要更新,准备把各科室所有的办公桌椅、卷柜进行一次性更新,达到整齐化一;还要增加几台办案用车;维修锅炉房,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3、反贪、法纪要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绝不能坐等靠,要主动出击,寻找案源。一是要配合纪检部门继续深挖林业系统的职务犯罪;二是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乡村干部贪占油田占地补偿费的案件进行查处。确保完成有省院下达的指标任务。
4、批捕、起诉要把好办案质量和监督关。在查办案件上,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验证和推敲的铁案。在监督案件上,不管困难有多大,涉及到什么人,一经发现坚决监督到底。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四
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协助公安机关拘捕逃犯,参与行刑过程的监督。你要怎么写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呢?小编精心整理的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我叫*,1974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按照市委和我院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书目,认真做好。
读书笔记。
同时又阅读了不少有关党员教育的规定、条例。在前段时间的活动中共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
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为什么要坚持执政为民,如何与时俱进。我1992参加工作,20xx年入党,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以往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尤其是在担任镇司法助理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田间地头也调解了许多纠纷,并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市评为先进工作者。但是,成绩的取得,并非是我个人所能,我只是按照职责在其中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可是在参加这次学习以前,我或多或少也产生过一些自满,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总以为自己做的已经很不错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通过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中央及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特别是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切实找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我自身来讲,我离党组织的要求,存在许多方面的差距,例如宗旨观念弱、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一个多月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同志们为我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我虚心诚恳地接受,衷心地感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己,认真对照检查,我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观念弱,群众意识不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一项十分实际的工作。我在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表现为关心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较弱。一是作为政工科的干警,对其他干警在晋升等方面工作不主动了解;二是作为理论工作者,没有深入各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一些关于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三是对本院干警的基本情况没有做到心里一本账。这些都是我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2、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
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也不善于钻研业务知识,不关心研究政治形势,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化,理论知识浅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开放意识,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3、工作思路不宽,工作力度减弱。
在具体工作中思路不宽。一是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工作上不能起带头作用,对其他同志的调研工作不能起指导作用;二是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也做得不够好,如在各项工作交叉进行的时候,也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三是对待上面布置的学习教育活动,有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4、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和同事的距离越来越远。
5、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在政研室的工作中,由于自己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对检察政工及调查研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6、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由于长时间的搞文字材料,难免会有一些厌倦情绪,造成对工作得过且过,应付差事的思想。
7、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政工工作的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8、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觉带头树立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丢纸片和瓜子皮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愿。
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由于对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看不惯,造成思想上的偏差,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主体地位,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真感情;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为群众想的很少,为群众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2、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一直有一个“理论无用论”的思想左右头脑。在表面看来,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就是不能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这种学习,虽然也在学,但都是形而上学的学,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充其量也只能是低水平的学习。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或是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理论研究的需要,或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因此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共
2
页,当前第。
1
页
1
2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五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从风险防范方面通过增强员工防范意识、实施责任追究和整章建制等几方面的努力,收到了明显效果,大部分责任事故均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但随着信用社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和业务数量的不断增加,一些犯罪分子将触角更多的伸向了农村信用社,且犯罪活动的科技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尤其是一些涉及金融票据诈骗案件在个别地区日益猖獗。与金融犯罪活动的科技化、智能化程度相比,农村信用社一些沿用多年的防范手段已经相对滞后,给信用社门柜业务人员在案件防范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也给信用社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以审验加盖于各种金融票据上的预留银行印鉴这一重要环节来说,目前我们仍在执行的“折角验印”制度,应以更加审验全面、科学且方便的“塑封印模套印验印”制度所取代。
塑封印模,即将预留的印章印模加盖于一张透明塑料底片上,待印模印迹干后在其上另覆一张透明塑料片,遂将其用封塑机热合而形成的一张永不磨损且印模清晰透明的塑封卡片。当用于审验支票等票据上的签章真伪时,只需将对应的塑封印模卡片放于支票上的印模上方,通过透明卡片核对即可。与原折角验印相比,“塑封印模套印验印”有以下优势:
1、操作简单,全面审核。使用塑封印模套印验印,只需将塑封卡片中的印模套在需审核票据印模上方,通过透明印模卡片可直接核对票据印模的形状、直径、图案、字体、字号等全部内容,与原折角验印需对角审核且只能直接审核对角线长度相比,印模套印验印审核,其审核方法更加直简单,审核内容更加具体,审核项目更加全面,审核质量更加提高。
2、选择色差,明察秋毫。我们还可利用塑封卡片透明和需审核票据签章一般为红色的特性,将塑封卡片中的印模颜色定为与红色色差较大颜色(如蓝色),通过色差使两个印模中细微的差别也能突出的显现出来。从而使塑封印模套印验印手段基本达到电子验印的审核质量和效果。
3、易于保存,永不磨损。塑封印模与原纸质印鉴卡片相比,印模不与空气等外界接触,不易褪色,不能涂改,永不磨损,从而使用寿命相对延长,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4、成本较低,容易推广。塑封印模与各种形式的电子验印系统相比,除去一个是手工保存印模另一个是微机保存电子印模档案以外,其他从原理、核对方法及审验效果等各方面如出一辙,但成本与电子验印系统相比要低3000倍。所以针对农村信有社目前实际业务需求,塑封印模验印更容易迅速推广。
另外,农村信用社在启用塑封印模套印验印制度后,原纸制印鉴卡同时作废,印鉴卡上记载的备查内容(如科目、账号、户名、单位负责人、住址、电话等),完全可以由20__年9月1日后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并由信用社留档的存款人开立账户信息资料中记载的内容代替。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六
今年第一季度,在我院党组和上级院技术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检院关于加快“科技强检”和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发展新格局的要求,以提高检察技术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工作重点,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将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技术工作,努力为检察业务服务。
1、检验鉴定工作:积极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等检验鉴定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检验鉴定39件。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35件;技术协助4件,移送至市检察院手机电子证据检测4次。
2、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本着为办案服务的宗旨,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对办案人员审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录音录像过程中,严格遵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设备。今年第一季度共办理7件4人,录音录像时间累计达54小时15分。
二、信息化网络与平台建设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完成各类网络与平台建设3个。20xx年1月份,协助财务部门完成我院“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统一管理”所需财政专网建设,保证新财政专网平稳运行;20xx年1月份,协助诉讼监督部完成随县“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保证我院“两法衔接”平台顺利运行;20xx年2月份,与县机要保密局沟通建设“电子政务内网”,目前已完成相关硬件和网络建设,下一步将按照县机要保密局统一部署开通使用。
三、运行维护和综合管理工作。
1、在内外网运行维护方面:保障了我院三级专线网络的畅通运行,今年第一季度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同时为加强外网管理,目前已全部将全院各外网电脑实行固定ip和mac地址绑定并制作了相应台账。
2、在电视电话会议保障方面:严格按照省、市院通知要求进行了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日常联调、会前调试和会议保障工作,按时开机、参加点名等。今年第一季度共保障了5次电视电话会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3、在会议技术保障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种会议或活动摄像、照像服务10余次,每次会议召开前,打好会议标语,做好话筒、音响、led电子屏等电子设备调试工作;同时近期按照领导要求,每天定时打开1楼电子屏并按照要求对上面的内容进行不断更新。
4、在技术装备配备维护方面:今年第一季度为各部门配备各类计算机9台、打印机2台;为各部门处理各类软件故障及硬件维护维修故障、处理各类打印机故障。
5、在管理方面:按照要求准确无误的完成了信息化情况网上登记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检察信息化相关工作材料等等。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较好地完成省院、市院和本院领导布置的其他有关技术方面的工作任务。
四、协助我院新媒体宣传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共在我院外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6条,内网网站发布检察信息2条;与财务部门沟通,在我院外网网站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协助政治处对“全省检察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中我院新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在新页面上增设“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和“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专栏;截止目前,共撰写并发送微信图文消息2期,新浪微博41条,腾讯微博4条。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七
司法鉴定所是司法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司法裁决的公正、准确与权威。作为司法鉴定所的实习生,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能够了解司法鉴定所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及质量控制要求,也能够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在这次的实习中,我收获颇丰,特此分享我的感受与体会。
次段:学习内容。
实习期间,我首先学习了司法鉴定所的运作机制,从司法鉴定委托、样本采集、文书编写,到鉴定方法和技巧,全方位了解司法鉴定所的工作流程与标准。其中,最让我受益的是实践操作,比如现场勘查、痕迹检验、指纹检验、DNA检验等。通过实际操作,我深刻认识到鉴定技术的精细性和准确性,以及必要的科学态度和技术操作。
第三段:实习感悟。
在实习期间,我深深体会到司法鉴定的重要性。鉴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规范,涉及各种技术考验。在现实生活中,鉴定对于司法裁判的影响极为重要,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司法机构的公信力。因此,鉴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做到真实、客观、公正、专业。
第四段:实习得到的帮助与启示。
这次实习不仅加深了我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帮助我提高了专业水平。实习期间,我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既学习了先进的鉴定技术和方法,也发现了个人的不足和缺陷,得到了其他鉴定人员的指导与启示,从而促进了自身的进步。
第五段:总结。
在本次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司法鉴定工作不仅对于鉴定人员的技术要求很高,而且对于职业素养、责任意识、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也很高。因此,我们应该持续学习和努力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不断以专业的态度和水平去完成鉴定工作,让司法鉴定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同时,也希望司法鉴定所在接纳实习生时,更加注重实习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实习生提供更加优质、专业、严格的指导和帮助。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八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关于继续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工作安排,在县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文明示范点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使我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创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市局关于年度“创佳评差”目标任务下发以后,为了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步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进一步健全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由局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评”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司法所、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也都建立了由所长、主任负总责并有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是根据市、县的安排意见,年初我们结合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年“创评”活动的目网-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基层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同时我们还把“创评”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做到“四有”即有部署,有检查,有指标,有考核,使“创评”活动真正收到实效,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了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自觉性。为此,我们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事迹,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过去那种喊得凶抓得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局面,形成“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首先,对“创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了量化考核办法。其次,把各基层单位的“创评”工作作为考核单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了各基层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创评”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落实。今年,每季度我们都要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比。
二、强化教育,扎实创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自年初开始,我局将“创佳评差”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截止现在,已召开各类会议四次,辅导讲课三次,组织考试一次,调阅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两次,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进行专项检查三次。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办学习教育专栏2期,征求意见公开栏1期,印发简报8期。记写笔记人均x5千字以上,人均集中学习56小时,自学时间达88小时,老干部李汉成、李孝银记写笔记达x字以上。9月初,利用市局方局长来验收司法所建设之际,请方局长就如何提高司法干部综合素质对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即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讲一次党课、听取一次部门半年落实“创佳评差”活动工作汇报、每年安排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创佳评差”工作、每年就“创佳评差”工作听取一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要研究解决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有碍“创佳评差”工作的问题。坚持每周五“学习日”,积极抓好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开展政法干警“走千访万”、“三深入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目前,我们已有1干警走访了2x村、组、社区22x户群众,征求意见3条,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
三是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道德水平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立足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创佳评差、创建文明单位、弘扬团队精神等活动与向张本树、王书田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全体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单位收支情况及重大决策,凡涉及到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型开支等事项都要集体开会研究,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整顿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狠抓“专项整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和“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实行服务承诺和挂牌上岗,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便民服务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公证处全体职工在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中人均记写笔记x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篇,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上报的工作信息得到上级重视,已被省、市转发。
三、围绕“创评”,突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突出“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紧扣安全创建,上街搞宣传,送法下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悬挂横幅6幅,展出展板12块,印发宣传品500份,宣传册20xx本,推广先进典型材料5份,受教育达数万余人。灵龙司法所印制创安宣传单300份发放到农户家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在税法宣传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活动中,组织配合各部门宣传行业法规和依法治理工作,群众比较满意。为使普法宣传活动更新颖,司法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电视、dvd、音箱、话筒等一套宣传设备,提高了在街道,集镇的宣传效果。
二是学习培训考试三结合,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以司法局牵头或承办,今年已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x人,其中村调委会、治保会干部50x名,新任科级镇领导干部8,年轻后备干部12,法制副校长4,法制宣传辅导信息员和治安中心户长420xxxx人,保证了普法宣传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对8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全县3x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化建设。在20xx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治县办又下发了(20xx)2号文件,拟定了6x村作为今年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县命名的9“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推荐2x村到市上,被市上命名表彰的有2x村。
四是把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安全创建工作未来着眼点,扎实开展了以学校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执行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县中、二中、永中、永乐、云镇、张家乡等乡镇的十余所中小学校师生分别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有的乡镇和学校还对部分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特别是县中自觉购买回48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利用电教设备,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学法教育。全县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32场次,对全县48所中小学,调整充实4法制副校长。并以治县办(20xx)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建“法治校园”活动的通知》。推荐镇×××中学、张家乡中心小学、西口中学和回龙中学为创建省市命名的法治校园。
(二)紧扣“安全镇安”创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司法局起草的《关于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运行办法》,创新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此办法被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转发。9月初,县局围绕创安工作又下发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司法局在全县2x乡镇建立健全了乡镇级调委会2,村级调委会20xx,社区调委会,企业调委会,充实选配了调解员128,对10x村百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各乡镇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20xxxx人次,增强了调委会规范调解的工作能力。青铜关镇前湾村治安中心户长杨周宝在调解和治安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
三是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努力减少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冲击。20xx年我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1,调处成功120xx。20xx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1,调处成功130。20xx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68,调处成功148。20xx年截止目前,已排查出各类矛盾125,调处成功120xx。经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辛勤工作,使得我县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那些影响稳定的群体上访和影响政府形象的干群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置。例如司法局会同信访局积极参与××ד11.30”炮厂爆炸案遇难者家属、米粮镇月明村村民刘顺荣长期上访的救助安置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到山阳、米粮、商州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刘顺荣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这件跨县区上访了多年的案件初步得以妥善安置。又如经灵龙乡安乐村调委会多次艰辛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对有30年恩怨的兄弟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四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两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既坚持排查经常化,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动态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把排查重点放在被帮教对象的入户分离、安置就业及有无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情况上,及时核对帮教对象的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衔接制度化,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核对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转入转出及时准确,落实帮教措施快捷,有效控制脱漏管失控现象。签定“双包”责任书,坚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用真心、诚心、爱心和实际行动教育感化帮教对象,预防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目前,已接收“两劳”释放人员3,过渡性安置3。
(三)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在法制办的组织协调下,法律顾问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为小木岭钒矿开采、大地集团纠纷、国土局碾子湾土地纠纷等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较好的涉法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和律师“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律师事务所采取集中30天的重点整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次,整理案卷52卷,回查52卷。为使专项整改活动突出实效,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分别带队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云镇、永乐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专项整改情况,现场进行了检查督导。公证处在抓好软件的同时,投入近万元资金,从硬件上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是推行“两卡”制度,实现阳光政务。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县法律服务所推行“148”法律服务所便民公开监督卡和担当法律顾问联系卡,“两卡”载明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和联系方式等,既广泛宣传了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规范的目的,目前各所已发放“两卡”一万七千余份,基本实现了在法律服务行业的阳光政务。
四是关爱弱势群体,抓好法律援助。今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1,解决纠纷1,挽回经济损失4多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市局、县委政府、政法委的指导和领导下,把“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不懈、长期抓好,争取再创佳绩。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九
2xx-x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德安、平安德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法官的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协助各鉴定机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种制度。即: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等。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严格遵守制度。近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公正的诉讼证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到岗到位。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同行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收获颇丰。
(二)、抓司法鉴定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充分保证鉴定质量之余,我们不满足现有成就,一是所有鉴定人员积极参加鉴定所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司法鉴定程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工作鉴定《司法鉴定工作总结》。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鉴定人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优秀鉴定人鉴定心得交流,使得鉴定能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抽调了一部份鉴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了解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情况,并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纪律教育,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德安振辉司法鉴定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或免除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所司法鉴定市场的运行机制。
2009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纳入了我司法鉴定所统一管理,这样,我县的法医鉴定市场得到规范,资源得到了整合。09年,共做法医类鉴定例,其中法律援助例,轻伤乙级以上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未出现错鉴。
五、认真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今年完成了县局组织的“五五”普法资料订购,普法考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讨论,行风评议、机关效能等。
二、几点经验。
(一)、“不争论、谋发展”仍然是司法鉴定工作当前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在目前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抓改革、促发展。集中精力抓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落实“科学、独立、客观、公证”的指导原则,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不在立法层面搞无谓的争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法制理念教育是鉴定人的必修课。司法鉴定人不是商人、司法鉴定人也要讲政治。我们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鉴定人的基本准则,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鉴定人的最终目标。因此,加强鉴定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培养高素质队伍的关键环节。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是一门新型的执业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内容多、政策性很强。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成为行家里手,管理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管理理念有待创新。
(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鉴定文书规范性,鉴定用语准确性等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加强执业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执业经律教育。
2、鼓励有条件的执业人员外出学习、深造。
3、通过各方努力进一步拓展鉴定中心鉴定项目。
4、鉴定业务力争比xx年增加20%。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十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档案、信息、通讯等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内局域网,为实现办公网络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调研方面,我们采取了把调研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的办法,并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融入各科室及每个人的包保责任制,在年终加以考评。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我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两篇。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一年中,我院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48篇,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干警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我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与全科干警一道探讨打开工作局面的方法和途径,千方百计寻找案源。1—10月民行科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11人,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6件6人,超额完成了市院要求的达标数。
一年来,我忠实的履行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是尽力、称职的,但客观地说,也存在一些不足,那就是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主管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些还很薄弱,争先创优的意识还应增强。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总结、改进。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十一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关于继续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工作安排,在县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xx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文明示范点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使我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创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市局关于年度“创佳评差”目标任务下发以后,为了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步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进一步健全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由局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评”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司法所、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也都建立了由所长、主任负总责并有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是根据市、县的安排意见,年初我们结合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年“创评”活动的目网-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基层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同时我们还把“创评”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做到“四有”即有部署,有检查,有指标,有考核,使“创评”活动真正收到实效,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了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自觉性。为此,我们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事迹,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过去那种喊得凶抓得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局面,形成“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首先,对“创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了量化考核办法。其次,把各基层单位的“创评”工作作为考核单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了各基层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创评”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落实。今年,每季度我们都要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比。
二、强化教育,扎实创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自年初开始,我局将“创佳评差”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截止现在,已召开各类会议四次,辅导讲课三次,组织考试一次,调阅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两次,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进行专项检查三次。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办学习教育专栏2期,征求意见公开栏1期,印发简报8期。记写笔记人均____5千字以上,人均集中学习56小时,自学时间达88小时,老干部李汉成、李孝银记写笔记达____字以上。9月初,利用市局方局长来验收司法所建设之际,请方局长就如何提高司法干部综合素质对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即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讲一次党课、听取一次部门半年落实“创佳评差”活动工作汇报、每年安排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创佳评差”工作、每年就“创佳评差”工作听取一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要研究解决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有碍“创佳评差”工作的问题。坚持每周五“学习日”,积极抓好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开展政法干警“走千访万”、“三深入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目前,我们已有1____干警走访了2____村、组、社区22____户群众,征求意见3条,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____。
三是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道德水平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立足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创佳评差、创建文明单位、弘扬团队精神等活动与向张本树、王书田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全体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单位收支情况及重大决策,凡涉及到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型开支等事项都要集体开会研究,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整顿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狠抓“专项整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和“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实行服务承诺和挂牌上岗,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便民服务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公证处全体职工在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中人均记写笔记____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篇,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上报的工作信息得到上级重视,已被省、市转发。
三、围绕“创评”,突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突出“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紧扣安全创建,上街搞宣传,送法下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悬挂横幅6幅,展出展板12块,印发宣传品500____份,宣传册20____本,推广先进典型材料5份,受教育达数万余人。灵龙司法所印制创安宣传单300____份发放到农户家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在税法宣传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活动中,组织配合各部门宣传行业法规和依法治理工作,群众比较满意。为使普法宣传活动更新颖,司法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电视、dvd、音箱、话筒等一套宣传设备,提高了在街道,集镇的宣传效果。
二是学习培训考试三结合,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以司法局牵头或承办,今年已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____人,其中村调委会、治保会干部50____名,新任科级镇领导干部8____,年轻后备干部12____,法制副校长4____,法制宣传辅导信息员和治安中心户长420____人,保证了普法宣传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对8____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全县3____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化建设。在20__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治县办又下发了(20__)2号文件,拟定了6____村作为今年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县命名的9____“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推荐2____村到市上,被市上命名表彰的有2____村。
四是把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安全创建工作未来着眼点,扎实开展了以学校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执行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县中、二中、永中、永乐、云镇、张家乡等乡镇的十余所中小学校师生分别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有的乡镇和学校还对部分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特别是县中自觉购买回48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利用电教设备,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学法教育。全县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32场次,对全县48所中小学,调整充实4____法制副校长。并以治县办(20__)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建“法治校园”活动的通知》。推荐镇___中学、张家乡中心小学、西口中学和回龙中学为创建省市命名的法治校园。
(二)紧扣“安全镇安”创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司法局起草的《关于镇___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运行办法》,创新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此办法被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转发。9月初,县局围绕创安工作又下发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司法局在全县2____乡镇建立健全了乡镇级调委会2____,村级调委会20____,社区调委会____,企业调委会____,充实选配了调解员128____,对10____村百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各乡镇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20____人次,增强了调委会规范调解的工作能力。青铜关镇前湾村治安中心户长杨周宝在调解和治安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
三是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努力减少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冲击。20__年我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1____,调处成功120____。20__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1____,调处成功130____。20__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68____,调处成功148____。20__年截止目前,已排查出各类矛盾125____,调处成功120____。经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辛勤工作,使得我县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那些影响稳定的群体上访和影响政府形象的干群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置。例如司法局会同信访局积极参与___“11.30”炮厂爆炸案遇难者家属、米粮镇月明村村民刘顺荣长期上访的救助安置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到山阳、米粮、商州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刘顺荣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这件跨县区上访了多年的案件初步得以妥善安置。又如经灵龙乡安乐村调委会多次艰辛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对有30年恩怨的兄弟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四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两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既坚持排查经常化,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动态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把排查重点放在被帮教对象的入户分离、安置就业及有无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情况上,及时核对帮教对象的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衔接制度化,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核对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转入转出及时准确,落实帮教措施快捷,有效控制脱漏管失控现象。签定“双包”责任书,坚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用真心、诚心、爱心和实际行动教育感化帮教对象,预防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目前,已接收“两劳”释放人员3____,过渡性安置3____。
(三)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在法制办的组织协调下,法律顾问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为小木岭钒矿开采、大地集团纠纷、国土局碾子湾土地纠纷等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较好的涉法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和律师“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律师事务所采取集中30天的重点整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次,整理案卷52卷,回查52卷。为使专项整改活动突出实效,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分别带队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云镇、永乐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专项整改情况,现场进行了检查督导。公证处在抓好软件的同时,投入近万元资金,从硬件上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是推行“两卡”制度,实现阳光政务。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县法律服务所推行“148”法律服务所便民公开监督卡和担当法律顾问联系卡,“两卡”载明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和联系方式等,既广泛宣传了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规范的目的,目前各所已发放“两卡”一万七千余份,基本实现了在法律服务行业的阳光政务。
四是关爱弱势群体,抓好法律援助。今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1____,解决纠纷1____,挽回经济损失4____多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市局、县委政府、政法委的指导和领导下,把“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不懈、长期抓好,争取再创佳绩。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十二
近年来,我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健康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职责。具体来说,主要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近年来,我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了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中,我认真阅读理论著作,细心做好学习笔记,深入体会上级精神要求。一年多来,共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4篇,同时还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举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并获得了三等奖。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了大局观念和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感,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树立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20__年10月,我调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是司法局一项新的管理职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来到司法鉴定管理科后,为了尽快适应工作,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书籍,认真学习了有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文件规章,深入了解了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政策精神,并积极学习司法鉴定的有关专业知识,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使自己从一个司法鉴定的“门外汉”变成了“行里通”。
3、加强职能履行,全力开拓工作。为了开展好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我积极协助科室负责人跑部门、拟文件、搞宣传、下基层,以尽快打开司法鉴定工作的局面。为了争取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支持,我与科室负责人一起不厌其烦地到这些领导部门进行汇报,向他们解释、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到了他们对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了建立我市门类齐全的司法鉴定业务体系,我积极打听、网罗专业人才,动员他们申报国家司法鉴定人,同时与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争取他们对__市司法鉴定工作的最大支持,尽一切可能扩大我市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此外,我还与科室负责人一起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增加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数量,以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我市的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已由原来的一家发展为四家,__市两家、__市两家,其中一家为综合性鉴定机构、3家为法医类鉴定机构;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也由3个门类扩大到了6个门类;司法鉴定人也由6人增加到了到了26人。
4、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执业秩序。司法鉴定人刚刚走进司法行政队伍不久,人员来源广、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是从非政法单位进来,没有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和法律素质相对而言都比较差,因而在他们中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我针对司法鉴定人的这种现状,建议加强了对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力度。一是建立了《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十不准”》、《司法鉴定人办鉴责任制》、《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和错鉴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司法鉴定人的办鉴责任意识;二是举办了鉴定结论征询意见会,征求了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了司法鉴定人的党性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政治、业务、思想、道德素质和行风、法纪观念;四是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解聘了一名司法鉴定人。通过加强管理,约束了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规范了司法鉴定活动秩序。
5、加强廉洁自律,提高防腐能力。虽然司法行政部门是个穷部门,但我仍然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强了自身的廉政教育。我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对照自身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警钟长鸣,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做到淡薄名利、甘于清贫、克己奉公、廉洁从政,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部。
6加强团结协作,创建和谐科室。团结出效益,团结出成绩。我在工作中十分注重科室的团结协作,始终坚持热情待人、热心助人的原则,积极做到与同志们和谐相处,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他人,对同志们的疑难,有求必应、有问必答。通过加强团结,创建了和谐科室,促进了工作。
虽然,近年来我积极工作,严格要求,各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这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开拓奋进、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勤政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部。
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心得(模板13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八条司法鉴定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协会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违反本通则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六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十三条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应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多个鉴定类别的鉴定事项,办案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第四章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三十九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四十条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第四十一条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第四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十三条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确认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时间、地点、人数、费用、要求等。
第四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支持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为司法鉴定人依法出庭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六条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当举止文明,遵守法庭纪律。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通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和采用的一般程序规则,不同专业领域对鉴定程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依据本通则制定鉴定程序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第四十九条在诉讼活动之外,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相关鉴定业务的,参照本通则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通则自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