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维修配电合同合同下载篇一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依照《^v^民法典》、《^v^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的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工程的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10kv变配电所低压柜至大楼各层、屋顶配电间的缆线敷设和调试,层配电间至各层动力、设备照明的管线电缆敷设和调试。
6、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和测试;
8、本工程范围内上述管线敷设(楼板内、墙洞内)的预埋和预留孔洞。所有穿越楼层和层防火分区的桥架、管线的孔洞均用防火包和防火堵泥封堵。预埋孔洞较大时,制作安装托架。封堵后美观大方,穿越防火分区的桥架内用防火堵泥封堵。
10、乙方负责将卷帘门控制箱电源线敷设,引入卷帘门控制箱(预留箱门长+宽长度的导线余量)。接线由卷帘门施工单位负责。
11、运输卸货:电缆、电柜、桥架、灯具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部划定区域内堆放整齐。原则上项目部塔吊应配合乙方卸货。如场地实在无条件使用塔吊,电缆和电柜单体物件重量重的货物由项目部租用汽吊配合。
1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报验;
维修配电合同合同下载篇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营业厅监控设备维护(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营业厅监控设备维护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书》(附件一)。
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20xx 年 10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乙方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或信息系统新的运行维护方进行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第2条 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整 (含税)。
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见《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二)。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2:
合同签订完毕后,验收合格并对运维工作考评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3条 工作条件
甲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的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3。
第4条 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
乙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一)所约定的服务指标要求提2 一般采用分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分期按比例支付。
3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此条款进行增删。
第5条 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
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履行本合同需要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技术成果。
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置并用于上述服务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6条 保密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要求详见《保密协议》(附件四)。
第7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技术协议书》(附件一)和《服务考核标准》(附件三)的约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本合同下的服务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8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_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9条 合同组成部分
以下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及相关附件;
中标通知书(如有);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10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_法律。 第11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__2__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_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6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_甲方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12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7签字并加盖4 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约定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以约定我国法律为宜。
5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选择条款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6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7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14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5条 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本条(第16条 特别约定)中约定。如需修改时,应明确被修改的具体条款,示例:“将第款修改为:„„”;如需补充时,应订立补充条款,示例:“增加以下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年月日:
维修配电合同合同下载篇三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送修手续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六、结算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八、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九、乙方交货延误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不可抗力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三、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六、乙方服务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维修配电合同合同下载篇四
承包方 (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xxx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配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电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查。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0kv 线路(电气)、 10kv用户开闭所、7930kva三个变电所电气和低压出线开关下桩头设计。(由甲方将土建电气设计配线负荷表提供给电力设计单位)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设计。乙方以总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至图纸加盖供电部门的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甲方负责提供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场所平面图、出线名称和各出线负荷。
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工作,并具备送审条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误工期的。
维修配电合同合同下载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管道维修工程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造价
暂定总造价为______元(整),最终总造价以决算审计为准。
第五条、工程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施工单位应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要求,严格按国家颁发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部门的审批方案施工,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委派现场监督人员监督施工质量,并会同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疑难和隐蔽性工程质量验收、签证。工程竣工后,邀请质检部门专职检查人员与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验收时乙方需提供本工程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保证“三通”(水、电、路)施工条件。提供相关图纸技术资料,派现场监督人员监督工程质量进度。
2、有责任监督将全部工程款转入施工单位指定账户。
3、办理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外的所有法规性施工手续。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对施工环境的安全要检查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乙方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研究图纸,安排好施工进度,把好质量关、安全关,坚持每天填写施工记录,每天清理现场垃圾,交工前彻底清理现场卫生。
3、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甲方说明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质量保修
保质期二年。在保质期内,乙方维修、改造或安装的部分(包括设备、管道等),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无偿维修、更换(或另行安装)。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