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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评估报告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高危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备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单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做好主管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时发布消防安全公共信息,方便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报告,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效能。
第四条任何人进入火灾高危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人发现火灾高危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都有权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第二章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火灾高危单位在建筑物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后10日内,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或者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时,能够确定申请人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直接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火灾高危单位办理登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登记,不得收取费用,不得附加条件。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当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验收、检查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已经投入使用、营业的,应当停止使用或者营业。
火灾高危单位施工期间,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保障消防安全。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建筑消防设计范围内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外墙外保温施工,应当使用不燃保温材料。
第八条火灾高危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消防产品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和消防安全质量要求;
(二)设置种类、数量、位置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施工质量合格,并通过具有规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
第九条火灾高危单位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以下标识:
(一)位置指示标识;
(二)禁止占用、遮挡的标识;
(三)使用说明;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规定的其他标识。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消防供水管道设置显示阀门正确启闭的状态标识。
第十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一)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三)在厨房的规定部位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第十一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一)可燃物品的仓库,商场、市场的营业区域;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车间、加工车间、仓库、储罐;
(三)燃气、燃油用房,厨房操作间;
(四)变配电室和计算机、空调机等集中用电设备用房;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
(六)避难层(间);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加工车间、集体宿舍;
(八)医院高压氧舱、供氧站、实验室、手术室;
(九)根据单位火灾危险性质确定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第十二条火灾高危单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敷设、施工,应当委托专业电气、燃气施工机构或者由单位聘用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火灾高危单位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禁止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疏散走道上和安全出口处放置其他物品、障碍设施。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等火灾高危单位3层以上的部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新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设置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
第十四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章消防安全组织
第十五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确定1名单位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离职的,应当在10日内确定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变更后的3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六条火灾高危单位设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单位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每年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消防工作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隐患整改、资金投入等事项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实行委托经营管理的火灾高危单位,由受托方履行本规定有关火灾高危单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下列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消防工作管理部门:
(一)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员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占地面积超过20公顷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
(四)规模较大、人员较多或者容纳人数较多的其他单位。
第十八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按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设施、器材、标志;
(二)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消防安全危险行为;
(三)每月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对新上岗员工及时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组织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七)指导或者管理志愿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工作;
(八)单位授予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或者将部分消防工作委托专门机构管理的,前款规定的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专门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应当确定负责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消防设施(器材)检验与维修、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消防管理人员,其数量应当与火灾高危单位的经营规模和消防工作强度相适应。
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专职消防队消防员,应当经依法设立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火灾高危单位建筑物由两家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共同确定、组建或者委托负责统一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
(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约定书;
(四)接受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实施的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消防工作奖惩。
第二十一条火灾高危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其专职消防员数量应当满足本单位火灾扑救需要。
专职消防队应当组织经常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专职消防队应当参加。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每年向辖区公安消防队定期报告消防训练和演练情况。
第二十二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或者器材,并为志愿消防员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提供便利条件、安全保障和适当补贴。
公共娱乐场所员工应当全员参加志愿消防队;其他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有不少于20℅的员工参加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当每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单位组织综合性消防演练时,志愿消防员应当参加。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参加志愿消防队,参与组织消防演练和灭火、疏散任务。
第二十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应当通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地传送和报告相关消防工作信息。
第二十四条发生火灾时,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现场需要,立即组织疏散人员、扑救火灾、防护救护等工作;消防队抵达现场后,应当按照火场指挥员的要求参加灭火救援。
第四章内部防火管理
第二十五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严格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消防安全制度符合本单位及其各部位、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需要;
(三)消防设施、器材、标志数量齐全、检修及时、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制定岗位作业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督促、教育员工严格遵守。
第二十六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正门入口处悬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识。
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明确以下管理措施:
(一)确定具体责任人;
(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根据实际制定专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七条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指定防火巡查人员在生产、营业期间进行不间断的防火巡查。会堂、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体育场馆等火灾高危单位承办会议、演出、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时,应当组织不间断的防火巡查。
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等火灾高危单位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1次。
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时间和频次应当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中规定并实施。
每日生产、营业结束后,火灾高危单位应当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组织白天防火巡查,防火巡查的时间和频次应当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中规定并实施。
第二十八条在火灾高危单位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现场查验、确认并签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严禁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在生产、营业时间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或者使用可燃、易燃物品的装修施工;确需在生产、营业时间施工,应当建设实体墙将施工区和生产、营业区进行防火分隔。
第二十九条火灾高危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对在火灾高危单位禁烟禁火部位吸烟的人员,应当实施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加强对集体宿舍的管理,采取措施禁止吸烟、私接电器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炊具等妨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等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
对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携带、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放烟花爆竹的,火灾高危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十一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有厨房的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半年清理1次厨房烟道;
(三)委托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每月进行1次维修保养;
(四)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功能检测。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烟道清理情况,应当留有清理记录并存档备查;对第二、三、四项检测、维修保养报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二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和11月分别组织1次综合性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定火警情境;
(二)调动相关人员;
(三)启动消防设施;
(四)组织人员疏散。火灾高危单位的内设部门、岗位应当由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指导,每季度组织1次适应岗位火灾危险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三十三条火灾高危单位举办或者承办大型的展览、展销、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会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消防安全管理人签署同意意见后,依法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前款规定的大型活动期间,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现场情况进行管控;
(二)现场加派防火巡查人员;
(三)志愿消防队备勤。
第三十四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每年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1次评估,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自收到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作为火灾高危单位信用评级的参考。
第三十五条接受火灾高危单位委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委托合同,及时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职责,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后,应当由公安机关报当地人民政府公告。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火灾高危单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许可条件。属于备案范围的火灾高危单位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技术标准严格进行工程检查。
第三十九条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半年、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年进行1次系统性的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检查发现火灾高危单位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可以通报该单位的主管部门。
对火灾高危单位通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信息系统传送的消防工作信息,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技术服务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予以严格审查。
第四十条对火灾高危单位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将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以下较大影响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一)火灾高危单位整体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将导致200名以上员工失业的;
(三)责令1万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
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责成火灾高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对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挂牌督办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设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非法干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火灾高危单位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对火灾高危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未挂牌督办整改的。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逃避消防监管,未办理火灾高危单位登记的或者隐瞒火灾高危单位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未设置明显标识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未设置位置指示标识、禁止占用或者遮挡的标识、使用说明的;
(三)消防供水管道上未设置阀门正确启闭的状态标识的;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的;
(五)未在单位正门入口处设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识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
(三)设置厨房的部位未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未配置逃生辅助装置或者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逃生引导系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建议火灾高危单位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及时传送、报告有关消防工作信息,或者报告虚假信息、隐瞒重大消防工作信息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或者同意,在火灾高危单位进行电焊、气焊或者举办、承办大型的展览、展销、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或者同意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焊、气焊作业或者大型展览、展销、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活动的,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未定期清理厨房烟道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未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或者消防安全评估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火灾评估报告篇二
总公司:
xx年8月20日晚上8点许,我司办公楼二楼市场营销部发生火灾,给总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和不良的影响。现将火灾事故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救援及损失情况:
1、值班保安员黄xx和原xx两位同志发现后,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
2、由于火灾发生在下班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市场营销部10台电脑、10张电脑桌和客户资料烧毁。
二、火灾发生的原因:
营销员钟xx下班时忘记关市场营销部和他自己用的电脑的电源,电脑电源线老化,发生短路,引起火灾。
特此报告,请审阅。
广东xx贸易总公司办公室
(印章)
xx年8月21日(联系人:危xx,联系电话:13xxxxxxxxx)
火灾评估报告篇三
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认真、有效地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部署
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肥西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布置工作任务。
二、完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
三、具体工作过程和任务完成情况
1、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电影,发放《冬季消防安全教育致父母的一封信》和《焦婆学校冬季防火宣传教育材料》,同时利用大课间及国旗下讲话对学生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教育。
2、主题教育。各班以“冬季消防安全教育”为主题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冬季防火认识。
3、教师培训。为切实保障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增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我校组织教师开展了冬季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加强教师特别是教室领导、专业教室负责人对灭火设备的正确使用,提高广大教师消除消防隐患的能力。
4、消防安全大排查。学校印发了冬季防火排查自查情况统计表,组织相关领导和教师教师认真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每周检查一次,建立消防隐患排查台账,对教室、功能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场所电源管理情况,楼道、专业教室的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寒假前多次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印发了《告全体学生父母书》,让父母在寒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尤其燃放烟花爆竹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6、20xx年春季开学,学校及时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布置各教室领导及时上了“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对活动开展较好的教室给予表彰。
安全重于泰山,火灾猛于虎,我校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通知精神,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强化全体师生“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和技能,争创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x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20xx年4月初至9月20日,在xx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此,我们把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并以强有力的组织来保障。专门成立了以街道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主任肖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管。
二、具体措施及安排
1、各居委会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整合消防资源,完善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了春夏火灾防控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加强春季夏季防火管理。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火灾防控责任人及在各火灾防控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火灾防控职责。
2、各居委会对线路老化的农房及时督促更换,对柴草堆放不规范的督促农户及时整改;对所存在的防火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并对所配备的消防摩托、消防设备进行检修,经常组织志愿消防队员进行演练。认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状态良好,能够随时使用。严格落实危房清零工作,特别是水淹房和火烧房户,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危房进行修缮加固,改造电线电路、老化的电线电路及时更换。
3、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xx街道联合各居委会、派出所检查了辖区内农贸市场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电器线路安装及敷设、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行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各居委会辖区内各个生产企业进行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检查了生产车间用电管理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对部分老化的电线线路进行了更换。
三、面临的形势
我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自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共消防设施落后,消防栓不配套,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配置的消防器材老化,数量不够。消防队伍装备不足,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的要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由于受文化水平、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种种原由的制约,仍然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道路乱堆杂物,影响消防通道和用火、用电不慎等情况经常存在,使得农村火灾隐患突出。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齐消防装备,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深入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认真开展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3、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搞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消防的基础工作,逐步解决消防道路、消防水池等方面的问题,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农村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
4、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促进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消防安全尤为重要,社会稳定必须安全,我街道将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牢记以人为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长鸣警钟,全面确保我街道的消防安全,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火灾评估报告篇四
20xx年2月10日xx:20许,后山发生林地火灾,据调查,火灾坐标为东经103°53′45′,北纬33°14′25′,海拔2700米;过火地类为灌木林地、草坡和退耕还林地;过火面积约为966亩。经森林公安、县公安分局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居民野外祭拜意外失火,对于谁是火灾肇事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一、多方组织力量,奋力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后,管理局立即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由值班领导组织在家干部职工、景区居民和专职消防队奔赴现场扑救,同时电话报告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县护办。根据州委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州委副书记、州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管理局和县成立了以为总指挥的联合扑火指挥部,成立由组成的前线指挥部,把确保景区安全作为扑火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管理局和县在家值班的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专职消防队、森警、武警、民兵近1000人赶赴现场实施扑救。
州分管领导州委副书记要求尽一切努力迅速扑灭火灾。副州长、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李卫国,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州林业局局长,森警支队支队长等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检查指导扑救工作。州政协副主席、管理局局长,县委书记、县长第一时间组织各方力量并奔赴现场,督促指挥扑救工作。管理局领导班子全部取消休假赶回景区。
经过扑火人员3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10日下午16时30分明火基本得到控制;17时,明火全部扑灭,开始清理余火;晚上23时30分,组织140人的专业精干扑火力量坚守现场,清理余火,排查隐患;11日早上7时,管理局和县再次组织400余人深入进行隐患排查和现场清理工作,截至11日上午10:00时,余火清理完毕,火场达到“三无”,无明火、无余火、无烟点,进入火场看守阶段,由局领导带领专业扑火队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并24小时轮班值守现场。
二、深刻反思护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群众野外用火教育、管理不到位,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没有全面落到实处
近年来,景区把工作侧重点放在发展旅游经济上,对村寨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村寨管理出现疏漏。一是野外用火管理工作还没有做深做实,个别村民在宗教、节庆等时段野外用火时监督管理还未做到全跟踪、全覆盖。二是森防工作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督促、监管、检查力度不够;还没有从制度上形成较好的约束机制。三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停留于表面,单方面灌输,宣传对象是否积极接受宣传人员并不清楚,景区居民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和大局观念。
(二)工作方法、措施不扎实
虽然管理局成立了护林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护处、专职消防队、居民管理办公室负责景区护林防火和对游客、居民的宣传教育等工作,但是,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完全扑下身子抓落实,没有实实在在抓群众工作,对群众的思想引导没有具体深化,作风不细致、措施不扎实,导致村寨保护管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三)应急预案的实战性还有待完善
火灾事故发生后,虽然立即启动了《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经过艰苦奋战及时扑灭了火灾,但预案在一定程度上还未能经受现实的检验,存在较大程度的点位缺失,督办落实还不能整体到位,责任落实还不能具体到人头,组织结构、宣传动员、处置方法等都还不能行之有效。
(四)防火设施、设备不完善
景区现有设施设备、机具等储存不充分,不足以应对较大火灾的扑救。
三、严格问责、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10后山林地火灾事故的发生,影响了我州的和谐稳定和祥和的节日环境,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根据州委州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我局有关问责的规定,经2月xx日、14日第17次党委会和18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一)根据管理局与居民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景区居民管理办公室和各居委会要加强各烧香点、寺院、宗教活动场所的火源管理,派专人死看硬守,确保万无一失。”居民管理办公室和荷叶居委会是烧香点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和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烧香点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因此,决定撤销在家主持工作的王森林居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给予居民管理办公室全局通报批评;责成居民管理办公室总支对荷叶居委会书记甲诺进行处理;责成居民管理办公室按自治组织的相关法规对荷叶居委会主任大苏进行处理。
(二)依据我局《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局护林防火办公室、保护处对预防和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负有重要的责任,虽然平时也做了大量护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在发现火情后各相关部门都迅速做出了反应,及时赶到了事发地点,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在预防事故发生,落实各自工作职责、森林防火责任及规章制度方面,存在落实、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决定给予局护林防火办公室、保护处全局通报批评;给予护办主任、保护处副处长黄何平和主持保护处工作的副处长格丁记过处分。
荷叶保护站站长孙永国没有按规定有效调整在编人员值守村寨烧香点,并且在其轮休期间将保护站管理工作交由在保护上工作多年的本站临时用工薛德林代班,违反了工作纪律。给予孙永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生火灾时,护办在调看位于荷叶保护站的监控设备时,该设备不能保障完全正常使用,数字信息中心作为我局智慧九寨项目建设责任部门负有一定的责任。给予数字信息中心主任冉建华警告处分。
四、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为切实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州森林草原防火、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上下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执行力,认真履职尽责,切实维护景区安全稳定。2月xx日、14日,我局召开第17次党委会议、第18次局务会议和全局中层干部会议,深刻反思火灾发生的原因,讨论分析护林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副局长、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龙跃在局务会上作了检讨,并在会后和管理局领导班子相继向州委州政府提出书面检讨报告,深刻检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不足。
鉴于当前景区森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决定调整充实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局长担任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党委书记、副局长孙建平,副局长徐荣林、龙跃和公安分局局长海滢任副指挥长,领导指挥森防工作。决定由党委书记孙建平负责景区居民管理工作,副局长吴光旭协助。由副局长徐荣林负责于14日、15日召集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责成荷叶居委会组织居民在过火林地上补植370亩经济林木,居民投工投劳。
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当前正值景区森林防火警戒期,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不仅旅游人数在快速增长,对游客的防火宣传与管理难度日益增大,而且正是景区居民祭拜的高峰时段,防控任务艰巨;加之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要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员,尤其是景区内工作人员、各村寨干部和居民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要有足够的认识,思想上不麻痹松懈,工作上不放松怠慢,组织上不削弱涣散。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防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我们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针对此次火灾产生的特点和原因,抓住问题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全面加强社区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产生,筑牢景区生态安全的防线。
(二)坚持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各部门、村寨、企业、景区居民等护林防火成员单位、责任人根据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落实防火责任;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领导、组织、责任“三到位”。在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的同时,完善组织机构,充实护林防火人员力量。
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我们将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各级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干,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到林区地块。二是完善森林防火督查制度。明确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责任片区和职责,制订具体办法,实行严格考评,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完善森林防火激励制度。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火源管理不严、检查监督不力、发生紧急情况后处置不及时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在人员管理上狠下功夫,严字当头,做到群防群治、严防死守
按照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狠抓“三个环节”,坚决管住野外用火。一是狠抓宣传教育环节。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此次火灾,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景区、进社区、进家庭。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高火险时段的防火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和宣传人员深入到景区村寨、旅游景点、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回宣传,使护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居民和游客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把森林防火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由局办公室牵头,积极策划组织“20xx安全旅游年”活动,大力营造安全旅游氛围。二是狠抓火源管理环节。重点防火期切实落实“五个禁止”,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火源管理上严把“三关”,即严把用火审批关,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严格审批,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相关责任人;严把用火入山关,做到路口有人管,用火有人管,烧香点有专人管,完善烧香管理办法;严把景区入口关,票务处严格入沟处火源收缴工作,说服游客主动将火源寄存至火源回收箱内,旅游分公司驾导人员加强对入区游客禁火禁烟的宣传。三是狠抓隐患排查环节。各部门、居委会、公安分局、武警十三中队、森警九寨中队组织力量,对景点、村寨等重点部位、人流频繁地段,实行重点设防,严密掌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在春节、藏历年和麻智节等重点时段,将严加防范。对重点人员和特殊人群,落实监护人严密看管。及时组织专项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机制是否健全,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巡逻队和护林员的作用,加大巡查力度,缩短巡查时段,实施重点防范,切实把森林火警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在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做到统筹谋划、标本兼治
完善“两个系统”,提升森林防火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升地理信息系统和智能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等相关功能。积极筹措资金,着力推进森防监控系统建设,加密监控点,提高监控覆盖面,实现重点区域森防远程监控“全覆盖”。二是对景区、村寨森林防火消防通道、消防水池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完善,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突能力。
加快“三化建设”,提升护林防火队伍能力。一要加快防火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防火专职指挥制度,提高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能力。二要加快专业队正规化建设,加强装备建设,强化教育训练,努力提升扑火作战能力。三要加快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发挥在防火宣传、火源巡查和火情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五)坚持在预防处置上狠下功夫,做到指挥科学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扑火预案,认真抓好森林防火物资准备。根据这次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问题,对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扑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车辆、物资、通讯保护是否完好,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确保有备无患。同时,加强预案培训,组织扑救预案演练,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准确掌握预案的内容,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扑火救灾的主动性、有序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值班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指挥畅通,并及时上报信息,严禁漏报、瞒报、迟报。三是快速、科学整合扑火力量。要求森林武警部队、景区专职消防队、局机关义务扑火队和景区居民义务扑火队要集中待命,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
(六)坚持举一反三,切实维护景区安全稳定
景区旅游事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汲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构,确保景区生态安全、游客安全、职工安全、居民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旅游设施安全,确保景区安全生产。严制度、明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到“操作手”层面,让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的管理者,特别是生产者明白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的监管落到一线“管理者”层面,直接监督各类安全生产主体的部门和直接管理者,把安全生产监管往深处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把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到最基层工作层面,最基层的企业、单位、生产者、操作手必须执行,最基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监管者、执法者必须监督执行。添措施、抓落实,严查隐患,抓好景区栈道、栈桥、上下车点等游人活动区域的安全排查,梳理道路沿线、游人密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保障游客安全;抓好景区道路交通运营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交通安全隐患;狠抓食品安全卫生监管,确保景区餐饮质量;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职工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景区安全稳定。
火灾评估报告篇五
为贯彻落实汝阳县教育局《汝阳县教育系统20xx年夏季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xx年夏季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我校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主线,建立和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层层管理。为更好地发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我校坚持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班主任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全面展开校园消防安全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为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以班主任为安全检查员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轮流值日,定期检查,并记好值日记录。通过细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每一个时段,使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管理。
我校坚持校领导值班制。学校每天至少有1名领导带领值日教师值班,督促检查安全隐患,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消防安全是学校综治创安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灭火器每月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对学校的每一栋房屋逐室清查,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学校重点部位,如教室、图书室等部位,查出隐患,及时整改。
四、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我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1、利用班会和每周集会,学校领导和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知识讲解和学习,带动全校师生对安全知识的重视和预防。
2、广泛利用学校多媒体、校园橱窗、教室黑板报、手抄报,学生的班会、队活动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方面的知识。教育师生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4、根据季节特征,强调学生注意用电安全,注意用火安全,事事谨小慎微,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学生宣传、微信群宣传、校信通和优学通宣传等途径,提高家长的消防观念和消防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火灾评估报告篇六
1、创建“无安全隐患达标单位社区”;
2、开展“xx社区三小场所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
4、组建社区兼职消防队伍,宣传队、巡查队并对消防队伍进行了5次消防培训及演练;
6、对辖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并录入电脑,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本年内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并全部整改完毕。
9、对突发的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等。
10、在电梯大排查工作中,辖区内共有电梯47部,其中存在问题的6部,已全部上报安监科,并按街道要求做好一梯一档资料;使用燃气单位,包括各类餐厅及饭堂39处,存在安全隐患7处,开出整改通知单7份。
11、xx社区在街道挂点领导和挂点科室、安监科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xx街道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加大消防队伍建设,实行有步骤、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登记“三小”场所156家,完成进度的100%,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5家,开出隐患告知书15份,完成整改15家;物业管理安全信息登记表派发14家;并按上级要求建档存档。
2、对辖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记录,及时的录入电脑系统;
3、对突发的安全事故及时写汇报材料向上级汇报;
4、认真做好每月消防检查验收的汇报材料。
2、定期进行地下加工厂、食品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
3、定期联络商会成员,辖区内共有5家商会成员单位;
4、组织辖区单位及辖区居民进行科普教育讲座等,为20xx年申请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做准备工作,目前已邀请了罗湖区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谭峰,在xx社区华侨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为华侨酒店的领导及员工150多人,举行“自主创新大讲堂,消防安全进社区”的消防知识讲座。
5、编制、整理申请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的申报材料:认真收集从20xx年到 20xx年期间,科普方面的图片、文字材料,按上级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
服从工作站领导安排,协助完成各项社区中心工作及重要检查。如维稳,城市管理、计划生育检查、配合完成社区组织开展“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火灾评估报告篇七
上饶市婺源县是当今中国古建筑保存最多、最完好的地方之一。全县有完好地保存着明清时代的古祠堂113座、古府第28栋、古民宅36幢,以其为基础的婺源生态文化旅游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游客,是全国“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县”。面对游客的涌入,这些特色生态旅游地的村民开始改造古建筑或新建仿古建筑,整合成餐饮店和小旅馆供游客食宿,即为民宿。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婺源县民宿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促进村民增收的聚宝盆、发展农村经济的助推器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金名片,越来越多的绿水青山正在源源不断地变成金山银山。民宿也开始向高端化精品化方向发展,成为婺源县旅游市场的一大品牌和特色。与这一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相矛盾的是,由于民宿的先天条件的缺陷、管理主体缺位以及管理体系、配套制度的不相适应,在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和隐患,亟需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规范。
一、民宿的定义
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2月27日联合颁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50号)规定,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场所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
二、近年国内民宿重大火灾案例
3月11日20时30分左右,云南省xx市xx景区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光义街现文巷42号,此次火灾烧毁民房107间,涉及13户,其中客栈4家,6个院落,过火面积2243.46平方米。
1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xx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343栋,总受灾户数246户,xx最繁华地带变成废墟,此次火灾烧损房屋直接财产损失为8983.9308万元。
201月25日,贵州省拥有300多年历史的镇远县报京侗寨发生火灾,经初步统计,大火共烧毁房屋100余栋、1000余间,受灾290余户1180余人。据悉,此次大火造成侗寨核心区超半数住户受灾。
年4月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云南xx市xx区束河街道龙泉社区一古宅商铺发生火灾。经各方全力扑救,5点30分,明火得到全面扑灭,此次火灾共致10间铺面损毁。
8月9日,贵州省遵义市永兴古镇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
月29日,**市级文物保护建筑“江全泰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40平方米。
年12月19日,安徽省祁门县芦奇村省保单位一本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24.37平方米。
月18日,国保单位河北xx市xx堡中营署东厢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85平方米。
2017年12月10日,四川绵竹市九龙镇灵官楼被烧毁。
三、婺源县民宿发展的现状
婺源县的民宿经济发展较其它地区起步晚,但发展迅速。12月摸排的统计数据,现正在营业的婺源县古宅民宿、农家乐已有670多家(如在3月份、10月等旺季农家乐的规模可达4000多家),可提供6600多间客房;其中精品民宿95家,可提供3000多间床位住宿,主要分布在江湾、思口、清华、大鄣山、赋春、秋口、段莘、沱川、浙源等乡镇,精品民宿投资规模达到5亿余元,年直接经营收入达3亿元。
四、婺源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婺源县民宿旅游虽显成效,但总体仍处发展阶段,各地发展不均衡、差异大,在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制约影响了民宿的发展。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合法审批手续
民宿属于新生业态,其用地性质、建筑结构、建设主体、经营方式等具有一定特殊性,难以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规定。目前相关的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中均没有专门规定,民宅改建的民宿更是无需办理国土、房管、规划等手续。一些规模较大的民宿仅在投入营业前办理了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其工商和卫生的营业执照与营业场所不为一体,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宿甚至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也没有。新建的民宿虽然会办理土地、规划、建筑等相关手续,但是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以招商引资的名义,给投资方大开绿灯,造成一些先天无法弥补的火灾隐患产生。如丛溪小镇、流苏小筑、瑶湾等地均存在着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车道、消防水池偏小、管网压力不足等后期难以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基础建设不足
民宿多依山傍水而建,与其它民宅密集相连,耐火等级低;多数民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水源设施缺乏,基础条件差,所在地区的志愿消防队伍、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匮乏,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如民宿密集的思口镇延村、思溪村、西冲村,秋口镇李坑村,珍珠山乡黄砂村、秀水村,房屋连片、通道狭小、缺少防火分隔措施,县城消防队出警距离远耗时长,从县城到这些地方少则1小时多则几小时才能到达,据测算,一栋木房26分钟即可烧尽,且燃烧越猛热释放速率越大,火场升温越快,周边可燃物更易被辐射热点燃,导致蔓延加快,迅速引燃毗邻房屋县消防队到场早已形成“燎原”之势,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况且建筑密集,道路狭窄,门槛、台阶多,消防救援车辆无法靠近火场,加上受自然条件限制,一旦起火不仅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原生文化、原始自然生态和原貌历史遗存等造成毁灭性破坏。而民宿主要由农民或者租户投资经营,难以承受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等方面的建设、改造及投资。
(三)消防技术条件不足
大部分民宿建筑由原农村住宅等建筑改建而成,因建造年代久远,其结构均由全木的柱、梁、檩、枋、椽等构件榫卯而成,用于特殊造型的拱、檐、架、脊等部件也是木质构造。这些建筑工艺精湛,造型独特,雕刻精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但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缺少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等先天不足,消防安全条件难以满足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消防管理水平不足
一些地方民宿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技术措施不落实,消防管理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经常存在违规用火用电、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段莘乡庆源村民宿群,大部分民宿均未配齐基本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安装和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露严重,且未与可燃物隔离,大功率的空调、热水器等电器增多,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业主和从业人员严重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用火随意,冬季还有火盆取暖、火坑熏肉等习惯,重要节日和婚丧嫁娶还要焚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加上烧炭、扔烟头等不良行为,用火频率高,火源管控难。
五、加强民宿消防安全的基本思路及措施
(一)科学界定民宿法律归属
坚持城乡有别、新旧有别、大小有别、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消防安全指导意见,严格规范新建、规模以上及城镇民宿建设,重点指导和扶持小微民宿发展,明确简洁明确、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要求,协调城乡发展,支持农民致富,指导和促进民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不能将民宿简单定性为旅馆、餐厅,也不能等同分布更广的'家庭旅馆、出租屋等。民宿就是要突出农村特点,位于城郊、乡村及偏远城镇,主要利用农民自建住宅、闲置房屋等既有建筑改造而成。小微民宿的经营用客房数量不应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超过上述条件的民宿,必须严格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二)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民宿的有序发展、安全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建设必须纳入政府工程予以保障。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应当与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建设供水管网时,应当建设公共消火栓;已有供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地区,改造时应配置消火栓。没有供水管网的地区,应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应当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墙、打通消防车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三)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在硬件方面至少应做到“两满足三配备”,即满足基本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配备简易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疏散逃生设施(疏散图、疏散标志、手电筒、逃生面罩等)。
疏散逃生。在改造民宿施工中,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临时电焊、动火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改进民宿火灾治理方式
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民宿火灾防控特点和需求深度融合。针对木质建筑易燃性特点使用单户多室互联型火灾探测报警设施,实现单户火灾“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针对电弧火花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使用瞬态电弧感知、灭弧动作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探测报警与危险故障动作保护装置。针对火灾蔓延迅速的特点,使用多户联警联动装置,实现联防区域同步警醒,极早调动联防力量快速实施应急联动处置,有效扑救初期火灾,避免造成“火烧连营”。针对火灾传统防控措施实施难、局限大、效率低等问题,开发移动终端app和电脑终端web应用平台技术,建设管控严密、运行高效的火灾早期报警系统,及时采集消防数据、处理、挖掘、传输、共享及关联相关信息,实现民宿火灾的高效、精准、实时、全要素治理。
总之,民宿是我县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民宿旅游发展迅速,其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解决。要认真研究目前民宿现状,科学界定民宿法律属性,改进民宿社会管理,严格规范新建、规模以上及城镇民宿建设,明晰民宿消防安全指导意见,指导和促进民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火灾评估报告篇八
绵阳分公司办公室于20xx年6月5日凌晨2时40分,因我分公司人员违规用电操作,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发生以及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5日凌晨2时40分左右,我分公司一名员工在使用完办公室设备之后,因夜间没断电导致电线起火,造成了分公司局部火灾。事故发生后,分公司领导马上拔打火警,市消防队出动了8辆消防车,至清晨6点,火灾才被扑灭。
二、事故后果
由于火灾发生在夜间,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我分公司办公设备被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三、善后工作
(一)、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多次到现场调查,并对事故进行了认真处理;
(二)、将需要重新购置的办公设备以及办公用品进行了详细的登记;
(三)、对火灾事故的现场进行了及时的清理;
(四)、对造成本次火灾事故的人员进行开除处分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以上是绵阳分公司“06.04”火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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