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

时间:2024-11-17 作者:JQ文豪

单位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以下是一些单位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一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让广大事业单位员工们倍感关注。在这些政策文件中,不仅对事业单位的制度改革、内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指导性的规定,而且也给许多员工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文件的过程中,我认为,需要将其与实际结合,尤其是要以自身的实际工作为突破口,深入理解政策,并进一步探讨如何更好地将其运用于工作实践当中。

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我们要计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深入理解政策的主旨和要点,掌握政策所要阐述的核心内容,这是深入理解和适用电器政策的基础。二是要提醒从政策中找到具体的适用方案。政策具体适用方案是政策指导我们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要注重政策的实施效果。政策不管充裕好的一定要抓好实施,注重政策颁布后的执行效果。四是要关注政策实施中的风险点和解决方式。政策实施中必然出现问题,特别是对于有些政策措施略显模糊、规划不够学练的情况下要格外关注问题的风险点和解决方式,以确保政策的实施不受阻碍。

第三段:政策应用。

政策落地与应用是政策执行的重要环节。在政策应用方面,我们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政策落地需要全员合作,集体合力解决问题。在实际应用中,要做到政策针对性地对接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全员协作作用,共同推进政策的落地实施。第二,政策应用需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在具体的运用中,要始终紧紧依据中心工作,结合企业文化,进一步调整国际环境,提高政策的广泛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政策应用还需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企业本身是处于一个迅速变化的市场和环境中,就会因此出现不同的变化和需求,我们要不断结合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准确衡量政策的落地成效。

第四段:政策创新。

沿街落实新的政策、推动企业进一步综合改革与转型发展、深化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等这些领域,也可以通过政策创新的方式,为未来的稳健发展赋能。政策创新要突出创新思维、创新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发展思路、提高决策能力和设囗、实践创新和服务质量,这些都是推动政策创新和企业发展的核心价值。

第五段:总结。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水准和专业技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注意明细,善于总结考察,把握企业发展趋势,掌握企业运营的审慎理念,考虑及时进行政策适用和变革调整,让政策在实践中焕发其原有的效用。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二

首先,事业单位政策的解读需要发扬韧性和耐性。政策内容有时会十分琐碎、复杂,需要我们进行反复研读,对于一些细节需要耐心解读和深入分析。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要具备把握政策脉络、熟悉政策背景和理解政策目的的能力。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政策的意图和内涵,对未来工作中的政策执行起到指导作用。

其次,要注重政策实施的变化和特殊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会因时、因地、因人、因境而有所差异,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政策,使其更好地适用于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也需要密切注意政策修订和更新,以便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并做好调整。

第三,要重视政策的实效性和实践性。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我们需要将政策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生动的实例丰富政策解读,通过实践验证政策的有效性,并优化实践策略。只有在实践中将政策发挥到最大的效用,才能实现事业单位的高质量发展。

第四,要加强与政策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随着时代变迁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政策的演进和完善不断调整。作为事业单位管理者,我们需要积极与政策主管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政策的修订和更新,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政策实施的难点和重点进行沟通交流和探讨。只有加强与政策主管部门的交流,才能更好地应对政策的实施和变化,使得政策能够真正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还要注重政策宣传和普及工作。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来说非常关键。只有深入掌握政策的内容和宣传政策的意义,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政策,并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我们应注重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政策执行中将政策渗透到具体工作中,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的现代化管理。

总之,政策的解读不仅是一种规定和限制,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作手段。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注重政策解读的意义和价值、秉持深入研究和理解的方法和态度、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加强协调和沟通、注重宣传和普及。通过不断完善政策解读的过程,实现事业单位的高质量发展。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0xx〕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xx〕1093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财政局结合我旗实际,积极布置此项工作。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科右前旗财政局认真做好《内控规范》的`宣传贯彻落实,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内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向各预算单位转发了兴安盟财政局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四

1.公司整体财务状况2.行业竞争对手对比。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分析2.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二)利润表分析。

1.利润总额增长及构成情况2.成本费用分析。

3.收入质量分析。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现金流量项目结构与变动分析2.现金流入流出结构对比分析。

3.现金流量质量分析。

三、财务分项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1.以销售收入为基础的利润率分析2.成本费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3.收入、成本、利润的协调分析4.从投入产出角度分析盈利能力。

(二)成长性分析。

1.资产/资本增长稳定性分析2.利润增长稳定性分析。

(三)现金流量指标分析。

1.现金偿债比率2.现金收益比率。

(四)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五)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使用效率分析2.存货、应收账款使用效率分析。

3.营运周期分析。

(六)经营协调性分析。

1.长期投融资活动协调性分析2.营运资金需求变化分析。

3.现金收支协调性分析4.企业经营的动态协调性分析。

四、综合评价分析。

(一)杜邦分析。

(二)经济增加值(eva)分析。

(三)财务预警-z计分模型。

2007年4月,演示单位当月实现营业收入72,183.41万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0,529.25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26,656.40万元,同比增加137.28%;当月实现利润总额2,509.69万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9,906.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0.70%;当月实现净利润1,634.39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7,851.99万元,较同期增加86.25%。

以下是根据沃尔评分体系对企业进行的综合评价:

项目实际值行业平均值综合得分分项得分。

综合能力213.76213.76。

偿债能力54.99274.96。

资产负债率80.3364.3014.9974.96。

已获利息倍数35.041.1040.00200.00。

盈利能力76.00500.00。

净资产收益率21.101.0750.00330.00。

总资产报酬率5.690.8326.00170.00。

运营能力36.00418.07。

总资产周转率(次)1.680.2718.00250.00。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2.130.6318.00168.07。

发展能力46.77344.88。

营业增长率137.2815.8024.00250.00。

资本积累率11.956.3022.7794.88。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项目增减额标识增减率2006年4月2007年4月。

非流动负债37.50168.44130.94349.17%。

1.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分析。

项目同期结构比本期结构比增减率2006年4月2007年4月。

2007年4月,演示单位总资产达到199,925.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6,312.40万元,增加92.95%;其中流动资产达到159,232.85万元,占资产总量的79.65%,同期比增加84.90%,非流动资产达到40,693.03万元,占资产总量的20.35%,同期比增加132.60%。

下图是资产结构与其资金来源结构的对比:

2.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项目同期结构比本期结构比增减率2006年4月2007年4月。

2007年4月,演示单位流动资产规模达到159,232.85万元,同比增加73,114.59万元,同比增加84.90%。其中货币资金同比减少1.59%,应收账款同比增加22.42%,存货同比增加331.01%。

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周转效率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起重要作用。营业收入同比增幅为137.28%,高于应收账款的增幅,企业应收账款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在市场扩大的同时,应注意控制应收账款增加所带来的风险。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项目同期结构比本期结构比增减率2006年4月2007年4月。

2007年4月,演示单位非流动资产达到40,693.03万元,同期比增加23,197.81万元,同期比增加132.60%。长期投资项目达到4,950.06万元,同比增加143.82%;固定资产32,120.64万元,同比增加171.37%;在建工程达到2,349.01万元,同期比增加162.69%;无形资产及其他项目达到1,273.32万元,同比减少53.43%。

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胡晓义说,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所以这次的改革重点放在养老保险方面。实际情况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去没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对公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方案。所以这次也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不“吃”企业养老金??

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他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代际赡养解决收支平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说,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而且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收集得相当广泛,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胡晓义说,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他说,因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养老待遇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到底会怎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也多次提及工资改革。接受新京报专访时,何宪表示,去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实施后,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此外,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谈工资制度改革??

关键是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何宪: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我们认为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一是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级比较高的机关单位和层级低的县乡等机关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新京报: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

何宪: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全国分为11类地区,根据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确定不同的工资。但随着经济发展,各地的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拉大,原来的工资区制度不再适应新形势了。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工资区制度停止实施。随后,各地开始自行建立津贴补贴,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地区单位差异大,高的高、低的低;二是发放不规范,收入秩序比较混乱;三是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比重过低。

因此,从2006年起国家对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下一步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地区附加津贴。

新京报:具体怎么实施呢???

何宪:具体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正在进行研究,主要考虑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情况,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目前正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深入研究,有望在1至2年内推出这一制度。

何宪: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应当说各方面都在不断完善,但是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一直没能建立起来。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基本上是涨一次,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涨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这次国家下了很大决心,要把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起来,这并非是确定每年一定要涨多少工资,而是在于每两年要固定涨一次工资,具体涨幅根据当年的情况来定。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今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如果今年增长了,这个机制就基本算建立起来了。

谈基本工资涨幅??

今年基本工资占比有望涨至45%??

何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约有5000万。其中,教师1500万人、公务员700多万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500万人,其他事业单位如科研、文化、体育、农业、地质勘探等加起来约1100万,还有1200万是退休人员。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务员只占百分之十几,主体部分是事业单位。

何宪:从目前看,完善工资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工资制度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已经完成。

其次,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人均提高300元的工资,同时把一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再加上补偿交纳养老保险的部分,基本工资的比重占比从30%左右增加到了40%左右。第三,注重向基层倾斜,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新京报:今年的涨幅大概有多少???

何宪:根据今年两会上提交讨论的财政预算表,用于基本工资的预算提高了10%,但这不等于基本工资标准就会上涨10%,因为这里面还包含了基本工资正常提档升级所需的预算。

今年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时,如果继续把部分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占比有望从40%左右增长到45%左右。

谈公务员绩效考核??

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个人衔接??

何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实不高,尤其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工资明显偏低。但工资制度改革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目前公务员辞职转行的数量略有增加,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也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在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公务员辞职去企业,养老金会受到一定影响。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了,公务员辞职到企业后,制度完全衔接,所缴养老金可相互转移,养老完全不受影响。

当然,辞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不排除有感觉公务员任务重压力大、工资收入不高等因素。

新京报:很多声音建议,公务员工资应该与绩效考核挂钩。

何宪: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进行年终考核,分为四个档次。优秀公务员给予奖励、称职以上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不称职要得到相应处罚。但目前,第13个月基本工资仅占一年工资的2%左右,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由于文化的差别,各个国家的年终奖制度都不同,欧美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5%-10%,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15%-20%。相比之下,我国年终考核仅占2%明显是偏低了。

可以首先考虑在基层探索建立和绩效考核相关的奖励制度,根据一年履职和业绩情况,严格考核,适当奖励,并拉开差距,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新京报:你有何具体建议???

何宪:目前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大都只针对部门和单位,不针对个人。我认为,可以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对个人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把对政府对单位的“压力”传递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鼓励每个人都努力工作。

应当说,这个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但可以优先在基层单位试点推行。

相关新闻??

今年1月19日,四川和内蒙古分别召开全省和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在更早前的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

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018年公务员涨工资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一是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二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说,预计我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可达1300万人以上,超额完成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艰巨、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增多的情况下,稳住了就业基本盘,拓展了就业增长新空间,这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尹蔚民说。

回顾一年来的社会保障工作,尹蔚民介绍,我国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调整后的养老金已确保发放到位,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也已经正式启动。

同时,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参保人员待遇得到更好保障。此外,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多亿元。

为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我国在前五批已取消27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基础上,又分两批取消职业资格162项,总计取消434项。

这位部长强调,2016年,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人才评价引进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工资管理由以往的大一统模式转向探索适应不同职业群体特点的工资政策。

这些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对于破解制约我们事业发展的瓶颈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说。

谈到2018年的工作,尹蔚民说,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继续把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作为全系统第一位的工作,全力以赴抓实抓好。同时,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稳慎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在人才工作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对于社会关注的工资收入分配,尹蔚民表示,要继续改革完善体现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促进机会公平、鼓励创新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努力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一是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二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他说。

人社部:公务员养老金跨省转移或需一年以上??

日前,人社部社保中心职业年金处处长王发运披露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强制职业年金制度的进展。据悉,相关部门组建评选委员会选择职业年金受托机构最早将在春节后完成。对于未来职业年金的管理架构,王发运坦言,虚账确实给职业年金管理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增加了很多工作量,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企业职工跨省转移接续就需要至少2个月左右才能完成,而机关事业单位因为要将虚账申请做实等工作,转移接续非常困难,可能一年都无法完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的职业年金,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留了一个活口,就是全额供款单位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采取记账部分,而这个帐户特点就是虚实结合的特征。”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解释称,进行这样的制度设计客观的说确实有一定的现实性,因为如果把在职3400-3500万全额供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需要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算在内的话,财政负担会占到当期财政收入的3.8%,比采取记账方式高出了一个百分点,而这1%对于很多财力较弱的地区来说是非常重的负担。但张盈华也表示,长期来看,虚账运营是不划算的,因为记账随着累计的年限越长规模会越来越大,未来会留下巨大的财政负担,”如果实帐运营的投资收益看作是记账这样一个方案的机会成本的话,那么这个制度在20年之后就不具备经济效率了,因为它损失了投资收益,机会成本非常高。

”张盈华提出,2011年起我国gdp增速开始放缓,财政收入增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正是在新常态持续深入的阶段,我们应当把做实单位缴费的工作放在财政负担还较轻,经济尚好的现阶段来解决。

工资调整申请书。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六

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的政策不断更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需要对这些政策进行深入的解读和理解,才能够更好地为事业单位做出贡献。经过深入学习和思考,我深有体会地认为,事业单位政策的解读不仅仅是理解政策本身,更是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发展的一次重要的思考。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政策,逐步升华职业发展思维。

解读事业单位政策是每一位事业单位人员必须要做到的。通过从全面和准确的角度深挖政策,不仅可以更好地指导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而且还能够引导我们对于自身职业规划和发展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对政策细节的深入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思考自己的工作方式、职业发展方向和应对变化的策略,也让我们更有信心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第二段:促进事业单位良性发展,革新管理思想。

好的政策不仅需要好的执行力,还需要我们对政策内涵有更深入的理解,才能够促进管理体制的革新,推动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在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思考政策的制定宗旨,更应该了解政策的实施情况,从而发现可以改进的地方,并积极推动改革。

第三段:提高思考能力,促进自身成长。

作为事业单位的一员,除了承担好职责和使命之外,我们还需要积极思考如何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解读事业单位政策是我们成长的一步。在解读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思考如何完善自身的工作方式、增强自身的执行力,同时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政策理解和法律素养,以保证自己在工作中合法合规。

第四段:融合创新,推动事业单位发展。

理解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抛弃单一的思维方式,而是要融合创新元素,不断推进事业单位发展的步伐。创新思维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也可以为事业单位带来新的生命力和发展动力。例如,通过探索新的工作模式、晋升机制以及人才培养方式等来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第五段:解读政策,让我们少走弯路。

总之,事业单位政策的解读是每个企业员工的必修课。只有深度理解政策,才能够明确自身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能够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通过对政策深入了解和解读,我们可以少走弯路,更好地理解企业的核心理念和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解读政策的重要性,注重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七

一是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二是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四是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会计工作计划。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按时间性,全年的工作如下:

一季度,完成xx年财务决算收尾工作,办好相关事宜,办理事业年检。认真总结去年的财务工作,并为xx年订下了财务工作设想。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对财务专用软件进行了清理、杀毒和备份。完成xx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年检工作。

二季度,按照财务制度及预算收支科目建立xx年新账,处理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按工资报表要求建立工资统计账目,以便于分项目统计,准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财务、统计月报季报;充分发挥了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及时向相关单位、站领导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以便正确决策。主动与局计财科及时保持联系,提出用款申请计划,以达到资金的正常周转。

在对外付款方面,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财经制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时报送“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金额”、等自查清理情况表,报送上半年医保软盘、按医保规定缴纳上半年保费。

三季度,根据xx财[xx]02号文精神的要求,用近一个月时间对xx年以来的账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省会计管理条例》进行对照自查,完善了财务手续,写出了自查情况、经验体会、内部控制度建设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了会计行为。办理职工增资事项。

四季度,为审核认定免交残疾金报送了劳资表、残废证、工资领取单。申报缴纳合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半年医保,住房公积。按规定录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办理人事工资审核等。

三、勤勤恳恳做好后勤服务。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我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财务工作计划,乐于接受安排的常规和临时任务,如为执法人员考试报到、做考前准备工作,完成廉政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党风廉政工总结等文字材料的撰写。

在这一系列的工作中,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财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要有严谨细致耐心的工作作风,同时体会到,无论在什么岗位,哪怕是毫不起眼的工作,都应该用心做到,哪怕是在别人眼中是一份枯燥的工作,也要善于从中寻找乐趣,做到日新月异,从改变中找到创新。在20xx年里,我会做好20xx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将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八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6年12月30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第三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应当在保障本单位职责的履行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和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实施监督管理,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实施具体管理,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出租。

第六条事业单位出租账面原值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单次出租使用面积在一百平方米(含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房屋、构筑物,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出租前款以外的国有资产,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由事业单位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不得为了规避财政部门审批,将房屋拆分出租。

经主管部门或者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后,事业单位应当履行资产评估、公开招租、合同签订等程序。

(一)出租资产的书面申请;。

(二)出租资产的价值凭证和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出租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出租资产的内部决议或者会议纪要复印件。

第八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或者审批意见。审核通过的,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或者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出具审批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应当依法对租金价格进行评估,招租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应当通过产权交易或者拍卖等社会中介机构公开招租,并公告出租信息,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应当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连同评估报告、成交确认书一并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租金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终止后,需要继续出租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履行相关程序;不再出租的,应当自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资产使用情况报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对外投资。

(一)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

(二)买卖期货、股票;。

(三)购买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或者进行金融风险投资;。

(四)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对外投资。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由事业单位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一)对外投资资产的书面申请;。

(二)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凭证和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对外投资资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对外投资资产的内部决议或者会议纪要复印件;。

(六)创办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以合作方式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合作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介机构审计的合作方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三)合作意向书、协议草案或者合同草案。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利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依法对投资资产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的,应当在企业营业执照下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合作协议、合同、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转让或者减持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一)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集体决策制度;。

(二)制定并执行已出租和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三)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通报检查情况。

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信息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公开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违法出租或者对外投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经审批出租或者对外投资国有资产,或者未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处分。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财政部门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有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处分:

(一)骗取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审核、审批文件的;。

(二)为了规避财政部门审批,将房屋拆分出租的;。

(三)未按照规定履行资产评估、公开招租、备案程序的.;。

(四)未及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

(五)对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有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处分:

(四)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未纠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出租国有资产的,到期必须收回。

第三十三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每个财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作为财务会计,试着写一份财务工作报告总结自己的工作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范文”,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一、毕业实习的性质和目的。

毕业实习是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性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基本训练,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毕业实习的目的是:

1、通过实习,较全面、深入地了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熟悉现行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对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实践有一个较全面的感性认识。

2、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消化和深化已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通过实践环节,检查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较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4、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毕业实习的基本要求。

实习期间,学生应以实习单位为课堂,以实习单位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为教员,认真搞好毕业实习,使其真正收到实效。为此,必须做到:

1、严格按照实习规定的要求进行实习,不得提前结束实习,也不准随意延长实习时间。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与实习带教师傅和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2、虚心学习会计核算的方法、财务管理的技巧以及其他企业管理知识,勤奋探索实践工作经验。尊重实践经验,尊重管理人员,虚心听取讲解,认真做好实习日记,认真撰写实习报告。

3、对在实习中悉知的商业秘密保密。借阅实习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完整归还。

4、系统收集和全面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数据资料。要深入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背景情况,系统查阅论文(设计)有关的文献资料;熟悉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思路、技术途径、方法步骤和实际管理中的有关研究成果。

5、应紧密联系毕业论文(设计)选择相应的企业和岗位作为实习点。实习点原则上由学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主联系,若学生自主联系难度较大,由系负责统一安排。

在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以采用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通讯联系、实地走访实习单位等方式。实习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生劳动纪律的遵守情况;实习生工作的主动性;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论文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等。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检查应当有书面记录;评定实习成绩时应充分考虑检查结果。

三、毕业实习的程序安排。

1、准备:实习前两周内,安排好指导老师,确定实习单位。

2、动员:由学院领导进行实习动员,明确实习性质和目的`;由指导教师下达实习任务书(指导书),明确实习要求和任务,拟定实习计划。

3、实习过程:学生深入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参与实习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结合毕业论文(设计)收集资料,调查数据,查阅文献,了解与论文(设计)有关的研究现状及结果,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路线和方法。实习过程中,学生应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同时坚持撰写实习日记。

4、实习结束后:认真细致地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并由所在单位开具实习鉴定。上述材料将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毕业实习的基本内容。

毕业实习是学生接触实践的教学过程,每个学生都要参加工商会计和财务管理各岗位的实务操作实习,在此基础上了解实习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将已学过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毕业实习的基本内容是: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尤其是财务、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具体参与实习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等工作;参与实习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融资决策、投资决策、财务计划与财务预算等工作;评价实习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优劣,并能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搜集毕业论文相关的资料。

1、工商会计核算实务操作有关的实习内容。

(1)各种结算方式的运用及核算;。

(2)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

(3)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核算;在建工程的核算;。

(4)无形资产的核算;。

(5)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6)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的核算;。

(7)成本、费用的核算;。

(8)营业收入的核算;。

(9)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10)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和有关附表的编制及说明。

2、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实习内容。

(2)参与企业进行投资项目有关情况的预测及投资方案的决策;。

(3)熟悉企业如何进行各项流动资产的日常管理;。

(4)参与企业实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与考核;。

(5)了解企业利润分配的方案;。

五、时间与学时分配。

校外毕业实习共5周,5个学分,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前五周。

六、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几年的理论知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习,心情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我终于走出校园真正接触并处理真实的经济业务;紧张的则是初入出纳岗位,害怕自己会做不好,但是我相信努力一定会得到回报。以下是我的实习报告。

一、实习岗位的简介。

酒店财务部设有一个会计,一个会计助理,一个出纳。我的实习岗位是出纳,但是酒店又给了我一个岗位就是前台主管。日常实务操作主要涉及日常现金的收付管理、前台收银柜的零钱兑换、工资的支付、往来业务的核算,以及税票的开据,包括以经济业务的发生为基础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填写银行电汇单,记录银行对账单,编制出纳报告等。

二、实习内容。

进入酒店,我熟悉了酒店的个个部门和部门人员,到那以后我的工作就是实习出纳,在会计的监督下,前任出纳和我做了交接工作。我将移交事项逐笔登记在移交清册上,然后逐项点清,最后三方签字盖章。随后,前任出纳又将保险柜的钥匙及工作台、室的钥匙交给我,并教我使用保险柜。在基本掌握之后,我立即更改保险柜密码。之后,常洋洋教我使用单位的财务软件。首先修改了口令,一切工作准备就绪,然后才正式开始学习。

接下来的几天,_会计安排我浏览酒店以前的凭证,并观察前任出纳的工作,了解工作的大致内容和过程。因为在校做过大量的练习,基础打得很好,所以根本就不愿意细看。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自负的心态,才会在以后工作中出现问题:酒店为了回馈社会对酒店的支持,客房、餐饮全部打五折,最后不知道营业额该记多少。在这种很尴尬的场面,只好硬着头皮去问,_会计虽然没说什么,他只是给我提了一下,于是我又把以前的凭证拿出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熟悉企业账户的设置及使用,对于特殊的明细还专门做了记录,如服务费、停车费等的归属;“其他应付款”账户在不同时期明细的使用等。

对于税票的开据,酒店实行机打税票,税票一式两联,分为发票联和记账联,每张税票实行连续编号,如果有打错名称或金额的,_会计给我了一个刻有作废字样的印章,说盖到那张税票上,说明这张税票作废不能在使用。税票的记账联每天要交予会计那里进行核对和记账,记得有一次我把报表给会计看,会计问我这总张数里面包括不包括这作废的,我说不知道,会计说自己好好琢磨琢磨,我的心又一次打击了,我灵机一动运用了办公软件,马上就知道了结果,之后肯定的对会计说“包括”,之后会计笑了,竖起了大拇指。

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开始自己着手处理工作。一天工作的开始就是发放备用金,根据总额按不同面值和币值的比例发放到收银员手里,并由收银员在领用单上签字。而一天工作的结束就是晚上营业结束后收钱、对账。酒店的__软件是和收银机的系统连在一起。收银机的权限只能进行简单的操作,收银机先打印出当天的收银汇总表,收银员来交钱,首先清点数目,检查有无错误,然后开“酒店专用收据,出纳和收银员签字。交款完毕,和收银员收银汇总表进行核对,检查金额是否相符,短款由收银员负责赔偿。根据收据和汇总表做日销售损益表,登记账簿。

实习期间,收款业务只涉及收发现金,因此最常接触的应属付款问题。因为款项一旦付出,发生差错是很难追回的,难以追回的由我负责赔偿,所以在办理付款业务时特别的谨慎。支出每一笔资金的时候,我一定要知道准确的收付金额,明确收款人和付款的用途,对于不合理不合法的付款我是坚决不予以支付。付款时最重要的就是审核单据手续是否齐全,而重中之重就是查看签字是否齐全:首先款项的支付要经总经理批准,并签字,表明付款征求同意;然后把我的名字也要签上,最后由会计签字确认。三个签字少一不可。酒店的付款一般都是以现金结算,所以我都要求收款人当面清点确人。

三、实习期间的问题。

在工作中我也遇到了许多问题。下面是以后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地方,每天收到业务人员的营业款时,看是否以系统打出的数字相等,如有不相等,就要把长短款统计出来。然后要把钱整理好,要当天存入银行。每天存入银行的钱都要有“回单”,所以要及时的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且要核对当天存入银行的金额是否相等。日记账看似简单,但真正操作起来很容易出错。为了避免出错,我登帐时都是加倍的小心再小心,帐登下来一点错误也没有。

对于库存现金,每天都要送存银行,留够企业的日常开支就好了,酒店需要支付现金时,必须从库存现金(备用金)或开户银行支付,不得从本单位的每天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要做好收支两条线。每天必须在营业终了后,对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账账的账面余额要相互核对,做到日清日结,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在登记日记账的时候我倍加小心严格按照标准的方法去登,错误的时候用红字进行更正。对于账本的装订,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这是因为防止丢失和损坏,以及便于查询,收款凭证与付款凭证也要与日记账进行核对。

四、实习心得体会。

在这短短几个月里,我每时每刻都告诫自己,我在酒店里的表现不仅代表的是我个人的形象,还关乎着酒店的声誉,所以我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虚心请教的态度和扎实的实力、出色的表现赢得了酒店的认可。最让我高兴的是客房的房态平面图经过我的设计,不仅能够一眼看到客房的住宿情况而且能够有效的制约乱登房现象。

近几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成熟了许多,个人能力也有了很大进步。我接触到了真正的账本、凭证,亲手进行了实际业务的处理,不仅培养了实际动手能力,增加了实际操作经验,还让我对出纳实务的认识从理论上升到实践。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真可谓上了非常珍贵的一课,让我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学习更重要的是如何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不应该局限于表面,深层的精髓不下苦功是难于取得的。

五、实习总结。

实习生活让我懂得,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人际关系至关重要,良好的人际能给工作带来顺利,带来机遇,带来成功。一株腊梅在墙角瘦瘦地绽放,仍能一庭暗香;一条小溪在山涧缓缓地流淌,仍是一河生命。万物都有所能,都有所归。在工作中把每个人都当作良师益友,把握住自己,那么就能收获真正的成功。

今后的工作还会遇到许多新的东西,这些东西会给我带来新的体验和体会。因此,我坚信: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善于发现,勇于挖掘,有恒心、细心和毅力,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到达成功的彼岸。我深信这段实习的经历为我踏入社会工作做了一次全面而充分的准备,会让我以更好的姿态融入社会,为真正施展我的才能、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__大酒店以及_会计等人对我的帮助,没有他们我也不能成长的如此之快。在今后的时间中,我会更加努力、更加出色的!同时也要感谢指导老师对我的指导,没有老师的帮助我也完成不了。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实习的顺利完成。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是校内教学与实训的延续和深化,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校内教学与实训效果,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必要方式,为了确保财务管理专业毕业顶岗实习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根据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本实习教学大纲。

一、顶岗实习目的。

1.全面系统的了解财务管理相关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运营模式;。

3.进一步掌握和提高财务管理专业技能,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了解用人单位对人才能力素质的需求,为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参加对象。

大学三年级学生。

三、实习教学安排。

为了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实施,确保顶岗实习质量,此次实习列入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同时成立顶岗实习巡查小组定期巡查监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财务管理专业教师共同参与。

四、顶岗实习的目标与任务。

1.了解实习企业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经营范围。

2.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处理方法。

3.熟练掌握财务管理专业相关岗位的操作技能。

4.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结合顶岗实习的工作内容,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及毕业综合作业(论文)。

五、实习单位及岗位。

专任教师反馈,实习教师将定期进行实习指导。

六、顶岗实习内容。

针对不同实习岗位的具体要求,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和学习内容。

(一)职业素养实习。

1.熟悉并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责任感。

3.熟练应用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

4.熟悉日常事务工作程序,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5.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二)职业技能实习。

实习中进一步熟练掌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会计、出纳实务等课程包含的对应技能,为正式工作做好准备。

七、顶岗实习指导要求。

1.学生顶岗实习指导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学院专业毕业综合作业指导教师共同承担。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的现场工作指导和管理;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实习环节进行过程监督和指导以及企业协调;学院毕业综合作业指导老师主要在毕业综合作业撰写方面给予指导。

2.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严格考勤,严禁自行更换实习单位和岗位。否则,视为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准毕业。

3.由于特殊原因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者,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实习时间和成绩评定方式不变。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定期到实习单位监督、指导学生实习。

4.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安排。

5.学生应虚心接受企业实习指导老师的意见,积极主动地完成企业实习指导老师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顶岗实习时间及成果要求。

2.实习成果。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顶岗实习周记、毕业生顶岗实习报告和毕业综合作业。

3.顶岗实习周记原则上每周一份(单一岗位实习达到30天以上者与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后可酌减周记频率,不低于每两周一份),格式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完成典型工作任务需要的技能以及本人本周的实习感受。要求较为详细地反映出全周工作真实情况和感受。实习周记每周周一通过email发送到学院实习指导教师邮箱。

4.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格式见附件,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顶岗实习期间轮换的岗位,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及核心技能,发生的典型事件,新学习的知识和技能、总体实习感受等。

关于在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方面的实践报告财务会计实训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实际应用水平。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本来巩固我们的技能。通过财务会计实训,使得我们系统地练习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的水平,也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

通过实际操作,不仅使得我们每个人掌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要想熟悉和掌握该医院财务会计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财务核算过程是不易的。我主要采用了“多看、多问、多学、多悟”四多的方式,基本了解了该医院的整体情况和财务会计概况。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习目的:

社会实践是学校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其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使之很快的融入到工作当中去。

20__年6月——9月我在麦盖提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各方面的实践。现作如下实习报告:

二、实习内容:

财务会计业务包括下列各项:

各项会计业务应包括预算、决算、成本、出纳及其他各种会计业务。机关中报表的编制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务,会计报表的目的是向机关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会计信息要准确、全面、及时,然而当前的财务报表有很多的局限性。在电子商务时代,基于网络技术平台的支持,报表的生成将呈现自动化、网络化和非定时性,冲破了时空的限制。电子信息的迅猛发展,人类正疾步跨入信息社会。网络经济正以人们始料不及的速度迅速发展,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作为网络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子商务已经走入人们的视野并对传统会计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麦盖提县人民医院基本上结合信息时代的要求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

为期三个月的实习结束了,我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非浅,以学习会计专业的我们,可以说对财务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财务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们也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财务会计人员,应该没问题了。

现在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会计就是做账。下面是我通过这次会计实习中领悟到的很多书本上所不能学到的会计的特点和积累,以及题外的很多道理。

首先,就是会计的连通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

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

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

其次,登账的方法: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帐凭证。然后,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

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负责记帐的会计每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准备,科目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一一对应。

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入,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收款提入的支票进行审核,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本日终结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检查今日的帐务的借贷是否平衡。最后有专门的会计人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

国家机关需要有人“当家”,而“当家”人则要善于“理财”。就财务管理而眼,国家机关存在财务管理的内容单一、方法简单、观念陈旧等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行各业迅速发展壮大,人民医院的日常管理事项将会越来越多,所面临的业务也会随着推陈出新,这需要财务会计人员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现代化建设中理财要求。

三、实习。

体会。

由于财务会计行业的特殊性我只能参加财务部门中较为简单的工作,如出纳及帮助会计进行帐目的核对等工作。虽然工作不难,时间也不长,但我仍十分珍惜我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践经验,从中也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无法学到的东西并增长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

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这次会计实习中,我可谓受益非浅。

一、实习目的。

1.会计实习的目的。

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经过三年半的专业。

学习。

后,在掌握了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本人于20__年3月3日至4月11日在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力求把在课堂上学到的会计知识应用到实际的会计处理上,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实践中积极总结经验,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此外,还要注意发挥团结精神和创新意识,力求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我们成功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2.公司介绍。

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岛胶南荏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胶南市易通热电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荏原制作所共同出资成立的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兼具热力调峰功能的中外合作热电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其中国有股占42.35%。生产规模为35t/hicfb锅炉一台和6000k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一台。

公司于20__年筹建,20__年运行。成立的初衷,就是利用icfb锅炉的低热值燃料优势,消化掉胶南市17台链条锅炉的飞灰,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链条炉飞灰中可燃物的热值达到节能的目的,又可以消化掉链条炉飞灰而保护环境。

20__年之后,国内流化床锅炉技术逐渐成熟,从而使流化床锅炉逐渐取代了胶南市的链条锅炉,链条炉飞灰源趋于枯竭。因此,公司决定利用原icfb锅炉的先天优势对锅炉进行改造,把燃料转向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鼓励使用的煤泥以及胶南的一些工业垃圾(琅琊台酒业集团的废料和海王纸业的废纸渣)。

20__年7月,经过对原锅炉的一系列改造,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实现了以煤泥为主要燃料,以酒厂和造纸厂的废料为辅助燃料的燃烧方式。实现了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模式。

20__底,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成功试烧了污水处理厂的晒干污泥。

20__年10月,公司被授予“青岛市绿色企业”称号;20__年1月公司被确认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力企业;20__年10月公司被授予青岛市清洁生产先进企业;2007年3月,被青岛市经贸委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由于煤泥、污泥和其它工业垃圾都属于高湿废料,直接送入锅炉无法满足运行条件。为了进一步扩大上述废料的利用程度,公司决定自主研发一台适合本公司锅炉使用的大型烘干设备,利用锅炉烟道尾气烘干高湿废料,并于20__年12月投入运行。至此,公司彻底完成了以煤炭为主燃料,链条炉飞灰为辅助燃料的燃烧方式向完全摒弃煤炭,以煤泥为主燃料(约占60%)其他垃圾废料为辅助燃料(约占40%)的节约型和环保型燃烧方式的转变。

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非常适应固体废料的处理,这也符合了国家《再生资源法》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处理了大量的固体废料,节约了煤炭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由于公司以煤泥和胶南市及周边县市的一些工业废料为燃料,每年为社会节约煤炭4万吨以上,处理煤泥3.6万吨和污泥及其他废料5万吨以上。

作为一个成功案例,2007年8月,青岛市环保局固废处理中心组织全市环保部门及相关处理单位在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举行了一场固废处理观摩现场会,充分肯定了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在固废处理方面所作出的成绩。各大相关媒体如胶南电视台、青岛电视台、省电视台、青岛广播电台、青岛日报等均对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废料处理的先进方式做了报道。

3.实习要求。

(1)通过实习,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

(2)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工作进展,取得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

(3)在实习期间,

学生。

因为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实习的,要向指导老师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

(5)主动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6)按期完成实习工作,提交实习报告。

二、实习内容。

1.实习日程安排。

并撰写会计实习。

报告。

2、实习的工作内容。

本次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是公司财务部原料结算科所从事的原料成本结算工作,主要是会计凭证的整理和录入工作。实习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带实习人员,指导实习人员的日常实习。

3、实习的具体步骤。

3月3日,是我到公司实习的第一天,心里难免有点紧张还有点兴奋。到公司后,我见到了公司的负责人,简单的汇报了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领导随即叫来财务部长,把我介绍给他。就这样我进入了财务部,被分到了原料结算科。

科长把我交给了一名老会计,从此我的实习开始了。在刚开始的实习时间里,他要求我在办公室中仔细阅读单位的员工守则和各种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单位的状况,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为以后的实习工作打好基础。随即我参加了公司财务部组织的培训,主要内容为会计人员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如何开展会计工作,以及在这次实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3月11日开始,指导老师先让我仔细看以前做好的会计凭证,熟悉业务中所涉及的各种会计科目,着重掌握各种特有的会计明细科目。一提到会计科目,我想这不是我的强项吗?我在学校会计模拟实习接触过这些东西,因此我就简单地看了看,没怎么放在心上。可是到了后来真让我做会计凭证的时候,我老是出错。我请教老会计这是为什么?老会计告诉我:“你们在学校学的是工业企业会计,那是个基础,而这个公司是个电力企业,与一般的工业企业是不同的,因此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的处理上有一定的出入。”接着他又说我不是让你看会计科目了吗?我想这可能就是我不仔细的后果。接着到查看工作底稿、熟悉会计工作的流程时,我再也不敢马虎了,我努力运用所学会计知识和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尽快掌握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在先期准备、熟悉工作都做好的情况下,指导老师指导各项具体操作,我也积极向指导老师学习,并实际操作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我边学习边进步,逐步掌握各项办公软件操作尤其是会计电算化系统和办公设备的操作。

在实习一段时间之后,由指导老师分派给我具体工作,主要是。

材料。

单据的整理和会计凭证的制作、整理、录入工作,此时,我自己已能独立进行记账工作。完成后,由指导老师对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给出意见,自己则进行改进和总结,同时我也对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及时总结经验。

在最后的阶段,指导老师已经比较信任我并把工作交给我独立完成,不太明白或自己不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再由指导老师出面帮助完成。

三、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我对青岛荏原再生资源热电有限公有了一个更深入地了解。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经历才知其中滋味。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的感触颇多。知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知识的匮乏会使我们在工作中寸步难行。反之,知识的充裕会使我们在工作中顺风顺水,顺理成章。对于我这些即将走出校门的新一代大学生来说,知识的学习没有到尽头,要不断的用知识武装自己。

通过这次实习,我学到了不少专业知识:首先,我明白了一般的工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科目的设置和会计的处理上是有出入的;其次,新会计准则颁布后,我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具体的业务,通过这次实习,我掌握了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再者,我还发现这次的实习与以前的会计模拟实习有不同的地方:模拟实习的时候,作废的凭证只要用红笔写上作废就可以了,而这次的实习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的盖章才可以。还有在模拟实习的时候对摘要栏很不看重,而这次实习对摘要栏要求很严格,摘要必需顶格写,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人为的篡改。

实习期间,除了浅层次地学习了专业技能外,我还感受和体会到了很多技能之外的东西:首先,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安分守己,决不能做假账,诚实守信是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需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其次,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还需要有耐心,决不能看到一大堆数字就心烦,必须始终保持谨慎,细心,因为你多写一个零或少写一个零,都会给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最后,会计人员必须有集体合作的精神,因为会计是一项团队工作,一个人是不能完成全部的会计工作的。

在本次实习期间,通过做具体的工作,也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自己的动手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不能很熟练地把所学知识用于实践,虽然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有所提高但还有所欠缺;二是发现工作中的情况与所学知识冲突时,有点感觉手足无措,应变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自己的沟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知识的实践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是匮乏的。不进行实际的工作,不把知识运用到实践,那么学习知识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要始终坚持工作和学习、实践和知识的结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相反,如果只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而不进行具体的会计实习工作,那么永远也成不了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

这一次的实习虽然时间短暂,接触到的工作很浅,但是依然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这些都是书本上无法得来的。通过此次的实习,使我更好的了解了自己的不足,了解了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即将迈入社会的新人,使我深深感觉到在以后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有有吃苦的决心,平和的心态和不耻下问的精神,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要多看,多观察,多听,坚持学习,为下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本次实习还是成功的,较好完成了实习的目标,达到了实习的目的,比较好的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产学研相结合的目的,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实习。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

核心提示: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方案》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方案》强调,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宜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核心提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从国际上看,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难以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无法完整清晰反映政府资产,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无法科学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很多专家学者纷纷建议对我国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和新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规定落到实处。

《方案》出台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我们将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一步一步扎实往前推进。

2.请问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四项:一是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二是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四是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请问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主要任务是什么,这些任务之间关系如何?

《方案》提出改革的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这四项改革任务相辅相成。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前提和基础,在会计核算环节引入权责发生制,完善政府财务会计功能,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关键,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分别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及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是保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后,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是目的,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加强,尤其是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一套可靠的信用评级依据,有利于地方债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4.请问下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有什么考虑?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依据,是规范政府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标准体系,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下一步,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具体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财政部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由部领导担任主席,会计司、国库司等多个司局参加,办公室设在会计司。在委员会组成上,下一步还将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与,并将组建咨询专家组,以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广泛调动社会资源。

5.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请问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的主体不同。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财务报告,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反映的对象不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三是报送要求不同。部门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为保障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规范有效开展,我们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同时,将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同步还要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做出规定。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改革将按照先进行试点、由易到难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调整完善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2015年,重点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制度、信息和技术基础。2016年-2017年,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2018年-2020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一

此举旨在通过年度的方式,发现单位在执行内控规范过程中的问题,引导单位重视并加强单位内控建设,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实操性强便于推广。

《管理制度》内含颇多“亮点”,这对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更为积极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管理制度》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内部控制报告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报告要求简单明了,便于在全国不同层次不同业务水平的单位进行推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室主任王朝旭告诉记者。

当然,内部控制报告不仅是为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需要,同时也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的过程实际上是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自我完善的过程。

在北京工商大学会计系教授杨有红看来,再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也会因为目标提升、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风险类型、层级发生变化。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通过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发现自身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以及目标、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从而通过信息沟通、控制措施、监督等角度完善内部控制系统。

《管理制度》的实施,无疑将强有力地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

“《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会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进行针对性整改提高等方面大有裨益。”安徽省立医院总会计师操礼庆说。

对此,王朝旭还认为,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将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及时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促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等。

多举措服务深度应用。

《管理制度》的积极影响体还现在进一步提高单位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水平、提升财务部门在单位内部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

“单位内控建设不健全;内控人才欠缺、能力不足;内控信息化水平低;内控规范性评价工作开展不够;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之间没有相互牵制与监督等是《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限制性因素。”操礼庆说。

客观而言,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重业务、轻管理”观念的一种体现,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外部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工作跟不上或不严肃的一种体现,还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未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有关。

“因此,我认为,可以通过将内部控制方面的人才做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重点方面;将单位的权力运行机制及经济活动的运行流程的内部控制活动都嵌入在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内,提高内部控制活动的科学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手段深化《管理制度》的应用。”操礼庆建议道。

杨有红认为,内部控制报告必须“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对此,他建议财政部发布“统一报告格式”,同时陆续发布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以及流程设计,并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和理解。另外,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他还建议财政部尽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对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逐项梳理单位业务流程,将内部控制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仔细分析单位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按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合理选择控制方式手段,提高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设置不同的岗位职责,明确不同的管理操作权限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

“各级审计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也要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规范性和实施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的可控性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措施切实发挥作用,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单位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王朝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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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3月起施行,并启动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根据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根据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5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20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20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二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经xx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臵、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1001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101短期投资。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1211应收票据。

1212应收账款。

1213预付账款。

1215其他应收款。

1301存货。

1401长期投资。

1501固定资产。

1502累计折旧。

1511在建工程。

1601无形资产。

1602累计摊销。

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负债类。

xx短期借款。

2101应缴税费。

2102应缴国库款。

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

2201应付职工薪酬。

2301应付票据。

2302应付账款。

2303预收账款。

2305其他应付款。

2401长期借款。

2402长期应付款。

净资产类。

3001事业基金。

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

3201专用基金。

3301财政补助结转。

3302财政补助结余。

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

3402事业结余。

3403经营结余。

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收入类。

4001财政补助收入。

4101事业收入。

4201上级补助收入。

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401经营收入。

4501其他收入。

支出类。

5001事业支出。

5101上缴上级支出。

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301经营支出。

5401其他支出。

报表格式。

编号财务报表名称编制期。

会事业01表资产负债表月度、

会事业02表收入支出表月度、

会事业03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附注。

资产负债表。

会事业01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净资产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应缴税费。

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国库款。

应收票据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预付账款应付票据。

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

存货预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

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投资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原价长期应付款。

减:累计折旧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负债合计。

无形资产净资产:

无形资产原价事业基金。

减:累计摊销非流动资产基金。

待处臵资产损溢专用基金。

非流动资产合计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余。

1.事业结余。

2.经营结余。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收入支出表。

会事业02表。

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一、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财政补助收入。

减: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本期事业结转结余。

(一)事业类收入。

1.事业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其他收入。

其中:捐赠收入。

减:(二)事业类支出。

1.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

2.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

经营收入。

减:经营支出。

减:非财政补助结转。

减:应缴企业所得税。

减:提取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会事业03表。

编制单位:单位:元。

项目本年数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结转——。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

(三)项目支出结余——。

(一)基本支出结转——。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

(三)项目支出结余——。

(一)基本支出结转。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

(三)项目支出结余。

(一)基本支出结转。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

(三)项目支出结余。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项目。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项目。

(一)基本支出结转——。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

(三)项目支出结余——。

(二)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四)重要资产处臵情况的说明;。

(五)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七)以前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为了帮助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及时掌握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务规则、会计制度,财政部下发通知到各事业单位,并敦促各事业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对此条款执行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在畅捷通会计家园开设了财税讲堂,针对制度相关内容,对事业单位会计发展轨迹、xx年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重点变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内容及实务操作,系统全面地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会计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三

财务报告是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做出科学投资、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安然、世通、银广夏、琼民源等财务丑闻事件都产生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原因之一是由于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失或不健全所致。为了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责任,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提升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当强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报告内控指引”),就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防范财务报告风险。本文就此进行解读。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一)规范企业财务报告控制流程,明晰各岗位职责

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利用等相关流程,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并确保全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利用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财会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企业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参与财务分析会议的部门应当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财务报告的有效利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或外聘律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健全财务报告各环节授权批准制度

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第二,规范审核审批的手续和流程,确保报送和进行审核审批的级别符合所授的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翔实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用印用章符合要求,切实履行检查审核义务而非流于形式等;第三,建立相关政策,限制对现有财务报告流程进行越权操作。任何越权操作行为,必须另行授权审批后方能进行,且授权审批文件应妥善归档。

(三)建立日常信息核对制度

企业应当从会计记录的源头做起,建立起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防范出于主观故意的编造虚假交易,虚构收入、费用的风险,以及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会计记录与实际业务发生的金额、内容不符的风险。企业在日常会计处理中应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四)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技术

会计档案的管理,定期备份,做好防消磁、防火、防潮和防尘等工作;对于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定期检查,防止由于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二、财务报告业务流程

财务报告流程由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财务报告对外提供流程、财务报告分析利用流程三个阶段组成。其通用流程如下图所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充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构建和优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

2

三、财务报告编制阶段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一)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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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一条会计科目表(略)。

第二条。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惜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走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

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赁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贷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关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详见“材料”科目说明。有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详见“经营收入”科目说明。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末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4.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2.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4.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308号科目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在申请当期财政补助时,应分“款”。“项”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时,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款”、“项”用途如需调整,应填写“科目流用申请书”,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2.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5.本科目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序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405号科目事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本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本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409号科目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2.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3.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比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2.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3.年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捐赠收入”等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2.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时,借记本科比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拨出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4.对附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5.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专款。

1.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2.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5.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3.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民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事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2.经营支出一般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经营业务种类较多的单位,应按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进行二级明细核算。3.事业单位发生各项经营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经营性劳务成果或产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应按单位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509号科目成本费用。

1.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2.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经营类别或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4.对于成本核算业务较复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必要的成本核算科目。

第512号科目销售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2.月末,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个本科目应按产(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

第516号科目上缴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17号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助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自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4.本科目应按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20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三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一条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各单位应当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报表的数字要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汇总,切实做到账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

二、会计报表要层层汇总,上级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上报上级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期限,向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报送会计报表。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特殊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四、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三种。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报出;会计报表应按财政部决算通知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年报应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五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63号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7部分。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运行成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

2、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推进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夯实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宏观调控和政府信用评级服务。

2、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3、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更好地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并将政府财务状况作为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

1.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2.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3.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作出规定。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应当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1、各单位应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

2、各部门应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3.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4.加强部门财务分析。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加强对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1、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要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3.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4.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依法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五、基本原则与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

1.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

3.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4.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整体设计。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宜逐步推进。

1、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2、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三)2014—2015年工作。1.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2.修订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3.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4.研究起草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5.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6.开展政府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

7.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8.开展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三)2016—2017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2.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四)2018—2020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

3.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适时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4.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5.研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

六、配套措施。

(一)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为推进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二)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体系,侧重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政府财务报告有机衔接。

(四)优化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政府财政管理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五)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按规定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设置充足的财务会计管理岗位,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规。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六

干部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军队和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以及承担一定领导或管理工作的人员ldquo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

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七条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的回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其他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单位发现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二十九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十条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受处分的期间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期满后,自然解除处分。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原处分决定单位提供解除处分相关证明的,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二)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工作人员的档案。

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该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八条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在处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

第六章复核和申诉。

第三十九条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四十五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监察机关联合制定具体办法。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

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七条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的回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其他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单位发现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二十九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十条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受处分的期间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期满后,自然解除处分。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原处分决定单位提供解除处分相关证明的,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二)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工作人员的档案。

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该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八条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在处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

第六章复核和申诉。

第三十九条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四十五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监察机关联合制定具体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

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七条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的回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其他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单位发现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二十九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十条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受处分的期间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期满后,自然解除处分。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原处分决定单位提供解除处分相关证明的,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二)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工作人员的档案。

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该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八条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在处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

第六章复核和申诉。

第三十九条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七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于日前正式印发了《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组成、计算和发放等政策。

改革前已退休人员待遇标准不变。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改革前(10月1日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不变,其中,属基本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国家批复和省核准的退休人员补贴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未纳入基本养老基金支付的其他待遇项目,仍按原资金和发放渠道执行。

改革后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待遇平衡衔接。

改革前参加工作,在过渡期内(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新办法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老办法按国家统一规定计算,其中属基本退休费、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国家批复和省核准的退休人员补贴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按原资金和发放渠道执行。

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时,新办法标准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新办法标准高于老办法的,超出的部分,过渡期第一年(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1月1日至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最后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人员,统一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及单位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具体实施细则及计算办法,可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条目下查阅相关内容。

2.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16全文。

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6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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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6全文(2)。

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解读(热门18篇)篇十八

a.财政拨款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基本支出结转)收支转账-结转-剩余结转]2.(未完成项目支出结转)收支转账-结转],2.1[(已完成项目支出结转)收支转账-结转(已完有剩项目)-结余-剩余结余],1.年末,将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借记“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科目及其明细,贷记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

2.年末,将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财政拨款结转,借记财政拨款结转(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及其明。

3.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完成上述财政拨款收支转账后,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借记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科目及其明细。(无项目支出的跳过此步)年末,将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所属“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余”明细科目;转账后,财政拨款结余科目除“剩余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4.年末收支转账后,将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明细科目外(不再设剩余结转明细科目的下级明细科目),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b.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项收支)(基本支出-非项目结余-剩余结转结余)1.年末,将其他收入中的项目资金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项目结转——收支转账)及其明细;将其他收入中的非项目资金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细,贷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非项目结余——收支转账)。

2.年末,将其他资金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项目结转——收支转账)及其明细,贷记“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项目支出)及其明细、“拨出经费”科目(项目支出)及其明细;将其他资金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非项目结余——收支转账),贷记“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基本支出)、“拨出经费”科目(基本支出)。

3.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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