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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一
__________派出所:
_________________本人叫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户口在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初婚,并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区人民医院生一_____孩,名为_______________,符合《_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现特申请贵所办理_______________的手续,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二
被告: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
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经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字号:__________________。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有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协商使用。如有一方有意拥有整个房产,必须另行签订协议,以支付当时市场价50%给另一方;如房产变卖,双方各得房产变卖收益的50%。离婚后,原被告双方很长一段时间共同居住使用该房屋,相关费用亦一直由原告方支付。但自从该小区纳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后,被告方违反离婚协议的约定,在没有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擅自与负责拆迁的公司商议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协议。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但被告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原告依协议之约定向被告提出市场补偿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被告亦不予配合办理。
基于此,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特向贵院提起起诉,望贵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告是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的唯一产权人。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________________》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约定涉诉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自行解决住房,并保证对此不再提出异议。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________________》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此致
敬礼!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四
被告:____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2、判令被告立即腾退上述涉案房屋;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______年___月___日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约定由原告出资________元购买涉案房屋,暂时由被告居住使用,原、被告立下书面协议。后因双方之间发生纠葛,原告要求被告腾出房屋,被告拒不配合。现原告要求确认上述宅院内房屋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立即腾退倒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条起诉状范本-起诉状范本。
起诉状范本-起诉状格式。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五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法院依离婚协议的约定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房产;(房产暂计价值_______元)。
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于20__年12月7日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字号:______________04_____________13_________________0.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双方共有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共同协商使用。如有一方有意拥有整个房产,必须另行签订协议,以支付当时市场价50%给另一方;如房产变卖,双方各得房产变卖收益的50%.离婚后,原被告双方很长一段时间共同居住使用该房屋,相关费用亦一直由原告方支付。但自从该小区纳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后,被告方违反离婚协议的约定,在没有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擅自与负责拆迁的公司商议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协议。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但被告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原告依协议之约定向被告提出市场补偿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被告亦不予配合办理。
基于此,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特向贵院提起起诉,望贵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六
被告:,女,x年xx月xx日,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告是x区园号房屋(以下简称涉诉房屋)的唯一产权人。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原告办理涉诉房屋的过户手续。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年x月x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于x年x月x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并于当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涉诉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自行解决住房,并保证对此不再提出异议。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离婚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签署,且已在民政局备案,协议书内容合法并已生效,被告应当遵守并配合办理过户,但是,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配合办理,故原告迫于无奈,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具状人: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七
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被告: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原、被告分别于20xx年5月24日、20xx年7月20日签订的两份《销售合同》,并责令被告退还已收的332250元货款。
2、请求判决确认被告严重违约,并承担938587.50元的违约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5月24日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24.45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100524),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20xx年7月20日原告、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12万元的《销售合同》(合同编号:lft100720),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单价为25000元、品牌为“三星”、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上述两份《销售合同》文本除合同总价不同外,其他条款完全一致。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六条“质量标准”第1款中均约定“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为原生产厂家生产的从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其规格、技术条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在该两份销售合同第十条“违约及责任界定”第1款中均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视为违约。由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的一方应赔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工程总额的0.5%/每日计*延期天数。”上述合同还约定由被告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该两份销售合同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中,被告承诺:其提供的液晶拼接屏有如下特点:“1、全系列产品均是采用三星液晶拼接屏,其中40寸以上均采用三星全球领先的did液晶屏。……”
20xx年7月16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8台,被告在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20xx年7月23日原告收到被告交付的46寸液晶拼接屏4台,被告在其随附的《设备签收单》中标明该产品名称为“46寸液晶拼接屏”,规格与型号为“lti460aa04-v”,原告工作人员对送货数量予以确认。因被告针对两批货物提供的《设备签收单》中均没有“品牌”一栏,原告工作人员收货时未核对该设备品牌。20xx年8月被告将该设备移交给原告,但未提供设备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也未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分批支付了上述货款,截止20xx年1月28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332250元(占两份合同总金额的91.2%),但被告共计仅开具了50000元的发票。余款32250元,因被告没有开具发票,且未履行维保义务,故原告未予以支付。
该批设备自投入使用以来,使用仅十几次,累计不足三十个小时,但问题不断,与被告承诺的.使用寿命50000小时相差悬殊。20xx年11月21日,原告工作人员就上述设备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发现被告提供的液晶拼接屏背面标签所示型号为pd46n3,但撕开该标签后却发现其覆盖处还有一层设备型号标签,显示该液晶拼接屏的真实型号为pd46n2。经查核,两标签显示该两个型号均为三星品牌,pd46n3液晶拼接屏的市场单价约为24000元,而pd46n2液晶拼接屏的市场单价约为8500元。故此我们认为:
一、被告以次充好,存在欺诈的故意,原告请求撤销上述两份《销售合同》,并要求被告退还已收合同款332250元。
承前所述,被告在销售合同和承诺书中皆约定/承诺其产品为三星品牌,且质量上乘(1366*768分辨率,360w/单元低功耗,50000小时使用寿命),原告基于其陈述和承诺与被告签订了上述两份销售合同。被告应按约提供型号为460aa04-v、价值25000元/台的三星品牌液晶拼接屏,而交货时货物表面显示的型号是三星pd46n3。被告为了获得巨额不法利益,故意以“pd46n3”标签掩盖该设备真实标签(“pd46n2”),且实际交货货物单价远远低于应交付货物单价。从被告故意隐瞒所交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的事实可以断定:被告签订合同时就有偷梁换柱、以次充好、蓄谋欺诈的故意,从而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被告签订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以欺诈的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上述销售合同,原告有权请求撤销上述两个销售合同,要求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款项人民币33225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二、基于被告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交货不符,严重违约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938587.5元的违约责任。
如前所述,被告应交付单价为25000元的货物,而实际交付货物单价仅8500元,交货不符部分的货款占到两份合同标的总额的82.3%,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明显属于严重违约。
上述《销售合同》文本是被告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由于被告在出卖液晶拼接屏时故意掩盖其真实型号,即被告交货时已明知其所提供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所以,原告在上述货物的使用寿命期内皆有权提起质量异议和交货不符的异议。原告于20xx年11月21日发现被告交货不符的情形后立即于当月28日函告被告,要求予以说明,但被告拒绝接洽,也不予函复。两份销售合同皆约定:被告收到首付款后10个工作日交付符合约定的货物。原告于20xx年7月22日按照两个合同的约定,分别支付了122250元和60000元的首付款,被告应依约最迟于20xx年8月1日交付符合约定的货物,但交付不符合约定,且至今没有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至今(20xx年12月28日)逾期交货已达515天,故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此原告要求被告根据上述两份《销售合同》第十条:“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职责视为违约。……违约金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总金额的0.5%/每日*延期交付天数。”要求被告承担延期交货违约金938587.5元(=364500元*0.5%/天*515天)。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吴xx律师。
20xx年12月28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八
被告: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
3、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_________________。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九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转让房屋位于x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该房屋转让总价为元整(大写: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支付元(大写元整),在甲方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后,两月内付清余款元(元整)。
第四条,双方协议签定后,经双方确认之日起,该房屋为乙方所有,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此协议双方签定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跟随原告的母亲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三:_________________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一
被告人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16周岁),男,汉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家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逮捕,现在押于_______________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_____盗窃一案,由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指派检察员_______________出庭支持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经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__________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_____多次盗窃,价值7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予以证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后多次入室盗窃,价值7000多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实,并经当庭质证,本院予以采信.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处理上应教育为主,惩罚不辅.应依法从轻处罚.但属多次且系入室盗窃,赃款物被挥霍,未能退赔,可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意见与本案事实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_____对起诉书指控的盗窃事实无异议,但辩解所得赃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本院认为,其辩解不影响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额赃款,对一名未成年人用赃款招待朋友,实属挥霍。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
1.系未成年人;。
2.认罪态度较好;。
3.系初次犯罪.综上,建议从轻得罚.其辩护意见与事实基本相符,量刑时予以考虑.但辩护意见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节,本院量刑应考虑本案的全部情节.
本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作案,价值7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_____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_____________元。
(刑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后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上诉至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提交上诉状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
书记员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二
范文一:
辩人:南昌景昌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炳炎,联系电话:13807095398。
委托代理人:万里涛,南昌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东光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东光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东光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东光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东光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东光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泉林签订的《买卖协议》,与东光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泉林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席泉林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东光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东光厂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南昌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南昌景昌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反诉人张某某、胡某诉答辩人赣榆县某某汽车销售部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反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反诉人的诉讼请求,其理由陈述如下:
一、答辩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5月18日,答辩人赣榆县某某汽车销售部与反诉人张某某签订了《购车协议》,约定由反诉人向答辩人购买stq4250号汽车头,价款为23.9万元,预交定金3万元,反诉人在提车时将剩余的车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合同签订后,在207月6日,反诉人到答辩人处提车,同时,反诉人胡某向答辩人写了一张欠车款贰拾万零玖仟元的欠条。至此,答辩人已经履行了向反诉人交付车辆的合同义务;而与之相反的是,反诉人至今还没有向答辩人支付清剩余车款20.9万元,虽然答辩人长期以来三番五次地向反诉人催要剩余的车款20.9万元,但是,反诉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抵赖,反诉人已经很严重地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的相关约定,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反诉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诉人更加无权要求答辩人双倍返还定金,而应该是反诉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一次性支付清剩余车款20.9万元。因此,答辩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二、连云港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具有该车的经销权和所有权。
答辩人与该诉争车辆的生产厂家湖北某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江苏经理部签订了代理协议,答辩人由此取得了该车辆在连云港区域的经销权。该车辆是由生产厂家湖北某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从该公司发货到江苏南通,然后,根据江苏市场的销售情况再调配到赣榆县即答辩人的销售部,因此,答辩人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反诉人胡某向答辩人写了一张欠车款贰拾万零玖仟元的欠条,这一系列证据材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完全可以证明答辩人具有该车的经销权和所有权,而连云港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具有该车的经销权和所有权,因此,反诉人在反诉状中称从连云港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根本没有事实依据,简直是无稽之谈!
三、该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答辩人不需要赔偿反诉人所谓的经济损失。
该车是经过生产厂家质量检测合格后才准予出厂的,符合生产厂家的企业质量标准,同时,也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答辩人与反诉人签订的购车协议中的第五、六条明确约定:反诉人在提车的时候对该车质量没有提出异议的话,即表示认同该车质量是合格的,答辩人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而反诉人在反诉状中称到答辩人处对该车进行整改,其真正的原因是反诉人购买的该车是牵引车,反诉人还另外购买了一辆后挂车,牵引车与后挂车组成一个整体才能够用于运输经营活动,而反诉人另外购买的后挂车与反诉人在答辩人处购买的该车由于不是同一个汽车厂家生产的,后挂车与该牵引车在高度上是不匹配的,而需要对该牵引车的高度进行适当的整改才能够与后挂车配合使用,才能够使前后车作为一个整体运输工具用于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因此,反诉人所称的到答辩人处对该车进行整改的原因不是因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而是出于以上的特殊原因,所以,答辩人不需要赔偿反诉人所谓的经济损失。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三
甲方(出租方):证件号:
乙方(承租方):证件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甲、乙双方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房产位于青岛市_区路_号()号楼_单元_户,建筑面积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第三条该房产租赁期共_月,租赁日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该房产的租金为_元/月,租金总额为_元/年(大写)。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燃气、暖气、通讯等相关费用由_方担当。
第六条甲方房屋全部权的变更。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赔偿乙方1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金。
第七条甲方收取乙方租赁押金_元(大写_元整)。待到租赁期满物业交接时,乙方结清全部应缴费用,验明房屋设施良好后(详见本合同第十条房屋设施清单),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结清费用或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由该押金进行折抵,多退少补。
第八条违约责任。
word格式、可编辑排版。
如甲方缘由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并另行赔偿给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乙方缘由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产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拆转变动房产结构及损坏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拖欠房租超过一个月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有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房屋设施清单:
第十一条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日租金的三倍的滞纳金,逾期十日视为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商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四
原告:(自然情况)。
被告:(自然情况)。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被告将其位于×区×9楼×号房屋转让给原告,原告向其支付房款×万元,并约定××日双方一同至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付清房款,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钥匙及《房屋证》,原告遂居住该房屋至今。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依约同原告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但被告拒绝。
原告认为,上述《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实际、全面履行。被告拒不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济南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
房产过户起诉状(优秀15篇)篇十五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4、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5、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2、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四条和付款方式。
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1、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3、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4、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3)评估费;。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