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

时间:2023-10-26 作者:紫薇儿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

通过情况汇报,可以及时向相关人员传递必要的信息,协调各方之间的工作安排。范文中表达方式灵活多样,结构清晰,语言准确,能够很好地传递信息和表达思想。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一

25月18日,宣州区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梅西路西林二村b栋17号的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异常变动,随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经请示批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5月20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制作了谈话笔录,现调查终结,汇报如下:

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了日期:20xx年3月3日,住所:xx市区西林二村b栋17号,法定代表人:杨大松,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425000xxxxx,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注册资本金:六十万元整。

20xx年3月3日,杨大松与吴成兰共同出资60万元,分别占出资额的75%、25%,注册成了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公司成了后,当月的.7日,杨大松又将公司承包给程红福经营,并将公司的资金60万全部交由程红福操作,由杨大松本人掌管账目,并约定从经营的利润中提取8%-10%归公司所有,程红福负责公司的运转费用。由于经营不善,二人所协议之事,于7月底终不欢而散,以上事实,杨大松本人均予以确认。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

证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证据三:谈话笔录一份(证明违法事实及经过);。

证据四:承包协议一份(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证据五:当事人给承包人的资金转账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承包经营的存在)。

当事人自公司成了后,未按公司法的规定正常经营,反而以承包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出租给程红福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擅自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

当事人没有对以上事实提出异议,因为不懂,并且该行为已经终止,请求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7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二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五类,包括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不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予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拟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调查终结报告和其他终止调查的调查终结报告。相关程序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办案机构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情况。

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以及违法情节、违法所得、违法后果等一系列实际情况。记载违法事实,应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相关证据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既然是相关证据,就一定与案件事实密不可分,无论其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证明内容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关联性的分析论证。对于重大案件及证据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复杂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证明内容非常必要,有利于办案机构对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进行梳理,去伪存真,正确认定违法事实;有利于核审机构进行审查,以及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性质是指违法行为所属的`具体类型,如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这项内容涉及办案机构对所调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认识,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办案机构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其对所列违法行为原则上如何处罚,是从轻、从重还是减轻处罚,这样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机构应该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过错情况,根据立法的目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

处罚依据即办案机构拟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应具体写明所依据法律的名称和具体条文,不能笼统地写成依据某法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写明处罚依据,是案件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

处罚建议即办案机构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数额。

除制作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外,办案机构还应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核审机构核审。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三

204年5月18日,宣州区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梅西路西林二村b栋17号的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异常变动,随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经请示批准立案调查,办案人员于5月20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证据,制作了谈话笔录,现调查终结,汇报如下:

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了日期:20xx年3月3日,住所:xx市区西林二村b栋17号,法定代表人:杨大松,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3425000xxxxx,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注册资本金:六十万元整。

20xx年3月3日,杨大松与吴成兰共同出资60万元,分别占出资额的75%、25%,注册成了xx市华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公司经营;家具生产、销售的经营活动。公司成了后,当月的.7日,杨大松又将公司承包给程红福经营,并将公司的资金60万全部交由程红福操作,由杨大松本人掌管账目,并约定从经营的利润中提取8%-10%归公司所有,程红福负责公司的运转费用。由于经营不善,二人所协议之事,于7月底终不欢而散,以上事实,杨大松本人均予以确认。

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证明检查中发现的情况);。

证据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证据三:谈话笔录一份(证明违法事实及经过);。

证据四:承包协议一份(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证据五:当事人给承包人的资金转账单复印件一份(证明承包经营的存在)。

当事人自公司成了后,未按公司法的规定正常经营,反而以承包的方式将公司营业执照出租给程红福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擅自出租营业执照的行为。

当事人没有对以上事实提出异议,因为不懂,并且该行为已经终止,请求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7条“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的规定,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四

“清明节”将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xx县高度重视,多项举措全方位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镇巴县制定了《镇巴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问题。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镇(办)结合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警示牌、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应知应会知识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

清明节前后,各镇(办)严格落实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农事用火。加大对重点地段的监督检查,护林员尽职尽责,加强管理,加强巡护;清明节期间,各镇办在坟墓集中的地方和主要林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对全县重点防火区实现全覆盖,对进山祭祖人员和进入重点林区人员进行事先登记,严格检查,严防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内。

各镇(办)及时开展扑火实战演练,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召开森林防火专题工作布置会,分析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形势,部署落实对策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区域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各应急队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能联得上、召得来,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资源安全。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五

即将踏入大四,面临即将实习找工作问题的我们,对大学生就业知之甚少。

而专家认为“将有六成应届毕业生面临岗位缺口。”那么我们就业究竟面临哪些问题呢?利用寒假时间就大学生就业问题,做了个小调查。

从此次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略微了解大学生的就业心理。

一、就薪金的期望值。

艺术类专业的大学生对第一份工作的薪酬期望最低,文法类、经济类、理工类和医学类的大学生对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期望都在1500-2499之间,管理类的学生大都希望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在2500-3499之间,同时也是艺术类的学生对自己第一份工作的薪酬为3500以上的比重也相对较大、经济类、管理类次之。

对于产生这个方面的原因。我们可以综合比较其他相关问题及因素得出,产生这方面的原因是由于专业本身的原因,艺术生的精神取向相对自由,他们更是侧重于自身的自由,艺术工作相对比较特殊。对于理工类,文法类和医学类在薪酬取向集中在1500-2499。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个是当代大学生一般首次工作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低于则不符合其多年学习的知识积累。高于此价位又又不符合当今就业压力越来越紧张的社会现实。

二、缺乏实际技能与经验是当前大学生认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缺乏实际经验是当前大学生认为就业难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就业人数过高。因为大学毕业将面临一个从学生到社会职业人的角色转变,而这一过程又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资。大多数企业侧重倾向于那些有实际技能,以及工作经验相对比较丰富的学生。而我们的调查记过显示,当今的大学生在这个方面更为薄弱。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六

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着很多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我们近期对泰安市两级法院审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我们采取走访、统计、研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驻泰三大证券公司,召开了有资深律师、证券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调查报告。

(一)我市两级法院受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3月,我市两级法院共计受理委托理财类案件6件,其中,委托买卖股票纠纷1件,因委托理财合同而引发的财产关系损害赔偿纠纷2件,一般委托合同纠纷2件,信托合同纠纷1件。在这6件案件当中,已经审结的2件,正在审理的4件。

(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及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总体上呈现以下特点:

1、案件的数量较少但标的较大。从案件总量上看,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数量较少,但是,该类案件总标的达到1.65亿元。

2、案件多发期在20xx年之后。在6件委托理财纠纷中,只有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1件委托买卖股票纠纷系发生于1996年,其余案件均发生于20xx年之后,这是由于股市长期低迷,在20xx年前后发生的一些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的收益无法兑现,导致当事人发生纠纷,从而成讼。

3、案由较多,不统一。现在委托理财纠纷并没有统一的类案由,我市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在确定案由时也不统一,如有的定成委托买卖股票纠纷,有的定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的定成信托纠纷,还有的定为一般委托合同纠纷。

(三)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2、审判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不足,判决缺少统一尺度。由于实践中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仍存在较大争议,加之委托理财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均不甚相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很少能找到适用于此类合同纠纷的法条,加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

委托理财的概念,在实践中比较模糊,不够清晰。而由于委托理财现象比较复杂,因此对概念的界定,实际上决定着法院受理委托理财纠纷案件的范围。因此,委托理财的概念是我们首先需要予以明确的。有人提出将委托理财定义为客户将其资金交付给管理人并由后者将该资金投资于证券、期货等交易市场或者以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获利益由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人收取管理费的活动。这里强调金融性质显然是从委托投资的对象及管理方式而言,而非指委托投资的主体,并排除了非金融性的经贸、实业投资及其委托管理。所以,这一概念没有涉及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将国债、股票或期货合约等作为合同标的的情况,因此有些偏颇。还有观点认为,委托理财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将其所有或募集的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交由受托人掌管,并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从事营利性投资经营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委托理财活动必须在证券或期货经营机构开设资金账户,通过证券或期货经营机构方可进行。这一概念基本上揭示了委托理财的实质,但却忽略了现实当中存在的以实物资产作为理财对象的情况。

我们认为,委托理财,实质上是一种投资委托管理或资产委托管理的行为。严格地说,“委托理财”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只是金融业界的习惯用语。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用语,它包含了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委托理财现象。委托理财合同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委托理财合同泛指委托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如不动产)委托给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合同;而狭义的委托理财合同仅指委托人将其拥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金融资产(如货币、票据等)委托给受托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合同。以受托资产的种类为标准,委托理财可分为金融性资产的委托理财和非金融性资产的委托理财。金融性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是指因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管理活动所引发的合同纠纷。我们所说的委托理财纠纷,就是指的此类纠纷。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七

“清明节”将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xx县高度重视,多项举措全方位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安稳定。

镇巴县制定了《镇巴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问题。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镇(办)结合20xx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警示牌、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应知应会知识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

清明节前后,各镇(办)严格落实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农事用火。加大对重点地段的监督检查,护林员尽职尽责,加强管理,加强巡护;清明节期间,各镇办在坟墓集中的地方和主要林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对全县重点防火区实现全覆盖,对进山祭祖人员和进入重点林区人员进行事先登记,严格检查,严防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内。

各镇(办)及时开展扑火实战演练,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同时召开森林防火专题工作布置会,分析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形势,部署落实对策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区域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各应急队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能联得上、召得来,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资源安全。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八

了解企业工伤认定的现状,对工伤激增的原因及工伤结案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运城市xxxx公司职工。

:xx月xx日我在运城市xxx公司,通过与人力资源部、安全环境部以及车间现场与职工口头交流,调查发现工伤事故频发,工伤认定案件争议较大。

:运城市xxxx公司。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快速增长意味着工伤事故在大量产生,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和工伤赔偿仅仅是事后的权利救济,其审理的公正与高效固然重要,但都不如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更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前言:我于5月10日至7月10日在运城市xxxx公司就职工工伤认定案件问题做出调查,笔者发现,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待遇水平,已成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令人深思。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有所借鉴和启迪。

我国的工伤认定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性的涉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当时经济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因此是否构成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认定的,并主要由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形成国家调剂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模式。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随着20xx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20xx年至20xx年,我区法院受理该公司工伤认定行政案件8、15和29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远远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长的速度。

1、该公司共有职工五百余人,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大量的劳动争议,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案件。

2、企业在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有时忽视对劳动者的安全保护,使得工伤事故频频发生,导致工伤赔偿案件的数量激增。而工伤赔偿纠纷的完结离不开对工伤的认定,由于有关工伤认定条件的法律规定比较抽象,而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形却千变万化,造成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标准不易把握,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争议较大。另外,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利益相对,不论劳动行政部门作出何种工伤认定结论,总有一方当事人会提起诉讼。

3、某些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少企业只图抓生产效率,不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既忽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也缺少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设。

4、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救济劳动者实际案例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发生事故以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1、认定结论的事实证据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机关未能充分核实相关证据,未能严格把握“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原则,在缺乏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事实认定结论,导致被法院判决败诉。

2、认定程序违法。少数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够规范,包括没有履行好相应的告知义务,没有进行必要的证据审核,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认定等情形。

3、判断标准与法院不一致。工伤情形复杂多样,认定结论标准不一。虽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列举方式规定了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若干种情形,但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情况来看,工伤情形远远不止这几种。有的是法律规定所没有涵盖的,有的是法律原则规定下尚未具体明确的。由于现实生活中工伤情形的复杂多变、千差万别,再加上现有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使得在工伤认定和案件审理过程中,职工、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以及法院虽然对伤亡事故的客观过程并无异议,但对该伤亡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认识不一。

4、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工伤认定的模糊地带较多,认定标准难以统一。不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对相类似的伤亡情况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认定结论,不同的法院对相类似的认定结论也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比如职工未经单位安排或受人邀请,擅自操作他人负责的机器而受伤,有的行政机关和法院认为只要职工从事的工作无损于用人单位,就可认定为工伤,而有的行政机关和法院却认为职工从事的不是本职工作,不应作工伤认定。又如职工在上班期间中擅自外出干事造成的伤害,应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的'差距,加大了案件承办人对法律理解适用的自由空间,也造成了当前工伤认定及案件审理的难题。

一、抽象,比如对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就给具体案件的承办人主观上理解和适用法律留下了较大空间。当行政机关与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法律理解不一致时,就会造成行政机关败诉率居高。

1、转变工伤保险立法的指导思想,将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消极、被动经济补偿的指导思想,转变为积极主动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这样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权益,也可以降低社会成本,减少工伤保险支出,减轻企业的负担。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常态化的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把其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加强劳动监察和加大工伤保险金的收缴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地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金,使工伤保险救济能切实兑现。另一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合法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案件发生。

3、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对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促使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督促落到实处,对于出现工伤事故较多的企业,直接追究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在制度上对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激励。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职工的安全学习,确保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

5、切实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我在调研中发现,相当部分的工伤事故是由于劳动者疲劳操作造成的,因此,确保八小时工作制的落实,严格限制超时加班,保证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权。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九

xx是一个总面积2391平方公里的农业大县,全县总人口13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13.2万人。近年来,县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加,20xx年,全年受理离婚案件648件,占民事案件数的39%,占全院受理案件数的19.6%。今年1至9月份,共受理离婚案件557件,占民事案件数的39.8%,占全院受理案件数的22.1%,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件。离婚案件占全院各类案件之首。

上述案件,农村离婚案件占85%。农村大量离婚案件的产生反映出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不能不引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对新时期正确处理农村婚姻家庭问题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近期,我们随机调阅了20xx年以来100件农村离婚案件的卷宗,从中分析并总结出一些带有共性的特点、成因,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措施。

(一)一方当事人多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在抽查的100件案件中,这类案件占到85件。这些当事人一般集中在春节前后打工回乡过年、省亲期间到法院起诉离婚。从20xx年1月19日至2月9日21天内,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数达120人,审查后能够受理的117件,占同期各类案件受理数的'87%,呈现出一枝独秀的情形。其中的2月9日一天受理离婚案件达到31件,创下我院历史新高。

(二)女性作为原告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较大。百件案中有96件是女性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其中外出打工的女性是39人,丈夫外出打工的41人,夫妻均外出的5人。在外打工的女性大多收入相对比男性高,离婚后不会面临生存困境,多不主张家庭财产权和子女抚养权,有的即使提出此类主张也不十分强烈,而要求离婚的态度相当坚决。不惜舍弃亲情,放弃财产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离婚当事人年龄小,婚龄短。从百件案件的统计看,离婚当事人的平均年龄为31.39岁,其中男性最低年龄为32.1岁,女性为30.6岁,年龄在40岁以上的当事人仅有12人。婚龄不足3年的38件,3年至5年的44件,5年至10年的12件,10年以上的6件,平均婚龄4年10个月,婚龄最短的只有90天。

(四)离婚当事人的文化程度较低。在百件案件的200名当事人中,小学或初中文化的占116人,而具有高中以上水平的仅有84人。

(五)离婚的理由有所变化。以前,婚姻案件中离婚的理由多为暴力因素所致,导致案件当事人感情破裂而离婚。目前,该类因素引起的离婚案件明显下降,仅占3%。还有的当事人双方婚前不认识,后经人介绍相识,而后结婚,因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没建立很好的夫妻感情,无法共同生活,因而提出离婚,结束没有感情的婚姻。

(六)案件审理难度增大。当事人一般是在深思熟虑、痛下决心后起诉离婚的。因此案件调和难度大。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很难拿出确凿有效的证据加以证明,加大了法院审理难度,使法院无法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百例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的仅有15件,调解离婚的46件,判决不准离婚的12件,判决准予离婚的27件。

较为正当理由。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农村离婚案件形成的原因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多因并存的局面,离婚理由的正当性也受到了挑战。

(一)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使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加大。这是农村离婚率上升最主要的原因。地区是农业大县,人均土地仅为1.2亩,经济较落后,为寻找更加舒适的生活空间,受“淘金热”的冲击,大量青年男女纷纷外出打工。目前,全县外出打工农民有25.6万人,使成为我省劳务输出大县。由于与打工地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极大反差,有的已婚打工者思想发生蜕变,产生婚外情。在产生婚姻不忠,甚至已找到“下家”的情况下,女性想通过离婚达到“去旧迎新”的目的,一离了之。大多数女性主动提出离婚,均基于这一类原因。少数发起来的男性农民,饱暖思淫欲,在外面找情人或女秘书陪伴,渐渐喜新厌旧。但通常他们不主动要求与“妻子离婚,但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对妻子、孩子、家庭不闻不问,迫使女方提出离婚,使女方成为“被动中的主动者”,而达到离异目的,这也是导致女性提出离婚增多的重要原因。如本县找郢乡42岁吴某,因丈夫在外地包工搞建筑与她人姘居长期不回家,又不往家寄钱,全靠她一人带着三个孩子,耕种近十亩承包地,还要照顾两位公婆,在生活的重压和感情长期遭受摧残的情况下,吴某被迫起诉离婚。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大,城镇经济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群体为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缺乏,特别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较为突出。建筑行业(含交通道路建设)的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解决好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关系社会城镇化发展、关系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近日,笔者针对我市市本级20xx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投诉、受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报告:

据统计,20xx年市本级人社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2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557万元,涉及农民工1680人。处置欠薪事件18件,涉及农民工1239人。

(一)拖欠工资主体主要集中在建筑业。

从市本级投诉人的从业行业看,建筑业投诉涉及1520人,占投诉涉及总人数的90.48%。建筑业以体力劳动为主,行业进入的门槛低,适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壮年农民工,这个行业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严重、最普遍的行业。

(二)投诉涉及人员劳动合同覆盖率低。

20xx年,xx市本级接到投诉的涉及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具体的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发生劳务争议时很难提供必要的依据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三)群体性案件发生的比例较高。

在市本级受理的被拖欠工资的案件中,群体性的欠薪案件发生比例较高,20xx年共立案42件,造成事件的有18件,占所处理案件总数的42.86%。建筑行业农民工,以乡土地缘为纽带形成各个作业班组,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乡土人情往往会使得他们趋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讨薪。极个别人员采取堵路、泼汽油、到政府部门x等极端方式讨薪,从而酿成事件。群体性案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和暴力冲突,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由于农民工求职心切,在受雇用时不知道要与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常常仅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约定相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在法理上很难取得有利对待。

(二)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资金链出现问题。20xx年受银行信贷政策调整及国家限制购房政策的影响,部分建设单位和企业融资困难,流动性资金不足,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违法发包情况严重,个人承包者无能力支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并要求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一个工程项目经过3-5次的转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头资金不充裕,承担风险的能力差,一旦出现包工头之间因结算存在争议或资金不及时到位,或者施工企业将工程款交给包工头,让包工头发放农民工工资,但包工头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承包建设者为了扩张经营规模,承揽与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拨款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节点拨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层层分包、转包的方式要求包工头垫款施工。在承建单位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能拖欠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又将风险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形成恶性欠薪的循环。

(一)广泛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各级政府和机关部门应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在街道、社区、网络、电视媒体等方式宣传,内容紧贴企业主和劳动者关心的内容,引导企业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建立劳动者维权援助制度,提高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建立完善劳动者维权免费法律援助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就业培训的投入,举办各种针对务工的各种就业培训及法律普及培训,增强劳动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还应当尽可能的'收集相关就业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当工资遭受拖欠时,一定及时找相关工会或劳动部门解决,如不能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整治非法、违法分包行为。一是成立工程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二是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基本概况、在建企业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一个不漏登记在册。特别是弄虚作假,骗取工程的;不具备与工程建设相符的施工能力,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无改观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等要详细登记,表述清楚。三是明确职责,查处到位。只要认定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一律视为无效。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四是严格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企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五是严格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担保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部门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机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各行业特别是建筑市场不良信誉记录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对各个企业实行工资支付重点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重点企业和单位,专项登记造册,专人跟踪监控;被监控的用人单位要每月定期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合法、科学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行为通过一定的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对多次拖欠工资或拖欠数额巨大的用人单位要在政府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曝光。

(五)明确职责,建立健全拖欠工资齐抓共管机制。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劳动执法的主体,但是劳动执法并不是完全独立的,需要其它执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的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如: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标准严格把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关,杜绝不够资质、没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企业承建工程,严肃查处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导致集体停工、罢工或集体上访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并给予相应的企业资质处罚;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经贸、招商等部门要对新办企业严格审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的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执照年审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到银行办理“一卡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根据实名制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一卡通”工资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资性工程款必须按月支付。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或工程量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存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一卡通”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通过工资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一卡通”工资专户,并监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通过工资专户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本人工资。

(七)依照法律规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份子坚决打击。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xxxx自治区人社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处理“恶意欠薪”案件,增强法律的震慑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在打击不支付报酬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决遏制农民工恶意讨薪。各部门在解决拖欠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极少数企业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虚作假、伪造拖欠证据索取不当利益,或为达到其他目的,以讨薪名义,敲诈勒索,制造事件,给社会带来负面、甚至恶性影响的“不法讨薪”行为,要予以曝光并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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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一

调查报告标题的格式一般为“关于(被调查人职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

“被调查人职务”部分,可只写被调查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已退休或在调查期间已被免职的,可写明其原任主要职务;另根据实际情况,此部分也可不写。

“(严重)违纪(违法)”部分,单纯违犯党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既违犯党纪又违反政纪,或单纯违反政纪的案件,可表述为“违纪违法”;拟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且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可表述为“严重违纪违法”。

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立案依据及调查工作的简要情况。调查报告首先要反映清楚案件来源及立案依据,即根据什么人或什么单位的举报、移送(如中央巡视组移送)等途径掌握和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按照哪一级组织决定或哪几位领导批示,何时初步核实,何时立案审查,何时采取“两规”措施,以及调查工作的大体经过。其次要写清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被调查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起草,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务、工作单位以及以前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何种处分,是否当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或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以及中央或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是否当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中被依法终止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也应写明。

二、调查核实的问题和主要案情。这是反映调查成果的关键部分,是调查报告的中心。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全面、具体、详细地反映案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因果联系以及被调查人的违纪责任,并突出主要违纪事实和违纪事实的主要情节。要围绕违纪构成要件展开叙述,写明被调查人违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分的情节等,有些案件还要写明违纪的背景情况。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要采取不同的叙述方法。对于一人一错、多人一错和一人多错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违纪的先后顺序来叙述。对于多人一错的案件,还要按照责任的轻重,把每一个责任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叙述清楚。对于一人多错且违纪性质不同的案件,可按照被调查人行为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错,后写轻错。对违纪问题的性质,应作出准确概括,提出定性结论,若有的案件性质一时难以认定或难以概括表述,则采取写实办法,是什么问题就写什么问题。具体叙述中,可将违纪问题分类后列小标题,将违纪事实与该事实的定性意见合为一部分,一事一议一定;对同一性质的违纪问题,应按时间顺序叙述。对多人多错的案件,可针对被调查人在违纪过程中的地位、行为、情节、所负责任等情况,将共同违纪的主要事实叙述清楚,其中注意分清各自责任;对被调查人除参与共同违纪外,还单独实施其他违纪行为的,可在叙述其参与共同违纪事实后,再写单独违纪事实。

此外,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无论查实或查否,都要对涉及的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对查实、查否和查清后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分别写明。

三、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逐项列出涉嫌违纪问题清单,写明线索基本情况、是否查证、证据状况等。如线索较多、情况复杂,也可形成单行报告,作为调查报告附件。

四、涉案款物情况。应写明暂予扣留、封存、提请保全、先行登记保存的全部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等情况。如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可一并写明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本案有关的涉案款物数量、价值等情况。

五、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要写明被调查人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被调查人的态度,是指其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看法及采取的行动,是执纪中需慎重考虑的重要量纪情节。被调查人有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属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威胁、围攻、殴打以及其他形式打击报复;直接或指使他人出伪证、不出证,隐匿、篡改、销毁证据,或嫁祸于人;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取欺骗、威胁、贿赂等手段阻止知情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或唆使知情人变证;直接或指使他人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检查或进行反调查等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应重点写明。

六、处理建议。要依据违纪的事实、性质和有关人员责任、态度,对照党纪条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出恰当、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写出相应的根据。主要包括:(1)党纪处分意见,应写明处分种类。如被调查人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务员,本应给予、但未建议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应一并写明受处分后拟安排担任的非领导职务层次(退休待遇)。(2)其他处理意见,如需追究被调查人刑事责任或其他纪律责任以及需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需依法终止被调查人人大代表资格或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的,应一并写明。(3)涉案款物处理意见,应详细写明建议对涉案款物作出收缴、责令退赔或发还等处理的意见。

另外,如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案件,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起草调查报告,主要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但有的案件调查组人员较多,又下设综合组、谈话组和若干外查组等,相互之间分工明确,某一外查组客观上可能并不掌握其他外查组负责调查的违纪问题相关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全体成员参与讨论调查报告既不可行、又没有必要,故一般可由调查组组长召集各组组长集体讨论,并在调查报告上签名。考虑到谈话组同志直接向被调查人谈话调查,掌握情况较为全面,有条件的,可让谈话组其他同志一并参与讨论。

需指出的是,有的案件比较复杂,调查组在讨论案件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时,可能会意见不一。在这种情况下,调查组内部应再进行深入讨论,使大家的意见尽量统一。如经过反复讨论仍有较大分歧,按调查组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而鉴于调查组成员都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工作,对案情较了解,其不同意见对案件审理部门和纪检机关领导同志在审理或处理案件时有一定参考价值,故应当在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作适当反映,或另写出专门材料反映。

需要注意的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实践中,一般是由调查组口头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且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根据通报内容,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对被调查人的党纪处分,不得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向调查组所在纪检机关报告其处理意见和建议。

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署真实姓名的检举人,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其口头通报所检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征求意见。对案情需保密的,应要求检举人不得泄密或扩散。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案件审理部门经审理并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后,再适时反馈举报人。

此外,对被调查人同时违反党纪政纪的,调查组只需起草一个案件调查报告,需给予被调查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应分别写明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意见及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依据。需注明密级的案件调查报告,应在首页的左上角标注密级。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二

20xx年,在总队领导和上级业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潍坊调查队制定多项措施,加强分析、信息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综合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队情况汇报如下:

潍坊调查队自建队以来就高度重视综合调查工作。队领

导多次强调,要把综合调查作为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把综合调查工作打造成调查队一张亮丽的品牌。在队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综合科现有科长1名,科以下2人。主要职能包括:

1、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承担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等工作。

2、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

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

3、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4、组织开展主要畜禽监测工作。

5、协助队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6、完成总队人事处布置的各项任务。

7、完成总队布置的各项专项调查任务。

8、完成上级业务领导和本队领导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我们加强了分析研究的管理规范,制定了完整的分析管理工作流程。所有分析撰写完毕后均由所在科长审核,队分管领导审签,然后按统一格式编号、印发。2010年我队共撰写统计分析26篇。大量分析被国家局、总队网采用或市领导批示,其中国家网采用3篇,总队网、省局网采用21篇,市领导批示2篇,市委市府信息科采用7篇。分析《旅游业对服务业发展影响研究》在总队分析研究课题中中标。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职能,鼓励统计信息的撰写,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统计信息的采用率,我们制定了多项措施,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队领导具体抓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并成立了统计信息考核小组。领导小组由队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科室全年的信息报送和被采用情况进行考核、奖励,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注重学习,提高认识。我们多次召开队务会议,认真学习宋志申总队长对山东调查队系统分析研究和重要信息工作提出的三点要求,学习总队下发的两个考核办法,教育全队干部不断提高对搞好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重要信息和分析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量化目标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各科室全年人均撰写各类信息不得低于12条,各科室每月不得少于2条。考核时间为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年12月1日至本年的5月31日,本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每半年通报一次各科室撰写统计信息的情况,年终进行一次性考评,考评的结果列入综合考评内容。凡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科室,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凡经确认被采用的信息,在年终综合考评中按采用等次给予加分并进行奖励。

(四)、强化信息上报规范。凡上报总队的信息,上报市委、市府信息科的信息,必须经队分管领导审签,并在正文后标注签发人、撰稿人、撰写日期和联系电话,由专人负责统一上报。发往报刊、电台等其他媒体的信息,须经队分管领导审阅签发。新措施的`实施,激发了全队人员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在过去的一年中,全队共上报重要信息600余篇,总队网采用196篇。

潍坊统计年鉴的编印、综合月报的发放、制度的印发、统计信息的发布等均以局队两家的名义提供。调查资料的编纂、发行对扩大调查队知名度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随着综合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其相应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我们深感能力和人员不足。明年,我们将坚持“以调查质量立队,以优质服务强队”为工作思路,以调查研究为主战略,多研究、多出信息,多出亮点,扎实做好综合调查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一方面深入开展业务自学活动,提高业务技能。同时结合专业特点,学习国家宏观政策,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综合素质;一方面虚心向兄弟地市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推进我队综合调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加强调查队伍建设。在队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潍坊调查队综合科明年计划录入公务员1名。这将进一步加强我队综合调查力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加强管理,打造过硬的调查队伍。

三是加强分析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发扬真抓实干、不畏艰难的工作作风,拓宽领域、开阔思路,搞好分析研究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三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家有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县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至今三年以来,坚持的就是这样的理念。为了栽好这棵梧桐树,中心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投资者和广大群众。自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书》的通知”发文后,更是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全力投身于此项工作之中。目前,中心功能不断完善,效率稳步提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受到了广大群众、投资者的好评及各级领导的肯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就县行政服务中心在优化服务环境中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效能为目标,完善行政审批工作。

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整合行政审批程序,力求办事程序的简化,减少了行政审批环节,使得整体效率提高在1倍以上。去年一年,中心共受理各种审批事项达16.5万余次,办结率达99.6%,按日均计算,每日受理达633件次。

1、大力实施办证提速。

中心目前共有各类办证事项共计364项。其中即办件79项,即办率达100%。其它的事项如承诺件,在中心的.努力下,承诺时间大大缩短,实现了办证提速。其中国税、地税窗口在这方面的突破尤其突出,两窗口率先改变了办事流程,将国、地税务登记证进行合并。另外,房管窗口也积极压缩办证日程,其中房屋产权登记缩短至7个工作日,房产转移、变更登记缩短至9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至3个工作日。工商窗口对准予变更通知书实行特事特办,比法定工作日要缩短5日。其它窗口也相应把承诺件的办件时间进行了缩短。

2、落实推进并联审批。

并联审批制度于经县政府发文后,中心各相关窗口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此项制度,来提高服务质量。

3、继续开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快车道”

4、科学变通审批程序。

中心针对在工作中因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群众办事多次跑腿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六种可以变通”和“三种不能变通”的审批办理原则,规范了审批制度,方便了办事群众。

5、坚持“三便民”服务活动。

“三便民”服务活动是指:上门服务、双休日预约服务、特事特办服务。这三项服务活动在中心开展得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公安、房管窗口表现得尤为突出,房管窗口针对“老、弱、病、残”等不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对子女入学、入托,企业急于贷款融资等急需办理房产证等事项的,开展急事急办业务。

6、实行“上下联动,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心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积极配合县政府健全镇乡涉工项目全程服务机制,完善镇乡全程为民服务制,中心还起草了《**县镇乡街道涉工项目全程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并组织各相关窗单位的业务骨干对镇乡具体代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工作中实行“上下联动,全程服务”模式。

7、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中心在服务方式上,改原来“一口清”模式为“一纸明”模式,从“单岗”推行到“ab”岗,并进一步贯彻落实效能建设岗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

8、完成第三轮审批改革和行政许可项目专项清理工作。

中心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配合县政府开展了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县26个部门单位的258项保留或待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实施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许可期限等进了全面清理。目前,26个部门单位中有22个部门单位进驻中心,现除工商、规划外,其它部门单位都已完成了此项工作,共取消了103项,待定29项,保留218项。审改后,许可条件更加明确具体,法律依据更加充分。在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还相继提供了表格样张与示范文本,进一步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以科学为基础,规范招标投标管理。

**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自成立并归并中心以来,中心不断探索,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监管职能,经济效应日益显现。去年一年,招投标管理中心完成建设工程招标230个,节约造价资金14355万元,平均节约率为23.35%;完成政府采购65宗560家,节约采购资金375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0%;完成国有产权交易4宗,超过保留价502.10万元;完成土地交易11宗,超过保留价1721.50万元。

1、招投标体系框架构建成形。

月,[此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大*秘*书*网-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招投标管理中心成立,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的职责,中心工作人员对原有分散的的招投标管理职责进行了有效整合。在此基础上,中心还从强化硬件设施上下功夫,为各项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最佳的服务。

2、招投标市场运作机制得到规范。

中心起草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并提请县政府发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为规范场内交易行为,中心还分别制定了《**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办法》、《评标通则》等十八项相关规定,中心还对每一块交易相应制定了工作流程,先后制定了《**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操作流程图》、《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经营性土地出让操作流程图》等六项操作流程。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标投标活动进入了依法有序运行的轨道。

3、招投标交易行为科学完善。

中心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农地整理、绿化工程项目中己经采用这种方式,目前为我县招标投标的主要方式。中心积极引入拍卖招标竞争机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资产产权拍卖过程中,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拍卖公司和拍卖费用,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中心有序推开招标项目的代理招标制。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心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以及农地整理工程上都采用招标代理方式,得到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高度评价。中心科学完善各项交易制度。积极尝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法,逐步完善协议采购方式。目前,己完成了办公用纸、空调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协议采购。同时,评标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实行了评委签到制。加强交易证规范管理。根据投标方资信情况和平时投标行为记录及参加投标频率进行分类管理,对信誉良好、投标频繁的投标单位实施一年期的交易证管理,对投标频率不高的投标方实施临时交易证管理,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环境。

4、招投标监管职能得到理顺。

顺畅运转“监、管、办”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形成了管理中心、交易所、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实行立体监督的措施来抓防范,首先是各部门的内部职能监督。其次是中心的全程监督,再次是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跟踪监督,最后是廉政建设防范制度的落实。《**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责任追究范围,促使交易主体诚信度不断提高。中心构建起的科学的“内外循环式”的监管体系,有效地防止了在招投标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以创新为重点,探索网上预审系统。

网上审批是提高效率的最有效途径,为此,中心积极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1、开通审批办证网上申报预审系统。

目前,中心整合资源己建成**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新建成的网上申报预审系统具有办事指南、网上咨询、下载项目表格、网上申报、预审、公开查阅中心各窗口的行政许可结果等诸多功能,通过办公自动公管理系统,方便群众采集、查询有关行政许可信息,使中心的服务更加透明,更加便捷,并随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2、更新丰富县招投标交易所网页。

购置服务器,做好招投标管理中心交易所软件系统升级(包括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开发等其他配套工作,在原有的招投标交易所网站的基础上,对招投标交易所对外主页实施了更新,在内容上充实、完善,在功能上实现了较大突破。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四

教育整顿部署开展以来,武侯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即行动、精心谋划,紧贴教育主题筹划、紧贴民警认知施教、紧贴单位特点推进、紧贴职能使命转化,以最高站位谋篇布局、最高标准推进落实、最高要求严督实导,抓实“3335”举措,确保“规定动作”落地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教育整顿落地落实,确保教育整顿开局良好、扎实推进、落实见效。

坚持大事大抓,压实领导责任。明确分局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教育整顿第一责任人,按照“领导带头、全警参与、上行下效、整体推进”的原则,层层传达压力,进一步强化对各科所队教育整顿的组织领导,保证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切实防止了开展教育整顿工作“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加强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工作方案,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学习教育方向准确、目的明确。

迅速贯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分局党委第一时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参加上级动员部署会,及时召开党委会、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上来,以迎接“大考”的姿态奋力答好“时代答卷”。坚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先后10余次召开党委(扩大)会、动员部署会、全警大会、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措施,对照34项规定动作,对学习教育环节各项任务逐一销号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工作专班,压实督导责任。突出条块结合,分局教育整顿办公室加强全方位协调调度和全过程动态督导,建立环节任务清单、工作责任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的“三大管理模式”,建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教育整顿办每日例会通报情况、工作简报每日动态反映、督导组每天督导检查、每周工作推进小结的“四个推进机制”,做到“每日有汇报、每天有简报、每周有总结、每阶段有评估”,压茬推进任务落地落实。安排2个督导组,分批次对各单位教育整顿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查纠问题和不足,开展8次督导检查,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确保谋划部署到位。做到抓早动快,及时掌握上级教育整顿工作动态,第一时间成立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吴影梦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长,各科所队一把手为成员的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教育整顿工作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简报汇报组、案件线索工作组、自查自纠工作组、顽瘴痼疾整治组、舆论宣传组、督导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等8个工作专班,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确保载体谋划到位。按照上级部署,迅速制定出台了《分局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学习教育环节任务清单》,制定有量化指标、有具体举措、有承载项目的任期目标书,挂图作业、销号落实,按照项目化管理推进,领导带头干、班子合力干、专班认真干,马上干、盯着干、干到底,以一刻不耽搁的状态迅速跑步入位,进入实干模式,确保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确保氛围催动到位。编印下发,主动搞好送学服务,收集整理教育整顿必读必学、应知应会,将零散的学习资料梳理归类,统一印制了教育整顿《政治教育手册口袋书》《政治学习手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笔记本》,确保民警学有载体、学有参照,切实增强教育整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在大楼内外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标语等方式,重点展示“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和“六大顽瘴痼疾”等教育整顿的规定动作,着力营造教育整顿浓厚氛围,展示公安机关开门纳谏、开门整顿的态度。同时,将领导重要讲话、专题讲座等资料挂在内网教育整顿专栏,为民警提供学习内容,做到内容不缺项、不遗漏,方便大家学习掌握。

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安排专题讲座,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密集开展了主要领导讲党课、专题辅导报告、革命传统教育等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内容教育整顿相贯通,教育引导民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把教育整顿与更好履职尽责相结合。围绕法治建设、执法办案、平安保障等重点任务,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热情,转化为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开法治公安建设的行动、转化为奋勇拼搏的干劲、转化为热情为民服务的奋进力量,作为提振队伍精气神的有力抓手,做到教育整顿和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树立新时代武侯公安新形象。

把教育整顿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及廉政报告会,组织全警集中收看《镜鉴》等警示教育片、观看分局违法违纪民警现身说法视频、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视频会议,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敬畏法纪,规范执法、依法用权。

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聚焦“四项教育”,组织扎实开展政治轮训,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主要领导作党课辅导,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增强党员民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学习内容上做到了“六覆盖、五必学”,即:覆盖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周例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全警大会;做到中央精神必学、系列讲话必学、党纪党规党史必学、上级文件精神必学、教育整顿应知应会必学。在学习方法上做到“五学、四必听”,即:领导率先垂范领学、创新载体促学、营造氛围热学、强化指导督学、丰富载体拓展学;做到政治理论讲座必听、警示教育必听、主题党课必听、先进事迹报告会必听。在学习配套活动上做到“三去,三必入”,即;去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去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去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做到身入、心入、神入。

坚持把为民情怀贯穿始终。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投身送法弘法进基层、便民利民出实招、安全防范我来筑、牢记训词护民安等四个活动,推进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水平。把弘扬英模精神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组织英模进社区、亮身份、勇担当,开展政策宣讲、倾听百姓心声,把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贯穿始终,促进教育整顿与服务群众互动互促。

坚持把问题查纠贯穿始终。紧紧扭住当前全区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报告会,及时宣传、及早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工作要求,既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还要帮助个别干部民警放下思想包袱、解开思想疙瘩、主动查摆、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为个人自查、组织查处奠定基础。

坚持把促进工作贯穿始终。把教育整顿与履行好公安机关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大运会安保维稳任务工作主线,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保持高压态势,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侯、法治武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强化领导,创新措施,抓实四项教育。特别是查纠整改环节,我县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狠抓线索核查办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心走深走实。

(一)周密部署,精心谋划抓发动。4月1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汇报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4月20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出台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查纠整改工作。县政法各单位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教育整顿会议的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快速启动查纠整改工作。

(三)突出排查,严查线索提质效。完善问题线索对接移送机制。出台《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管理,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对相关转办、交办件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定期统计梳理;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对涉及政法干警的信访反映、巡察发现问题、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以及政法机关移送线索进行筛查,排查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条;强化问题线索督办反馈机制。对影响较大的线索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调查专班,采用领导办案、续时跟踪、定期通报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线索核查的进程与质效。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对县政法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不足,确保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四)服务为民,深入走访办实事。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为民服务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单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县委政法委推进“平安乡村”视频监控建设,安装**部。服务全县5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帮助解决入院难、补交医保、办理身份证问题。县法院开展“五访一面对”活动,走访律师事务所、重点企业。干警挂钩全县村居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阳光执行”“法治集市”“法治进校园”等项目落地见效。县检察院围绕“三官一律”进网格、群众“脚底下”“舌尖上”安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开展检察为民实事活动,己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检查3次、排查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亮灯见警”升级行动、小区涉赌整治行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电信诈骗打击行动、交通执法规范行动、窗口服务提升行动、“关爱女童”帮扶行动、法制宣传进企行动“八大行动”。共为群众办实事**余件,开展送法上门等为民服务活动**余次。司法局开展“六进”“两深入”“五必访”走访活动,向社会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县村居配备**名村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全县政法各单位共“为群众办实事”**件;开展送法上门、法治集市等为民服务活动**次,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一)特色工作。

1.开展“析、讲、评”活动。组织政法部门开展顽瘴痼疾防控“析、讲、评”专项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对照六类顽瘴痼疾,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与,“两代表、一委员”针对风险防控方面的不足提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顽瘴痼疾防控机制。目前,已经出台方案并组织实施。县政法各单位将在5月中旬进行公开赛讲。

2.实行“开门纳谏”。全县政法各单位召开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律师、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等意见和建议。目前,召开座谈会,收集意见和建议**条,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县法院排查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整治措施。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走访律所、企业、基层组织5家,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3.实施“阳光”工程。针对少数干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压力大等问题,邀请盐城工学院心理咨询团队作“保持阳光心态”专题讲座,对政法干警进行心理疏导,并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干部参加“塑造阳光心态,我们一路同行”活动,培养政法干警阳光心态,提升队伍教育整顿效果。目前,已经有干警主动说明问题。

4.实行宣传引导前置。前期,向全县发放“致政法干警及家属的一封公开信”**封,督促干警放下包袱,主动参与、认领问题。在此基础上,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在媒体上发布一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拍摄一张“三个规定”微视频,敦促政法干警严守“三个规定”要求;制作一张“传承红色基因,锻造阜宁政法铁军”书签,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拍摄一套政法干警形象宣传片,征求对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已获得上万人点赞;向全社会征集logo设计,宣传推介**政法。

(二)难点工作。

1.谈心谈话不够深入。政法各单位分层分级谈心谈话不深不透,干警还没有完全认识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真正触及灵魂。针对政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找准“病灶”、看清“病因”、深查“病根”。

2.自我清查不够到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第二阶段,仍有极个别干警对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问题有畏难情绪,觉得教育整顿是领导层面的事。围绕教育整顿确定的6大顽瘴痼疾,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不能做到查深查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偏少。

3.办理案件不够高效。因政法系统的特殊性,在处置政法干警案件线索时,初核时间较长,取证难度大,需要进一步提高处置工作效率。“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难以准确把握,因无具体实施细则,造成“自查”的认定情形不清、“被查”认定处理不明、宽严的尺度把握不准,导致部分问题政法干警心存顾忌。

4.社会关注度不够高。政法各单位虽均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走访、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传统方式,以及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通意见建议、问题举报功能区等网络方式,受理群众举报和意见建议,但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举报线索少,反而有部分重点信访人员借机多次、多渠道向省驻点督导组不实举报多、信访投诉多,影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更高站位推进查纠整改工作。把查纠整改是否到位作为对政治忠诚牢不牢的重要检验、对宗旨意识强不强的深入查验、对自我革命敢不敢的直接考验,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深入查纠整改的实际行动筑牢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用更实举措破解查纠整改难点。充分挖掘政法队伍自查自纠内生动力,促使有问题的干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纠正错误,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以线索核查为牵引,深挖彻查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彰显组织查处威力。针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聚焦重点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一抓到底,努力实现常治长效。

3.以更优作风确保查纠整改实效。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推动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一把手”履责指引,靠前指挥、勇挑重担,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检视自身问题,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紧扣重点任务,推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加强督办落实,强化跟踪问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实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强化领导,精心谋划,创新措施,大力推行“夜学”“导学”“考学”“研学”“督学”五学模式,抓好四项教育,全县政法干警参与率99.27%。

特别是在查纠整改环节,我们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狠抓线索核查办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教育整顿走心走深走实。

坚持把查纠整改作为提升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中省市部署要求,着力在抓部署、抓学习、抓教育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深化认识、提升站位、积极参与。

一是系统谋划部署。

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动员部署会等5次,对标查纠整改环节目标任务,专题研究,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安排工作。

制定下发了《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线索核查办理、宣传报道等方案,对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任务再细化、再分解。

督促各政法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思想动员、谈心谈话思想发动等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全员发动,确保了思想不乱、工作不断。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

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重点内容,灵活学习方式方法,处理好工学矛盾,组织各政法单位、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第三督导组进驻陕西督导动员暨第二环节部署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赴天津调研讲话精神,《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等内容,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举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报告,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增强查纠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

三是抓实谈心谈话。

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围绕“谈什么、跟谁谈、怎么谈”,压实夯实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亲自抓、亲自谈,坚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达到了交流思想、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

目前,目前,县委书记与县委政法书记、政法各单位“一把手”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政法各单位也分层级、分类别开展了谈心谈话,参与率100%。

坚持把自查自纠作为推进查纠整改的基础工程,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强化自我检视。

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围绕“六大顽瘴痼疾”重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对待,以上率下,组织引导政法干警逐一开展对照检查,详细填写自查报告,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全县政法系统共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543人。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

大力宣传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目标任务,主动公开整治的顽瘴痼疾和主要措施,释放开门搞教育整顿鲜明信号,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家代表、法官代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等群体,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6类15条,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

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筹备工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目标要求,督促各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政法干警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找准问题、剖析根源、拟定措施。

目前,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近期将组织召开。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坚决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

一是强化举报线索核查。

成立线索专项工作组,畅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制定印发《问题线索核查管理规定(试行)》,不断提高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效能。

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举报线索5条(其中市教育整顿办交办1条,市纪委监委交办1条,群众举报1条,自查2条),办结1条,正在办理4条。

二是强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

梳理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办理涉恶案件3起、涉黑涉恶线索244条。

经查,中省市督办案件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中,无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和线索,未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腐败问题线索,不存在干预办案情况,无3人以上或3次以上反复举报同一对象的查否线索。

三是强化重点案件翻查。

梳理20xx年以来重点案件336件,其中县公安局49件,县检察院129件,县法院158件。

目前,政法各部门按照“一案三查”工作方法(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对梳理出重点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为下一步开展案件交叉评查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成立清查化解工作专班,实行主要领导“三包一保”制度,强化化解措施,实行倒查问责,加大化解力度,做好清查工作。

截至目前,共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已化解1件,7件正在化解之中。

五是强化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制定《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罪1件,提出量刑检察建议31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开展职务预防活动2次,专项检察活动1次,监督考察社区校正对象89人。

六是强化智能化数据排查。

督促政法各单位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发挥信息化、智能化排查手段,大力开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活动。

目前,尚未发现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离任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社区矫正人员漏管、失控等问题。

收到政法机关干部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1条。

排查20xx年以来治安案件1795起、刑事案件1338起。

其中,有案不立刑事案件45起,已整改立案34起,做出不予立案决定6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正在调查2起。

七是强化队伍建设巡查。

围绕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抓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党组(党委)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情况,扎实做好队伍建设巡查准备工作。

目前,正在制定巡查工作方案。

近期将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政法各单位开展巡查。

八是严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20xx年以来,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法违纪政法干警9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69人、第二种形态21人、第三种形态2人、第四种形态2人。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法违纪政法干警1人(2021年3月11日,县监察委员会给予何晨政务警告处分)。

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珂。

一是摸清底数建台账。

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一项一项抓好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以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抓整治,强化上下联动,集中把脉问诊,拿出解决方案,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

二是抓源治本健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善于抓住源头,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政法队伍学习教育常态化、政法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全面监督主体责任、纪委专责监督责任、职能部门主管责任、党员民警自律示范责任,加强对政法干警全方位管理,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构建各司其职、多级发力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新局面。

三是优化措施办实事。

县公安局修订出台便民利民措施5大类55条,为群众办理户口遗留问题、调解土地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关心帮助孤寡老人等实事好事79件,破获公安部督办涉案金额106万元电信诈骗案1起,抓获涉案人员5名、外地上网逃犯5名;县检察院推出十项“为民办实事”工作措施,开展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等活动11次;县法院推出“为民办实事”“十个一”工作机制,化解婚姻家庭、退赔网络诈骗款等纠纷40起,全额追回非法集资款2700余万元;县司法局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6条,化解矛盾纠纷xx件,开展法律“五进”活动9次,为民办实事7件。

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和开门教育整顿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优化载体抓手,广开言路,接受监督,大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动员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

印发《旬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500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设立专题栏目,利用旬邑融媒、古豳旬邑、旬邑政法等公众号,及时宣传报道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态。

目前,共编发教育整顿工作简报22期,播出专题节目xx期,通过新媒体播发信息306条。

二是争取干群支持。

设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及时发布《公告》,为群众反映情况、举报线索搭建了平台。

召开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组织政法干警深入村组、学校、单位、企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建议,争取干部群众关注、关心、支持教育整顿。

三是下势整改问题。

针对省指导组现场指导专班两次来旬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强化过程管理、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把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改到位。

紧盯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全面整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

坚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以教育整顿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

积极向市教育整顿办汇报请示,争取指导支持。

发挥县教育整顿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沟通、配合,及时互通信息,确保上下协调一致。

督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

把教育整顿与政法业务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制定下发《关于县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包抓镇办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全力落实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通秩序整治等任务,做到教育整顿和政法业务两手抓、两促进。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

发挥督查检查利剑作用,紧盯教育整顿重点任务、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随即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政法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跟踪落实,以强有力的督导检查,规范提升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走细。

查纠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动员还需深入。

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少,目前只收到1条举报线索;个别干警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认识还不够深刻,主动说明问题干警仅2人。

二是线索办理还需加快。

既有线索核查办理进度不够快,因案件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目前办结案件线索1条,其他3条正在办理当中。

三是责任落实还需加强。

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与相关部门之间协同责任夯得还不够实,教育整顿压力传导至“政法末梢”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下沉督导为契机,严格按照中央第三督导组要求和省市委部署,认真落实督导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主动认领,全盘接受,建立台账,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抓弱项、补短板、促整改,不懈怠、不松劲、增实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教育整顿取得新进展。

一是思想发动再深化。

继续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多措并举抓好思想发动,深入做好政策宣讲,督促政法各单位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揭短亮丑、触及灵魂、矫正错误、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是线索查处再深入。

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渠道、多角度、广范围线索摸排机制,拓展线索来源,广泛收集线索。

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是专项整治再用力。

聚焦“六大顽瘴痼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突出举一反三、抓源治本,不断在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上下功夫、出硬招、求实效。

四是宣传发动再加强。

走深走实新时代群众路线,组织政法各单位、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民意,认真做好调查问卷,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赢得群众支持,树立良好形象。

五是为民办事再创新。

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政法各单位立足职能,围绕主责主业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志愿者活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为民办实事活动,推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和更多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质效。

六是工作责任再压实。

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议,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加强调度,夯实责任。

着力强化督导指导,深化专项巡查,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五

以创业带动就业,是扩大就业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山东省青岛市区针对区情特点,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入手,以帮扶低保户和生活困难居民脱贫致富为突破口,大力实施“民生创业工程”,为困难群众创业致富搭建平台。

做法与成效。

区是一个老城区,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困难居民多、残疾人多、老年人多,目前共有低保家庭6600多户、失业人员30000余人。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区里每年都要投入3000多万元,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怎样才能帮助困难群众摆脱贫困、实现致富?区委、区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了民生创业工程。这一工程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和支持困难居民自力更生、勤劳致富,主要内容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建立低保家庭及家庭成员基本档案,形成区、街、居三级数据网络,为科学制定民生创业帮扶政策提供依据;二是建立民生创业园、民生夜市、民生农贸市场,为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特困家庭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三是完善民生创业服务机制,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民生创业计划领导小组,建立民生创业服务中心,设立创业培训基地,对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和经营技能培训;四是制定优惠政策,向困难群众免费提供经营场所,积极开展医疗、教育等救助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创业保障。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升了市民创业意识。针对困难群众大多无职业技能、缺乏谋生本领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民生为重、富民优先、和谐发展为原则的“民生创业计划”,激发困难群众的创业意识,降低创业门槛。目前,已有15处民生市场成功开市,3010户特困家庭走上创业道路。

一批困难群众摆脱贫困。由于民生市场的前期投入主要由政府承担,市场摊位免费提供给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经营,因而保障了困难群众能够参加民生创业工程,并大大增加了收入。目前,区已出现一部分经营能手,一些吃了多年政府救济金的困难户开始摆脱贫困,走上致富之路。

一批下岗职工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得到扶持。以“青岛外贸城”为核心的民生创业园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定位于为困难群体创造就业平台。入驻外贸企业只要能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除了缴纳少量园区管理费用,3年内租用场地和店面的.费用可全部免除。同时,创业园还免费为下岗职工和大学毕业生提供摊位,从而使他们有了自主创业的平台。

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创业技能。创业培训基地创办两年来,已为民生夜市(日市)会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再培训12批、2300人次,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

启示与思考。

从区实施“民生创业工程”的实践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创业带动就业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改善生活的基本途径。鼓励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不仅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区的民生创业工程,为困难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了平台,对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变输血为造血才能实现创业的可持续。创业有成本和风险。在创业之初,外力扶持可以对创业起到推动作用。但创业能否取得成功,关键还在于创业者自己的努力。而造血式的扶持,一方面可以为创业者创业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创业者开拓市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更快地成长起来,从而实现创业的可持续。民生创业工程坚持变输血为造血,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创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增强创业者的信心和技能,实现了创业的可持续。

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拓展群众创业空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府肩负着重要责任,应当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基层政府,更应当在解决就业难、消除贫困等方面发挥作用,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实施民生创业工程,就是基层政府为困难群众创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有益探索。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六

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我支行立即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工作,我行认真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钱财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防。

在分行及闽清县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支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过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我支行积极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11月10日我支行联合闽清县公安局及县人民银行在闽清县乃棠广场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银行卡消费、无理由汇款、以提供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银行卡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本次的宣传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支行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与区县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构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壁垒。

一是在营业区域及自助设备区显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海报。并在led显示屏上每日滚动播放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内容,通过醒目的警示标语提醒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随时提高警惕。

二是提高员工意识,使员工从思想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求一线员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到提醒义务。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会计、信贷等重点部门做到了多提示、多沟通,积极发放宣传单,尤其是对老年人加强了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在提高客户对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树立了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优秀案件调查情况汇报(模板17篇)篇十七

根据《中共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政府和工商局的领导部署下,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城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制定得力措施,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对企业进行走访,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科、股、所长组成,在企个股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强了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贯彻执行扶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为积极融入经济区开放开发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工商局《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落实措施主要包括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全民创业;做好企业的帮扶解困工作;紧紧围绕城区委、区政府“打造两基地,培育五中心”这个主题;做好服务经济区建设开发工作;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为到城区投资的企业提供注册前、注册中、注册后的全程式服务,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发展氛围。这些措施的推出,进一步明确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工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应对金融危机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切入点。

今年以来共为60家新开办的企业提供了全程式优质服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结合地方实际,实行“四定”帮扶,切实帮扶企业。

我局根据城区实际,实行定人、定期、定责任、定实效的“四定”帮扶,选择了具有产业特色、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和具有代表性的xx有限公司等39户企业作为服务企业工作联系点,具体明确了机关领导、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的联系责任人的工作联系点,切实到企业走访,每月至少有1次以上对定点企业进行走访帮扶,严格实行辖区企业回访工作制度,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生产情况,在金融危机中面临的困难,掌握企业需求,增进与企业的感情,对企业提出的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维权等需求进行梳理分析,落实挂钩帮扶责任人。

在走访中同时做好“五个一”工作:即在4月深入联系点企业开展了一次以“入市场、走企业、进商店、解困难、树信心、促发展”为主题的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和困难企业开展一次银企帮扶活动;5月开展了一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针对企业帮扶工作开展一次帮扶企业发展专题调研;发放一批工商法规和新政策的宣传资料。共走访企业250多户次。

四、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优势,帮扶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升级。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企业融资、贸易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我局充分发挥注册登记窗口职能的优势,进一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一是支持企业充分运用股权权能,解决融资难题。资金短缺是目前私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正式施行,我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简化手续,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帮助企业以股权出资、出质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为10多户企业提供了股权出质登记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培训,为下一步登记服务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延期企业出资日期,支持新开办企业延续主体资格。对新设立的企业,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且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底;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年底。截止5月底,共为2户企业办理了延续出资手续。

三是拓宽年检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在今年的企业年检中,对辖区内信誉度较高的大型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实行预约年检,同时在年检高峰期推行延时服务。截止5月底共上门为企业年检60多户,对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等分支机构较多的48家企业进行预约年检,大大提高年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增设了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和扩大内需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的“绿色通道”,实行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今年以来,通过“绿色通道”共为380家企业提供有优质的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区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下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在地方党委政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我局的大力帮扶下,私营经济仍得到了发展,截止5月底我区私营企业发展到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新发展私营企业xx户,从业人员xx人,注册资金xx万元;国有集体企业发展到xx户,注册资金xx万元。下一步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工商局出台的各项帮扶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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