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

时间:2024-09-09 作者:笔砚

工作方案可以作为工作过程中的指南和检查表,帮助我们跟踪和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这里收集了一些经典的工作方案范文,它们包含了一些制定方案的基本原则和步骤,可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一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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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窗口并在巴黎印象小区广场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点。本着“志愿服务,分工到人,为民着想,认真负责”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作用。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体、等多个部门以及社区志愿者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等部门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等志愿者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3225866”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一、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管理等基础工作,不断增强社区凝聚力。

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社区所想,急社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溶入到社区之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忑愿者参加社区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像收取钱物。要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好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三、了解社区居民生活情况和需求,关注社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积极拓宽志愿服务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四、根据社区居民和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xx社区成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使便民利民服务服务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阵地,成为诚信便民、真情服务的平台。

该项工作实行开放式的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xx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窗口设立监督电话:。定期从中抽取部分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社区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改进工作。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三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半年工作总结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

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五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六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七

好的工作计划是成功的一半,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社区便民服务。

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做好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为宗旨,不断优化社区服务,完善居民自治组织便民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广度、深度,使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得到强化,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进入一家门,连系千家事,解除万家难”;共建文化和谐、利益人际和谐,创造安居乐业、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根据武康街道办总体。

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17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

半年工作总结。

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

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替办理制度,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17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八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___号)和泰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_谐社会建设作出进取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资料、方式和机制;20__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一样类型),对不一样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经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进取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资料。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资料,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资料、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景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本事。经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景,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贴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贴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九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十

提高社区便民服务的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那么具体工作计划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本站小编带来关于20xx社区便民服务。

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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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十一

(一)建点位置选择,1、合理布局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广布网点的新战略,要坚持与邮政网点均衡、协调发展,原则上要求距离邮政网点和已有邮政便民服务站500米以上,要充分发挥邮政便民服务站弥补现有邮政网点服务空白的作用。

2、注重质量原则。

要坚持双赢和扶持加盟户原则,慎重筛选新建邮政便民服务站。对新申请加盟邮政便民服务站的机构或经营户,从网点选址、服务人口、人员素质、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发展一个,成活一个,形成经营户对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口碑宣传,用规模和业务品种叠加赢得收益。

3、渠道优先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要从现有的社会连锁渠道、社团组织入手,他们本身就有良好的网络和渠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渠道和渠道的对接,一方面可促进站点发展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可保证站点服务形象和管理规范。

4、快速推进原则。

目前市场上类似邮政便民服务站模式的社会竞争对手陆续出现,邮政只有进行快速扩张,形成覆盖优势,才能占领市场至高点。

(二)建点设备配置。

2、社会代办点:要求代办点需自备电脑及网络(如需提供电脑,需向义乌市邮政局申请并交付压金),局内提供usbkey,视情况可提供打印机,所有权归义乌市邮政局所有。

(三)建点经营人员要求。

1、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18岁以上,身体健康本地户口。

3、原则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操作优先。

4、下岗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可优先考虑。

二、运营管理。

(一)分工管理。

1、综合办:负责便民服务站宽带,包月流量费用的统一支付工作。负责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工作的协调。协助做好工商、文化、税务、占道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等工作。

2、市场部:制定便民服务站运营管理办法及各项便民业务的运营政策和宣传方案,协助综合办做好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管理工作的协调。

3、运维部:负责村邮站点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村邮站便民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

4、视安部:负责对便民服务站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以及整改情况督查。

5、计财部:负责便民服务站的工商、税务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做好资产登记,做好预缴款的管控。

6、电子商务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的选址、日常运营管理及业务的开展和指导工作,配合市场部对各项便民业务的叠加及管理工作。

7、信息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业务所涉及的宽带、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8、报刊零售公司:负责报刊亭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报刊亭便民服务站点的进货渠道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业务管理。

3、4、关注证书使用情况,对即将到期的证书及时申请更换;局里统一安排专业的人员对各站点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对站点的服务及交易情况定期巡视。

5、便民服务站异常情况处理,对突发既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本局无法解决处理的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渠道管理。

2、新业务上线前,必须对邮政便民服务站营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营业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受理流程方可开通,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地业务操作。当操作完毕,相关单式交用户核对,若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4、关注便民服务站的操作规范性,杜绝乱加收费用现象等有损便民服务站形象的行为发生。

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网络的扩张和延伸,是邮政服务广大城乡居民的重要终端渠道,也是邮政业务结构调整、向现代邮政转变的重要手段。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发展遵循“六统一”规定: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服务功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业务培训,将邮政便民服务站打造成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功能最全、服务最贴近百姓的综合公众服务平台和邮政新的利润中心。

(四)站点管理。

1、便民服务站所有权归市邮政局,便民服务站日常经营必须由代办协议签订者本人来经营,不得随意将便民服务站交给他人经营,不得私自转让便民服务站的经营权。若委托家属来市邮政局取报,必须由经营者本人向电子商务分局提交书面授权申请。如私自转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市邮政局应当与报刊亭经营者签订书面代办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报刊亭经营者应当缴纳保证金并签订《报刊亭经营代办协议》、《便民服务站代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应严格履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报报刊发行投递局分管局长审批。

(五)宣传拓展。

民服务。

2、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退出机制。

对便民服务站加盟商每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管,对于一个月内没发生业务或连续三个月每个月交易笔数少于20笔的加盟商给予淘汰处理。

三、缴费管理。

1、为规避便民服务站缴费业务垫资及由此而引起的坏账风险,在“邮政便民驿站管理系统”为各便民服务站设置的信誉额度必须为零。

2、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一):前往邮政各网点按便民站便民系统的机构号存入预存款(每天存入次数不限),预存后即可开展各项便民业务的操作。为便于核查,各便民站在缴纳预存款后,邮政网点会提供相应的存款凭证,便民站须妥善保管备查。

3、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二):将便民服务站的机构号与邮政绿卡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便可以自助将邮政绿卡内的金额充值到便民服务站机构号内。

4、每天各便民服务站营业结束时进行日终轧帐处理。核对本便民站的预存款帐户余额,关注预存款额度,及时补充预存资金。不得出现因预存额度不足,而造成便民业务无法正常开办的现象。

5、便民站通过便民系统产生的营业款必须纳入专项管理,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辽民发〔2018〕147号)精神,进一步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致贫,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社区和谐,制定我市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资源整合和政策协调,着力加强服务供给和质量提升,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需求为本、强化服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协调和整合综治、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残联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按照先行示范、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方法步骤,强化基层实践和创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9年先行开展5个社区试点,2020年至2021年再陆续扩大社区试点范围,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县(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区),有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数,建立任务清单。一是摸清康复对象底数。各地民政部门要联合综治、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组织,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了解患者的病情、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对病情稳定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二是摸清康复资源底数。对现有工作情况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资源进行深入摸底,做好各类康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能力评估,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和工作任务清单。2019年2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并在摸清“两个底数”的基础上,确定2019年辖区内试点社区及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单位责任、完成时限。

(二)培育服务机构,完善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点设立以县(区)为服务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民政举办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有条件的残疾人康复中心要普遍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接受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康复活动,并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新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政府投资新建的残疾人托养机构、阳光驿站等要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预留服务场地,设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功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积极培育民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服务设施、运行补贴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扶持政策。

(三)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三社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围绕精神障碍患者的不同需求,不断丰富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康复服务。逐步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个案管理制度,大力推行精准康复。鼓励精神障碍患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价值作用,积极接触社会、融入社会。依法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和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康复就业转介机制。加强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依托辖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会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等资源,建设县(区)级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资源平台。通过与卫生健康部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的信息比对,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衔接顺畅、运转有序的康复服务转介和就业转介机制。

(五)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完善救助帮扶措施。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和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患者。要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技能,照料患者日常生活,积极引导患者在家开展康复活动和参加社区康复,协助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做好相关康复工作。构建社区支持网络,依法将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及时解决其生活救治困难。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到实处。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定期组织家庭照护者学习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单位和个人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综治、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残联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服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业务的融合发展;卫生健康部门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有机衔接;残联要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康复工程、托养服务、就业服务等工作同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支持。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等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民政部门要运用留归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支持。对试点地区达到要求的,省财政将对2019-2021年省级试点社区给予10万元/年的资金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到位。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技术支持,并将其纳入精神卫生工作支持范围。残联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准康复、精准扶贫支持范围。政府资助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单位、集中使用残疾人用人单位要积极安排病情稳定、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人数、次数、质量、效果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其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依托现有资源,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要通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入和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纳入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相关年度考核范围。市级部门将配合省级的定期检查评估工作。

优质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3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15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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