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锅炉保险附加险 保险合同(6篇)篇一
代理人(乙 方):
一、代理范围:
1、代理险种及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代理地域范围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二、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险种名称代理手续费比例(%)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四、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分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2023年锅炉保险附加险 保险合同(6篇)篇二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施工费用的确定、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费用(含税价)为闭口价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2、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余款由双方协商支付。
四、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国家有关标准及图纸要求。
2、结合工程实际决定是否约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指标为竣工验收合格率_______%,优良品率达______%以上,工程验收___次成功。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配合乙方办理进行本协议工作内容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手续。
2023年锅炉保险附加险 保险合同(6篇)篇三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 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 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 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 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 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2023年锅炉保险附加险 保险合同(6篇)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就供热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合同承包年限为期半年,承包时间:自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4月20日止。
第二条、 具体内容:
1、 承包价格,包括两部分第一是乙方自行向营区供暖户每平方米收取35元取暖费;第二是在供暖期内补给乙方人民币30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 乙方享受补贴后然料费、水电费、炉锅检验费,锅炉水垢清洗费、烟道除尘费、劳保费、税费、锅炉工工资等都由乙方承担。
3、 向供暖户收取取暖费乙方可以自行组织时间和人员收取,补贴部分在承包期内分三次给付即20xx年11月20日前付人民币10万元,20xx年1月20日前付10万元,20xx年3月20前付人民币10万元。
4、 维护、保修服务: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甲方锅炉设备系统的保修、维护,如设备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减少损失,确保锅炉安全,有效的正常运行。
5、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供暖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供暖户室内温度达到18度,如因温度上不去收不上来取暖费甲方盖不负责;如因其他原因供暖户不交取暖费甲方负责协调;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供暖期间锅炉工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人损坏都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承担在合同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到安全责任,乙方建立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运行各项参数的记录。甲方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承包款,导致停炉,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济全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年锅炉保险附加险 保险合同(6篇)篇五
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