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局总结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12月3日,组织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30个县直单位在县城艺术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了法制宣传横幅20幅,刷写张贴了法制宣传标语56条。
2、工业滤布利用宣传车沿街播放了法制宣传录音喇叭31次,散发了法制宣传资料15000份,接待咨询人员263人。
二是12月4日-9日,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20xx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全民普法考试,且全县县级领导也进行了集中考试。
三是12月9—10日,县普法办、县司法局与电视台节目组在赣西监狱、省第二劳动教养所、监狱开展了“送法进高墙”咨询帮教活动。其帮教情况电视台将给予了播放,井冈山报也相应作了报道。
四是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送发普法书籍12000册。为青少年的法制课166堂,滤布提前界入、主动为上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人次,以案释法解决农村民间矛盾纠纷117起。各机关、单位、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均组织了法制讲座和学法活动以及社会治安严打整治百日法制宣传活动。
总之,通过这次法制宣传日活动,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了20xx年重点普及法律知识和与自己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法制意识,增强了遵法守法观念。二是营造了法治县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推动了全民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健全了学法制度,掀起了学法用法新高潮,为构建和谐做出了新贡献。
司法局总结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上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最大范围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狠抓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民生工程、案件办理、经费管理等几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抓好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县编委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全县1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270个村(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聘请了联络员,在县残联、妇联、工会等7个社团组织成立了援助站,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设立了4个援助站,构建了县法援中心—乡镇(社团组织)法援工作站—村(居)法援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咨询、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今年8月又在县看守所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尽力满足在押人员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抓好了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已报请县委同意年底通过公开考试配备一名副科级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今年8月份已通过考试录用了一名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达到5人。
三是抓好了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即:“一须知、二公开、二办法、十制度”,并装订成册,每个工作人员一册。同时,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及时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具体承诺、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抓好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建设。县政府自20xx年开始将县法律援助经费按每年不少于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县财政拔付援助中心业务经费3.9万元,各乡镇援助站业务经费3.6万元。20xx年以来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和发放援助募捐卡募集捐资13万余元,为法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一是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凡为范围内的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只要符合法律援助事项,对经济状况不予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实施人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所明确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因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力度。通过制定目标管理考评、任务分解、提高办案补贴等措施,要求每个社会律师全年办理2件以上援助案件,每个乡镇司法所办理6件以上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援助案件219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民事案件193件,行政案件3件,受援人数达227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37件。
四是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新行政中心一楼设立了无障碍通道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购置了办公必需的桌椅、文件柜、沙发、照相机、电话、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设施,安排专人值班接待,各项制度都已健全完善,并上墙公示。另外,在北京、广东东莞、福建福州、浙江温州等籍农民工较多的地方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和宣传资料,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一是制定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支出范围,严格经费审批,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情况。
二是制定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及支付办法,按时按标准支付办案补贴。
结合新农村建设、警务进村、三民活动、公众安全感测评、千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受理案件,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时把县委、县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送到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印发《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手册》3000本,《推进城北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法规宣传册》1000本,《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5000份,不断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