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最新工程材料分包合同图片 弱电工程分包合同汇总篇一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杭州 弱电工程
2、 工程地点:杭州市 街道
3、 工程内容和范围:
甲方将 弱电工程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工程包含下列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巡更管理系统。
二、 工程时间和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以开工报告与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 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总价以《 弱电工程预算清单》为依据。本合同确定为人民币(大写)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一次性包干,包括完成工程的所有费用。
2、 因甲方要求增设设备和材料数量以工程联系单为准,设备和材料单价参照市场信息价,且同比例优惠,作为工程总造价的决算依据。
四、 付款及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设备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 施工环境
1、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时造成甲方基建设备损坏,需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3、 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完成配套工程、设施的建设,为乙方施工提供必备的环境条件。
六、 设备和材料
1、 乙方应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材料都是全新的合格品,并附有完整的随机资料。
2、 乙方若使用替代品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经过甲方同意。
3、 工程实施变更中所发生的设备和材料增减,以联系单和竣工图为准。
七、 工程质量
1、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 经甲方确认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八、 检验和验收
1、 乙方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记录。
2、 乙方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后,并且乙方完成了设计方案书中的规定检验内容后,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提交甲方:竣工图三套、操作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应当场签收,并组织验收,若通过验收则出具终验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九、 工程决算
根据第三款办理竣工决算。
十、 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二人。甲方要求培训人员应能达到熟练操作及管理本系统的能力。
十一、保修和维护
1、 乙方为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免费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因非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如自然灾害、供电事故、鼠害、虫害、人为故障等),乙方将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3、 乙方收到甲方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响应。
4、 在免费保修期外,乙方将继续提供维护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签订维护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过失,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3、 若因甲方未能付款,甲方按逾期天数偿付每天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4、 任何一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最大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十三、不可抗力
1、 乙方因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及其它由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不应承担逾期责任,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2、 发生不可抗力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快地书面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当不可抗力消除后,被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并以书面形式证实。
十四、仲裁
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
1、分包工程名称:2、分包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范围、内容。
1、按甲方规定的施工量及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作为合同附件另附。
2、乙方代表甲方,按甲方与建设方所签的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竣工验收与资料编制。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按工程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要求执行。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结算约定及工程量计算。
1、本工程施工分包费用暂定价为
2、分包费支付方式:
(1)、开工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约 为预付款;
(2)、现场施工完毕,系统进入试运行,初验通过后一周内,付总价的约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完毕,系统交付建设方正常使用,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结算完毕收齐款(不包括质保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工程建设方的商务沟通。
2、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施工现场,代表甲方按合同要求与建设方、监理方及其他施工或协作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工作。
2、代表甲方参加日常的施工协调会,编写和上报各类施工资料,包括竣工资料。
3、工程进度:在约定时间内进行施工,按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3、按工程建设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包括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
5、负责教育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相关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乙方进场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自带施工机具,有关机具的耗材由乙方负责。
7、工程竣工后,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已竣工工程未办理移交和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其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严禁破坏或有意触动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及设备,否则损坏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未履行以上各项义务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三方任一方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返修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以顺延。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补救,直致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防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侧》和其它的相关法规,严格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人员的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加强管理,施工中由乙方原因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全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二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服务。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工程材料分包合同图片 弱电工程分包合同汇总篇二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最新工程材料分包合同图片 弱电工程分包合同汇总篇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工程材料分包合同图片 弱电工程分包合同汇总篇四
本合同须联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合同通则一并使用。
该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径向伦敦swipgpu塔夫顿街罗姆尼大厦土木工程包工协会出版部索取。
释义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总则
2.
(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 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
(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
(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
工地施工与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
开工与完工
6.
(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
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指示与决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
(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工程更改
(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
(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通知与索赔
10.
(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工场物料财产
11.
(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 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2)(关于工厂 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赔偿
12.
(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保险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养护与缺陷
14.
(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
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付款
15.
(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
(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总包合同的终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
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分包人违约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争议
18.
(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
(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4)
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总包合同内容
双方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价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时期
附表四 总包人的设施
a.建造工场
b.其他设施
附表五 保险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
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
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
(完备附表手续)
第一附表:
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
(工程)规格
建筑工程清单 1号……等
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
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充条件,这是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须要这样做的,但分包合同是为适应于正常情况下的综合的准则而制订的。因此一般上说来,不应附入补充条件,因为补充条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与分包合同的整体不相一致。
在填写这些文件时,必须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务须与一笔交付的款数(第三附表内指明的)确切相当,写明保证。除附于分包合同内的建筑工程清单上载明工程量是暂时规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应该注写,清单上并无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与其相当的一笔付款的限制:参照9条(4)款。
第三附表:
a.款数:指单纯的一笔付出的数目,分包合同内的“价款”含有工程经过授权更改而价款相应调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单时,所谓一笔付出的款数就指这些清单上价款总和的款数。
对各类型工作只单纯标以一种单价和价款,这样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没有此种工作上数量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就无法得出相应一笔付出的款数。
b.完工期间:应该作为期间长短(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来填写,不可以作为指定的日期填写。分包合同容许各不同期间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规定的话,可以给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时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给它们。
c.留置款百分率:应按简易的百分率填写。
d.留置款限度:倘须给予限度的话,应作一个简单数字填写。
第四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四条总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设施,水电建造工场均应列入本附表内。附表内必须明确载明提供该项设施的条件,例如提供的吊车,使分包人能够进行某项施工。倘如总包人对提供此类设施给分包人要收费的话,本表内也要载明该项收费及其单价,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样付款和何时付款。正常的情况,该项收费与正式付款分开(意即单独缴交现付),不必归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条例规定内。
第五附表:
参照分包合同第13条填写。在填写本附表两部份时,双方须注意总包合同所须的各种保险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办理的保险。
第二部份:指定由总包人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第21条,(如果分包人欲图享有保险单内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应该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总包人这份保险单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写。
上述总包人用章
在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处
上述分包人用章
或经由上述总包人签字盖章
经由上述分包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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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形象改造及电器等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4. 承包范围: 。
1.5. 工程期限:年月日交付使用.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1.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5.1. 工期满足甲方的要求
為;
3.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3.2.6.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用于施工的所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3.2.10. 乙方负责业主所供材料的领用。
3.2.11. 乙方负责办理开工报告、材料报验、隐蔽工程、工程中间交接、联络单、签证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做好日常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按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装订成册,不少于三份,甲方审核,费用乙方自理。
3.2.12.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工机具设备与辅材。
3.2.13. 乙方负责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差旅费用;
3.2.14. 乙方负责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承包价款的确定
4.1.承包价款以甲方与业主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為计价基础;但不含甲供材或甲定乙购材料主材价。甲方收取乙方除甲供材、甲定乙购主材价以外的总价5%管理费。
4.2.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发票。
4.3.乙方可以代甲方向建设单位提供发票或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抵充相应工程款。
第五条 承包价款支付与结算
5.1. 甲方以现有进度预算报表(必须附业主和监理核签过的签证和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作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
5.2. 承包价款的支付:正常情况下,按月进度报量,甲方根据业主和监理核实的工程量及业主支付的进度款,按进度预算报表定额直接费的70%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3. 工程交工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审计定案后,甲方以审定价款為基础,扣除前期付款,累计支付乙方费用总和达到合同价款的90%。
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5.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5.3.工程质量按业主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5.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5.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6.5. 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7.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7.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7.4. 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或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等达不到规范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可提出口头通知或整改通知书,乙方按通知限期纠正,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以双倍价格进行处罚。
8.2. 因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甲方要求等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8.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8.4. 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8.5. 乙方因违反业主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亡事故,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8.6. 乙方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并结算完毕失效。
9.3.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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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总价: 元人民币(小写) 总价: 元整(大写)
第二条、 交货地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材料质量: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 验收方式: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