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一
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制定《关于印发南丰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处非办发〔20xx〕1号),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内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我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幕、广告媒体等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获得一举多得的效果,让群众普遍提高了认识和自觉抵制的意识。
在排查活动中,我们重点对投资理财部门、合作社、民办学校、房地产及案件高发行业等为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以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等为重点排查群体。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往下公开宣称,尤其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及短信宣传为重点清理对象。切实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资讯发布审查把关,防止非法集资、非法理财及欺诈性广告肆意发布传播,坚持重点突出,稳步实施,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化解一批风险隐患,遏制当前非法集资高发,多发势头,严肃纪律,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
为掌握我县辖内非法集资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211人次,对272家重点工业和企业进行了清理排查。截止目前为止,从报送的排查表看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同坐,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县将继续把重点企业作为排查对象,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其遏制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乡镇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二
排查自查报告
银行:
按照联社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通知的要求,我社高度重视,并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再次开展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排查工作。
在接到通知后,我行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员工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教育广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职业操守和行内各项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同时加强对开户、支付、结算、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代客理财等业务及员工行为的排查,防范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利用,切实防范因员工参与引发的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通过此次排查我行未发现员工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
此次排查我社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行了有效的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组织员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和案例的学习,提高了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及《员工职业操守》的学习,有效的强化了员工的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使得员工能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对身边的人进行抵制非法集资的宣传,使更多的人免受非法集资的危害。
二、相互监督,加强沟通
1、员工之间形成相互监督,要求既要关注员工工作状况,也要关注员工工作以外的生活情况,最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要求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行为定期排查,及时汇报。形成监督的双向结合,对风险进行了有效防控。
2、是加强员工自我保护。为更好地保护员工权益,一方面,我社组织查询每名员工的个人信用报告;安排专人对员工个人信用报告进行分析,及时了解员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对外担保、高额负债、频繁进行授信审批查询或担保查询等可疑情况;同时也让员工定期了解自己的征信记录,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另一方面,按照上级行规定动作,组织员工负责任填写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表,对照自查是否存在参与非法集资、误入非法集资陷阱的情况,以实际行动保护自己、提醒自己远离非法集资。
三、自查自纠,加强内控管理水平
我行共有在职员工30人,各自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各网点负责人对其各网点的员工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对账、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等业务操作环件的合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进行了全面对帐,并确保对账结果真实有效,及对员工8小时外行为排查。经过排查我社所有员工中没有发现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理财、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借用客户个人账户为员工过渡资金、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无允许非本社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室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通过此次排查我社将把防范此类风险作为案件防控工作重点来抓,保持持续、严密的防控态势,提前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并通过加强对账、走访客户、加大常规及专项审计力度等多种形式。内查外核,进一步防范案件风险。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行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非法集资及高利贷的学习活动,将学习知识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三)积极参加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此次排查虽然结束,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支行会继续紧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放松,持续保持案防的高压态势。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分析监测,规范员工行为。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案件风险,为全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银行
2014-5-5
乡镇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三
来山
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1、通过打电话了解排查和宣传;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八)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2014〕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房比较多,我们通过社区要求小区保安正常做到巡查盘查一些可疑喷图、张贴类似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进出人员,一旦发现立即禁止和批评教育,如已喷图、张贴在楼梯台阶上、墙头上、等共公资源设施上则罚他们当场铲除清理,并要求记录在案。这样,防范和禁止涉嫌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受到控制和防范。不仅如此,由青山镇“处置办”成员单位之一的城管中队组织并付之于实际行动中,在排查和清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共清理过街的、过马路的横幅广告16条、户外张贴的小广告117张、喷图在不显明公共区域位置小广告通过刷白清理35处。同时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劝导大家不要相信和轻信户外小广告、手机短信、移动媒体、传单、等等各种网络传媒不良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用真实的官方正确的宣传资料与不良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作比较。用政府信息群平台对镇村干部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所用手机发送青山镇处置办的友情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来山
课 件 w w 5 k j.o m 5
乡镇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四
(一)统一思想。召开了由全镇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负责人、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人等参加的“处非”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二)成立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杨和镇成立了由镇长许波同志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延伸至村干部。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建立问责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查找到点,责任追究到人。
(三)集中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印制横幅12幅,标语120条,悬挂、张贴在辖区主干道两旁等人流集散地,各村设立宣传栏和宣传板报,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监督排查,全面清理。为保障此次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各村网格员对辖区各企业集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现象,同时也未接到群众举报。
(一)协作配合有待加强。与公安、银行、审计、工商等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获取的案件线索较少,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整体合力不强。
(二)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三)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跨行业、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这样给发现打击带来了困难。
一是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严密监测重点人头动向,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多方做好稳控工作,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化解在当地,严防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严格控制涉案人员,掌握投资受害人动态,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风险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确保处置得当,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三是加强对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分析研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确保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乡镇非法集资排查报告 非法集资开展工作报告篇五
为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文件和全国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出发点,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康小平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定佳,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焦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主任)刘雄辉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维稳办、区政府督查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证券办常务副主任卜茂荣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的涉案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工作,参与涉案资产处置的监督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宣传系统(广电、报刊、网络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4、区人民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5、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7、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等工作。
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9、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立案、侦查、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安排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财政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落实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工作经费等有关工作。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活动等有关工作。
12、区国土分局:负责矿产开发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3、区农业林业畜牧局:负责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4、区商务局:负责商务系统特别是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查处工作。
15、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对户外各类融资广告和虚假贷款广告的清除等有关工作。
16、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查区政府涉及非法集资处置规范性文件,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17、区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的信访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并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18、区政府金融证券办:配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调查、认定、查处和善后等上下联络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工作。
19、区工商分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的监管、查处工作,参与查处利用公司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等工作。
20、区地税局:负责征管范围内涉嫌非法集资纳税人情况及账务核算情况等查处工作。
21、区维稳办: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日常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等工作。
2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负总责、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一线把关、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总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和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维护稳定工作。
(一)工作重点
1、整治已经立案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2、整治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建设领域非法集资活动;
3、整治矿产开发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
5、整治各类融资广告及虚假贷款广告。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25日—11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2、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11月30日—12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3、依法打击阶段(2012年12月15日—2012月1月30日):对已发现及排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4、总结建制阶段(2012月1月30日—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本着“属地负总责、行业部门把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原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自查、宣传和处置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集资风险集中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并结合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将风险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对近年来社会融资现象较为普遍的领域,要抽调专门力量,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好集中风险排查,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
(四)积极调度,加强督查。在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排查和处置情况。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汇总表和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