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一
凡尘的烟火,任我碾转千年却依旧斑驳,前世回眸五百次,今生的相遇能有几何?但见隔岸烟火又落,倾情许下半卷情话,待你来寻我。
题记
情之一字,不知伤心几许?天涯一词,不知孤寂几何?情思无意,却始终不敢落笔,怕写下了半卷情话,却终究寻不到那一世天涯。
多少山水,凋零成瘦瘠的模样,多少残红,飞舞成似水的忧伤。尘缘纷扰,其实,因了一个情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情花有毒,世间却无人能解。也许情花之毒,根本无需解药,有多少人在其中沉沦,宁愿相思一生,也无怨无悔。而我明了,你,便是最美的良药。
风过无痕,花落成殇。参差荇菜里,窈窕淑女正在低眉浅笑。雎鸠鸟叫了又叫,君子找了又找,却依然寻不到彼此的天堂。错过,是最冰冷凝绝的美丽。你我,终究是要在一地灯火交错的斑驳里,历经一场无言的错过。不愿转身,亦不愿回眸,然而眸落处,依旧是被情伤沾染的落花,散落了一世天涯。
素笺盈香,忘不了你的清风词笔,可你的浅笑,已不再清晰。不知道,是该拼命想起,还是该拼命忘记。忘情湖畔绯色的桃花,再开不出当年的绚烂,而我的笔端,依旧残存几缕想念,深了浅了,浓了淡了,被你凝固了的,尽是些散乱的时间。
寻遍天涯,寻不到一段誓言,可你眉宇间的温存,我无法忘却。雨声呢喃,流年远去,我依旧在水一方,裙裾留香,为你起舞,为你等待。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思来想去,找不到一个可以剪烛西窗的人,而一地想念,却早已在一地灯火交错中,盛放成你的摸样。岁月葱茏,愿你安好。
欲黄昏,雨打梨花深闭门。也许,思念注定是一种苦涩而甜蜜的过程。黄昏时刻,不小心淋了一身梨花雨,入了一场倾情梦。从此,我愿深闭门扉,任谁叩敲也永不开启。看似无情,看似绝情,实则情深不已。那扇紧闭的门扉后,不是不在相思,而是一夜相思到天明,一颗倾城的心,你是否能懂?一些疏而未离的远,一些悬而未决的念,一些欲罢不能的情,都已随着那场黄昏后的梨花雨一同散入红尘。任你如何寻找,也再也找不到那年相思的模样。
曾几何时,爱上了落红,爱上了那一种残酷的美,爱上了那一季繁华与萧瑟的更替。也许天涯处,也有一树繁花,一地落红,一个风度翩翩的你。落红不是无情物,也应是情深入骨。不曾想过要去尽以极致地邂逅一场浪漫的情缘,只盼望着将来的某一天,落红满径,你能潇洒走来。即便,曾经那段孤寂的过往,早已凋零成琥珀的颜色,可你的身影在那一径花落里从来都不曾朦胧过,只是清晰的令人情不自己,痴心难改。也许,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不去想,谁为我辗转千年,不去念,谁为我注定前缘。那年一场春花荼蘼,我们相见恨晚,如今流光偷换,任它繁华似雪如何落地生尘,你永远是我的牵念,是红尘深处一份难以割舍的依恋。那一世的红尘倾情,那一世的半帘幽梦,花未落却早已风住尘香,纵三千繁华也抵不过你唇间轻轻呢喃的半卷情话。若时光可以不老,我愿倾尽一生去守候你曾许下的倾世繁华。
眸间的感动有你浅笑的痕迹,流年的风吹起,你嘴角上扬的弧度可否容我小心的藏匿?你曾说,岁月静好,愿我们相伴。我曾说,韶光不老,愿我们不散。流年风景无数,允我轻启一份温婉,将你的呼吸植入笔端。而你,可否为我泼墨,绘一幅丹青?可否,愿为我填词,题半卷情话?且把浓情藏入婉约的韵脚,待你来读懂我,一介女子,半盏烟火,心似琉璃,情如琥珀。
半卷情话,飘零如沙,彼岸的年华,今生的牵挂,待你许下,一世天涯。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二
蜡烛的光线越来越暗,我的身体越来越轻。夜色漆黑啊。很久以来,我就孤身穿行于心灵的冰川,除了早晨或黄昏与钟表相对而视外,只能把身上的骨架翻来翻去,我的皮和肉都被抢劫一空,就只剩下几块骨头和满地的稿纸。
笔下的文字已老,抵达不了秋天的早晨,并且,洪水常常漫过家园,在夏天的酒杯里我伤痕累累,躲在一片叶子下面,我是水中的一块石头,悬崖上的一棵树。
我身单力薄,无力赶走祸患的狼群,只能手握文字铸造的拐杖,在狼窝里窜来窜去,最终被它们的呼吸击倒。
我的视力极度下降,除了手脚这些兄弟外,我一无所有,洪水在夏天的最后一个晚上袭击家园,我的躯体缩小成一双饥饿的眼睛。
我看见红男绿女们在公园的转角处疯狂舞蹈,听到长城坍塌的声音。
我看见楼群在滑稽的喧闹中爆炸,听到街道在滑稽的沉默中死亡。
当第一百o一个商品广告播完之后,当第一百o一具无名尸体挤眉弄眼死去之后,所有门窗和语言都关闭了,所有楼房和情感都睡去了。
我是街头那只哑了的云雀,我是街头那棵长不高的冬青树,我是街头那朵流浪的白云。
举棋不定。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三
对于参加艺考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来说,准备好自备稿件,十分重要。在自备稿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怎么样的稿件才算得上优秀呢?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守于播音主持自备稿件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发前,曾掂量再三:外出太久不大想,然三四天的旅程确实找不到理想的去处。并非周边大大小小的景点我都去过,只是认为相隔不远,则山水民居、美食,一切都与日常生活相差不大,不看也罢。尤其是山,老家的那一座就因其险峻厚重而著称,已然是旅游胜地了。我也常常人前自诩,常常引以为豪,也曾夸下海口,倘若外游,绝不看山,山里人看山惹人笑话不说,纯粹是浪费时间与钱财。去繁华街市、浩淼湖海、辽阔草原才是我这乡下人该做的正经事。
左右思量一番,最终还是去看山,理由是:总比宅在家里强。
可是一靠边,感觉还是蛮不错的。
站在玻璃桥入口处放眼望去,就已让我惊叹不已,能在如此两山头间轻易往来者,只有飞鸟,而今人类也办到了,而且成为一种娱乐体闲,拄杖之人与学步幼儿也不例外。你会惊叹人类智慧的无穷无尽,如果说古代的宏伟工程如长城只要不怕牺牲民力终究可以办到,可眼前的作品单靠人力是不能完成的。而这竟不是人类的处女作,近些年来,有如雨后春般出现在地球各地,早已不是新事物了。可见这让我大跌眼镜的工程技术已经是非常之成熟了。
随着人流缓缓来到桥中央。阳光灿烂依旧,凉风扑面而来,刚才的暑气全无,如同飘云端。脚下是万丈深渊,屋宇如木匣行人如蝼蚁。虽明知脚下之桥坚固无比,还是免不了担心玻璃破裂,便死无全尸。于是本能地让另一只脚踩在不透明的钢板处,以防不测时尚有一丝保险。行游之人除了尖叫与短促出气外,不敢高声喧哗,不敢追逐嬉戏,一律蹑手蹑脚,生怕一脚踩重,玻璃破裂,坠身谷底,成为孤魂野鬼。突然觉得本趟出游还是很值得的,老家那一座山尚无这等惊险与刺激。
以为过完这桥,此行已达高潮,余下项目可有可无。但桥下峡谷为出口必经之地,好在无人知晓我是地道的山里人,走走也无妨。
峡谷树木遮蔽天日,流水潺潺自不必说,我也无心观赏。然走着走着,峡谷的变换无穷使我越来越兴奋起来。峡谷极狭处让你怀疑两岸山崖合二为一,已无路可走,但是前面行人无一停止也无一后退,又不得不让你怀疑这山口能吞人,来到这神秘之地时,狭窄得让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边山崖相距1米不到,身宽体胖者侧着身子都难以经过。于是栈道就只能从一边石崖凿洞穿过,加上树木荫藏,此段栈道黑咕隆咚,阴森怕人。
出得山口回首一看,后面行人缓缓而出,如土行孙般冒钻出来,又如山能吐人,奇妙到了极点。
有时候,光线渐渐暗了下来,阳光全无,仿佛傍晚时分,抬头一看,居然“一线天”都没有了,空中两山头紧挨一起。因常年无阳光照射石头上的苔藓也跟别处的很不一样,水清幽幽的,岩石湿润黑暗,偶尔传来几声鸟兽哀鸣,一切都是围绕“阴森”两字去没计,使人顿时毛骨悚然,真有妖怪来袭的感觉。此时此刻,容易让人想起一切不祥与凄惨的事来,于是加快步伐跟上别人,不敢孤身一人在此逗留,巴望着尽快离开。
随着峡谷形状的变化,流水也极尽所能:或静如淑女,或湍流悲鸣,或清澈见底或水草招摇浑浊阴森。这溪水也让人百看不厌。
峡谷快结束了,两边的山崖也慢慢矮了下去,地势逐渐开阔,河面也随之而宽阔起来,阳光又开始恢复灿烂,一时波平浪静,金光闪耀,游鱼成群,几只乌蓬船往来穿梭,渔歌互答,时而几句打情骂俏。眨眼间,又来到了甜美的江南水乡。此情些景,又极易勾起游人要扯开嗓门高歌一曲的欲望。别说我那小小山村了,真正能在几小时间使人经历不同时节,横跨不同地域,使游人时悲时喜的胜地也不多,旅游不就为寻找这种感觉么?我的目的达到了。
坐在返回住处的车上,别人酣然入睡。我则兴奋压倒疲倦,思想活跃。剩下的金鞭溪,天门山一一不能放过,都要好好地看完。明天的旅程虽然不外乎山水峡谷,但我相信,此山与彼山不一样,各有各的特色与底蕴。以前真是狭隘得可笑,仅凭家乡的那一座山,竟敢大言不惭!况且随着人类的大力改造及自然界的天造地设,几年前与几年后能一样吗?古代的徐公说“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也是主观在作怪,还有什么“观止”之类也未免有狭隘之嫌了。我老家的那一座,乃至三山五岳又怎能囊括这悠悠天地朗朗乾坤?此次出游,颠覆观念,扼杀邪念,避免他人笑话,幸哉乐哉!
20xx年的时候,在汽贸城花20xx元买了一辆杂牌摩托车,这个价格相对而言还算是比较实惠了,虽然不是什么名牌车子,但骑起来还不错,毕竟这个价格在我心里合适,我也只是为了骑着方便便可,就这样在这个小城市一直骑了两年,后来,由于工作原因骑不着了,就一直放着。
那时我也只是住在一个出租屋里,空间狭小,摩托车总觉得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摆放,干脆就把它放回了老家,这一放竟成了一段漫长的时间,不知不觉六年有余了。
老家是那种旧式的老房子,父母一直在住着,摩托车就放在锅台屋里,时间久了,炒菜的烟雾慢慢落满摩托车,母亲觉得挺可惜的,就用破麻袋在摩托车上包了一层,说是多少挡些油渍。
当然,这期间我也骑过几次摩托车,在我偶尔回家的时候。早早吃过了晚饭,天色也开始渐渐擦黑,我把摩托车推出来,给轮胎打满气,再用清水粗略地冲洗一下,我发现油渍有时候也是有一些好处的,油渍虽然黑黝黝让摩托车看起来很脏,但油渍却把摩托车包裹着反而不曾生锈,清水冲洗过的地方仿佛又焕然一新。
等风把摩托车吹干,打开气门,用力猛地踏下启动杆,摩托车发出一声撕裂的轰鸣,车子启动了,我就骑着它向外面奔去。
趁着黄昏是那么温柔,趁着田野的风是那么清爽,我往往都会骑上很长一段时间。有时候我也会把车子停在田间小道上,远远地等着夜色静静地落下,看看这安详的田野,看看那慢慢老去的村庄。
这时候时常会让我想起六年前我在这个小城市骑摩托车的样子,也是一个人骑着摩托车,曾无数次地走在这样的黄昏里,满脸的灰尘和脸上些许的疲惫,默默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虽然那时的家也只是一个了无牵挂的出租屋,回去无非也是另一种孤独和寂寞,但回去总算有个温暖的窝。想想这些,又让我感觉那些日子变得美好起来了。
写到这里不得不让我提起上中学时的那会儿,那也是我第一次学着骑摩托车。我有一个同学昌,比我大两岁,是掉级掉到我们班的,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他和我是邻庄,在当时的同学当中,他的家境相对来说是比较好的,记得放假,我们还在用镰刀割麦子的时候,他家就有了收割机,所以他家很早就有了一台摩托车,一台老式的铃木摩托。那时我们的身高都还很矮,骑在摩托车上踮起脚尖才能勉强着地,所以每次启动的时候都要费很大的力气,很多次我们好几个同学轮流着淌了一身汗也没能打着火。
后来,我们想出了一个办法,用一块大石头垫在摩托车下面,一只脚踩在上面,这样另一只脚就能用上力了,果然,这样上去我一脚就把摩托车启动了,之后他们都说这启动的工作都交给我了,说是我的爆发力强,虽然当时爆发力这个词汇我还不能完全体会是什么意思,也许是我跑步的时候跑的快一点,也许是我跳远的时候跳的远一点,总之大概的意思是我腿上的力气要比他们大一点,是个力气活,就这样当每天放学的时候,我们都会想去蹭蹭摩托车,骑着它一路飞驰。时间久了,忽然有一天,昌的父母觉得不对劲了,把摩托车锁了,说是以后不许再骑了。为什么不让骑了呢?是怕被我们骑坏了?后来我想应该是昌的父母并不是怕我们骑坏了车子,而是因为我们都还太年少了,路上处理紧急情况的经验又不足,万一骑着摩托车出点意外就麻烦了。之后,我们只好在学校里安安心心地学习了。
95年,暑夏的余热还剩最后一段,我们正在教室里迷迷糊糊地听着数学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深奥的几何题,突然教室老屋一阵剧烈摇晃,几块玻璃啪地碎了一地,我还没来得及去看老师的表情,就听到老师一声歇斯底里的高呼,地震了赶紧往外跑,紧接着我们像洪水一样向门外挤去,这时老师又大声喊到,往操场上跑,都往操场上跑,等我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别的教室里的同学也都出来了,也正急匆匆地往操场上赶着。
这事之后我们才知道教室的门被我们挤掉了,讲台上的课桌被我们打翻了,放在课桌上老师的茶杯也打碎了一地,幸好没有伤到同学。
我们来到操场的时候,操场上的人已经是乌压压的一片,有的女同学还惊魂未定不停地抽噎,也有的男同学正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不一会,校长和老师们都来了,主要下达的命令是放假,具体放几天没说,总之,回家等着就是了。
于是我们都空着手回家了,书包都还在教室里,不允许拿,说是地震后还有余震,余震可能还要强烈,所以不允许任何人回到教室。
回到家后听大人们说是发生了5.2级地震,一片人心惶惶。我的一个婶子下午干完农活回家,问她发生了地震为什么不回家看看,婶子一脸懵懂,那时田野里的玉米已经快一人高,风像往常一样吹着玉米杆悠悠地摆动,高高的天远远的云,根本没感觉到什么地震,听她的意思好像多少还有些惋惜。
这下好了,没有学上了,但我们又不愿待在家里,万一还有余震发生,墙倒屋塌,在家里岂不冤枉,大人们早已无心管我们,于是,我们又打起了骑摩托车的主意。那几日我和昌骑着摩托车沿着家乡的小河,沿着家乡的土包山,沿着地里的田野,转了一圈又一圈,几乎把家长的景色又看了一遍。其实在我们内心里也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生死。后来,并没有什么余震发生,我们又开始正常上学了,过了几年我们也毕业了,许多人各奔了东西,再后来,听说昌参了军,就再也没有了联系。
有时候人的一生让我觉得真的很奇怪,本可以一辈子成为至交的朋友,却又成了陌路,本来一起走过青春的伙伴,却又不再相识。
前段时间路过我的表哥家,他年青时也是个摩托车迷,以前经常看到他借这个摩托车骑几天借那个摩托骑几日,也许我对摩托车的喜爱多少有他几分影响吧!现在生活好了,前些年他办了个小型加工厂,也有了自己的四轮车,但是没事的时候他还是喜欢骑着摩托车,家里收藏了好几台老式摩托,虽然骑不着,却是对那个年代的一种美好向往,年初的时候他又买了一辆哈雷摩托,他本来就是个胖子,看着他骑在哈雷摩托车上面还真有几分欧美范,或许我们这一辈人多少都会有一些摩托车情节吧!摩托车不能挡风也不能挡雨,却载过我的许多青春,而那些青春偏偏又那么美好!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因搭乘的飞机触山坠毁,从此人间再无至情至性、至纯至真、至诚至爱的徐君志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中国进入了新旧文化的交替期,思想上再现了几千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思维碰撞的火花刺激着那个时代年轻人的眼球。追求自由与思想解放是那个时代的标签。志摩君就生长在那个时期。
但是他的浪漫主义思想却并非形成于中国。徐志摩的浪漫源于英国英国剑桥留学时期的康桥。他曾经深情的把英国称为他的灵魂再生之地。剑桥是浪漫主义的海洋,徐志摩求学在剑桥就像浸泡在浪漫多情的海水之中,他的思想、志向、性格气质都有剑桥的烙印。他曾经满怀深情的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开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
总的来说,是时代和社会造就了那样一个徐君志摩。
至情至性是志摩君难能可贵的特点。
徐志摩至情至近乎无情。他为了追求理想中的恋爱,甘冒社会之大不韪。俨然,在他的眼中,爱情和自由,便是最崇高的理想。除此之外,一切的社会道德、纲常伦理都是可以被打破的桎梏。他短暂的一生,自始至终都在找寻或者追求他的灵魂伴侣。徐志摩的爱情又不仅止于男女之爱,还有他对自由热爱以及他对世间一切可爱之物的热爱。在浪漫之人的眼中,世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爱的,一朵野花、一片落叶,甚至一瓶空气,都值得被深爱。
徐志摩最动人的特点在于他的如孩童般的至纯至真。
林徽因在《悼志摩》中这样写道:“志摩最动人的特点,是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的理想的愚诚,对艺术的欣赏的认真,体会情感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
林徽因的姐夫温源宁曾经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他在校舍里读书,外边下起了倾盆大雨。忽然听见有人猛敲他的房门,房门打开,浑身被雨淋透的徐志摩站在他的门口,也不容他多说什么,扯着他就往外跑,说快来,我们快到桥上去等着。温源宁一时云山雾里,问志摩这大雨里,等什么?“看雨后的虹去”,这是徐志摩给他的回答。温源宁拒绝了他,于是他就独自在雨中站了不知多久,庆幸他最后看到了雨后的虹。
徐志摩还常常走上几里路,就为了采几茎野花;坐曲折的火车去乡间拜哈代;为了实现“飞”冒险乘坐飞机。林徽因说他这是杀、是痴,是对理想的愚诚,他自己说这是“完全诗意的信仰”
“完全诗意的信仰”,细细思索,从古至今似乎从来没有一个诗人,没有一个艺术家,没有一个个体可以如此,仅有徐君志摩。
不知道其他读者有没有这种感觉,读着徐志摩,却联想到了曹公笔下的贾宝玉。在我看来,徐志摩俨然活在现实世界的贾宝玉。徐志摩对人间的大爱更甚于贾宝玉对世间万物的热爱。
林徽因在《悼志摩》一文中说:“朋友们我们失掉的不止是一个朋友,一个诗人,我们丢到的是个极难得可爱的人格”、“谁也得承认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世间便不轻易有几个的,无论是中国或是外国。”
诚如是,人间无情便无摩,试问时下,感情还值几何?
人亦如此,我又何尝不是,归于屋舍俨然之间,困于世间迷途之隅,回看年少,抹抹茶香,袅袅余烟,步步含情,当记忆复述在此,看那时的人们,含情脉脉,没于田间,辛勤的用锄头挥舞身间的汗水,那份操劳,那份努力,而今再也看不到了,人匆匆走,田间的故事却也只能填充在了过往。
一矛戈戟,一吻寒霜,先前人们走过的路,渐渐的被我们复述,填充着人们不堪回首的记忆,或许,花虫鸟兽过了,兴许会再来,试问,亲人与爱若有一别,谁又来将他们留住,渐行渐远的往事,兴许我煮酒为歌,曼妙在以往故事中,再醉一回。
久久不能忘怀,久久不能倾诉的唯有逝去的对这里那份爱,它走了,随风而逝,飘飘荡荡,永远的离开了秋冬之后的光阴里,头也不回的给了自己一个巴掌,花谢又花开,老去的我们在这时光的烙印中又多了一份印迹。
走吧,那些逝去的年华也好,故事也好,风霜雨雪也好,我们既然来了,就不在留下那些令人感伤,与那些留恋不舍的含情脉脉,很多的画面就让未来的自己有空闲时,就像现在煮酒哼调时,拿出来一一翻阅,不经意时,却有别样的感慨。
感伤若有怀念,望今后留恋处,话外一别情依在,念不尽的早已泪湿衣襟。
人烟若走岂能留,花谢花开今又在。
回首一别已数年,而今此地已无乡。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四
在我出生的那天,妈妈就将一颗小小的纽扣戴在了我的身上,当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傻傻的开始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微笑,然而生命总是有太多的预兆,她注定此生就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从此再没有人走进我的心灵深处。
小纽扣就像我的影子一样,陪伴着我成长,当我摔倒的时候,她就呼唤我爬起来,遇到困难要坚强,挂着两行泪的脸蛋冲她微微一笑,她也开心地笑了。那时我还很小,有太多的人宠我,疼我,爱我,我从来不孤独,没有在乎过她,尽管她此生只有我一个朋友,为我伤心为我痛,随着我的心跳在动。我甚至不知道,当我快乐的时候,她还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也不愿破坏我的幸福。
随着时间的流逝,孤独在我的心里也一点一滴的开始蔓延,有时候甚至把我吞蚀,我用快乐给自己上了一层黑色的包装,从此再没有人看见我的孤独。
当我每天只是为了生活而忙碌着,小纽扣就会提醒我,要自己去主宰生活,不要成为生活的奴隶,要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方向,然后每天点点滴滴的为之去奋斗。
物欲横流的社会,有时候,我心里也会有功名利禄,总想着整个第一或者比别人做的好,这时候,小纽扣就会告诉我,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只要自己尽心尽力了,就无怨无悔,放下名利权利金钱这些不必要的包袱,你会飞的更高更远。
生活总是有太多的不完美,虽然我有自己做人的原则,但有时候也会被情感左右,这时候小纽扣就会告诉我,不论你做什么,我都会用一根线牵着你,那就是良心。
我真的非常感谢我的这位朋友,是她一次又一次照亮我生命前进的道路,给我指引正确的方向,陪我走过那些苦涩的人生,从来都不求回报。我曾给与过她的也就是一些点点滴滴的关心和照顾,然而她却把这一滴水的关怀转换成一片海洋的爱给了我,让我尽情的遨游在爱的海洋里。
此生来到这个世界上,能遇到这么好的一个朋友,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上帝我真的非常感谢你把它赐予了我。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只属于我一个人,我的心痛心跳烦恼她都能感受得到,她在离我心灵最近的地方。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背叛,没有欺骗,只有那一颗最真的心相互对待着。若说你是水,那么我就是鱼,如果有一天水因多流泪而干涸了,那么都是鱼惹的祸,我的生命也要结束。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五
灯光明亮的值班室里,一排配电屏流淌着“嗞嗞”的细小电流声,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我继续着昨天笔耕未完的余思。几只小甲虫闯进来,继而是蛾子和蝴蝶也飞进来,它们一律朝天花板上的日光灯撞去。这不,一只小甲虫跌了个仰面朝天,甲壳紧贴着地板,仰腿八叉地不断悬空划拉着,努力要翻转身来,却把自个儿划拉得像个螺陀似的,左旋转右旋转就是爬不起来。瞧着“甲虫螺陀”的笨拙模样,心里觉得好笑。
起初,我伸脚踩住地板上的昆虫,觉得解气解恼,久而久之有些于心不忍,这些昆虫怎么啦?可怜巴巴追寻黑暗里的一线亮光,却不幸撞入灯光构成的陷阱,在人们举手抬足之间就结束了生命之舞,结束了那个追寻光明的梦!这似乎有些残忍?似乎是灯光陷阱的错?古人有“怜蛾不点灯”的悲悯情怀,今夜亮堂灯光,会不会构成光明陷阱的罪过!一群夜精灵部族,不安于无边夜幕的笼罩,血液里躁动起夸父的遗传基因,就那么前仆后继撞向一线亮光。
追逐光明是生命的渴望,蛰伏夜色是另一种生存方式。昆虫的不幸,也许是误信了虚假光明的召唤,犹如六月落红,铺满夜色风雨!
昆虫伙伴,地球上芸芸众生的种群,带着与生俱来对光明的向往,却误撞进光明陷阱,甚至属子手刻意营造的灯光诱捕。万物之灵的人类,你能抗拒有形光照的诱惑?辨清无形光明的真伪么?叩问夜空关闭的那扇天窗,我是不是另类昆虫?常年累月坐在人造灯光下写作,撞破夜色头颅却喊不出疼!
普照万物的日色天光,幽幽漏出一张诱惑巨大的夜幕天网,笼罩着与光明作伴的众生众物,向日葵在黑暗里垂下了头颅,睡莲被阳光唤醒了沉睡的夜梦。渴望光明的生命,请分辨你眼前的那缕光照,是来自日月天光的恩赐?或来自人造光明的陷阱?再舞动你带着思想头颅的翅膀歌唱吧!
灯光吸引眼球,心灯开启灵智。
大千世界,唯有那盏小小萤火,燃烧生命血焰去照亮自己脚下的路。我愿是萤火群中的一只小小之我,以微弱心灯引导昆虫伙伴穿过漫漫夜色。
今夜灯光如旧,一群甲虫与蛾子又撞得人仰马翻,我小心翼翼地逐个拾起,然后从窗口把它们放飞到桂花树丛。
天空一轮皎洁的月亮,更适合追逐光明的夜精灵,翅膀远离光明陷阱,与星月共舞日出东方,共舞夸父追日的光明梦想!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六
济南与青岛是多么不相同的地方呢!一个设若比作穿肥袖马褂的老先生,那一个便应当是摩登的少女。可是这两处不无相似之点。拿气候说吧,济南的夏天可以热死人,而青岛是有名的避暑所在;冬天,济南也比青岛冷。但是,两地的春秋颇有点相同。济南到春天多风,青岛也是这样;济南的秋天是长而晴美,青岛亦然。
对于秋天,我不知应爱哪里的:济南的秋是在山上,青岛的是海边。济南是抱在小山里的;到了秋天,小山上的草色在黄绿之间,松是绿的,别的树叶差不多都是红与黄的。就是那没树木的山上,也增多了颜色一一日影、草色、石层,三者能配合出种种的条纹,种种的影色。配上那光暖的蓝空,我觉到一种舒适安全,只想在山坡上似睡非睡的躺着,躺到永远。
青岛的山——虽然怪秀美——不能与海相抗,秋海的波还是春样的绿,可是被清凉的蓝空给开拓出老远,平日看不见的小岛清楚的点在帆外。这远到天边的绿水使我不愿思想而不得不思想;一种无目的的思虑,要思虑而心中反倒空虚了些。济南的秋给我安全之感,青岛的秋引起我甜美的悲哀。我不知应当爱哪个。
两地的春可都被风给吹毁了。所谓春风,似乎应当温柔,轻吻着柳枝,微微吹皱了水面,偷偷的传送花香,同情的轻轻掀起禽鸟的羽毛。济南与青岛的春风都太粗猛。济南的风每每在丁香海棠开花的时候把天刮黄,什么也看不见,连花都埋在黄暗中,青岛的风少一些沙土,可是狡猾,在已很暖的时节忽然来一阵或一天的冷风,把一切都送回冬天去,棉衣不敢脱,花儿不敢开,海边翻着愁浪。
两地的风都有时候整天整夜的刮。春夜的微风送来雁叫,使人似乎多些希望。整夜的大风,门响窗户动,使人不英雄的把头埋在被子里;即使无害,也似乎不应该如此。对于我,特别觉得难堪。我生在北方,听惯了风,可也最怕风。听是听惯了,因为听惯才知道那个难受劲儿。它老使我坐卧不安,心中游游摸摸的,干什么不好,不干什么也不好。它常常打断我的希望:听见风响,我懒得出门,觉得寒冷,心中渺茫。春天仿佛应当有生气,应当有花草,这样的野风几乎是不可原谅的!
我倒不是个弱不禁风的人,虽然身体不很足壮。我能受苦,只是受不住风。别种的苦处,多少是在一个地方,多少有个原因,多少可以设法减除;对风是干没办法。总不在一个地方,到处随时使我的脑子晃动,象怒海上的船。它使我说不出为什么苦痛,而且没法子避免。它自由的刮,我死受着苦。我不能和风去讲理或吵架。单单在春天刮这样的风!可是跟谁讲理去呢?苏杭的春天应当没有这不得人心的风吧?我不准知道,而希望如此。好有个地方去“避风”呀!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七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仿佛饮了仙露,吸了醍醐,大有飘飘欲仙之概了。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青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6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绝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行。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蒙蒙。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我的心又收了回来,收回到了燕园,收回到了我楼旁的小山上,收回到了门前的荷塘内。我最爱的二月兰正在开着花。它们拼命从泥土中挣扎出来,顶住了干旱,无可奈何地开出了红色的白色的小花,颜色如故,而鲜亮无踪,看了给人以孤苦伶仃的感觉。在荷塘中,冬眠刚醒的荷花,正准备力量向水面冲击。水当然是不缺的。但是,细雨滴在水面上,画成了一个个的小圆圈,方逝方生,方生方逝。这本来是人类中的诗人所欣赏的东西,小荷花看了也高兴起来,劲头更大了,肯定会很快地钻出水面。
我的心又收近了一层,收到了这个阳台上,收到了自己的腔子里,头顶上叮当如故,我的心情怡悦有加。但我时时担心,它会突然停下来。我潜心默祷,祝愿雨声长久响下去,响下去,永远也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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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八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因搭乘的飞机触山坠毁,从此人间再无至情至性、至纯至真、至诚至爱的徐君志摩。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中国进入了新旧文化的交替期,思想上再现了几千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局面。思维碰撞的火花刺激着那个时代年轻人的眼球。追求自由与思想解放是那个时代的标签。志摩君就生长在那个时期。
但是他的浪漫主义思想却并非形成于中国。徐志摩的浪漫源于英国英国剑桥留学时期的康桥。他曾经深情的把英国称为他的灵魂再生之地。剑桥是浪漫主义的海洋,徐志摩求学在剑桥就像浸泡在浪漫多情的海水之中,他的思想、志向、性格气质都有剑桥的烙印。他曾经满怀深情的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开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
总的来说,是时代和社会造就了那样一个徐君志摩。
至情至性是志摩君难能可贵的特点。
徐志摩至情至近乎无情。他为了追求理想中的恋爱,甘冒社会之大不韪。俨然,在他的眼中,爱情和自由,便是最崇高的理想。除此之外,一切的社会道德、纲常伦理都是可以被打破的桎梏。他短暂的一生,自始至终都在找寻或者追求他的灵魂伴侣。徐志摩的爱情又不仅止于男女之爱,还有他对自由热爱以及他对世间一切可爱之物的热爱。在浪漫之人的眼中,世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爱的,一朵野花、一片落叶,甚至一瓶空气,都值得被深爱。
徐志摩最动人的特点在于他的如孩童般的至纯至真。
林徽因在《悼志摩》中这样写道:“志摩最动人的特点,是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的理想的愚诚,对艺术的欣赏的认真,体会情感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
林徽因的姐夫温源宁曾经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他在校舍里读书,外边下起了倾盆大雨。忽然听见有人猛敲他的房门,房门打开,浑身被雨淋透的徐志摩站在他的门口,也不容他多说什么,扯着他就往外跑,说快来,我们快到桥上去等着。温源宁一时云山雾里,问志摩这大雨里,等什么?“看雨后的虹去”,这是徐志摩给他的回答。温源宁拒绝了他,于是他就独自在雨中站了不知多久,庆幸他最后看到了雨后的虹。
徐志摩还常常走上几里路,就为了采几茎野花;坐曲折的火车去乡间拜哈代;为了实现“飞”冒险乘坐飞机。林徽因说他这是杀、是痴,是对理想的愚诚,他自己说这是“完全诗意的信仰”
“完全诗意的信仰”,细细思索,从古至今似乎从来没有一个诗人,没有一个艺术家,没有一个个体可以如此,仅有徐君志摩。
不知道其他读者有没有这种感觉,读着徐志摩,却联想到了曹公笔下的贾宝玉。在我看来,徐志摩俨然活在现实世界的贾宝玉。徐志摩对人间的大爱更甚于贾宝玉对世间万物的热爱。
林徽因在《悼志摩》一文中说:“朋友们我们失掉的不止是一个朋友,一个诗人,我们丢到的是个极难得可爱的人格”、“谁也得承认像他这样的一个人世间便不轻易有几个的,无论是中国或是外国。”
诚如是,人间无情便无摩,试问时下,感情还值几何?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九
六十年对于生命意味着什么,六十年的时间会让我们还记得些什么,人的一生应当怎样度过,我们究竟为了什么而生活?六十年前的一个深夜,昏暗的灯光下,一群年轻的人儿 熟睡在那冰冷的战壕中,我们是战士。不!在数年之前,我们曾胜人 农民 牧民,甚至是学生。他们生活在一片广袤的土地上,安居乐业,视自己的祖国为世界的希望最幸福的地方。
然而,幸福的生活却招来了那贪婪的目光。那一晚,黑暗 挥舞着刀剑涌来,从陆地,从空中,从海上。无辜的平民 被任意的杀戮,猝不及防的士兵更成了那刀下的冤魂。到处 弥漫着硝烟,到处是黑色的血污。
邪恶的力量沾沾自喜,以为又在被其灭亡的民族中添上了一笔,但是他们错了,因为被他们激怒的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一场神圣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年轻的人们集合了起来,他们知道面前的敌人是多么的强大,可是他们坚信,自己那微弱的力量将会唤起多大的光芒!
为了惨死妻儿的灵魂得以安息,
为了母亲的热泪不再流淌,
为了家园重新长出各色的庄稼,
为了心中那个红色的希望。
子弹上镗,刺刀闪亮,最高贵的愤怒声波浪在翻滚,朝着那黑暗的老巢,释放着万丈光芒!
终于,年轻的人们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手中的利剑 以刺入了那邪恶的心脏!
决战前的夜晚,战士们睡去了。在梦中 他们又回到了家乡,可爱的家乡 已经恢复往日的模样,失去的亲人又回到了他们的身旁。
从那一晚到如今,已过去了整整六十年。战士们不再年轻,甚至早已死去。大战的硝烟已经散尽了,就好像他们的名字一样。苦难的岁月过去了,可是他们又开始了担忧,因为他们不知道年轻的一代能否警惕不让那邪恶重生滋长,他们老了,已经没有气力再端起钢,当邪恶果真卷土冲来的时候,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儿能否能像他们当年一样奋勇的 冲向那战场。 我们就是这年轻的一代,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苦难却一样懂得和平的珍贵,只是眼里少了些坚决,心中 多了些安逸。但是面对那屈辱的过去我们同样难以遗忘啊!那段历史已经化成了一只警钟,时时响彻在我们的心上。
珍视和平不等于畏惧邪恶与战火,纳沸腾的血液同样在我们的胸中流淌。我们为自己的国家和民族而骄傲,我们想与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和平的相处。可当那邪恶果真卷土重来的的时候,我坚信!我们同样会端起钢,冲向那战场,这个荣誉,至高无上。
谁妄图灭亡这个可爱的国度,这个伟大的民族,好吧!我们就给他一个灭亡!
来! 年轻朋友们,请亮出你们的喉咙尽情的歌唱,让祖国,不!让全世界都听到这歌声,在歌声中感受到我们的信心和力量。请亲人们放心,请这片可爱的山河作证,从歌声响起的这一刻,年轻的战士已经做好了准备步入辉煌!
播音主持散文稿件篇十
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条还乡河,河里长着很多芦苇。河边有个小村庄。芦花开的时候,远远望去,黄绿的芦苇上好像盖了一层厚厚的白雪。风一吹,鹅毛般的苇絮就飘飘悠悠地飞起来,把这几十家小房屋都罩在柔软的芦花里。因此,这村就叫芦花村。12岁的雨来就是这村的。
雨来最喜欢这条紧靠着村边的还乡河。每到夏天,雨来和铁头、三钻儿,还有许多小朋友,好像一群鱼,在河里钻上钻下,藏猫猫,狗刨,立浮,仰浮。雨来仰浮的本领最高,能够脸朝天在水里躺着,不但不沉底,还要把小肚皮露在水面上。
妈妈不让雨来耍水,怕出危险。有一天,妈妈见雨来从外面进来,光着身子,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发亮。妈妈知道他又去耍水了,把脸一沉,叫他过来,扭身就到炕上抓笤帚。雨来一看要挨打了,撒腿就往外跑。
妈妈紧跟着追出来。雨来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糟了!眼看要追上了。往哪儿跑呢?铁头正赶着牛从河沿回来,远远地向雨来喊:“往河沿跑!往河沿跑!”雨来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转身就朝河沿跑。妈妈还是死命追着不放,到底追上了,可是雨来浑身光溜溜的像条小泥鳅,怎么也抓不住。只听见扑通一声,雨来扎进河里不见了。妈妈立在河沿上,望着渐渐扩大的水圈直发愣。
忽然,远远的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来。雨来像小鸭子一样抖着头上的水,用手抹一下眼睛和鼻子,嘴里吹着气,望着妈妈笑。
秋天。爸爸从集上卖苇席回来,同妈妈商量:“看见了区上的工作同志,说是孩子们不上学念书不行,起码要上夜校。叫雨来上夜校吧。要不,将来闹个睁眼瞎。”
夜校就在三钻儿家的豆腐房里。房子很破。教夜课的是东庄学堂里的女老师,穿着青布裤褂,胖胖的,剪着短发。女老师走到黑板前面,屋里嗡嗡嗡嗡说话声音立刻停止了,只听见哗啦哗啦翻课本的声音。雨来从口袋里掏出课本,这是用土纸油印的,软鼓囊囊的。雨来怕揉坏了,向妈妈要了一块红布,包了个书皮,上面用铅笔歪歪斜斜地写了“雨来”两个字。雨来把书放在腿上,翻开书。
女老师斜着身子,用手指点着黑板上的字,念着: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大家就随着女老师的手指,齐声轻轻地念起来: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