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

时间:2024-11-21 作者:字海

活动策划需要充分了解目标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以确保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和参与。在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活动策划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活动中。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一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实行“钱账分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明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居委会主任要人负责签字审批。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账簿。

5、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协商议事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居委会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6、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进政务交接手续。

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财务公开在街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街道纪工委组织街纪工委委员和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居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

一、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社区内经济活动情况。

(二)社区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

(三)社区居委会经费使用情况。

(四)社区各项支出情况。

(五)社区居委会集体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财务事项。

二、财务公开形式

(一)社区居委会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二)每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三、财务公开的要求

(一)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社区居委会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对、纠正、解释工作。

(二)财务收入及支出每月公布一次,财务公开要公开每项收支情况,让社区居民一目了然。各项资产、公益事业收支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财务公开的监督

(一)街纪工委组织街纪工委委员和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每季度对社区财务公开的时间、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审查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

五、财务管理要求

(一)社区会计、出纳要分设。社区领导及其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关系),不得担任(或兼任)本社区会计、出纳。

(二)加强社区扶贫、救灾、社保、低保、再就业等资金和实物的管理,以及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各项收入、支出要有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不准用“白条子”入账。

(三)对现金收入应给居民开具正规收据,并将收入及时入账,确保账款相符。所使用的各种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

(四)会计离任时,须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交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由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纪工委、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等部门,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换届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六)对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一律实行责任追究。由街纪工委负责调查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上报区纪检委(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可直接到区纪委汇报情况),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报销制度,透明财务管理,结合社区实际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财务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3、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4、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开票入帐,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店铺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及租金,并应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2、验收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由验收审验、主管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3、经费的使用,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在1000元以下需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后才能购买。

4、每月10日、25日两天为固定报销时间,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镇政府报销,努力做到日清月结。

5、每月出具财务报告,对当月的收支做出汇总,以便于管理和查看。

三、财务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各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4、社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自有产业收支情况。

6、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重要决策。

3、每个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五、资产管理

1、凡社区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造册。

2、不按规定,造成本单位财产人为损毁或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负。

3、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会议资料、票据管理

1、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领、销登记需清楚明确,已用完的票据需及时交回会计核销。

2、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3、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二

为做好20xx年退休人员棋牌比赛各项工作,进一步丰富我市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退休人员的良好风貌,为了更好.

的完成这些工作,特制定。

工作方案。

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0日。

二、比赛地点。

三、参赛人员。

四、着装要求。

各区(县)晋级赛产生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统一着装,记入团体总分。

五、比赛项目。

军棋:中国军棋;。

象棋:中国象棋;。

扑克:双扣。

六、赛程安排。

5月1日-5月31日:社区选拔赛阶段。由各社区自行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赛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成绩统计、晋级上报工作。最终选出1名军棋选手、1名象棋选手、2名扑克选手(2组对家)进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复赛。

七、工作职责。

认真做好参赛选手报名登记工作,并筛查报名人员身份,确保参赛选手为社会化管理人员。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经过社区选拔赛、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复赛、区(县)晋级赛过程进入决赛,若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取消该参赛选手所在代表队的评比资格,取消所属区(县)的团体评比资格。

八、应急处置预案。

1、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赵青花。

副组长:王磊王培。

成员:韩品安沙尔.艾合白尔。

赛场内负责人:韩品卢新钢安沙尔.艾合白尔。

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维护退休人员根本利益,保护退休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基本立足点,积极预防和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不安全事故对活动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不安全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4)不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单位要立即通知安保组并及时上报,以便快速高效的应对突发事件。

3、准备工作。

(1)赛前对全体工作人员及各领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心中有数。

(2)工作人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好比赛器材及场地,保证退休人员在比赛过程中的安全。

4、组织过程。

(1)参赛退休人员须在领队带领下整队入场,进入比赛场地后应遵守赛场纪律,保持赛场秩序,不允许擅自离开赛场。

(2)参赛选手入场前应看清楚本轮次的对阵表、确认台次、先后手,而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3)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负责赛场安全,赛前向退休人员讲清比赛注意事项。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的,上交比赛安全领导小组处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

(4)安保人员应加强在赛场内外的巡视,非参赛人员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进入比赛场地观看比赛。

(5)每轮比赛结束后,应告知参赛人员不要远离赛场,随时等候下一轮比赛的开始通知,以免耽误比赛时间。

通过比赛,大家以棋牌会友,交流了感情,增进了彼此之间的友谊,促进了老年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社区和谐,进一步推动了社区文化建设。

为了丰富退休人员的文化娱乐活动,拱宸桥街道组织社区退休人员外出活动,凡纳入本社区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印章,登记报名,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项目(三选一)。

1、4月18日:上海大观园、朱家角古镇一日游。

(单程约需2.5小时,中餐10人桌)。

3、爱心卡活动项目:茶话会或联谊会。

(服务网点:心源茶楼、钱运茶馆、青藤茶馆、新庭记、新白鹿、花中城、新腾飞)。

二、注意事项:。

2、爱心卡活动要求实名制,原则上一经办理,不得更改、退换。

4、如需他人代为报名人员,请携带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代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报名地点:小河路365号一楼小河路准物业处报名;。

2、补报名时间:4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报)。

为了满足广大退休人员春季活动不同的需求,经街道退管会及社区自管小组骨干研究讨论决定,特推出以下活动形式:。

形式一:外出游玩(3选1)。

2.绍兴柯岩、鉴湖、鲁镇一日游(新世纪旅行社),时间暂定9月23日,中餐自备。

3.嘉兴梅花洲、月河街一日游(新世纪旅行社),时间暂定9月24日,中餐自备。

形式二:社区茶话会。

形式三;上门慰问。

针对高龄、卧床、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采取实物慰问。

为了确保外出活动的安全和游玩质量,年龄超过75周岁以上的老年退休人员参加活动需子女签订同意外出和安全责任协议,能陪伴前往照顾,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社区会议室(和睦新村18幢前)。

具体外出时间以活动券为准。

根据杭劳社退管【20xx】1号文件精神规定,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退休人员,原则上视作自动放弃。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三

(一)开展城市低保申请对象登记制度,对来访人申请或咨询时间、申请人姓名、家庭情况、答复人姓名、答复内容、答复时间、统一使用街道发放的记录本记录,最后申请或咨询人对答复内容是否满意签署意见,使每一位申请、咨询低保事项的居民得到满意答复。

(二)严格入户调查制度,做到“五清”即:家庭人口清、收入状况清、致贫原因清困难情况清、就业状况清,使低保金核算以事实为依据。同时为了保证入户调查的质量分清责任的主次,我们坚持“谁入户谁签字、谁调查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集体评议制度,使低保工作做到民-主审核。低保工作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的一项基本措施,它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公平、公正,才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老百姓满意,这就必须依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以事实为出发点,使低保工作公开化、透明化。

(四)坚持城市低保公示制度,使低保工作便于群众监督。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在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低保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政策。二是公开申请人或低保享受对象家庭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社区设置长期固定的公示栏,专门公示低保内容,社区谁家吃低保让社区群众心中明白。三是公示举报电话,群众要反映、要举报,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打什么电话。由于严格坚持公示制度,有效避免了骗保现象。

(五)开展低保工作明白告知制度,维护居民及低保对象知情权。

对符合低保标准或不符合低保标准的申请对象,对已享受低保对象的增减标准及其注销全部使用书面告知的方式,使居民对能否享受与否、享受标准高低心中明明白白,避免居民对能否享受低保糊里糊涂,或享受对象被莫名其妙增、减或注销低保金,引起群众误会。

(六)坚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使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化。

低保档案是反映城镇居民困难情况的有效载体,享受政府救济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它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享受低保人员的变动情况,是困难居民依法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重要依据,低保档案整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低保工作的形象。低保家庭详细档案目前都在各社区管理。社区管理采取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分类归档,改变过去低保档案装订成册和材料不齐的缺点。

(七)坚持低保对象回访制度,做好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根据低保对象进行分类回访,即四类对象每三个月至少回访一次,二、三类低保对象,每半年至少回访一次,一类低保对象每年至少回访一次,对重点回访对象,如家庭成员有快到退休年龄或要大学毕业等情况的重点了解、回访,及时掌握情况,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注销或增减低保金,为低保的动态管理提供事实依据。积极完善低保对象救助制度,全方位关心低保家庭生活。

(八)城市低保举报投诉制度。

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城市低保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切实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社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电话的号码向社会公开。

建立举报投诉登记本,准确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

建立举报投诉工作责任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九)坚持低保对象签到及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管理制度使低保对象享受权利的同时,及时履行义务回报社会。低保对象签到和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管理制度,可以使社区更方便管理低保对象,一方面低保对象可以及时了解劳动技能培训,用工信息及时参加培训,提高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及时退出低保队伍,对以一部分隐形就业人员因不能按照签到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而自行推出低保队伍。另外参加公益活动,使低保对象回报社区增强集体观念,不脱离社区这个大家庭,避免低保人群思想消极、封闭,造成低保养懒汉现象。

(十)加强低保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手段

1、坚持低保工作人员纪律,约束指导低保工作人员行为。低保工作人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把握政策,熟练掌握政策,才能做好低保工作,低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在工作中不严格纪律势必影响到低保工作人员的形象,影响低保作的开展,甚至好事办成坏事。

2、坚持低保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净化低保工作队伍

对低保工作人员的考核,依照严格的程序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对考核优秀予以奖励,对考核结果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这样可以让胜任低保工作的人员来从事低保工作,从而建立起一支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富有爱心,全心为民的低保工作队伍,为低保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人员保障,使国家的低保政策更好的服务于贫困居民,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六、 低保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劳动,需自行安排其他人代班,不能请假。 (社区和低保人员各持一份)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四

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下简称“三老”人员)长期工作在农牧业生产一线,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解决好“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发挥他们的作用,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稳定农村干部和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三老”人员的管理,解决好“三老”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他们发挥余热提供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老”人员的审核

第一条基本条件。凡年满60岁的农牧业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统称“三老”人员(系农村户口)。

(1)老干部。连续担任过村(大队)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本文来自http://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

(2)老党员。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

(3)老模范。曾被地(州、市)级以上(含地、州、市级)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

第二条政治条件

1、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祖国,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重大政治斗争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能够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和支持和乡镇党委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

3、遵守国家法律,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教育约束亲属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参加农村各项公益事业,积极化解邻里纠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第三条申报审批程序。凡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新增“三老”人员,必须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加强自治区农村“三老”人员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04]47号)精神,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党支部初审,填写《自治区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审批表》,盖章后呈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对上报享受财政补贴的“三老”http:// 人员,要认真核实年龄、党龄、任职及荣誉证书等情况,经集体研究讨论后,对符合享受条件的,要在其居住的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后无意见和建议的,提出审核意见,并将证明“三老”人员基本条件的相关材料及身份证或户口本、荣誉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于当年的3月底前上报组织部审批。对去世和其它原因停止享受“三老”生活补贴的人员要及时上报组织部予以除名,停发生活补贴金。

二、“三老”人员的权利

第四条“三老”人员享有的政治待遇包括以下两方面:

1、列席乡(镇)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对乡村重要工作的部署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村级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研究及组织实施。

2、接受党的教育,参加党组织生活;向上级党组织揭发、检举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

第五条“三老”人员享有的生活待遇。享受生活补助标准:老干部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70元;老模范按模范等级确定生活补助标准,http:// 其中:国家级的每人每月100元,自治区级的每人每月80元,地区级的每人每月70元。同时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待遇。

三、“三老”人员的义务

第六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支持和参与市、乡(镇)、村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主动帮助市、乡(镇)、村党组织在群众中做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动员、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向乡(镇)、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生产、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七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家人和亲属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尽其所能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八条敢于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及时向乡村党组织反映本村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第九条经常性地向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教育,用亲身经历、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好下一代。

四、“三老”人员的考核

第十条各乡(镇)、村每年年底对“三老”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标准以本办法第二条和第六、七、八、压滤机滤布厂家 九条规定的内容为主。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在考核方式上可采取领导走访、群众评议、村民反映、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组织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三老”人员资格,停止发放生活补贴金。

五、“三老”人员的变更

第十二条原享受财政生活补助的“三老”人员,纳入城市“低保”的,从享受“低保”之日起,不再发放生活补贴。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得列入“三老”人员范围;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不遵守村规民约,带头闹-事煽动群众上访的不能纳入“三老”人员范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三老”人员资格:

1、政治上不坚定,参与分-裂祖国统一和破坏民族团结活动,被公安、安全机关查处的;

4、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7、拒不履行本办法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的。

六、“三老”人员建档工作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三老”人员的建档工作。

1、乡(镇)党委“三老”人员档案基础资料归档内容包括:“三老”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照片、有关“三老”身份的证明材料、自治区(县)“三老”人员生活补贴审批表、自治区(县)“三老”人员年度统计表、自治区(县)“三老”人员生活补贴筹集和发放情况统计表、“三老”人员领取生活补助登记表、乡(镇)“三老”人员花名册、年度工作总结。各乡(镇)要做好乡、村建档的检查指导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

2、村级党组织“三老”人员档案基础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村“三老”人员基本材料、花名册、“三老”人员参加组织生活等活动的情况记录、年度工作总结。

七、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资金由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管理。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下拨,缺口部分纳入市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组织部提供名单和资金下拨方案,由市财政局划拔各乡(镇)核算站负责核对发放。

第十六条各乡(镇)在“三老”人员资格认定、生活补贴金发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组织部、市财政局报告。

第十七条将把落实和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乡(镇)、村党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组织部和财政局每半年对“三老”人员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乡(镇)党委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三老”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征求“三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新增和去世“三老”人员的申报审核工作。

第十八条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落实和改善“三老”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以各种理由挪用或不解决“三老”人员生活补助的,逢重大节日没有对“三老”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以及未解决其家庭困难的,在上报新增和去逝“三老”人员时,未按本办法第一、二、三条规定的标准认真审核把关,擅自改变界定范围,放宽标准,扩大享受范围,故意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没有建立“三老”人员档案的党组织,年底党建考评不能评优;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定等为优秀。

八、其他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阿勒泰组织部负责解释,乡(镇)党委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三老人员”管理基本思想 

二、“三老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 老党员: 

6、能够积极向党组织汇报基层群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7、能够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反映良好。 

9、在长期外出或搬迁至外地时,能够及时与所在党支部联系。 

老干部: 

6、带头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群众反映良好。 

8、在长期外出或搬迁至外地时,能够及时与所在党支部联系。 

三、“三老人员”管理相关制度 

(一)月谈制度 

三是发放“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三是与 “三老”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二)探望制度 

(三)操办后事制度

三、方法与程序 

五、奖惩措施 

4、对评选出的优秀“三老”人员和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乡党委将结合年底或“七一”期间进行表彰。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五

6、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会议,研究、分析和布置工作,保障管理区域 人员动态可控,防止发生伤害、失盗等情况。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社区居住秩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 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 加强暂住证管理。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 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 对我社区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 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容和遣送。

七、 切实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有序流动、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

贯彻落实市关于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由社区和社区的民-警组织召开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沟通社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社区工作人员对所属包户责任区的流动人口来往去向、现实表现要做到准确、清楚,并将流入、流出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变更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配合辖区民-警对“重点”流动人员作好跟踪排查和帮教转化工作。

三、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与住区单位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排查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四、社区对社区内流动人口入住前的表现和现实表现要做到清楚、准确,对辖区内有劣迹的流动人口做好跟踪调查和帮教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六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干部为民服务的作用,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精神,特制订社区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社区干部在社区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养高、工作水平强的社区工作队伍。

二、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社区干部更加熟悉和掌握社区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掌握“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的意义和内涵,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认识,促进社区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培训对象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四知四清四掌握”各项工作制度

(二)、社区各项工作流程

(三)、错时工作制及全程代办制

(四)、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制度

(五)、社区“六站一室”工作职责

(六)、“四类管理法”工作方案 

(七)、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八)、宗教事务管理制度

五、培训时间

原则上每月月初进行。

六、培训地点和方式

培训地点根据培训需求具体安排。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由社区书记、主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授课,同时可以采用电教、座谈、交流讨论等形式,使培训内容尽可能丰富多彩,让干部们确实学有所得。

七、相关要求

1、每位干部要高度重视各期培训工作,按时参加,各期培训负责人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培训顺利完成。

2、每期培训都做好点名工作,干部培训将纳入年底工作考核。

3、做好相关资料和档案的留存,加强交流和沟通。

篇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

20xx年航空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教训培训规划,切实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一、认真抓好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发展,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一)不断更新完善培训内容。以《干部教育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内容为依据,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工作,创新培训内容,完善课程设置,及时将公共危机管理、形势研判等知识列入培训内容,真正做到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与全县发展大局相适应,与干部成长需求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进培训方法。在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对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情景式等培训方法的研究和运用,使培训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干部,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着力在优化和整合培训资源上下功夫,实现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培训教材、信息技术等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为广大干部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继续抓好网站教学专题集中听课活动。

(四)是切实抓好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突出抓好学风建设的相关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学习培训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聘请的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五)是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解决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动干部参学积极性。

三、积极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按照“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年培训计划。

(一)居委会干部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居委会、主任、委员,培训时间2天,培训人数15人(2月)。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3天,培训人数20人(4月)。

(三)联合工会培训班 培训对象:辖区各联合工会会员,培训时间3天,培训人数200人(5月)。

(四)居委会计生妇女委员培训班 培训对象:各居委会计生、妇女委员,培训时间3天,培训人数30人(7月)。

(五)社区工作者培训班 培训对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居委会干部,培训人数50人(3月至11月)。

篇三:社区干部培训计划

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增强全体社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结合社区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八一街道党工委的教育培训计划,制定 20xx年社区党员干部培训计划:

一、社区党员干部培训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八一街道党工委党员干部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来提高社区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社区每一名党员干部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务本领,不断开拓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使社区各项目标任务成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培训对象

瑞安社区教育培训对象是社区在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流入本地区的流动党员,特别是社区班子成员为重点。20xx年教育培训指标为:社区在职党员培训率达100%,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居民党员等,培训率要达到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率要达到100%。

三、培训内容

瑞安社区20xx年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级党委指示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八一街道党工委的各项要求,学习新党章及新形势下作好党务工作的知识,基层党建工作一系列文件、重点内容。

4、社区管理与服务。

5、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

6、学习乌鲁木齐市各部门的文件精神。

7、学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城市低保、社会保障、居民就业等相关业务知识。

瑞安社区教育培训内容,围绕年度中心工作,结合社区党员干部思想现状和社区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社区相关教育培训。

四、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社区培训对象为在职党员干部和社区其它有学习能力的党员,社区党委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区党员培训班,时间不少于六天。

2、送学上门,瑞安社区对体弱多病的离退休党员和其它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把学习的内容和需要党组织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

3、参观学习,围绕乡镇年度工作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优秀社区参观学习,把好的经验和管理方式带回来,开拓视野。

4、树立典型,结合社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期有效开展,把各项工作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进行学习,让广大党员干部树对立比、学、赶先进的良好风气,更加为社区群众服务,当好贴心人。

5、活动开展,水泊社区充分抓好重大节日和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安排,组织好开展爱国、爱家园、爱社会主义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热爱社区、建设社区的热情。

6、认真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帮助谈心教育工作,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使组织生活会落实到实效。

篇四:社区干部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更好的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了党员干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各种会议、文件精神。以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宗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区支部党员活动室为阵地,提高党员的科学技术水平,真抓实干地搞好党员教育工作。

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目的`要求及内容

1、目的要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章》规范党员行为,造就一支素质高、党性强的党员队伍,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主要内容:(1)进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读本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2)进行以新党章、先进人物事迹和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3)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革命传统教育;(4)进行以实用技能、科技文化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

不同职业、不同层次的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有侧重点,兼顾一般,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活动。

三、方法及时间安排

1、注意层次,根据党员的年龄、文化结构等划分不同层次,实行集中于分散培训的方式;2、发挥电化教育功能;3、每月培训党员干部一次。

一、教学目标

3.研讨当前社区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和新任务,增强基层干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

二、学制

20xx年2月22日—3月3日,学制5天。按城市社区、涉农社区分班分时段进行。

三、教学专题

1.如何当好社区干部

2.认识新形势的新变化,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3.成华区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4.基层党组织建设

5.社区治理与社区参与(城市社区)

6.以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建设(涉农社区)

7.成华区社区党建工作实务

8.成华区社区建设与管理实务

9.成华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实务

10.社区教育基本知识及工作实务

11.加强集体经济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涉农社区)

12.管理的思想与智慧

13.拥有积极心态,活出最佳状态

四、管理与考核

1.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承办实施。

2.区委党校高级讲师侯渝生、区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长谢恩担任涉农社区班班主任,区委党校教务处副主任干庆文、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李原松担任城市社区班班主任,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3.采取考勤与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措施,学习期间学员需写出一篇心得体会(字数1000左右),学员培训的综合考核结果将反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和街道党工委。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七

管制,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交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主刑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其次,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身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会客、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再次,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八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工人员是指经公开招(续)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其基本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二)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下放到社区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功能。

(三)完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运用相关社区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五)协助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

(六)做好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社区救助工作。

(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八)向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九)接受社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数设置

第三条 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新招聘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居住在本社区。

第四条 社区严格按居民户数核定专职社工人数。居民户数在2000户以下的社区配备2名专职社工人员,2000户及以上的社区配备3名专职社工人员,因工作需要增加社工的须上报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第三章 社工人员的招(续)聘

第五条 社工人员采取公开招(续)聘的办法录用。招聘工作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开招(续)聘社工人员程序:

(一)应聘者申请报名;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笔试、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

(四)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续聘)合同。

第七条 经考试、考核、考察合格后招(续)聘为社工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须经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同时报市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社工人员的聘期为三年。

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

(二)岗位待遇;

(三)变更合同的条件及违约责任;

(四)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

(五)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由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社区主管部门批准可解除与社工人员的聘用合同,作辞退处理:

(一)聘用的社工人员在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

(二)社工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三)社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五)违法乱纪、失职和渎职情节严重的;

(六)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而不服从安排的。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符合第九条规定的;

(二)社工人员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妇女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

(四)根据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所在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与社工人员中的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十二条 因社区规模调整或根据工作需要在社区增配社工人员的,需由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民政部门同意后从市社区专职社工人才储备库补充或组织实施补聘工作。补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拟聘岗位、录用条件等事项;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六)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 社工人员的待遇

第十三条 社工人员受聘期间待遇与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标准,渠道相同。

第五章 社工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社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在社区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社工人员接受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的统一调配。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借调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须经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未经批准随意借调至其他单位的社工人员,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关系。

第六章 社工人员的培训

第十七条 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工作的任务要求,每年有计划地对社区专职社工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 积极鼓励社工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在职函授等其他形式的学习教育。社工人员在聘期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太原市社工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亦可),否则聘用期满后不得继续聘用。

第七章 社工人员的考评与奖惩

第十九条 建立社工人员考评体系,考评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内综合考评相结合制度。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负责对社工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社工人员实施奖惩。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知识更新情况等六个方面。通过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根据被考评人的综合得分,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经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并于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社工人员实行聘期综合考评制度,聘用期满前进行聘期工作综合考评。考评采取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各县(市、区)社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所发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各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北安十五届党代会精神,加大我街道卫生管理力度,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调动社区保洁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创建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快和-谐社区的建设步伐。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按劳分配、效果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奖优罚劣、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劳动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的原则。

3、划段包干、职责分明、奖罚明确的原则。

4、服务到位、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管理考核办法

1、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接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领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5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2、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是:夏季:上午7、30—11、30分,下午13、30分—18、00分。冬季:上午8、0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

3、社区卫生保洁员每日对所包段区域的街路、通巷道及两侧边沟和厕所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如有违反者,经督促改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社区卫生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箱(点)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箱外表整洁干净。垃圾箱(点)周围不允许有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社区卫生保洁员负责监督垃圾清运员的上下班,如有漏岗,清运不及时等现象,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社区卫生保洁员要按时到岗,在所包路段进行卫生保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串岗、离岗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7、社区卫生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酗洒,不得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8、社区保洁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每月25日前将考勤情况、工作表现报到卫生办、社保所)。保洁员要按作息时间准时到社区报道并上岗工作。社区卫生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提前向社区主任提出申请,并经办事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给假,需要找人替岗的,没经批准,不得找人替岗。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累计三次者,做辞退处理。申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此天数的,做辞退处理。

9、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服从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检查,检查方法是平时抽查和月末检查相结合,每月总评一次。检查时,5分钟之内要见到包此区段保洁员本人,否则视为漏岗,漏岗一次罚款30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10、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参加办事处和社区召开的会议,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年内参加会议迟到累计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11、社区卫生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保洁服,仪表整洁,工作期间不能聚集闲谈。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2、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完成办事处和社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突击活动期间工作时间无限期延长,如有违反上述几项条款的,将加重处罚或予以辞退。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九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xx年第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规范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过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一般配置5-9人,规模特大的可适当增加。

第三条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五)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六)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

(七)完成本社区服务站应当承担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七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报酬、福利、保险待遇;。

(三)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

(四)接受教育和培训;。

(五)陈述、申诉和控告权。

第八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三)年满18周岁。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有犯罪记录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第十条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程序是:

(一)公布拟聘岗位、录用条件等事项;。

(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笔试、面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五)体检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一条招考试题、考试时间由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布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由各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由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招聘意见,上报设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商定。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五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十三条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参加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第十四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十五条按照社区服务站职能,对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

等次。考核应在社区居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考核意见,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后,报区(市、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报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工作补贴下浮25%。

第十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结果为基础。

第十八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行政区域内民意测评中多数居民不满意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教育培训体系。省级开展示范教育培训,市、县两级开展综合教育培训,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三条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基本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学时应不少于24小时。

第二十四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培训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续聘、晋升、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和学历教育考试。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对在工作期间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给予学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包括基础报酬、津补贴和年限报酬。

第二十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订。第二十八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和由社区服务站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3∶4比例统筹解决,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设区市应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的管理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

1 、按劳分配、效果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 、奖优罚劣、提高社区卫生保洁员劳动积极性和服务主动性的原则。

3 、划段包干、职责分明、奖罚明确的原则。

4 、服务到位、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管理考核办法

1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接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有不服从领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 50 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2 、社区卫生保洁员的工作时间是:夏季:上午 7 、 30—11 、 30 分 ,下午 13 、 30 分 —18 、 00 分。冬季:上午 8 、 00 分 —11 、 30 分 ,下午 13 、 00 分 —17 、 00 分。

3 、社区卫生保洁员每日对所包段区域的街路、通巷道及两侧边沟和厕所等进行日常保洁,要做到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无杂物,无垃圾。如有违反者,经督促改正不到位,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4 、社区卫生保洁员对所包区域的垃圾箱(点)要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外溢,并保持垃圾箱外表整洁干净。垃圾箱(点)周围不允许有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 元。

5 、社区卫生保洁员负责监督垃圾清运员的上下班,如有漏岗,清运不及时等现象,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 、社区卫生保洁员要按时到岗,在所包路段进行卫生保洁,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准无故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串岗、离岗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7 、社区卫生保洁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酗洒,不得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8 、社区保洁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工作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每月 25 日前将考勤情况、工作表现报到卫生办、社保所)。保洁员要按作息时间准时到社区报道并上岗工作。社区卫生保洁员因病、因事请假者,需提前向社区主任提出申请,并经办事处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给假,需要找人替岗的,没经批准,不得找人替岗。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者,做辞退处理。申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同意后方可休假。全年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此天数的,做辞退处理。

9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服从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检查,检查方法是平时抽查和月末检查相结合,每月总评一次。检查时, 5 分钟之内要见到包此区段保洁员本人,否则视为漏岗,漏岗一次罚款 30 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10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参加办事处和社区召开的会议,每迟到一次,罚款 10 元,一年内参加会议迟到累计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11 、社区卫生保洁员上岗时必须穿保洁服,仪表整洁,工作期间不能聚集闲谈。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10元。

12 、社区卫生保洁员必须按时完成办事处和社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迎接上级检查和突击活动期间工作时间无限期延长,如有违反上述几项条款的,将加重处罚或予以辞退。

一、 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娄德志

副组长:刘清峰

成 员:何 君 姚颖峰 王春波 张海林 李亚瑞 王伟华

北安市庆华办事处

二 00 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街道各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依据区关于建立健全街道城市管理考核监督机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街道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洁净、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职责的考核

1、责任区域内的甬道、居民楼院、庭院绿地、公共部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2、责任区域内无积存垃圾,垃圾容器洁净,无卫生死角,楼道无蛛网灰吊、无积水。

3、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4、雪汛期责任区域内的楼院台阶、居民楼单元入口无积雪积水。

5、责任区域内的绿化养护、病虫害灾情的上报。

(二)工作制度的考核

1、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街道的部署安排,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出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离岗位或无故不假。

3、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项。

4、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要文明,方便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

5、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爱护公物。

6、爱护保洁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遗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7、各组长要认真负责,管理好本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考核等级设定和加分

年终综合考评时,对在国家、省、市、区检查中,因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5分、4分、3分、2分的`加分。

四、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五、考核形式

(一)日巡查

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向责任社区、保洁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其整改落实情况,依据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月考核

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保洁员责任区域每月考核一次,街道和社区的考核成绩各占50%。

(三)半年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6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5月份平均值的70%、6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四)年终考核

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于每年12月份对责任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按1~11月份平均值的50%、半年考核的20%、12月份的30%比例计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每次考核结果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公布,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保洁员的全年考核,也是社区年终评比奖励的主要依据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七、考核奖惩办法

将保洁人员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最高100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考核成绩较差者依据考核标准每月扣发一定数额的补贴。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路街道环境卫生保洁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任组长,城-管科和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并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强化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元月开始开阳村村委会对辖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监督和管理。

2、由村委会爱卫办会同各居民组组长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三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0.5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道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 本制度所称社区工作者包括

(一)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社区工作助理

(三)通过招聘录用的协理员

二、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街道办事处同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错时工作法制度,按原规定执行)。社区工作实行每日2次签到制度,分别为8:00和13:0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以外出开会或培训等理由,不签到而直接去办事地点。确因工作安排,无法签到,由考勤负责人标明原因,签到工作由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在岗由副书记主持,正副书记均不在岗,书记指定1名同志负责,事后向书记汇报签到情况。

三、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街道社区建设科,对6个社区实行全面、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程序和权限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假程序: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签字-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并签字-社区建设科-街道分管领导,社区书记视请假结果向社区公布。审批权限:请假二日以上,由街道正职领导审批;一日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日以内由社区建设科审批。临时外出(2小时以内)由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社区书记因事请假必须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事由、去向、所需时间,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事后及时销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请假后,于上班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各社区对请销假情况、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必须备案存档。

五、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全勤、婚、产假等的规定

迟到:凡8:00未到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早退:凡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现象视为全勤

法定公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婚假、产假、哺乳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议事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议事,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七、周工作计划制度

社区工作者,应将自己的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张贴在社区公示板上,周计划和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要周密、详细,字迹工整,不得敷衍了事。社区每周一要及时更新一次内容,同时将上一周工作计划统一收存并备案归档。

八、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并将议事提议、事项、结果公布,每年度不少于6次。

(三)实行社区工作在年中、年度工作述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九、社区专职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一)胸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内开展工作明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二)社区居委会成员胸卡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放。

(三)胸卡不得随意涂改和印制,不慎丢失胸卡者,要及时上报,办事处予以补发。脱离社区岗位,胸卡要及时收回。

十、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启用新章、废止旧章由办事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一、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驻社区单位,动员驻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十二、考勤制度

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一是由办事处社区建设科考勤,二是由社区书记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勤按100分制进行,其中20分由社区书记掌握。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

十三、建立“首问责任制”制度

严格遵守《道社区工作守则》,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社区居民,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扯皮或推诿。若有意扯皮或推诿,影响社区及我街形象的,按百分制考核细则处理。

十四、社区卫生制度及公共财物的保管规定

社区办公室卫生必须每天打扫,并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证无纸屑、果皮、烟头、垃圾等。办公用品干净卫生,摆放整齐。个人的办公桌自己整理,公共区由社区书记统一安排值班表。有会议室的社区,会前会后都要清扫,做好会前准备。厕所内要保证无苍蝇、臭虫、异味、污垢等,保持清洁卫生,彻底消除“四害”滋生的根源。

社区工作者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办公桌椅、墙壁上刻划痕迹,不得人为损坏办公用品。下班后不关电灯、电脑或其它用电设备,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元;下班后不关门窗,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元,如造成被盗,且因责任人员工作上的失误,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劳动制度

每个社区工作者都有责任、有义务参加社区义务劳动,特别是迎接各级检查,必须听从书记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躲避和不参加劳动。

十六、党务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考核制度

1、社区负责填写和保管由中共铁东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并下发的《基层党组织考核手册》,简明扼要记载党组织“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活动、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评议等主要工作情况。

2、《基层党组织考核手册》将作为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审核一次,年中和年末进行一次评鉴。

(二)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1、每年组织社区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

2、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使用工作,重点做好接收工作,及时将流入党员编入相应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3、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切实有效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开展各种理论学习和知识竞赛,有计划,有活动纪律,党员参与率达85%以上。

5、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程序;民-主评议党员有计划、有总结,党员参评率达到85%以上。

(三)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开展党建活动有方案。

2、在民-主测评中,社区班子整体优秀、良好之和达到90%以上,党总支书记民-主评议信任率达95%以上,其他社区工作者优秀、称职票之和达到90%以上。

3、社区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班子整体有创新力、凝聚力、战斗力。

4、社区班子、干部廉政勤政,服务周到,经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5、社区居委会建立帮扶贫困户制度,班子成员与帮扶对象结对子,有效解决其实际困难。

6、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程序。

(四)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制定适应本社区特点的社区党建发展思路和实施规划,并实施得力,效果显著。

2、建立健全完善的民-主决策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社区规范化服务等制度,并按类别装订成册。

3、增强社区党建工作合力,发挥好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委员会,搞好社区共建,充分发挥驻街单位党组织的作用。

4、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创建活动。

5、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及时按比例上缴党费;党费使用有健全的.审批制度,做到收支平衡、票据相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6、完成组织系统党刊征订任务。

十七、其它

(一)社区居委会财产任何个人不得随便挪用、占用或无偿使用;每个社区工作者都应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或私分公有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在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玩电脑戏、看电影、闲聊天、吃小食品、打毛衣等。

(三)工作时间,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等影响社区形象。

(四)办公电话,不得办理个人私事,东拉西扯,工作使用电话,要提高效律,事先想好讲话内容,尽量简洁明了,不得拖拖拉拉。

(五)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扣除绩效工资外(扣除标准按民政局规定执行),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考核不称职人员,年底不得报、评先进个人。并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扣除方法,按民政局规定执行)。对表现极差的个别人员,视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辞退、开除处理。

本文件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科负责解释,此前所发管理制度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规范社区工作者的选任、招聘和待遇等问题,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94 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5 〕29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社区工作者的范围

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

第二条 社区规模的调整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3000 户左右规模设置。凡高于4000 户、低于2000 户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报区政府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社区工作者的职数及人员结构

(一)依法选举的社区“两委”成员。 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 名,副书记1 名;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两委”成员总数原则控制在3 —5 人,其中应有1 名女性和35 岁以下的成员,一般实行交叉任职。

(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职数原则按每个社区1-3 人配备。

第四条 社区工作者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积极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文化素质: 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业务素质: 能系统地掌握有关政策,掌握社区工作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原则上男不超过55 周岁,女不超过53 周岁。对于在社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工作能力强的,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和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

第五条 社区工作者的录用

采取选任和招聘两种方式。

(一)社区工作者的选任

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以及被任命担任社区党组织职务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

3 、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的选任情况,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社区工作者的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考选,由区有关部门按照招考事业单位人员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

(三)村改居社区因工作需要录用的工作人员,需报请街道办事处同意并备案。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被选任或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有关人员,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工作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定劳动合同。

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工作者的劳动合同期限要与届期一致;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一年一签或三年一签。

第七条 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实施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帮扶救助、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

第八条 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保障

社区办公经费按每千户每年1 万元核拨,社区“两委”成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市、区、街道三级财政按照5 :2.5 :2.5 的比例负担,在区财政设立专户。其他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由录用单位负责承担。

社区公用经费区财政直接划拨,专项经费区直有关部门考核后下拨,新建社区坚持“谁开发、谁投资”,街道适当补助。

第九条 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一)社区“两委”成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按照职务等级实行职级与生活补贴挂钩,分三档设置:

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 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 元,委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 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两委”成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与社区星级相挂钩(以10 元为基数浮动)。

社区“两委”成员和经区有关部门考选的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实行实名制,由财政统一按月发放。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其他自行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照录用时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十条 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一)实行登记注册制度 。社区工作者签定聘任合同后,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并报区人事和民政部门备案。社区工作者的日常考核、监督、管理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

(二)实行教育培训制度。 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跟班培训、短期集训等形式,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培训情况作为社区工作者考评和竞聘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工作者任职实行年度考核、季度述职评议制度。各街道组织由社区党员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考评委,每年年末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情况作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考核社区工作者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凡被评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法定程序。

(四)实行奖励制度。 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对社区建设工作实行‘四十四百’表彰奖励的办法”。凡被评为“十佳星级社区”的,奖励社区现金2 万元,奖金的分配应按照社区工作者的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由社区居委会提出分配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下发后,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前各单位、各部门所发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5 年1 月1 日起执行。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二

为提高我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跟踪、通报督办、反馈等方式,使应急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与组织体系。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区的协调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上级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社区居委会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xxxxx、xxx,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

水旱、洪涝、地质灾害、动物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邻里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联集体上访、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

社区通过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监测和预测

社区居委会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

(1)社区每一个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委会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向上报送。

(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当迅速向社区居委会值班室、信息接报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

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在接报后立即上报街应急办。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五)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发布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上级应急委和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应急办公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些本辖区比较频繁发生的事件作为应急预案的处置内容,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社区书记、主任及志愿者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上级应急办或“110”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建邺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双闸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人员(简称社工),是指受聘于区社区服务中心,由区民政局和政法委统一招聘的民政社工和综治社工。派驻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社工管理考核工作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由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会同相关科室及社区具体实施。

第二章录用与派遣

第四条街道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提出社工岗位需求,由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招录。

第五条社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区社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第六条被录用的社工由街道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根据社区管辖区域、居民户数,编制社区社工职数核定意见。经街道工委批准后按核定职数配备到各社区,社工的具体工作由所在单位安排。社工原则上不派遣到村(居)或街道留用。

第七条社工的调整与使用,遵循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有利于社区均衡发展的原则,由街道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社区提出调整方案,报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社工的职责

第八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依法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条不得泄露工作中获得的涉及个人隐私和秘密的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主动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社区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服从和接受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依法开展自治,全力服务居民;依法做好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第四章社工的待遇

第十三条社区工作者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与工龄工资四部分,并办理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取得社会工作师职称后,可领取职称补贴。工资及补贴标准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者辞职、离职或被辞退的,从次月起停发工资和停止代缴保险金。

第十五条在职社区工作者去世,按三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丧葬补贴。退休社区工作者去世,按两个月工资标准发放丧葬补贴。

第十六条 社区工作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聘用单位和劳动部门申诉。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者的离岗年龄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

第五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日常管理规定

(一)社工定员定岗,明确划分每人的业务职责范围。

(二)社区负责社工考勤,每月底将当月考勤情况报街道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根据社区上报情况汇总备案。

(三)社工请事(病)假按“先用公休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病假应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3天(含)以下,经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3—7天(含)以上,经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7天以上经社区党组织书记批准,报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书面请假申请经审批后需报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备案。

第十九条建立社区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对所属社工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内容包括:社工的基本情况,在社区工作的.起始时间,岗位变化情况、考核评议、培训和表彰等。

第二十条考核、奖惩制度。社工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等次设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应及时进行公示,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见《双闸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学习、培训和培养

第二十一条学习培训分新招聘人员培训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任职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社区实务和技能培训等。

(一)参加市、区、街道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及时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二)支持鼓励社工参加各种自学和社会办学以及业务条口的职称考试和资格证书考试,45周岁以下的社工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社工师职业水平资格考试,3年内必须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通过初、中级社工师考试人员,街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和400元。通过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三级等级考试人员,街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和400元。

(三)加强对社工的培养,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积极推荐优秀年轻社工进入社区领导班子等。

(四)积极开展交流、谈心活动,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牵头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全面收集、听取全体社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快推进社工向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鼓励社工带薪发起或参与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个案服务项目。

(六)培训情况纳入社工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作为续聘、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名社工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七章 解聘

第二十二条社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解聘: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人身、财产等重大损害的;

(三)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四)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五)擅自泄露服务对象资料或隐私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开展的。

第二十三条社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经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解聘:

(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街道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道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 本制度所称社区工作者包括

(一)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社区工作助理

(三)通过招聘录用的协理员

二、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街道办事处同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错时工作法制度,按原规定执行)。社区工作实行每日2次签到制度,分别为8:00和13:0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以外出开会或培训等理由,不签到而直接去办事地点。确因工作安排,无法签到,由考勤负责人标明原因,签到工作由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在岗由副书记主持,正副书记均不在岗,书记指定1名同志负责,事后向书记汇报签到情况。

三、社区人员管理制度

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街道社区建设科,对6个社区实行全面、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程序和权限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假程序: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签字-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并签字-社区建设科-街道分管领导,社区书记视请假结果向社区公布。审批权限:请假二日以上,由街道正职领导审批;一日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日以内由社区建设科审批。临时外出(2小时以内)由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社区书记因事请假必须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事由、去向、所需时间,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事后及时销假。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请假后,于上班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各社区对请销假情况、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必须备案存档。

五、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全勤、婚、产假等的规定

迟到:凡8:00未到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早退:凡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现象视为全勤

法定公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婚假、产假、哺乳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议事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议事,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开,自觉接受居民的咨询和监督。

七、周工作计划制度

社区工作者,应将自己的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张贴在社区公示板上,周计划和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要周密、详细,字迹工整,不得敷衍了事。社区每周一要及时更新一次内容,同时将上一周工作计划统一收存并备案归档。

八、社区居委会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总结上周情况,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召开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并将议事提议、事项、结果公布,每年度不少于6次。

(三)实行社区工作在年中、年度工作述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九、社区专职工作者挂牌上岗制度

(一)胸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在社区内开展工作明示身份的重要标志,要求社区居委会成员需佩戴胸卡上岗。

(二)社区居委会成员胸卡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制作、统一发放。

(三)胸卡不得随意涂改和印制,不慎丢失胸卡者,要及时上报,办事处予以补发。脱离社区岗位,胸卡要及时收回。

十、社区居委会印章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严格印章的使用、审批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印章设专人保管、固定存放、不得借出。

(三)社区居委会印章丢失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启用新章、废止旧章由办事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一、社区居委会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社区居民的疾苦,为社区居民谋福利、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驻社区单位,动员驻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十二、考勤制度

各社区要建立考勤记录,严格考勤制度。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一是由办事处社区建设科考勤,二是由社区书记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与绩效工资挂钩。考勤按100分制进行,其中20分由社区书记掌握。各社区要建立请销假登记本,并做好登记。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四

xx月xx日,全市“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推进会召开。会议书面通报全市“治转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四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安排部署全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督导巡察和舆论宣传工作。会议针对“治转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任务在思想上再发动、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安排、措施上再细化,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抓好整改,确保专项行动一开始就推动有力、进展有效。市领导xxx、xxx、xxx、xxx等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通报了全市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的总体进展情况。据悉,截至xx月xx日,已有60个区县、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围绕市委关于“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整治方式、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并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负责的“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占到全市应参加活动单位总数的83%。

会议针对今后我市“治转提”专项行动督导巡察和舆论宣传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其中,将重点督导巡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庸、懒、散、慢、混、卡”6大类25个方面问题,是否开展对号入座的自查剖析,找准普通病和个体病,诊断出病根病灶,建立问题清单,是否对症下药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将重点督导巡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体制机制、行政审批等方面制约办事效率的问题,特别从整治一些部门设置门槛、多头审批、互为前置等问题入手,完善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审批流程,从根子上提升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将重点督导巡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批示及需要落实事项的情况;将重点督导巡察市委“治转提”专项行动期间各类信访举报件和转办件办理情况;将重点督导巡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治转提”专项行动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同时,发现曝光惩罚一批影响全市作风效能形象的反面案例和干部;将延伸督导巡察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大整治攻坚战”、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同时,我市将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抓好“治转提”专项行动舆论宣传工作,坚持把舆论宣传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专项行动动态报道和深度报道。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是提升兰州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兰州长远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要突出重点,深入查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顽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意见》指出的“6大类25个方面”的具体问题,结合本区县、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深入查找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积极探索创新方法手段。要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开好头、起好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领导带头,要坚持真督实查,要坚持严厉问责,要坚持舆论引导。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五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迫在眉捷,按照国务院的总体战略目标,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到底,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这是一个涉及人员多,范围广的系统工程,将面临一系列棘手问题,诸如:如何采集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如何处理和使用信息资料;组织机构如何设置;如何进行人员配置等.

作者:李孟坤郭向红作者单位: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刊名:创新科技英文刊名:sciencenewground年,卷(期):2003“”(6)分类号:f2关键词:

社区管理人员的活动策划(汇总16篇)篇十六

为促进六角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年度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社区建立教育领导小组,社区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社区文化教育专干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以市民学校为主体,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社区、企业的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4、辖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5、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6、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7、社区教育各单位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8、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社区、单位、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三、工作联系制度。

1、社教专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单位、企业分管社教的干事例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2、社教专干每年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书面总结一次。

四、文档管理制度。

1、认真填写《大事记》,做好重要会议、各类教育活动的详细记录。

2、平时做到收发文件有记录,借阅文件及时归还。

3、各类资料由社教专干分类管理。

五、社会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六、研讨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社教干事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交流社区教育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区的人力资源,每年召开一次社教研讨会。

七、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整合和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开放。

2、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3、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4、由社区教育专干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八、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九、表彰激励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督促指导,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二、自觉增强从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钻研远程教育专业技术,提高从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水平。

三、负责接收、存储教学课件,每周开机三天以上,及时下载课件,进行整理、分类,并按培训计划向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资料。

四、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合理安排集中和分散学习时间,维持学习纪律,维护学习环境。

五、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手册》,如实记录学习培训情况,及时了解学习需求,每季填写“信息反馈记录”,向上级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报教育效果和学习建议。

六、做好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四防”(即防震、防潮、防火、防盗)、“三不准”(即不准转借、不准登陆非法网站、不准用计算机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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