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村级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总结篇一
按照市政府、市公安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多层次的社区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活动,使我们社区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使社区秩序稳定,健全社区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社区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群众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社区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社区群众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3、群众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居民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居民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社区”、“文明家庭”,等评比,使社区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6、进一步搞好社区法制教育,发挥法制社区领导的作用,使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2、深化落实维护社区稳定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维护社区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社区拒^v^”活动,社区群众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群众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
4、强化故将从严查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的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社区,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社区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社区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社区群众生命及社区财产的安全。
村级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总结篇二
1、返岗员工须在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按要求登记当日员工信息并测量体温、签到;(附表一)
3、员工需随身携带手绢,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
5、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提前到岗并实施开园工前监督检
查工作;
6、为了加强室内通风,室内温度会有所降低,请全体员工适当加衣保暖;
1、通勤员工,全部由消防通道(小木屋)门岗进入、离开园区;
1、员工餐厅提供午餐时间进行调控,延长供餐时间;
3、员工餐厅供餐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
5、员工餐厅供餐区、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6、员工就餐过程中,拉开距离行走、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唠嗑。
2、公司内人事考勤指纹机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3、实施考勤签到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5、公司各卫生间加大药皂投放,满足员工使用(禁止往外携带);
7、禁止员工将食品携带到公司内,禁止在公共休息区用食和聚堆;
8、公司员工休息区内,员工饮水自行准备饮水用具,取消公共饮水用具;
11、公司购入的非生产性消耗品及存放的快件物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
15、公司全体员工,下班后禁止将工作服穿到园区外;
五、防控跟踪管理措施
专人陪同到医院就诊);
5、公司随时对国家、省市、许昌市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村级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按照游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游洋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平战结合,坚持采购端、调配端、需求端“三端协同”,建立实物储备、卫生机构储备和企业储备、疫情期间储备和日常储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疫情变化带来的医疗物资需求波动,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不因缺乏医疗物资导致疫情反弹,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二次冲击。
(一)属地负责,统筹保供。落实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级分类保供。要做好我镇辖区民用部分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工作。我镇负责统筹落实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镇医疗物资保障组根据全镇重点医疗物资储备,统筹做好重点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构建重点医疗物资产供销用服务链条,保障和促进全镇防控物资供应链长期稳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强与镇外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做好重点医疗物资商业储备和市场供应,确保重点医疗物资调得到、运得进、供得上。
(三)保障重点,确保急需。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物资储备、需求评估等情况,落实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等工作。按照医疗物资急需紧缺程度实施分类保供,对供应充足的医疗物资,按市场机制调节供应,做到应保尽保、顶格供应;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依托市场主体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并按照《医疗物资调配暂行规程》,实行供需对接、统筹调配,做到“保重点、保急需;先一线、后二线”。
(四)平战结合,统筹平衡。分类分级建立医疗物资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强化储备资源统筹管理,充实提高镇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备标准,确保一定的冗余储备,既满足战时急需,又兼顾平时运行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一)实行清单管理。参照上级医疗物资保障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需求,寻求多方合作,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链完整。
(二)实行分级储备。要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进行储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镇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镇医疗物资保障组对可能出现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产品,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实物储备。
(三)实行需求调配。当医疗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调节时,实施供需对接、产品调配,按照确保重点急需的原则,对重要医疗物资需求进行统一归口管理,根据镇直镇办等各部门报送的医疗物资需求清单,随行就市对外抢购紧缺物资,力保重要医疗物资调得到、供得上。
(一)抓好应急保供。由镇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与镇综合协调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防疫一线人员的数量,指导填写物资需求清单,及时开出物资调配单,尽快做好储备物资发放工作;镇医疗救治组要及时了解全镇医疗物资的需求情况,统筹落实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各村村医个人防护物资的保障工作。
(二)抓好需求评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召开镇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会议,研判当前疫情蔓延态势,分析评估今后一个月内全镇重要医疗物资需求情况,了解国内医疗物资市场供求及产品价格信息,部署开展我镇应急医疗物资需求调查,商讨拟对外采购重要医疗物资品种及数量。
(三)抓好市场供应。根据我镇重要医疗物资库存储备及市场供应情况,开设重要医疗物资线下供应站点,方便民众和企业购买。加强与县内外大型医药企业的沟通联系,随行就市、下单抢购一批库存较少或紧缺防疫物资,依靠镇侨联等群体力量,广泛动员海内外乡亲捐献资金或采购物资,全力保障全镇防疫物资市场供应。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加我镇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主动谋划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储备和保供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全部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镇财政局要设立医疗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及时采购储备到位、保供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镇侨联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内外乡亲捐款捐物。
(三)加强部门协作。镇医疗物资保障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常态化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医疗保障组成员要组织落实保供工作,加强医疗物资储备监测,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提出保供需求、储备数量及调整建议。
村级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1.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活动轨迹及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所有员工不得隐瞒上述信息,并及时报备。
3.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驶、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上岗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
5.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电话附后)并安排就医。
6.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7.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9.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75%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停业前采购的食材,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10.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就餐场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间要每天一消毒。对顾客进出的门口、门把手、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11.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12.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经营堂食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增大餐桌之间距离,每桌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包间内每桌减半设置餐位,最多容纳6人,就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所有经营方式都应以无接触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对就餐人员按人员位数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设计时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单、搭配菜品,餐厅后厨设置备餐间或分餐台,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就餐人员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适用于各类宴请。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夹或公叉等工具实现的分餐模式。菜品制作保持传统加工工艺,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证就餐人员用餐的独立性。适用于大众餐饮消费。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独立餐具并由用餐者自取实现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员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采取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适合于各类快餐经营。
16.提倡进行打包外卖服务,增加外卖窗口,订餐后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进行经营。
17.严禁外卖人员带病或隔离期未满提供送餐服务,做好个人防护,加大配送箱、车消毒频率。
18.不得提供红事、白事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0.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口罩。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7.鼓励预约订餐、错时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28.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
29.区市场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消除餐饮安全隐患。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的不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营业。
30.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务好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协调购买口罩;对复工有困难的,给予指导帮助;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作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百姓的安全健康。如发现不严格按照本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村级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总结篇五
为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_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xx]24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一)部署阶段。 5-6月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对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的,根据专项检查结果,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将有关监督信息、检验报告等存入档案。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内容,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同时制作卫生监督文书。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