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是指政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手段对社会管理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一
_________(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xxx (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xx年xx月xx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机关已决定受理。现提示如下事项:
一、你本人(你单位)有权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后至20日期间来本机关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查阅后提供补充意见的,应于查阅后3日内提供;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查阅或不提供补充意见的,视为放弃查阅或提供补充意见的权利。
二、委托他人代为复议,请提供你本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复议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供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
特此通知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二
1.行权。_______,本通知文末签署人("被授权人"),特此根据优股宝("公司")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议通过的《优股宝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和被授权人与公司和代持股东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署的《期权授予协议》("期权授予协议")定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行使被授权人的获得期权,购买公司_____个虚拟单元的激励股权("激励股份")。除非另有规定,本行权通知("本行权通知")没有定义的用词应具有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载明的含义。
2.支付价款。被授权人随本行权通知向公司或公司书面指定的代持股东或其他方全额支付其行使期权购买激励股份的价款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进一步行动。被授权人特此承诺其将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规定签署与其获得并持有激励股份相关的并经管理人确认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或代持协议)和提供相应协助。
4.被授权人保证。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已经收到、审阅和理解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并同意受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5.优先购买权。被授权人同意其购买的激励股份受限于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中规定的公司指定的人的优先购买权。
6.税务咨询。被授权人特此确认其理解购买或处置激励股份可能使其承担税务负担。被授权人已经就此寻求了必要的咨询,并不依赖公司的税务建议。
7.解释。本行权通知由管理人解释。管理人有关本行权通知的任何决定是最终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8.适用法律。本行权通知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全部协议。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是本行权通知的一部分。本行权通知、期权激励计划和期权授予协议构成公司和被授权人有关本行权通知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以前的有关该事项的任何理解和协议。
有鉴于此,本行权通知视为在文首日期做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三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xx年xx月xx日,你(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xx年xx月xx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四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你单位)认为该行政许可关系到你(你单位)的权益,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行政机关印章)。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五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你单位)认为该行政许可关系到你(你单位)的权益,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行政机关印章)。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六
通知书。
我厅(局/委)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你单位)认为该行政许可关系到你(你单位)的权益,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行政机关印章)。
______(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七
_____(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八
______(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九
______劳仲不字(______)第___号。
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
(201)。
行初字第号。
答辩人xxxx人民政府。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xx,族,****年**月**日生,住。被答辩人因不服答辩人所作出的(201)第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现针对被答辩人的诉状,并结合本案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如下答辩:
一、答辩人系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具有相关行政复议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答辩人作为xxxx局的本级人民政府,被答辩人不服xxxx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向答辩人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字(201)第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告知书》,告知被答辩人其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并于同日向被答辩人邮寄送达了该告知书。
答辩人:xxxx人民政府。
201年月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一
xx(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年月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你单位)认为该行政许可关系到你(你单位)的权益,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联系人:xx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二
年月日你(单位)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说明。
1.本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案件,通知申诉人时填用的格式文书。
2.填写本通知书应着重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不予受理通知书为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诉人,另一份留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5.本文书应用八开纸印制。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三
被申请人:武汉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街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樊_____职务:______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不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本案中,__________街办事处依据《信访条例》作出《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的行为,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对__________街办事处作出的处理意见书不服,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复核。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四
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精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用15篇)篇十五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迎波任该区区长。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请求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郾政征【2015】3号)而提起行政复议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具有作出郾政征【2015】3号征收决定的合法主体资格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本案中,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属答辩人的管辖范围。答辩人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具有法律依据。
二、答辩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本案中,小李庄两委会向答辩人提交了有关城中村改造的决议、申请,小李庄两委会城中村改造战略合作伙伴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向答辩人提交了小李庄社居委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另根据答辩人及其职能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小李庄社区居委会被征收范围内的现居民居住的房屋大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砖混房,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缺少自来水、燃气,没有消防通道,排污排水管道不符合国家规范,电路老化破损,广大社区居民生活在严重的恶劣环境之中。另外,居民多以打工、做小生意为主,收入状况急需改善提高。根据以上情况,答辩人关于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决定中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三、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1、答辩人作出决定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征询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案中,答辩人作出征收决定之前,答辩人负责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漯河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国土资源局、漯河市城乡规划局郾城分局发出征询意见函,以上单位均已复函。上述复函称: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述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区域符合漯河市中心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实施范围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该区域符合漯河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2、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拟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向拟被征收人公布。《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拟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房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征收的范围内组织人员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制作了一式两份的登记表,由调查人员及户主签字确认,当即向户主公布并向户主发放一份。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称,至今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不符合事实。
3、答辩人对征收补偿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论证、征求意见并公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定“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即报给了答辩人。2014年9月26日答辩人组织了“郾城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信访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维稳办、法制办、土地局、规划局、征收办、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小李庄社居委代表”等有关机关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就征收办拟定的方案进行论证。会后,按照论证会的要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被征收人发放了关于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表。在规定征求意见30日的期限内,共收到回复的意见307份,其中,290份同意郾城区征收办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2014年10月2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汇总及征收意见与修改情况说明,予以公示。2015年5月9日,“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小李庄居委会宣传栏内予以张贴公布。
4、答辩人依据法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了风险评估。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2015年4月1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小李庄征收范围内张贴了“关于召开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向各被征收人发出了参加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同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发出邀请函,邀请郾城区人大、区政府、政协、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城乡建设局、法制办、信访局、维稳办、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财政局、市土地局郾城分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参加“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会后,根据各方意见,郾城区征收办向答辩人提交了“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征收补偿安置费已足额到位。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案中,根据小李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首期拆迁安置为120户,按预算每户需补30万元,共计资金3600万。2015年4月16日,漯河市财政局国库科收到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征收补偿费4000万元。6、2015年5月9日答辩人作出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当日答辩人在小李庄宣传栏中,以通告的形式将上述征收决定的内容予以公告。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四、关于其他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所述理由的答辩意见。
1、在申请书中,被答辩人称“开始征收后实际使用征收方案与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中所附征收方案不符,如置换面积、安置费、搬迁奖励等,应推断为答辩人的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要求”。该理由与事实不符。实际上,答辩人执行的是经过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超过该方案标准补偿的部分,是小李庄村委会与开发商协商的结果,是开发商让利的结果。
2、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的第二部分称,小李庄的征收的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征收部门给被征收人200平方以外的合法建筑按每平方1370元补偿,该标准是经过合法的评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评估得出的结论;被征收人称小李庄附近区域商品房价格在5000元以上,是指经过开发商开发的成熟的、环境优美的商品房小区的商品房价格,而小李庄本身的房屋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简陋、房屋破旧,不具有可比性;据测算,开发商根据目前的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建设成本应超过5000元,小户型超过20平方的部分按5000元购买,开发商是没有利润的。
3、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第三部分中称,小李庄社居委为征收补偿方案中的建设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的通知》第七条之规定:“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级负责、村为主体、群众自愿、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多方共赢的原则。”根据上述规定,村委会或者社居委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可以建设单位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这也符合该条规定的市场运作精神,开发商是开发运营的实施单位,只要开发商具有合法的开发资质,该项目即可实施。
4、被答辩人在申请书中第四部分中称,小李庄自投资金自进行改造的决定,未举行村民大会或者居民大会,依法不能执行。本案中,小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是由小李庄社居委自投资金建设的,而是由开发商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因此,不存在村民大会或居民大会开会通过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主体适格、征收对象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被答辩人申请复议的理由均不成立。请漯河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持答辩人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此呈漯河市人民政府。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