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苗圃收购合同篇一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第一年至年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苗圃收购合同篇二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苗方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 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 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 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苗圃收购合同篇三
乙方(购方):
1乙方拟投标20__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2.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3.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4.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圃收购合同篇四
甲方: (以下筒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筒称为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方: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苗木栽植后包活三个月。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和数量。甲方将苗木栽植完成后,乙方派专人进行验收。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运输、栽植人工费用。货到乙方位于九龙坡区工地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60%,甲方栽植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苗木款的35%,三个月包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付清支付余下的苗木款。双方约定,上述款项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中途减少苗木的购买数量,乙方须按减少苗木株数总价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苗木款,则以未付金额千分之二每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甲方提供的规格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是苗木在三个月包活期内出现死亡,甲方应负责更换。若甲方确不能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提供苗木,甲方应按涉及苗木总价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1、由于甲方苗木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调节不成,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
苗圃收购合同篇五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苗方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 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 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 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