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

时间:2024-11-25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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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一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门卫收发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3、各种报刊、书信、公函等由收发人员统一收发,及时送达,任何人不准乱动乱拿,如发现违章人员,门卫收发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4、本校师生和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条,而携带公物出校的,门卫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校园领导处理解决。

5、门卫接班时间为教师上班前一小时上岗,教师下班后一小时退岗,午后不休息。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二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育宣传工作,规范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教育宣传行为,推进学校宣教育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使教育宣传工作时刻把握正确的xxx导向,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办公室主任:王绪乾。

成员:陈兴桂吴家山叶盛生郭俊东。

1.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xxx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为构建xxx景中作出贡献。

2.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循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3.全体教职员工都可在月亮巴巴上注册实名发表正面宣传景阳中学的帖子,每份帖子学校奖励10元,加考核分0.1分。

4.在郧西教育信息网或教育局办公室《教育通讯》上每发表一篇新闻稿件,学校奖励40元,加考核分0.5分。

3.在十堰教育信息网(211.67.67.2)上每发表一篇新闻稿件,学校奖励50元,加考核分0.8分。

4.在《十堰日报》等市级报纸上发表新闻稿件一篇,学校奖励80元,加考核分1分。

5.在省级媒体发表正面宣传景阳中学的新闻,学校奖励200元,加考核分5分。

6.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正面宣传景阳中学的新闻,学校奖励500元,加考核分8~10分。

7.同一篇稿件原作者可一人分多次投向不同级别的新闻媒体,可累计奖励和加分。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三

一、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在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以社团为核心、配合社联其他部门工作、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有效宣传、参与学院大型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部门。

二、社团联合会宣传部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展现丰富的大学社团活动、反映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社团联合会的建设发展以及学院各项大型活动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三、为了规范社团宣传,树立社团形象,提高宣传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宣传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办事高效化,各成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此制度作为规范,望宣传部各成员和各社团严格遵守执行。

四、宣传部内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根据个人能力分配成若干宣传小组进行管理。

五、宣传部各成员必须按照本部门工作流程制度办事,做到工作的准确、无误、高效、规范,使宣传效果得到最大化、最优化。

六、宣传板的管理。社联内部组织和社团借用展板必须上交申请书并在展板登记簿上登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系部等其他组织借用展板必须持借条来我宣传部登记,方可借出展板。申请书以及借条由宣传部保管,展板归还清点正确后取走申请书以及借条。借出人要及时归还展板,若展板逾期没有归还应立即电话通知,催其归还。

七、宣传片的制作。对于社联以及社团的大型活动,由宣传部提出策划,由部门成员讨论后制定出方案后制作。制作完成后递交主席团审核。

八、社联文艺活动形象设计。根据社联大型晚会及文艺活动的计划,提出工作安排,由宣传部成员提出舞台布置策划,并递交审核。方案采纳后在活动举办前配合文体部做好机动工作。

九、社联对外形象设计。由社联各部长及主席团提出方案,宣传部设计。

十、各场大型活动配合组织部做好机动工作。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宣传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测绘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围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中心重点工作的部署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宣传媒体报送和提供反映中心工作的专报和宣传报道。

第三条宣传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遵循“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谁供稿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互联网管理等有关规定。宣传报道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和保守国家秘密。

第四条宣传报道重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工作情况。

(二)组织承办重大活动(会议)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以及重要指示落实情况。

(三)对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实施举措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

(四)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科技创新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例。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各部门选派一名通讯员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和报送。

第六条责任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督办年度重点宣传计划的落实;组织策划和协调重大宣传活动;负责主办《工作简报》和中心网站新闻栏目组稿;负责联系中国测绘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网站和新闻媒体报送和提供宣传稿件;组织宣传稿件的督办、审核和年度宣传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负责策划和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宣传活动;负责审核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稿件;接受采访和协助开展有关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部门通讯员负责与本部门工作相关宣传的实施;负责宣传稿件的采编、整理和报送。

第七条《工作简报》和网站是中心宣传报道的主要载体,由办公室负责,并会同各部门编辑和管理;重大项目实施需设立的专刊,由办公室审核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编发。

第八条宣传报道稿件(包括新闻、通讯和图片等)应报道及时、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和结果以及署名等。

第九条稿件审批:部门提供的稿件由部门领导审核,报送办公室编辑与审定;提交互联网站发布的稿件报中心主管保密的领导审批;重要稿件由办公室报中心领导审批。

第十条媒体采访要求:

(一)媒体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提出采访安排(采访事项、部门和人员)报中心领导批准;重要采访活动报局办公室并提交采访函。

(二)接受采访的部门和人员要围绕采访主题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向媒体提供的文字稿件,应事先与办公室共同审定。

第十一条宣传工作纳入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对提供稿件的作者给予一定的稿酬奖励;通讯员承担的宣传工作作为岗位职责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统计各部门(包括通讯员)供稿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对宣传工作、宣传稿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讲评,并依据总结和讲评结果提出奖励方案报人事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五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务必与校园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六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职责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职责到人。

4、校园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职责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状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校园物品务必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务必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状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七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宣传舆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政办公室。

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

组长:校长、书记。

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

第四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校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学校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校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的有关学校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1、审查。凡向外投递反映学校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学校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像宣传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反映全校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党政办公室审阅,由学校主要领导审定。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党政办公室审定。

4、责任。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学校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报党政办公室,并做好活动场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党政办公室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七条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校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橱窗、电子显示屏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八条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拍摄、撰稿与报道。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安排拍摄、撰稿。新闻宣传具有时效性,学校重大活动应随时报道,投稿时间为次日12点前,须署上部门及作者真实姓名。各部门通讯员上报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部分专业性和业务性较强的稿件须组织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审核、校对,交由党政办公室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稿件的准确和真实可靠。

第九条对外请到学校进行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等活动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活动必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举办部门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以学校名义组织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党政办公室;学生组织的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教育处。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基本情况,报告、讲座内容等相关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

第十条校园周边地带和校园内广告宣传统一由党政办公室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地带设置广告。因工作需要须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可以在指定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但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学校内团体和个人发布公告、启事、通知、海报等,须到张贴栏张贴。

第十一条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规范有序。学生有关活动播放的音像制品由团委负责严格审查。

第十二条“网络宣传”是指在学校校园网络或其它网络媒体上发布校内外新闻、信息、文艺、影像作品;建立网站;开设主页、专题报道、现场直播等。

第十三条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重要新闻网络信息的审定和对外发布。各部门设立的网站或链接上网,须报送党政办公室审定。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测,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有关部门及时删除校园网上的不良信息。

第十四条各类记者来学校采访并宣传学校,对应邀来校采访记者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接待。

第十五条各部门在未经请示和送审稿件的情况下自行联系新闻媒体,造成报道失实、误报或有损学校形象的,应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属学校重要事项和可能对学校稳定与社会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的随机采访。

第十六条校报、广播、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新闻摄影等应建立宣传资料档案。其档案内容,依业务内容确定。宣传档案、文字与图片等资料应定期存档。凡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的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每学期末由部门的宣传人员将收集整理的宣传工作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交党政办公室统一归档。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八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九

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1、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5、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

7、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

8、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

9、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

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

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

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

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

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

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

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8、对学生提出的教学意见、建议,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得更好;

11、机房维护教师负责机房日常安全运转维护,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12、计算机房教师在教务处指导安排下协调好所负责学员的机位安排;

13、服从学校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依据中心各项目开班情况统筹安排机房电脑设备;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机房财产管理,具体与中心签订财产责任保xx书;

4、协助中心行政办公室处理上机学员有关其它事项(如结业xx办理,学员xx书发放等)。

5、及时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如有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建议解决办法;

6、负责机房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1、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的安排、跟进;

2、负责编制课表,安排教师上课;

3、负责教师的聘任考核、检查、监督;

4、协助教务处主任,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5、负责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

6、教务主任不在时,履行教务主任的职责;

7、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招生工作;

8、负责解决办公室未能解决的学员投诉问题;

9、处理在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10、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全盘负责培训业务的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运转,监督各项制度实施;

3、负责人员的任免,xx制度的制订(须报主任备案);

4、负责招生、教学情况的跟进、监督;

5、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目标的实施;

6、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7、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8、协调与培训工作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保障工作顺利运转。

1、监督机制原则上实行xx集中制,即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提醒,对提醒不加改进的,可报告主管,主管人员将作好详细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处罚持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交主管,后由员工会议或校长仲裁裁决:。

2、监督机制分为教学管理、行为规范、学员管理三个方面,条款如下:教学管理。

a、未按时交课务资料或未完成备课的,未认真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的;

b、言行不利于招生教学工作的;

c、上课期间机房事故未作记录处理,以至找不到计算机故障的直接责任人;

d、计算机房因教师安排学员机位不妥而造成的用机混乱。

e、下课后,上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安全关机;行为规范。

a、上班迟到达十五分钟,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上班期间未请假离开达半小时;

b、仪容议表及谈吐不符合教师形象;

c、值日期间,门、窗、电源未关,引起事故或失盗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d、学生三次以上投诉相同或相似的一件事的;

e、与学生在办公室、教室、机房闲聊、乱吵,影响办公教学的;

f、值日期间未做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机房、地面,桌面脏乱;

学员管理。

a、学生未经许可,拆装或掉换电脑,上课教师和值班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c、学生在学习、宿舍、办公场所聚众玩游戏、打牌,当班及值日教师未加以制止的;上述条款教职工若违反其中每项三条或每条三次取消当月该项奖金,违反每项三条以上或每条三次以上的将根据相应的情况予以处罚。

实行奖金制,具体条款如下:。

1、一个月无缺勤、迟到、早退记录,仪容议表及谈吐符合教师形象的予以奖励100元;

3、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予以奖励100元;

4、学员管理井井有条,受到学员整体好评的予以奖励100元;

5、受到学生书面好评,须留下学生姓名联系电话予以奖励50元;

6、其它特别贡献(如能主动承担学校其它事务,本xx在其带动下取得良好的经济与口碑效益的),将根据贡献的程度进行特殊奖励。

附:(一)工作目标。

(1)、培训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员工齐心协力,认真负责,做好工作;

(2)、办公室、教室整洁卫生,造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学习气氛;

(3)、机房无重大安全事故,整洁卫生;

(5)、教学满意度,以现在读班为基础,每期以5%的速度递增,至各科满意保持在80%以上。

(注:教学满意度=满意的学员人数/学员总人数xx100%)。

附:(二)学员守则。

(2)、学员xx不得或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上课机会;

(5)、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应关掉随身带的手机、bp机等,以勉影响他人;

(6)、讲究卫生,不得乱丢纸屑、水杯等垃圾;

(7)、爱护公物,不得在课桌上乱涂、乱画,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下课时学员应带走自己的废物弃杂物,摆好桌椅后方才离座;

(10)学员应根据学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掉换,如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班上课教师提出,以利于善后处理。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

为了让员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本职工作做得更好,共同推进招生、教学工作,和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制定员工手册,请大家自觉遵守。

1、办公室人员应按上、下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接待、招生咨询、解释工作。

5、对来客热情、礼貌文明;

7、提供相关的资料夹、教材等给学员看;

8、带学员参观教室、机房时,注意一般让学员在门口看,不要进入,以防影响教学工作;

9、负责接听电话、电话通知学员及其它通知工作;

12、电话通知学员,应简洁、明了、及时;

14、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如传真纸、复印纸、粉笔等,实报实销;

15、负责办公室、教室、财产安全,注意关好窗户、锁好门;

16、负责办公室招生、收费、建档工作,应按工作流程,严格有序的做好;

17、负责专兼职员工的考勤工作、应按照上、下班时间严格考勤;

18、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由教务处因工作安排的事务;

19、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按照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5、教师应督促学生离开教室、机房时,摆好桌椅,关掉计算机,带走自己的废弃物;

6、机房值日教师负责当班机房安全,锁门,卫生清扫和卫生监督;

8、对学生提出的教学意见、建议,应积极思考,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得更好;

11、机房维护教师负责机房日常安全运转维护,做好维护记录,维护费用实报实销;

12、计算机房教师在教务处指导安排下协调好所负责学员的.机位安排;

13、服从学校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依据中心各项目开班情况统筹安排机房电脑设备;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督导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机房财产管理,具体与中心签订财产责任保xx书;

4、协助中心行政办公室处理上机学员有关其它事项(如结业xx办理,学员xx书发放等)。

5、及时处理机房突发事件,如有不能解决问题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建议解决办法;

6、负责机房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维护工作;

7、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1、负责日常教务工作的安排、跟进;

2、负责编制课表,安排教师上课;

3、负责教师的聘任考核、检查、监督;

4、协助教务处主任,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及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

5、负责日常文件的起草工作;

6、教务主任不在时,履行教务主任的职责;

7、协助教务主任搞好招生工作;

8、负责解决办公室未能解决的学员投诉问题;

9、处理在教学过程中突发事件;

10、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1、全盘负责培训业务的工作;

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运转,监督各项制度实施;

3、负责人员的任免,xx制度的制订(须报主任备案);

4、负责招生、教学情况的跟进、监督;

5、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目标的实施;

6、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7、服从单位依据工作全局所作的临时安排;

8、协调与培训工作有关的各级主管部门的关系,保障工作顺利运转。

1、监督机制原则上实行xx集中制,即员工之间相互监督提醒,对提醒不加改进的,可报告主管,主管人员将作好详细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对处罚持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交主管,后由员工会议或校长仲裁裁决:。

2、监督机制分为教学管理、行为规范、学员管理三个方面,条款如下:教学管理。

a、未按时交课务资料或未完成备课的,未认真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的;

b、言行不利于招生教学工作的;

c、上课期间机房事故未作记录处理,以至找不到计算机故障的直接责任人;

d、计算机房因教师安排学员机位不妥而造成的用机混乱。

e、下课后,上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安全关机;行为规范。

a、上班迟到达十五分钟,未经允许提前下班,上班期间未请假离开达半小时;

b、仪容议表及谈吐不符合教师形象;

c、值日期间,门、窗、电源未关,引起事故或失盗的(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d、学生三次以上投诉相同或相似的一件事的;

e、与学生在办公室、教室、机房闲聊、乱吵,影响办公教学的;

f、值日期间未做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机房、地面,桌面脏乱;

学员管理。

a、学生未经许可,拆装或掉换电脑,上课教师和值班教师未加以制止的;

c、学生在学习、宿舍、办公场所聚众玩游戏、打牌,当班及值日教师未加以制止的;上述条款教职工若违反其中每项三条或每条三次取消当月该项奖金,违反每项三条以上或每条三次以上的将根据相应的情况予以处罚。

实行奖金制,具体条款如下:。

1、一个月无缺勤、迟到、早退记录,仪容议表及谈吐符合教师形象的予以奖励100元;

3、提出合理化书面建议,被采纳后产生明显效果的予以奖励。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一

第一条。

第二条。

地址:xx。

第三条。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发展所需的各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条。

首届培训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董事长法人担任,董事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设秘书一人。

第七条。

董事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或者其代表、培训学校站长、培训学校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

第八条。

董事会章程对培训学校股东、董事、监事、站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九条。

第十条。

培训学校享有股东资产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培训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培训学校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成立后,由培训学校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培训学校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培训学校申报注销,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业务范围:

一、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干部疗养院、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面向社会培训,向上述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章。

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七、股权优先受让;

第十四条。

股东义务。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遵守董事会章程;

三、按约定时间、方式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他资额为限对培训学校承担责任;

四、培训学校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违约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五条。

转让出资的条件。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的出资,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培训学校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股东。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站长、名誉站长、副站长和站长助理;

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培训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培训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培训学校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八、修改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培训学校形式、修改章程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2/3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按其职权对其余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站长长负责制,股东成员不得干涉培训学校内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一、主持校务会;

二、主持培训学校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培训学校工作;

四、对培训学校教职工实施奖惩;

五、聘任或解除教职员工。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的收入归全体股东,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亦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对股东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不按照本章程以及全体股东的决议执行事务时,董事会有权更换培训学校站长。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被聘任的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在站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如超越授权范围执行事务,或者故意造成重大过失,给培训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八条。

培训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培训学校每年12月底前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

第三十条。

培训学校每年弥补亏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资本。

第三十一条。

培训学校合作或者分立,由培训学校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培训学校增加资本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约定方式决定股东认缴的增资数额。

第八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培训学校需要注销,由全体股东决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服务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三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剩余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xx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训学校名称:xx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地址:昆明。

第三条。

培训学校性质:培训学校为民营股份制独立法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四条。

培训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老龄事业及家政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

培训学校规模: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为主,旨在通过面授形式助其在毕业前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开办资金、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董事会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了解本校的经营状况;

(三)有权查阅本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

培训学校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元,由举办者投入。

第八条。

培训职业及层次:

初、中两个等级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的职业培训;

第九条。

培训学校的培训形式有:短期、中期培训;业余培训。

第十条。

培训学校主要面向全省招生,培训对象为养老、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第三章。

第十一条。

培训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一)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站长;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培训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董事长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培训学校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培训、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六)执行董事长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第十七条。

(一)举办者投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培训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培训学校培训学员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培训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

培训学校的资产与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五章。

变更、终止及资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培训学校变更性事宜,须经董事会提出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培训学校由于以下原因,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

(一)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二)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自行解散的。

第二十五条。

培训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后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善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后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务债权,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培训学校按法律程序完成终止清算后,向行政主管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及印章,并向民政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外,由董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事长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二

(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指办信息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和监督落实年度及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重要采访,承办中指办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做好中国方志网、《中国方志》报、方志中国微信公众号、方志中国手机报信息编辑和发布工作;做好新闻舆情监测及负面新闻应对,认真做好收集、分析、整理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对地方志工作的报道并报分管领导审阅;负责联系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做好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新闻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中指办其他处室、国家方志馆、方志出版社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有关宣传主题,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参与策划、筹备和组织实施与本处室、本单位业务相关的重大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根据安排接受采访或协助开展有关采访活动;负责审核与本处室、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重要新闻稿件。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新闻宣传工作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出台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举办重大活动等的宣传报道,要与相关业务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及时报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宣传渠道和平台,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第十二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要求:

(一)媒体申请采访,一般应向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采访函。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接受采访单位、部门或人员的建议,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批准。

(二)接受采访的对象为中指办领导以及各处室、国家方志馆、方志出版社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三)接受采访的主题和内容要坚持有利于地方志事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地方志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地方志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的解疑释惑,有利于展示地方志良好形象,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接受采访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努力为采访提供相关信息和采访便利。

(五)在受理记者采访申请过程中,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新闻记者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并不得以有偿服务方式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信息。

第十三条中指办主办的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体要按照中指办党组的要求和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好新闻宣传主阵地的作用。

第十四条需要在中指办主办的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体重点宣传报道的内容,由有关处室、国家方志馆、方志出版社,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提出,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并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批准发布。

第四章奖罚措施。

第十五条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一)未按要求开展工作,致使重要宣传活动计划无法正常实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二)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门或单位对外发布新闻出现严重失实或严重错误等情况,并经新闻媒体报道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故意发布虚假新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指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三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使学校资金做到合理分配及有效运用,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相关规定,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三条。

机构设置。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学校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二、财务部门工作分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两类,会计核算负责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凭证、报表等核算内容准确、及时、完整;财务管理负责销售、成本、预算等分析、反馈、控制等管理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财务支持。

三、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和组织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各岗位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聘用及考核,会计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

四、学校对子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子学校情况予以委派财务总监,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金融、外汇、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制订全集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财务决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拟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考核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学校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化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财务预算工作,编制学校本级财务预算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所属学校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审批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核定下达所属学校年度生产经营经济责任目标工作;按期检查、考核各项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督促所属学校按期完成生产经营计划,从财务管理角度,搞好生产经营预测与决策,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六、负责全学校银行账户监管和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资金管理工作,拟定资金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上缴税、费的协调工作,监督所属学校及时上缴税费。

七、会同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办理全集团资产报损的申报和审批手续;负责学校本部费用的开支、审核、报销、纳税、职工工资和福利费发放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编报全学校各类财务报表;督促所属学校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学校本部财务报表,准确编制全学校的合并财务报表。

九、负责组织全学校财会人员的培训(包括后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核与发放,对所属学校财务负责人的推荐、任免提出建议。

十、参与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负责协调和承办学校对外投资等工作中涉及的财务、资产、税务等工作。

十一、统一协调学校本部及所属学校筹资与融资、集中组织安排建设资金;依照财务制度的规定配合资产管理部,规范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工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章、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一、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四、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熟悉学校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六、保守学校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学校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七、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六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规范。

第七条。

按照国家统一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和制定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八条。

学校发生的下列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九条。

原始凭证是学校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第十条。

原始凭证需按照学校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部门主管复核后,由财务负责人根据预算限额审核,领导审批后,出纳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生成或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时采用另行存放。

一、采购付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请购单、采购合同、入库通知单、入库单、卖方发票、付款申请单等。

二、销售收款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发运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三、费用报销业务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费用报销单、合同、发票等。

四、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的原始凭证包括:与资金往来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付款申请单等。

五、自制原始凭证主要包括:收款收据、请购单、手工入库单、出库单等,均应连续编号。

第十二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复核、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会计主管制作的记账凭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会计凭证一个月装订一次,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财务档案室。会计档案在财务部存放满一年后,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每日及时记录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所有的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经济业务事项,对于经沟通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调账。

第十四条。

会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会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往来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包括月度抽查、半年末及年末盘点,核对物料收发记录、仓库实物、系统账存数量,并由仓管员、部门主管、会计人员及财务经理在抽查表和盘点表上签字确认。

二、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客户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制作对账单和账龄分析表,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客户及业务员确认,对未签章确认对账单的客户,根据情况停货催款或现款现货。

三、财务部门与采购部门、供应商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采购人员制作对账单、经会计人员审核,通过传真或邮件提交供应商确认,按结算期付款。对未确认对账单的供应商,暂停付款。

四、财务部门与资金往来个人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每月由会计人员出具对账单通知借款人,敦促及时报销或还款,对于应销账而未销账的个人,停止借款并在工资发放中扣除借款。

第十五条。

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归档。

第十六条。

财务报表。

一、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二、财务报表按照编报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体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凡学校拥有被投资企业实际控制权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会计人员不得延后或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

四、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学校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设立专柜,并指定专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

第十八条。

学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在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中所采取的原则、基础和处理方法;会计估计是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第十九条。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均应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如需变更,应履行变更申请、董事会批准、对外披露等程序。

第二十条。

子学校应执行与学校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同一经济事项在会计核算原则、基础和方法上与学校保持一致。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负责资金调度,资金计划、控制及融资业务,出纳,负责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收付业务。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岗位实行分离,现金收支、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每月末由会计主管、出纳人员共同盘点现金,签字确认现金盘点表。

三、资金的支付审批、复核与执行岗位实行分离,资金的支付审批按照学校资金预算及审批权限管理程序执行,经会计人员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据以执行支付。

第二十二条。

一、按照年度资金预算和月度预算申报,制定月度资金计划,在计划内执行与反馈,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保证学校资金流转有序、风险可控。

二、财务部应按时编制资金日报表与月报表,及时、系统、全面反映学校的资金动态、资金存量情况,为学校强化资金管理提供信息。

三、财务部应根据学校资金需求计划进行融资,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保证融资信誉,同时合理使用无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价值。

第二十三条。

付款审批管理。

一、学校对于资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按照不同职位级别设定不同的审批责任权限,在业务和财务层面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资金支付业务。

二、付款记账凭证后通常附有付款申请单、发票、合同、请购单、入库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付款申请单应经过全部经授权审批人和复核人的签名或盖章。

三、学校向外单位借出款项时,除需依据学校章程履行相应决议以外,需由学校授权人审批并签订借款协议后执行;合同预付款项超过合同约定款项时,应由业务部门重新签订合同,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支付。

第二十四条。

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总监审批后开学校开设银行账户须经学校财务部批准才能开立,并有出纳人员办理银行单据收付、取得银行对账单工作。

二、财务部于次月10日内核对上月银行账户往来并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进行复核并签名,对超过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应由财务负责人追查原因。

三、网上银行业务必须在经济事项经过适当的审批权限后,由网上银行经办人、初级审批人、终级审批人依次审核后支付,终极审批人一般由会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五条。

票据和现金管理。

一、学校使用的票据包括支票、电汇单、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实行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设立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购买、使用数量和起讫号码,对票据购买、领用、注销、转入、转出、到期等进行记录和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或发生营私舞弊现象。

二、学校严格控制现金适用范围和额度,严禁现金坐支,每月末定期对现金进行监盘并编制现金盘点表,盘点人、监盘人、审批人均予签名。

第二十六条。

财务印鉴管理。

一、学校的财务印签主要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等。其中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专用于银行印鉴等财务事项;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的人员保管,专用于开具发票;银行收付讫、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保管,专用于资金收付业务。

二、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银行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应分别授权不相容岗位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应收账款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货款、代客户垫付款项等,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销售部负责信用管理工作,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信用程度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回收,按年度预算回款计划进行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货款不能回收的第一责任人为业务经办人,第二责任人为部门经理。若经办人调离,部门经理应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负责的应收账款。

第二十九条。

销售合同签订后,业务经办人应全程跟进,及时掌握合同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学校应尽的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常与客户沟通,及时反馈客户信息,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确保应收账款回收。

第三十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财务部门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和记录应收账款,动态掌握款项到账情况,及时提供应收账款回收、对账情况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提请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减少坏账损失。

第三十一条。

建立应收账款对账制度。财务部门每月应出具对账单,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核对账务,对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应收账款根据情况停货追收或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业务人员辞职或调动工作,原则上应收回经手的责任债权,如有特殊情况尚有责任债权未收回,须报销售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取得客户承诺、声明并将情况交接清楚后,有关部门才可为其办理离任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呆账、坏账的划分及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已确认为坏账的,经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转销,并设备查账薄明细记录,同时不放弃追收账款。

第七章。

存货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存货是指学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实物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含辅助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存货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备品备件、燃料由仓库管理。

二、在产品由生产部门管理。

三、办公用品、礼品由行政人事部管理。

四、财务部门对学校存货周转率与存货占用合理性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提供存货分析报告,并协助归口管理部门提升存货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条。

对存货必须建立明确的计量验收制度,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计量器具每年度由技术监督部门校验。

第三十七条。

学校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存货盘存,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盘存制度,定期盘点时间为每半年、年度终了时,由财务部门组织进行存货盘点;不定期盘点应每月由各部门组织。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存货实行有偿占用和定额管理。按月末存货资金的占用余额,计算归口管理部门的资金占用费,对归口管理部门下达存货考核指标,按规定实行奖惩。

第八章。

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工程项目,是指企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是形成学校固定资产的主要途径。

第四十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和使用效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生产维修部是学校生产、动力及公共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技术改进设备的建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查和使用状态的技术鉴定;监督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对修理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学校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行政部门是学校房屋、车辆、公共办公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对安全合理使用负责,对使用费、修理费进行考核。

三、资产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的收集、分析和立项,组织项目研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上报审查;工程项目部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建设项目开工申请、设备采购供应、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等工作。

四、财务部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并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工程项目概算研讨、审核和投资效益的分析、确认;按照投资项目和投资计划进行财务核算;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批手续;检查和考核固定资产的投资及其修理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完善学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规定和办法。

第四十一条。

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投运后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提报项目验收申请,财务部门为项目投资控制审核、项目效益核准提供财务资料,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定报告进行项目报决、转资。学校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最长不超过一个年度的时间内办理竣工决算。对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估计的资产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第四十二条。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和台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各部门负责人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人,做好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分类计算、按月计提。学校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即根据固定资产原值、5%净残值率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

一、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等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类设备。

(三)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房屋等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三)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五)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七)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机器设备10年;

(四)电子设备3年;

(五)办公用家具5年;

(六)交通运输设备4年。

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清查,每半年、年度终时,由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部组织进行全面盘点和清查,对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及时查明原因,履行学校审批程序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必须报学校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报废、拆除、出租、出借、变卖或转移固定资产。

第九章。

第四十五条。

对外投资是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对外投资按回收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一年内(含一年)可以变现收回的投资为短期投资,超过一年的投资为长期投资。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按照学校《章程》规定,履行学校必要的研讨与决策程序后,方可办理学校对外投资。

一、学校对外投资,由学校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评估论证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董事会审批,任何学校、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投资。

二、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部按投资协议监控投资回报,对投资效益做出评价,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学校、部门无权减免投资回报。

三、各所属学校必须在工商局注册三十天内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复印件。学校生产经营期间,投资人增资、转让投资权益或改变合作条件,需经学校董事会批准。在办完相关法律文件后,向学校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提交变更文件复印件。

四、学校对外投资要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和被投资学校开具的出资证明。

学校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外投资应建立在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市场调查要有规划、生产经营、技术、市场销售、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就投资风险、效益预测等形成书面的可行性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第四十八条。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方案办理资金支付或实物资产的划拨手续,并对投资项目的筹建和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控,及时收回投资收益和到期投资。

第十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

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学校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五十条。

学校对无形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学校研发技术中心是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申请、申报及产权管理工作,学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诉讼工作,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校员工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集体所有。各学校应重视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工作,职务发明、技术成果的发明人及设计人,在离开学校时应将从事相关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资料、样品及产品等交还学校。一切归属单位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其重要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未经学校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占为己有或私自处置。无形资产一经生成,应积极组织专利和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外,还需提供集团报告格式下各项明细表,编制合并报表,财务报告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格式编制。

四、财务部门由专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在各合并范围主体学校完成个体报表、合并主体完成往来对账的前提下,以学校报表为编制基础,进行合并抵消内部交易事项,完成合并报表的编制及附注编写,并经财务总监审核后确定。

第七十六条。

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

一、月度财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季度财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30天内报出,半年度财务报表应于中期终了后60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

二、学校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母学校,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60天内报送母学校。

第七十七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由企业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或盖章。

第七十八条。

财务报告如需审计,学校应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九条。

财务分析。

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期内生产和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构成分析及变化因素、主要财务指标与预算的差异分析等。

二、财务分析报告应运用财务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重要财务指标的构成和趋势分别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月度、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财务报表报出后15天内提交,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应于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后30天内提交。

三、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分析内容,提出风险预警和需改善状况,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

第八十条。

财务信息系统建立于学校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中的财务相关模块,是所有业务流程的集成与结果。学校及学校应在统一联网的企业资源管理系统下操作。

第八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一、学校信息中心配备系统管理员和erp专员进行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库检查,并将备份件与原件分开存放。

二、会计数据的修正和恢复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人员对修正或恢复后的数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系统操作员。

第八十二条。

信息系统授权管理。

一、学校信息中心设置专人负责系统的授权管理工作,系统使用者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经申请、审批后被赋予相适应的操作权限。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同业务模块数据增加、修改、审核、删除等的权限授权,以保证内控程序的有效运行,防止不恰当的授权。

三、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期进行上机日志检查工作,对于异常时间、异常修改、异常删除等记录进行有效跟踪和追查。

四、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经系统授权管理员签字确认已关闭操作权限方可结算工资。

五、由业务模块自动生成的凭证无修改、删除权限,应由责任会计填制调账申请单,按照调整事项性质、金额大小经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调账。

第十七章。

第八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更新与扩充知识与技能,储备财务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对象包括所有财务人员及仓管、统计等二级财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会计准则、财税政策、财务分析、财务制度与业务流程、岗位作业指导、各类疑难问题解决办法等。

第八十四条。

内部培训。

一、财务部门拟定年度财务培训计划,由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具备一定专业水平的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撰写培训材料,每季度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编写治理文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

三、对于二级财务人员必须至少组织一次年度培训。

四、鼓励财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第八十五条。

外部培训。

一、接受会计从业资格培训(或自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保证持证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三、通过外派或自学要求特定岗位的财务人员持有各级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四、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税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及时掌握新政策、新信息。

第十八章。

子财务管理。

第八十六条。

学校以持有子学校的股权,享有对学校的股权及其衍生权利的占有、使用、处置和分配等权利。学校应承担组织经营、取得经营利润、合法有效地运作学校法人财产、保证股东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八十七条。

学校对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归口垂直管理,由学校财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与监督考核。

第八十八条。

学校应统一执行学校制定的会计政策,对同一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学校可参照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子学校董事会批准后向学校财务部备案。

第八十九条。

一、学校对学校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选聘,经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向子学校委派,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校财务负责人报告经营及财务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财务报告、工作总结、重大专项报告等,接受学校绩效考核和内部审计。

三、学校其他财务人员由学校财务部门自行选聘,报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四、学校财务部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学校财务人员集中培训,以内部培训、经验交流、外部讲师培训相结合的形式。

第九十条。

一、由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学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编制,提交学校预算委员会批准。

二、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月度分解预算审批资金支出、监控日常执行差异,每季度向学校财务部门提供预算季度执行分析报告,集中分析检讨预算差异。

三、学校预算调整于每季度按照审批权限报批,超过学校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必须报学校财务部门及预算委员会批准。

四、学校预算是学校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的主要项目,预算指标是否达成与评价管理层工作业绩、绩效奖励、风险承担直接挂钩。

第九十一条。

二、学校可通过资金有偿使用的方式向集团学校申请借款,原则上不允许学校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严格禁止学校未经申报、审批程序向外单位提供借款或对外担保事项。

三、学校向银行或其他单位融资,必须经过集团学校审批,并按照子学校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十二条。

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执行报审制度。学校财务负责人应就融资、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投资、产权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损失等影响经营的事项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报审。

第十九章。

第九十三条。

要史料和凭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

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财务分析,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章后才能存档保管。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二类。

一、永久类包括: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主要会计文件。

二、定期类分为:

(一)五年期:纳税申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表。

(二)十五年期: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日记账、明细账、总账、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三)廿五年期: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保管到债权债务了结为止。

第二十章。

会计工作交接。

第九十九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第一百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需要整理移交资料,编制移交清册,移交过程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一百零一条。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需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移交清册应注明:学校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第二十一章。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即日起实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集团学校财务部提出,修订权、废止权归董事会。

第一百零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归集团学校财务部。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四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要通过中心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日常制度: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五

1、学员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超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2、学员因病需请假,必须持医院有关证明,病假超过教学计划课时的百分之三十不能参加培训考试。

3、学员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许可,校方酌情准假。

4、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至六天内由培训部批准;六天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许口头请假和代请。

6、学员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做退学处理。

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掌握,每天要点名,填写出勤记录,学员出勤情况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8、不经准假擅自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分配,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2、教室内配备的桌椅,严禁搬回宿舍或挪做工它用。

3、爱护教室的各种设备,无故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离开教室要关窗、闭灯、锁门。

4、任课教师进入教室上课,学员要起立致敬,待任课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下课时,待任课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5、学员上课时要脱帽,衣着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围巾上课。学员上课时bp机、手机等通讯设备要关闭。不准在教师上课时发出声响。

6、学员上课时要注意听讲,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喧哗、不喝水,姿势端正,保持课堂肃静。对违犯课堂纪律的学员,任课教师要予以制止或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令其退出课堂。

7、任课教师提问时,学员要起立并认真回答问题,学员课堂发问应先举手,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提倡学员与任课教师交流,对任课教师的讲解或解答有不同意见时,可在课后找任课教师讨论,不在课堂上辩论。

8、上课时间不准找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

9、要保持肃静、严禁喧哗、打闹等,酗酒后不准进入教室。

10、不准在黑板、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要保持室内卫生。

11、值日生要认真清扫教室,及时擦黑板。认真为任课教师服务。

12、培训结束时班级要组织学员对教室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洁完备后交教务科验收。

1、学员应在学校规定的食堂就餐。就餐时要按顺序排队,不许夹楔、拥挤等。

2、学员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有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反映解决。

3、学员应爱惜粮食和就餐公共设施,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不得直接倒在桌面和地下。

4、学员不准邀请本校中专学生在食堂或寝室酿酒。

1、在上课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间不得会客。

2、会客时间为每天课外活动时间。

3、不准私留客人在学校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4、会客时必须遵守本校制度,办理会客手续,接受管理人员的'询问和管理。

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的利益,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5、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6、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7、认真书写教案。

8、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9、教案要整洁清楚。

10、坚持运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教态自然,态度和蔼,语言准确;英语教师尽量用纯英语讲课,做到发音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畅。

11、积极创新,坚持启发式教学,启发思维,开发学生智力。

12、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要有腰批、总批,指导性批语要切合实际,完成规定任务,不得缺批。

14、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15、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16、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17、及时准确处理,答复好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协同好兄弟班级间的关系,矛盾协同解决,不得产生不良后果。

18、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以便及时联系。

20、搞好班内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值日工作。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六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地方志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进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

(六)地方志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七)地方志工作中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八)其他具有重大宣传价值的内容。

第二章保障措施。

第五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指办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中指办各处室、国家方志馆、方志出版社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审定中指办新闻宣传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处。

第六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中指办党组研究决定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审定重要新闻通稿;代表中指办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切实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新闻宣传工作正常进行,中指办每年向有关部门申请宣传活动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日常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的费用从该项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逐步加强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新闻宣传工作岗位,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察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八

xx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xx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十九

日常制度: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职业培训师的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专业20篇)篇二十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校园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校园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职责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校园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校园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状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校园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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