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依赖、和谐相处的一种社会状态。提高民族团结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感受一下各民族共庆国庆的欢乐场面,民族团结的力量无处不在。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一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20xx)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正本)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二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受委托人:
现因申请破产还债一案,委托帅玉志律师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申报破产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审查有关破产清算方案,参与破产程序全过程,并行使表决权,全力维护我公司的债权。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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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三
可以不出庭。
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
对于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拒不出庭的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处罚或者强制其到庭。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四
1刑事案件: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授予侦查权的机关或部门,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犯罪事件。
2刑事案件侦查:又称案件侦查、侦查破案,指公安机关和其他有侦查权的机关,对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续,综合运用侦查措施和策略以及刑事技术手段,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3专案侦查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侦查部门应将专案侦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5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军队、xxx等单位。
7《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包括报案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简要案情、领导批示、处理结果等项目。
查询电子监控录像、依靠机关单位和基层组织。
14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而不再继续侦查,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15侦查终结的结果有两种情形:撤销案件、移送起诉16撤销案件的种类: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9杀人案件: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实。
20杀人案件的类型:
案件。
人案件。
21确保人质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22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23抢劫案件的类型:
24抢劫案件的特点:a、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般有正面接触过程b、有赃可查c、抢劫之前大多有预谋准备活动d、结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带有习惯性并且连续作案e、抢劫案件现场一般有痕迹和其他物证可寻。
25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密码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27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是指以作案人谋取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按照一定组织形态而纠集起来的犯罪群体,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所形成的犯罪事件。
28《刑法》第294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称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9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有明确的犯罪目标、有稳定。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五
申请司法鉴定属于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容,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和代理人等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鉴定或重新鉴定的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鉴定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入侦查或诉讼程序,并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提出鉴定申请的理由合理,要求鉴定的事项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能如实提供鉴定用文书资料和检材。鉴定决定权是指鉴定权的支配力量对是否进行鉴定活动行使决定的权利。鉴定决定权只能由特定的机关享有。我国现行法律对诉讼过程中决定鉴定的主体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由于诉讼程序不同在诉讼阶段案件管辖权归不同的机关,其鉴定决定权也就在不同阶段归属不同的机关享有。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诉讼侦查阶段鉴定决定权归公安机关,在审理阶段鉴定决定权归人民法院;由人民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
关行使。
在侦查阶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有司法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条文中“指派”与“聘请”鉴定即包含了决定鉴定(含自己鉴定)与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9条、第200条中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进行鉴定。鉴定由检察长批准,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但是应当征得鉴定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此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机关的司法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公安机关亦是如此。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第235条、第236条中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鉴定。刑事技术鉴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需要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聘请书》。同样具体规定了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的行使主体和具体运作过程。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进行鉴定的,由检察机关决定与委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有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由人民法院法定与委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这意味着人民法院有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以及鉴定实施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鉴定决定权与委托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行使。
刑事抗诉案件有需要鉴定的,由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或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决定与委托。
文档为doc格式。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六
申请人:xx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20xx)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正本)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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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八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询问人告知:我是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员,根据《^v^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采取询问方式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您的谈话内容将被记录,作为有关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并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当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询问内容: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纪录内容(我已详细阅读或仔细听了公证员的宣读),记录的内容均我口述,并且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对公证员的告知内容我已全面了解、清楚。
被询问人(签名/盖章并捺指印):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九
“我看咱们直播间很多朋友在弹幕上一直刷害怕、吓人,要我开摄像头,其实完全没必要,纸人这游戏你们说它是恐怖游戏,我更觉得它是一款益智解迷游戏,只不过套了一层中国传统鬼怪文化的壳,那些真的恐怖的事情大家很多人都没有经历过,而且大家要记住一句话,就是最恐怖的永远都是人,而不是什么鬼怪神灵”
正好,我这两天除了《纸人2》,k哥(犯罪心理学学研究、法医)发了一份山东费县“515专案”笔录整理全集,我仔细读了一下,了解我的朋友应该都清楚我对心理学一向很感兴趣,尤其是对犯罪心理学和变态犯罪心理学方向感兴趣,我们今天就整点跟以前不一样的,我们来见识见识为什么“最恐怖的是人,而不是鬼”。
(此案在中央法治频道出过专门的一期节目,名字叫做“消失的夫妻”,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里面对于破案过程和罪犯采访的部分做的很棒,但是由于部分原因关于具体的作案过程和犯罪动机,也就是案子最核心的部分描写较少,这个可以理解,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去专门又读了整理的笔录的原因。)。
下面我会直接贴整理笔录的部分,心理承受能力弱的同学不建议阅读,可直接跳过这一部分。
笔录警告????????
笔录警告????????
笔录警告????????
(整理于罪犯之一张学军的陈述)。
第三部分:来自张学军的陈述。
问:继续交待?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
我们人类呀!都不喜欢被人误会。当然,被别人误会的确不受。我就比较倒霉,老是被别人给误会了!^v^解释^v^有时候都行不通。
昨天晚上,妈妈去给妹妹拿糖吃,一摸糖袋子,糖少了一大截!妈妈就大声吼到:^v^娜娜!你给我过来^v^!妈妈指着糖袋子质问到:你是不是偷糖吃了?我一下子懵了,我根本就没吃嘛!看来,妈妈又误会我了!我干忙解释到:妈妈,我没有吃啊!妈妈一点都不信!因为妈妈没有看到在一旁偷着乐的妹妹!妈妈就气凶凶的拿着糖袋子走了!
经过几天的^v^搜查^v^终于,发现了证据:在妹妹的衣柜里,放着一个小黑袋子。而袋子里,就是糖糖!
经过这次的^v^搜查^v^妹妹再也不敢干坏事了!妈妈还跟我道了歉,哈!既为自己洗刷了冤屈,还抓住了妹妹,还让妈妈到了歉,真是^v^一举三得^v^啊!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一
案由:_______________故意伤害。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a,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人,_____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中学学生,住__________县_____路_____号_____楼__________号。因故意伤害于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拘留,_____月_____日被取保候审。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_____页)。
2.被告人a_____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_____页)。
二、有关证据。
(应祥述,此略。)。
法医: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
医生:_______________胡__________。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_______________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_______________。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_______________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_______________“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二
阅卷笔录是考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能够记录学生的答题过程和思路,还能够帮助教师对学生的复习、学习情况进行评估。最近,我参与了一次阅卷笔录工作,深刻体会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在阅卷笔录的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学生思维方式和答题思路的了解,还发现了自身在教学上的不足之处。以下是我对阅卷笔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充分准备。
在进行阅卷笔录之前,充分准备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需要熟悉试卷的题目和答案,理解每个题目的解题思路。其次,我需要熟悉学生的答题方式和思维特点,以便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的答题过程。此外,我还需要做好归纳总结的准备,将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以便于后续的反思和改进。
第三段:注重细节。
在阅卷笔录的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注重细节的重要性。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反映出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思考水平,因此我要做到仔细观察每一位学生的答题过程和答题思路,并尽可能详细地记录下来。同时,我还会注意到学生的书写、图表等方面的情况,并在笔录中进行标注,以便更好地评估学生的答题质量和努力程度。
第四段:客观公正。
阅卷笔录是一项需要客观公正态度的工作。在进行笔录时,我要尽可能客观地记录学生的答案和思路,不受个人偏见和情绪的影响。同时,我还要通过比较和分析来对学生答案的正确与否进行评估,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作为一名阅卷笔录人员,我要时刻以公平的心态对待每一位学生的答题情况,并给予准确的评价。
第五段:反思与改进。
阅卷笔录工作是一个反思和改进的过程。通过对学生答题情况的记录和评估,我可以发现学生在知识掌握、思维方法、解题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可以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同时,我也可以通过分析学生的答题思路和解题方法,总结出一些有价值的经验和教学策略,以便在今后的教学中更好地指导学生。
结论。
通过参与阅卷笔录工作,我深刻认识到阅卷笔录的重要性和意义,它不仅是对学生答题情况的记录和评估,更是对教学工作的提升和改进。作为一名教师,我会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答题思路和答题方式的了解,并根据阅卷笔录的经验和体会,进一步优化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200字)。
阅卷笔录是教师们在批阅试卷时所记录的重要工具。阅卷笔录的编写是对学生答卷的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旨在保证教师评阅学生试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通过阅卷笔录的撰写,教师可以了解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表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在完成近千份试卷的阅卷工作后,我深切感受到阅卷笔录对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对阅卷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与问题有了更深一步的思考和总结。
阅卷笔录是评判学生试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个体能力的一种客观记录。阅卷笔录可以帮助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包括答题思路、解题方法和答案的逻辑性等。通过对阅卷笔录的分析和总结,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指导。同时,阅卷笔录也是教师与学生、家长交流的重要工具,能够直观地展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和不足,促进与家校的密切合作和积极沟通。
第三段:编写阅卷笔录的经验与方法(300字)。
编写阅卷笔录需要科学而客观,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学生答卷要进行详实准确的记录,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试卷号码等信息,以保证评阅的准确性。其次,对于学生在试卷中的错误和不足,要给出具体而明确的评价和建议,尽量避免过于模糊或主观性强的描述。再次,要注意对学生答卷中的优点和亮点进行充分的肯定并给予鼓励,塑造学生的自信心。最后,在编写阅卷笔录时要注意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意识的干扰,保证对试卷的评价公正、客观而科学。
第四段:阅卷笔录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300字)。
在阅卷笔录的编写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由于时间和工作量的限制,无法对每份试卷都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有时会出现遗漏和概括的情况。其次,在评价学生的答卷中,个人喜好和偏见的影响仍然无法完全排除,对学生能力的客观评估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认为在编写阅卷笔录时,需要更加注重细节的把握和评价的客观性,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完善评价体系,保证对学生试卷的公正评阅。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200字)。
阅卷笔录对于教师评阅学生试卷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它能够细致入微地记录学生的答卷过程,帮助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阅卷笔录也提醒了我作为一名教师在评阅学生试卷时要保持严谨和客观的态度,尽力避免个人偏见的影响。在未来的教学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对阅卷笔录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编写的方法和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科学和准确的评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四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呈请刑事拘留书属于法律文书,不是承办单位手写的,承办单位只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在该法律文书上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根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权利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五
(第一次)。
会见时间:
20年月日时至时。
会见地点:
看守所第会见室。
会见律师: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郭志勇律师。
记录人: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
在场侦查人员及单位:
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
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你的姓名?有无曾用名、化名、绰号?
2、你的出生日期?(核实公历农历、未成年人或75岁以上老年人)
4、你现在身体情况怎么样?有无残疾或疾病?有无精神病史?(如果系女性询问是否怀孕)。
5、你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6、你之前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核实劣迹、前科、累犯、再犯情况)。
三、了解强制措施的情况。
1、你是自动投案、电话通知到案、还是扭送、抓获归案的?
2、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或第一次讯问的?
3、你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
4、你是哪一天被送进看守所的?进看守所前有无进行体检?
5、你知道承办案单位的名称和办案人员的姓名吗?
四、了解涉嫌的罪名并讲解法律规定。
1、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
五、了解嫌疑人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保障情况。
1、介绍相关诉讼权利以为的规定: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自我辩护的权利。
(3)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5)除自行辩护外,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是否有犯罪情节,可做有罪的陈述或者无罪的辩解。
(9)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10)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1)有权知道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1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或因为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和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以上权利义务听清了吗?
2、重点向嫌疑人告知下列事项:
(1)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我们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被告的口供对定罪量刑有重要影响,所以本着对事实负责,对你自己负责我们强调三点:第一,请你务必在每一次做完笔录后看清楚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准确,绝对不能马虎行事,比如没看完就签字,没看清楚就签字,认为意思差不多就签字;第二、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所记录的意思不准确或不完整你有权要求补正,若不补正你可以拒绝签字,若确实要签字也要说明是在什么情况下签字;第三,每次提讯应当清楚(你也有权知道)侦查人员的姓名、提讯时间、提讯地点、讯问的主要内容、你是否做了无罪辩解,一共做了几次笔录。这些你可以做个简单的记录,并签字盖手印,以便将来作为证据。同时在我们每次来会见你的时候将讯问次数,讯问内容等情况告知我们,我们会记录到会见笔录中,请你务必记住以上我们强调的三点内容。
(2)关于如实供述的义务。
我国没有规定沉默权制度,法律规定你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你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供述要如实,你不知道的事情或记不清楚的问题你可以说明你确实不知道或记不清,这都不影响你的定罪量刑。
(3)关于扣押清单签名和重新鉴定的权利。
在收集涉及本案的物证的时候,请注意几点:第一,侦查人员搜查应当出示工作证和搜查证,并制作搜查笔录,在搜查笔录上应当有见证人,并要有你签字;第二,对扣押的物品,你应当对物品数量、状态看清楚后才签字确认;第三、对扣押物品的相关司法鉴定结论,你要认真听,若对鉴定结论不服你有权提出重新鉴定。
(4)关于非法证据的问题。
若你认为被办案单位打骂、恐吓、威胁、刑讯逼供、冻、饿、烤、晒、疲劳审讯,你要记下实施上述行为的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是否录像及录像的情形,强迫你做了什么事情,你供述的哪些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并将上述情况在第一时间向驻所检察官或管教反映,若有伤情要立即将伤情告诉检察官、管教;条件允许的话,将以上情况写成书面材料请室友作证。
以上事项听清了吗?
六、了解案件。
答:听清了。
2、在我们会见你之前,办案单位来提审过你吗?对你共提审过几次?你怎么回答的?
3、你向我们作的陈述和向办案单位作的供述一致吗?有哪些地方不一致?为什么?
4、关于基本案情,你还有补充吗?
七、了解其他情况。
1、你现在在看守所里情况如何,有无被殴打或遭受不公正、不人道的待遇?
2、你不要在监室说你的案情,以防止被室友不当利用,你听清了吗?
3、你对家人有什么要问候的或交代的?
4、你是否需要衣物或生活费用?
5、在今天的会见中我们有无教唆你作虚假陈述或作伪证、翻供、串供?
6、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以上笔录请阅读,若你不识字我们将读给你听,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请提出补充或者修改要求,如果确认无误请在笔录上签名。
被会见人签名:
会见时间:年月日。
优秀刑事案件阅卷笔录范文(16篇)篇十六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侦破了许多大案要案,为维护社会治安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公安刑事案件的阅卷工作是重要的环节,是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重要保证。作为一个从事刑事案件阅卷的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个重大案件的审理,深刻感受到阅卷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阅卷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法律的长处、办案人员的敬业精神以及公安系统的优势,同时也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的方向。下面我想分享一下我在公安刑事案件阅卷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做好案卷综合研究与分析至关重要。我们案件阅卷人员首先要具备较强的案卷分析能力,对犯罪事实、证据链条等进行综合研究。只有以犯罪嫌疑人的立案审查材料为基础,深入研究案卷中的重要材料,查找案卷中的疑点漏洞,才能进一步总结证据,推断出更全面和准确的事实真相。在案件阅卷过程中,我们要善于价值判断,梳理案卷材料的线索,把握案卷材料的重点问题,找出案情中的矛盾之处,以期深入挖掘不同角度的证据链条。
其次,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案卷审理。在公安刑事案卷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可靠性。在处理公安刑事案卷时,我们要以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程序、证据标准进行取证,提高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可信度,确保公正和公平。同时,我们也要深入学习和了解国际惯例和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不断优化办案手段和程序,提高公安刑事案件的综合办案能力。
第三,注重与各个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办理公安刑事案件时,我们应该与检察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密切的沟通协调。通过及时交流,我们可以加深相互的理解,互相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同时,沟通协调还可以帮助我们减少办案中的疏漏和失误,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及时审理。
第四,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在办理公安刑事案件阅卷时,我们必须明确工作重点,抓住案件的核心,准确把握案件的审理要点。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培养。通过不断地学习进修,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和法律知识储备,提升对案卷材料的敏感性和理解力,更好地熟悉、分析和运用案件材料。
第五,注重合作与分享。在公安刑事案件阅卷工作中,我们需要与同事们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通过合作与分享,我们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在案件阅卷中,我们应该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善于与队友、上级、下级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分享案情分析心得和技巧经验。只有通过合作与分享,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提高整个公安系统的综合战斗力。
综上所述,公安刑事案件阅卷是一项十分重要且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法律素养。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与研究,我们才能深入挖掘案情真相,提高案卷的质量和审理效率。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重点,加强个人专业能力培养,并注重合作与分享。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公安刑事案卷审理工作将会越来越规范化和专业化,为社会治安维护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