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应当具备合法、合理、合规、合心意的原则,双方应当在同等地位下进行达成和签署。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合同协议范例,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一
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因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内土地归属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确定纠纷土地的应当归谁所有(宅基地证)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作为对乙方的补偿款。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给付或不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享有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补偿款后应当主动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大写xxxx元)。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二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三
甲方:,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县乡村,身份证号:
乙方:,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县乡,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甲方宅基西侧有宽40公分长十八余米的土地,乙方因修改但方向偏斜,在甲乙双方宅基之间形成一个南宽北窄楔形小空间,乙方宅基的东北角一个角占住甲方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为甲方房子西侧外墙壁由南到北从地平向上用水泥粉刷130公分,作为补偿;另外乙方自愿把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楔形小空间用水泥处理抹平,利于楔形小空间雨水的流动。
二、为了双方安全,乙方自愿在修房的同时,在他宅基的东北角两宅基之间处另外砌一东西走向的短墙一直向上,到宅基二层的半墙;另外乙方再在两宅基之间的中段处另起一东西走向的短墙直到宅基二层的半墙;甲乙双方宅基之间楔形小空间前面筑一道东西短墙。
三、未来甲方如果修盖动土,以乙方墙体为界,甲方不得越过乙方墙体动土;而甲方如果以乙方墙体为界在乙方墙体界面以东动土(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有在甲方老宅西侧占有甲方土地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施工建设)。
乙方因下地基为打圈梁铺设的砖,涉及甲方土地范围的部分,应该在圈梁凝固后立即拆除。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占有甲方老宅西侧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范围内土地上任意处分土地。
未来甲方修盖时,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以乙方宅基东墙体为界以东任意处分土地行为(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
六、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调解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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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就宅基地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四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五
宅基地纠纷协议书怎么写?什么是宅基地纠纷协议书?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宅基地纠纷协议书范文吧!
甲 方: ,男,汉族,19 年 月 日生,住 省 县 乡 村,身份证号:
乙 方: ,男,汉族,19 年 月 日生,住 省 县 乡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甲方宅基西侧有宽40公分长十八余米的土地,乙方因修改但方向偏斜,在甲乙双方宅基之间形成一个南宽北窄楔形小空间,乙方宅基的东北角一个角占住甲方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为甲方房子西侧外墙壁由南到北从地平向上用水泥粉刷130公分,作为补偿;另外乙方自愿把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楔形小空间用水泥处理抹平,利于楔形小空间雨水的流动。
二、为了双方安全,乙方自愿在修房的同时,在他宅基的东北角两宅基之间处另外砌一东西走向的短墙一直向上,到宅基二层的半墙;另外乙方再在两宅基之间的中段处另起一东西走向的短墙直到宅基二层的半墙;甲乙双方宅基之间楔形小空间前面筑一道东西短墙。
三、未来甲方如果修盖动土,以乙方墙体为界,甲方不得越过乙方墙体动土;而甲方如果以乙方墙体为界在乙方墙体界面以东动土(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有在甲方老宅西侧占有甲方土地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施工建设)。
乙方因下地基为打圈梁铺设的砖,涉及甲方土地范围的.部分,应该在圈梁凝固后立即拆除。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占有甲方老宅西侧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范围内土地上任意处分土地。
未来甲方修盖时,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以乙方宅基东墙体为界以东任意处分土地行为(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
六、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调解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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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就宅基地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
原则1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
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2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
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则3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
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
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原则4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
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四固定” 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
在解放后,已通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合法协议或经上级处理决定或经人民法院裁决了宅基地的权属,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统一规定的宅基地,如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一般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
未经规划的宅基地,对地界有争议的,可以参照土改时的确权情况处理。
土改确权是对房屋宅基地的确权,但自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土改时确认的农村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即丧失法律效力,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所有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如果原来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明确的,应参照长期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地解决。
原则5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
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六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__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七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2017年3月28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八
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 组。 职业:××××××。
被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区××镇××村×组。职业:××××。
纠纷简要情况:200××年××月××日晚××时左右,××××××××××××××××××,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余元。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元;
3)××与××即日起终止一切关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双方无关。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元。
在20××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 三 份,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九
甲、乙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乙方向建平县提起诉讼,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确定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货款及垫付运费余款计币20__000.00元(大写:贰佰零壹万元),并支付乙方1万元(大写:壹万元)作为立案诉讼费损失,其他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承诺于甲方足额给付贰佰零贰万元之日起三日内,向建平县自动申请撤回起诉,同时撤回对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后,就本次买卖合同诉讼,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___年__月_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xxx,女,族,身份证号码:,系xxx的(亲属关系)。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特别授权,即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调解与和解)处理xxx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
xxx,因于20xx年8月24日在井下作业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xxx于年月日出生,其原身份证号码为:,其供养亲属情况如下:
父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妻子: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子女: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职业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妥善处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
二、付款时间与办法:甲方将上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负责将该万元赔偿款项在xxx的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就此事保证xxx的供养亲属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xxx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乙方:(捺印)。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在上班期间遭甲方无理由辞退,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发放工资及养老保险金直至退休,工资、养老金按照___市标准发放。
二、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三、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双方就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谐目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已经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继续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付款时间及条件:乙方日内收到甲方全款后,自愿不追究甲方的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乙方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撤案申请书,对案予以撤销。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家属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它:
甲方:乙方:
见证人:见证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三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甲方将出租其位于__________的自有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本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每月/季度/年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月/季度/年租金。
第四条:支付租金的期限。
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租赁期内,乙方居住产生的水、电、暖、气、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结算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和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及设施的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必须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将在收到乙方要求后__天内予以答复。同意继续租赁的,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合同的提前终止。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签订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因不可抗力不得不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视情节轻重,向对方支付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收取月租金2%的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四
甲方: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
住院号:______
患者于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住院_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______(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
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
五、(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年___月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见证律师(或公证):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用宅基纠纷协议书(案例15篇)篇十五
一、因中间方土地短缺和没有,特向左右方提出找回原有土地。
二、如在商谈中,找回原有土地各大欢乐,中间方不提旧事。
三、如在商谈中依然找不回原有土地,中间方理应向占土地的一方提出经济要求,要求如下:
1、在找回原有土地后,占土地一方应付中间方每年每亩土地340元的土地使用费。
2、如占有土地一方还想继续种中间方土地,应经中间方同意后商议其使用土地每年每亩的费用。
中间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