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构建和谐发展新华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路段的标语,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续、有效开展,经研究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及指示精神,以构建和谐发展新华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主管,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路段的标语,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创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阁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镇长龚辉和分管安全交通的副镇长戴圣晗担任,成员由其余党政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乡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以省道、农村主要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健全的乡村道,建立基础信息台帐,细化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效果。具体责任人定岗定责,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由镇应急办联合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要严格落实开展不定时路面执法行动的督查。加大对客运车辆、货运车辆、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坚持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区、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法定节假日要增派民警、交警、辅警上路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从严处罚,决不手软。
五、整治范围
(一)严查酒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纠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或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三无”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整理。通过先宣传、再整治,使摩托车、电瓶车登记率农村达到80%以上,摩托车定期检验率农村达到70%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今年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要加快治理进度。
(四)加大对辖区校车公司、学校校车进行校车线路勘察、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以及不定时的对校车超员超载等方面的督查,严格把控校车安全。
六、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3月26日-4月5日)
各村(社区)要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道路综合整治宣传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交通规范,在人流密集处粘贴宣传横幅、标语,分发由镇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手册。
(二)集中摸底排查(4月5日-4月15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收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以及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及时将各类隐患上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底台账,做好区域、道路责任人划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持续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集中整治(4月1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包点责任。集中力量加强对辖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建立巡查台账。镇政府联系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执勤点,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严格依法管理。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配合打击整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查的同时,要坚持把规范交通执法贯穿于大会战始终,提升交通执法的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宣传工作,提高事故预防源头管理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2-年不超过3人、202-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10月1日至202-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2-年11月1日至202-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年6月1日至202-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口交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三)、强化工作纪律
大会战工作专班要根据日常督查情况,对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约谈;对因工作敷衍、态度消极、行动迟缓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第3篇: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xx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xx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xx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06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第4篇: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力度,全力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我镇决定自202-年11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协助县有关部门在元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协助严查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减农村务农务工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治理期间,实现全镇农村地区公路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50%以上,死亡人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至少5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私家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通往果园茶园、养殖场、田地、厂区工地的主要道路,进出镇村交通运输主要路段。
(四)重点时间:农村交通运输“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周末及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时段;协助县有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统一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研判分析。
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农村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协助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持续开展督办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各村、企业加大对长大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改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到位。协助县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平安村口”建设,确保年内建设率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行动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产销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的时段、路段,以及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频次和密度,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和引导,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每月“逢十”为全镇协助县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深入农村地区道路加强执勤执法,严格检查重点车辆,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等违法行为要比平日增长15%以上。
(五)全面加强部门协作。
要充分发挥属地职责作用,对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违法的,一律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班车涉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协助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查清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个人责任,推动督办整改,促进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平安村口”“一灯一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点村领导带头上路劝导,组织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车、超员载人摩托车出村上路。协助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农村客运班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宣传曝光。
要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协助县有关部门定期深入运营农村班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以超员违法和系安全带为教育主题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农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本地近期发生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图文、视频等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深入种植养殖厂、厂区工地、乡村学校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
临近年终岁末,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增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要把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统筹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的执勤安排,多点发力,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形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规范执勤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对农村地区群众执法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群众有不理解甚至对抗情绪的,应采取克制和耐心说服的执法策略,防止因执法产生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农村地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工作,科学设置执勤点位,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摆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执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
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月上路检查,跟车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5篇: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