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万人计划名单篇一
今年各区最后核定报名考生人数、信息以及考生区域认定时间为3月1日至7日,考生届时通过访问威海政务服务网,点击“威海市高中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链接进行网上申请认定,考生可选择所在户口簿地址或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下同)地址认定招生区域。网上认定不准确的考生,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区招生部门现场认定。必要时,须提供证明考生与所在户口簿户主或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关系的有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公证书、其他法定监护人证明等)。3月8日之后不再增减考生人数及修改任何考生基本信息。
特长生招生项目方面,新增威海一中高水平民乐团招生计划10人,威海实验高中高水平科技特长生(信息与计算科学方向)招生计划12人。
特长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1日至12日。按照有关要求,音乐、美术、体育、综合艺术、科技生各类别之间不允许兼报,音乐类中声乐(含高水平合唱团)、器乐(含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舞蹈等专业志愿不得兼报;高水平合唱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声乐,高水平民乐团、高水平管乐团的考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器乐,体育类中不同录取批次学校的高水平和普通体育可以兼报,科技类中不同录取批次学校的高水平和普通科技可以兼报。根据上述意见,我市今年中考时间安排沿用去年的政策,通过分数加等级的形式考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采取分数表达、分数呈现,总分为560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实验技能成绩采取分数表达、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安排方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7日。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8日。6月19日至23日完成评卷、数据检查及统计工作。6月24日公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成绩分数段统计表。
在中心城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区域的划分方面,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根据生源分布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招生区域。
其中,威海一中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道)及高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北。
威海二中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羊亭镇、张村镇、温泉镇、桥头镇,高区城区世昌大道以南、初村镇;临港区;经区。原则上即墨路以北为北校区招生区域,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适度调整。
威海三中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南、温泉镇、桥头镇;经区。
威海四中招生区域为环翠区城区昆明路以北(含孙家疃街 道)、羊亭镇、张村镇;高区;临港区。
威海实验高中招生区域为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按志愿填报招生。
市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威海一中高水平合唱团成员、威海一中高水平民乐团成员、威海实验高中全部特长生、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班的招生区域均为中心城区;其他特长生按普通生招生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山东万人计划名单篇二
在新学期里我们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析班级的班风,学风和班级凝聚力等问题,经班委会会议讨论以往经验,取长补短。继续发扬优良的经验,改正补充不足的方面,吸取其它班级经验并向其它优秀班级学习。
二、加强班级凝聚力,加大各班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班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监督各班干部做好以身作则,做好带头作用,再以各班干部为中心监督其周围同学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动全班同学的集体荣誉感。
其中,对于班上纪律,学习,卫生等其它方面都有全面计划。
1、卫生:组织班上同学认真打扫好卫生,积极进行义务打扫。班上同学还要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并做到不乱丢垃圾,爱护环境的美好品德。
2、纪律:针对班上纪律不是很好的现象,我们一定要组织班干部负起责任,行动起来,认真管理好班上纪律。可借以学校迎评之风抓好班上纪律。在班委会议上促使大家对迎评引起重视,使大家思想上达成共识,以身作则。
3、学习:能让同学们很认真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并积极发言,遵守上课纪律,不讲小话,不玩手机,与老师处成良好的学习关系。
班干部还要认真组织好班上举行的每一个班会活动并积极带动全班同学参加学校活动,力争第一。体现我们护一团结向上的奋斗精神!
希望通过以上计划能够尽快改变班上目前较为松散的学风,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促进我们的学习效率。为学校举行的迎评做出一份我们力所能及的贡献并能通过全班的共同努力能将护一带成为一个文体德都具备的优秀班级!
山东万人计划名单篇三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对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予以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第五条《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岗位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生育调节
第六条《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军人所在部队或者民政行政部门发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为准;相当于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残疾军人残疾等级具体评定标准执行。具体鉴定办法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应当是渔民且女方为农村居民。
第八条山区、坝上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平原、丘陵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第九条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和女方父母为农村居民;
(二)男方落户并生活在女方家庭;
(三)对女方长辈承担赡养义务。
两个以上男子到同一多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只能有其中一对夫妻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已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后,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第十一条将所生子女送养给外国人并且该子女已依法取得外国国籍的,送养人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再生育。该子女不计算为送养人的子女数。
第十二条《条例》规定的申请再生育的农村居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村居民户口以上;
(二)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十三条育龄夫妻依法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改为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时,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并出具证明确已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且不符合城镇居民再生育条件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
属于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按农村居民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自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之日起24个月内没有怀孕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不再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
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户籍管理机构应当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怀孕3个月以上因意外终止妊娠的,应当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就诊者出具终止妊娠原因的诊断证明。
无前款规定机构出具终止妊娠原因诊断证明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施行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后子女死亡且又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到指定的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其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
第三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条例》规定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奖励假天数支付本人工资报酬。
属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
(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第二十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
(一)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四)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
第二十一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二)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期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确定。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自愿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除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以外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但子女已满18周岁的;
(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的。
第二十四条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除外)的,不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五条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经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重新享受其奖励。
第二十六条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原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
第二十七条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又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二)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又违反《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或者违法收养子女的,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
(一)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
(二)属于企业职工的,由企业支付;
(五)双方均属于农村居民的,由所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确有困难不足支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有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权利。
第三十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
(一)发放避孕药具;
(二)孕情、环情检查;
(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
第三十一条向农村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依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向城镇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除避孕药具外,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按以下途径解决:
(一)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由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二)未参加上述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地方财政负担。
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提前生育年度不足1年的,每提前1个月对生育双方分别按125元征收。
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送他人收养的子女,应当计算为其生育子女总数。
再婚夫妻不符合《条例》规定而生育的,其生育子女总数按多子女一方累计计算。
第三十五条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不得因夫妻离婚或者将子女送他人收养为由,而免征其社会抚养费和免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法为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包括以下情况:
(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未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二)未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的;
(三)属于个体医疗机构的。
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代收代缴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社会抚养费缴入指定的金融机构。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办理。
经批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社会抚养费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3年内分期缴清,但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得低于总额的50%。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可以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式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免费发放。
第四十一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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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人计划名单篇四
面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重大考,口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次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契机、一场分秒必争的攻坚硬仗,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民生工程,坚持不等不靠,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聚焦民生,精准对标,化危为机,融合推进,精雕细琢下足“绣花”功夫,将文明创建融入城市底色。
一、勇毅笃行凝聚创建合力
文明创建,一分布置,九分落实。
今年以来,口区按照市委“强化常态学习,完善责任体系,树立鲜明导向”要求,不断在强化学习、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强保障上下功夫,确保文明城市创建行稳致远。
2 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将学习研究创城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内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2 个测评项目,88 项测评内容,180 条测评标准,40 项负面清单,组织区级领导干部与 10 个创建工作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 7 次,逐项研究细化,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
全面强化“台账式管理、列表式推进、动态式监督”模式,制定印发了《创建文明城市任务清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点》《创建文明城市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措施责任分解》《口区2020 年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方案》,建立“三级台账”(区级创城台账、工作部台账,主创部门台账)和“三本清单”(问题整改清单、重点难点工作清单、特色亮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照任务分工、创建时间节点,逐项对标要账,倒逼责任落实。设立“阔步口、晾晒比拼”三级微信平台,牵头处级领导、创建工作部、主创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创城动态及时发布,比实绩、晒成效,适时点评,线上指挥,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绣花为功练就品质之城
城市的改变,既有“刮目相看”的惊喜,也有“润物无声”的变化。在长期居住在这里的人眼里,他们的生活环境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
山东万人计划名单篇五
红阳村将以新农村建设工作为总抓手,以“五新一好”为目标,以发展新产业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促进村级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一、以“三清三改“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今年,红阳村将以村规划建设、“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改水、改厕、改路)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新的载体,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
红阳村今年“三清三改”的主要任务是:以中村为示范点,全村清理污沟2500米,清除上、中、下村边两旁屋场的路障16处,拆除乱搭乱建的牛栏蕏圈厕所55间,建公厕2个,整修上村至下村村道2公里。
建立红阳村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要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二是要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和农村“五老”作用,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
二、以新产业发展为切入口,稳步促进农民增收。
经过多年培植和扶持,毛竹林、脐橙、生猪己成为红阳村民脱贫致富的主要产业。红阳村今年在抓好3000亩毛竹林低改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以脐橙为主的果业生产,大力推广“猪—沼—果”生态农业模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建优质脐橙种植示范基地。红阳村将在金风山新建优质脐橙种植示范基地500亩,以点带面,推动果业发展。主要措施:一是由村委会理顺山场租赁关系;二是鼓励10至20户果业大户到点开发,对开发户实行每亩100元的开发奖励措施;三是争取镇政府的优惠政策,由镇政府提供果园路开辟、电路架设等扶持资金。
加大对生猪养殖大户的扶持力度。红阳村今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养猪大户进行扶持:一是筹建养猪小区,对到小区养猪的大户提供低成本用地;二是镇村邀请县内专家每月到村传授养殖技术和提供指导;三是由镇村负责协调对养猪大户提供银行小额贷款。
此外,红阳将以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为目标,加大对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组织农民进城务工,增加现金收入。
三、以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抓好通村公路建设。红阳村去年实现通村公路硬化公里,总投资达万元,为村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红阳村要完成公路建设带来的6万元的债务清偿任务,同时,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再硬化道路500米,建设需求资金约8万元。筹资主要渠道为:一是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市、县挂点帮扶单位扶持资金;三是村民自筹资金。
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红阳村的农田水利年久失修,给农业的生产与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今年,红阳村将努力筹资万元重点建设上村水尾和下村水口的两座水陂,使1200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红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新的一年里,将抢抓发展机遇,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农村事业的发展,带领全体村民勤劳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