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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一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2、8万元(贰万捌仟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第一项、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开户行:账号: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二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言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xx版合同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和国银行办理。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xx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国政府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
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经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2.4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4.2本合同用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
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文文本各二份。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4.3.1合同期满前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个月。
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工厂________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
电报挂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签字。
甲方公司代表乙方公司代表________
(签字) (签字)
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乙方律师________
(签字) (签字)
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三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_________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 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_________。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 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_________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_________,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_________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 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_________的入门费(大写英镑_________)。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_________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_________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 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a. _________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 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c.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d.由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业发票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业发票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业发票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_________(大写英镑_________)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a.四份商业发票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b. 四份商业发票
c. 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 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_________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_________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 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 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a.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b. 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_________(略)。
第九章 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 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按_________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_________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四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 费用
3.1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_______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元。
4.3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 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8.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资料。
8.3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5 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 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费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账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6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 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 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一:合同产品品种、规格(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清单(略)
附件三:技术培训(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略)
附件五:验收标准及办法(略)
附件六:技术资料的修改及确认(略)
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五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2.技术指标和参数:。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第三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技术资料内容: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地点:
3.提交方式方式:
第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五条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2.实施方式:。
3.实施期限:。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
(2)技术资料和信息:;
(3)技术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技术转让费交税篇六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甲方为:中国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八章。
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通用版合同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3.1 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3.1.1 入门费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月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国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
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试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____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的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
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5.5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5.6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a)合同号(b)运输标记(c)收货人(d)技术资料目的地(e)重量(公斤)(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二次考核验收。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
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热门版合同.8.a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公司单独签订。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甲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
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负责。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12.2 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12.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13.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
第三方。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215;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1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215;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