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一
本方案是为 集团进行房地产开发,解答有关运营管理方案的建议,旨在为地产项目的运营提供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概要性的指导意见。本方案并非基于具体土地、具体团队、具体市场研判的市场报告,也有别于正式的制度设计。
本方案不是最终运营方案,本方案仅是 集团介入房地产运营管理的概要性指导意见。最终运营方案需要在运营团队对具体地产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市场考察,并考虑投资者具体的情况之后,才能完成最终市场调研报告、开发计划及其它运营方案等。
1、中国房地产开发管理的发展趋势
2011—2012年可以说是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分水岭。房地产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企业重新洗牌期。2011年—2012年,一方面是以中国快速城镇化为核心驱动力的房地产刚性需求,刺激着中国房地产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硬性发展;另一方面是房地产企业正在新一波经济的调整中迎来新的高强度的冲击。各个房地产公司都心理很纠结地面临“去、留”、“成长、萎缩”的选择。
房地产商把产品品质、营销手段都做到位时,市场已开始回归理性,购买人群的观望情绪占了主导地位、市场会进入相对时间、相对地域的萧条期。在经历前一阶段的暴涨之后,房地产行业走到了重新洗牌阶段,连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无法避免。以万科为例,她的整体营销思路是在今后,以“合理的价格”、以最快的速度出售现有货量。万科作为行业龙头虽然在中国地产市场份额并没有占据绝对多的权重,但是它的行为会对整个行业产生相当大的导向作用。
房地产企业在大的气候征兆下,都在苦练“内功”,在拼管理,在拼“资源整合”,在拼“人才”,在向管理要效益,在经过暴利时代之后,房地产行业已然走上精细化管理之路,行业正在经历一次重新洗牌。这就是目前中国房地产行业“战国”时代的现状和趋势!
2、新趋势对开发管理模式及管理团队的要求。
如何在项目所在地把地产项目打造成“精致城市宜居社区”,做“名片”式项目,打造高品位“富人区”?如何实现““地王”开局,强势崛起”?如何实现“预算周期,规模制胜”?如何适应中国下一波城镇化开发的热潮?在房地产行业“战国”时代的现状和趋势下,答案只有一个:只能形成能增强竞争能力的运营机制,才成功运作。目前,大的地产商已形成完整的产业组合,在成本管理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一些经过成功营销建立了品牌的地产商,已形成气候、规模,对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营销构成了压力。新地产企业地产项目如果要开发成功,就必须寻找一个差异化的突破点,那我们拼什么,其实就是拼运营管理,这也是目前房地产企业转型与洗牌所正在激战的核心竞争力,加强运营管理是在相对“低迷”时期各个开发商正在“埋头苦干”的事情。虽然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地产商仍是“土八路”,但挑战已经来临:一是房地产市场在调控形势下,近几年销售面积已接近极致,产量放大,竞争加剧,正在超越房地产市场走向成熟的阶段,原来的土法上马,一块地皮建房子卖就是房地产的日子已经告别,地产行业的市场化、规范化时代已悄然来临;二是全国商品房均价正在跨越6000元/平米的门槛,客户消费心理也正在走向理性化,对地产的规划、质量、配套、性价比、投资潜力甚至地产商品牌、信誉、团队的资质及知名度都更有挑剔的眼光;三是新地产企业新项目本身的成功开发需要开发团队具有极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内部控制及团队整合能力,也就是各类资源整合能力,这需要各方面的专业团队、职业团队,并在高效、可控的管理模式下运作才能完成。
总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过去那种依赖高地价、高房价的粗放式赢利模式将难以持续,目前的各种环境也决定了新入门的房地产企业从土地价格的快速上涨中获取高利润的的模式已不可取。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是在一种高效、可控的管控模式下,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团队运作。
基于股东的投资目标,并为达成股东投资目标;建议开始介入的地产项目运营管理的目标可明确为以下几点:
第一,构建在项目所在地突出的房地产项目运营能力,保证本地产项目运营可控、高效;构建成熟的房地产管控模式,明确“责、权、利”,真正将个人利益与权力和责任挂钩,杜绝责任不清、赏罚不明、人浮于事的现象,为集团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探索一条可行的模式。
第二,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操作的职业团队,专业团队职业操作,同时实现投资股东与运营团队的“双赢”,为项目的成功开发及股东其他项目的开发培养人才。
第三,初步树立集团地产品牌在区域的影响力,为集团地产在区域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品牌基础。
第四,确保盈利,将本项目打造成当地标杆“精品”楼盘,为公司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者说争取项目利益最大化。这是项目运营管理的最终目标。
在“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开发成功的关键是在一种高效、可控的管控模式下,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团队运作。”这一中国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趋势下,为达成前述的运营管理目标,无论是是现有的地产企业,还是即将迈入这个行业的新企业,如果想在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获得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企业必须走市场化道路,管理要在规范化的基础上追求精细化,团队也必须是专业化、职业。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二
1、技术和经验壁垒
支付体系是金融基础设施,涉及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技术的安全、稳定要求极高,专业银行支付it服务商对银行的业务系统及其使用环境、接入规范都非常熟悉。由于多年来一直参与银行相关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工作,使得相关行业内的企业能够迅速、准确地了解银行的需求,能够及时提供满足银行的解决方案。
在移动支付时代,支付it服务商和商户结合紧密,需要结合商户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为商户开发一整套支付涉及的软硬件系统,大型银行it服务商一般都拥有多年的行业支付解决方案开发经验,对各行业、商户的需求理解和把握比较精准,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
2、客户关系壁垒
(1)银行资源壁垒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如创识科技、北京亚大、北京捷文等企业多年以来一直都专注于为金融领域电子支付it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多年来长期和银行的稳定合作,使双方积累下了深厚的信任,这是其他希望进入电子支付行业的潜在竞争对手无法通过短时间的投入所能达到的。
(2)商户服务壁垒
支付it服务商的产品用户是商户,丰富商户的服务经验,不仅可以在银行供应商入围中占据优势,还可以在商户持续服务中积累宝贵的行业经验,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商户服务经验的积累。
3、服务壁垒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三
银行宣传标语
1、汇纳百川,行于心成。
2、绿色人文镇海,金色农商银行。
3、未来,你我共创。
4、石狮农商行,助君天地广。
5、共赢共精彩,创新创未来。
6、融百业,通千商,惠万家。
7、太行山上的.品质银行。
8、牵手农商银行,共创明天辉煌。
9、融通农商,合力领航。
10、农为本、商为道、银成聚、行至远。
11、心系千村万户,共忠幸福常宁。
12、石狮农商行,助君更辉煌。
13、真心真意真情,为农为商为您。
14、您的需求,我的追求。
15、福泽万家,顺通天下。
16、相知农商,相伴永远。
17、诚信聚银,择善立行。
18、百姓身边的银行,成就心中的梦想。
19、商有道,行无限。
20、根植农商,心连城乡。
21、植根太行,大爱无疆。
22、立足三农,大德汇商。
23、融通百业,誉达万家。
24、携手银行,成就梦想。
25、选择商行,梦想起航。
26、融通中小企,惠泽新“三农”。
27、用心,成就梦想。
28、牵手抚顺银行,财富源远流长。
29、择善立农,融通天下。
30、林聚财商,大善为吉。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四
《支付机构条例》第40条明确支付机构之间、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以及商业银行之间发起的跨机构支付业务,应通过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并且要求支付机构为跨境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也需遵守《支付机构条例》。但是在市场实践中,通常由境外支付机构与境内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该情形下境外支付机构是否应当接入境内清算机构仍然存在疑义。
由于《支付机构条例》第2条中将支付机构明确定义为境内持牌机构,而且第6条将《支付机构条例》对跨境交易的适用范围限定为“非银行机构为境内居民提供支付服务”,因此从条款表述无法得出“境外支付机构应当接入境内清算机构”的肯定结论;
针对为境内卖家提供出口收汇跨境支付服务时,收款人即境内卖家为中国境内居民,基于属人保护原则的国际惯例,将《支付机构条例》扩大适用至境外支付机构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此外,在出口收汇场景下,境外支付机构的手续费用往往由收款人即境内出口卖家承担,因此对于接入境内清算机构有一定的积极性;
针对为境内买家提供进口付汇跨境支付服务时,境外支付机构负责将交易资金下发至境外卖家,并不触达境内买家,境外支付机构手续费用也通常由收款人即境外卖家承担,境外支付机构接入境内清算机构的配合积极性可能难以调动。
类似情况在跨境电商管理领域也同样存在。例如,《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编著的《电子商务法条文释义》[1]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于《中国市场监管报》公开的撰文均明确提出,“境外电子商务经营者面向境内消费者从事相关电子商务活动,属于我国境内电子商务活动,须全面适用《电子商务法》”。因此参照该等解释原理,在进口付汇跨境支付场景下,由于收款人为境外卖家,也没有必要适用属人保护原则对《支付机构条例》做扩大适用。
我们认为,从资金安全角度,进口付汇场景下境外收款人的资金安全由境外支付机构负责并遵循境外监管规定;从确保支付信息安全、透明的监管角度,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执行国际收支还原申报管理要求,跨境人民币支付执行rcpmis系统还原报送收付信息的要求,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承担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功能,现有制度安排可以满足前述监管目标,因此境外支付机构是否有必要接入境内清算机构,以及跨机构间的无因国际汇款业务是否适用,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五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 不变的承诺,永远的服务。
2. 笔笔精彩,款款真情。
3. “农”为本,“商”聚德,“行”至诚。
4. “德”承天下,“信”创未来。
5. 诚获信赖,信赢精彩。
6. 诚待天下客,心有大未来。
7. 诚・载梦想惠・泽农商。
8. 承信,德广,融天下。
9. 承农・诚商,知行・致远。
10. 草根银行,尊贵服务。
11. 用心每一天,伴你每一步。
12. 用心坚持专业,诚信尽善尽美。
13. 用心,行自远。
14. 用心,成就梦想。
15. 以诚为商,行者无疆。
16. 仪・心为您,征・诚相伴。
17. 行行兴永康,家家信合行。
18. 信立行达兴天下。
19. 信立天下,行达高远。
20. 信立天下,心赢未来。
21. 信立天地,心有未来。
22. 信立农商,情融城乡。
23. 信抚天下,诚顺万家。
24. 信达,诚至,通天下。
25. 信・立城乡,诚・兴农商。
26. 新选择,心期待。
27. 新形象,心服务,新未来。
28. 心向上,诚致远。
29. 心相连,德相伴,诚相守,信相融。
30. 心系城乡百姓,实现财富梦想。
31. 心无止境,诚信致远。
32. 心容天地,诚信万家。
33. 心诚・致远。
34. 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35. 想您所想,商业银行。
36. 我们事事尽心,让您时时放心。
37. 为市民理财,为企业服务,为城市造福。
38. 为您所思,尽我所能。
39. 为城市谋新貌,为企业谋发展,为市民谋幸福。
40. 威海农商银行,真诚与您相伴。
41. 同心・同行,更亲・更近。
42. 贴近,更贴心!
43. 手牵中小企业,心连普通百姓。
44. 上善为农,厚德行商,大爱仪征。
45. 上善若水,诚融天下。
46. 融通城乡手牵手,服务三农心连心。
47. 融情融信融和谐,创造创新创未来。
48. 热心的,便捷的,可信赖的管家。
49. 倾一腔真情,纳天方地圆。
50. 牵中小企业手,连城乡百姓心。
51. 农商行,不只是专业一点……
52. 您的需求,我的追求。
53. 每一步,心相伴。
54. 立足三农,大德汇商。
55. 立于信,成于行。
56. 立德守信,惠农兴商。
57. 离您更近,助您更远。
58. 竭诚于民,厚德一方。
59. 家的味道,爱的天堂。
60. 惠农助商,情系城乡。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六
不长不短的距离,需要的是全身心全程投入,自始至 终你们都在拼全力此时此刻,你们处在最风光的一刻,无论 第几坚持胜利的信心,只要跑下来,你们就是英雄? 不为鲜花的围绕,不为刹那的荣耀,只有执着的信念, 化作不停的奔跑,心中燃烧着梦想,脚下不停的步伐, 不为掌声的注释不为刻意的征服不为失败的痛苦只有 辛勤的汗水化作成功的脚步 步子迈开,让我们飞驰在红色跑道上,用我们的泪水 和热血,更改历史的记录,起立吧,歌唱吧!为我们的勇士 加油! 场上英姿显自豪,脚下步伐在飞奔。
你们是骄傲。
你们是自豪,跑道因你幻彩,面对红色跑道,你们挥洒自如, 不惧一切冲向重点, 超越对手,超越自我,是我们的目标,是我们的信念, 在清凉的初冬,在喧嚣的田径场上,。
你们点燃了似火的热情,,无论成败,我们都为你们感到自豪,你们永远是我们的骄傲! 大海如此的浩淼,鼓声多么美妙,运动员们,你们不 再像平时那样渺小,我们默默的祈祷,以你们为骄傲,我们 会永远为你们叫好, 广阔的绿茵场,是为你们搭建的舞台。
张扬吧,年轻 的心,我们将为你永远喝彩! 坚定,执着,耐力与希望,在 延伸的白色跑道中点点凝聚!力量,信念,拼搏与奋斗,在 遥远的终点线上渐渐明亮!时代的强音正在你的脚下踏响。
借着奥运的东风迎着观众的喝彩,我们运动起来,奔 跑在的跑道上,让我们共同努力,奔跑?奔跑,冲向胜利的 终点 今天的你们英姿飒爽,今天的你们朝气蓬勃,今天的 你们一马当先。
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不要放弃,不要气 馁。
成功永远属于你们。
米运动员啊!加油啊 就像花儿准备了春、秋、冬,就是为了红透整个盛夏。
就像雪花经历了春、夏、秋就是为了洁白整个严冬。
蹲下, 昂首,出发6767轻轻的一抬脚,便牵动了全场的目光潇洒的 迫挥挥手,便满足 了那一份无言的等待。
迎着朝阳,你们踏歌而去,背 着希望,我们等待你们的归来。
看!那一面面迎风飘舞的彩 旗,是一朵朵盛开的鲜花;听!那一阵阵惊天动地的欢呼,是回响在耳边胜利的风声。
运动场上的你们,是胜利的标志,运动场上的`你们,是青春的赞叹。
去吧! 去迎接那伟大的挑战,去吧!去做一名追风的少年。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七
一、财务状况总体评述
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价 2.行业标杆单位对比分析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分析 2.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
(二)利润表分析
1.利润总额增长及构成情况 2.成本费用分析
3.收入质量分析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现金流量项目结构与变动分析2.现金流入流出结构对比分析 3.现金流量质量分析
三、财务分项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以销售收入为基础的利润率分析 2.成本费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3.收入、成本、利润的协调分析4.从投入产出角度分析盈利能力 (二)成长性分析
1.资产增长稳定性分析 2.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分析
3.利润增长稳定性分析 4.现金流成长能力分析
(三)现金流量指标分析
现金偿债比率 2.现金收益比率
(四)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五)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使用效率分析 2.存货、应收账款使用效率分析
3.营运周期分析 4.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协调性分析
(六)经营协调性分析
长期投融资活动协调性分析 2.营运资金需求变化分析 3.现金收支协调性分析 4.企业经营的动态协调性分析
四、综合评价分析
(一)杜邦分析
(二)经济增加值(eva)分析
(三)财务预警-z计分模型
一、财务状况总体评述
20xx年,演示单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1,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175,万元,同比增加%;实现利润总额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实现净利润6,万元,较同期增加%。
(一)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价:
【财务综合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综合能力处于同业领先水平,但仍有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提高财务综合能力的必要。 【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请投资者关注其现金收入情况,并留意其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与新的利润增长点。 【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自有资本与债务结构合理,不存在债务风险,但仍有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的必要。 【现金能力】
在现金流量的安全性方面处于同行业中游水平,在改善现金流量方面,投资者应当关注其现金管理状况,了解发生现金不足的具体原因。
【运营能力】
运营能力处于同行业中游水平,但仍有明显不足,公司应当花大力气,充分发掘潜力,使公司发展再上台阶,给股东更大回报。 【成长能力】
成长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有较乐观的发展前景,但公司管理者仍然应当对某些薄弱环节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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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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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积分简介
通用积分是指众多联盟商家使用同一种积分对会员进行奖励,会员在联盟商家消费时能够获得积分奖励,积分积累起来,可以兑换礼品或者直接返现。在同等条件下,消费者必然优先选择可以获得积分奖励的联盟商家消费,从而提高了联盟商家的销售额,而通用积分平台的运营者也可以从联盟商家的利润增长中得到收益。
2、国内外积分运营现状
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各种“通用积分”计划已成功建立,成为了引导和影响人们消费的便捷积分服务。在美国,甚至可用一定数量的通用积分券,换走一辆某种牌号的全新轿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消费改变生活”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真正地利用各种方式使人们的生活便利,得到实惠。通用积分将成为社区生活消费新方式的创造者和“卡灾”的终结者。
像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flybuys积分计划,英国著名的nectar积分计划,德国的payback积分计划,美国的goldenpoints、s&hgreenpoints和babymint积分计划,还有英国的buys&flys、韩国的okcashbag、新加坡的morerewards等等。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通用积分项目是英国的nectar,通用积分由nectar这个专门的组织机构设立,本身并没有产品,只靠收取手续费赢利。项目吸引了包括barclay银行、sainsbury超市、debenham商场和bp加油站等很多企业加入。客户凭nectar卡可以在特约商户消费,或者用barclay银行卡消费者,都可获得相应积分,并凭借积分参加抽奖或者领取奖品。nectar因此把消费者对他们的忠诚转变成对特约商户的忠诚,并由此向特约商户收取费用。在很短时间内,nectar就将5880万英国居民中的1300万变成了自己的客户,并从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用积分是在国外10年前就开始的商家营销和用户管理手段,在中国却是前两年才开始火起来的。开始,只有2、3家公司在做,一夜之间,忽然冒出了十几家通用积分的服务商,积分运营的市场顿时热闹了起来。
美国人文亨利2003年在上海建立了智买道,是中国最早的通用积分服务商,他们在不断地教育商家,培育了市场。为之后的通用积分运营商奠定了市场基础。
文亨利之后,2005年有了上海的大众点评,银联的ub、长沙的v-v-v;北京的紫页v卡联盟。此外,还有中国积分、深圳的异业商务、壹卡会、厦门的下班、上海的ccclub等,连cctv《赢在中国》的创业项目中也有了通用积分项目。
3、通用积分的盈利模式
1)将积分作为商品出售给加盟商家,加盟商家按照实际花费出去的积分价值向通用积分运营商支付积分费用。
2)利用会员资源,推荐会员到加盟商家消费,根据会员的消费金额直接从商家获得佣金收入。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八
《支付机构条例》第25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专营从事支付业务,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授信活动。但是在实践中,支付机构开展垫资业务并且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助贷业务较为普遍,如何识别授信业务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1.为商户提供资金结算垫资服务
表四:银行日间授信与垫资代付业务我们理解,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t+0结算垫资有其合理性,业务风险较低,与授信风险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支付机构利用银行授信额度为无交易背景或者虚假交易背景的商户提供垫资服务,不对商户还款来源进行审核,实质属于从事变相授信业务,与监管要求违背,应当予以禁止。
2.依托支付账户开展授信支付业务
表五:支付机构授信支付产品流程图授信支付在电商平台在线与o2o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电商平台在开展“双11”营销日或者热销商品预售抢单活动中,支付接口难以满足峰值订单结算的要求,而且大量“黄牛”或者“羊毛党”通过bot机器人刷单支付严重影响用户体验。用户通过开通授信支付预先完成授信额度审核,收银台结账选择授信支付类产品可以将c2b转为b2b的资金结算,而且可以进一步叠加授信机构与商户之间订单延时结算功能,提高用户付款效率。此外,依托支付账户开展授信业务有助于合作银行监控消费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提高信贷风险管控能力,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是,也应当看到授信支付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授信与支付场景,在用户体验上刻意追求“分期付款”效果,回避或者淡化贷款业务的授信与签约程序。在长租公寓、教育分期等线下业务场景中,一旦发生基础交易纠纷,用户可能会基于对交易属性的误判(将授信与底层消费交易相混淆)以同时履行抗辩为由拒绝支付剩余交易款项(拒绝偿还已放款授信),银行信贷风险容易受到波及。
对于支付机构依托支付账户开展的此类线上信用支付方式创新是否落入变相开展授信业务范畴的问题,目前尚有待金融监管部门综合评估后出台进一步意见。在此之前,建议支付机构结合专营性监管要求,准确把握业务实质,合理评估业务风险。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九
1. 农业银行与您更亲,与您更近
2. 中国建设银行建设现代生活
3. 招商银行为您而变
4. 招商银行为您成就未来
5. 兴业银行服务源自真诚
6. 光大银行超越需求,步步为赢
7. 中信银行用我们的智慧,为您创造财富
8. 嘉信银行将来因你而来
9. 北京商业银行北京人心中的银行
10. 广州商业银行政府的银行市民的银行
11. 杭州商业银行绿色银行开放银行钻石银行
12. 烟台商业银行伴您走向辉煌
13. 宁波商业银行我们自己的银行
14. 重庆商业银行离您更近,与您更亲
15. 西安商业银行与您共创西部辉煌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
银行宣传标语
1、金融惠三农,满意同分享。
2、诚信为本,助你成长。
3、一生相伴,一起成长。
4、诚达天下,信拓无疆。
5、惠农助商,情系城乡。
6、服务为民,和谐共赢。
7、地域有别,服务无限。
8、诚立天下,商赢八方。
9、惠德若水,助您成长。
10、情系三农,合作共赢。
11、给力千万家,幸福你我他。
12、与您走得更近,让您走得更远。
13、惠农·兴商·融天下。
14、德伴身旁,行纳四方。
15、携手共进,共创未来。
16、融通经济,服务生活。
17、用真诚的服务赢得您的微笑,用快捷的服务赢得您的认可。
18、德泽八方,大成梦想。
19、繁荣地方经济,服务地方人民。
20、金穗呈祥,绿海运财。
21、上善为农,厚德行商,大爱仪征。
22、农商行铺就小康路,农户描绘大地春。
23、牵手农商,引领城乡。
24、扶农兴农,合作共赢。
25、信立农商,情融城乡。
26、财通百姓,富达三农。
27、天道酬勤,拓者无垠。
28、真诚的微笑与十足的`信誉是我们服务的准则。
29、富民兴商,共赢共享。
30、关注百姓,服务大众。
31、本地银行,当然首选。
32、专业服务农商,放飞财富梦想。
33、扎根大地,繁茂草原。
34、财富海洋,百姓银行。
35、裕镇·泽海·融万家,惠农·兴商·行天下。
36、威海农商银行,真诚与您相伴。
37、惠农以信,兴商以行。
38、高瞻远瞩,大器天成。
39、立足三农,大德汇商。
40、天高地广,农商帮忙。
41、石狮农商行,助君更辉煌。
42、信达天下,商赢未来。
43、农商有信,草原有情。
44、德系农商,成就共享。
45、服务市民,奉献社会。
46、上善若水,诚融天下。
47、创业理财,因我而精彩。
48、携手农商行,一起奔小康。
49、至真至诚,共赢共享。
50、携手农商行,铸就新辉煌。
51、城乡融合无界限,行业翘首展新高。
52、融通天下,服务万家。
53、传承信用,共享未来。
54、惠农,助商,行天下。
55、诚信赢未来,财源滚滚来。
56、只做最真的,只做看得见的。
57、承农·诚商,知行·致远。
58、草原银行,与您共享。
59、为民着想,行业榜样。
60、一路同行,相伴共赢。
61、草原之光,分享成长。
62、“心”仪,“心”农,“心”商行。
63、根植荆门,服务城乡。
64、造福三农,融通百业,惠泽万家。
65、立农兴商,聚银成行。
66、携手农商行,致富新希望。
67、草原农商行,诚信天地广。
68、农村夺金,商业斩银。
69、诚·惠镇海,信·赢未来
70、服务大众,立足发展。
71、惠农裕商,聚银远行。
72、每分每秒鄂尔多斯商业银行为您服务。
73、牵手农商银行,共创明天辉煌。
74、真诚相伴,共赢未来。
75、筑诸暨梦,融农商情。
76、持信以恒,善贷且成。
77、草原银行,天地宽广。
78、威海农商行,不只是专业一点。
79、百姓身边的银行,成就心中的梦想。
80、真心诚意,服务三农。
81、绿色金融,金色梦想。
82、牵手农商银行,成就财富梦想。
83、真诚相伴,与您共享。
84、与你同心,伴你同行。
85、专业专注,真诚服务。
86、追求梦想,铸就辉煌。
87、惠“农”助“商”,扬帆远“行”。
88、百业成长伙伴,百姓致富桥梁。
89、心·无界,越·无境。
90、一路同行,合作共赢。
91、惠农富商,诚行天下。
92、草原银行,伴您成长。
93、知心朋友,一生拥有。
94、不变的承诺,放心的选择。
95、沟通财富,创造未来。
96、您的需求,我的追求。
97、用一颗爱心,改变城乡两个世界,发展,奉献,共赢。
98、农·立本,商·未来,行·致远。
99、立足“农村”,爱我“农村”。
100、立足城乡,放眼世界。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一
一、信用卡的法律属性及其蕴含的法律关系
关于信用卡的定义以及其法律属性,我国并没有相关的专门立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其第五和第六条的规定将银行卡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又将信用卡分为贷记卡与准贷记卡,其主要区别在于准贷记卡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的信用额度内透支;而贷记卡则属不须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就可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目前大部分银行发行的如中国银行长城国际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等都属于此意义上的信用卡。据此,信用卡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考察。广义上,凡是能够为持卡人提供信用证明,持卡人可凭卡购物、消费或享受特定服务的特制卡片均可称为信用卡,包括贷记卡、准贷记卡、借记卡、储蓄卡、提款卡、支票卡及赊帐卡等;[1]狭义上的信用卡主要是指由银行或其它财务机构发行的贷记卡,即无需预先存款就可贷款消费的信用卡,是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狭义的信用卡。
信用卡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的问题,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都是一般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没有针对特殊金融业务的信用卡交易进行专门规定。史尚宽先生将银行存款定性为消费寄托,而银行放款则为消费借贷。[2]根据这一理念,结合信用卡交易环节涉及的三方当事人可以厘清其蕴含的几种法律关系。
信用卡交易包括三个环节:持卡人刷卡消费、发卡行向特约商户付款、持卡人向发卡行还款。从此交易环节可以看出信用卡交易中存在着持卡人——发卡机构——特约商户三方法律关系。这三方由于彼此间的契约而形成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
(一)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
信用卡的使用是由持卡人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经发卡银行审核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核发,并确定信用额的多少,再与申请人签订契约。笔者认为,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代理结算(委托)和消费信贷(借贷)双重性质。《德国民法典》将这种关系认定为“事务处理契约”,即由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收取年费,让持卡人可以在特约商户进行刷卡消费,为持卡人处理清偿其与特约商户之间债务的事务,因而属于有偿契约。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将其认定为委任及消费借贷之混合契约。
首先,委托关系。发卡机构在为持卡人处理清偿债务事务时,仅在符合持卡人指示之支出时,才可以向其请求偿还;如果没有持卡人的指示,发卡机构应对其支出自行负担。[3]对于如何认定发卡机构的行为是依指示而行,通说认为是凭借签账单上的签字及客户操作时的密码。《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第七条规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凡未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则登记有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签字的交易凭证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次,借贷关系。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是先消费后还款的模式,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使用的是发卡银行的资金,其实质就是先行借用银行的钱,在缴款截止日内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将应付账款偿还给发卡银行。
(二)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
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就是简单的消费合同关系,其之间的买卖或服务关系与传统的买卖或服务关系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买卖合同,特约商户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及瑕疵担保义务;如果是服务合同,特约商户负有提供约定服务的义务。而持卡人负有付款义务,只是该义务的履行是以信用卡而不是现金的形式完成。
(三)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
关于此二者间关系,理论界主要存在以下观点:[4]债权让与关系说、债务承担关系说、委托契约关系说、担保契约关系说。笔者认为,发卡银行和特约商户之间不存在谁以谁的名义与第三人结成一定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此并非委托关系,也不是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关系。其二者之间一方面存在着金融服务合同关系,另一方面还存在从属于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消费合同关系的特殊付款担保关系。[5]
首先,金融服务关系。发卡银行为特约商户提供信用卡交易处理服务,特约商户向发卡银行支付一定的交易折扣,即“手续费”,同时特约商户的销售金额为银行创造了派生存款。因此,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是一种新型金融服务关系。其次,担保关系。对于持卡人的购物消费,特约商户凭签购单向发卡银行提示付款。即对特约商户受理持卡人以信用卡记账消费而产生的风险,发卡银行承担特殊的付款担保责任。[6]
二、信用卡使用中纠纷常见类型及其相关法律适用
我们在享有信用卡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很多问题,如信用卡收费合理性、信用卡透支利息以及透支所产生巨额滞纳金、信用卡被他人冒用导致损失的风险负担等。而且,这类纠纷引起的诉讼呈愈来愈烈的趋势,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矛盾尖锐。
(一)滞纳金问题
【案例】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市分行诉被告张某信用卡纠纷一案。2008年2月13日,张某向原告申请办理紫金信用卡,原告经审核后向被告发放信用卡一张。后被告持该卡消费、取款、查询,截止2010年7月25日尚欠原告本金.96元、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计8615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起诉请求被告偿还所欠的本金.96元,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元(至2010年9月10日止)。被告张某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本身及本金和利息均无异议,但认为滞纳金过高。法院查明双方在《江苏银行紫金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中约定:对乙方(被告)的非现金(不含透支转让)交易,甲方(原告)根据不同产品给予乙方最长不超过56天的免息期,乙方在免息期内全部偿还透支款的,无需支付消费透支交易的透支利息。否则甲方自记账日起按照规定的利率记收利息至乙方清偿日止,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万分之五);乙方当期最低还款额为下述金额的总和:当期信用额度内消费金额的10%、超过信用额度的全部消费金额、全部预借现金、前期所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全部费用和利息;乙方若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能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甲方有权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收滞纳金;本合约自甲方同意乙方发放紫金信用卡后生效。法院认为,上述利息和滞纳金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并未违反《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对原告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对滞纳金的判决是依据持卡人和发卡银行之间的领用合约约定,虽然计算出来的滞纳金金额有偏高的倾向,但法院并没有对此予以调整。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而信用卡滞纳金并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滞纳金,其是具有违约金性质的复利。之前的《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人民币信用卡透支利息自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二十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此种透支利息采用的是累进利率,累进利率具有惩罚性质。而持卡人对信用卡进行透支并不是违约行为,只有不按照约定的方式还款的行为才是违约行为,才可以使用具有惩罚性的累进利率,所以上述规定不合理,导致其屡遭修改并最终废止。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了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有最长60天的免息还款待遇;其22条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额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第23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记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信用卡透支,发卡银行在免息还款期内为持卡人提供无偿使用信用额度内信贷资金的便利,并由银行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资金成本和风险。而作为这一特殊机制的交易对价,如果持卡人不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清偿消费透支款项,则不再享受免息的优惠待遇,且要向银行支付日利率万分之五的高额透支利息。银行界普遍将复利视为违约金,法学理论界也认为对逾期贷款计收复利的实质是收取借款人的违约金。这一点在《合同法》第207条关于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也作了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里的“逾期利息”就可以理解为以复利的方式计收。所以这日利率万分之五的信用卡透支利息作为免息还款期待遇的交易对价,就不宜理解为具有惩罚性质的利率标准,发卡银行对于透支利息计收复利也不属于对持卡人的双重惩罚,而是属于具有相应对价机制支撑的一种特殊违约责任安排。[7]因此,尽管按照《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持卡人与发卡银行领用合约计算出的滞纳金有过高之嫌,但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信用卡发展初期的背景下,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理,对信用卡不按期还款的违约行为以复利的方式收取滞纳金是无可厚非的。
(二)客户资金安全问题
关于此问题本文主要探讨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损失的风险负担问题,至于盗用信用卡、信用卡欺诈等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本文不予探讨。
【案例】2006年12月6日中午,原告王某与其家人在某饭店用餐,就餐时将外套脱下挂在椅背上。13时30分左右,原告在结账时发现外套里的钱包丢失,便于13时50分拨打110进行报警,称钱包(内有2100元现金、中国银行信用卡以及其他票据等)被盗。14时11分,原告通过手机进行信用卡挂失。但是,原告的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贷记卡已于当日中午13:06:09和13:08:38在被告五星大卖场被他人进行消费,金额分别为7800元和元。在刷卡过程中,被告卖场员工在受理刷卡交易时,在收到账单和银行卡后,未查验身份证件,仅要求“持卡人”在pos机上输入密码,在电脑显示交易成功后,卖场员工将“卡单”交给“持卡人”签名,签名后,卖场员工亦未查验签名,即将账单和“卡单”复印件交给“持卡人”。原告据此要求被告进行赔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元。
此案例中,持卡人的信用卡丢失并被冒用,冒用后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由特约商户承担。通过这个案例,结合本文第一部分对持卡人——发卡银行——特约商户三者间法律关系的梳理,不难看出信用卡被冒用后造成损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8]
据笔者了解,信用卡发卡银行普遍规定信用卡遗失后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9]所以对于信用卡挂失以后所造成的损失,除了持卡人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情况外,均应由发卡银行负担。这一点理论界和实践中的意见也比较一致。[10]但现实生活中,信用卡挂失行为往往与信用卡遗失、被盗行为之间存在时间差,同时,银行接受挂失到通知特约商户这两个行为之间也存在时间差,这两个“时间差”就给信用卡冒用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上述案例即属此种情形。笔者认为,此情形下的损失责任应根据民法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进行具体分析。
1.发卡银行。发卡银行在接到持卡人的挂失后,如果按照银行业办理挂失的正常程序通知特约商户,那么其在这段时间内一般不存在过错,故无需对此损失承担责任;如果发卡银行存在拖延通知或者对错误支付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过错,则须对此承担责任。
2.特约商户。在信用卡正常交易过程中,特约商户在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时应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应按通常程序和标准审查持卡人使用的信用卡,审查内容包括信用卡的有效期、持卡人的签字是否与信用卡上签字相符、发卡机构是否发出停止使用该卡的通知等。针对冒用信用卡的行为,特约商户尤其要注意审查刷卡人签名是否与卡上签名相符,如果刷卡人的签字与信用卡留有的签字明显不符,特约商户仍接受刷卡,则应对其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刷卡人的笔迹模仿能力较强,以一般人的能力无法认定签字不是持卡人所为,则特约商户不应承担责任。当然,特约商户承担审查签名是否真实的义务是有限的,因为信用卡上留有的签字与银行留有的印鉴性质不同,特约商户没有银行的专业设备,收款人也没有笔迹鉴定专家的专业素质。并且,部分持卡人在其使用的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没有进行签名,这就让特约商户无法进行核实,此时,刷卡人在刷卡时输入了正确的密码,特约商户当然无法拒绝对其进行信用供应。
3.持卡人。持卡人负有按领用合约使用信用卡并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的义务。如果其没有按照领用合约在信用卡背面签名栏签字,这一点本身就存在过错,如果其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信用卡,泄露了密码,这就是明显的过错,因为密码是由持卡人自行设置,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没有权利得知。在这样的情形下,信用卡被恶意冒刷的损失只能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三、维护三方平衡完善我国信用卡产业
我国信用卡产业起步较晚,发展却很迅速,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相关问题,如何解决或者规避这些问题,使得我国信用卡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成为当下不可逃避的课题。本文尝试从维护发卡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三方(尤其是发卡机构和持卡人之间)利益平衡的角度,来完善我国信用卡产业的发展。
(一)针对发卡机构可采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信用卡专门立法几乎空白,仅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调整。笔者认为在信用卡的立法上可考虑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一揽子立法汁划,同时在立法层级的选择上可以多元化,对于信用体系建立、发卡行与持卡人、特约商户之间的关系由法律来调整,而对于进入系统内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规章来调整。或者可以考虑对《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增加相关条款对发卡机构进行监督,例如对发卡机构在发卡过程中发卡点的设立、发卡员的业务素质、信用卡发行的条件、发卡过程中履行的义务、发卡后的管理等问题进行规定,使对信用卡的监督有法可依。
2.建立各类防范机制。具体可建立发卡审核机制、信用卡透支监管机制、信用评估和数据共享机制、信用卡风险预警机制,以及对特约商户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上述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对信用卡从发行到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尽可能地通过一系列防范机制使得纠纷和风险少发生、不发生。
3.强化银行社会责任。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11]安全性是其首要原则,为了保证其正常运作和盈利,商业银行还应充分考虑其可能承担的社会责任。比如:发行信用卡时严格审核客户的资料,避免以某一项信息作为发卡的依据,降低呆账坏账产生风险;在信用卡管理中,改变重发卡轻管理的模式,在发现刷卡套现或其他有可能危机银行利益的情况时,采取措施制止,不仅能减轻银行损失,同时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针对持卡人可采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这一块的立法可以和针对发卡机构的立法在同一法律中同时进行。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风险防范法律体系,可以从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共享等问题入手。
2.提高风险意识和技术保护。一方面需要发卡银行明确告知与客户联络和交易信息传递的方式,避免他人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另一方面需要持卡人的自我保护,比如,应妥善保管好密码,避免与个人生日、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等产生联系。
3.加大个人失信惩罚机制。对于个人失信行为的控制,不能仅依靠道德的约束,还必须引入相应的惩罚机制。[12]比如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滞纳金就是有效的手段之一。另外可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将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记载于各银行的相关数据库备查。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二
银行宣传口号精选
·龙的传人你我他,农行兴旺靠大家
·手握金穗卡,潇洒走天下
·中国农业银行,祝您事业兴旺
·中国农业银行,伴您走向辉煌
·选择农业银行,未来充满希望
·选择农业银行,生活更有保障
·农业银行 与您更亲,与您更近
·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现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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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业银行 政府的银行 市民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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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三
使用信用卡是现在大多数人的消费方式,很多人对于“卡奴”这个角色也适应良好。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逾期还款、欠钱不还等还是时有发生,导致利滚利,欠款一块钱发展成欠债一万块钱,最后债台高筑,惹上官司!
信用卡不小心逾期了,银行的利息和滞纳金是怎么算的?包括部分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均表示会在免息期后,对逾期未还清的欠款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和利息。大部分银行给出的答案是,利息按照所透支额度的本金每天万分之五来收取,滞纳金按照每个月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百分之五来收取,每个月仅收取一次,其中有股份制银行表示,最低的滞纳金收取标准为10元/月。通常情况下,欠款额=本金+滞纳金+利息+年费也就是说,如果你产生了欠款没及时还清,过了免息期后,将会按月产生滞纳金、按天产生利息和按年产生年费,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上述的扣费、扣息等所产生的费用都要统一算作你的本金,继续滚扣下去。
如果不小心欠1分钱,在1年后会滚成多少钱呢?通常情况下,欠款额=本金+滞纳金+利息+年费也就是说,如果你产生了欠款没及时还清,过了免息期后,将会按月产生滞纳金、按天产生利息和按年产生年费,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上述的扣费、扣息等所产生的费用都要统一算作你的本金,继续滚扣下去。假设设定为30天免息期。也就是说第一个月不必担心滞纳金、利息等费用。不过,一旦过了免息期,也就是最近一个还款日还不还款,银行就要测算利息、滞纳金等费用了,并一起计入本金利滚利。第3个月账单:根据测算,假设按照某银行所说的滞纳金每月最低收取10元计算。那么第三个月的账单里,就会出现元,这里包括10元滞纳金和所欠的元本金。而这里显示的是你欠款第二个月的情况。如果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计算,第三个月的账单里,利息可以忽略不计。第4个月账单:但第四个月账单,则是显示的是你欠款第三个月的情况,你的欠款额就会升到元,这里,包括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滞纳金20元,这其中也包括你第三个月产生的元利息和元本金。第5个月账单:而到了第五个月的账单,则显示你欠款第四个月的情况,你的欠款额就会升为元,这里包括新产生的10元钱滞纳金,和第四个月产生的元利息。以此类推,从计息日起,也就是透支免息日后,如果往后推12个月,也就是你的透支后第十四个月的账单里,就会显示欠款额达到元。这还没完,如果你的信用卡不是免年费那种,假设需要你每年都要缴纳150元年费。那么在下一个账单里,你会发现,你的欠款额已经达到元了。这仅仅是你欠款1年,接下来,你的滞纳金也将不再是10元最低额,将根据元的欠款本金,按月收取5%的滞纳金,这时,你的滞纳金将达到约元。
还款晚多久算逾期?根据《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最多延迟3天,还款差额10元以内,将不再收取罚息。这个延迟也算是体现了银行的让步,因为以前还款晚一两天,或者还少了零头,就可能遭遇全额罚息,造成个人还款逾期。《公约》规定,银行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进行还款提醒,并且提供至少3天还款期限。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还款日过后的3天内,持卡人还了钱,银行都应该视为全额同期还款,不得罚息。注意:3天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银行还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即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并且未还款额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应该视为持卡人全额还款。
逾期多次怎么办?如果很不幸地不止逾期一次,怎么办?还能在这个金钱世界存活吗?银行专家告诉你,一般信用卡逾期还款不超过3次,可申请信用卡但额度很小,也可以贷款但利率很高。逾期6次以上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上了这个名单想办信用卡和贷款就很难了。如果你刚好逾期,又在这个时候去银行办贷款,一般不可能获得贷款。
跨行自动还款可能会失败不少人在使用信用卡时,把信用卡账户绑定一张借记卡进行自动关联还款,而信用卡和借记卡往往不是同一家银行。一般情况下这种设置会省了持卡人许多麻烦。但到了还款日,银行一般只进行一次自动扣款,不进行补扣。如果持卡人当期账单超过借记卡发卡行的转出限额,会导致还款失败。另外,如果持卡人有外币消费,而当初申请自动还款账户时没有填外币账户,也会导致自动还款失败。发生这种情况,如果银行没有短信等方式通知持卡人,就可能出现还款逾期,甚至留下信用污点。
逾期不还后果很严重有的人信用卡透支后恶意欠款,甚至注销信用卡,以为银行也找不到自己。有这种想法的人要小心了!如果恶意逾期不还,不但贷款买房买车受限制,出国、找工作都会受影响,配偶的信用也可能受到影响。刑法关于信用卡犯罪有这样的规定: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且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定性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以上10万以下,认定为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到100万,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四
银行宣传口号大全
1、一路同行,相伴共赢。
2、一路同行,合作共赢。
3、诚信服务,共赢财富。
4、诚信服务,共创财富。
5、你的“三农”,我的`责任。
6、情系三农,合作共赢。
7、情系三农,相伴共赢。
8、诚信赢未来,财源滚滚来。
9、服务三农,合作共赢。
10、老百姓自己的银行。
11、从农村到城市,一直在你身边。
12、与你同行,共创未来。
13、服务源自真诚。
14、心系民众,共创辉煌。
15、德系农商,成就共享。
16、服务为民,和谐共赢。
17、服务一方,共建城乡。
18、服务大众,立足发展。
19、诚信为本,助你成长。
20、农商有信,草原有情。
21、农商诚信,草原情深。
22、经济护航 信赖商行。
23、信赖商行,一同成长。
24、服务沃土,实现梦想。
25、金融惠三农,满意同分享。
26、钱来钱往,服务百家。
27、服务先行,步步为赢。
28、金穗呈祥,绿海运财。
29、微笑服务万家,温馨传遍天下。
30、为民着想,行业榜样。
31、草原金花,农商状元。
32、赤诚服务,共创鸿福。
33、帮你插上腾飞的翅膀。
34、草原之光,分享成长。
35、根植沃土,情系三农。
36、支农扶农,创业理财。
37、情系三农,合作共赢。
38、扶农兴农,合作共赢。
39、农民创业代款,农商行是首选。
40、农商行铺就小康路,农户描绘大地春。
41、立足城乡,放眼世界。
42、富民强国,惠济八方。
43、农村的银行,农民的银行。
44、厚德诚信,达济城乡。
45、取之于农,用之于农。
46、农村是金,商业是银。
47、扶持三农,服务百姓。
48、农村夺金,商业斩银。
49、诚达天下,信拓无疆。
50、金融管家,服务万家。
特约商户营销方案 特约商户和商户的区别对银行篇十五
1.^v^常委会-^v^刑法(修正案八)(实施生效起始时间,下同)
2.^v^常委会-关于《^v^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修正案八)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
5.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v^法制司关于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答复
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8.^v^-征信业管理条例
9.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10.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
法条链接
1、《^v^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