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方案(7篇)

时间:2024-11-26 作者:储xy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一

强化县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统筹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各镇卫生院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工作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县卫计局、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限期整改。

(三)总结 阶段(8月1日-8月20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总结 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排查各种火灾隐患,保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xx型05xx工程”,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决定自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全局动员,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打牢火灾防控基础,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无火灾隐患存在,无火灾事故发生。

为加强对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杜绝火灾隐患,局成立城管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1.局办公室、督查科:负责对局大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督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区各专项办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市容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区户外广告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负责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3.各执法大(中)队: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内外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4.环卫处(所):负责对单位办公场所、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及停车场等处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火灾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负责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及存在火灾隐患垃圾的安全处理工作,防范火灾发生。

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置情况和保持畅通情况;

5.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情况;

6.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7.各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方式:

1.6月18日至6月24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自行组织消防安全排查,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6月24日下班前报局督查科。

2.由局办公室和督查科组成检查小组,从6月25日至6月31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含派驻机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各专项办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的,由局督查科现场发出督查意见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自查和检查要做到“四有四清”,“四有”即有记录、有图片、有通报、有整改,“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一个盲区、不漏一处隐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方案6月19日下班前报局办公室、督查科)。

2.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强加检查和指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跟踪问效。要在局系统内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三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8812500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四

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

20xx年6月起,将每月10日作为我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五

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了便于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县安委办特成立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志玉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农委、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县安监局监察队

督查范围:盱城镇、淮河镇、管镇镇、明祖陵镇、鲍集镇、兴隆乡、铁佛镇

第二督查组:县安监局危化科

督查范围:穆店乡、桂五镇、王店乡、河桥镇、古桑乡、仇集镇、三河农场

第三督查组:县安监局监督科

督查范围:官滩镇、维桥乡、马坝镇、观音寺镇、黄花塘镇、旧铺镇

第四督查组:县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督查范围:县经济开发区

各督查组在督查时,请县质监局和消防大队各派一名同志参加督查。全面抽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

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禽类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冷库)。

检查重点:

(一)各禽类加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禽类加工储存(液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实行定人、定措施,保管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

(三)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是否严格履行了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使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

1、企业自查(6月9日-15日)此次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有企必查、有储必看,查必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禽类加工企业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和督查。

2、各组督查(6月9日-18日)

3、全县面上抽查(6月19日-22日)

(一)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专人负责。要摸清底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负责检查辖区内和在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引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做到不能保证安全,不生产、不运输、不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在企业内张榜公布,由职工监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认真排查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实行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液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在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酿成较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各乡镇(场)、各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此次《县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及其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各相应督查组,各督查组于6月22日前将自查抽查情况和书面总结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消防安全检查方案篇七

各行政村、社区、站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监管,继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继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危化、重点企业、食品、小杂摊、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非煤矿山(砖厂)、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山区道路、地质灾害点,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3.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4.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5.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一)全面集中排查(20xx年8月24日至8月31日)。

1.要结合实际,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明确分管安全责任人,全面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各行政村(社区)要于9月1日前将有关表格报镇安监办,每月25日前报各类隐患整改情况。

2.镇党委、政府包片包村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到所包片包村的村、社区、站所,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附包片领导责任一览表)。

(二)突出整治重点(9月1日至10月31日)。

1.镇安委会牵头,邀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违法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工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后复产复工。

2.镇安委会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突查夜查”“四不两直”检查办法,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实现巩固提升(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继续违法生产。

2.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站所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实抓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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