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会即将开幕,同学们都在为此做准备。注重安全防护,确保运动员健康。精心整理的运动会总结范文,让你重温其中的激情!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一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前工资都是两三千、工龄二十多年、但是因为非工商(在单位中得病、送进医院的、但都说不是工伤、那就按不是工伤吧)准备病退、其中享受24个月的补助外、工资是怎么算的!如果单位让提前病退合理吗?(还在医疗期病假之内)、不明白!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二
申请人: ,性别: ,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今年 岁, 户口,原住址: ,职业 ,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邮编: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 诉被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 ] 法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并于 年 月 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 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 日内赔偿给王 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 万元。
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归还的 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三
一、6个月是区分界限,请假6个月发的是病假工资,请假6个月以上,发的是救济费。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解读:
1、病假6个月以内的情况,发病假工资:
工龄,按50%。
10年工龄,按60%。
20年工龄30年,按70%。
工龄30年,按80%。
2、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情况,发救济费:
工龄10年,按40%。
10年工龄20年,按50%。
20年工龄30年,按60%。
工龄30年,按70%。
二、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期间,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的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解疑:
答: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四
吉林省职工病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资料图)。
吉林省职工在病假期间按什么标准开工资?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何规定?7月15日,记者针对读者关注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问题,咨询了吉林省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的专家。
答:用工单位所在地。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何规定?
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次的工资或者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答:30天。
问: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答:15天。
问:中省直属企业初次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需携带的手续?
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采集软件离线版20090410版。
问:职工在患病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支付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青年节、妇女节等部分公民放假期间工作有加班费吗?
答: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或参加庆祝活动的,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五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病假天数如何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六
病假现在分为六个月以内病假与六个月以上病假两种。职工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
病假现在分为六个月以内病假与六个月以上病假两种。
职工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时,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林旭,我于xx年7月在北京协和医院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症,这种疾病引起我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肺功能、牙齿、舌下腺等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疾病和药物的副作用使我头昏、嗜睡、口干舌燥、四肢麻木、疼痛、记忆力减退,经过药物治疗,病情稍有缓减,但仍无法胜任工作,现恳求领导批准我病休。
十分感谢!
请假人:xxx。
xxxx年x月x日。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八
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的给付,以职工休工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不含奖励工资、各项补贴),仍按照《劳保条例》规定的连续工龄及计发比例计发。按此计发的病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150%。疾病救济费不得高于同期企业平均工资的70%,不得低于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九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十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十一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定额人员:
专业病假工资条(案例12篇)篇十二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注: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