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权益保护的一种方式,双方在签署之前应明确自己的权益要求。合同协议范文的阅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和表达方式。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我于 年 月 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现就申请。
附件:1. 答辩书副本 份,每份 页。
2. 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份共 页。
答辩人(盖章或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一、文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辫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为答辩人提交答辩意见使用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答辩人应当写明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答辩内容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概括其答辩意见的要点,如争议事实、处理经过、计算标准、对申请人仲裁请求是否认可及反驳理由等,不够可加页。
3.答辩人应按申请人、第三人的人数提交答辩书及证据副本。答辩书由答辩人签章,答辩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附:有关证据______份;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马______,该公司经理。
被答辩人:_______市______设计研究院。
地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大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该院院长。
______市______研究院申请仲裁设计合同,追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20__年4月25日签订了《(20__)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4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20%)。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20__年8月1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就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辩:
一、申请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设计费6万元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国家计委编印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中第十七条的规定,“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20%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30%,施工图完成后付50%。申请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见书》,并不是初步设计书,这是我们双方之间的分歧意见之一。根据规定,初步设计书应具有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及设备、结构、电器三个专业的图纸。而申请人只交付方案意见收由我公司审批,没有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及三个专业图纸,我公司认为申请人没有完成初步设计,因此不能按规定支付设计费。
另外,就我公司与申请人 设计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方案设计完成后15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设计费6万元”。此合同之规定也是指初步设计书完成后付设计费6万元,并不是指“方案意见书”完成后即付6万元。作为申请人来说,他们完全懂得“方案意见书”和“初步设计书”的不同概念和内容。而申请人却把两个概念及内容混为一谈,向我公司追索6万元,既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也不符合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我公司拒绝申请人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据此,申请人请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7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逾期违约金0.3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根据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中规定“写字商住楼的基础图,是在设计方案认可后两个月及收到勘探资料后一个月后交付施工图”,而申请人在我公司对方案意见书尚未认可的情况下,违反双方签订的设计合同条款规定,这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担申请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费2.4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
三、根据《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第七条规定:“按规定收取费用的勘察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定金。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探、设计费”。又规定:“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依据以上条款规定,我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后,按规定支付4万元定金,并且申请人也提交“方案意见书”,双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请人毫无理由扣我公司的4万元定金,天渊之别国收取方案设计费6万元。我公司认为该定金应抵作申请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见书”的设计费用。
四、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3000元,作为资金使用,该示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申请人如数返还。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市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四
答辩人:
答辩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申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诉我_________一案,
此致
答辩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2、其它证明材料___件。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五
答辩人:(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与联系方式)。
关于答辩人和申诉人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合同争议,答辩人现就申诉人的仲裁申请答辩如下:
一、对申诉人申诉的某些事实的澄清。
二、申诉人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理由。
三、答辩人的要求。
1、驳回申诉人的各项______要求。
2、申诉人应补偿答辩人因办理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
3、仲裁费用由申诉人承担。
此致
附:1、证据:
答辩人: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六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代表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同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号船舶(船旗国:__________船籍港: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的财产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同意将__________号船舶同__________号船舶于____年__月__日____时(格林尼治时间或北京时间)在__________地方发生碰撞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当事人应负的责任和有关赔偿损失的金额,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条为请求赔偿的损失进行财产保全,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____提交_________保证金或担保;由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交__________保证金或担保。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对方提供担保并不视为已承认碰撞责任。
如果当事人提供了完全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担保,另一方不得向法院申请扣押对方所拥有的船舶和财产。
第三条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虽然双方达成协议,但一方没有收到对方提供的担保,或者担保逾期失效,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将不适用。
第四条双方同意对方当事人对本方的碰撞损害进行检验并给予方便。
第五条仲裁程序应当依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和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前言中所列名称、地址、传真号、电传号或邮或编码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对方。否则,一切按该地址邮寄的信件、文件等及按该号码传送的传真和电传,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已经超过合理的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扩展阅读】。
仲裁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协议将其经济合同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居中依法评断是非,并一次性作出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特定争议的方法或者制度。我国《仲裁法》第16条第:款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以书面方式请求仲裁的协议,即当事人各方之间经过相互协商一致达成的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居中依法评断是非,并一次性作出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书面的协议。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七
被答辩人(申请人):某某。
答辩人因与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案号:),依据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提交答辩意见如下:
一、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
申请人申请称:x9年7月14日,申请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支付了五万元定金。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2——银行转账单,x9年7月14日给被申请人付款的是“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根本就不是签订合同的甲方秦柱玉即本仲裁的申请人秦柱玉。
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合同》,合同的甲方(购车单位)为秦柱玉,身份证号x2;乙方为被申请人。故按约申请人即秦柱玉应支付本合同的定(订)金。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也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如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自愿代为申请人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应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在本案中,首先申请人未能证明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的支付行为即代表其履行定金义务;其次,如申请人能证明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的支付行为实为申请人支付定金的行为,应当告知被申请人并征得被申请人的同意。而申请人及第三人至今未告知被申请人有以上事实。
直到我司于x0年7月15日收到仲裁委送达的仲裁资料及申请人的证据,仍然没有看到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替申请人支付定金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履行支付定金的举证责任,显然应由申请人举证。现申请人并无证据证明其本人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其仲裁请求应予驳回。
二、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向我司支付的5万元不能认定为定金,该5万元的法律性质待定,故本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进行处理。
如上所述,我司至今没有收到过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证明,证实其支付的5万元是替申请人秦柱玉缴纳的定金,在银行转账单上也无任何秦柱玉的信息。若该款是申请人秦柱玉缴纳的定金,申请人应在第三人付款后持第三人的书面证明来我司开具定金收据,以确认该款的性质。双方在购车合同上对5万元款项也约定不明,一处是写“定金”,一处是写“订金”(见合同第8~9行),因此,在仅有壹份第三人银行进账单,而无其他任何证据佐证的情况下,第三人所支付的5万元不能认定为定金,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由于申请人秦柱玉主张的5万元系第三人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所支付,该款的法律性质待定,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广州市从化太平润财货运站具有利害关系,故我司要求追加广州市太平润财货运站为本案第三人。
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合同》第二条约定:“顾客在缴纳定金后,交车之前需付清余款,否则本合同作废,本公司可自行处置本合同商品,定金不予退还”。根据以上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履行交付货物的前提是申请人支付全部货款即305800元,而申请人并没有履行交付全部货款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可以拒绝向申请人履行交货的义务。
四、申请人主张律师费1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此致
广州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八
答辩人: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地址:xx市xx区青年广场a栋x层e座。
法定代表人:严。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收到贵会的江劳人仲通字()第0915-1-2号的开庭通知,现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答辩如下:
第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点是客观存在的,但被申请人是x年7月19日依法成立,x年11月28日被依法吊销,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是:x年7月19日---x年11月28日,而非申请人所说的x年6月至x年6月。
第二、申请人提出的x年2月至x年6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首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既然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未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另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武中法『』第87号)第1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的工资。
2、即使支持双倍工资的请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支持x年2月至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的本质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工资就是这种价值的体现,而另外一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并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价值体现,因此不属于工资,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关于时效起算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既然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就应该适用这一规定,故x年2月至x年12月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截止x年12月已过仲裁时效,况且截至今日已有4年之久,对此阶段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请求事项应依法驳回。
第三、对于申请人要求支付10个月每月按3500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的时间是x年7月19日---x年11月28日,总计4年4个月,即使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也是4.5个月工资。
2、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平均工资远没有35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3、x年6月要求支付x年11月28日之前的经济补偿早已过了劳动仲裁一年的仲裁时效。
4、申请人在职期间,在工作过程吃回扣,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涉嫌违法,为此申请人肆意旷工、擅自离职,而非公司原因导致其离职,公司念及旧情暂时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申请人更无权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缴纳x年7月至x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或者支付社会保险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申请人存续时间是:x年7月19日---x年11月28日,即使补缴或者赔偿也仅限于此期间。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应该有行政机关处理而非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范围。
3、此请求事项已过一年的仲裁时效。
终上所述,申请人请求事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依法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时间: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担任职务)。
被答辩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生,汉族。
住址:xx省xx县xx乡xx村x组。
答辩请求。
1、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答辩人xxx于9月1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双方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年3月1日,期限为5年,即20**年3月1日至2月29日。
被答辩人于20**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20**年3月16日至20**年4月17日。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
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辩人无法出具。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补齐相关治疗和病休证明,被答辩人不但不去补齐相关证明,还到答辩人生产车间无理大肆吵闹,已严重影响到了答辩人的正常生产,也造成了部分损失。
由于20**年3月19日起至20**年12月23日这段时间,答辩人四处找寻也没有找到被答辩人,使被答辩人的工资无法支付。被答辩人于20**年12月23日来答辩人单位后,答辩人要求向被答辩人支付上述工资,也被被答辩人严词拒绝。
被答辩人的社会保险,由答辩人一直缴纳至今,并未中断。并且答辩人至今为止,从未向被答辩人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或者暗示,要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并未终止或解除,被答辩人的申诉事实纯属捏造,子虚乌有。请求贵委依法仲裁,予以驳回。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年2月4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仲裁委员会转来——___________关于“______诉________劳动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_____仲裁委员会驳回依法驳回申诉人________的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答辩人与申诉人签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职位有确定的约定______销售经理,但是申诉人在___个月以后,没有与答辩人协商的情况下,自主地将答辩人调到其他部门任职,在没有取得答辩人的同意之前,申诉人的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是强迫答辩人去其他部门报到,这种做法违背了答辩人的意愿,在申诉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答辩人是被迫提出辞职的,申诉人提出答辩人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是没有根据的,由于是申诉人有错在先,答辩人迫于无奈才提出辞职的情况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不相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在答辩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没有承担此责任的义务的。
二、申诉人称答辩人在一与其有竞争的关系的公司工作,而给其造成了损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理由的。首先,答辩人的辞职是由于申诉人的过错,而且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并没有签订竞业禁止的协议,所以答辩人去哪家公司工作,都与申诉人没有关系,这是答辩人的自由择业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剥夺。
三、申诉人要求仲裁委员会责令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没有根据的,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已经终止,答辩人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劳动合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申诉人自然也就无从再要求答辩人履行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印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2、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
3、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二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xx4年4月2日及xx4年x月21日各记大过一次,同时xx4年0x月2x日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xx4年10月0x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证据目录3)的决定,提出将与xx4年11月0x日与申诉人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x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三
答辩人:上海*****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林河**********。
你会奉劳仲(20**)办字第86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现答辩人就***与我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答辩如下:
一、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二、请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申请人继续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1、申请人认为公司在完全没有征询其个人意见的情况下对其工作岗位进行了单方面的变动,让其从事电动车工作而非汽车技术工作,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实际上答辩人并未对申请人的工作岗位进行变动。
(1)答辩人对每个岗位都实行了定岗定编,并且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情况,设定了岗位分,作为考核员工工资的一个标准。
而从申请人正式上岗到目前为止,其岗位职责和岗位分都没有变,所以申请人认为答辩人对其工作岗位单方面进行了变动是不符合事实的。
(2)答辩人认为,申请人是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经验缺乏,根据汽车技术岗位所需要掌握的知识对申请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是有必要的。
所以,答辩人计划用半年多的时间对申请人进行各方面的培训,首先是对申请人进行电类空调知识的培训,春节之后再对申请人进行电动车电气技术方面的培训,这些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申请人全面掌握和汽车制造有关的专业知识,而不是向申请人所说的那样,对其工作岗位进行了变动。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三条款规定,“答辩人可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征询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或调动,乙方应该服从安排。”如果申请人认为对其进行电动车电气技术培训是对其工作岗位的一种单方面的变动而不愿接受的话,申请人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提出来,可见,申请人当时是同意接受这种培训的。
现在以此为借口只是为了达到单方面毁约的.目的而已。
2、申请人说自己已经于4月11日正式向单位递交了辞职书,但答辩人至今仍未受理的仲裁理由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事实上,申请人从来都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答辩人提出过辞职的申请。
从月日开始,申请人在未向有关人员请假的情况下,一直没来上班,有关人员也未能联系上其本人,在4月11日下午,申请人只是以事假为由向有关人员请假9天,事假过后也没有按时到公司上班。
现在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其目的也只是为了逃避其单方面违约的责任。
答辩人:东莞市乐一电子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石龙镇西湖信息产业园温泉南路23号。
被答辩人:李大业。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已缴纳工伤保险费,被答辩人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被答辩人受其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派遣到答辩人处工作,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被答辩人到岗后,虽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约定由用人单位负责为派遣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理赔,但答辩人为预防工伤风险,仍然为被答辩人缴纳工伤保险费。
被答辩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其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由其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及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法律依据。
二、被答辩人主张其基本工资为2482元,没有事实依据及证据支持。
被答辩人受其用人单位派遣于20**年6月1日到答辩人处工作,6月6日即发生工伤事故,由于被答辩人与其用人单位未签订书劳动合同,且其主张的实际工资为495元,故被答辩人主张其基本工资为2482元没有事实依据及证据支持。
即使按照被答辩人提供的其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书面证言,被答辩人每小时工资为7.5元,据此推算其基本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也只有1305元。
三、答辩人未少报被答辩人工伤保险缴费工资,被答辩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需依照职工的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否则,如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补足。
由于被答辩人入职时与其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答辩人为预防工伤风险,按1340元/月为被答辩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工资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且不低于被答辩人主张的实际工资495元,故被答辩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差额没有法律依据。
四、向被答辩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其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答辩人不负连带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向被答辩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其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用工单位对用人单位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尤其在答辩人已为被答辩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工伤理赔由用人单位负责的情况下,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法律依据。
退一涉,如果仲裁庭最终认定答辩人为被答辩人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低于其实际工资,答辩人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范围亦只限于一次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差额部分,即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低于被答辩人实际工资导致工伤保险基金少支付的待遇部分。
对于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属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答辩人为被答辩人申报的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是否低于其实际工资并不影响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会导致被答辩人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被降低。
因此,对于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答辩人不负连带责任。
五、被答辩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书面证言,被答辩人每小时工资为7.5元,据此折算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1305元/月,故被答辩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为5220元。
由于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人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理赔,故被答辩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由其用人单位东莞市天赢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另外,被答辩人住院期间,答辩人安排专人负责护理工作,医疗费、伙食等费用亦由答辩人承担;被答辩人出院后,答辩人还为其提供食宿,答辩人已尽人道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已按照国家规定为被答辩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与被答辩人用人单位明确约定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理赔,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法律依据,请仲裁庭依法驳回其对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龙仲裁庭。
答辩人:东莞市乐一电子有限公司。
二o**年一月三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四
我方就被答辩人___________因与我方之间发生的__________争议向你会提出的仲裁请求,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五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市_______研究院申请仲裁设计合同,追索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我方现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与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即付申请人______万元定金(是设计总额的______%)。后因工程建设投资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经营,与我公司合资的另一方要求从设计到施工完全由他们负责。因此我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出终止设计合同。事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由于申请人索取费用太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______万元(施工图设计费______万元;逾期违约金______万元),这个请求是毫无根据的。
四、我公司与申请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接受申请人的要求,以设计赶工费的名义支付现金______元,作为资金使用,该示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我公司要求申请人如数返还。
以上意见,请求仲裁委员会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xx,男,汉族,20x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x月x日。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七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
二、××。
根据《劳动法》、《××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
附:证据目录。
1、××。
2、××。
3、××。
4、××。
注:根据当事人的使劲情况,将事实和理由填充到上面,此外还要针对对方提出的仲裁请求的项目是什么来进行有目的性的`回答。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我们经过协商,愿就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第条约定的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并适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合同仲裁答辩书大全(19篇)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没有依据。被答辩人自x年5月起在答辩人处工作,并签定了劳动合同。x年5月份起,答辩人为被答辩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x年3月25日被答辩人发生工伤事故,答辨人积极为其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照常发放。现被答辩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答辩人无需对被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0xx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67235元,于法无据。被答辩人出生于1965年1月2日,x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答辩人即日起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不应为被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另外,因答辩人已为被答辩人缴纳了工伤保险,被答辩人所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被答辩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被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加之被答辩人于今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答辩人也无需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请仲裁庭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判决。
此致
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餐饮限公司。
x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