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连接读者和作者的桥梁,它能够将读者与作者的思想和感受连接在一起。以下是一些名人读者的读后感,他们的感悟和体会或许能够对大家产生一些启迪和借鉴。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一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二
孙少平是全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新时代有理想,有思想的青年。孙少平上学时,家境是艰苦的。高中时,每天吃不饱,穿不暖,但是生活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失去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个衣着不合体的高个学生,在精神上是富有的。他积极阅读,在学习的同时,也树立了初步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以说是阅读使得孙少平变得和其他的人不一样,这不仅表现在他的处世态度上,也表现他的行为言语上。
孙少平有着乡下人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相比较,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想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比现在好上很多。
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孙少平也能拿捏得当。在亲情上,他始终深知家中的疾苦,从不因为自己而给家中添加负担。在友情上,少平有一个的朋友——金波,他们都深深地了解对方,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在爱情上,孙少平和田晓霞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感动了无数人。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在牵动读者的眼睛。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一个人吸引别人的是他的品格而不是外在的虚华或贫穷,无论怎样都不能丢掉人最宝贵的品格,要坚持原来的那份美好,即使出淤泥,也要不染。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三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轻生。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四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花了我快两个月的时间。
太长了,全书80多万字,相当于看了六七本书,有必要装下逼,毕竟也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字数最长的书了吧。
其实刚开始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感觉节奏太慢太啰嗦。但是看了一两章后,慢慢就觉得有意思了,再看到后面,就觉得进入了书里的世界,终于体会到,“诶,原来读书还有这种感觉,也蛮有意思的嘛。”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人物性格的塑造,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特别是主人公思嘉,如果把她放在我们现代的生活里,估计很多女生会讨厌,不过她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是很多人讨厌她,估计她这种性格就是遭人嫌的吧。
要不是因为思嘉人物性格塑造的好,我估计这本书肯定会大打折扣。
思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绿茶婊,充满虚荣心,到处勾引男人的“婊子”。连她的三次婚姻都是为了其他企图而结婚的,完全不在乎爱不爱这个人。
她的第一次婚姻,是因为赌气。
想想就应该就很搞笑吧,那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男人希礼,要准备结婚了。然而思嘉认为,希礼心里喜欢的一定是她。在一次聚会上,思嘉把洗礼拉到一个小黑屋里表白,想叫他跟她私奔,没想到希礼拒绝了。所以赌气之下就跟一个喜欢她的人,而她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结婚了。
只不过是当时,那个男的刚好也在场,刚好表露一些喜悦之情而已,也太随意了。
当然,结完婚后,她就后悔了,她心里愤怒的想,怎么她的父母没有阻止她,其实她的母亲是有阻止她的,只是她当时赌气冲天,还在气头上,几天就把婚姻搞定了。
不过还好的是,没相处一年,这个男人就因为战争死了。
第二次婚姻,完全是为了骗钱。
那是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思嘉原本是个生活在蜜糖里的小公主,过惯了衣食无忧,每天穿着美美的生活。
战争把她的家一切都破坏了,大家都很穷,吃不饱饭。她不想一直这样下去,于是就找到了她第二次结婚的这个男人,这个男人很丑,而且年龄又比她大很多。
但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这个男人可以给她一笔钱,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生活。关键这个男的原本是喜欢思嘉的妹妹的,没想到她只用了短短几天就把这个男人勾引到手了。
第三次婚姻,有一部分是因为钱,还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男人一直在追求她。
第三次结婚的这个男人叫瑞德,是书里的第二主人公,她的性格也非常有意思,跟思嘉的性格很搭。这个男人也是被很多人讨厌,不过他很有钱,非常有钱,对世俗充满不屑,是个有点玩世不恭的男人。
她虽然很喜欢思嘉,但他又不敢表达对她的爱,他一直对思嘉表达的感觉是,“我喜欢你,只不过是想把你当做情妇”,然而瑞德才是真正爱思嘉的人,瑞德也非常了解思嘉是个怎样的人。
他心里清楚的知道,她一旦知道他爱她,那么思嘉就会利用这个爱,就会利用这种爱来控制瑞德。
我想很多人应该会有这种体会,特别是女生,如果一个男生喜欢你,那么他肯定甘愿为你做很多的事情,所以有部分女生就会利用这种爱来利用男生,叫他们请客吃饭,送各种包包之类的。
虽然我讲的是思嘉的三次婚姻,但这本书其实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的事情,书里并没有提及太多关于战争的事情,只是通过思嘉的生活,及其他一些人物在战争之前及之后的生活状态对比,来展示了这段历史。
虽然我把思嘉说的很坏,但她也有很好的一面,在那个时代她是顽强的,为了生活,她放下了她最在乎的虚荣的心,养活了一家人。并用这个虚荣心在战争之后迅速的崛起,把那些众人远远的甩在身后。
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挺有意思,值得一看。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五
我觉得法布尔昆虫记中的内容非常好,有趣尤其是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这种蝴蝶我没见过,但书中,写的非常详细,非常好。
我想法布尔一定是用了好常时间去观察小动物,把玩的时间也用在了观察上,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法布尔还观察了许多小动物有赤脚卵寄生蜂、蝎子、粪金龟,等我佩服法布尔。也希望我以后向他一样出色,我要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里面讲了许多昆虫的故事。比如萤火虫会麻痹蜗牛然后吃掉,七星瓢虫会用麻药把敌人麻痹。我看了这本以后,我就感觉昆虫世界很奇妙!
再昆虫记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例如金步甲,当一只金步甲受伤的时候,其余的金步甲就会把那只金步甲吃掉,随以说他们很残忍,还有就是,再一次实验中法布尔,拿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狼蛛胡蜂等来做对比,最后,蝎子赢了,但是这对幼虫毫无做用,幼虫身体里面有一种免疫力。在生活我们要做一个像发布尔一样的有心人。
今天晚上妈妈给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书里讲了聪明的猎人—节腹泥蜂。我知道了节腹泥蜂阿布和他们一群的节腹泥峰挖蜂巢,我想蜜蜂也有这么聪明啊,可真了不起。而且比它重两倍的象鼻虫都可以搬得动,并且节腹泥蜂还很聪明,趁小男孩打开盒子的时候,也是放进粪金龟的时候,逃出了盒子。但是这些都是故事,要是我长大以后,也有这么厉害就好了。可是我现在还不会飞呢,要是我想铁壁阿童木一样就好了,那我就是一个机器人了。这还是我的梦想,像一个超人一样。或者不是超人也会走,会飞,会游,会爬树等等等等。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我就像真的跟随着法布尔来到了昆虫世界。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知道了许多知识,比如:圣甲虫怎样滚粪球;包尔波赛虫的特异功能;蚂蚁回家不会迷路;螳螂怎样捕食;冒糖浆的黑珍珠,碧蝇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现在,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昆虫从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演化和发展,形成今天兴旺庞大的昆虫家族。目前,全世界已知动物超过一百五十万种,其中昆虫就有一百万种以上。昆虫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同一种类数量也十分惊人,分布面也很广,几乎遍及整个地球。从赤道到两极,从海洋河流到沙漠,高至世界的屋脊-------珠穆朗玛峰,下至几米的土壤,都有昆虫的存在。
我真喜欢这本书,真喜欢整个昆虫的家族。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六
大学生们的毛病是容易看到问题,但是提不出方法。一方面是年轻,智慧、能力、历练都不够,要提出解决方法当然不容易。虽然如此,还是要多多练习,要有请教的态度,尽量避免批评,这才是学生嘛。要练习批判事情,但不是批评。批判,是论事情的曲直是非,然后提出方法。批评,就是情绪的发泄,一股脑地说问题,办法一点没有。作者也提出了批评,但是他用自己的生命去寻找自己的路。他的勇气让人佩服,因此让他的批评显得比较能被人接受些。虽然如此,练习少批评,多找答案总是大学生们的功课。
看到问题永远是容易的。难的是解决问题,难的是敢面对问题,难的是能够采取行动。这位学生隐隐约约地提到了答案,让人佩服的是他敢面对自己的生命,敢不流俗,敢走自己的路。这点让很多人佩服,也让我佩服。
还是这么一句话:需要有智慧,才能引导激情真正地做自己。作者起码有勇气,剩下的一辈子的功课,就是找到自己,学习到智慧,然后完成自己。
文章提了不少大学的问题、大学生的问题。我今年60岁了,是在中国台湾生的。跟大家讲个小秘密,40年前,我在大学的时候,中国台湾也有类似的这些现象。我相信,400年前明朝的太学、142019年前唐朝的太学大概也有这种状况。提出这些问题只说明了作者年轻,还不到1400岁,看的还不够多。若作者活过了60岁还能保持这些激情,这就好了。
问题永远都有,问题永远是自己,答案不在环境的好坏,答案在自己是否找到学习的途径,是否学习到智慧。
举例来说,大家都觉得现在的社会转动得太快了、诱惑太多了,认为还是以前的旧农业社会祥和、安逸。但是老子在2500年前就说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在252019年前就觉得当时五光十色、诱惑太多。现在的人都求快、求强、求刚,嘿,中国人就有这种智慧,能发展出太极拳,能够以静制动、以慢制快,能够后发先至,能够以柔克刚。不是环境的问题,是自己智慧的问题。
作者在文章里提到了,但是没多说,我想因为年轻,大约也说不出来。是的,智慧的确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经典里面。
学生们学习、求知。知,有闻见之知,再上一层有理性之知,再上一层有价值之知,最后才是圆满之知。古圣先贤说的都是圆满之知与价值之知。很多时候,我们的理性之知不完整,能看懂一些价值之知,但是不相信。圆满之知就需要一些悟性,不是每个人都能到那个层次了。求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时下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就凭闻见,拍着脑袋就得结论、就有理论。肤浅不说,狂妄、无理到令人乍舌。
就说孔子跟弟子之间最简单对话的《论语》吧,已经算是最容易懂的了,许多人不屑、不读、也不懂。《论语》算是容易些的,《大学》、《中庸》就不容易真懂。《易经》更不容易通透。《道德经》有很多人喜欢,但总也读不透。《华严经》、《楞严经》、《金刚经》、《圆觉经》…,那就更吃力了。不为什么,因为这里面充满了圆满之知,大部分人就只能读到价值之知。虽然,不能通透,但是照着做,生命总是有规可循。有灯,不能保证你不磕磕碰碰,但是暗室无灯,磕磕碰碰是一定的。在暗室之中,谁不希望有灯?古圣先贤的文字道理,就是灯。
耶稣在《圣经》里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耶稣的意思是说,祂就是灯。讲老实话,我并不认为耶稣说的不对,只是祂只有教训,没说出为什么。只是一本《圣经》太少了,有太多的方方面面耶稣没讲。不像中国的儒释道三家,典籍多,还可以互相发明。如果从文化的层面来看,我认为《圣经》只到价值之知,而未到圆满之知。于是,智能的层面就薄弱。
励志。
丛书,也就只是激励激励自己,还算不上精神教育。要有了价值观,人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才有价值,也才能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是一个统一和人协调的价值观,是智慧,是最好的精神教育教材。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是最幸运的,有这些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遗产。不学习这些,哭着、喊着郁闷,也真让人郁闷。是的,当政者是应该在这上面多花些功夫,但是,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到底,这是我们自己的生命,不是别人没做,自己就应该被浪费。是的,学生们不懂,学校、老师不教,学生们怎么知道?嘿,起码作者触摸到了答案。他不也是跟大家一样的学生吗?他可以摸索、找到答案,你们也可以啊!我这篇文章也是希望更明白地告诉同学们,答案就在中国古人经典智慧里。
一个颇为重要的观念需要厘清的是: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不需要放弃自己所学的专业。我知道有些大学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以后,如获至宝,认为这就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于是放弃自己的专业,甚至想去考哲学、古汉语等的研究院。这就有点过头了。诚实是很重要的,知道为什么诚实的圆满之处当然更好,但是要研究出诚实的圆满是什么才能诚实,这就有点不对劲了。学佛是很好的,一定要出家才是学佛,佛可没这么说。各行各业都应该要学习智慧,也都能够学习到智慧,但是必须要放弃自己的专业才能学习到智慧,这不但是未必,而且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出家,不代表一辈子学佛,只代表一辈子以弘扬佛法为己任。放弃专业去学习传统文化思想,只代表想用另一个专业谋生。喜欢画画,有个其它正常职业,画画可能是一辈子的兴趣。要靠画画维持生计,经常会连这原来的兴趣都没有了。抱歉,我是说得严重些。但是我只是想突出这个观念:无论任何专业都需要学习智能,而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是学习智能最好的途径,但是不见得是最好的职业。
我认为,能在电子专业上做好,同时也能应用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也能在专业上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可能更好些。是不?我相信作者学好了这些智慧,想到社会来弘扬的时候,还是会遇见社会体制的限制,还是有弘扬不得之苦。要不,今天政府在鼓励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也有这么多人在努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包括作者现在的学校在内,为什么还是苦哈哈的?当然有各式各样的原因,但是古圣先贤的智慧,跟专业是完全两件没有必然关系的两件事。
作者是有勇气的人,也算是幸运的,总算是找到一条路。但是可惜放弃了自己的专业。各位同学还来得及,好好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也把自己的专业学好。
有不少人问我,该怎样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最最最好的、最最最有效的学习就是有老师教。希望是一位不错的老师。年轻人,一般就是浅薄,读了一点东西,就容易翘尾巴、翘屁股,结果学问全在嘴巴上,只会现买现卖。好老师,遇到这种学生,一般是不会轻易多说的,弄不好,还会自取其辱,怎会多说?要找好老师,得虚心,要做到经常跟人请教。《论语》里孔子就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不求你“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能“就有道而正焉”就很好了,能“敏于事”就更好了,能“慎于言”在今日就是难得学生了。起码,多跟人请教,这是学习的第一步。
无论有没有好老师,都可以从《论语》开始。孔子思想的确是博大精深,所以历朝历代皇帝封给孔子的名号是“大成至圣”,就是“集大成”的意思,是当时的思想集其大成者。孔子,以及其它圣人经典若是没有触动252019年来人心之深处的东西,是不可能流传地下来的。绝不是一两个人可以轻蔑批评得了的。《论语》是孔子跟学生之间问答的记录,基本上是小学生补充教材。正因为是对小学生讲的,所以适合一般人先读。当然,许多人读了一辈子还发现《论语》有新意,是因为孔子就是有那么深。深入浅出,浅进深探,深不可测,这部书确是好书。
读书,要读出脉络来,要读出体系来。有人喜欢读杂书,东一本、西一本,也读些翻译的书。但是,年轻人难有这个功力,可以贯通这些书的脉络。另外,没有经过时间考验的书,未必真好。最好还是先绕着《四书》、老庄、《易经》转。因为这几本书经过几千年的考验,若不能打动几千年来的人心,是流传不下来的。今天,不但中国人读,外国人也读。另外,这几本书的脉络是相通的。等到读出脉络来了,再看其它的书就容易抓住关键。
最后,我也挑战大家一个问题:
我认为,若是真正能把这问题回答得好的,才能掌握到事情的本质。因为问题是相对的比较,而回答必须是绝对的答案,且又能满足相对的挑战。
首先,问题全世界都有,我们只有站在目前的问题上解决问题。不能因为我们比别人好一点,就证明我们是对的。事实上,如果深刻地看事情,许多看起来好的事情,不是真好,有可能是更坏。年轻人在滥用身体、浪费精力的时候,很多时候会显得比其它人更有精力。严刑峻法,像当初战国时候的秦国,可以昼夜之间国家强盛,但是其兴也骤,其败也速。老子曰:“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老子亦曰:“反者,道之动。”《易经》也说:“亢龙有悔。”“剥极必复。”希特勒振兴德国之初,全国处于一种亢奋状态,当时是好还是不好?中医总讲,要平和才能长久。平和,很多时候显得就不是那么地强。
于是,我们要找的答案不是跟别人比强,而是自己的平和与长治久安,是自己五脏六腑的金木水火土的平衡。
太多了,可以讲、应该讲的东西太多了。随手写一点,希望对同学们有点好处。最重要的关键与结论还是说,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统一的价值观。现在的人最需要的是深度,现在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智慧。同学们,好好学习!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七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能够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情绪一向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我的同伴,而是自我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十分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应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期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我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我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光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我想一想,反省一下自我。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杯具”这个标题一点也但是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杯具。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八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这一处,在我看来也是一大亮点。朱自清身为男儿,但是在父亲的面前,他始终是他的儿子。当看到父亲为自己买橘子时那艰辛的背影,他又岂能不哭呢?父亲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如同雨点般,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内心深处,也正是因为如此,父亲那矮小肥胖的身躯在哪一科也定性成为高大挺拔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父爱。
不错。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是能感化一切的。读完了《背影》,看完了《背影》,更让我在心中感知,父爱是伟大的,亦是令人恸哭的!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九
《背影》记录了父亲对作者的关爱,也记录了作者对父亲的复杂情感:儿子长大了,但儿子仍然是父亲的牵挂;儿子远走他乡,父亲总是期望能给儿子多一点呵护;而父亲的衰老、父亲的坎坷、父亲的病痛又带来儿子心中不尽的感伤。
我由此想到了我的爸爸。他已经走了,离开我们整整20个年头。离世前也是一个略显臃肿的小老头,那一年他不到70岁。爸爸的一生从未有远大志向,也从未有惊天动地的人生阅历,他一生自豪不止的就是他有三个儿子。他爱他的儿子,并对儿子、对家庭倾注了他所有心力。我记得为了能回家有3个小时的相聚,他不惜来回花费6小时骑行70里的山路;我记得当两个哥哥都离开家了他拖着病躯每一天大汉淋漓地坚持给他们写信;我记得当我要走了他的难以割舍;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和妈妈的'咬牙坚持。至今,爸爸留给我的最深印象是他柱着拐杖在大门外默默地送我离家远行。
我由此也想到了我的儿子,我也是儿子的爸爸。可能天下的爸爸对儿子都是同样的情感:期望儿子长大,可总感觉他不够“大”;期望儿子自立,可总感觉他还不能“立”;不算“望子成龙”,但毫无疑问都期望儿子有“出息”。儿子就是爸爸的心结:郁闷、生气、牵挂、满意、欢乐和幸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活的希冀。读完《背影》我在想,儿子会懂吗,你就是爸爸生命的意义。
儿子会懂的。儿子会有儿子,儿子会长大。父传子承,儿子以后也会承担做父亲的职责。我明白,到那时儿子也会有同样的心旅。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那里,我都会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情不自禁潸潸地流下了眼泪。作者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学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提高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一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儿,总是在最终一刻才叫醒我。午时,父亲和母亲带着一天的工作的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景,无时无刻地关爱着我。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地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不管我长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
我站在古人一定站过的那些方位上,用与先辈差不多的黑眼珠打量着很少会有变化的自然景观,静听着与千百年前没有丝毫差异的鸟语风声。
心说,当站在堆积的.中华文化前,山岳的高度,不免觉得过于厚重,而中国文化的真实步履都落在这山重水复、莽莽苍苍的大地上,或化作奔泻的河流流淌着。大地默默无言,江水生生不息,却终是将文化内涵封存久远。于是,走惯了远路的三毛唱到:“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人能告诉他,他便悄悄的出发了,用一杆驮着沉重的心的笔,带我们在大半个中国的美丽中跳跃。
我们似乎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文弱多情的余秋雨,在断垣残墙或莽莽苍苍的人x水前,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如同古人之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般在游历中洗去了少年英气,懂得了沉稳厚重的中庸之道。然而没落的唱着古老歌谣的孤座黄昏的美丽定然会使他心旌神摇、羡慕不已。于是他便欣然往x敦煌出发了,转向大西南x的柳候祠、都江堰,再到东南的吴越春秋,最后写至境外南洋的叠叠从冢。
苦的不是历史遗留下的璀璨文化,苦的是研究文化的文人。《道士塔》与《莫高窟》中,余秋雨不时的叹息,读敦煌,不是死了几千年的标本,而是活了几千的跳动的生命。然而在这朝圣者众多的圣地,却偏偏出了个王道士。从此,它蒙了辱,中华民族蒙了辱,但细细一想,送与没有赤肠的官僚当做奢华的玩物,倒不如卖给外国学者。虽说“洋唐僧”骨子里是赤裸裸的文化剥削,但不也是它们才使莫高窟文化大放异彩吗?余秋雨狠心的说过:“比之被官员大量糟践,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中!”然而还是不能舒心的。中国文化何其多,却偏偏忽视了这座文化宝库,这让人如何悲哀!直到《柳侯祠》前往到《寂寞天柱山》,才敢安心的抚摸那水灵水秀的风光,就在这里和历史拥抱,与柳宗元,与谢灵运,与杜甫,与范仲淹,与李白……紧紧地,生怕这一处处风光如同海市蜃楼般从眼前湮灭。
他是沿着长江往下走的,起点是都江堰。因为他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工程不是长城,而是都江堰。它的规模从表面上看不及长城宏大,却注定要稳稳当当地造福千年。如果说长城占据了辽阔的空间,那么,它却实实在在的占据了邈远的时间,它至今还在为无数民众输送清流。当然,我们已经跟随他拜见了那遥远的看不见面影的李冰。
接着他路过了x,抵达了灵动江南。确是洗掉了黄沙漫漫带来的历史伤痕,以柔丽的小桥流水为背景,把清新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当然不会少了半梦中的西湖,西湖的盛大,归拢来说,在于它是极复杂的中国文化人格的集合体。所以不会少了白堤与苏堤的风采,不过还有苏小小的风采,她一直用美熨帖着生命。
再顺流下一路就到了x,那气息就愈发现代化了。不过却免不了显示出了人性的不足,一再的对x人赞扬,又不停的对其恶劣的心里品性进行批驳,然而x人却是不以为然的,习惯般的自我安慰将劣根更加暴露无遗了。当然,这不是对他们的审判,而是文化根底的论析。
水路完了,在大海面前,余秋雨安心的写出了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再者,就是准备往下一站远方而扬帆了。但是,那漂泊的旅途中对于文化的苦涩回味却刚刚开始。
璀璨的文化,苦涩的旅行。然而剖析开却是浅浅叹息后的美丽,还好,一切都还存留。
当然,越往远走,越是生动……。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一
说起宋江,我便会想起及时雨这个词。他在《水浒传》中是一个有忠有义的头顶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江是一个“忠义”的人。很少人能做到这两样,总是只能做到“忠”或只能做到“义”,因此,我要向宋江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要学习宋江的“忠”,就要从身边做起,忠心耿耿的对待每一个人,这就做到了“忠”字。
可只有“忠”是不全面的,还要有“义”。做一个对朋友有“义”的人。要常常帮助朋友,就有做到了“义”字。
做人要有“忠”有“义”,便是我从宋江身上懂得的道理,我要好好向他学习,做一个既有“忠”,又有“义”的人。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评价宋江的人有很多,金圣叹是最早评价宋江这个人。他对宋江的评价是“下下”,也就是最低。以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外表比较平庸,才能有限。第六十八回中,宋江把自己跟卢俊义做了一番对比,其中说到三点不如卢俊义:第一,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感蒙终兄弟不弃,暂居尊位;员外出身豪杰之子,又无至恶之名,虽有些凶险,累蒙天佑,以免此祸。第三,宋江文不能安邦,武又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降。应该说宋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这里,我不得不说一下,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要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看待,不然这样做出的评价是毫无意义的。关于宋江,我们首先要注意他的家庭,宋江家中世代务农,靠田地来维持其生活,应该说属于中小地主之列吧。他受到的教育,自幼熟读四书五经,儒家书籍,受的是传统的文化教育。他的职业,在衙门里当任押司一职,何谓押司?就是在衙门里办理案牍,整理文书之类的工作,只是一个小吏,并不是官。《水浒传》中有句话来形容宋江的职业是: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所以从这些来看,对他的性格影响很大。第一,因为他不是官,是吏,所以他对百姓很好,深知百姓的疾苦,百姓有难,能够解囊相助,很有忠义感;第二,由于管理文书,所以为人处世小心谨慎,能够随机应变,喜欢玩弄权术;第三,由于从事的是押司这么一个职业,所以培养了他遵守法度的观念。后两点特别值得注意,“权术”这个词,仅仅是指处理问题的手段,不是人物品格的表现。法家韩非,申不容提倡用“术”来治理天下,这个“术”就是指的“权术”。比如,第三十四回,宋江想要招降秦明,故意派人骑上秦明的马,穿上秦明的战袍,假装秦明。到他的上级慕容知府那里,杀人放火,让人以为秦明已经投降了梁山。待秦明回到城外,别人都不相信他,而且杀了他的妻儿。随后秦明无奈,只好上山。为了要秦明上山,不惜害了那么多百姓的性命,甚至是他的妻儿的性命。法度的思想,如放晁盖时,他有句话常挂在嘴边:“于法度上不得”,第三十六回刺配江州的途中被劫上山,梁山好汉劝他上山,他不同意。众人想要打开他身上的枷锁,他说:“这是国家的法度”。所以说宋江有时候看问题从法度上看。还有就是他喜欢玩弄权术,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虚伪。从这几点来看,他所从事的职业对他的性格的影响很大。
宋江上山之前和上山之后有截然不同的人物个性。他上山之前可以说是一个侠义英雄。特别是他上山之前做的两件事可以看出来。第一,在第十八回中放晁盖。当时他的处境是即可以汇报上级,又可以听之任之,还可以给晁盖通风报信。而他选择的是第三种做法:通风报信。这一段书中描写得很生动。在这里,是“义”压倒了“法”。因为法度在他的头脑里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当“义”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义”压倒了“法”,可见他是一个英雄。第二十一回,宋江杀了阎婆惜,是为了梁山的朋友,为了朋友杀了自己的妻子,也表现了他“义”的一面,说明他是一个英雄,这是一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上山之后,在给他定性,他就是一个义军的首领。但是我们说他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他自己也认可了这点,那他凭什么当上义军的首领?第一,他仗义疏财的品格,对众兄弟有号召力。有什么事情只要他一开口,别人就都听他的。第二,他关怀兄弟,有信人的雅量,比如第五十四回救柴进,第五十九回救鲁智深、史进,第六十六回救卢俊义、石秀等。第三,有一定的指挥才能和军事才能。如三打祝家庄,前两次都没有攻打下来,但是他善于吸取经验教训,终于在第三次用了吴用的计策,攻下祝家庄。如果他什么都没有的话,那当梁山的领袖是站不住脚的。后来有不少的战役都是他亲自指挥的,直到第七十一回英雄排座次那个梁山的鼎盛时期,也一直到后来两败童贯,三败高俅。
第三个时期,就是他招安以后,宋江应该是朝廷的忠臣,宋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为国家效力”,当他坐上梁山的第一把交椅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李卓吾有一句评语说:“这是一大关键之处,读者不可草草看过。”
我到现在还是不太明白宋江的心思,他到底是具有战略家的眼光,还是仅仅只是为了那曾许下的诺言——对国家忠诚,才会不顾众兄弟的反对,毅然归顺朝廷。也许是我功力还不够,不能理解那个时代所谓的“忠义”。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二
朱自清仅用了朴实的笔触便写下这篇令世人赞不绝口的文章,是因为他的文章中带有炙热的心以及对父亲的挚爱之情。
在描述父亲爬上月台买橘子的那一镜头,是最让读者们看了心疼的地方,也正是因为朱自清将这一镜头细致的写了下来,让读者们纷纷勾起了往日的回忆。那浓厚的父爱。这一镜头,无疑是《背影》中的一大亮点。
人们由于长期以来,接触了有关颂扬母亲的文集,便往往对父爱有所忽略。
其实,父爱并不亚于母爱。母爱是细腻的,温和的,宛如春天的姿态以及气息。是温暖的,踏实的。然而父爱,则是略带严肃的。人,也往往会因此而沉浸在母爱中。
文中,父亲的背影,让朱自清消除了与父亲之间的沉重的隔阂。从总体上看,这篇文章的写作手法是先抑后扬的。
之后的岁月里,我想他定不会忘却那一令人恸哭的一幕吧。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三
愉快的假期即将结束了,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书籍,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厚的是高尔基写的《童年》。
在我六岁那年,我看了注音版的《童年》,当时只觉得那个孩子好苦,好可怜。这个暑假我又重新读了这本书,也有与幼年时不一样的感想。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也有很多不文明的现象,比如:家暴、逃学等等。作者小时候就生活这样的环境之下,是多苦啊!如果是我,一定是度日如年,一分钟也不想在那样的环境下生活。不过也有一些人对作者很好,温柔的呵护着作者,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我们新时代的少年,有着与作者完全不同的童年。我们吃得饱,穿得暖,可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
作者的童年是黑暗的,我们的童年是五彩的;作者生活在一个黑暗的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在爱的沐浴下健康的成长,我们是幸福的一代。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四
杯具,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杯具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但是,有的杯具是伟大的。那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dd《伟大的杯具》。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明白,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dd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杯具。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dd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我,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的杯具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敬的英雄!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婪,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dd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学生宣誓感悟读后感(模板15篇)篇十五
夏日抱病闲居久,数日粗通《水浒传》,唯古昔以怀今,因为文,尽怀中之忧愤。《水浒》之侠肝义胆,颇合胃口,书生初生牛犊不怕虎,此概乃勇于献丑、贻笑大方之作。
纵观全书,裂破古今,慷慨悲歌;长吟天下,从容阔步,引来读者唏嘘无数。
余读水浒,第一眼所见即是好汉之多,多是直爽率直之辈,情节环环相扣,简单爽利,读来手不释卷。呼保义宋江三打祝家庄、两赢童贯、三败高太尉,不妒排卢俊义,远胜王伦;战略上高屋建瓴,可贵是仍虚怀若谷,着实坐得第一把交椅。智多星吴用,智取生辰纲、双掌连环计,真乃梁山“智多星”,行者武松,斗杀西门庆、威镇安平寨、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可见其有恩必报,有仇必复。黑旋风李逵,斗浪里白条、沂岭杀四虎、打死殷天锡、探穴救柴进、斧劈罗真人、元夜闹东京、扯诏骂钦差,可见其嫉恶如仇、侠肝义胆。
作者奇才,书中好汉之多、性格之鲜明,的确是令人眼花缭乱。更看调兵遣将名单,马军五虎将,马军八骠骑,马军小彪将,梁山泊四寨水军……一百单八好汉各司其职,行阵和睦,优劣得所。故事情节环环相扣,十分有可读性,也颇有趣味,能令人大声叫好。此乃水浒第一意。
第二眼着眼于“义”字,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此语加于水浒豪杰身上然矣。鲁智深与翠莲非亲非故,却大意挥杖相助,可恶郑屠,以假契骗娶翠莲,终被打的打得眼睖缝裂,乌珠进出,死不足惜。
宋江于清风山,被五花大绑,已是将死之期,可奈燕顺听闻“宋江”二字,登时喝退了喽啰,亲自松绑,让作上位。宋江闻名,即是因及时雨一个“义”字;如今锦毛虎也因此义释宋江。可见行走此江湖,乃义字当头。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梁山泊好汉劫法场、朱仝义释宋江……此番种种,皆为义也。更有宋江于国之义,亲递毒酒与李逵;李逵亦有义,毫不眨眼服下。只一《水浒》,全系于义。
第三眼着眼于社会风气与民主。
琵琶铁板,高唱大江东去;寻常巷陌,追效金戈铁马。本以华夏族人总温婉和顺、文质彬彬、老实如黄牛,忽闻《水浒》方知,咱华夏男儿也有众多英雄好汉,提枪舞棍样样在行,更有绿林好汉如云,英雄如雨,实是志与日月齐明,意共天堑长流。风气不再是忍气吞声,而是敢作敢为、敢作敢当。
皇权社会,常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百姓常是被百般压榨奴役,大气也不敢喘一声。水浒中更是宋朝,重文抑武,百姓也多是文弱秀才,只知百般求得君主赏识。水泊汉子,多蔑视官府,从不买账。这一百单八好汉一出,即有民主先声之意,梁启超曾这样评价本书:“《水浒》一书,为中国小说中铮铮者,道武侠之模范,使社会受其余赐,实施耐庵之功也。”
诚然杀人放火、扰乱法度的行为是略有矫枉过正之意,但是仍有其进步意义。它使闷声劳作的清朝百姓得以知道还可有这一种活法。
举薄酒而寄狂,吟短句而感慨。鹏飞梁山泊,冰心铁骨伴取山间磐石;云凌蓼儿洼,青山绿水留的风中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