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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一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二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辖区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x月份以来,xxx派出所在辖区内的xx个社区先后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小结如下:
活动中,文化路派出所x名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xx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问题,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同时,协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楼层大门张贴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温馨提示,告知居民小区如何垃圾分类投放,通过耐心的解释和指引争取得到居民的支持和配合。务求令活动信息覆盖全社区,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
通过活动,辖区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如何分类垃圾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广大群众均表示在这种愉快生动的活动中,更能深刻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并表示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推进垃圾分类进行。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三
为了加速推进城乡村容环境管理一体化,切实改善农村卫生和居住生活质量环境,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乡实际,我乡今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在县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较好的完成了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任务,村容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现就我乡20xx年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总结如下:
乡上成立了以乡长邓成祥为组长,副乡长练声霞为副组长,城管办、爱卫办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小组。对8名保洁人员,明确了责任,并制定了相应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措施。
20xx年以来,我乡加大了对农村村容村貌的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5次有关农村垃圾清运的工作会。我乡根据自己的情况,对聘请的8名保洁员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同时,对保洁员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再一次强调了保洁员的工作责任区域和的工作范围。
今年我乡加强了对村容面貌的整治,对保洁员建立了工作档案和考核制度。各村卫生保洁员在乡城管办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各村进行管理,其次,保洁员每天巡回一次,负责本区域垃圾收集,乡上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实行“每月评定排位”,对前三名进行奖励,提高保洁员的积极性。
为了搞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宣传工作,我乡印“美化家园,建秀美村庄”倡议书8000份发到全乡各农户,同时通过设咨询员、图片展览、播放影像、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农户参与意识,宣传面达100%。
修建垃圾桶点41个,购买垃圾三轮车10辆及垃圾桶34个,购环卫服装8套,共投入资金15万元。
20xx年,我乡的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是我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工作之一,虽然在农村垃圾集中清运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做的不够;20xx年我们要在这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把农村卫生搞得更好,为建设秀美村庄做贡献,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以及群众生活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懈努力。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四
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生活垃圾产量越来越大。为建设美丽乡村,镇党委政府带领我们各村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发出了垃圾分类减量治理的动员令。我们村积极响应,根据镇里的安排部署,再结合我们村里的实际,推行了两次四分垃圾分类减量法,充分动员村民,依靠村民,镇里的包村干部以及我们村干部、小组长深入到老百姓家里,指导两次四分垃圾分类法,即看垃圾能否腐烂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会烂的与不会烂的。会烂的放在自家院里挖的沤粪池里堆肥。不会烂的进行第二次分类,分为四种类型,好卖的自家积存变卖,可燃的进行燃烧处理。有毒害的农药瓶,旧电池的统一回收,建筑废料等固体垃圾填坑垫道。
两次四分法,易学易用,易记易分,很接地气儿,适合我们老百姓的特点。形成了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使我们村儿消除了垃圾集中堆放点,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同时,我们村发动党员带头对公共区域如道路两侧,沟渠桥洞进行了清理,消除卫生盲点和死角,形成包保责任区的长效机制。
号召村民负责自己家房前屋后的环境维护。我们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对于环境治理好以户为单位进行评比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以及精神奖励,号召大家学习,激发老百姓的.参与热情。使大家形成有要我整治环境变成我要整治环境这样一个思想意识的转变,自觉地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并形成一个常态化的环境治理模式。
等到开春儿我们再带领老百姓栽树种花,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村儿一定会成为一个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宜居乡村,打赢乡村振兴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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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五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省市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县纪委作为牵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月××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个牵头、责任单位参加会议,标志着我县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动员部署会后,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其他联系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单位正在对照8个方面问题逐项进行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拉出问题清单。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限,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组织部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282名新进人员均没有发现违规进人问题。对于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公安局对20××年以来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问题逐一核对、登记造册,确保娄清底数。目前,共核对出××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出国(境)现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发改局正在责成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依据。财政局将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配车、用车三项内容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国土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问题、拉清单等措施,对职权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17宗土地的清理自查。住建局细化实施方案,将所负责的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细化到各股室,明确了目标及责任人,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充分利用好《今日》、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简报、“清风”微信平台、“运河清莲”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实效,并积极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目前,已编印简报2期,市领导小组在简报上对我县进行了点名表扬。
下一步工作计划:××月××日上午,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作了讲话,提出了专项行动要突出存在什么问题、要突出如何解决问题、要突出解决问题的标准三点建议。下一步,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各部门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六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农工办、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全镇20xx年度村组财务及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这次财务清理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群众关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已全面清理结束,126个村民小组中有收支的村民小组也清理结束,参加清理的专业人员91名经过民主重新选举产生并持证上岗,这次村组财务清理,从我们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总的效果比较理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不仅清理了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而且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改善了管理,推进了廉政,密切了关系,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现将村组财务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们镇在抓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把农村财务清理提高到是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抓好这项工作,镇领导亲自抓,分工干部配合抓,农经站具体抓,村支部书记坐阵抓,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镇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门讨论财务清理,三月十日对理财人员和会计组长进行业务培训,动员如何搞好财务清理。
二是统一部署,明确重点。利用三月份集中力量清理20xx年度的村组财务,并对陶林、朱斗、鲁垛、鉴青、荡口、鲁庄、陈幸等七个村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严明纪律,镇纪委出台05年11号文件:要求从严理财、整顿农村财务、落实农村财务规范化。
四是强化领导,组织力量,深入到村。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镇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司法、农经,财政等部门全面参加。各村也相应成立“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每人负责一个村,重点村由镇领导带队,农经中心全力以赴,自始自终参加清理,分工到村同志定期回报,由于领导重视,加之分工同志工作主动,因此全镇财务清理工作行动有力,效果较好。
这次财务清理的时间范围是指20xx年一年的村组级财务帐目,清理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专项费用开支、三项资金及专项补助捐款、“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库存悬帐、票据、其它。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
三是财务清理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
五是财务清理与违纪查处相结合,但对帐内查出的问题不要一查就定,要通过多方面调查。做到证据确凿。
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清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村收支结帐不及时,有过年度现象。
(2)民间借款、两项往来居高不下;
(3)有不合理开支现象;
(4)少数事业单位收费不合理;
(5)库存烂帐难以处理。
为了保证财务清理工作的效果,镇党委对清出的问题已作了坚决的处理和落实,这次财务清理中补记收入2笔13600元,补记收入16200元,悬库烂帐17900元,在此基础上并作了及时的财务公开,十二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都有橱窗式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的内容有十五项,具体内容是:20xx年财务收入决算、20xx年财务支出决算、20xx年农户规费上交尾欠、20xx年专项决算、20xx年抗旱排涝费专项决算、20xx年一事一议专项决算、20xx年村组干部报酬、20xx年村级债务偿还专项决算、20xx年粮食直补、三项资金发放、20xx年年末债权、20xx年年末债务、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公开、20xx年财务支出计划、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公示榜、民证理财人员公示榜等主动接受了群众的监督。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七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八
5、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二查清理的范围,看清查内容是否齐全,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三查清查的内容和问题处理的公开,看是否张贴公布。
四查理财后的制度建立,看“十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吴达明 200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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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九
基本案情:
张某就职于深圳某贸易公司,担任会计一职,于2013年5月3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同时返聘张某继续担任公司会计。于是,公司与张某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期限为2013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
2013年8月,张某因乘坐单位车辆工作外出办事,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共花去医药费八千余元,休息了三个月。事后,张某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待遇。公司表示,张某属于退休人员,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于是,张某于2013年11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
张某办理退休后依然在公司工作,他因工作外出所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公司方认为,张某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虽然公司继续聘用其担任公司会计,但是双方签署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与张某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张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张某认为,自己是在为公司外出工作时受到的伤害,理应享受工伤待遇。
裁判结果:
本案经工伤行政部门审查认定,张某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之后,张某又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也维持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张某对该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认定,张某与公司形成的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畴,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的条件,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并不一定都构成工伤。
(三)第七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所以,虽然张某是在为公司工作时受到的伤害,但却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条件被认定为工伤。
张某所受到的伤害虽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并不表示他不能获得赔偿医药费,以及误工期间工资等损失。张某因其身份虽然不再享有劳动法上的待遇,但依然还是受到普通民事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依据该规定,张某在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向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获得相应的赔偿,其实张某也可以选择向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肇事者主张损害赔偿,获得救济。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是分属不同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不同领域的法律关系,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事前咨询专业人士,选择正确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自己的主张不但可能得不到支持,还可能会因此过了时效,而丧失获得赔偿的机会。本案中的张某,其实只是希望获得医药费和误工损失的赔偿,但因为缺乏专业知识,选错了救济途径,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
2016关于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本省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署,下同)负责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同级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指导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下一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工作。
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人员)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的办公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坚持合法、公开、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应当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第二章制定与公布。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办公机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五)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前款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处分;。
(六)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设定的其他内容。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十条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部门(含内设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称起草部门)应当对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拟确立的制度和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起草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或者相关研究机构起草。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一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规范性文件涉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意见。
起草部门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出的意见予以研究处理,并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说明意见采纳的情况。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起草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分歧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存在分歧意见的,应当报请制定机关协调或者裁定。
第十三条属于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起草部门将下列材料报送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依据;。
(四)其他与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的材料。
规范性文件规范的事项依法需要听证的,还应当提供听证材料。
第十五条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应当自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下列事项书面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
(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
(三)是否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四)是否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
(五)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
(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对制定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存在较大问题,缺少必要程序,相关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法制机构可以要求起草部门修改、补正程序,或者建议暂缓制定该文件。
法制机构对专业技术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论证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
第十六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由制定机关负责人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讨论。
第十七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决定,以及需要施行临时性措施,确需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经制定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简化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程序。
第十八条制定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办公机构应当统一进行登记,使用专用文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乡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文本。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但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保障重大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规范性文件需要解释的,由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提出解释意见,经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查后,报制定机关审定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建议。
经制定机关审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评估与清理。
第二十一条规范性文件施行满五年的,应当进行评估。
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或者实施部门评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
评估报告中应当提出规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施行的意见。需要重新制定或者废止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重新制定、废止。
第二十二条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进行清理:
(二)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一致的;。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一
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关作风整顿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五项制度”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月××日成立以来,每周四下午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副科级以上干部会、全局作风整顿和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侯亮书记在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住建厅苏蕴山厅长对全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违反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动员会精神。在局大厅led显示屏上公示清理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便于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分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对策。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局督导组也可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协调会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截止目前,已召开协调会2次。
各科室、分局严格落实每周五16:00前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从××月××日开始,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工作安排,向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各科室、分局对20××年以来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等措施,坚持边清理、边解决,对清理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凡是能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局督导小组对清理工作实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清理工作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专项办综合组和市督导第一组的沟通联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保证上下协调联系无逢衔接、高效顺畅。同时,便于群众监督,在局机关门口设置举报箱,及时受理来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二
合同。
管理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结帐报帐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费用限额管理制度、票价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及村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会计岗位责任制。
5、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财务清理结束后,组织检查,以“五查”、“五看”为检查内容:一查宣传发动的力度、广度和深度,看支部会、村委会、群众代表会是否召开;理财领导小组是否建立;理财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清理是否一组不漏;是否家喻户晓。
二查清理的范围,看清查内容是否齐全,查出的问题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三查清查的内容和问题处理的公开,看是否张贴公布。
四查理财后的制度建立,看“十五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上墙。
五查理财后手续健全,看村、组理财报告单是否填写齐全,理财人员是否签名、盖章,村书面清理总结、汇报报表及重点村审计报告是否上报。
同时召开了理财组长会议,交流了理财情况,村组上报了理财与公开记录簿及有关财清理统计资料,农经中心向县农工办上报了财务清理情况统计表和重点村审计报告及财务清理总结,有关材料装订成册。
吴达明 200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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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三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四
___市___监分局:
为加强储汇资金管理,确保储汇资金的安全、完整,促进邮政储汇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局由分管局长带队,组织储汇、经营、视检、安全保卫科等部门,对储汇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有储蓄网点个,汇兑网点个,各级储汇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配有辆防弹运钞车专门用于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全过程使用运钞车并实行双人武装押运。对未设有移动金库的网点日终库存现金统一存放于市局金库,金库钥匙由储汇出纳双人保管,金库由保卫部门安排24小时监控值守。在检查过程中,各级储汇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储汇基本业务规章制度。各储蓄网点实行封闭作业,储汇营业员能够执行“三个天天”制度,收汇汇款做到了及时复核,库存现金基本上无超限,且账实相符。事后监督、事后检查对发现的差错及时缮发了差错通知单。储汇出纳严格执行了现金、凭证交接制度。储汇会计严格执行了提协款审批制度和邮储资金上划下拨审批制度;严格了银行账户管理,无未经省局批准擅自开户现象,且银行对账单齐全,银邮、上下级对账相符,无其他悬记账款。对实时监控、电子稽查、智能令牌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实时监控、电子稽查系统预警信息是否按规定核查、核销,是否建立核查登记薄。柜员、综合柜员、网点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智能令牌的管理,是否执行了三级权限,特别是大额交易和特殊业务的授权),岗位轮换和人员排查情况,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同时还制定了防范措施,防止酿成案件。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关内控文件,如邮储字[]号文件《关于规范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对邮政储蓄机构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支局长、网点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资金管理未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记录。有少数网点未组织营业人员学习业务范围和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
(二)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1、个别网点未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交接班手续不齐全。
2、部份储蓄网点未严格按各项登记簿使用规定进行登记。
3、存在台席保险柜未启用密码或钥匙未及时取下的现象。
4、少数操作员离开柜面未退出工号。
5、个别营业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专用公章及私章。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邮政储蓄网点、案件高发岗位的内部稽查检查和处理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操守的教育的培训,提高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案件发生,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切实防范案件风险,保障邮政储蓄稳建经营。
xx年xx月xx日。
公安机关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热门15篇)篇十五
在旗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把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作为加强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的助推器,在确保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机制。针对我镇20个村的实际情况,成立了8个以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任副组长、各村大学生村官为成员的“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组,每个小组负责2—3个村的“三资”清理指导工作。同时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村民大会表决,成立了20个村 “三资”清理清查工作小组和核实小组。
镇政府考虑到我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村社较多,任务量大较大的实际情况,镇政府于3月4日召开了“三资”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分析了各村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镇业务指导员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查漏补缺并进行了进一步的业务指导,促使我镇“三资”清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
目前我镇20个村完成了“三资”清理资金和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大部分村已着手进行资源清理工作,个别村土地资源界限不明确,正在着手确权。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上不规范,一些多年前购置的资产早已丢失或损坏,却未按照程序予以核销。二是村级债权债务化解难,由于大部分村集体收入少或没有,因此历史欠账无法偿还。
建议“三资”清理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会计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促进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的做好 “三资”清理工作,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有关清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三资清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动员。及时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联系点。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到位、具体方案落实到位、干部力量充实到位。《新区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新区镇 “三资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杨话、镇长陈武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旭,党纪委书记张小王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并明确了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指导员和联络员。各村“三资”清理小组人员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
二、广泛宣传途经,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共35个村,3.9万多人口,工作量大、任务重。召开了
由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参加的. “三资”清理培训会议,参会100人次,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也积极行动,分别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各村组召开会议共57次,参会520人次,张贴标语横幅97条。通过政府发放明白公告进行大力报道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三、实施具体、确保清理质量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三资”清查质量。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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