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思考和解决,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实用技巧和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一
(一)部门配合不够。一是个别部门存在相互推诿、踢皮球现象。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在今年6月全市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后成立,将部门不愿管、管不了的一些城市管理处罚权划入城管局后,相关部门以管理权与处罚权分离、无强硬措施为由,没有履行相关管理职能,出了问题后就直接移交、让城管去执法。二是部门之间的职责界定还不明确。比如违法建设查处,城管局只承担处罚职能,无法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对职能部门移交的线索无法立案;同一件社会噪音,占道属于城管范畴、深夜扰民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同时超出分贝数也属于环保治理内容。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管理矛盾没有在规划、建设阶段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就“带病”进入城管执法阶段,留下难以执法的后遗症。
(二)城管执法环境差。一是城管队员工作枯燥。城市管理工作每天直面社会矛盾,城管队员尤其是市容管理的队员,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论严寒酷暑、不管天晴下雨,每天都要不停地劝导、说服、教育,每天重复一件事。二是城管工作“两头受气”。管紧了,少数围观群众会指责城管队员没有同情心;管松了,街面就乱了,大部分市民同样也会指责城管队员履职不力。三是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和管理意识不高,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垃圾、破坏公共设施,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热情不高,部分市民宁可评头论足也不愿以身作则。四是执法保障不到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式来管理市容市貌。但是,部分商贩却把文明执法当作耍赖、要挟的理由,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经常遭到违法当事人的谩骂、殴打,明显的暴力抗法案件结果被当做治安纠纷调处,不仅助长了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让我们队员身心疲惫,很无奈。
(三)城市功能不配套。一是市场容量不足,分布不均。城区无合理位置设置集中经营点,仅有的几个市场都被改作他用:虹源市场、晋东市场、安汉市场已改为超市,正常运行的仅丰盛市场、晋中市场,城南与城北新区至今没有农贸市场,导致摊点乱摆、以街代市。二是物业管理覆盖率不达标,导致居民小区环卫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无人治理,小区内乱搭乱建没有及时控制。三是车辆增多而城区内停车场严重不足,靠占道停车、春节期间单位开放停车、增设临时停车场等措施,但仍不能根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四是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数量不足、规划不合理、建设不先行,导致后期建设难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四)经费保障不足。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城管局现有协管队员120人,他们的工资是按公益性岗位工资1380元核算,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经费预算了10个月,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但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今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环卫工人包括“五险一金”仅1600元。二是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自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承担的管理职能也越来越多,城市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等多部门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成本急剧增大,运行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自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xx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xx于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xx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xx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民意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19,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xx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xx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三)暴力抗法问题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那么遇到暴力执法时,面对违法摊主砍来的菜刀、泼来的开水,执法队员当然指望不上公安机关的“远水”,又不能冒下岗的风险与之搏斗,除了坐以待毙和落荒而逃外别无选择。实际上,上述现状已经造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消极执法现象,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呼声日盛。三、对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按照国发[2002]17号文的精神,现在全国范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接踵而至的是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围绕上述几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还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实施程序、备案与监督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这给各地地方工作带来了困难。但针对目前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应该修改完善已出台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职能的程序等具体规范。尤其对现阶段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无法可依”的新问题更要有法律明文规定,总之,要全面考虑,详尽说明,务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xx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三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四
城市管理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人民的政府的重要职能和永恒课题。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必须逐步对城市基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由城市政府统一协调,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xx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最初成立于19xx年,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实施城市规划方面、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工作。多年来,城市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为xx的城市面貌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旧的管理体制、编制人数已经不开始不适应当代城市管理的内容,目前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包括环卫、园林绿化、灯箱广告、供给排水和城市道路的管理五个方面。现阶段监察大队11名的编制只有8名在编,人员严重缺乏,给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管理起来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几个难点,其具体原因和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到省里是建委,而在地方,则分成城管、规划、园林、市政、房管等若干个职能部门。除此在具体操作中,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还有公安、工商等其它系统的主管部门。由此看来,从国家、省到地方上,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职责交叉也越来越不清。以xx目前城市管理的权限和管理资源的配置分散在城管、规划、市政、房产、园林、建管、工商、公安、等十几个职能部。由于市容环境管理职责仅是这些职能部门职责的一部分,往往因忙于"主业",使市容环境管理摆不上位置,另一方面,如:流动摊点的整治,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管,形成城管孤军作战,使流动摊点问题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执法中这些职能部门的队伍往往是"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问题也就无法根本解决。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而各部门又拥有单独的执法队伍,造成了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存在执法队伍众多,经费不足等问题。从而容易产生不正常的利益驱动,经常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等现象。如:占道摆设的摊点,市政收占道费、工商收工商管理费、公安收治安费等,以及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均向他们收取30元、5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给罚款票据,有的甚至不给票据。而多头执法、重复执罚、重复暂扣物品,也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多支队伍执法也不利于监督,一旦出现越权执法、处罚错误、违规违纪的事件,市民也分不清是哪一支城管监察队伍,市民也投诉无门。即使有举报到市城管委的,却无法提供具体的城管队伍名称、执法队员姓名、胸牌号,也给我们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带来很大不便。正是因为多头收费的存在,一些交过"费用"的摊主认为自己变成了"合法"的摊点,正大光明地占道经营,既影响了市容,造成市容环境脏乱差,而且也损害了城市中大多数人的权益,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在市容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由于人力、资金甚至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我们的市容整治工作进展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现代化的城市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城管监察队伍。由于种种原因,监察大队队员的再学习成了一个需要我们引起重视的问题。新时期条件下,一切都是为了服务于建设“再就业特区”这个当前xx最大的实际,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投资环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既处罚又能具备说服力?处罚的与被罚的都能和和气气,双方如果有问题都能找到相关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城建监察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是首先要懂的。这次培训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的队员们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如何有效的保护合法,打击违法,使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城市面貌有个更好的转变。
在新形势下,改革现行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城管法规,改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才是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执法的最佳途径,要克服以上所述的各种弊端,走综合执法的道路势在必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并探索出了成功经验。城市管理实施综合执法,对改善市容市貌,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维护政府权威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城管综合执法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在实际运用中更易于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减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城市管理监察执法队伍拥有较全的城管执法职能,这支队伍遇到各类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时,均可以执法主体对其进行处罚,不存在争权夺利互相推诿的问题,能够使违法行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多属综合违法行为,即一个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范,任何一个专业执法队伍都难以彻底消除这一违章行为,如运输车辆沿街泼撒,它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又损坏污染路面还影响交通秩序。这一违法行为涉及城管、市政、公安等部门,各单一执法队伍依据各自法律法规很难一下子奏效,这时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即可快捷地处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目的。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权力的执法队伍,城建监察大队最主要的就是如何为群众服务好,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的各项功能,使城市管理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从目前情况看,只有对城市管理实行综合执法才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方面,由一支队伍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也容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不必要再到各部门说好话、解释,避免了重复扣押工具,重复交罚款。另一方面,实行综合执法能保障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力。由一支队伍执法,就能给群众吃个定心丸,执法队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就能找到地方设诉,就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力。
实行综合执法首先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样,既符合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把素质低、形象差的聘用人员拒在了城市管理监察队伍之外,保证了监察队伍的高起点、正规化建设。第二,有利于城管监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综合执法,不仅能够统一人、财、物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能够做到对人员整体教育培训,从任务能力、政治素质、风纪仪表、组织纪律等方面统一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树立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三,查处违规违纪强硬有力,由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完全可以避免令行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规违纪行为可以一查到底。有了一支文明、规范、高素质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既为管好城市提供了队伍保障,也为树立政府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做为城市的管理者,如何维护好我们前辈辛苦才取的成绩,首先应该认识我们管理者管的是什么??21世纪是城市世纪,也是人类进入以城市为主体的现代化发展新阶段。人类的绝大多数要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如何建设成为人类的乐园,xx城市如何避免历史上出现过的衰落,这一切需要人们去总结、去探索。特别是在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提下,加快推进老城区管理的步伐为xx人民提供一个更人性化、更有吸引力的城市,城市的现代化问题更加倍受关注。
其一,城市的"主体"应当是该市的纳税人。他们承担了支付城市建设费用的义务,理所当然相应地享有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权利。
其二,城市的"主体"应当是全市有选举权的市民。他们有权利通过多种渠道对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也有权利推举代表参与城市规划和管理。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他们的参与,除了通过媒体发表意见、推举市民代表参加规划管理等形式,最基本的途径应当是通过当地的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实现。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必然涉及当地市民的近期生活和长远发展。它的制定如果代表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且要有权威性,它就应当是不容违背、不可轻易变更的法律文件,就必须在广泛征询市民和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如前所述,一个城市是全局的一部分,它的最后确定,还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质也就是对市民的管理和引导。xx城市管理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有很多问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普遍素质不高,公共基础卫生设施破坏情况严重,占道经营情况还依然存在,广告悬挂还有待规范等等。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区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和塑造良好的特区形象与我们每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城建监察大队是维护这一神圣使命的最直接的人,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最了解情况的人。
一、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队伍夯实思想基础。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大队要紧密联系队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观念创新,把学习与提高队员素质结合起来;二是抓作风转变,把学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三是抓工作方式转变,把学习与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通过听课、讨论、摆问题、找差距、写心得体会及交流学习经验等方法形式,改进队员的作风,提高了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城建监察对维护整个城市卫生、环境以及其它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思想上要高度认识城建监察工作在特区建设时期中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大队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执法实体到执法程序,都严加管理、规范。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注重违法、违章实体,轻视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要做到老生常谈,警钟长鸣,让队员脑中时时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心里刻刻不忘“规范执法”这四字,既保证所执行法律法规的刚性,又不野蛮、失范。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罚,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情况下,大队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保障了执法的规范化。规范、文明的执法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威信,也树立xx城市管理新时期的新形象。
三、作风纪律要更加严明。“教人先教己”,只有自己在平时严格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才能在做出处罚时让人信服。在工作中,也要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不允许队员风纪不整、不讲究执法艺术以及在岗不管事、不作为等现象,希望大队无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队伍稳定,人心思齐、人心思进。
最后,我相信在我们全体共同的努力下,xx城市管理的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并塑造出更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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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五
根据中央、和x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xx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巡防工作,2020年x月xx日下午,局长x同志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当天局值班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3人,对广场及周边街道、人工湖、体育路口、xx市场进行日常五乱巡查、疫情防控巡查。期间,广场一切正常,对xx市场周边街道出摊摊贩进行劝离,共劝离10余摊。另外,区综合执法局一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4人,分别前往城东街道、xx镇等地开展巡防工作,劝离聚众人群3处,整治占道经营摊点6处;二中队出动12人,对xx街道辖范围内进行人群疏散巡防,共疏散聚集人群13次;三中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前往xx街道开展疫情巡防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聚众人群及时劝离并现场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及要求,共劝离聚众聊天人群5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职工作。
二、加强河道非采监管。
综合执法局中队,接政府举报xx镇xx村河段有村民聚众挖沙,现在疫情防控时期,接举报后执法局四中队出动x人前往核实驱赶,具体情况如下:
1、xx镇xx村坝河段,此次前往,只发现少数几人在河道挖沙,现场扣押铁铲、锄头9把,现场进行驱赶挖沙群众,并警告不可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2、xx镇xx村河道,现场驱赶挖沙群众6人,并警告不可再私自进入河道挖沙。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公共场所疫情的防控要求,严格督促要求保洁公司对照。
合同。
条款落实卫生保洁责任。x月xx日,对广场新、旧公厕外立面、内部进行全方位消毒防控,消毒面积约100平方米,同时也对广场范围的所有垃圾桶实施消毒防控,消毒垃圾桶25个,彻底切断病毒传染源,消除病毒生存空间。续继督促保洁公司,提升广场的保洁质量,确保广场环境干净、整洁、舒适。
为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个人健康防护工作,由执法大队大队长梁华雄同志对里松(站)卡做好疫情防控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对每天上班人员测体温,要求所有上班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减少值班人员聚集,保持1.5米安全距离,每天坚持对办公场所喷洒消毒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直属工委工作部署,区综合执法局在职在编党员干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派出党员干部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xx社区“党旗领航聚合力,x城战役争先锋”活动动员会,并参加共建“x城战役专班”,支援城区街道。今天继续在xx街道辖区建筑筑厂宿舍体温监测点,配合街道做好值守工作,切实把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六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x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x政府网》、《x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七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住建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xx县城管理大队认真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致力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市容秩序整治目标。坚持常态巡查治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县城管大队累计整治规范占道经营、骑门经营等不良行为860余起(次),有效解决了城区占道经营、骑门经营问题;对城区主要干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文明劝导、拖离、锁车,加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整治力度,累计劝离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拖离暂扣乱停乱放车辆390余辆,处罚390余辆,处罚金额78000元;配合交警、运管等部门,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效规范了城市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及客运秩序。
(二)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坚持静态管理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强化广告管理。拆除大型墙体喷绘广告30余块;清理占道及影响通行的led显示屏和灯箱广告40余块;督促20多家门面更换破损门头广告,清理背街小巷办证刻章、枪支迷药、贷款等“野广告”700多条;清理招聘、出租出售等广告600多张;查处张贴“野广告”60余起,处罚金额18000元;大型墙体喷绘广告、门头广告备案费用35500元。
(三)违法建(构)筑管控工作。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内“两违建筑”做到全天候无缝隙的巡查,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制止一起。由于今年职能划转,城管大队巡查发现的“两违建筑”均报送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20xx年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基本得到有效控制,采取“四个检查”方式:一是检查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二是检查是否有土地使用证;三是检查是否有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四是检查是否违法超占面积。“两个取证”:一是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口述笔录调查询问材料取证;二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图片照片取证。20xx年以来通过对我县规划区内出现的“两违”建设,共巡查出15起案件,其中立案结案5宗并罚款165390。00元,现场拆除1户,违法建设4户,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违法用地5户,违法占地面积18亩。
(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我县城已实行环卫市场化,由专业的团队,专业的设备对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进行管护,并形成考核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和绿化管护质量。同时坚持人工保洁与机械作业同步的原则,不断提升环卫保洁质量,着力整治环城路脏乱差,20xx年累计清运各类垃圾44649。27余吨。
(五)扬尘整治。强化在建工地“一硬三池”的有效监管,每周不定时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并记录巡查日志,形成长效机制。查处带泥上路的渣土运车10余辆,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共计5000元。
(六)噪音监控及时有效。强力做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发放停工通知书到各建筑工地,查处噪音扰民等举报40余起(次),及时回复市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5件。
(七)加强市政设施养护。今年来,维修破损污水管道500余米;更换破损井盖60余个;维修维护路灯100余盏,更换灯杆5棵;修复破损人行小板400余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脱贫攻坚工作。
1、干部选派。大队13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74户贫困户,选派出7名干部下沉驻村,其中选派一名副队长和工作员驻村担任网格员。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定期研究安排帮扶工作,主动帮助和研究解决问题。二是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责任,带领干部职工对包保户贫困户坚持每周到户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制定可行措施,帮助群众发展。
2、帮扶情况。今年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与驻村干部一起到糯东村参与村脱贫攻坚各项问题研判,参与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卫生整治、信访矛盾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20余次。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做好对本单位帮扶74户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每月到帮扶对象家中遍访不低于4次,通过培训和召开群众共商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做好资金支持,在20xx年,xx县城管理大队已累计下拨资金约4万余元,其中,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为31480元,聘请一名煮饭阿姨(保洁员),工资从20xx年1月开始计算,1500元每月,截止到20xx年8月份,现已发放工资12000元。三是大队主要领导带领全体结对帮扶责任人,参与糯东村前沿攻坚队齐心协力对20xx年已达脱贫标准的18户54名贫困人口,按照程序开展脱贫退出工作,现糯东村138户547人已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全部脱贫。
(二)党建工作。围绕两学一做,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建立城管大队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期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学习教育常态化。采取专题学习、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专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用革命文化传播滋养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营盘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当市场从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二是加强人员管控。为加强营盘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做好进出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城管理大队对营盘农贸市场6个通道进行暂时性封闭,暂留2个通道供市民通行(疫情稳定后已将通道解封)。三是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点。县城管大队在营盘农贸市场出入口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服务站,根据七步工作法(登记、询问、测温、提示、消杀、分类管理、及时报告),对市场内各营业摊点、商铺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台账;对疫情期间有外出史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并登记;对出入农贸市场市民按规定进行登记、询问、测试、提示等。在市场入口出设置警示牌,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农贸市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在市场内循环播放疫情防控音频,用通俗易懂的本地话向进入农贸市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积极加深群防群控社会氛围。四是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为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洁,xx县城管理大队共出动城管队员400余人次对市场进行每日冲洗、消杀。五是排查冷冻、海鲜食品商铺。对营盘农贸市场内所有冷冻、海鲜食品商铺进行排查,主要排查店铺进货货源地及经营者是否出入高风险地区。
三、工作亮点。
(一)聘请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为推进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县城管大队聘请县人大、县政协、融媒体中心、县文联、金桥百汇物业、云盘农贸市场商贩等各行各业人员13名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搭建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广大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强加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促进城市执法者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xx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8月初正式投入使用。我县已建成投入使用生活垃圾中转站15座,按照《xx县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9〕52号)文件要求,全县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脱贫攻坚“减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我县依托已建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开展生活垃圾收运,成效显著。一是xx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上半年(1-5月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1。32%)的基础上翻了一倍,达到了65%左右;二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助力xx县顺利通过2019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
四、存在问题。
20xx年度经过县城管大队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和省、州、县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
1、“脏”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学校路段、农贸市场周边白色垃圾还偶有可见。
2、“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治。如占道经营、骑门经营、夜市摊点经营不规范等现象仍存在轻微反弹等现象。
3、“差”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彻底。有些地方整治不够细,有些地方管理标准不够高,群众偶有投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如公共区域停车场建设滞后,造成车辆乱停乱放,流动经营、占道经营疏导困难等问题。
5、市民文明意识亟待提高。市民素质参差不齐,沿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难度大。
五、20xx年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
结合xx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工作计划。
1、加快xx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模式项目推进工作。
2、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会治理情况和问题精准快速掌握、快速决策、快速处置。
(二)工作措施。
1、坚持对“脏乱差”整治持续发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3、全力配合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城乡垃圾收运系统运行工作;
5、全力做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工作。
6、全力做好楼下镇糯东村脱贫攻坚工作,查缺补漏巩固工作成效。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九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发展理念,持续以“绣花”精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细化管理推动人居环境改善。
1、大力开展增绿护绿。一是抓好提质改造。完成对金大地森林公园、南湖路、迎松路混交林口袋公园的改造和舞水河东岸风光带增设便民设施的规划设计及预算。二是做好项目移交。完成舞水河东岸、17条市政道路等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并纳入日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日常管理。共清理绿地内石块、渣土等403吨,修整绿地草皮约75260平方米。擦拭清洗养护区域台阶、园路8052。5平方米,施肥52吨。洗尘约373500平方米,洒水1040吨。补植死亡地被1850平方米,修剪面积约23560平方米,清理绿地内杂草约207600平方米。因受“7。3”洪灾影响,对茅利溪进行清淤作业,安装护栏共计168米。
2、狠抓“两违”建设防控。共组织拆违行动24次,先后6次参加县城水源地保护区危旧房拆除等重大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拆除面积9419平方米。共拆除新建和历史存量违建12582平方米。大力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拆除“圈地占用”违建120平方米。
3、持续推进“智慧城管”。持续发挥“智慧城管”系统在现代城市管理中的信息支撑作用,使“智慧城管”系统成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效率、提高城市应急能力的“倍增器”。对高清摄像头、扬尘噪音监测系统、车载移动定位终端、智慧城管通终端和单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4次,目前智慧城管系统平台运行正常,共接收智慧城管问题案件10107件。
4、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坚持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写乱贴”等易反弹问题为重点,不断细化管理方式,使各类“城市病”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大力开展“清障行动”,查处违法占道290余起、暂扣共享单车20余台、处罚违停车辆300余辆、劝离70起;制止城区乱种乱养52处,持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共清理学校周边90余个流动摊贩;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0余起。
5、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强化巡查,有效遏制广告违法现象发生。共监测广告240余条,清理户外垃圾广告500余处。强化“牛皮癣”小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城市违法小广告追呼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共处罚“牛皮癣”小广告违法行为198起、拆除有安全隐患广告牌225处。
6、做好城区环卫保洁。一是做好城区日常保洁。对县城人流量大的路段每天实行“一普四保”,对较偏的主次干道每天实行“一普三保”,县城核心区主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城乡结合部道路每天洒水2次。累计清运生活垃圾13687。36吨,共收集处置餐厨垃圾3776吨,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提升环卫应急保洁能力。在“7。3”洪灾中,共出动环卫工人215人次、垃圾清运车5台、道路冲洗车37台次,共清除泥沙12吨,树枝杂物等漂浮垃圾9吨;清洗道路41万平方米。清运怀东高速出入口垃圾4。8吨,出动22人次,车辆3台,清除树木、杂草46平方米,冲洗道路2980平方米,清捡白色垃圾3880平方米,铺设绿网465平方米。出动人工约60人次,车辆设备50台次,对湘商产业园和荆坪东路进行3次应急保洁,清运垃圾约90余吨。三是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共维修公厕2次,垃圾池2个,中转站6次,修建机扫车排污沉沙池1处,清掏公厕化粪池及管道5处。
(二)守牢底线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1、深入开展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对209国道k2858-k2868路段存在“夜间路灯未开启、夜间行车视线不良;道路两侧村庄人员密集,横路行人多,驾驶人车速过快等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整治,更换镀锌钢套管及穿线套管800米、led灯具40套、空气开关50余套、路灯子线75米;修复人行道砖12平方米、绿化带138平方米、修复路面22。52平方米、重新更改砌筑电缆检查井110余座,完成路灯照明部分整改任务,安全隐患有效消除。
2、科学实施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根据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要求,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方式,对市政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城镇环卫、市政照明和园林绿化七个部分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普查。现已完成35条道路,共计道路42。46公里,桥梁9座。
3、全面开展城市桥梁技术检测。完成9座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其中a级桥梁5座,b级桥梁4座,桥梁安全状况良好。积极应用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桥一档,桥梁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共修复沥青路面1888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87平方米、盲道33平方米、人行道板342平方米。维修路灯手孔井36个、排水口238个、排水管道49米。砌筑电缆电力井264座、雨水井21座。更换电缆1660米、led灯具、灯罩80套、清理垃圾198立方米。
(三)强化监管深入推动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对县城饮用水源地进行常态化巡逻,实现常态化监管。拆除县城水源地违建2处,面积1126平方米,拆除危房3处,面积2680平方米;清理水源保护区村民非法种菜1860余平方米,清理河岸堆放垃圾5吨,拆除河道养殖棚和围栏21处,制止非法钓鱼人员100余人次,收缴捕鱼地笼52个,设立安全警示牌30块。共清运各类垃圾17。8吨,放置勾臂式垃圾箱8个,拆除舞水河岸坡破损垃圾池1处。二是严格生活污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管道80米,清理疏通茅利溪南污水管网1500米,试运行污水提升泵站1座,全年污水处理总量1655。48万吨,排放生活污1719。62万吨,处理率96。27%。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狠抓渣土扬尘污染。开展渣土扬尘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巡查监管机制,确保渣土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对县城在建工地逐一检查,印发《关于加强县城工地土方运输和建筑(装修)垃圾管理的通告》,做到工地渣土管理全覆盖、无死角。严格实行渣土外运前置审批制度,强化对渣土车辆运输动态检查,严控渣土运输道路污染。设立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填埋场1处,有效缓解装修垃圾乱倒乱堆突出问题。二是狠抓餐饮油烟污染。对餐饮经营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管控并完善台账资料,共排查商户93户,其中已安装油烟净化器71户,22户正在整改中。三是狠抓烟花爆竹燃放。持续抓好县城规划区内“禁燃限燃”防控,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起、燃烧垃圾30余起。
(四)开展垃圾分类办好民生实事。
一是完善公共区域设施。共投入17。59万元,对县城滨江路、舞水风光带、茅利溪南路、荆坪东路等10条主次干道,安装三分类果皮箱191个。二是建设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投入10余万元,在“天成院子”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处,共安装6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4组四分类投放亭1座、大件固废垃圾存放屋1座,为小区居民赠送三分类垃圾桶150余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同时计划将南湖花园小区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小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深入推进公区机构垃圾分类。按照“基本实现县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投入4。62万元,为19个单位统一配置分类投放垃圾箱142个,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800余份。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
(五)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力量。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以执法需求为导向,对四个执法中队进行整体重组,配强执法骨干、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外学外送、跟班学习、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先后选派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队伍依法办案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厘清执法边界。不断厘清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乡镇等多部门的执法界限,进一步厘清执法边界,消除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四是依法严格处罚。全年共办理涉及市容管理、环境卫生、渣土扬尘、市政设施、房建执法等领域和各类案件199起,罚款金额14。8万元,通过严管重罚,有效震慑了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来源途径单一,部分执法人员自我提高意识不强,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政策法规掌握不透,文明执法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够强。
(二)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过程中,个别中队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措施跟进不够,个别疑难问题治理不够彻底,有的执法办案质量不高,执法能力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突出抓好“四城同创”,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大力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管理,坚持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全面争先创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十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xx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x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xx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十一
一是老旧小区改造“见实效”。按照“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的工作标准,深入推行“4321”工作机制,完成197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标准、完成率居全省前列,老旧小区居民代表自发送来40余面锦旗,感谢市委、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改善。张古江副省长为此批示“xx市加快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做法很好,请省住建厅印发各地借鉴”。省住建厅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经验转发各社区市政府借鉴学习,新华社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杨慧书记也对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积极协调推进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改造作出重要指示,称赞“落实得好,群众满意是标志”。
二是市区环境卫生治理“出重拳”。代市政府起草了《xx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区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的通知》《全市环境卫生治理“提升月”行动方案》《xx市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等专件,大力推进高速围合区环卫市场化改革,引入管理经验丰富、业绩优异的专业保洁公司,创新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目前市场化项目资格预审已在网上公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攻坚月”“提升月”行动。截至目前共清理各类积存垃圾22.5万余吨、筛分处理垃圾30万吨,长效管理机制得到健全。6月5日张古江副省长在沧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其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请省住建、卫计委等部门总结推广”。
三是智慧城管建设“用真功”。年初“全民城管app”正式上线运行,市民通过手机对城市管理问题“随手拍”进行举报,由数字城管平台派遣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置。截至目前,数字化平台立案22.68万件,结案17.4万件,处置全民城管案件2676余件。我局全民城管app成为我市“新时代河北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唯一入选案例。通过组织开展“星期五文明志愿行动”、“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庆“七一”健步走、与市纪委监委联合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9周年健步走等活动,大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全民城管app”,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得到提升。同时,中心城区全面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以路为界将城区划分为64个网格,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员职责,加强责任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派遣处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四是试行城警联动“解难题”。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动互助、优势互补”的原则,我局同市公安局创新执法模式,在御河路、贻城道、黄河路、新华路、清池大道等市区主干道,联合推行“城警联动”机制,对占道经营、市场外溢、破坏市政园林设施、学校周边秩序、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进行常态化联合整治,建立了快捷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提高了执法效能,实现了“双赢”。
五是实施绿化镶边“治裸土”。在中心城区增绿143.3公顷的基础上,针对公园、绿地内缺苗死株及黄土露天现象,深入开展绿化“镶边”和补植完善工作,对城区道路、公园绿地边角进行绿化,对路口、公交站牌两侧、绿地边缘等裸露处种植麦冬、萱草、迎春等绿化素材,利用绿化素材叶片和枝蔓,力求绿化无缝隙。截至目前,累计补植乔木1.7万株、灌木143万株、播种草花、地被33.2万余平米。此外,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xx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并获批实施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六是推进集中供热“暖民心”。2020至2020年度供暖季主城区集中供热入网面积增加222万平方米,热用户增加1.3万余户,11月7日提前运行以来,我局实时对换热站供热运行参数进行监督,妥善处置市民供热诉求。此外,今年我们应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公用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成了对昊天热力、华润热力、供排水集团(供水数据)、华润燃气等公用企业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控,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监管,促使公用企业履职到位,增强了故障应急调度能力,有效提升我市公用行业智能化监管和优质服务水平。这种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公用产品数据进行监管的做法,在我省属领先水平。
七是下沉执法力量“强管控”。深入执法体制改革,下沉执法力量,在中心城区22条主次干道配备了20余名路长,设置了22个执法岗亭,采取日常巡查、定点值守及接受周边居民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破坏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问题的常态化治理。在黄河路小学、迎宾路小学、十四中、五中等学校周边设立“护学岗”,为学生上下学保驾护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对此做法批示“好”。
八是高速出入口改造“展新颜”。对xx西、xx东、姚官屯、西花园等出入口景观进行改造,采取绿化、净化等方式,优化城区交通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原出入口两侧杂草丛生、垃圾堆积的乱象,被疏密有序、层次丰富的绿化替代,改善了市区“第一门户”环境。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十二
1.抓好公用事业服务。完善市政设施日常运行监管机制,保持水热气等生命线系统畅通。供暖:确保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供热诉求,强化应急措施,让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供水:提升水质监测能力,确保水质安全优质;燃气:加强燃气管网巡查、维修,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管理,抓好驻村“两员”培训,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不断档。
2.抓好市政设施建设和管护。积极推进2020年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环境卫生、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3.抓好“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整治。继续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在年底前实现违法建设台账“清零”基础上,坚持拆改结合,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同时,加强巡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新增违建“零容忍”。
4.抓好城市防汛。充分利用冬季和汛前时期,按照“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排水管道、河道清淤,破解汛期内涝难题,提升防汛排涝能力。
5.抓好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燃气经营、临时占用绿地、挖掘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广告牌匾等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6.抓好安全生产。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公用等行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十三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守住蓝天。对我局负责的城建项目,严格落实“6+2个100%”、“两个禁止”及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18条强化措施,继续深化拓展“刷脸”考勤、视频监控制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措施;强化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撒漏整治管控,加强餐饮业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处置设施的查处力度;深入推动中心城区裸露土地补植。二是保住碧水。督导“四区一县”城管部门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高速围合区内小流津河、迎宾大道西渠等10条河道及南湖、唐庄子2个坑塘的治理,采取截污纳管、清除底泥、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彻底消除水体黑臭,努力让河道、坑塘长治久洁。
2.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从问题最为突出、最薄弱的环节抓起,着力解决“小广告”、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影响城市形象的“顽疾固症”;对照创建点位测评标准,推动“网格化”管理落地,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管、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做到发现问题无遗漏、治理无死角、监管全覆盖。
3.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加快补齐杏元村基础设施短板、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坚持“社会参与、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村民受益”的原则,努力实现杏元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提升,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建道路等基础设施,为杏元村全面实现小康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村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积极履职尽责,协助做好宋房子村精准扶贫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总结(专业14篇)篇十四
一是突出“重点”,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将74个重点城建项目落实到分管局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保成效,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促进城建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省第二届园博会xx园、绿道绿廊改造、续建公厕和生活垃圾收集站、育红路菜市场、智慧城管、海河路南边沟、交通大街改造、积存垃圾处理、人民公园动物园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通村道路硬化、城管服务岗亭、解放路排水改造、无人机航拍服务采购、遥感影像图处理和制作等项目已完成。黑臭水体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其中省第二届园博会,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xx园获得造园艺术综合金奖、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文化展演优秀节目奖。
二是找准“盲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协调解决开元大道自备井泵房等历史遗留问题,泵房拆除后,大河庄65户自备井用户全部接入了市区供水管网;累计完成路面、便道维修10.7万平米,维修、更换路缘石2.62万米,积极做好城市亮化工作,整合亮化资源,扮靓城市夜景,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维修更换破损亮化设施,累计完成照明、景观亮化设施15.9万余处,保洁灯杆、亮化设施10.7万套。同时,扎实做好献县杏元村精准扶贫工作,修建村内5条道路、共计5050米;安装灌溉设施6000延米,受益耕地2200亩。
三是把握“热点”,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深化“一区三边”违法建设治理,完成全市违法建筑拆除115.56万平米;深入开展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拆除非法广告5.49万处,超额完成省年度目标任务。积极督导“四区一县”城管执法部门做好经营性堆场、料场的按时搬迁取缔,目前市区79家堆场料场已全部搬迁取缔。加大对建筑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撒漏污染路面现象的巡查、处罚,加强对施工噪声、生活噪声扰民的管控力度,努力让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更加干净、整齐,共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2.15万余处(次),立案处罚施工扰民问题76起;取缔、规范露天烧烤4900余处/次,规范了市区140家烧烤摊点,对其中5家进行停业整顿。
四是突破“难点”,市区防汛全面加强。结合市区防汛实际,完善制定《2020年中心城区防汛预案》,局领导深入网格组织督导防汛工作,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首次启用了无人机对排干渠阻水段进行巡查航拍,督导辖区进行排干渠清淤,确保了排水畅通,提高了强降雨的应急反应能力。同时,对市区927套收水井加装了雨水篦子,全面检修了市区19座泵站、1.17万座收水设施,清除34条排水管道淤泥2.6万立方米。汛期受台风“安比”“摩羯”等低压影响,中心城区出现4次强降雨,因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水月寺大街、光荣路、迎宾大道等易积水区域几乎没出现积水断路的情形,解放路、维明路、署西街等区域积水时间也大幅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