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良好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纰漏。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优秀工作方案,希望能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一
物业为服务行业,服务公司为公开性办公场所,人员结构复杂且流动性大,防控难度高、强度大,且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疫情扩散,不仅仅是威胁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隔离等一系列措施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给我公司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给社会生产带来灾难与损失!
二、预防及应急措施。
1、预防措施。
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宣传栏、组织宣贯会的形式科普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等措施。
2、应急措施。
准备好应急物资并制定相应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保证物资不被他用。每年度生产经营费用中规划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列出,按时拨付,确保应急状况下应急经费及时到位。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置要以人为本,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再考虑其他,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应急管理机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职能部门接到警讯后立即奔赴现场,按照预案既定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应对突发灾害。——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bz203-01-20__应急管理规范》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小组(三级应急指挥中心),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任组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2)统一协调和调度公司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3)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安全保卫组职责。
负责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负责隔离人员的监督监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3、综合协调组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外部应急力量;项目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安排人员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4、医疗救护组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负责项目现场防疫物资的领取与发放。
5、善后处理组职责。
负责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四、处置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事件的严重情况,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扩大应急响应,积极寻求外部社会救援力量。
1、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防疫要求进行范围内封锁与隔离,建立防疫通道,对进出人群进行体温检测与防疫装备配备情况检查。对疑似病人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2、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3、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4、预案结束。
在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官方指令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5、后期处置。
疫情事件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
6、总结归档。
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物资是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支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人管理、专物专用”。已消耗的应急救援物资要及时申请补充。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二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我区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严格发热哨点体系管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体系和规范运行的通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应尽快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其余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增加医务人员配备,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的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各单位及时将设置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并向公众公布。
2.严格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体系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来院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不能排除的疑似患者和发热患者,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并及时查验健康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任何患者;要按照最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和隔离治疗,绝不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将启动责任倒查程序。
4.规范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患者核酸检测报告未出应全部留观,不能随意走动,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一定数量有临床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停诊。
(二)落实感染控制措施,树立标准预防意识
1.确保“院内零感染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院感督查员,发挥院感督导员作用,协助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病区的封闭管理。住院病区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及筛查专岗,出入口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三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重症病区、传染病区禁止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患者,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一人一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传染病区严禁现场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后做好相关防护进行探视。探视人数仅限1人,时间30分钟内,并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夯实“零漏检”底线
1.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最大诊疗量相匹配。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分时预约分段检测,科学设置核酸标本采集室,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出具报告时长,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原则上4-6小时内报告结果;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必要时对大人群样本筛查釆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提高新冠核酸检测效率。
3.规范建设提升质量。要强化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站要开展和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全区已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四)落实“四集中”原则,保障患者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疑似、确诊定点(雁江区定点医院为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原则。强化抢救设备、防护用品、药品器械和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等医疗资源的统筹调度,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五)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明确定点,按标改造。按照要求,雁江区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由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雁江区中医医院为市、区储备定点医院,以应对爆发性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储备定点医院要限时进行改造。储备定点医院的救治床位要按照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原则上不少于救治床位总数的10%;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木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完善方案,有序启用。雁江区中医医院要做好储备定点救治医院(院区、病区)启用工作方案,以确保启用时能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病)区。同时根据区情,做好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第一分院作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3.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摸清全区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区直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力量充足和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提升应战能力
1.强化培训,开展技术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密接管理、医废处理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全员培训,呼吸、传染、icu和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利用病人与医生的纽带,进一步掌握患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市、区级专家队伍和相关质量控制中心(站)切实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 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采取自助预约、微信、银行卡、电话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全覆盖,增加门诊预约号源,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
2.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病房缓冲区和门诊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3.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医疗管理,指导互联网医院依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及时为患者提供在线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一)强化领导,发挥合力。成立雁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汇集全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指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案例,充分预判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等工作应于2021年8月中旬全部完成,切实保障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机构类别将《资阳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流程图》张贴在医疗机构显眼位置,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区卫健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进度要求,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三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__〕38号),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应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我区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为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发热哨点体系管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体系和规范运行的通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应尽快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其余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增加医务人员配备,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的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各单位及时将设置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并向公众公布。
2.严格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体系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来院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不能排除的疑似患者和发热患者,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并及时查验健康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任何患者;要按照最新新冠疫情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的诊断;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和隔离治疗,绝不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疫情传播扩散的,将启动责任倒查程序。
4.规范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患者核酸检测报告未出应全部留观,不能随意走动,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一定数量有临床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停诊。
(二)落实感染控制措施,树立标准预防意识。
1.确保“院内零感染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院感督查员,发挥院感督导员作用,协助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病区的封闭管理。住院病区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及筛查专岗,出入口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三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重症病区、传染病区禁止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患者,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一人一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传染病区严禁现场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后做好相关防护进行探视。探视人数仅限1人,时间30分钟内,并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夯实“零漏检”底线。
1.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最大诊疗量相匹配。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分时预约分段检测,科学设置核酸标本采集室,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出具报告时长,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原则上4-6小时内报告结果;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必要时对大人群样本筛查釆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提高新冠核酸检测效率。
3.规范建设提升质量。要强化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站要开展和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全区已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四)落实“四集中”原则,保障患者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疑似、确诊定点(雁江区定点医院为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原则。强化抢救设备、防护用品、药品器械和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等医疗资源的统筹调度,对新冠疫情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五)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明确定点,按标改造。按照要求,雁江区新冠疫情患者救治工作由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雁江区中医医院为市、区储备定点医院,以应对爆发性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储备定点医院要限时进行改造。储备定点医院的救治床位要按照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原则上不少于救治床位总数的10%;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木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完善方案,有序启用。雁江区中医医院要做好储备定点救治医院(院区、病区)启用工作方案,以确保启用时能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疫情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病)区。同时根据区情,做好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第一分院作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3.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摸清全区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区直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力量充足和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提升应战能力。
1.强化培训,开展技术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新冠疫情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密接管理、医废处理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全员培训,呼吸、传染、icu和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疫情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利用病人与医生的纽带,进一步掌握患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市、区级专家队伍和相关质量控制中心(站)切实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疫情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疫情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采取自助预约、微信、银行卡、电话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全覆盖,增加门诊预约号源,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
2.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病房缓冲区和门诊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疫情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疫情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3.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医疗管理,指导互联网医院依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及时为患者提供在线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发挥合力。成立雁江区应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汇集全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指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新冠疫情案例,充分预判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等工作应于20__年8月中旬全部完成,切实保障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机构类别将《资阳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流程图》张贴在医疗机构显眼位置,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区卫健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进度要求,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四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指导、统筹调配全县医护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预案。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实行“定点治疗、专家治疗、科学治疗”,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救治处置措施,提高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能力和救治水平,最大限度的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一)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做好医院床位、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应急储备,以及随时可能出现新冠肺炎病例隔离留观和转诊的“备战”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原则。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贮备好充足的防控物资;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处理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县(市)区应急级别启动响应。
(三)坚持规范应对、科学救治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诊疗规范和方案,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和宣传,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续开展防护条件下的业务技能训练,做好防护训练,提升业务技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提供科学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
(四)坚持全员参与、及时预警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在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和县卫健局的统一调度下,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有效予以应对处置。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及职能,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确保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二)做好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院全员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出现紧急状态能有序有效有力应对。
(三)足量储备物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要满足各医疗卫生单位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人员、设备、物资能力全部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县卫健局将根据疫情的发展,随时统筹调配全县物资。
(四)畅通联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建立银川市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单位要立即行动,做到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同步开展。
(五)加强医疗力量储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本辖区(单位)救治力量梯队人员,分别建立至少包含核酸采样、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医疗保障(集中隔离点)、院感专(兼)职人员队伍,应急状态下县卫健局统筹调配全县医疗救治资源。
(六)严格发热患者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患者的管理,各发热门诊严格落实24小时接诊和首诊负责制,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做好发热患者的登记和闭环管理工作,强化发热门诊全体工作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七)加快定点救治医院改造建设。县人民医院要按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要求,加快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进度,提升收治能力。要按照本医院总床位数的10%准备,改造建设符合隔离和防护要求的病房(病床),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要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和重症病房改造建设,原则上重症监护床位数量不少于本医院救治床位总数的10%。
(一)重点区域人群的医疗保障。
1.银川市无阳性病例情况。
县集中隔离人员、封控点人员。常规诊疗服务由驻点医务人员提供;驻点医护人员无法处理的情况下,通过远程诊疗系统由银川市诊疗专家组、或县医疗机构远程指导;确须外出诊疗的,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联系市紧急救援中心并向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调配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诊疗结束后,通过专用负压救护车送回,全程严格实行闭环管理。诊疗人数超过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承受能力的80%时,即刻启用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纳入居家健康监测等重点风险人员(含“黄码”人员)。需外出就医时,由所在社区(村)联系县卫生健康局,由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专用车辆,按照“就急、就近、就自愿”的原则,“点对点”送至县人民医院;诊疗结束后,协调专用车辆接回,全程实行闭环管理。诊疗人数超过县人民医院承受能力或根据病情需要可转入其他定点医院救治,其他定点医院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贺兰县人民医院、灵武市人民医院。
一般人群就医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所有发热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银川市出现阳性病例情况。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就医流程。
常规诊疗服务由驻点(地)医务人员提供;驻点(地)医护人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银川市诊疗专家组给予远程指导;确须外出诊疗的,发热患者或者与新冠肺炎症状相似的人员由驻点(地)联系紧急救援中心并县卫健局报备,市紧急救援中心统一调配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银川市临时急救医院诊疗,出现的心脑血管病及相关专科疾病急危重症人员,全部通过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诊疗。所有人员转运过程中全程闭环管理。
(2)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含“黄码”人员)等风险人员就医流程。
需要外出就医的,由所在社区(村)联系县卫健局,统一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送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或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诊疗结束后,协调专用车辆接回,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3)危重症人员就医流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出现危重症病情(卒中、胸痛、严重创伤、休克、高烧、分娩等),患者本人、家属或者驻地(点)网格员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向县卫健局报备,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
(4)一般人群就医流程。其他人群就医按照正常流程进行,发热患者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5)风险人群转运调度。
各医疗机构点救护车辆由县卫健局和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调派,完成疫情常态化期间日常发热、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要遵循急危重症患者优先派车转运原则,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院前急救处置效率和能力有效落实救护车院感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规定,转运风险人员必须做到“一人一车,一车一消”,“专车专用”,严格遵循首次消毒、终末消毒的二次消杀制度,对消杀情况严格做好记录。救护车消杀全过程必须纳入医院视频监控范围内,确保全过程能够实时监督、随时调取,实现救护车消杀闭环管理。落实负压救护车物体表面核酸检测要求,对所有执行疫情相关人员转运任务的救护车必须进行物体表面核酸检测。
(二)救治机制响应。
1.专家组梯队指导。县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后,县级诊疗专家组所有成员全部启用。配合区市级诊疗专家组,做好确诊病例的诊疗和救治工作;利用远程会诊或者现场会诊的方式,为全县各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健康监测异常人员提供医疗技术支撑。
2.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全程、全方位介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预防性用药过程。依据国家推荐的中医诊疗方案,给予中医辨证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3.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通过互联网医院及新技术应用开展各类线上诊疗活动,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线上复诊、送药服务。一是通过“银川健康广场”小程序抗疫专区,配合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防疫政策,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方式,科学精准施策,解决群众就医不便问题。二是加大心理咨询服务力度。通过有相关资质的互联网医院开展心理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类的人群,提供失眠、抑郁、心境障碍等筛查和心理健康科普等服务,缓解疫情焦虑等问题。三是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一对一”的健康专属服务,聚焦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患者,开通线上医保定点签约,复诊延方、医保结算,送药服务等服务;聚焦孕产妇特殊人群,开通“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健康咨询,营养指导、运动方案、绿色通道等专属服务。聚焦婴幼儿重点人群,提供线上咨询,健康教育,绿通救治等服务。
组长:杨志星
副组长:宋志学
成员:李建平吴自平娄继贤龚学鹏沈洋
付冬晓周金生李岐宁王立华王维军
曹文全段丽蓉姚学权
具体职责任务及分工:统筹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组织领导、联系协调、重大事项研究、决策部署等各项工作;协调各方权利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各方资源,全力实施定点集中救治;负责所有外出就医人员的需求并做好记录;对出现的疫情相关事件及时上报;牵头建立辖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重点人员的台账并分类管理。
七、应急预警的调整与终止
根据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应急预警及时调整或终止。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演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任务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提前做好相关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进度,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本单位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保各单位的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做到有备无患,我局将根据情况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各医疗机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提高认识、加强防护、科学应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加强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的政策规定,开展预约诊疗、减少医院人员聚集科学性、重要性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五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七
进一步细化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二级综合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并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20__年10月31日前,县人民医院要按照《江西省发热门诊基本设置标准(试行)》完成发热门诊建设,并申请验收。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2.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疫情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秋冬季为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季节,医疗机构在对呼吸道症状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同时,要加强流感病毒等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筛查。
要按照新冠疫情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各医疗机构要制定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各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疫情传播扩散的,开展责任倒查。
(二)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要加快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步伐,20__年9月1日前县人民医院应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检测能力要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避免采集数量明显超过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失效以及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制定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方案,建立新冠疫情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和标本采集人员库,做好全域人群检测的人员和技术储备,保障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或疫情扩散等情形下,5-7天完成辖区所有人员核酸采样检测要求,全县共储备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744人,县卫健委组织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对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落实院感防控和人员培训。
1.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坚持“一人一诊一室”,充分利用各类就诊、叫号、检查预约等系统,分流患者,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县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疫情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疫情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县级专家队伍要通过现场指导、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疫情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疫情诊疗能力和水平。
(四)新冠疫情救治和日常诊疗两手抓。
1.全力做好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置,对新冠疫情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后备定点医院县中医院要在前期组建的专家组基础上,及时调整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涵盖呼吸、重症、感染(传染)、院感、检验、影像、中医、护理等专业,全力做好新冠疫情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咨询、会诊及救治等工作。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疫情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疫情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医疗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五)加强集中救治场所准备。
1.确定县级救治医院。确定弋阳县人民医院为县级新冠疫情教治定点医院,确定弋阳县中医院为县级后备定点医院。按照本县二级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定点医院床位总数的10%。当县级定点医院收治能力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立即启用后备定点医院。
2.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方舱医院)准备。加强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储备,将老硅肥厂、冠军集团厂房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做好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
3.加快医院升级改造。要加快对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县中医院进行改造,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要加快发热门诊改造进度,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保障医疗救治需求。
4.完善定点医院启用方案。原则上,定点医院启用时必须迅速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疫情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与一家医院(或一个院区);当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应在24小时内腾空后备定点医院,在48小时内投入使用;当后备定点医院收治病例数达到最大收治能力的50%时,要迅速启用方舱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制定完善本单位医院启用方案,明确分级启用程序要求,落实整建制腾空要求,明确医疗资源、物资设备等各项保障措施,并加强预案推演,保证分级启用方案切实可行。
(六)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储备保障。
1.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县卫健委对县内医疗力量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统筹调配。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制定人员储备预案,加强人力资源统筹调配,保障医生,护士、后勤、清洁、保安、消防、餐饮等人员配置力量。
2.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县卫健委对全县物资药品统筹调配,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要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新冠疫情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部门领导分头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应于20__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八
____年__月以来,我省出现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遭遇特大暴雨灾害,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____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安全为底线,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教育主阵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基本原则。
(一)防控原则。坚持健康第一、安全至上,落实“四早”、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开学原则。坚持全面评估、确保安全,一院一校、一院多校、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分类施策、市定省批。
(三)安全原则。学校仍属中高风险区的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开学,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得开学,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不得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灾后校舍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急机制。
1、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多校区办学的须明确校区防控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防控体系扁平化、快节奏、高效率。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一把手坚持在班在岗、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监测预警、处置流程、条件保障和责任人。开学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控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3、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坚持“一院一校、一院多校”,确保每所学校有一家医院对口指导,规模较大医院可同时指导多所学校;所有学校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服从所在地统一指挥和调度,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接。校内各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信息。
1、做好回溯排查。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行踪和身体健康情况,精准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师生以及家庭成员有从事冷链物流和进出口贸易的师生,“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做好跟踪监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的师生,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工作。对排查情况异常师生,坚持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应隔尽隔,持续关注疑似感染、无症状感染和确诊、密接隔离师生的身心状况,跟进掌握治疗康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应对。
3、做好灾区安全信息摸排。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为排查目标,重点对受灾学校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馆、浴室、会议中心、报告厅、宾馆、道路、围墙、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网、教学实验设备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经科学评估、综合研判断达到开学条件后方能组织开学。
(三)严格校园管控。
1、聚焦重点群体。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重点做好留校师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对快递员、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涉校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核酸检测、卫生防疫,严禁一人多岗、多地兼职,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
2、紧盯关键场所。强化校园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化整为零,缩小网格单元,细化明确每个楼层、教室、宿舍等网格负责人及职责,做好巡查监督、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馆、厕所等关键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对水龙头、电话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关键部位增加消杀频次。
3、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时长,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杀通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停止一切校内外培训活动和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中补课、考试、返校等活动。
4、严格后勤管理。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对校园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快递外卖不进门、运输车辆不进校,对物流行业人员、物品、车辆严格检测,做好消毒处置。做好学校开学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对二次供水和井水由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按要求实施处理。对校车、班车进行经常性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
(四)加快疫苗接种。
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年龄段组织落实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多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全力构筑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阵线,持续巩固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队伍保障。加强校医、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经验做法,多渠道充实校园防控队伍,做好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资保障。强化防疫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公共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备,在学校内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留校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并确保校内物价基本平稳。
(四)强化监督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好学校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防控机制建设、力量配备、措施完善、开学准备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浮于表面、推诿扯皮、政策空转等现象的发生。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九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
(一)本地尚未发新型冠状病毒炎疫情,但相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二)本地出现输入性或散发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
为科学精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顺利开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教育部秋季开学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__〕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散发,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趋好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等特性,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__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__〕6号)中有关20__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示例,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教育教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全力保障开学安全。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返校、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不返校”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健、疾控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要加强开学工作的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和疾控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三)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健康。各地各校要通知本地区或从本县(市、区)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每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报告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的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在抗疫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返回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确认健康方可返校。学校应动态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返校前21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督促其及时就医。所有学校教职工在确保本人达到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开学前一周返校到岗,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
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家卫健委颁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__年8月版)》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__年8月版)》相关规定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幼儿园小班新生自主入园方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适应性教育。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
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完成校园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确保校园安全、卫生、整洁、美化。
(六)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__〕5号)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二、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七)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__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我市今年以来一直处于低风险地区,9月1日可正常开学返校。各地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备案,按照“安全第一、大体相当、区别对待”的原则开学。
(八)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九)关怀不能返校学生的心理和学业。
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微信、网络、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要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抗疫精神、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开学氛围。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三、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做好每日常规防护。
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测量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测量、健康监测等工作的指导。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十二)加强校门进出管理。
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十三)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
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十四)加强住宿和就餐管理。
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床位的消毒,严格落实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学校对学生公寓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要加强定期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应第一时间进行消毒。
(十五)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
全面落实校长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等要及时予以清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
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一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相应的疫情防控小组要组织防控力量,层层落实,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中心《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毫不放松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出行管理,引导职工寒假春节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确需出省的职工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措施。放假后离校的职工务必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坚持每日健康自测,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非必要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三、强化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或甲方关于疫情防控及假期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在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继续做好职工“一人一档”健康记录。
四、加强活动管控,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和会议,倡导线上团拜和视频会议,压减线下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寒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如有举办协办各类会议、考试、竞赛、培训等活动,须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严控人数和规模,并报请分管领导和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务必做好全程的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职工加强自我防护,传达江苏省《20__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个人防护措施的细则。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职工、师生积极做好防控。
六、细化开学准备,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制定春季开学返校防控预案,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相关防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要求返校职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在返校时提交;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职工暂不返岗,必须居家隔离14天,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职工暂不返校。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二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疫情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园区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公共卫生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组长:__x。
成员:__x、__x、__x、
主要职责及人员分配:
1、协调防控。指挥、协调老年大学的疾防工作,指导检查消毒、疾病监测、及时和上级疾控中心联络等。(__x、牵头,胡静配合)。
2、监督检查。检查与督导,了解疫情工作人员、学员的动向,严格控制出入各类人员。(胡静牵头,__x、配合)。
3、后勤保障。及时购买防控重要物资,保障学校教职工与师生人身安全;建立卫生消杀防护工作台账,保证每天至少两次的消毒工作,不留卫生死角,确保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林丽牵头,蔡开碧配合)。
二、日常工作措施。
(一)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指示,及时上报情况,并落实相关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落实“三勤”(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师生教职工进入学校前自觉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体温表、消毒器具、消毒药品、防护用具、隔离室)准备齐全,随时调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设在男更衣室。
三、应急措施。
(一)学校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者有过密切接触史,应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得带病上课、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学校上课、上班。
(二)学员或者教职工在学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感染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留置观察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相关医院,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疫情定点医院。学员出现感染病症,办公室老师应立即通知其家长或家属,由家长(家属)陪同去医院,家长(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办公室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教职工出现感染症状,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学校配专人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三)在学校内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员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四)学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所在办公室或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员、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学员、同事前往探望。
(六)学校师生教职工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立即上报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七)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烈性传染,立即请示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停课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法: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教室或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学校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校领导发现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信念。
__区老年大学。
202x年9月4日。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三
副组长:东校区:高惠民云丽华李光。
西校区:高惠民孙健刘斐。
东校区:组长:全毅馨副主长:朱宏峰王莉峰。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
西校区:组长:李珍副组长:藏惠平。
成员:任雪飞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
东校区:组长:云丽华副组长:李光朱臣行。
成员:教务人员学科教研组长任课教师。
西校区:组长:孙健副组长:刘斐曹英琪。
成员:教务人员学科教研组长任课教师。
组长:高国栋副组长:刘博。
成员:食堂管理员宿管教师工勤人员保安。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认真贯彻市、区教育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准确落实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相关工作,认真督查我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和实施方案,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2、疫情防控信息统报工作组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后全校师生的各项数据统计及日常检查汇总,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杜绝出现漏报、迟报、瞒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3、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工作组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及相关舆情的引导工作,要掌握师生的舆情动态,制定学校错峰返校及授课方案,如不能按期开学,工作组要一边精心设计线上教学方案的同时,一边科学有序的组织好线上教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疫情对我校正常教学的影响。
4、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组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物品如紫外线消毒灯、额温枪、含氯消毒剂、喷壶、口罩等,并做好开学前后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的全面消毒工作。及时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按照消毒规范操作对多处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需准确填写我校师生健康档案,并坚持动态更新。该档案将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的重要参考。
5、提前做好学生上学与放学出行方式的摸排工作。学生处专项负责并由各班主任落实对所有跑校生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摸排,认真梳理出乘坐公交出行的名单,便于提前与公交公司沟通,发送点对点公交车,切断学生上下学的传染途径。
6、认真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教务处要及时下达教师学期教学任务,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如不能按期开学,我校将于3月2号正式启动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7、做好洗手液、额温枪、口罩、手套、喷壶、含氯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8、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9、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1、按照《呼和浩特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返学交通保障工作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返校。师生上学放学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与公共物品、人员接触。
2、实行校园准入制度。严格管控学校校门,确保校园入口为管控单一入口,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测量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对出入学校的车辆一律做好检查和登记。)。
3、每天早上,跑校学生须在家进行体温测量,并将结果以文字方式上报班主任,班主任汇总结果后上报学生处。住校生以楼层为单位由生活老师进行体温测量,生活老师汇总结果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上报校防控领导小组;来校教师需自测体温报学生处。跑校生体温异常者须在家进行观察,观察期间不允许到校。住校生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防控领导小组。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
7、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需要重点消毒的个别餐具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8、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9、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0、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1、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
12、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学生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并提前上报教务处予以调课。
13、暂时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14、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15、学校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项要求,特殊情况及时沟通灵活处理。
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四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流行,本着师幼健康一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根据本园实际,力求做到科学预防、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实现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目标。
1.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园所的安全与稳定,并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和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
3.检验对疫情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幼中的`发生和传播,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三、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工作负责人。
成员:园长。
负责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关系。遇到突发疫情迅速控制局面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方案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并指导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事件迅速做出处理。
(二)成立疫情报告组。
组长: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负责对各班防控工作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平时的日报;如果接到各班疫情报告,立即核实,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向教育办报告疫情,并及时收集疫情动态和传播范围,并根据疫情流行趋势,做到汇总、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各班班主任每天上午十点之前在工作群里上报班级幼儿有无发热情况,做好每日疫情(教工、幼儿人员)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3.坚持幼儿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并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幼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6.各班组织幼儿开展开园第一课,预防新冠疫情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增加幼儿防疫知识储备。
五、应急处置。
1.进行每日晨午检,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幼儿园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能返园。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如发现疑似新冠患者幼儿,应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对发病幼儿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幼儿送往隔离室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情绪安抚。
5.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情,全园开展消杀工作,不留死角,重点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进行消毒,所有师幼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6.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7.全园师幼持核酸检测证明返园复课,患病幼儿持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方能返园。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五
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村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成立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负包户,各村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村委会,由所在村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村卫生站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卫生站村、上级单位实时报告,由村、上级单位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南山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村医及村委负责联系沟通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上报,由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南山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要利用村村响、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备案,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六
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发挥好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邮储银行xx市分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行快速响应、高效应对、果断决策,做好本次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全行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市分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刘辽峰行长担任组长,市分行其他行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分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支行行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副行长任组长,xx副行长任副组长,市分行办公室、工会、三农金融事业部、个人金融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各一级支行比照市分行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题研究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市分行预案,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立即启动。
二、切实做好网点的防护工作,控防与保畅结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监管部门、上级行的部署,统筹安排好网点营业工作及网点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健康,维持正常营业秩序。
一是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情况,对重点地区营业网点营业时间及时做出调整,并做好客户公告工作。
二是在营业场所统一配备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营业人员通过体温测试正常后上岗,营业上岗人员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清洁等个人卫生。用84消毒液稀释后喷洒地面,用医用酒精擦拭自助机具和大厅键盘,根据人流量情况,每日至少三次对营业大厅全面消毒。重视经常接触外来人员场所的防护,如客户接待室、大堂引导台、柜面等。
三是向客户做好答疑释问、宣传解释和纠纷疏导,做好客户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网点正常运营。同时,加大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宣传,积极引导客户优先采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四是为方便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捐款,我行于20xx年1月27日至4月30日免收手机银行所有跨行转账交易手续费,免收个人网上银行单笔交易金额5万元(含)以下跨行转账手续费。
三、落实信贷支持,做好抗疫人员金融服务。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金融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一是做好抗疫人员金融服务。对奋战在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供个人信用贷款(含优享贷、公积金信用消费贷款等)服务,可在分行授权范围内享受最优惠利率。
二是延后特殊人群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消费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最长申请6个月贷款停息。
三是配合做好相关逾期利息减免工作。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我行将减免相关息费,提供征信保护。
四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水产养殖、文化旅游等行业的贷款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若客户出现还款困难,可优先按照贷款展期的相关要求进行展期。贷款到期且客户仍有用款需求的,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续贷,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对于为疫情防治提供支持的医疗器械等行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优先放款,在执行利率方面,给予一定利率优惠,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四、加强员工教育、防护和监测,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市分行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对全辖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直线管理责任,做好员工关怀工作。对员工教育提醒到位,精准掌握到位,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不安排前往疫情集中区域出差,不召集疫情集中区域人员开会,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营销活动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既严防死守,也不过度恐慌,在防控疫情中抓好各项工作,保证各级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五、强化应急值班,确保处置高效妥当。
强化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通信联络畅通。遇有辖区内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问题和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实行全行“零报告”制度。
六、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邮储银行xx市分行坚持与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应对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公布的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分析形势,科学应对风险,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疫情风险提示和防控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全行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宣传引导客户使用我行各种电子渠道开展业务,引导员工注意防寒保暖、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广大员工及客户的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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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七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健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关口前移,压实责任,最大限度提高我区医疗救治水平和能力,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严格发热哨点体系管理,发挥“哨点”作用。
1.规范设置发热哨点体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体系和规范运行的通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区妇幼保健院应尽快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其余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配齐设备仪器,增加医务人员配备,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的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各单位及时将设置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发热哨点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时向区卫健局报送并向公众公布。
2.严格预检分诊制。预检分诊和发热哨点体系工作实行一体化闭环管理,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所有来院患者需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不能排除的疑似患者和发热患者,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医疗机构要安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3.严格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并及时查验健康码,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推诿任何患者;要按照最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疑似和确诊病例要及时登记、报告和隔离,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和隔离治疗,绝不允许患者擅自转院或离院。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未及时转诊而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将启动责任倒查程序。
4.规范工作流程。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患者核酸检测报告未出应全部留观,不能随意走动,待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再作进一步处置。各医疗机构要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进行排查;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发热诊室要安排一定数量有临床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自停诊。
(二)落实感染控制措施,树立标准预防意识。
1.确保“院内零感染目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按规定配备足够的院感督查员,发挥院感督导员作用,协助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2.加强病区的封闭管理。住院病区设置唯一进出口通道及筛查专岗,出入口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核对出入病区人员陪护/探视证和身份证,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落实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三级护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重症病区、传染病区禁止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患者,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一人一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均应核酸检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严禁病区内、病区间串门。住院患者原则上不予现场探视,鼓励视频探视。传染病区严禁现场探视,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按规定办理探视证后做好相关防护进行探视。探视人数仅限1人,时间30分钟内,并严格限制进出路线和活动范围。
(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夯实“零漏检”底线。
1.加快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统筹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制定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应急预案,检测能力要与辖区医疗机构最大诊疗量相匹配。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公立医院应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全面落实应检尽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落实核酸检测分时预约分段检测,科学设置核酸标本采集室,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出具报告时长,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原则上4-6小时内报告结果;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按照《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必要时对大人群样本筛查釆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技术,提高新冠核酸检测效率。
3.规范建设提升质量。要强化采样和实验室检测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站要开展和组织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市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确保全区已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且结果合格。
(四)落实“四集中”原则,保障患者医疗救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疑似、确诊定点(雁江区定点医院为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原则。强化抢救设备、防护用品、药品器械和区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特色等医疗资源的统筹调度,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五)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明确定点,按标改造。按照要求,雁江区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由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雁江区中医医院为市、区储备定点医院,以应对爆发性新冠疫情。定点医院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硬件条件不达标的储备定点医院要限时进行改造。储备定点医院的救治床位要按照辖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床位数的10%进行准备,重症监护床位原则上不少于救治床位总数的10%;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木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完善方案,有序启用。雁江区中医医院要做好储备定点救治医院(院区、病区)启用工作方案,以确保启用时能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病)区。同时根据区情,做好丰裕镇中心卫生院第一分院作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
3.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摸清全区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区直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力量充足和必要时整建制派出医疗力量相关准备。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六)强化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提升应战能力。
1.强化培训,开展技术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密接管理、医废处理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全员培训,呼吸、传染、icu和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利用病人与医生的纽带,进一步掌握患者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2.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市、区级专家队伍和相关质量控制中心(站)切实发挥专家指导作用,通过远程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1.建立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年底前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采取自助预约、微信、银行卡、电话等多种方式实现预约诊疗全覆盖,增加门诊预约号源,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比例。
2.设置必要的`缓冲区。各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病房缓冲区和门诊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3.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鼓励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医疗管理,指导互联网医院依法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及时为患者提供在线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一)强化领导,发挥合力。成立雁江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救治专班,做好沟通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救治预案。汇集全医疗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理念,提前做好医疗机构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准备。
(二)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坚持结果导向,对医疗救治工作中开展不利的、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开展问题倒查、责任倒究。
(三)强化指导,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案例,充分预判发展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等工作应于2021年8月中旬全部完成,切实保障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机构类别将《资阳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诊流程图》张贴在医疗机构显眼位置,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区卫健局将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严格时间节点,严格进度要求,聚焦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八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十九
按照防控指挥部总指挥对“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批示要求,严格做好敬老院、养老机构和基层诊所、药店的防控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_年1月21日—25日。
二、督查对象。
按照管理权限,市级直属敬老院、养老机构和诊所由市指挥部第3、5督导小组负责;其他由各县(区)、高新区属地管理的敬老院、养老机构和诊所、药店由本地区相关部门负责督导检查,防控指挥部第1、2、4、6督导小组可随机进行抽查。
三、督查内容。
(一)敬老院、养老机构。
(2)是否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3)是否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查房、查看交接班记录;。
(6)是否有来访人员记录;。
(7)是否在院养员和工作人员测温登记;。
(8)是否有食品采购记录;。
(9)是否有每日消毒记录;。
(10)是否有养员离(返院)记录;。
(11)是否有新入院和在院养员、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记录;。
(12)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常态化下是否按照每周按比例分批检测、每个月核酸检测全覆盖;疫情输入风险较大等应急状态下按照每周核酸检测全覆盖。
(二)基层诊所、药店。
1.基层诊所。
(1)各诊所是否有专人驻点值守进行属地监管;。
(4)是否熟练掌握新冠疫情应知应会问答。
2.药店。
(1)是否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测温;。
(2)是否张贴《疫情防控责任状》,并标明监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
(3)线上、线下销售退热类(农村地区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信息是否进行实名登记;。
(4)登记内容是否规范,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少登、漏登情况;。
(6)零售药店的视频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且存储数据不少于14天;。
(7)从业人员是否能按规定接种新冠疫苗加强剂次。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实地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各督导小组要对敬老院、养老机构和基层诊所、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逐个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表。
(二)及时汇总报告。督查结束后,各督导小组要及时形成对敬老院、养老机构和诊所、药店的督查报告,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到点位。
(三)跟踪督办落实。协调小组要针对各督导小组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部门,做好跟踪督办,及时更新疫情防控督查事项台账。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二十
为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传染病疫情蔓延,依法、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病毒预防和救治工作,强化全项目应急处置意识,检验我项目对疑似疫情者、疫情患者的发现、隔离、疫情报告、转运、个人防护及消杀等能力,达到加强各部门组织协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项目《疫情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模拟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1、检验对疫情现场应急处理能力。
2、检验应急组织协调能力。
3、检验应急准备情况。
4、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完善。
二、参演时间。
20_年_月_日下午2点。
三、演练地点。
_中心项目部。
四、参演人员。
预防新型肺炎核查小组:
组长:_x。
副组长:_x。
组员:_x、_x以及全体复工员工。
五、演练内容。
1、发现发热疑似疫情者,单独隔离流程。
2、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流程。
3、救护车运送患者到定点医院的流程及密切接触者自身防护和消毒隔离流程。
六、演练流程安排。
1、20_年2月26日,所有参演人员14:00分在项目门口。强调本次演练的背景、意义、主要程序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参演人员各自就位、各司其职。
2、14:30分,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3、具体环节。
本环节以现场追踪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测量体温发现疑似患者、登记报告、转运、现场采样、消毒隔离及密切接触人员自身防护、药械物资储备、设备维护、后勤保障等。
(1)模拟场景1——体温测量发现疑似疫情者。
15:00,两名员工进入工地前,保安测量体温发现体温大于37.5摄氏度。
保安拒绝员工进入工地,做好员工一人一档登记,询问疑似患者。一般情况,来自何处,有无疑似疫情旅居史,有无接触疑似疫情患者或疫情确诊患者,报告防疫指挥小组,引导疑似疫情者到单独隔离室。防疫小组通知全项目复工人员戴好口罩,做好防护,从现场疏散回宿舍隔离,避免与疑似患者接触。
(2)模拟场景2——上报流程。
(3)模拟场景3——转运。
15:20分,_防控小组向定点医院发出指令:立即派出负压救护车2辆、医生、护士、司机各2名,医护人员(包括司机)做好个人防护,携带相关物品随车到我项目,将2名疑似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患者转运至_第一人民医院。
15:35分,_第一人民医院派出负压救护车到达我院:医务人员按要求戴口罩、穿防护服,携带急救药品、器械等;与项目人员按要求进行病情交接;救护人员已经给患者戴好n95口罩,在确认患者戴好n95口罩后,将病人安置在车厢内,启用负压装置后转送到定点医院。
(4)模拟场景4——消杀。
1、组长_在演练过程中负责指导相关接触人员和物品的隔离和防护。
2、副组长_带领后勤人员组织对项目部现场办公室、生活区进行消毒。
3、副组_查看应急药品、医用耗材、防护用品、消毒剂、生活用品等物资储备及设备维护情况。
4、16:30参演人员集中,由各部门对各自负责的任务进行现场自我和评价,演练总指挥对演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5、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实用新冠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方案(汇总21篇)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疫情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六、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