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计划书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是一份经过精心编写和多方面论证的计划书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二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陕卫法发(20xx)240号)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咸秦政卫发(20xx)17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防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
整治活动时间: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查排底,清理整顿。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对所管辖区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医疗监督管理档案。
2、按照“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通知”(xx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3、对本辖区内“无证行医”的黑诊所给予彻底取缔。
4、将本阶段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情况于x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卫生局卫防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各一份(包括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
办公室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第一阶段整顿情况进行汇总,对各医疗单位取缔有困难的,由区监督所抽调人员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医疗单位必须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配合监督所进行整治。月7日至月15日对集中整治中出现的个别“钉子户”,由卫生局组织邀请新闻媒体,联合公安、区监督所、各医疗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彻底整治,以达到在我区彻底消灭黑诊所的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
此次活动结束后,区卫生局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整顿不力、标准不高、措施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区属各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医疗市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管理职权及区域的划分,认真检查,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黑诊所、存在严重医疗隐患的医疗机构及一些非法行医行为等,要及时取缔并如实上报。对未发现或发现而未报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人要负主要责任。
2、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
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对包庇纵容,充当无证行医保护伞的卫生监督及检查人员,我局将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召开医疗机构整顿动员会,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四
为做好xx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成立x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街道道安办xxx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城管中队负责人组成。由街道道安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重点整治路段:辖区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以及群众交通违法诉求较多的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进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强化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
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督查,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配合区交警部门对途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协调各辖区中队推进道路变通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城节道路交道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并将排查出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区道安办进行整改。
2、推进城市道路畅通水平。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各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要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城管理。以辖区交通严管街,七座过江桥梁,火车南站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实施农村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
4、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合科要会同辖区中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专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深入企业开展宣传。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要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4、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社区书记带头履职尽责,主动带社区人员深入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突出重点企业检查,辖区有运输企业要经常走访到位,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同时要扩大路面交通整治,对有隐患路面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深挖典型,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报。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五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定于20xx年x月起,在全院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及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收受红包回扣、虚假宣传、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骗取医保资金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一要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等行为。重点查处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行为;重点整治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
二要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
三要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
四要严厉打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
六要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八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重点查处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严格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査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行为和信用体系管理。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宋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月)。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覆盖。
各职能科室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纪委监察室。
(二)检查评估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在专项行动期间,纪委监察室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科室、随机确定时间,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各科室务必做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x月)。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临床科室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纪委监察室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监察室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层层抓好任务落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医院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严厉问责。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设立门诊一站式服务台负责接待群众投诉、门诊大厅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和信箱、禁止医药代表入院举报电话,针对信访和投诉内容,认真调查,去伪存真,及时给予解决处理。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职能科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科室的案件,涉案科室要相互配合查处,主动向医院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务人员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科、信息科等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五)持之以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持之以恒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犯罪形式层出不穷,高校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和学生防范电信欺诈意识和能力,抑制电信欺诈事件在我校发势头,由市公安局刑事支队和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与我校合作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案。
本次活动由刑事支队反电诈中心领导,我校保卫所具体负责,由学生所、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此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xxxxx。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所负责建立反欺诈宣传联系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年级指导人、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系。贴防欺诈宣传海报和钱盾软件宣传海报,复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教育大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通过联系人建立防止电信网络欺诈宣传的微信群(包括指导员、各班长),市防电欺诈中心向群推进防电欺诈宣传知识和典型案例,各指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推进宣传。活动结束后,作为学校的反欺诈网络平台,该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的情况立即更换。
(3)积极推进手机安装欺诈防止软件钱盾、计算机安装计算机版钱盾(钱盾:阿里巴巴开发的独占手机终端、pc终端、pad终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信息泄露防止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恢复损失。市反欺诈中心通过微信群立即推出最新的防欺诈知识,也容易接受学生的通报。
(四)校园委员会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展开防止欺诈知识的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欺诈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止欺诈,加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这次活动让很多师生理解,掌握防止电信网络欺诈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以免上当,降低事件。
(二)活动期间,学生所、各二级学院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有效推进欺诈宣传活动。
(三)为了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指导员、班长进入小组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属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小组,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小组中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指导员、各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提交给保安所,敦促相关人员立即扫描代码进入小组。辅导员、各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应立即确定新人员,向学校保卫所书面报告,更换负责人。
(五)指导员、班长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欺诈知识,向市反欺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协助学校保卫所工作人员了解各班微信群的宣传情况。
(六)各指导员、班长的微信绑定卡,确保成功进入小组。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按时向学生提交。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刑事支队、内保支队和辖区派出所访问。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七
为了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状况,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大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上司的配置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特别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通过大力开展通信网络网络欺诈犯罪的集中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众对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百货公司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全面垄断,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知道,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在我区蔓延的势头。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积分宣传。
(1)银行、酒店、超市、商店、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沿街公司、交通主干道等有电子显示器的要点,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宣传内容的循环播放频率,设置宣传卡,在大厅服务台发布打击通信网络欺诈犯罪通知、宣传图画书(责任部门:宣传科、三产服务科、市监分局、城管中队、文体站、卫生科、派出所、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2)在绿化灯箱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的宣传内容。(责任部门:公共设施管理科)。
(3)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等利用电子显示器、卡片或标语加强宣传。(责任部门:交通运输)。
(4)在交通要道、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配置横幅。(责任部门:宣传科、物管科、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网络宣传。
(1)利用开发区公共编号,动员指导所有成员充分利用其平台资源,发布原创新闻,积极转载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相关信息,实现一条信息,全网传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科)。
(2)以手机邮件的形式向全区许多人分批推送防止通信欺诈的犯罪信息。(责任部门:组织科、宣传科)。
(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安排专家,在阳光村务群、网格工作群、单位工作群、学生家长群等微信群中,每周至少推出两次以上防止通信网络欺诈为主要内容的照片、文字等宣传资料。(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三)实地宣传。
(1)派出所率先科学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活动,在村(社区)、基层站、公园广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客运站等显着位置贴上通告、宣传标语,广泛利用卡片、电子显示器等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复盖(责任部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2)以住宅区大楼单元或村生产组为单位,将通知、公开信一起贴在各大楼单元门口或生产组的显着位置。(责任部门:各村(社区)、物管科)。
(3)加强机关干部员工及其家庭反欺诈宣传,给机关干部员工发信。(责任部门:组织科)。
(4)各线分工率先宣传,发行给市民朋友的信。其中学校给每个学生发信,学生带回家,让监护人在收据上签字后,收据回收存档。(责任部门:宣传科、城管中队、交通运输、卫生科、司法所、民政科、文体站、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活动宣传。
(一)在主要公园广场分批举行万人签字反欺诈承诺仪式。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地区发行通知、给市民发信等宣传单,提高大众知识率。(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各村(社区)。
(2)开展法治进入社区系列反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司法所、各村(社区)。
(3)开展捂住钱包手牵手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科、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4)开展企业员工盖钱包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企业管理科、各村(社区)。
(五)创建无欺诈社区(村)。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大众,积极开展无欺诈社区(村)创建活动,将创建结果纳入社区民警年末审查和区综合治安审查。(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管理、各村(社区)。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重视通信欺诈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制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配置,切实执行。宣传科要创新宣传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组织重点报道,确保有势、有力、有影响。
2、明确职责,确保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按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提前规划,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展示亮点,精心开展各种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3、重视统一,形成工作合作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作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垄断面。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欺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卫生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皮肤、口腔、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中医和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严厉打击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行为;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消费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5、严厉打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打击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有相关植入记录,能否实现产品信息和患者信息的追溯,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骨科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或违法上市销售等问题。
(二)配合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1、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相关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网站。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2、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成品样件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3、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更改的广告;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
3、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xx年x月—20xx年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月)。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月)。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发布本地区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xx年x月x日、x月x日和x月x日前报送至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月)。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于20xx年x月x日前分别将本辖区内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要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九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幼儿园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幼儿园、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幼儿园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幼儿园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幼儿园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幼儿园、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幼儿园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幼儿园、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幼儿园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
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乱象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一些不良信息、虚假宣传和网络暴力等问题,已经对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清理网络环境,我国政府加大了整治网络乱象的力度。身为一个普通网民,我深受教育和启发,于此整治之后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整治网络乱象须采取多部门合作的方式。由于网络乱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单一的部门或个人无法有效制止。政府、企事业单位、网络平台和个人应共同合作,形成联合打击的力量。通过互联网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指导,相关企业应加强自律,设置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广大的网民也要积极参与整治,通过举报违法行为和维护网络文明,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网络环境。
其次,整治网络乱象需要科技手段的支持。在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中,很多不良信息和恶意行为都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只有通过技术手段抵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政府应投入更多的资金、人力和技术力量,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同时,研发新的技术手段,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来识别和屏蔽不良信息,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控能力。此外,通过加强网络科技人才培养,提高整治网络乱象的科技水平,来驱动整个整治工作。
再次,整治网络乱象不仅需要打击违法行为,更要加强道德引导和教育。网络乱象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或者执法力度不够,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道德观念的淡化。通过开展网民素质教育活动,加强对网络道德的引导和教育,传播正确的信息价值观是至关重要的。各级教育机构应加强网络教育课程的设置,培养学生正确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家庭教育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父母应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只有通过教育引导和道德塑造,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网络乱象的发生。
最后,整治网络乱象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规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全球化的发展,网络乱象已经超越了国界的限制。许多不法活动和信息已经成为国际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国际网络管理规范。通过国际组织的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共同应对网络乱象的挑战。只有形成国际合作的合力,整治网络乱象才能取得更为显著的效果。
总之,在整治网络乱象之后,我深刻认识到了整治网络乱象的重要性以及我们每个人都要承担的责任。只有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同时,还要通过科技手段的支持、道德引导和教育、国际合作与规范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更加有效地整治网络乱象,确保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此负起责任,为共建美好网络空间作出自己的努力。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相关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力推进本部门本行业乱象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六个紧盯”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在2019年乱象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扩大战果,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打赢抗疫阻击战、脱贫攻坚战再作新贡献,为平安九寨建设再添新亮点,为全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再注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在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的同时,既强力整治行业乱象,又严厉打击乱象背后的黑恶势力,深挖隐藏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使以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为重点的商贸集市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行业领域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更加有序,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食品监管。以肉蛋奶米面油水果蔬菜等品种为重点,以农(集)贸市场、商超、单位食堂(含学校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区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订餐服务防控安全指导,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责任。严禁食品经营主体采购、经营野生动物肉类及制品、菜肴,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牦牛肉及其制品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价格监管。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价格治理难点、出行消费痛点、经营价格乱象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治理利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形成的欺骗诱导消费行为,联合部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突出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严防供需之外的人为涨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质量监管。突出抓好重要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以电梯维保、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强化对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防护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商标囤积、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范围,以防范打击网络传销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有效减少传统聚集式传销存量,遏制传销滋生蔓延。积极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巩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深入推动“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
(六)坚决遏制“肉霸”“菜霸”“鱼霸”行为苗头。要以农(集)贸市场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水产品和畜产品等商品开展深入排查,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以及市场开办(管理)方的违法违规管理行为。
禁止无药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对其售卖的食药两用商品宣称具有药品疗效;
禁止中药材经营者不规范标注商品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打粉增量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三、
落实措施。
(一)立足职能职责明确整治重点。对2019年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乱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短板弱项。瞄准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流通领域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结合工作发现、上级交办、部门通报等情况,认真研判监管漏洞和需要整治的重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的顽症痼疾,特别是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未整治到位的问题以及经过整治又出现反弹的问题,分门别类、拉条挂账,明确重点、研究对策,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厉整治。
(二)拓展线索来源强化案件查办。坚持“稳、准、狠”不动摇,坚持线索排查和乱象治理两手抓两手硬,以省委、州委、县委“回头看”为契机,在巩固乱象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战果。在线索排查方面,既坚持从执法数据、信访投诉、网络舆情、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排查,又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从“主动”滚动摸排和“被动”接受举报两方面畅通和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乱象治理方面,加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件,确保在市场乱象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对包庇纵容以及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的,要依法严惩。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动态分析专项斗争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出台推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
(五)规范程序强化行刑衔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落实相互协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强化部门之间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有力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省扫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线索核查、移交等环节加强衔接协作。在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同公安机关、执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合开展市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互通线索信息等措施,共同发力,共同提高线索排查处置和市场乱象治理成效。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结束,包括部署展开、攻坚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
(一)部署展开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4月)。根据州、县扫办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乱象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摸排和分析行业领域中存在的乱象行为,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市场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对整治重点再明确、工作措施再实化、方法步骤再细化。
(二)攻坚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0月)。以商贸集市为重点,以“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抓手,突出整治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上。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持续形成乱象治理高压态势。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在乱象治理的基础上,深度分析市场乱象形成的根本原因,科学研判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乱象形成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加快对市场乱象整治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梳理和。
总结。
及时转化为长效机制并加以推广巩固市场乱象整治成果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良性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方向锁定目标,切实扛起乱象整治责任,把专项治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地区、重要节点,有效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执法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队为成员的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把具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
(二)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和配合当地扫黑办工作。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同执法局、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完善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部门内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通力合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乱象治理工作。
(三)深化督促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乱象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层层压实各部门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市场乱象得到治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有经验交流,有进度比拼,倒逼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县市场乱象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要表扬先进典型,鼓舞斗志士气,激发广大干部干事热情。
(五)深化统筹结合,加强信息报送。找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统筹当前正在开展的“春雷行动2020”与疫情防控工作,利用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推动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每月25日前通过信息简报梳理当月乱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报送到县扫黑办和州市场监管局扫黑办。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四
(一)加强力度落实责任。各大队要将此次扫黑除恶城乡社会乱象整治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大队负责人是扫黑除恶城乡社会乱象整治专项活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要为纪检监察、政法机关深挖彻查“保护伞”依法办案、依法履职排除各方面阻力,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大队要加强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区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线索移交和跟踪督办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大队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接待,城管投诉热线24小时全天候受理。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投诉,要快接快处快了,让信访者息诉息访。
(四)加强线索排查报送工作。根据《巴中市恩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恩扫黑〔2020〕2号)、《巴中市恩阳区关于集中开展扫黑除恶城乡社会乱象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恩扫黑〔2020〕5号)文件要求,各大队要认真梳理排查城市管理领域中,针对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城乡社会乱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并报局法制科,汇总后及时上报区扫黑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扫黑除恶城乡社会乱象整治专项活动期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对发现问题不处理报告的,将按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最优网络乱象整治方案(案例15篇)篇十五
根据市卫健委、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吉安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吉卫医﹝2019﹞29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县内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万安提供坚强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任务目标。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属地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向上级部门申请关闭属地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9年5月-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10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全覆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覆盖50%以上。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要发挥监督职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方式,做好相关抽查督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各医疗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医疗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月)。县卫生健康委汇总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接受市卫健委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
各医疗单位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推动行业自律,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并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上报至县卫健委医政股。
(二)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保持高压态势;要大力宣传各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