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撰写还需要注意术语的使用,要确保使用的术语能够被接收者所理解,避免术语过于专业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通知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市容市貌整治的力度,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现就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作如下通告:
一、凡在我县城区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渣土,严禁乱倾倒、堆放,损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严禁乱扔乱倒;实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管理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生产垃圾收集袋装的规定,定时将袋装生活垃圾投送到指定地点,环卫部门和自运单位负责定时清运,缩短垃圾在城区的滞留时间,自觉维护我县环境卫生。
三、产生、处置和清运建筑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搞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认真组织建筑渣土的清运,严禁沿途撒漏污染街道;占道施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街道整洁。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二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这个家园正在被垃圾所重重包围。作为21世纪的主人,我们不能只是担忧与抱怨,而是要有行动,要有绿色行动。垃圾并非一无是处,废品也不是废不可用,只是人们没有去善于发现一些垃圾回收的方法。
一般生活垃圾可分为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生物垃圾等五类。但是有的垃圾只要好好归类就能成为再生资源。您知道吗?回收1吨废纸可生产好纸800公斤,也就是说可以少砍17棵大树,可节约一半以上的造纸能源,减少35%的水污染;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公斤汽油和柴油;用废玻璃再造玻璃,不仅可以节约石英砂、纯碱等原料,还可以节电。
假如没有垃圾分类,地球资源就迅速减少,垃圾围城,就像一部电影中说道的一样,垃圾像个恶魔,吞噬掉地球的绿地,使我们的家园变得肮脏。这片天空也会受到污染,甚至到处都是苍蝇、蚊子。人们所丢弃的'垃圾产生出的臭味令每个人身上的“病魔”都统统跑了出来。某些垃圾不易分解,占领了大块土地,使地球水资源受到污染,土地受到侵蚀,空气中也含有垃圾所产生的病毒,使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这将是一个十分可怕,严重的的后果。
为此,我呼吁大家,推动垃圾分类回收,清除垃圾污染,变废为宝,节约资源。让我们的地球变得更加干净、整洁。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维护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改善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是我们的共同追求。2017年以来,西安市开展“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行政效能革命”,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肯定。但是,在整体环境大幅提升的同时,一些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依然存在,这与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和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极不相称。为了让西安的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美丽,我们倡议:
一、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卫生保持经常化干净整洁,是广大保洁员和城市管理人员不辞辛劳、披星戴月、加班加点努力工作的结果,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及其它污物,不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不在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在沿街店铺门外摆放炉灶、商品等影响环境卫生的物品,不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和贴挂物品。
二、自觉与西安共荣辱。无论你是不是西安户籍,是常住还是短暂停留,抑或是临时过境,只要你踏上西安这片土地,您就是这座千年古都的一分子,你的形象就是西安的形象,你的行为举止就体现西安的文明风范。当你在西安的街头巷尾举止优雅、文明有礼,你就为西安赢得了良好声誉;当你在西安的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就会给别人造成“西安人不文明”的坏印象。因此,我们希望所有西安人和所有与西安有缘的人,住西安、爱西安;在西安、爱西安。西安因你的陋习而蒙羞,因你的文明而荣耀。请在公共场所自觉规范约束你的言行,管住嘴不随地吐痰,管住手不随地乱扔垃圾。你的一个小动作,关乎城市大环境,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自觉配合城市管理。如果你一时没有注意出现随地吐痰、丢弃垃圾等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时,城管执法人员将会依法依规予以批评教育、警告或者相应行政处罚,请你主动配合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我们真诚期待你对城管纠违、查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当你发现身边有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时,也希望你能主动地予以提醒和劝阻。我们对你给予城市环境所付出的帮助和奉献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市民朋友们,西安文明靠你靠我,文明西安有你有我。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这些文明小事做起,共建美丽西安,共享幸福生活,为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3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四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xx年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v^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xx街道xx办xxxxxxxxxxx(朱)xxxxxxxx。
xxxxxx执法大队xxxxxxxxx。
xx市xxx街道办事处。
xx年2月29日。
——禁止倒垃圾提示语。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六
各位员工: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要求,即日起,公司将严格按垃圾分类原则,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厨余垃圾: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2.可回收垃圾: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成为生产原料或经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3.有害垃圾: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1.公司在指定区域摆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等三个垃圾桶,所有人员应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2.有害垃圾(如旧电池等)请大家自行放在门口指定垃圾桶。
1.各种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区域内,不得在随意倾倒、不分类。保洁工在每天早上去各办公室收集整理垃圾,请各位按要求分区域摆放。
2.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整理收纳,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处理。3.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由保洁员每天下班之前包装好,放在在园区门口大垃圾桶内,由垃圾清运人员拉走处理。
1.请全体员工丢弃垃圾前严格分类,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投放,行政部将逐一检查并指导投放。
2.如发现违规丢弃垃圾,按情节处以50—200元/次罚款,并通报。罚款标准如下:
(1)不按时、不按点,随意乱扔,处以200元的罚款。
(2)按时或者没有按照种类分类,第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3)拒不分类的,垃圾监管人员将拒收垃圾。
3.即日起,除定点投放垃圾处放置垃圾桶外,公司其它区域将全部取消垃圾桶。
4.在定点区域,公司将联合监控,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人员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恶意违规投放的,将全公司通报并处罚款。
请全体员工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保洁人员。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七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这里的纸类指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过期杂志、图书,还有各种纸质包装盒,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纸巾和卫生用纸因为水溶性太强,是不可回收的。
玻璃是可回收垃圾,日常生活中的玻璃用品主要有各种玻璃瓶、玻璃碗、镜子、玻璃灯泡等。
玻璃器皿工业会把这些被粉碎的玻璃重新加工,在精细挑选的基础上去除杂质,加上沙子、石灰石和碱等原料,可将这些碎玻璃变成制造新玻璃制品的原料,重新制成精美实用的玻璃装饰品或玻璃容器。
实验表明,回收加工玻璃制品对保护环境和资源都有好处,不仅能节省玻璃制作的原材料,而且可以节省煤炭和电力等能源。通过高科技的制作工艺,回收再利用后的玻璃原料又被工人师傅变成各种漂亮的花瓶、实用美观的茶杯、碗碟和玻璃瓶,回到我们的生活中,供我们使用或欣赏。
但是,很多人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知道玻璃是可回收垃圾,因为大多收废品的人不再收取玻璃瓶,更是加深了人们“玻璃瓶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印象。
因为带色玻璃在制造无色火石玻璃时是不能使用的,而生产琥珀色玻璃时只允许加入10%的绿色或火石玻璃,因此,消费后的碎玻璃必须用人工或机器进行颜色挑选。碎玻璃如果不进行颜色挑选直接使用,则只能用来生产浅绿色玻璃容器。
我国自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限塑令”。明确规定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不得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并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实施之初,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可是过了几年,国家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在市场上又随处可见,免费塑料袋再次出现,超市中免费的连卷塑料袋用量大增,批发市场更注重卖塑料袋而非“限塑”。
目前,我们生活中使用较多的塑料制品有塑料包装、购物用的塑料袋、一次性聚苯乙烯塑料餐具餐盒、电器包装发泡填塞物、一次性塑料桌布等。
例如,我们常吃的方便面包装碗,每天用的塑料拖鞋,喝的矿泉水瓶子和其他饮料瓶,甚至酱油瓶,都是用塑料加工制成的。虽然有的塑料物品外表看起来坚硬,但它们的材质就是塑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耗得最多的要数塑料袋和矿泉水瓶了。在某些旅游景点,经常会发现被随意丢弃的饮料瓶和迎风飞舞的塑料袋,不仅影响了景点形象,还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再一个就是在火车站候车室,方便面包装碗和各种食品包装袋、饮料瓶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垃圾桶。这些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分解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将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塑料垃圾的降解时间漫长,焚烧处理塑料垃圾可能会释放出多种有害的化学物质,其中,二恶英的毒性比较大。它不仅会导致鸟和鱼类畸形和死亡,还会使人消瘦、肝功能代谢紊乱、神经损伤、诱发癌症等。同时,一般的塑料瓶中都含有增塑剂,这种化学成分对人体是有害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塑剂会慢慢地从塑料制品中溶出,进入空气、土壤、水源乃至食物中。此外,增塑剂也可直接通过人体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用塑料瓶装油,增塑剂也很容易被溶解。因此,对于塑料制品垃圾,我们一定要及时处置,尽早把它们送到工厂进行再生产,以促进塑料的循环利用。
可回收的金属类生活垃圾是指利用金属材料做成的易拉罐、罐头盒,金属材质的厨房用具,含有金属部件的电子产品等。
比如肉罐头盒、鱼罐头盒、啤酒罐等,都是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它们的区别仅在于金属材质不同而已。
另外,还有各种废铜烂铁、废钢,报废的汽车零部件等,人们可以借助金属回收工艺对它们进行重新利用。我们知道,金属材料都是从金属矿产资源中提炼出来的,而地球上的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总会有枯竭的一天,因此人们应当充分利用废旧金属,让它们别消失得太快。
目前,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废金属产生,如果随意丢弃这些废弃物,不仅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合理回收利用则可以节约大量的能源和矿产能源。前面我们提到过: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900千克;废旧易拉罐可无数次循环再利用,每次循环可节能95%左右。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八
餐饮商户:
为了规范商场的垃圾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要求各餐饮商户店内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房内的提示分类存放。不得将“可收回垃圾”与“餐饮垃圾”混放在一起。如发现不分类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做分类处理。
____________公司。
20___年3月3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九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700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改善村庄环境,建设美丽杨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的需要,村“两委”会议决定招收保洁员名,为确保完成保洁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明确以下工作范围及要求:
1、乙方要及时对所包的垃圾收集点进行清运,做到村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保持垃圾收集点周边清洁,不定时对圾收集设施要进行清洗,做到外体干净。
2、乙方要保持村主要道路以及路边整洁,及时清理漂浮物、无明显垃圾堆积物,清除村主要道路两边杂草和树木养护,道路两旁农田内无漂浮物。
3、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乱吊挂等非法广告做到及时制止和清理。
二、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乙方根据甲方所规定的范围进行保洁,保洁员必须服从村分管卫生负责人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凡对本职工作责任性不强,垃圾收集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在合同期内可作辞退处理。
三、甲方为乙方配发一件环卫工作用的专用黄马夹,保洁工具如一般家用农具可替代的,由保洁员自带。乙方转运垃圾的机动车(农用手扶拖拉机)自备,甲方补助油费。乙方要自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工作期间注意自身安全。
四、保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年一聘,如保洁工作尽心尽责、完成出色、村委认可的可以优先续聘。
五、保洁员工资:保洁员报酬每月工资元。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
签订时间: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十一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11月4日起,请各位就餐人员在就餐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餐后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
希望广大师生从我做起,并以自己良好形象感召身边的人文明就餐,使文明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养成食堂垃圾分类的就餐习惯。
感谢各位就餐者理解和支持!
后勤处。
20__年__月__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十二
尊敬的业主朋友:
我管理处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号召,配合居委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为了使小区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改善,现已在xx小区东面垃圾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此工作的前提下离不开小区全体业主的积极配合,现通知如下:
截止20xx年11月10日未领取室内(小)分类垃圾桶的业主朋友们,请尽快携带好房产证至物业管理处领取。
居住区垃圾分类注意事项
居住区生活垃圾大致可分为厨余果皮、其他垃圾、玻璃、有害垃圾、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六大类。具体是:
一是厨余果皮,主要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皮果皮、茶叶渣、过期食品等。
二是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厨余果皮、专项收运、废旧品回收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如废弃餐巾纸、尿不湿、灰土、污染较严重的纸、塑料袋等。
三是玻璃,主要包括玻璃瓶罐、平板玻璃、镜子等。
四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油漆桶、墨盒、硒鼓等。
五是废旧衣物,主要包括废旧的衣服、地毯、毛巾、床单等织物,废旧的包、鞋等皮革制品。
六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较清洁的报纸、信封、账单、纸质包装盒等废纸及纸板、饮料纸包装、塑料瓶罐、塑料玩具、塑料包装袋等塑料制品、废金属等。
厨余果皮(湿)、其他垃圾(干)由当地环卫部门实施干湿分类清运,并确保日产日清。
玻璃、废旧衣物和可回收物(含低价值物回收)。
现我小区已按比例配备相应的干湿两个垃圾桶(120l),随后会陆续将原来旧垃圾桶全部更换,六分类的垃圾桶(240l)现已放置在小区的门口及垃圾房内。为了使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整洁,希望广大业主能够自觉将垃圾分类堆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xx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十三
我们习惯了把很多东西填满自己的空间,其实大多数都是无用的。如情绪,如物质,如情感。
近日,收拾屋子,才发现有很多闲置的东西。它们呆在某一个角落,数年不变。就那样静寂的存在着,没有一点用处。还有一些甚至过期了,也没打开过。衣柜里,抽屉里,很多无用的东西占据着巨大的空间。
清理掉那些不常用的东西,忽然就明朗了许多。可以寻到自己随手可用的物件,可以不用花费时间去翻动那些凌乱,可以很快速度的拿到自己要用的东西。那些曾经塞满的地方,空出来又是一片天地。
或者置一盆小花点缀,或者放几本杂书随手翻阅,或者就那么空着留白。
生活的所需,真的很简单。一粥一饭,木床布衣,生活的成本不高,高的是我们追求物质的心理,让生活增加了重负。于是,我们就在这负重中,不断的用力。很多人会说活得很累,那是因为欲望太大。
近些年,街头很多小店,已经不再日夜更宵,适逢假日,也有小店铺的店主,偶尔关了店门,去享受假期了。记得多年前,我们当地是没有人会舍得关门不做生意的。
很早以前去澳门,澳门的街道,店铺开的很少,导游说即便是开门也是开个半天,剩下的时间,就是陪陪家人。那时候的我,还奔波在虚荣的边缘,会十二小时的忙碌,现在才明白,养的清闲在心底,是难得的惬意。
记得曾经读过一句话,当工作成为需要时,我们才快乐。
是的,不是被迫的去工作,不是为了房贷车子而工作。当我们满足于生活的基本需求,然后快乐的去做一件事情,可能会更有效的提高生活质量。
清理掉一些生活中不需要的东西,我们会感觉不再那么累。
还有一些生活中情绪的滋生,也需要及时清理。
活着,就是不易。没有一个人说自己会活得很容易,我们在生活的浪潮里,摸打滚爬,哪里会有平安无事呢?会失落,会彷徨,有失去,有别离,有悔恨,有敌意,这样的我们会不自然的产生很多的情绪,低落,彷徨,忧郁,甚至会极端。
很多时候,我们要维持着很多关系,忙于应酬,筋疲力尽。其实,你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并不是一定要过着众星捧月般的`生活。如果,我们不去应付无味,那些时间,我们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种植,手工,阅读,散步,身体精神都会愉悦很多。
我们活着,都会去爱,都会被爱。在爱的时候,我们都是全心全意的。不爱的时候,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的。所以,当爱还在,就去彼此珍惜。当爱远去,就挥手别离。不要沉浸在往日的情感里,郁郁寡欢。不要为了不值得留恋的情感而泪流满面。我们要做的就是,勇敢的继续下一段。
学会好好爱人,学会好好自爱。有人爱时,就安稳的幸福。无人爱时,就享受孤独。
我们要懂得,及时清理生活中的不需要。清理,清空,遗忘,放下。
过简单的生活,用阳光的心态,去面对这复杂的人生。你会发现,生活并不难,有许多美丽的小事物,在我们身边。
捡垃圾通知(热门14篇)篇十四
为加强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一)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二)“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它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三)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四)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
(五)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
(六)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
(七)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本市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均有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第二项内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店铺及住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对违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投诉电话。
市市容环境卫生局:81083331.越秀区:81903131,荔湾区:81031997,海珠区:34140952,东山区:37637980,天河区:87506700,白云区:86564383,黄埔区:82481959,芳村区:81899163,开发区:82213044,花都区:36808200,番禺区:84823341.
七、本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规划、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通告。
八、各街道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组织城管队员和市容监督员进行巡查,落实责任单位的责任。
九、本通告自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五日。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未交付使用的工地或待建地块等由施工单位或相关业主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四)沿街、沿路建(构)筑物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居民主体负责清扫保洁。
(五)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或行政辖区接壤地带等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不清的,由县人民政府确定责任人。
(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厉整治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
县城区所有单位、门店及个人应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生活垃圾,或将生活垃圾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环卫三轮车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下列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从重处罚:
(一)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犬(宠物)在公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内所随地排泄,未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的,责令责任人立即清除排泄物,拒不清除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排放污水、占道冲洗车辆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从建(构)筑物或者车内向外抛撒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理,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运输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或运载物质泄漏(遗撒)造成道路污染的,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不能自行清理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一)施工废水、泥浆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和堵塞管道,责令清理道路污染物和管道堵塞物,处以20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十二)侵占、损坏、盗窃城市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行为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依法当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罚款,但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制止他人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达到2小时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达到1小时的,可以免予罚款处罚。
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可将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平果县市政管理局作为我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平果县市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具体工作,重点查处乱扔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卫生管理,根据县创卫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局办公区、家属居住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环境秩序。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停放外单位及家属楼居住人员车辆,家属楼住户车辆一律整齐停放在家属区,凡没人认领的车辆一律推放到家属区,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一律摆放整齐。
二、保持环境卫生。在办公区、家属居住区内不乱丢、乱堆垃圾、不乱放杂物,不在公共区内种植蔬菜。在办公区内不抽烟、不从楼上倒水、不随地吐痰。
三、保持室内卫生。办公室内要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蜘蛛网、无烟头无堆乱放现象。
四、工作日期间,凡检查发现办公区内有外单位车辆(包括电动车)停放,扣罚值班门卫工资30元。
五、以上规定从公告之日起实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6月----日。
为了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瑞丽市秀美乡村和宜居城市建设,提升瑞丽旅游景观品位,瑞丽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由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瑞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损害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标意义。
围绕“绿色生态”建设目标,按照“五创”工作的部署,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旅游景观提升,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实现“三个提升”:消除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城乡面貌、秩序及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突出民族特色,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公路沿线景观效果及村庄品味;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态化水平。打造瑞丽“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舒适、旅游品质高尚”新形象,为瑞丽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先行区建设中当好表率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瑞丽市全市辖区和公路沿线村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重点整治主要街道、面街,要突出东南亚风情和民族特色,对有碍景观进行突击性改造,坚决整治私搭乱建,积极修缮临街破损房屋,扎实推进穿衣戴帽工程,让人一到瑞丽就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负责城区垃圾的及时清运,对市区路面及卫生死角进行全天巡查,及时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车走点净;负责城市保洁工作,组织环卫工清扫人行道、绿化带。逐步提高城区道路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2、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沟渠、公园水体及河道的清淤疏浚,确保水质优良,排洪、引水功能正常发挥。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负责对城区街道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对集市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
4、市交警大队负责在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重点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城区损坏交通信号灯维修工作并在重点交通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负责交通重点领域整治及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超限重点整治;负责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负责重点对城区道路两侧、车站门口、集市商场门口、超市饭店宾馆门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解决城区主干道路“肠梗阻”的问题;负责大力整治公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5、市卫计局负责城市与城乡结合部、城郊村庄卫生隐患排查消除,对市区空旷地带、积水地带、闲置空房、建筑工地与缅甸相邻村寨进行卫生消杀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登革热及其它传染病等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6、市环保局负责城市及城郊村庄治污、治噪、治气工作。
7、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局负责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国道和省道外全市道路破损维补;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安装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延长线各十字路口减速带及相关安全标识标牌。
9、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查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整治乱停乱靠、随意掉头、随意上下乘客等违规现象。
10、瑞丽公路段负责对国道和省道公路损坏部分进行及时修补;负责清除国道和省道两侧垃圾、杂草,对公路、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清理行道树上的铁丝、牌匾、乱拉乱挂等杂物;负责创建公路沿线环境文明风景线;负责逐步提高公路沿线两侧绿化率,美化道路沿线环境。
11、瑞丽路政大队负责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负责依法整治超限超载车辆,清除非法广告牌,整治砂石料及渣土运输泼洒、超限、随处倾倒等情况。
12、畹町、姐告、市工业园区工(管)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3、各级各部门负责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干部职工,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和卫生清扫日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整治。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决村庄规划不合理、民族特色不鲜明、建筑风格杂乱、私搭乱建、污水横流、乱倒垃圾、灰尘大等问题,特别是“蓝棚”问题;负责公路沿线村庄改造的设计工作,改造以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
2、各乡(镇)、农场负责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和沿路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公路两侧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堆建筑材料等现象;负责公路沿线村庄的改造工作并做好涉及改造房屋群众思想动员。
3、市国土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的面山采石场、坟山、工地等采取有效的掩隐措施,后期逐步治理;负责砂石场路面道路硬化工作。
4、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中社会稳定工作。
5、市委农办、市民宗局、市扶贫办负责整合各类资源积极配合做好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工作。
(三)主要公路沿线旅游资源提升。
主要内容:按照辖区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积极提升四条公路沿线旅游资源品质。
工作职责: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改造提升公路沿线公厕。
2.市旅游局负责积极打造有条件的沿线新景观,突出沿线奘房及佛塔,合理布局旅游标识和交通标识。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龙瑞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高速公路隧道口、服务区的景观打造和美化;负责治理公路沿线的乱摆摊、乱叫卖、乱挂标语等,全面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
举报投诉电话:市政监察举报投诉电话4141416。
环保举报热线12369。
市电视台舆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4124440。
瑞丽市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