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执行需要团队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问题的实际案例,希望能对大家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有所启发和帮助。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一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三)强化指导员队伍抓成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xx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二
随着郑州进入垃圾强制分类倒计时,越来越多的细则也在逐步出台。7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下发了《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今年底前,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补贴标准为户均20~25元/月。
同时,《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个办法也对外公布,郑州市民对废旧家具和旧衣服等不能再随意遗弃了,而要定点投放。其中大件家具可由专业机构上门回收,市民不用掏钱。另外,之前饱受质疑的,遍布各小区的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也将由城管部门统一整顿,统一设置,统一捐赠,避免出现去向不明的情况。
在《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其中,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上述办法要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大件垃圾收集方案的制定、专项收运队伍的组建、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的配置,公布预约方式及电话。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企业)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此外,县(市区)筹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应布局大件垃圾拆解点及处理设施,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人工拆解,拆解产物按照木质材料、金属、海绵、塑料、皮革、织物等不同性质分类集中打包处理。拆解之后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可燃物,破碎后可焚烧或者热解处置。
对普通居民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大件垃圾不能再随意投放了,而应当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或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或者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专业清运队伍上门回收。严禁将大件垃圾投放在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上门预约回收,产生的费用前期都有政府承担,不需要市民支付。
废旧织物回收箱每个小区至少一个,原有捐赠箱将统一整顿。
20xx年8月1日起,《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就将正式实施,该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织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办法》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回收箱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应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定期收集回收箱内的废旧织物,收集频次不少于每两周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郑州很多小区里,都设置有废旧衣物捐赠箱,这些捐赠箱的名字各不相同,设置主体也是五花八门,有各个慈善机构,也有社会化的公司,不少市民对于捐赠衣物的流向都不了解,而之前也有媒体报道,有些不法公司将市民捐赠的衣物重新出售牟利。
对于这些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他们已经制定了实施细则,下一步将对这些小区里的旧衣物捐赠箱进行统一规范,取缔原有的各种捐赠箱,改由城管部门统一设立,统一回收,计划在8月底规范到位。
对于统一回收的衣物中,有价值的衣物,城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接,交由民政部门进行捐赠,这样也避免出现去向不明和出售牟利的可能。
郑州年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超70%,分拣中心提至“一把手”工程。
在同日下发的《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到20xx年底前,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此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也须达到70%以上,底前达到95%以上。
针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并纳入诚信考评体系。物业管理企业在考评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郑州市相关规定,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户均20-25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0元/月,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
对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将引进运营企业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模式,由运营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补贴标准同上述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而作为郑州生活垃圾分类末端的重要一环,郑州市各区分拣中心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此次《方案》中也明确,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要把区级分拣中心建设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20xx年底前建成投运。
此外,方案中还要求,新建农贸市场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日产2吨以上果蔬垃圾的都要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在智慧化方面,郑州市将研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三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四
为提升我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区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x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xx年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物业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x月x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工作以“后端可消化,前端可操作”为原则,着眼源头减量、全程分类、完善设施的标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底物业企业服务小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xx%以上,分类覆盖率达xx%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xxx%。
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总体部署。成立xx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房管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物业科工作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办公室具体负责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x+x”五类分法,基于干湿二分、危害与否、体积大小、可否回收引导居民依次对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五类分法具体任务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体系,具体如下:
1、厨余(湿)垃圾。
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厨余(湿)垃圾采用绿色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对居民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指定餐厨(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2、可回收物。
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可回收物采用蓝色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设点并负责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对居民小区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各环节有效衔接。
3、其他垃圾。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其他垃圾采用橘黄色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或企业安排区间垃圾收集车定时定点收集,经垃圾转运站中转或者直接运输至指定的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4、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采用红色垃圾桶收集,由相关部门组织专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定时定点或电话预约对居民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危险废弃物处置厂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5、大件(含绿化)垃圾。
大件垃圾要运送至小区就近的大件垃圾指定堆放点,由x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定时或者预约上门对大件垃圾统一进行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后转运至指定大件(园林)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园林绿化垃圾由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归集运输至大件(园林)垃圾处理厂。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应当按照收运企业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约定的时间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日产日清。禁止在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堆放、分拣生活垃圾。
(一)宣传动员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x月中旬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邀请专家授课,对我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小区和居民家中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市民应知应会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位、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
(二)推进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x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逐步推进定时定点收集工作,鼓励各物业小区居民在早晨出门上班时间段或晚饭后出门散步时间段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并在此时间段配备垃圾分类劝导员进行引导,让居民更快、更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三)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xx月xx日)。
我局将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与长效管理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物业项目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对该项工作中的优秀企业、优秀项目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要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培训机制,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劝导员等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充实相关专业储备。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达到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
我局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主动宣传,深入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争创文明小区、争当先进个人的良好气氛。
1、我局将对xx区物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建立“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物业”四级目标责任体系,会同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年终评定、企业核定示范项目等考核评价体系。
3、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约谈、通报批评、曝光,以及红黄牌警告等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并记入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清退等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为加快建设美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职责,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推进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全域推进,分期达标。在先期开展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和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和成果。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7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45%;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达标学校60%以上;全面启动1541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实现135个村达标;实现720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7500吨。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1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90%;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实现达标学校100%。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餐厨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垃圾投放桶按标准设置并规范标识。计划两年内在全市145个街道(乡镇)、911个社区(村),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箱(鼓励示范片区设置智能回收箱)、有害垃圾收集箱、有害垃圾桶、宣传牌、称重设备等。今年完成10个试点小区餐厨垃圾分类任务,设置100个餐厨垃圾分类容器。
2.公共机构及企业。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栋楼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每层楼设置1个,其他垃圾投放桶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餐厨垃圾桶每百人设置不小于120升的投放桶。
3.公共场所。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宾馆、饭店等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需要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桶。农贸市场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投放设施。
4.农村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根据实际,借鉴新宾经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探索以积分兑换机制激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由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湿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村民对湿垃圾(易腐垃圾)进行院内堆肥、就地处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2019年计划在农村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箱135个。
1.建立绿色积分体系。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动员市民注册账户,领取二维码。在投放和环保屋收集环节,分类扫码称重,计入绿色积分。建立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积分兑奖,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正向激励作用。建设生活垃圾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居民绿色积分、生活垃圾末端处理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具备统计、分析、报警、预测、评价等功能,实现生活垃圾全程溯源,全程动态监管。鼓励各区县(市)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不同类型居民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鼓励物业企业、居委会及志愿者、再生资源企业做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指导。环卫作业单位要开展“上门收集”工作,沿街商铺要配合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分类要求交投各类垃圾。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分类工作。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强制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生活垃圾扫保人员“一岗双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衡器、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管理。
1.设置环保屋。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全市1541个行政村利用现有房产,每个村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全市911个社区利用现有房产,每个社区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再生、兑换积分等一站式智能化管理。环保屋采用“一屋一岗”管理模式,每一处环保屋配备1名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宣传、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扫码注册、垃圾二次分类整理,或者引入再生资源企业派人进驻环保屋,将回收箱中的物品运回环保屋扫码称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环保屋,收集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2.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方式,由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可回收物鼓励再生资源末端企业进行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运输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要专车专用,符合作业管理规范。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运输车辆标识,便于公众监督。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
(五)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1.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铁西、辽中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年底前分别完成每年3万吨、2万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启动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到2020年,建成9家危废处置企业,基本实现主要危险废物就近集中处理。
2.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大辛、老虎冲、西部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7500吨,城区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大辛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全市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提高到720吨。
3.可回收物处理设施。积极支持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现塑料、木制家具、废旧衣物、报废汽车等可循环再生物资的终端处理,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吨,计划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地区党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完成。
(二)注重宣传引导。
制作**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单、宣传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对市、区县(市)两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宣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小区志愿者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引导,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学校教育。
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利用科技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专题讲座,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建282所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投放收集设施、运输车辆、大数据平台、终端处理设施的经费,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监督考评。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扩大考评权重,细化考评指标,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地区、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七
校内在进行施工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太完善,我们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垃圾随处可见,污水任凭从窗户往外面倒,22垃圾顺手从窗户扔,影响到了我们的公共卫生,环保学院不再环保。垃圾分类回收不仅关系我们个人的素养,还关系到学院的良好进展。
“垃圾分类,爱惜环境,共建美丽校内”
1、让同学们更加重视垃圾分类的意义。
2、通过宣布传达活动,让同学们知道垃圾分类与环保切实相关,让他们自觉的爱惜环境,让环保学院真正环保。
3、让同学们熟识到垃圾分类是世界的潮流,一场不行阻挡的洪流,这将让我们每个人转变,让我们的环境转变,让我们祖国更加美丽,让民族在世界之林中更加有地位。
爱惜环境,从我们做起;美丽学院,从垃圾分类做起。
xxxx。
20xx年x月x日。
校内。
学校同学。
演讲,宣布传达手册,宣布传达海报,小玩耍,学问卡片等。
(1)活动宣布传达:校内主要宣布传达点设在餐厅与宿舍楼交汇处,分特地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好处与不分类的危害,分发书签式纪念小传单(上面可以申请院长签署关于垃圾分类的倡议书),并且在各个寝室楼下贴出倡议传单,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打出相关的横幅,贴出宣布传达海报,也可以进行签名活动。
(2)主题活动:
a、在校内各个垃圾桶上贴上标签(有关可分类与不行分类的物品名称),用次来提示同学们进行垃圾分类。
b、在校内分发环保垃圾袋或者布袋(在袋上注明xxx学院和垃圾袋分类标示等名称)。
c、在宣布传达处进行有关垃圾分类小玩耍(主持人待定),玩耍获胜者赐予不同颜色(如可回收用绿色,不行回收用黄色)的环保垃圾袋与其它物质嘉奖(物品待定)。并进行学问卡片小问答,嘉奖物品同上。
d、在校广播台及相关平台进行报道。
(3)活动结束。
1.支配宣布传达报道人员,由院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后期宣布传达报道,并公布于校新闻网。
2.协会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以及相关资料(活动照片和报道等)的留档保存工作。
3.成立机动小组,谨防活动当天发生意外大事。
4.对乱扔的相关宣布传达产品进行回收。
5.最终参预的活动成员进行校内内乱扔垃圾的回收工作,每个人的一个动作,将是我们宠爱的学院环境前进的一大步。(视状况而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九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区zf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5.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
6.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收集运输。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
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六)促进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示范引领。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3.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十
教学目的:
1.学会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知道如何分类放置生活垃圾。
2.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了解填埋、焚烧等各种垃圾的吃力方法。
3.引导学生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学重、难点1.2.重点:对常见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难点: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引导学生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
教具准备:课件、贴图、垃圾实物、等。教学过程:
一.新课带入,揭示课题。
3.老师出示几种垃圾,说它们的家应该在哪里,认真学习完这节课我们就知道了。引导学生学习垃圾的分类。
二.学习新知。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1.自主学习:要求。
(1)我国一般把生活垃圾分成几类?(2)说一说为什么这样分?
(3)你能为每一种类型的垃圾举几个例子吗?2.学生边看边勾画,教师巡回指导交流。
3.师生共同探讨上述三个问题揭示生活垃圾的划分同时板书。
4.出示图片请学生说说各自属于那种生活垃圾。5.做一做:
(1).为相应的垃圾找去处。
(2).为垃圾找家,把教师手中的垃圾(图片和文字表示)贴到相应的生活垃圾类型下方。
(3).垃圾分类小游戏,教师先解释图片内容,征求学生意见把他们放进对应的垃圾桶里。
(二).垃圾分类好处多1.自主学习2.说一说,垃圾分类都有哪些好处?同时板书要点。3.介绍一些垃圾变费为宝的实例和学生感兴趣的利用废物做成的各种玩具,道具,体育用品等生活常见的物品。引导学生课余时间动手制作将垃圾变费为宝,下节课进行展示。
1.教师出示一些垃圾污染环境的图片,师生产生共鸣——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正受到垃圾的威胁,地球的资源正在日益耗尽。
2.教师提问:学习了本课,你能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提出几点建议吗?
学习儿歌,回顾本课教学内容。出示儿歌:学生试读;诵读,试试熟记。儿歌:
小朋友,要注意,垃圾分类有意义回收资源再利用,减少污染省资源,垃圾处理有方法,堆肥焚烧和填埋,垃圾分类好处多,乱扔垃圾最可此,爱护环境人人夸。板书设计:
焚烧,堆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十一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专业12篇)篇十二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