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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一
在绵绵大巴山脚下,汉江蜿蜒而过,匆匆奔向长江,山多河多,沟壑密集造就了西乡特殊的地理环境,为这方宁静的土地赋予了“最美茶乡”的靓丽名片,樱桃沟、午子山成为全国游客向往的目的地……作为宁静与和谐的守护者,西乡法官们默默无闻地奉献着青春与汗水,喧嚣和掌声与他们无关,轻松和惬意与他们远离,山路溪涧上跋涉,烈日严寒中磨砺,田间地头经年累月可见他们辛苦奔忙的身影,而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从1992年到西乡法院工作起,至今已在基层整整奉献了23年时光,他就像一粒种子,把自己深深的根植西乡这片热土,在老百姓中间生根、发芽;他一直扎根于最偏远的茶镇、堰口法庭工作,无怨无悔,足迹遍及辖区的村村落落;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庭长,勤勤恳恳,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实现了人生的飞跃;他十年如一日进村入户调解,看望慰问贫困户,嘘寒问暖,细微之处彰显基层法官的人文情怀;他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夸赞,是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他用心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治理念,用平凡感人的事迹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淡泊荣誉的他,凭借长期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取得的出色业绩,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层法庭优秀法官”,他长期工作的茶镇法庭亦多次荣获省、市“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埋首审判一线心系困难群众。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从未休过一天年休假,他总是说:“乡里群众的事都比较急,我怎么能让他们等呢!”作为基层法官,日常工作职责就是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每当群众前来立案,除了问清缘由,耐心细致的疏导之外,他总是努力让每一名来访者满意地得到回复;每当接到新的案件,他阅读案卷材料,掌握案件情况后,总是“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和送达调解;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清楚,使法律事实尽可能真实还原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他不顾严寒酷暑,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勘验,往往一走就是几十公里;他主动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调解,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注重从人道主义出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弱势方的权益。
2014年1月,新春将至,堰口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李素华(74岁)共生育五子,丈夫十年前去世后,李素华一直与长子共同生活。由于原告与长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此原告起诉要求租房单独居住,五子各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月及房屋租金。
承办该案的主动来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了解老人居住、生活情况,并与老人的儿子“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考虑到春节在即、原告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将法庭移到老人家中,让庄严的法庭体现温情,并以庭审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1月20日,原、被告六人及法官围坐在老人房间里,在认真倾听完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此案既涉及法理更涉及亲情,决不能简单的硬性判决,于是通过讲法明理,列举典型案件,就赡养答疑解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与儿子们达成调解协议:从2014年1月起,原告李素华随三、四、五子每人轮流生活一整年(二子因为有残疾免除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期间老人生活费、医疗费500元以下,由共同生活的被告负担;超过500元,由所有被告平均承担,老人的生活问题终于有了着落,眼下可以和儿女安度新春佳节了……通过巡回办案,现场调处纠纷,法官巧打“亲情牌”,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以案说法,最大限度进行普法宣传,维系了和谐气氛,避免了类似矛盾再次发生。
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营造农村和谐家园。
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我国颇具特色的司法传统,在稳定社会,教育群众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简单的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就是“走司法的群众路线”。通过长期实践,逐渐摸索出独具特色的“审判调解回访”的工作方式,通过“沉下去”普及法律知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举措,力促农村各项司法工作更好开展。
由于法庭辖区以山地为主,老百姓出行不便,积极回应山区老百姓的司法诉求,通过流动法庭、公开庭审、审判“五进”等形式,将审判庭和调解室搬到农村场院里、来到当事人身边,面对面说理唠家常,通过特有的方式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在走访群众提到法官时,群众对化解的“身边事”仍记忆犹新。
2012年11月28日晚7时许,正在五里坝镇下乡的突然接到一位老人的求助电话。电话里,老人语无轮次,无法准确表述案情,但句句透出无奈与无助。电话挂断后,他心里却不能平静:老人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不然也不会这么晚打电话。当即,他带领茶镇法庭干警不顾一天的劳累,根据电话里老人提供的基本情况找到了老人,又赶到五里坝镇政府了解情况。
原来,家住该县五里坝镇高桥村二组的村民刘本兴在为同村村民郑翠莲修建房屋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右腿肱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由于刘本兴伤势较重,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在与郑翠莲家协商赔偿费用无果后,家人便将刘本兴送到郑翠莲家。郑翠莲已76岁,自刘本兴到她家后,她也无法在自己家里生活,便到亲友家借宿,最近气温聚降,郑翠莲老人多次找到镇、村干部寻求解决无果。后来,郑翠莲老人无意间看到“一村一法官”公示牌,试着拨通了公示的电话号码,想不到连夜赶来了。
“我只是随便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
老人开始竞不敢相信,喃喃地说。对于案情已基本了解,可摆在面前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通过镇上干部找到刘本兴的儿子刘涛后,法官随即与其进行了交谈,刘涛的态度坚决,拒绝协助接其父亲回家,致使调解工作进展缓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山里气温不断下降,围绕“占屋行为是否合法”、“怎么赔偿”等话题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说服,刘涛被法庭干警的真诚所感动,不经意间说:“我也不是不愿意把我父亲接回去,就怕我父亲后续治疗没人管”,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敏锐地抓住了调解突破口,便适时提出了调解意见:让郑翠莲家先预付一部分后续医疗费、护理费,刘涛将刘本兴接回去,待他伤情痊愈后再最终协商解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很快刘涛答应了调解建议,但郑翠莲老人对调解建议又不予接受,调解陷入僵局。在此情形下,又多方联系到了郑翠莲的女儿卓艳,通过给卓艳做工作,最终说服郑翠莲老人也同意了调解方案,并且现场将10000元现金交付给刘涛作为预先支付的后续医疗等费用。
协议达成后已是夜里11点多,又驱车将刘本兴老人接送回家,拿到赔偿款后的刘本兴老人,得知法官的一片苦心后充满了感激之情。通过践行马锡五司法模式,实现了个案审理的公平正义,使民众相信司法,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从而确立起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威,令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舍小家为大家无私为民显忠诚。
因常年工作在偏远法庭,工作繁忙的他,每到节假日常常因为安排其他同志休假而值班,很少照顾到家庭,由于爱人工作也忙,他常常为年幼的女儿无人照看发愁,但他总是以工作为重,顾大家舍小家。6月的一天,正值法院开展“大执行”活动期间,突然得知母亲病重的消息,他匆忙赶回老家将母亲送到医院,由于考虑到执行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安排好住院后顾不得照料住院的母亲,第二天一早又回到法庭,一如继往协助开展好执行工作……正月初七,的母亲去世之时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因为他当天还在堰口法庭值班。每每想到此事,心中都充满了愧疚,但是他懂得自己的职责,懂得为大家、舍小家的意义。
扎根基层终无悔埋首奋斗亦是乐。
年初,位于大山深处的标准化法庭——堰口法庭竣工落成,刚刚搬进崭新法庭的回忆起工作初始的工作情景:1992年刚到法院上班时,被安排到杨河法庭工作,一干就是8年。当时法庭使用的阴暗潮湿的三间瓦房是从镇政府借来的,墙壁用手一摸就掉土,特别是到了晚上有时连电都没有。每到晚上和节假日政府院里空旷无人,却一个人在法庭坚守,接待来访的当事人,没有一丝怨言。当时有人劝他星期天不要值班,回家里休息,却摇摇头说:“农村矛盾纠纷多,老百姓没有星期天。加之我刚上班,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我在这里接待当事人还能学习好多知识。
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上班时间不长,他便从老法官身上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能很快上手处理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业务能力也很快充实起来,根据院里按排,又被安排到到茶镇法庭工作,和他一同进院的同志先后被任命为审判员,有先后调回院机关了。但却仍然执着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岗位干起,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庭长。在基层工作的23载,从没有一句怨言,没向院领导提过任何要求,他所办理的17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错案。
由于多年来扎根基层,对老百姓的语言熟记于心。每次下乡,群众都特别喜欢和他交谈,向他请教法律问题,老百姓都亲切地喊他“老范”。有一次新入院的同志不解,觉的跟随庭长下乡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他就像一个朴实的农民,便对庭长说:“庭长你下乡有时不像法官,倒像一名懂法律的农民,说话、举止都是农民味。”回答说:“我从农村出来的,农村群众本来就不容易,农民身上质朴善良的本色,我们法官也应该好好传承下去。”
的确,在对物质、金钱、权力的追逐充斥在我们身边,侵蚀着人们道德和理想的年代里,有这样的法官,他浑身充满“泥土味”,一心只想着村里事儿;打群众中来,又时刻到群众中去;他没有架子,但在乡里很有“人气”,常喜欢到村民家中坐坐;他一言一行很接地气,充满人情味,哪里有矛盾就有他的身影……大山不会忘记,群众始终惦记,他就是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法官。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二
今年64岁的李某是上世纪80年代从辽阳迁到当地的外来户,他性格孤僻倔强,妻子离开了他,大女儿也不与他来往。他心情不好时,村里人都绕着他走。
当初,滕启刚的父亲在务农时和李某相识,看他可怜,经常关怀和照顾他,处得就像爷俩儿。
滕启刚的父亲去世后,李某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滕启刚就主动找上门,一口一个大哥地叫。起初,李某觉得人家是法官,自己是个“土把式”,不好意思多接触,没想到,滕启刚经常撸胳膊挽袖子地帮他种菜,来时手提东西,走时满鞋的泥,让李某家的菜园规整了不少。
李某的邻居是个养蜂人,他家的蜂场就在李某家的菜园边上。他告诉记者,以往逢年过节,经常能看到滕启刚骑着电动车,把冒着热气的饺子送到李某面前,看着他吃上才走。后来他从李某口中得知,滕启刚是一名法官,但在他眼里,滕启刚一点也不像法官,每次路过蜂场都像来串门一样,很热情地和自己打招呼,像个地道的庄稼汉。
多年来,滕启刚经常和李某谈心聊天,李某把滕启刚当成了亲人。李某发脾气时非常暴躁,但只要滕启刚一到,几句话就能使他情绪平复。李某生活拮据,符合申请低保户的条件,滕启刚曾想帮他向村里申请低保,可李某死活不干,非要靠自己去大孤山市场卖菜谋生。在他家的仓库,记者看到一张塑封的a4纸,李某说这是滕启刚为他打印的,也是他永远的留念。上面的文字内容言辞诚恳,大意是向买主说明李某家的实际情况,靠卖菜生活不易,请求大家别糊弄他,他家的菜不打药。
邻居说,自滕启刚不在了,他感到李某整个人蔫了不少。如今,他家的菜园地也不如从前整洁了。
李某小声对记者说:“当初滕老爷子去世,我怕人笑话,没有流泪。现在启刚走了,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不少,有时一个人在菜地里,捂着脸偷偷地哭。”
30年来,滕启刚把骨子里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注入生命,他像一块永不生锈的磁铁,牢牢地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吸在心头,把人民当事业,更把人民刻在天平之上。
当我们要离开时,李某让大伙放心,他说,现在李淑华还像从前的滕启刚一样给自己送饺子,滕启刚家包的饺子,是他吃过最香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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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三
慧慧同志,这位秉公执法的80后女法官,自大学毕业分配到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工作,通过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从书记员做起,先后担任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每年主审或参与审理的案件都不下百件,她始终认为,正义只有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并且认可了,才是真正的正义。为此,她总是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纠纷,并充分发挥法官能动司法的最大效能,做到案结事了。
在她刚刚担任民一庭副庭长时,就接手了一起21名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案件。刘某等21名农民工系某单位综合楼施工工人,该工程几经转手,最后由袁某施工。20xx年9月刘某等农民工受袁某雇佣从事该工程劳务,双方约定完工后由袁某付清劳动报酬。工程完工后,袁某以发包方未支付其工程款为由未支付刘某等人的人工费。其后刘某等人曾多次索要,但始终没有结果。20xx年12月,刘某等人将该工程的发包方及承包方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因双方对案件事实存在争议,刘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当时已接近年底,农民工们都焦急地盼望着能赶紧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钱回家过年,所以一定要做到快审快结,才能有效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她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指示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一定要为农民工讨个说法,并从办工经费中为21名农民工垫付了部分返乡路费。
在案件的审理中,因发包方和几个承包方互相推诿,给案件的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为使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她主动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职权将承包方在建设部门交纳的3万元工人工资保证金予以冻结,并在查清案件的事实后及时地作出了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她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在努力加大调解力度的同时,也会积极发挥法官司法建议的作用,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避免类似纠纷的再次出现。
还记得她调解过一起电信服务。
合同。
纠纷。原告是被告网通公司的一名宽带用户,在预交了一年的使用费后,由于被告工作人员的疏忽及操作系统的问题,在缴纳每月的固定电话费时,重复收取了宽带使用费,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营业人员交涉,被告退还了多收的二个月的费用,但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仍重复收费。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处理,被告工作人员态度蛮横,原告于是向呼伦贝尔市网通公司投诉,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的请求未得到支持,于是诸至法院。本案在开庭审理前,她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对原告提交的缴费票据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发现被告出具的票据专业性强,不易看懂。于是在审理过程中,要求被告对每张票据逐一向原告作出认真的说明,原告听了被告的解释后了解了被告的收费情况,被告已将多收取的费用划入原告个人话费账户中。原告激动的情绪这才得到缓解,被告对自身企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一定的认识,最终在她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庭后她对被告作为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一是建议被告加强对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员工对广大用户热情服务的水平,从而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二是规范硬件操作系统,尽量作到人性化,使广大用户能够明白消费,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一目了然。被告企业的负责人听了她的话后,十分感触地说:"真是谢谢法官,今后她们作为企业一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因工作需要,20xx年6月她被调整到刑事审判庭工作。说实话,当时她是顶着很大的压力的,这压力一方面来自领导的信任,怕自己干不好,辜负了这份重托,另一方面也来自自己的不自信。为了及时转变办案思维,从原来的民事审判思维中尽快转变过来,她要求自己必须尽快适应角色的需要。这样她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就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她刚到刑事庭没几天,就主审了一起有较大社会影响,涉及13名被告人的拐卖妇女儿童、强迫妇女卖淫案,被告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疯狂作案,多次采用哄骗的方法将6名13至16岁的女孩拐骗并转卖他人,并强迫其卖淫,犯罪情节十分恶劣。由于这是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又是她到刑事庭工作后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无形中给了她很大的压力,面对着面前厚厚的整整八本卷宗,她头都大了。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干了,她就不相信无从下手。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开庭前她定出详细的时间表,按计划审结。白天工作时间因为有许多事情还要处理,阅卷时间有限,她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反复阅卷,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开庭前她对案情有了细致的了解,终于到了开庭的时间,大家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这个庭她整整开了两天。庭审后她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最终依法分别判处杨某等人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案件审理中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社会效果,对未成年在校生的被告人判处缓刑,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扩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20xx年12月她审理了一起两名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通过庭前对两名被告人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以及他们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过程的了解,结合两人在庭审中的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等情节,对两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二年的判决。宣判后,两名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抗诉。针对这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情况,邀请了旗关工委、旗检察院、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办、旗公安局法制科以及二名被告人的家长召开了一次帮教会,帮助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教育他们认真接受教育改造,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帮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消除心理负担。通过这种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的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地扩大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
说心里话,刑事审判工作压力大,是个得罪人的活,别人眼中她是一个不好说话,不懂变通、死心眼的人,但她始终认为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她常这样想:"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她努力使自己具备正直的为人,中立的态度,公正的审判,平常的心态".所以不管当事人的地位再低,生活再穷,能力再差,她始终能保持一份对人的尊重。她所做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官该做的,这是她的本分,可是组织却给了她许多的荣誉,先后获得呼伦贝尔市"十佳法官"称号,被评为全区第二届"妇女权益贡献奖"先进个人。20xx年还被呼伦贝尔市团委评为"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并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她们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从小事做起。做法官也一样,要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这就是她对"爱岗敬业"的理解。只有真心贴近群众,用真情化解纠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的崇高威信,才能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阮红梅,女,1969年11月27日生,老河口市人,汉族,198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xx年6月入党。先后任郊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6年4月调入**区人民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城区法庭副庭长、民二庭副庭长,20xx年4月任**区人民法院法庭庭长至今。阮红梅多次被政府、上级法院及本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20xx年荣获“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勤奋学习,储备知识能量。
作为一名党员,阮红梅同志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了大局意思、公正意识、效率意思、服务意思,有着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很好的法律功底和宽厚的人文素养。为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拓宽知识领域,她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提高的机会,购买了大量法律书籍认真学习。她不耻下问,也不耻“上问”,每当遇到疑难案件总是找分管院长和业务精通的同志一起研究、学习。近几年来,她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和业务基础。
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
1989年,阮红梅同志带着对法官职业的好奇与崇敬,怀着对神圣法律的向往,走进了人民法院当上了一名法官,为她钟爱的审判事业默默奉献了二十多个春秋,其中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时间就长达二十余年。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她虽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只是履行了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从工作至今,她办理的民商事案件多达几千,每年结案都超过百件,无一件超审限,也无一件涉诉上访。
20xx年,通过竞争上岗,阮红梅同志走上了法庭庭长的岗位。带着组织的重托,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期望,她接过了前任庭长的接力棒。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近800件(未包含诉调对接案件),无一件上访缠访事件的发生。
作为一名法庭庭长,她深知“上有样子、下才有影子”的道理,时时处处严于律己,为全庭同志作表率。工作中,她身先士卒,勤政务实,实干在前,吃苦在前,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为案件多,庭里人员少,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她多年来一直放弃法定公休,并且带着因为外出办案而造成的眼角膜受伤和全身多处骨折至今仍未愈合的六级伤残的身体,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她是法庭里的主要骨干,苦事、难事我是冲在前面。近年来,交通条件虽有所改善,但是受地理位置的限制,部分路途仍需步行,她克服各种困难,行走在辖区的沟沟坎坎上,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并经常将法庭设在农民的田间地头,农家小院,有时一天连续审理二、三件案件,回来时已是晚上,便又伏案撰写法律文书。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庭工作,她把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变为干警们的自觉行动,把办理案件的过程变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办案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实体处理公正。
工作中,阮红梅同志时刻注意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从不单纯就案办案。一次,在陈祖平等十三名原告诉前方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在此次起诉前为房屋的交付、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等问题已产生过多起纠纷,陈祖平等人多次到政府等相关部门上访,矛盾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此情况下,她抱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原、被告之间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虽然这十三起案件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但一审宣判后双方均能理性接受裁判,息诉服判,双方当事人再未针对此纠纷上访。
某某同志现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某某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学习部部长述职报告)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四
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报告3月15日,我们参加了“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座谈会”,在会上,我们讨论了龙进品精神,以及今后面对人生的态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精彩的发言让此次座谈会高潮迭起,每个人都收获颇丰。首先,冉书记为我们播放了一段中央电视台对龙进品工作的采访,采访中,龙进品身着制服,脚穿胶鞋,长年行走在山路上,背着沉甸甸的国徽、拿着红艳艳的条幅,提着审判时支在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前面的铁牌子,2月27日一早,龙进品带着两名工作人员要下乡办案。在基层工作十八年的龙进品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数千件“鸡毛蒜皮”的纠纷,理顺了辖区内各民族的家长里短。龙进品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但是皮肤却和农家子弟一样的黝黑,他采访时穿着一身藏蓝色制服,让这个有着乡土气息的农家子弟,身上透着一股儒雅。这就是我们的学长龙进品1989年夏天,龙进品考上了西南民族大学,成为公郎镇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全村热闹起来,就像在过年。4年后,龙进品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与“人往高处走”的世间常态不同,龙进品决定回到家乡工作。不久后,他被分到最基层的马鹿田法庭。一年后,调入公郎法庭。这个决定,让很多人看不明白。“在成都读了那么多年书,现在回到村子里,这个大学怕是白读了。”那时,乡亲们窃窃私语。没有解释,没有犹豫,龙进品回来了,一头扎回到了无量山脚下的公郎法庭。十八年间,同事们像流水,来了又走了。龙进品却像个铁钉,钉在了公郎法庭。直到月,龙进品一直是这个法庭唯一的审判员。为了方便群众,龙进品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走乡串寨、进村入户,东家劝解、西家调停成了他工作中的常态。渐渐地,他成了调解高手,许多别人化解不了的纠纷,他几句话就能解决问题。但他并不后悔,龙进品说,他最乐意看到的是,有了纠纷的百姓,通过自己的调解,化解并消除矛盾,最终握手言和后离开。公郎辖区内多民族杂居,共有汉、彝、回、白、苗、布朗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68%。少数民族中又以彝族居多,回族次之。在公郎,如果不熟悉、不理解当地各民族风俗习惯,法官的工作难度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作为回族人,龙进品却深受少数民族同胞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公道人”,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会少数民族语言,能和少数民族群众打招呼、拉家常。他是全县会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办案的法官。“学点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开心里的疙瘩。”于是,在彝族的火塘边,在回族的经堂旁,在白族的院落中,在布朗族的阁楼上……常常可以看到龙进品用民族语言攀谈着、消除纠纷和分歧的一幕。龙进品用事实告诉我们少数民族的工作他也可以出色的完成。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五
在绵绵大巴山脚下,汉江蜿蜒而过,匆匆奔向长江,山多河多,沟壑密集造就了西乡特殊的地理环境,为这方宁静的土地赋予了“最美茶乡”的靓丽名片,樱桃沟、午子山成为全国游客向往的目的地……作为宁静与和谐的守护者,西乡法官们默默无闻地奉献着青春与汗水,喧嚣和掌声与他们无关,轻松和惬意与他们远离,山路溪涧上跋涉,烈日严寒中磨砺,田间地头经年累月可见他们辛苦奔忙的身影,而xx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从1992年到西乡法院工作起,xx至今已在基层整整奉献了23年时光,他就像一粒种子,把自己深深的根植西乡这片热土,在老百姓中间生根、发芽;他一直扎根于最偏远的茶镇、堰口法庭工作,无怨无悔,足迹遍及辖区的村村落落;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庭长,勤勤恳恳,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实现了人生的飞跃;他十年如一日进村入户调解,看望慰问贫困户,嘘寒问暖,细微之处彰显基层法官的人文情怀;他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夸赞,是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他用心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治理念,用平凡感人的事迹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淡泊荣誉的他,凭借长期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取得的出色业绩,2012年被xx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层法庭优秀法官”,他长期工作的茶镇法庭亦多次荣获省、市“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埋首审判一线心系困难群众。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xx从未休过一天年休假,他总是说:“乡里群众的事都比较急,我怎么能让他们等呢!”作为基层法官,日常工作职责就是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每当群众前来立案,除了问清缘由,耐心细致的疏导之外,他总是努力让每一名来访者满意地得到回复;每当接到新的案件,他阅读案卷材料,掌握案件情况后,总是“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和送达调解;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清楚,使法律事实尽可能真实还原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他不顾严寒酷暑,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勘验,往往一走就是几十公里;他主动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调解,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注重从人道主义出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弱势方的权益。
2014年1月,新春将至,堰口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李素华(74岁)共生育五子,丈夫十年前去世后,李素华一直与长子共同生活。由于原告与长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此原告起诉要求租房单独居住,五子各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月及房屋租金。
承办该案的xx主动来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了解老人居住、生活情况,并与老人的儿子“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考虑到春节在即、原告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将法庭移到老人家中,让庄严的法庭体现温情,并以庭审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1月20日,原、被告六人及法官围坐在老人房间里,在认真倾听完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此案既涉及法理更涉及亲情,决不能简单的硬性判决,于是通过讲法明理,列举典型案件,就赡养答疑解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与儿子们达成调解协议:从2014年1月起,原告李素华随三、四、五子每人轮流生活一整年(二子因为有残疾免除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期间老人生活费、医疗费500元以下,由共同生活的被告负担;超过500元,由所有被告平均承担,老人的生活问题终于有了着落,眼下可以和儿女安度新春佳节了……通过巡回办案,现场调处纠纷,法官巧打“亲情牌”,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以案说法,最大限度进行普法宣传,维系了和谐气氛,避免了类似矛盾再次发生。
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营造农村和谐家园。
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我国颇具特色的司法传统,在稳定社会,教育群众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简单的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就是“走司法的群众路线”。xx通过长期实践,逐渐摸索出独具特色的“审判调解回访”的工作方式,通过“沉下去”普及法律知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举措,力促农村各项司法工作更好开展。
由于法庭辖区以山地为主,老百姓出行不便,xx积极回应山区老百姓的司法诉求,通过流动法庭、公开庭审、审判“五进”等形式,将审判庭和调解室搬到农村场院里、来到当事人身边,面对面说理唠家常,通过特有的方式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在走访群众提到法官时,群众对xx化解的“身边事”仍记忆犹新。
2012年11月28日晚7时许,正在五里坝镇下乡的xx突然接到一位老人的求助电话。电话里,老人语无轮次,无法准确表述案情,但句句透出无奈与无助。电话挂断后,他心里却不能平静:老人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不然也不会这么晚打电话。当即,他带领茶镇法庭干警不顾一天的劳累,根据电话里老人提供的基本情况找到了老人,又赶到五里坝镇政府了解情况。
原来,家住该县五里坝镇高桥村二组的村民刘本兴在为同村村民郑翠莲修建房屋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右腿肱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由于刘本兴伤势较重,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在与郑翠莲家协商赔偿费用无果后,家人便将刘本兴送到郑翠莲家。郑翠莲已76岁,自刘本兴到她家后,她也无法在自己家里生活,便到亲友家借宿,最近气温聚降,郑翠莲老人多次找到镇、村干部寻求解决无果。后来,郑翠莲老人无意间看到“一村一法官”公示牌,试着拨通了公示的电话号码,想不到xx连夜赶来了。
“我只是随便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
老人开始竞不敢相信,喃喃地说。对于案情已基本了解,可摆在xx面前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通过镇上干部找到刘本兴的儿子刘涛后,法官随即与其进行了交谈,刘涛的态度坚决,拒绝协助接其父亲回家,致使调解工作进展缓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山里气温不断下降,围绕“占屋行为是否合法”、“怎么赔偿”等话题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说服,刘涛被法庭干警的真诚所感动,不经意间说:“我也不是不愿意把我父亲接回去,就怕我父亲后续治疗没人管”,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xx敏锐地抓住了调解突破口,便适时提出了调解意见:让郑翠莲家先预付一部分后续医疗费、护理费,刘涛将刘本兴接回去,待他伤情痊愈后再最终协商解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很快刘涛答应了调解建议,但郑翠莲老人对调解建议又不予接受,调解陷入僵局。在此情形下,xx又多方联系到了郑翠莲的女儿卓艳,通过给卓艳做工作,最终说服郑翠莲老人也同意了调解方案,并且现场将10000元现金交付给刘涛作为预先支付的后续医疗等费用。
协议达成后已是夜里11点多,xx又驱车将刘本兴老人接送回家,拿到赔偿款后的刘本兴老人,得知法官的一片苦心后充满了感激之情。通过践行马锡五司法模式,实现了个案审理的公平正义,使民众相信司法,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从而确立起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威,令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舍小家为大家无私为民显忠诚。
因常年工作在偏远法庭,工作繁忙的他,每到节假日常常因为安排其他同志休假而值班,很少照顾到家庭,由于爱人工作也忙,他常常为年幼的女儿无人照看发愁,但他总是以工作为重,顾大家舍小家。6月的一天,正值法院开展“大执行”活动期间,xx突然得知母亲病重的消息,他匆忙赶回老家将母亲送到医院,由于考虑到执行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安排好住院后顾不得照料住院的母亲,第二天一早xx又回到法庭,一如继往协助开展好执行工作……正月初七,xx的母亲去世之时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因为他当天还在堰口法庭值班。每每想到此事,xx心中都充满了愧疚,但是他懂得自己的职责,懂得为大家、舍小家的意义。
扎根基层终无悔埋首奋斗亦是乐。
2013年初,位于大山深处的标准化法庭——堰口法庭竣工落成,刚刚搬进崭新法庭的xx回忆起工作初始的工作情景:1992年刚到法院上班时,xx被安排到杨河法庭工作,一干就是8年。当时法庭使用的阴暗潮湿的三间瓦房是从镇政府借来的,墙壁用手一摸就掉土,特别是到了晚上有时连电都没有。每到晚上和节假日政府院里空旷无人,xx却一个人在法庭坚守,接待来访的当事人,没有一丝怨言。当时有人劝他星期天不要值班,回家里休息,xx却摇摇头说:“农村矛盾纠纷多,老百姓没有星期天。加之我刚上班,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我在这里接待当事人还能学习好多知识。
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上班时间不长,他便从老法官身上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能很快上手处理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业务能力也很快充实起来,根据院里按排,xx又被安排到到茶镇法庭工作,和他一同进院的同志先后被任命为审判员,有先后调回院机关了。但xx却仍然执着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岗位干起,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庭长。在基层工作的23载,xx从没有一句怨言,没向院领导提过任何要求,他所办理的17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错案。
由于多年来扎根基层,对老百姓的语言熟记于心。每次下乡,群众都特别喜欢和他交谈,向他请教法律问题,老百姓都亲切地喊他“老范”。有一次新入院的同志不解,觉的跟随xx庭长下乡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他就像一个朴实的农民,便对庭长说:“庭长你下乡有时不像法官,倒像一名懂法律的农民,说话、举止都是农民味。”xx回答说:“我从农村出来的,农村群众本来就不容易,农民身上质朴善良的本色,我们法官也应该好好传承下去。”
的确,在对物质、金钱、权力的追逐充斥在我们身边,侵蚀着人们道德和理想的年代里,有这样的法官,他浑身充满“泥土味”,一心只想着村里事儿;打群众中来,又时刻到群众中去;他没有架子,但在乡里很有“人气”,常喜欢到村民家中坐坐;他一言一行很接地气,充满人情味,哪里有矛盾就有他的身影……大山不会忘记,群众始终惦记,他就是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xx法官。
现为安塞县人民法院招安人民法庭庭长的xx,多年来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用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诚信的利剪,裁断一桩桩纠纷,使所辖沿河湾、招安、王尧三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4年来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达320余件,调解成功率99%,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2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0余件。由于各项工作成绩明显,他所在的招安人民先后五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庭”、被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十余项。他个人也六次被授予“调解能手”称号,同时也获得“2014年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26项。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了使人民调解工作深入人心,xx不遗余力、穷尽措施,强化指导人民调解的责任意识,以多种手段提高指导效果。在提高人民调解员自身素质的同时大力加强法律宣传,使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辖区群众的自觉行动。
xx经常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教育普法的形式及载体,以宣传和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次,宣讲《宪法》、《刑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出版各类宣传板报14期,结合农村的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次。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专场法制宣传,发放资料多份,帮助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在诉前调解中指导调解员提高法律知识,化解紧急、复杂的社会矛盾。日常生活中的一般矛盾,人民调解员凭借自己掌握的普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能够有效解决,但对一些涉及复杂法律知识的民事纠纷,而又需紧急处理的社会矛盾,调解员往往束手无策,对此类影响当地稳定的紧急重大性矛盾,xx根据联动机制的安排,积极参加矛盾的诉前调解,使矛盾及时化解在诉前阶段。2013年7月,辖区王尧乡一水力发电公司因在河道泄水淹死玩水的两少年,死者家属极为激动,上百人抬尸到该公司院内要求赔偿上百万元,并强烈的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情绪,人民调解员无法判断责任划分和法律适用,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无法达成协议,xx和法庭干警及时赶到后结合具体事实依据法律提出解决方案,和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当天晚上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并受到辖区百姓的一致赞誉。
在诉讼中指导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针对一些有典型性、代表性、群众反映强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多次又难于解决的案件,如赡养纠纷案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等,xx采取巡回就地办案形式,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广大群众旁听。这样既起到宣传法律、教育群众、弘扬正气的作用,又有力推动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辖区内沿河湾镇的张某经营有一台电锯,长期雇用帮手从事木料加工。2013年3月,他雇请同村的李某外出加工木料。一天,由于李某粗心大意,将左手腕锯伤,李某虽然为此花费了近三万元的医疗费,但他左手仍然没有保住,功能基本丧失,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该案经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都没能达成协议。法庭受理后开庭时,xx邀请乡、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参加,同时组织部分群众参加旁听。xx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也为使李某能尽快得到赔偿去治疗,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给双方讲理、讲法、讲情,不仅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即时得到了27万元的赔偿款,还给调解员提供了一个典型的调解范例。
积极引导人民调解进行司法确认,让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力。xx针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一些正确的调解协议,以法律的形式给予确认,以此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法调解协议,以确保矛盾纠纷得以最终解决。2014年招安镇一采油区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工人在康复后要求矿方赔偿,经招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由于法院之前对该重点区域的司法确认法律知识宣传到位,达成协议后调解员便带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该纠纷在法律上得以最终解决。
编写《法院信息》,定期送给各乡镇综治调解组织。xx根据工作实际,搜集本院所审理的典型案例,每年编写数十期《法院信息》,尤其是关于调解工作的分方式方法和调解心得等内容为主,每期印出后xx会雷打不动的专门上门送给各乡镇综、治调解组织,使调解员能及时了解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务知识,以提高各调解员的理论水平。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办理指导、协调人民调解。为了有效解决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xx努力推进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和配合,在辖区67个行政村设立6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聘选1-2名调解员。同时在招安人民法庭设专门调解室,确定专职调解联络员,负责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日常联系工作;积极参加由当地党委、政府召开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三调联动解决纠纷的情况,了解和掌握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关信息,采取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探索扩大调解范围,积极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多措并举全力加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xx坚持多措并举,努力建立健全多元化长效培训指导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建立指导人民调解网络管理平台。在安塞法院网招安法庭栏目内,为开展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专门成立了网络窗口,由法庭专人将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年度计划公布于网站,每月按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编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相关问题定期发送给67名调解员,公布法律咨询、业务培训、巡回办案等一系列指导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使培训者和被培训者都能早作准备。
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方式多样化。集中授课培训。集中授课培训可采取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定期培训要建立起长效制度,及早制定培训计划,按时予以落实,xx在本人抽出时间的同时,邀请县法院资深审判员和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培训常年客座讲师,由他们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案例对乡村、社区多发性民事纠纷涉及的基础法律、调解技巧进行专题讲座,并对如何制作人民调解谈话笔录、如何制作调解协议、如何立卷等工作给予专项培训。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后,xx及时组织辖区的民调人员,对新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针对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改选引发的种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与时俱进地培训民调人员,分析遇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以及民间纠纷的新特点、新规律,找出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新经验,及时向民调人员推广,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快速发展。
定人定点负责电话随机指导。在招安法庭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落实一个审判员帮带多个人民调解员的“一对多”帮带模式,点对点就人民调解员个案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主要采用“电话答疑”指导模式。同时,每个审判员每季度至少旁听五位自己所帮带的调解员的调解观摩活动。这样,民调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遇到法律及调解技巧问题,随时就能解决,进一步提高民调人员化解民事纠纷的能力水平。
加强提高人民调解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规范化水平。对法庭审结的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量评查分析,归纳其中的语言规范、表达歧义问题等,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修改建议,帮助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联合司法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构建指导网络。xx积极与司法所、乡镇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制定改进措施。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手段,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同时xx特别重视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制度,并针对具体特殊案例,随时进行沟通联系,通过面对面交换意见的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具体指导,分析研究纠纷发生的特点和倾向性问题,确定当前预防纠纷发生的措施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同时xx经常深入到当地矛盾较集中的村去,开展法律宣传,并认真调处村民之间的矛盾。距法庭30多公里的招安镇白坪村农民严某与巫某因果园承包发生纠纷,矛盾越闹越尖锐,双方几乎要动刀砍掉几百棵已挂果的苹果树。xx两次来到村里了解情况,并与双方讲法、讲情、讲理,不厌其烦地做疏导调解工作。经过他的努力,双方深为这位远道而来、高度负责任的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双方都作了让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当地群众说,要不是热心的法官两次来到这山旮旯农村现场做调解工作,严家和巫家这场果园之争非两败俱伤甚至闹出人命不可。
建立有效的指导调解工作激励制度。xx坚持考评问责,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制,把指导工作具体落实到法庭每个人,明确从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档案和个人成果档案,每年年初制定指导调解工作的计划,审判人员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年终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作为一项目标考评,对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思路、方法得当、效果明显的,均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干警,给予相应的处分,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视为法庭基础工作的一部分,通过奖惩激励制度调动法院干警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几年来,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节约了审判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人民调解委员会在xx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三年来,xx指导6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20余件,受到了辖区百姓的交口称赞。今后,xx将带领招安法庭干警继续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全面实现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xx,现年63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72年11月光荣入伍,1985年1月退伍后进入米脂县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庭长、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工作中,他立足本职,兢兢业业,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敢管敢抓,勇于创新,曾多次被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离岗后,20,由于工作的需要,院党组研究决定将他请回法院继续工作。
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近年来,法院工作逐年增加,而法官数量越来越少,由于x_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经院党组决定把他请回法院审管办工作。面对新的工作,他一直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新的业务知识,在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中下功夫。他坚持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具体工作中,他始终认为,多干工作不是吃亏事,反而会因此学到以前未涉及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这是提高自己、锻炼自己、丰富自己的机会。今年,米脂法院新收了一件破产案,院党组决定让他承办,破产案件,米脂法院从未接触过,全院所有法官对此类案件不太熟悉,他着手此案后,认真学习有关破产案件的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他边学习、边调查、边了解、边摸索、边实践,经过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把这件破产案件全部调查清楚,给当事人了一个满意的答复。
尽职尽责提高审判管理工作水平。
在近五年来,x_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对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从不推托,积极主动,从不放过任何一件小事,力求完美。去年,最高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和省法院推行网上办公,这就要求他必须熟悉掌握电脑,他通过自学和向懂电脑的同志请教,经过一周的时间,他由从前完全不懂到现在熟练进行网上办公。他严抓案件质量管理,全面推行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在米脂法院人少案多的情况下,他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共评查案件3583件,评查裁判文书2128多份,他对每案进行了认真的阅卷,详细的点评,从细微入手,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归纳汇总,在全院予以通报。由于多年超负荷的工作及长期的电脑操作,他患上了颈椎增生,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医生劝他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可一有工作任务,他很快就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把医生的规劝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他工作出色,使得米脂法院案件质量逐年上升,在全市的评比中,名列前茅。
廉洁奉公维护法官形象。
在法院工作的30年时间里,x_时刻保持法官本色。不管是原来在审判业务部门工作,还是现在在审判管理部门工作,他都筑牢拒腐的防线,坚守清廉的底线,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换位思考,请客不去、送礼不收,在清贫和寂寞中坚守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维护一个人民法官的人格尊严。2013年8月,他的同学从外地回来,想和他一起吃饭,这位同学和他可谓是至交,多年未见,聚聚也是人之常情的事,于是他很爽快地应承下来,到了餐厅之后,方知误入“鸿门”,因为这位同学的儿子在米脂法院刑庭有案子,找他说情,他进退两难,因为接受了当事人请,就违反了“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如果此时退席,对同学不尊重,饭局快结束之前,xx悄悄离席买了单,事后,法院给他同学的儿子了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就是他,人民法院普通的一名干部,虽没有勇斗歹徒的事迹,亦没有抗洪抢险的壮烈场面,他只是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工作,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履行着一名普通法官的职责。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六
某某同志现任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某某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 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七
xx,女,31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宝塔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大学毕业即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激烈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成为宝塔区法院的法官助理,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7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几年来,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调解率达78%。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20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奖,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章”。
赤诚为民廉洁高效。
xx常说:“当事人的事无小事,民事案件无小案。”她审理一件离婚案件,被告是80后的年轻小伙,半身截瘫7年,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远的深山沟里,第二天她就带着书记员动身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她要亲眼看看被告现在的生活状况,听听被告作为弱势一方对离婚的态度,对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并指导被告如何应诉。到了被告家中,看到被告住在简易房中,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父母照顾起居的情况,以及被告家墙上的照片中孩子胆怯的眼神,令xx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纠结着本案该如何判决。《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婚姻自由。被告可怜但也不能强迫原告年纪轻轻守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截瘫病人生活一辈子。《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照顾无生育能力的一方,可是被告及其父母均是残疾人,而原告的身体、生活、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成长都更有利。一件没有财产纠纷的简单离婚案件却让xx十分为难,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原告表示每月会带孩子回来看望一次父亲,并尽量帮助被告解决生活的困难。从被告家返回单位的途中,书记员小杨深有感触地说:“冯姐,以后我要是能独立办案了,也要像你一样,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xx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内涵,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勇于挑战化解矛盾。
20,延安市中院指定宝塔区法院管辖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当时已有身孕的她主动请缨承办该案,背起了这块“硬石头”,她首次和刘某交谈,得知刘某不识字,又因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也无法律常识。xx就向宝塔区司法援助中心为刘某申请了一名援助律师。刘某要求立刻让医院赔钱给他,否则他就住在法院不走。xx告诉他医疗程序是否违法,需要进行鉴定,刘某需提供鉴定材料及证据,经过多次劝说被告刘某终于同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可是刘某不放心把证据原件交给法院又没有钱复印证据,xx就在单位的复印机前站了整整一个上午给刘某复印证据原件。看到xx这么辛苦,刘某说:“冯法官,医院的态度有你一半好,我早就不告了。”虽然该案最后的判决结果与刘某要求的1000多万元的赔偿金相差甚远,但刘某说:“冯法官,我不怪你,我对数额不满意,我要求上诉但是我不再上访了,上访没有上诉有用。”这样一个缠访多年的当事人在xx的引导下懂得了理性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伸张正义传播法治。
在x_的工作中,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正是基于她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她面对疑难案件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的倾诉从不烦躁,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的尊严与权威,无怨无悔地做一名公平与正义的使者。
xx,女,39岁,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她于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南泥湾法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第一个获取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干警,因此受到了区政法委及单位的奖励。近的法院工作生涯中,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极大热忱,对百姓的百倍关爱,对为民司法的执着追求,努力工作,勤奋敬业,成为宝塔区法院近年来审结案件最多的审判员之一。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达千余件,案案过硬,件件合格,无一违法违纪和超审限案件,为此,她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中国民主建国会宝塔区委会和延安市委会评为优秀会员。年在xx省高级人民法院“两评查”活动中,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2年被xx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视公平正义为生命。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在审判中确保公正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因此,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她都要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分析案情,耐心听取当事人双方就案情的相关陈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态度都不偏不倚,不坐堂办案,能主动去群众中调查了解,亲自进行现场勘察,全面、客观的收集、调查和分析证据,力争切实查明客观事实,杜绝主观办案。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使案件最大程度地得以公正处理,保证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实现。她审理的白某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白某与被告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白某购买了被告一楼的房屋一套。后开发商因销售不利,将一楼住宅改为门面房,并将门面房另售他人。由于合同无法履行,白某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承担利息并承担购房款双倍的赔偿款。而开发商只同意退还房款承担利息,并赔偿原告其卖给第三人的盈利款。审理期间,开发商找人给她说情,施加压力,她不为所动。经过庭审,对证据的认真分析,她认为,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观点,那么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不能达成惩罚的目的,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被告的行为也非完全恶意,原告的请求也不能完全能够支持,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购房款60%的赔偿金。本案下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视人民满意为奋斗目标。
人民法官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深厚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因此,她在办案中总会利用人性化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当事人心结。年,她审理了王某诉李某探视权纠纷一案,王某与李某于20经法院调解离婚,儿子由被告李某抚养,自儿子上幼儿园后,被告李某就不许王某探望儿子了,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望着满面泪水的王某,同样作为母亲的她对原告充满了同情。在与被告李某的耐心谈话中,她找到了王某不能行使探望权的原因。原来,随着儿子的慢慢长大,他非常渴望母亲的疼爱,王某由于工作繁忙,每两周去探望儿子一次,而每次探望后,儿子便长时间哭闹,并常常郁郁寡欢。因此李某的父母便认为是王某在探望中给了孩子不好的影响,便开始拒绝王某探望儿子。本案涉及的法律规定非常明确、简单,原告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利,原告胜诉是勿容置疑的,但是对原告正当权利的兑现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判决执行起来并非易事,搞不好还容易引起矛盾的激化。理清了思路,她先开始做被告李某的工作,她先将王某现在思念儿子的心情和痛苦的状态传达给李某,赢得李某的同情,后让其将心比心,最后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耐心的说服和教育下,李某妥协了,但李某称主要是他母亲心疼孙子,怕原告王某每次探望后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于是,她又电话联系了被告的母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电话连线,被告母亲也同意原告探望孩子,但是原告要保证探望孩子后,不能给孩子造成不良的情绪影响。通过分析,她认为,孩子的郁郁寡欢一是原告探望的次数较少,不能满足孩子渴望母爱的心理需要,二是孩子对父母离婚的这种状态不能正确认识。于是,她联系了原告要求她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并要求她尽量每周去探望孩子,通过数管齐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每周去探望孩子,经过引导,孩子也不再有不良情绪,双方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视清正廉洁为灵魂。
法官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是法律规则的直接执行者。这不仅要求法官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求法官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要一身正气,廉洁无私。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她严格要求自己,正确界定自己的社交、娱乐和生活圈,保持“慎独”的本色,不结交不可结交的人,不光顾不应涉足的场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做超越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拒绝当事人的吃请和礼金。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规定。一些当事人通过熟人、朋友为案子说情、送礼,每次都被她严辞拒绝,为了肩上的“天平”,为了法官的神圣责任,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树立和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没有耀眼的荣誉,没有闪光的光环,有的只是平凡的岗位,默默的辛苦工作,x_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正以她那平凡的执着、不懈的追求,实践着护法、执法的天平之梦。
xx,男,33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从xx省司法学校毕业后进入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青化砭法庭、立案庭、行政庭、刑庭、刑二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42件(2012年承办85件,结案85件;2013年承办33件,结案33件;承办24件,结案17件,7件尚在审理中)。他连续多年被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他制作的(2012)宝刑初字第00070号裁判文书在2012年全市法院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中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他本人于204月被中共延安市宝塔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年3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延安市青年联合会共同授予“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14年4月被共青团延安市委等十五个部门共同授予延安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他承办的所有案件中无一违法违纪、无一涉诉信访、无一最差案件。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xx始终把学习当作工作之余的首要任务。他深知只有自己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知识,才能做一名人民信任的好法官。利用工作之余他学习专业法律知识,并结合办案,注重实用性。有时为了弄懂一个问题、一些措辞要查阅好几本书,并最终把办案的全过程言简意赅的反映在裁判文书上,做到说理透彻,适用法律正确。
三年来,他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由于庭室职能的划分,审理的均是涉财类刑事案件,例如盗窃、抢劫、贪污、职务侵占等等案件,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本人及亲属往往在社会上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面对这种现象,他深深懂得“清生明、廉生威”的道理,严格要求自己,本着一名法律人的职业操守与法官职业的要求,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例如被告人刘某某等9人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由于案件本身侦破时间跨度比较长,涉及罪名、人员较多,且牵扯到部分在职公职人员,案件审理难度很大,后经多次与众多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单位接触,向各方释明法律,最终由各被告人家属主动在能力范围内向被害人单位退赔了部分经济损失,尽管最后对众多被告人处以重刑,但各被告人都表示认识并理解到自身的行为的违法性及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必要性,其家属也对此表示理解,也使被害人单位受到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挽回,保护了相应的国家财产。
他所承办的案件复杂、重大程度逐年上升,诸如被告人杨某某、谢某某诈骗一案,该案涉及受害人多达3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90余万元,众多被害人群情激奋,不同程度的向多部门反映情况,亦多次向他反映被骗情况及强烈要求返还被骗财产,在他向被害人反复释法解理、通告赃款赃物追缴情况后,被害人均能平和情绪,避免发生其他过激行为。又如被告人马某某等十九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参与传销人员多达2400余人,人员涉及xx、河南、广西、山西等多个省、市,吸收传销资金高达4700余万元,该案在本辖区乃至整个延安市的影响都较为重大。办理该案也为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审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一新型犯罪积累了积极的审判经验;再如被告人慕某某等四人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该案四被告人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分别或共同参与盗窃作案高达127起,盗窃所得财物价值80余万元,严重威胁到本辖区居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本辖区反响比较强烈的盗窃类案件,该案宣判后及时的安抚了广大群众的不安情绪,也震慑了部分犯罪分子,对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还有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某、王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韩某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高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等一系列当前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多发性刑事案件。
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绝大多数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本着对被告人合法利益的最大保护,他经常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加点,对手中的案件进行审理。例如被告人岳某某盗窃一案审理时间为14天、被告人马某某诈骗一案审理时间为5天,均服判。使得案件在审理阶段的时间达到最短,也让被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到劳动改造阶段,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同时也最快速度的维护了社会的安宁。
近年来,延安市宝塔区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在对常发性犯罪累积了审判经验的同时,他自费万余元购买相关法律书籍,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审判水平,他也迅速成长为刑事业务骨干并获得了刑事同仁及领导的认可。三年多来,他承办审理或参与审理多起新型案件,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宝塔法院的新型案件的刑事审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被告人王某某、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一案,由于本地经济发展的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犯罪极其少见,且广大群众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在审理该案时,他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不特定的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既审理了案件,又在审理的同时向广大群众就该种犯罪形式、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做了剖析,提高了人们对该种犯罪后果严重性的认识,起到了一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又如被告人高某销售假药案、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非法经营案、被告人王某、张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等一系列刑事案件,上述案件均属于少见、隐蔽性强的案件,他在审理的过程中不断的加深理论功底,积累审判经验,使得所有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为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积极的审判经验,也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辨识能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起到了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作用。
刑罚乃国之重器,是对公民最严厉的惩罚。因此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他在办刑事案件时,往往就一个情节、细节上的问题可以彻夜无眠,只为了最大限度的还原案件事实,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做到不枉不纵。他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公正司法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时刻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热爱,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履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公正办案廉洁勤政。
一身正气,廉洁是根本。在从事审判工作中,他严格执行《法官行为准则》。始终做到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着坚持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已胸前的法徽,对得起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对得起那些遭受破坏的社会秩序!”三年来,他从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机构多次对他承办的案件进行正面跟踪报道。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他忠实地履行着普通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长期的法院工作造就了他吃苦耐劳的品质,艰苦的审判工作炼就了他严谨、求实、敬业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在审判的第一线,他用正义铸就着公平、用忠诚书写着公正,用满腔的热情,给所从事的职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让公平与正义在太阳下闪现出耀眼的光辉。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八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不忘初心、牢记宗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时代风采。
滕启刚,男,汉族,辽宁鞍山人,1964年1月出生,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行政审判和派出法庭多岗位锻炼,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近30项荣誉,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忠诚履职、执法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英雄模范。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勇毅前行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赤胆忠心。要始终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体现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实际行动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甘当公仆、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担当作为、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精研实干、追求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作风过硬。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好家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通知强调,全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学习贯彻全国_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汲取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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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九
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有一位身残志坚的检察官,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耿耿忠心,以顽强的意志把有限的生命一点一滴的熔化在平凡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他的信念是法官个人先进事迹。在平凡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经过知青、军人、警察到检察官的33年工作风雨磨砺和摔打,塑造了这位在平凡岗位上默默耕耘,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踏踏实实,没有奢望,只有默默奉献的七尺硬汉,他就是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的检察官胡荣佳同志。
2004年4月25日是星期天,原任官渡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办检察官的胡荣佳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被送进了医院。第二天一早,当科室领导决定把胡荣佳同志在上周接的10多件案件分给其他同志办理的时候,却惊异地发现,所有的案件都已经审查完毕,并打好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原来,在胡荣佳同志病发的头一天,也就是星期六,他加了一整天的班,他是办案累病的啊!2005年7月,在同脑溢血中风偏瘫顽强斗争中刚能颤抖着用拐杖支撑才能站立的他就要求重新工作,这份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敬业精神一次次感动了领导和同事们,由于他一再要求,院党组考虑他的身体情况,把他安排调整到了控申科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
从健康人到残疾人,经历了人生巨大逆转,却没能改变他的性格和信条:在新的岗位上,身残志坚的他开始了新的学习、实践。三年来,每天撑着拐杖忍着肢体的疼痛走一公里多路到单位上班,任凭刮风下雨,他以坚韧的毅力坚持走下来,从来没有听他叫一声苦、喊一声累。同事和朋友都劝他:“你身患残疾,工作已经30多年,完全可以退休,安享晚年,又何必如此劳累!”但他却微笑地说:“生命有限情无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不求树碑立传,只求问心无愧,心安理得,才是人生的实在意义。”
他干起工作来有一种忘我的精神,工作极端负责。他常说作为一名控申接待员,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任务琐碎平常,但服务性很强,要真正接待室,常常见到他热情接待来访的人民群众,运用多年来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及时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设身处地替来访群众着想,依据现行法律和法规,实事求是的做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解答群众所提问题。用唯一能用的一只手认真进行来访登记,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不推诿,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促成解决。三年来,他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6次935人,接待满意率为100%,线索分流率为100%。处理控告申诉、举报149件233余人次,件件都按照程序要求予以认真登记、妥善处理,无一积压,受得到了来访人民群众的好评。
他情系群众,一心为了和谐稳定。我院接待的群众来访数量大,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有的来访就可能转化为新的突出问题,影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对此,胡荣佳同志深刻认识,倾力而为,他十分注重做好对初访的处理工作,提高处理初访的成功率,极大的减少了重复来访,避免了来访转化为,促进了控申工作的良性发展。如2006年11月20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广卫村村民杨某等20多名群众来我院上访,因征地纠纷引发群殴事件,他接访后,一面及时向部门和院分管领导汇报,一面耐心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答,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来访群众的情绪趋于稳定,让来访群众认识到遵照法律法规办事,依照法律程序反映诉求,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经。随后,他与其他同志一道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联系协调,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成功化解了这起不稳定因素。
他对工作精益求精,永不满足。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窗口”职能作用,提高检察机关信访接待的工作水平,他在工作中积极开动脑筋,勤出主意,在原有基础上重新整理和逐步规范完善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有关登记,分流、归档台账,完善了《群众来访登记表》、《检察长接待群众登记表》等多种表格。他坚持克服左肢体的残疾,凭着一只手熟练的用电脑直接为来访群众进行办理登记。认真负责的举动,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他热爱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认真履行着一名检察官的职责。对待群众来访,不论事情大小,不论轻重急缓,他都耐心细致的倾听,和蔼地与来访群众交心分析,摆事实,讲道理,明理析法。对来访群众提出问题,不管属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他都根据情况一一进行解答,绝不会推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他用春天般的温暖化解问题和矛盾,把来访的群众看成自己的长辈、兄弟姐妹,来访群众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他说,在他们眼里,他既是检察官,更是贴心人。许多来访过的群众,再到检察院办事,都要到接待室找他聊聊家常,侃侃心里话。
平凡工作中的桩桩点点,就是生活的真实现实,这就是胡荣佳同志。生命不止,工作不止,服务不息,胡荣佳同志以他默默的工作,勤劳的耕耘,在忙碌而平凡的工作中倾力挥毫,为和谐社会添墨加彩,舒写快意人生!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十
某某同志现任。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错案和上访投诉案。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案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zd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十一
李自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卫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东高皇法庭、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李自平同志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已成为一名倍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优秀人民法官。在他的带领下,xx年东高皇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扬,于xx年、xx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和卫东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授予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一)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推进平安建设。
自去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自平同志扑下身子,与刑事审判人员一起,针对专项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采取新的举措,出色完成了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去年以来,卫东区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114起195人,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共报送专题工作信息31条,其中上级机关采用12条;向新闻媒体投递稿件30篇,其中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1条,省级新闻媒体采用9条。
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具体过程中,李自平同志身体力行,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推进打击、教育、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多发势头,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保持平安建设工作在全市的先进位次。2011年8月29日上午,在李自平同志的亲自组织和周密部署下,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平煤集团十二矿圆满召开宣判大会,对马金平等14名被告人团伙盗窃原煤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市日报社对宣判大会进行了报道。此案发生在我市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期间,犯罪分子迎风作案,且系团伙作案,人数众多,影响较坏。为了扩大打击力度,李自平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决定针对犯罪分子多次盗窃十二矿原煤的特点,在该矿家属区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当日,该矿约1000多名职工、家属及附近群众到宣判会现场接受了教育,起到了“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二)认真搞好“打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
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卫东区法院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特别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自平同志带领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使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认可,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由李自平副院长主抓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市、区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指导我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工作;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收集、研究、报送我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信息;做好专项斗争开展的宣传报送等。同时,李自平同志与刑事审判人员一道密切同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涉黑恶势力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案件,坚持快立、快送、快审、快判,所有案件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掌握案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当即合议,审判委员会及时讨论研究;定案后及时宣判。2011年11月26日,卫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文东等2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等九项罪名一案。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属重点打击的涉黑案件,社会各界又比较关注,引起了卫东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高度重视,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李自平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复杂性强,难度大。他们针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周密部署和应急方案。由于案情错综复杂,仅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就有近两尺厚,李自平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阅卷,细抠证据材料,梳理其间的关系,制订出了缜密的庭审方案,成立了三个具体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庭审、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庭审当日共抽调了60名警力、6台囚车,全力保障值庭、押解、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庭审达14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
先进个人评选。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十二
**同志,**法院院长,经过深入基层、细致调查,他与班子成员达成共识:要改变**法院的现状,就必须要抓队伍建设,树法官形象,促进司法公正;抓法院改革,强业务审判,提高工作效率;抓服务意识,讲大局观念,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全院上下的努力,力争使法院半年出低谷,一年上台阶,两年求发展。下面是他的法官个人先进事迹:
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所在。一年多来,**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我是法院干警,我是法院形象”大讨论、“树讲求集中教育”、“学习培训月”、“执法大检查”、“执法为民集中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不断统一干警思想,凝聚合力,使干警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使感情系民、热情助民、司法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法院还从全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镇村等聘请了31名执法监督员,以加强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同时,法官先进事迹材料**法院紧贴管理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中层干部例会制度》等项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制度,严格落实了《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省政法委“约法三章”、省高院“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变“人管人”为“规章治事、制度管人”,并从长远着眼,敢碰硬,敢较真,严肃了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已对一名庭长、一名干警追究了责任。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院党组时刻不忘从优待警:每年为干警休检一次,新建了食堂,每位干警家中婚丧嫁娶,院领导都会到场送一份关心和情谊……这些工作,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关心和爱护化作了党组细致入微的关怀。
班子的表率,队伍的加强,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已成为全院干警的铮铮誓言,“实践‘三个代表’,一切为了群众”已化作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法院坚持不变的信条。他们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李翔、赵顺庆抢劫案,仅用二十天就审理完毕,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并被分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体现了打击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优秀法官事迹。把“涉黑”等七种犯罪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审结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了一批影响广泛、领导和群众关注的案件。今年10月审结的李某、吉某等四人妨害公务案,涉及到来滦投资客商的利益,本着打击犯罪,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目的,依法判处李某和吉某拘役六个月。通过做另外在逃二人家属的工作,二人投案自首,被分别单处了罚金。强有力的刑事审判和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了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为营造秩序井然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创造良好文明的投资环境,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经济审判结出硕果。今年已审结各类经济商事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6000余万元。为充分保护县支柱企业的合法权益,机电办案组于去年9月设立,专门审理机电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自设立以来,机电公司已六次给法院写来表扬信,两次向县委和县人大为法院请功;今年10月,由4名精干干警组成联社办案组,专门解决贷款回收难问题;为促进县经济体制改革、法官事迹材料,成立了三个合议庭,正在积极审理26件企业破产案件,预计可于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审结。
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狠抓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了简便快捷办案方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81.2%,平均审限缩短了30天。
曾几何时,“执行难”这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深深地困扰着法院。对此,**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下定决心:必须彻底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从2002年10月开始,**法院开展了“办案突击月”、“执行周”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开了执行工作的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5月法院执行局成立,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向高效、规范、科学的轨道迈进。在执行中,干警们加班工作,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无怨无悔。今年10月,执行干警两下东三省,行程4000多公里,历时18天,为唐山北极熊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回欠款近50万元。对此,该企业总经理张振秋深有感触地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几年来,法院为我们挽回的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院,已成为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对今后的工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以改革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在**同志的带领下,**人民法院正勇立时代的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正视困难,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用金色的国徽铸就着明天的辉煌!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十三
某某同志现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某某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刑事女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选14篇)篇十四
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报告2014年3月15日,我们参加了“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座谈会”,在会上,我们讨论了龙进品精神,以及今后面对人生的态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精彩的发言让此次座谈会高潮迭起,每个人都收获颇丰。首先,冉书记为我们播放了一段中央电视台对龙进品工作的采访,采访中,龙进品身着制服,脚穿胶鞋,长年行走在山路上,背着沉甸甸的国徽、拿着红艳艳的条幅,提着审判时支在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前面的铁牌子,2月27日一早,龙进品带着两名工作人员要下乡办案。在基层工作十八年的龙进品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数千件“鸡毛蒜皮”的纠纷,理顺了辖区内各民族的家长里短。龙进品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但是皮肤却和农家子弟一样的黝黑,他采访时穿着一身藏蓝色制服,让这个有着乡土气息的农家子弟,身上透着一股儒雅。这就是我们的学长龙进品1989年夏天,龙进品考上了西南民族大学,成为公郎镇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全村热闹起来,就像在过年。4年后,龙进品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与“人往高处走”的世间常态不同,龙进品决定回到家乡工作。不久后,他被分到最基层的马鹿田法庭。一年后,调入公郎法庭。这个决定,让很多人看不明白。“在成都读了那么多年书,现在回到村子里,这个大学怕是白读了。”那时,乡亲们窃窃私语。没有解释,没有犹豫,龙进品回来了,一头扎回到了无量山脚下的公郎法庭。十八年间,同事们像流水,来了又走了。龙进品却像个铁钉,钉在了公郎法庭。直到2014年11月,龙进品一直是这个法庭唯一的审判员。为了方便群众,龙进品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走乡串寨、进村入户,东家劝解、西家调停成了他工作中的常态。渐渐地,他成了调解高手,许多别人化解不了的纠纷,他几句话就能解决问题。但他并不后悔,龙进品说,他最乐意看到的是,有了纠纷的百姓,通过自己的调解,化解并消除矛盾,最终握手言和后离开。公郎辖区内多民族杂居,共有汉、彝、回、白、苗、布朗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68%。少数民族中又以彝族居多,回族次之。在公郎,如果不熟悉、不理解当地各民族风俗习惯,法官的工作难度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作为回族人,龙进品却深受少数民族同胞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公道人”,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会少数民族语言,能和少数民族群众打招呼、拉家常。他是全县会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办案的法官。“学点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开心里的疙瘩。”于是,在彝族的火塘边,在回族的经堂旁,在白族的院落中,在布朗族的阁楼上……常常可以看到龙进品用民族语言攀谈着、消除纠纷和分歧的一幕。龙进品用事实告诉我们少数民族的工作他也可以出色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