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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一
20124171030。
12法二)。
案例简介: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案例分析——基于犯因的分析。
一、犯因性环境因素:
(一)社会不良现象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的问题愈演愈烈,且影响深远。一是社会上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的东西;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黄赌、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案例中的5名青少年长期在一起玩游戏机,心理发育受游戏中暴力元素的影响,养成了暴力对待事情的处世态度。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在行为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例如父母不和、闹离异、家庭经济差、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青少年在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案例中的5名青少年因家庭成员与他人的矛盾而报复,继而杀害被害人,就是典型严重缺失良好的家庭教育。
(三)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素质教育已实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在校生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极走上邪路,就如案例中5名青少年的行为,学校教育的缺失,造成了共同犯罪的重要根源,在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和引导上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犯因性个人因素。
青少年绝大多数法制观念淡薄,或者是个空白。他们主张个性极端自由,个人欲望不受任何的社会约束和强制,把勇敢、英雄与亡命、莽撞混为一谈。另外,犯罪的青少年中,有一种通过自我归因而证明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即对自己的种种犯罪行为都有一套正当理由。他们的喜怒哀乐,是与他们无节制地吃、喝、玩、乐等欲望的满足与否相联系的,他们由此获得快感,又进一步增加无节制的欲望的产生。情感发生的冲动性和不稳定性。一些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发生的。情感冲动有一种强烈的、疾风暴雨般的感情体验,心理学上谓之激情,由于激情导致的违犯罪称激情犯罪。他们由于对社会采取敌视态度,由于自卑而总觉得周围人每时每刻都在斥责自己,其心理格外敏感,激情十分突出,即容易产生激情而难以自我控制,以致导致违法犯罪。例如案例中的5名青少年在绑架被害人的情况下,杀害了被害人,又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财物,清楚地表现了青少年犯罪心理模式。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
要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青少年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公民道德规范为着力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灌输到青少年头脑中,使之成为全体青少年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在思想道德教育中,要认真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这三个重要环节,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加强沟通,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青少年由于自身的弱点和受外界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如有的因家庭贫穷或父母离异而产生自卑心理;有的因接受不了父母或老师的批评而离家出走;有的因遭到他人讽刺打击而产生报复心理;有的因辩不清是非或经不住诱惑而误入歧途。许多事实证明,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否,对其成长成才有很大影响。因此,学校老师、学生家长、青少年工作者要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平时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交流与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要求,对不健康的心理进行正确引导和矫正,教育、帮助他们逐渐养成开朗大方、诚信待人,承受挫折、意志坚强的良好心理素质。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教育,倡导推广心理咨询和心理指导,定期举办心理、生理健康讲座,帮助、引导青少年在精神和心理方面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要切实把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广大农村,改进教育方法,开设适应不同年龄段、重点内容不同的法制课,有针对性地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在各类学校特别是在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的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政法部门要为学校选配好法制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和农村基层组织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要建立综治工作责任制,领导负总责,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强化治安防范工作;派出所干警、农村的治安人员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周边治安环境的调查研究,发现青少年中的不良苗头和矛盾纠纷,要及时疏导、调处,防止事态扩大;对那些“问题学生”、劣迹青少年要跟踪防范、跟踪帮教、跟踪管理,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公安政法部门要加大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力度,一旦发生违法犯罪案件,要出警迅速、处置及时,严格依法处理。特别对那些组织、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团伙及其头目,一定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二
犯罪预防的现状。
一、从我国1983年打黑的效果看,尽管国家不断加大犯罪的打击力度,但犯罪仍然有增无减。
二、97刑法修改增加了许多罪名,且现在国家不断加重部分犯罪的刑法,但犯罪仍屡禁不止。
三、刑事案件中,再犯率相当高,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中,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占相当大的比重。
四、近年来,我国重大刑事案件不断发生。张君案、邱兴华案、马家爵案等。这说明,刑罚并不能有效地预防犯罪,仅寄希望于通过刑罚,将犯罪人实施惩罚并不足以犯罪。除施用必要的刑罚外,我们还必须反思,我们的社会到底怎样了,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犯罪,研究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学当然就应运而生。
就犯罪学而言,犯罪学主要从犯罪的生物原因、自然原因、社会原因等角度探讨犯罪,如天生犯罪人、学习理论等。只有弄清楚了犯罪的原因,针对犯罪的原因进行综合治理,该改变社会政策的修改社会政策,该修订刑事政策的修订刑事政策。以期从跟上治理犯罪。
犯罪心理学是从心理学上探讨犯罪发生的原因,亦即,犯罪心理是怎样形成的、怎样变化的,犯罪心理形成、变化的规律是怎样的,犯罪心理与一般人的心理有何区别,不同类型犯罪的心理有何区别,针对这些心理状况,我们应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措施。这就是我们这学期所要学习的犯罪心理学。
例如,河南杨案,云南大学马家爵案。
(必须指出的是,犯罪心理学不是算命,不要有同学下课后再我算命。)。
(一)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1.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且应受惩罚的行为。
刑法学是从刑法规范论的角度探讨犯罪,危害行为构成犯罪必须符合犯罪构成四要件。具体而言,危害行为除客观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外,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罪过,亦即危害行为是主客观的统一。
2.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中的犯罪是指,由国家和社会采取适当对策和措施进行预防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及大小,以危害行为对社会秩序和人类生活的安宁的破坏为判断的唯一标准。犯罪学中的犯罪既要探讨已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危害行为发生的原因、预防及表现形态,还要探讨那些没有被立法规定为犯罪,但行为已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以及虽被规定为犯罪,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的危害行为。
相同说。
这种观点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犯罪概念必须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保持一致,否则,容易造成刑事法学理论和刑事司法实践的混乱。两门学科犯罪概念的一致性,并不影响各自研究对象范围和研究重点的不同。
不同说。
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是泛指一切比较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不但包括刑法上的犯罪行为,而且还包括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2)相同说的缺陷首先,相同说限制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围。将犯罪心理学的犯罪的范围限定为与刑法学犯罪的范围相同将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仅限于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的心理。然而,犯罪心理学主要是探讨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以便于预防犯罪。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应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视野放之于超过犯罪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之中,如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青少年的犯罪、精神病的犯罪等。只有扩大犯罪心理研究的范围,才能更好地发挥预防犯罪的作用。
其次,混淆了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的功能。刑法学是规范科学,立法只有对实施有罪过,且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人施以刑罚,才能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否则,刑罚将是强人所难。
但犯罪心理学是探讨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科学,通过研究犯罪心理生成的原因,生成的规律,并予以矫治从而预防犯罪。矫治越提前,矫治越早,预防犯罪的效果就越好。在危害行为构成犯罪之前,很难判断危害行为是构成犯罪还是一般违法,为更好地预防犯罪,犯罪心理的矫治只有提前,凡是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人的心理都可以成为犯罪心理学矫治的对象。如,犯罪心理的预测与预防都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因而,凡是实施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人的主观心理都属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范畴,不管这些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基于刑法学和犯罪学功能的不同,两者所指称的犯罪亦有所不同。
(3)犯罪心理学的犯罪概念和犯罪学的犯罪概念应是一致的首先,犯罪心理学犯罪概念与犯罪学犯罪概念相统一,有利于扩大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视野,使犯罪心理学能针对更大范围内犯罪心理进行矫治,从而更好地预防犯罪。
其次,犯罪心理学犯罪概念与犯罪学犯罪概念相统一,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现状相吻合。几乎所有的犯罪心理学著作除研究刑法意义犯罪心理的矫治外,还研究诸如青少年犯罪的矫治、精神病犯罪心理的矫治等。这种研究犯罪的范围是与犯罪学研究的犯罪范围是相同的。
犯罪心理仅指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活动和有关心理的因素,即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其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活动规律,以及其性格、气质、能力需要、动机、价值观等有关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规律。
(2)广义说。
犯罪心理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和完成有关的各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总称。广义的犯罪心理不仅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而且还包括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前,预谋和准备犯罪过程的心理活动,以及犯罪以后逃避侦查、打击、处罚的心理活动;同时也包括罪犯通过教育改造而悔过自新的心理活动过程和行为规律。
(3)与犯罪心理学的犯罪概念相适应,犯罪心理应指广义的犯罪心理。
1.狭义说。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心理因素和有关2行为表现,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3.结论。
我们主张广义的犯罪心理学。事实上,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科学,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服务于预防犯罪的司法实践,否则,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就成了空洞的说教,失去了实践的价值。狭义犯罪心理学仅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及其表现,不探讨预防、矫治犯罪心理的问题,丧失了理论研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相反,广义论不仅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活动,还研究犯罪心理的矫治问题,犯罪心理活动的研究就是为了探寻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进而为犯罪心理的矫治服务。从这个角度上说,广义说具有可取性。
(一)学说介绍1.狭义说。
犯罪心理学应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2.广义说。
犯罪心理学应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现象都作为其研究的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外,还应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判心理、矫治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和预防等内容作为其研究对象。
3.作者的观点——相对广义说。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犯罪心理生成机制,并矫治犯罪心理,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当围绕其研究目的服务,与该目的不吻合的对象,就不应列入其研究对象。否则,研究范围过宽,不助于研究目的的实现。狭义说仅将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列入研究的对象,没有研究犯罪心理的矫治,致使犯罪心理的研究没有落脚点,导致犯罪心理研究无法服务于司法实践。但广义说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等都列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而研究这些对象与犯罪预防的关联性不大,无助于犯罪心理的矫治。因此教材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刑事责任的心理基础。
(一)犯罪心理的形成机制:例如,犯罪心理形成的内因、外因。
(二)犯罪心理的差异:例如,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犯罪心理的年龄差异;犯罪心理的性别差异;犯罪心理的经历差异;犯罪心理的组织差异。
(三)犯罪心理的类型。例如,毒品犯罪心理、财产犯罪心理、暴力犯罪心理等。
就是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只有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才能针对该原因实施针对性的矫正,以预防犯罪。因此,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犯罪心理学从多个角度探讨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学者从生理因素寻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有学者从社会因素寻找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探明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仅找到犯罪行为产生的源头,犯罪心理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还必须进一步探明犯罪心理在形成、发展过程中变化的规律,只有找到犯罪心理变化的规律,才能针对该规律对症下药。
揭示犯罪心理形成的规律,不仅包括一般犯罪心理形成的规律,也包括不同类型犯罪心理的规律;不仅要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规律,还要研究犯罪心理变化的规律,即犯罪心理在怎样的条件下向良性的方向转化,在怎样的条件下向恶性的方向转化等。
(三)针对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犯罪的对策。从根本上说,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和犯罪心理形成的规律都是为探索犯罪心理的对策服务的。犯罪的对策既包括打击犯罪的实践,如侦查、审讯等活动的对策,也包括预测、预防和矫正的对策。例如现实中运用得较多的犯罪心理画像。
(一)心理学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同1.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自然科学研究的是自然客观的自然物,而心理学却研究的是人的心理、精神,心理是无法通过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
2.研究对象的双重性。
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为客观的物质;而人的心理既具有物的属性,又具有精神的属性,具有灵性。人生活在社会中,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人的心理并不是铁板一块,也不是一潭死水,而是受自身的心理状态、周边的环境的影响等不断变化。
3.影响因素的多元性。
人的心理并不完全是由生理因素决定,除了生理因素以外,人的心理还受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影响。生理因素、社会因素共同影响了人的心理变化。但也不能决对说某种心理变化完全是由社会因素决定的,抑或生理因素决定的,毋宁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影响心理的因素是多元的。
4.难以观察和测知的非精确性。
心理活动具有隐藏性,不易观察,我们不能用仪器扫面观察行为人的心理变化,只能通过行为人的身体动作的变化推断行为人的心理变化,心理内容获取的间接性表明了心理测量的非精确性。
5.研究过程的互动性。
以研究者的思维审视被研究者的心理时,被研究者也会以自己的心理审视研究者,如此,研究者的心理与被研究者的心理就产生一个互动的过程,这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静止性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互动性决定了研究者在研究被研究者的心理时,总会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偏差,而不可能完全吻合。
总结:不能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标准要求心理学的研究,特别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不能以犯罪心理学研究的非实验性、非精确性否定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盖然性,经验性与科学性。
1.客观性原则通过对刺激变量、机体变量和反应变量三者之间内在关系的考察,我们尅客观地研究各种犯罪心理现象。
2.系统性原则。
(1)犯罪心理现象具有整体性,必须进行多方面的综合研究;
(2)犯罪心理现象具有动态性,应在发展中研究犯罪心理现象;
(3)犯罪心理现象具有环境适应行,要注意研究它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特别是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3.个性观原则。
4.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5.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6.伦理性原则。
(三)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方法1.调查法。
2.个案追踪研究法3.心理测验法4.比较研究法。
5.准实验研究法。
6.坚持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发现概率。
7.着重发现犯罪心理的特殊规律以求实用的原则。
第二课。
有关犯罪原因的流派。
一、知识背景介绍。
中世纪刑法的改革,古典犯罪学派的诞生,19世纪末古典犯罪学派面临的问题,实证犯罪学派的诞生,实证犯罪学派的主要人物及思想。
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
(一)犯罪生物学派产生的社会背景。
1.哲学实证主义的产生。新的自然科学理论的影响,如达尔文的进化论,神经科学的产生等。
2.古典犯罪学派的缺陷。不能解释社会中大量存在的青少年犯罪、惯犯、累犯等。
(二)犯罪生物学派前期的主要犯罪的思想1.龙勃罗梭。
他认为天生犯罪人是隔代遗传的变异所致,是隔代遗传性使个体退化到了低级的原始人类的必然结构。他将犯罪分为:冲动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和天生犯罪人。2.菲利他认为,犯罪是生物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综合导致的结果。他将犯罪分为: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惯犯、偶犯和情感犯罪人。
加罗法洛区分了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罪触犯了人的两种基本感情:怜悯之心,即避免给他人造成痛苦之心;正直之心,即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之心。也即自然犯罪的本质在于对怜悯和正直的违反。自然犯是一种不能产生利他主义感觉的、处于低劣发展状态的人。
(三)犯罪生物学派的发展1.体型说。
这种学说认为,矮胖型人犯罪缺乏规律性,初犯多,容易改过自新而从返社会;瘦长型人犯罪的主要类型是盗窃和诈骗;斗士型人犯罪倾向性较大,且物欲强,理性弱,自我控制能力差,容易产生暴力性的财产犯罪和性犯罪。
2.内分泌说。
这种观点认为,内分泌腺对人体的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等生理功能起调解作用,因此,内分泌的失调,就会引起人的情绪、意志以致理智的变化,进而产生犯罪心理。这种观点还认为,性激素的过量分泌可使人性欲亢进,增强有力的攻击性,消弱意志控制和道德感,容易发生性犯罪;女性在行经期间性欲性激素的变化,容易焦虑、烦躁、易怒、神经紧张、情绪的波动起伏很大,并使犯罪的可能性增大。
3.染色体说。
这种观点主张染色体数量异常是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4.脑电波说。
这种观点认为,犯罪行为的发生与脑电波的异常有关。
(四)生物学派的优点与不足1.优点。
(1)现代科学技术已经证明,人的生理因素与犯罪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否定犯罪的生物学因素是片面的。
(2)犯罪生物学派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其研究方法是可取的,对推动刑事法学理论的发展功不可没。
2.不足。
把犯罪的原因完全归结为生物学的因素,忽视社会因素和自然环境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具有片面性。
犯罪社会学派是从社会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和探讨犯罪对策的思想流派。该学派认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因素,犯罪心理的产生和发展无不受社会因素的制约。李斯特和菲利是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为犯罪社会学理论奠定基础的是法国犯罪学家加布里•塔尔德和爱米尔•迪尔凯姆。
(一)塔尔德的犯罪模仿论塔尔德认为,社会关系不过是个体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受制于“模仿”这一基本的社会事实。社会生活的组织及发展正是借助了“模仿”这一本来意义上的社会运动方式的作用。社会之所以能够作用于个人,就在于社会生活中所有重要行为的实施都受模仿的支配,是人们彼此模仿的结果。现实中的犯罪和其他社会现象都是遵循着以下三条模仿规律周而复始地发生:
1.人与人的关系越密切,即彼此间距离越近、交往越频繁,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
2.模仿具有方向性。在每个社会里都是上行下效,因此,模仿从社会上层向下层漫延,由城市向农村扩展。
3.当两种相互排斥的行为并存时,一般新的行为将取代旧的行为。但在例外情况下,两种或更多的行为方式有可能并存。
(二)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1.犯罪是无法消灭的正常社会现象。
首先,社会没有力量去将受犯罪行为侵犯的情感转化为同情或赞许,即使转化,也仅是一种形式而已。由于犯罪的原因依然存在,当前被标定为犯罪的种种行为不再出现,社会也必然把新的行为方式列入犯罪范畴中去。
其次,由于个人所处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因素的不同,每个人的个性不同,强迫社会上所有的人都具有同一道德是不可能的。
2.犯罪是一种有益的社会现象首先,犯罪个人独创精神的体现,是道德意识进化的先导。
其次,对犯罪行为的否定反应是增强集体观念和促进社会整体化的因素。3.犯罪是社会规范调整失效的产物。
(三)差别交往理论。
差别交往理论是1939年由萨瑟兰提出的,核心思想是:正是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为,也即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在犯罪人思想上已经存在着一种犯罪定义。由于与犯罪模式的联系,通过各种过程(社会的及心理的)交往,潜在的犯罪者学习到了适合于错误行为的定义。如果这类定义在频率、强度、持续性方面超过了不适合于错误行为的定义,那么就很不容易犯罪。差别交往理论并不认为和犯罪人的直接交往或学习特定的犯罪行为是人们犯罪的必要条件,最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合法的说法给行为所下的定义。
差别交往理论被归结为九个原则。
(四)亚文化理论。
亚文化作为一种为一定社会群体所遵从的社会性的行为和价值体系,虽然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但却相对独立于社会上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和行为体系而存在。生活在亚文化中的群体一方面分享着主导文明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同时保持着某些独特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
1.违法亚文化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结构促成了违法青少年采取这种与社会相对抗的行为方式。违法行为不是为了获取物质财富,对人对物一般并不具有超出暴力之外的经济目的,而是旨在谋求在同龄人中的地位和声望,因为中产阶级社会拒绝给予社会下层青少年地位。
2.不同机会论。
当社会下层青年取得合法地实现目标的机会被封锁,在经受多次挫折后还是达不到为社会所标榜的生活目标和理想时,他们就试探性地选择了非法手段,并逐渐发展成为以违法犯罪为生。
(五)标签理论这种观点认为,社会群体通过制定违反它们就会构成越轨行为的规则来创造越轨行为,并且将这些规定适用于特定的人,给他们贴上局外人的标签。根据这种观点,越轨行为不是个人实施的行为的特性,而是他人将规则和制裁适用于犯罪人的结果。越轨者是被成功贴上了标签的人;越轨行为就是人们如此标定的行为。
那些获得这样标签的人,越轨者就常常成为了他的主要身份。他不再被简单地当做其原来的身份。由于越轨者获得了一个不为社会所接受的公开的污名,社会排斥与疏远也随之而来。
(六)社会控制论。
这种观点认为,驱使个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动机,是个人人性的一个部分,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如果放纵自己的欲望的话,任何人都会自然而然地实施犯罪,因此,犯罪学研究的关键问题应当是大多数人为什么不犯罪的问题。人民之所以不犯罪,是由于存在着抑制或控制我们不犯罪的各种力量的缘故;人民之所以犯罪,也是由于抑制和控制人民不犯罪的力量薄弱的缘故,而不是由于存在着驱使他们犯罪的力量。
四、精神分析理论。
(一)弗洛伊德的早期理论1.意识和潜意识。
意识是人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无意识是无法直接感知到的心理部分。2.压抑和抗拒。
人的潜意识中的本能和欲望是按照追求享乐的原则行事的,即只进行能够获得快乐的活动而不管活动是否符合社会要求,婴儿的生活与行为就是这样。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教育和习惯的影响,人逐渐了解了社会规范和禁忌,明白只有对本能冲动进行一定克制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否则不但得不到快乐,反而会得到痛苦的结果,这就是现实原则的意义,即要按照现实社会的要求活动。
(二)弗洛伊德后期理论。
人格结构或心理结构。
弗洛伊德认为,成年人的人格或心理是由三部分组成的:
1.本我。它是指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本能,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本我是按照快乐原则活动的,它要求立即满足肉体的需要。
2.自我。它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把本我的意象与现实生活中的事物相配对的意识。自我是受现实原则控制的,它的很大能量被消耗在对本我的引导和控制上,它既力求使本我获得满足,又尽可能引导本我按社会准许的方法表现出来,避免本我的任意表现引起痛苦。3.超我。它是指道德化了的自我。如果人格中仅有本我与自我,那么个人就是快乐主义和兽欲主义的有机体,即当处于一种需求状态时,他就会从合适的环境对象中寻求能直接满足需要的对象。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在人格结构中还有更复杂的成分在起作用,这就是超我。超我是人格道德的维护者,是儿童在早期对父母的奖赏和惩罚所体现的观念的内化,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
阿德勒。
他认为,人人都有一种羡慕别人、战胜别人、征服别人等追求优越的动机。当这种动机因受到本身条件以及外界的阻碍而不能获得适当的满足时,就会在个人心里上形成一种自卑感或自卑情结,犯罪就是个人为克服自卑感而进行过度补偿的结果。
有自卑感的人,一方面自我评价低,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另一方面又极力掩饰缺陷,试图通过补偿活动超越别人,追求优越。因此,在人的生活中充满了遭受挫折、产生自卑与追求优越的矛盾冲突,克服自我和追求优越成为生活的基本事实。为了克服自卑感,就会采取补偿行为,使自己能克服低劣和自卑,成为众人注目的中心,成为优于别人的人。
艾希霍恩他认为,少年教养院中的许多儿童和少年都有一种发展不足的超我,由于超我没有得到发展,使得他们不能控制本我的表现,长期保持幼稚的行为方式、童年时代的方式追求本我的满足,按照快乐原则行动,以致构成了犯罪。
初生的婴儿是一种不合群动物,在幼年时,儿童受本能欲望的支配,按照快乐原则追求本我的满足。这样现象在幼儿身上是正常的,但如果不改变,持续到儿童时期就会导致不合群现象。教养的任务就是让青少年从不合群的状态中摆脱出来,进入到适应社会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儿童与父母的关系十分重要。如果儿童对父母,特别是对父母中的与其同性别的一方产生信任和感情依恋时,才能对他们产生认同,把父母的人格特点溶入自己的人格中去。
4.儿童对父母一方的依恋产生固着现象。5.家庭对儿童的过分宠爱、娇惯。
6.家庭教育不一致。7.情感回归现象。希利。
他认为,少年犯罪行为是儿童和少年在寻求解决心理冲突的方法的过程中所做的尝试;是儿童和少年寻求满足一些内心需求,减轻自己的内心紧张的过程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和少年进行适应性尝试的一个部分。
随着儿童逐渐长达,他们产生了获得自我肯定和摆脱家庭限制的机会的需求。如果儿童和少年的上述需求总是得不到适当满足,他们自己进行的满足上述需求的活动不断受到家庭成员和其他方面的干扰,他们就会经常产生挫折感,就会出现长期的、深刻的情绪紊乱和情绪问题。
这些长期的、深刻的情绪紊乱,会转变成强烈的追求满足的行为冲动,不断促使儿童、少年进行种种尝试性行为,以便直接满足其需求,或者使其需求得到替代性的满足。当儿童和少年体验到的情绪紊乱过于深刻并且长期积累,或者解决情绪紊乱的方式是任意性的、社会不允许的方式时,他们的尝试性行为就会构成少年犯罪。
希利和布朗把儿童、少年的这些尝试性行为分为七类:
1.回避性尝试行为。
2.获得替代性、补偿性满足的尝试行为。
3.增强或努力支持被不适当感或自卑感伤害的自我的尝试性行为。4.向父母和他人表示复仇愿望的尝试性行为。5.获得最大限度的自我满足的尝试性行为。
6.使受到阻扰的本能性需求获得满足的尝试性行为。7.克服罪恶感的尝试性行为。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观点犯罪原因多元性理论。
台湾学者认为,犯罪现象的存在并不是某一个体或者某种社会因素所导致,也不是某一学科或某种理论能够胜任解释的,而是由多种个体和社会因素综合而成的,只能由多种学科和理论以整合的方式予以剖析。
台湾学者林纪东认为,犯罪的形成是受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三方面因素,总体而言,在导致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
林山田认为,犯罪乃是由外在与内在的因素,即遗传与环境的因素,交错影响而成的人类行为。他认为,犯罪的形成是很多因素组合而成的一种“情况聚合”,这种情况聚合可以分为促进犯罪的情况聚合与阻止犯罪的情况聚合。
蔡墩铭认为,个人所以犯罪各有其特殊原因,这个特殊原因也就是人格的差异。人格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受先天因素的影响,但绝不是与生俱来的。人格的形成来自于多项因素,其中最不可忽视的是行为习惯,而行为习惯的形成受制于个人所生活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其他社会团体关系以及学校教育、集体训练或社会风俗,从而人格之形成实由人与人之间共同生活之结果。
大陆学者的观点。
一、内外因素论。
这种观点认为,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应从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两方面去归纳。外在因素主要是指主体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客观存在,包括与犯罪有关的社会问题、家庭不良环境、学校教育中的不良因素;内在因素是形成犯罪心理的内因,指主体自身的生理及心理特点,包括特殊的认识结构、不良的个性品质等。
二、动力因素论。
这种观点以内外因素论为基础,提出外因是外界刺激引起的矛盾,内因为心理现象的内在矛盾。它们在发生作用、影响个体犯罪心理形成时,具有一种动力性质。动力因素主要有:潜在的动力因素、转向的动力因素、激发的动力因素、发展的动力因素和定型的动力因素等。
潜在的动力因素,是个体在早期的生活经历中,因受到父母的不良教育和家庭中的不良气氛影响所形成的,它是促成犯罪心理产生的潜在因素。
转向的动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中,外界不良刺激在与主体消极的主观因素相互作用时,会发生心理和活动方向的转向。
激发的动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行为的动力因素,包括需要因素、认知因素、环境因素、情景因素等。
发展的动力因素,是指犯罪心理向深层次转化的动力因素,例如个类强化因素,同伙的教唆、讲理、威胁、挫折情景因素。
定性的动力因素,是指导致犯罪心理趋于定型化的各类动力因素。
这种观点认为,几方面的动力因素层次,既有先后次序,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既有发展的连续性,又有发展的阶段性。
三、系统模式论。
有学者在论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犯罪心理成因的宏观模式时指出,目前,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和历程同样具有中国现阶段的特点。在探讨该问题时,要把握三个基本方面:第一是宏观社会系统。它与自然系统和思维系统相独立,是各个系统心理反映的决定环境。包括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不良社会意识的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是文化环境系统。与个体产生犯罪心理有关的首先是作用空间与有害环境。第三是个体因素系统。主要指个体的不良心理结构,经常表现为主体的不良需要结构和各种反社会的学习方式。
四、多因素论。
这种理论认为,在考察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时,要顾及社会因素和主体因素及其关系。包括社会学因素与生物学因素,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外因和内因,以及它们自身的基础和发展趋势。
五、聚合效应论。
该观点认为,影响犯罪心理形成发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可以分为外部因素和主体因素两部分。犯罪原因和犯罪因素应当有所区别,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是指,它们与个体犯罪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必然性;而影响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则是指它们有可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成为犯罪心理的原因,而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一定导致犯罪的心理出现。
六、综合动力论这种理论认为,人们的犯罪意识归根到底是由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各种制约人们成长的客观条件,并不直接决定人们的行为,而必须通过个体内在因素的中介、加工、转换作用才能对其发生影响。个体的内在因素大体可以分为内驱动力系统和自控力系统,如果内在自控力系统出现缺陷,不足以正常发挥其遏制不良社会诱因并朝着正确行为导向的功能,个体就会经受不住内外诱因的冲动压力而产生犯罪意识,出现犯罪行为。
七、综合动因论。
这种观点认为,个体犯罪原因是一个整体系统(母系统),这个整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着的主体内外因素(子系统)所构成的,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因网络结构。作为整体系统的个体犯罪原因,具有其各主体内外因素没有的特殊属性。由于各组成因素间的交互作用,个体犯罪原因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犯罪综合动因论注意个体犯罪原因的整体性、层次性、结构性和动态性,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多种主体内外因素综合的作用的10结果。该理论将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
主体因素是指,犯罪人犯罪心理赖以形成的生理状况、心理和行为发展水平等因素。主体外因素,是指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存在与主体外的客观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和情景因素。
作者的观点:
个体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因素可分为外在诱因和主体内在因素。外在诱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的诱导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内在动因是促成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的主体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主体的生理条件和心理因素。
犯罪的各种诱因和动因并不是均衡地作用于每一个人。换言之,在不同的犯罪主体身上,各种诱因和动因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第三课。
现代犯罪心理学研究认为,犯罪心理的形成并不仅仅受生物因素的影响,犯罪心理的形成与主体外的环境因素有关,这些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家庭因素、教育文化因素等。
一、自然环境对犯罪的影响。
(一)犯罪的时间特征1.犯罪的钟点特征。
有研究表明,抢劫、盗窃,一般发生在18点至24点时较多,尤以20点至24点最多。谋杀、伤害等针对人身的犯罪,也在晚上10点至12点最多,占16%。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2点的六小时中发案率高达45%,而在凌晨4点至中午12点的八小时中的发案率仅有1/4。
也有研究表明,扒窃、过失致人死亡等在白天发生较多。如扒窃,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这是人们上下班的交通拥挤时间,此时在公交车站、车内、商店中及大街上等扒窃活动最多;过失致人死亡往往发生在12点至17点,其次是上午9点至12点。这与上下班的交通拥挤,及下午时间司机精神疲惫不无关系。
2.犯罪的日期特征
在一年四季中,随着气候的变化,犯罪也呈现出一些规律性。大体而言,对财产犯罪,如盗窃、抢劫等犯罪,其发案率的最高峰时期往往在秋季至冬季,而针对人身的犯罪,如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以及强奸、猥亵等性犯罪,则在春季至夏季期间最多。
(二)犯罪的地域特征1.不同区域犯罪现象的特点。
气温高的地区比寒冷地区的暴力性犯罪多;政治文化中心,尤其是经济活动频繁地区的财产犯罪比暴力犯罪多;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如车站、码头等侵犯人身的犯罪多;工矿地区等针对人身的犯罪较多;甚至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贫富程度也对犯罪种类和犯罪率都有影响。
2.犯罪的城乡差异。
我国城乡犯罪的差异表现在:
(1)从犯罪数量上看,尽管农村有些犯罪比城市严重(拐卖妇女、儿童等罪),但是,城市的犯罪率普遍比农村高。
(2)从犯罪类型上看,城市的财产犯罪多,农村的暴力犯罪多。城市犯罪率高于农村的原因在于:
11(1)城市中引发犯罪行为的刺激因素相对较多;(2)城市中传统的社会控制思想相对较弱。
二、家庭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一)家庭结构的缺陷1.缺损家庭。
2.贫困家庭。
3.有不道德、违法或犯罪成员的家庭4.不和睦的家庭。
(二)家庭教育的缺陷家庭教育缺陷的表现。
1.过于严格,如拒绝、敌对、过分干涉、支配、期望过高等。2.过于宽纵、如溺爱、过分保护、放任、不关心等。3.差别对待,如偏爱。
4.方法缺乏一贯性,如矛盾、不一致、反复无常等。
1.不良学校教育会诱发少年犯罪的产生,这种诱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使学生产生挫折感。
(2)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和满足感。(3)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一些学校教育的缺陷。
一些研究发现,大多数少年犯罪人的学校适应情况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表现为智力迟滞,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不喜欢学校和老师,为了逃避不满意的学习而经常退学等。另一些研究发现,少年犯罪与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有关。学习成绩差使学生感到自渐形秽,甚至灰心丧气,为了摆脱自卑感,就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段在班上建立地位。学习能力差的学生自我评价低,挫折忍耐力差,这样的学生特别容易与别人发生冲突。
(2)教育体制存在缺陷(3)教育监督管理简单化。
在一些学校中,存在着教育管理不当的问题,不当的教育方法如单纯的惩罚式、填鸭式单一灌输等,不但容易引起教育者的反感,收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甚至会使学生产生反抗心理,对老师和学校的教育进行反抗。
缺乏诚信教育。
对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长期以来存在严重的形式化、授课内容单一,缺乏吸引力。
四、犯罪的不良文化特征。
(一)由多元文化的冲击形成的不良文化。
(二)大众传播媒介中不良因素的诱导。
大众传播媒介中,一旦染上淫秽、暴力、反动的内容,将产生极大的负作用,甚至直接成为犯罪的诱因。其原因是:
学界对传播媒介中暴力和色情内容对儿同青少年影响的观点:
1.宣泄说。这种观点认为,观看暴力节目可以减轻观看者主观感觉到的紧张,疏导观众内心的侵犯性。这一观点没有得到实证的支持。
2.抑制论。这种观点认为,电影、电视等传媒中的暴力描写、表演会使观看者的心理上产生种种顾虑,从而减轻现实生活中暴力行为的发生。该观点没有得到实践的证明。
3.刺激论。这种观点认为,传媒中的暴力行为对实际生活的攻击行为、攻击情绪具有刺激作用。攻击行为、暴力犯罪的不断增加都与传媒中对暴力行为的描述有关。
4.适应论。这种观点认为,大众传媒中大量描写暴力将会影响、削弱观众感情方面的反应能力,使观众感情上的敏感性变得迟钝,导致人们较容易地接受攻击行为及其观念。
大多数学者认为,传媒中关于暴力行为的报道、描述只会刺激儿童和青少年的侵犯性。因为,儿童和未成年的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间,往往控制能力较差,模仿力较强,加上法制观念较弱,很容易在暴力报道的影响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犯罪亚文化。
犯罪亚文化对青少年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化犯罪亚群体的反社会性。
2.维系犯罪亚群体和同化群体成员的作用3.提供心理支持的作用。
第四课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内在因素的影响。
(一)需要的概念。
所谓需要,就是在一定的生活条件下,个体和社会所必需的事物在人脑中的反应。需要的产生是由于个体内部生理或心理上存在着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状态。需要激发人去行动,使人朝向一定的方向、追求一定的对象,以求得自身的满足。需要越强烈、越迫切,由他所引起的活动就越强烈。可以说,追求需要的满足,是人类个体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同时,人的需要也是在活动中不断产生和发展的。
(二)需要的种类。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分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三)犯罪者的需要特征。
(一)动机的基本理论。
动机一般是指,引起个体活动,维持已引起的活动,并促使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进行的13内在作用。
动机包括3点含义:
1.动机本身不属于行为活动,动机只是一种促使行为活动发生的内在作用。
2.动机不但具有内在的促动作用,而且在促动之后,对个体行为活动还有导向作用和维持作用。
3.个体某种行为活动所持续的时间,可长可短,通常视能够达到目的而定。
有观点认为,人之所以会被激起作出某种举动,是因为他们出于对某一特定情景的看法或思想。人的个性,包括目的、愿望、担忧,连同各种环境因素,如与目的的接近、目的的价值等一起决定着人将作何举动。
也有观点认为,人具有某种行为倾向完全取决于先前这种行为和刺激因强化而建立的牢固联系。
(二)动机与需要。
动机的产生的条件包括两类:一是内在需要;二是外在的诱因或刺激。需要和诱因所起的作用不同:需要起推的作用;诱因起拉的作用。
动机的发展过程:需要——意象——愿望——动机。
需要在主观上常以意向和愿望被体验着,模糊意识到的、未分化的需要叫意向。明确地意识到并想实现的需要叫愿望。如果愿望仅停留在头脑里,不把它付诸实际行动,那么这种需要还不能成为活动的动因。处于静态的需要,还不是动机。只有当愿望或需要激起人进行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时,需要才成为活动的动机。
(四)犯罪动机的作用1.激发作用。
2.指向作用。
3.维持和调解作用。
(五)犯罪动机的分类。
1.情境性动机和预谋性动机。
2.意识到的动机和未被意识到的动机。
3.主导性动机和从属性动机。
4.贪利性动机、报复性动机、性动机、恐惧动机、好奇动机等。
(六)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联系:
1.产生的原因相同。
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都来源于行为人过于强烈的或不良、畸形的需要,是客观世界对行为人产生消极影响的结果。
2.从对犯罪行为所起的作用看,二者都对犯罪行为有重要的影响。3.从表现形式看,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区别也不是绝对的。
4.从相互作用看,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这两种心理因素是相互影响的。区别:
1.从产生的时间看,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产生的原因,犯罪动机的形成在先。2.从意识水平看,犯罪动机是一种比犯罪目的更内在、隐藏得更深的心理成分。3.从对犯罪行为的作用看,犯罪动机向犯罪行为提供动力,回答为什么要实施犯罪行为的问题;犯罪目的决定犯罪行为的方向,回答干什么的问题。
4.从相互作用看,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在许多情况下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又不一致。
5.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常因犯罪目的的实现,而使犯罪动机强化。
(六)犯罪动机的形成。
(3)内在需要与外在诱因相互作用形成犯罪动机2.犯罪动机的冲突模式。
犯罪动机的冲突模式:双趋式冲突、双避式冲突、趋避式冲突。
(七)犯罪动机的转化。
1.犯罪动机转化的方式。
(1)影响犯罪动机转化的主体因素。
生理状况的变化,个性的影响,犯罪经验的影响、犯罪工具、手段的变化,共同作案人的变化。
(2)影响犯罪动机转化的客观因素。
环境的变化、目标的变化、被害人态度的变化、突发的障碍因素。
三、犯罪者的智力特征。
(一)智力包含以下三方面的能力:
智力是个体适应环境的能力、智力是个体学习的能力、智力是个体抽象思维的能力。
(二)智力与犯罪现在的研究表明:
1.总体来说,不应将智力不发展水平视作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或重要原因。
2.严重犯罪的少年的智力发展水平,平均比一般为违法少年的智力发展水平要低。3.犯有强奸罪的青少年的智力发展水平较差,犯奸幼罪更差。
人们倾向于认为,智力的高低可能影响到犯罪的类型、作案方式以及侵害对象的差异,并在犯罪后的心理感受上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一)气质的概念。
气质是指个人所具有的典型的、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
(二)气质与犯罪。
气质只表明一个人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不涉及心理活动的方向和内容。每一种气质类型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因此,气质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任何一种气质类型都不能决定一个人智力发展的水平,更不能决定其品德的高低。当然也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犯罪。
但是当一个人在接受不良因素的作用下,走上犯罪道理之后,气质可能影响他们选择的15犯罪行为类型、犯罪手段和方式。
五、犯罪者的情绪、意志特征。
(一)情绪的概念和分类。
情绪是人对反映内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态度体验、它具有独特的主观体验形式、外部表现并且总是伴有植物性神经系统的生理反应。
情绪的产生是以客观事物和对象是否满足人的需要为中介的。根据情绪体验的特点可以把情绪分为激情、应激和心境等基本形态。
1.激情。
激情是一种持续时间短、表现剧烈、自我控制力减弱的情绪。
处于激情状态下的人,往往会改变自己原来的观点,把发生的许多事情看得不同寻常,给予完全不同的解释,使习惯的行为方式遭到破坏;其认识活动的范围往往会缩小,往往只能指向引起激情体验的对象,而较少考虑到其他方面;意识清晰度降低,控制自己的能力减弱,行动完全受激情的支配,往往不能约束自己的行动,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的行动的意义及后果,完全关注与自己的激情状态之中。
根据激情的性质,激情可分为2类:积极的激情和消极的激情激情的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意识控制减弱,不由自主地离开一切无关的,甚至在实际上很重要的东西。
(2)第二阶段,人常常失去意志的监督,发生不可控制的动作和失去理智的行为。(3)第三阶段,在激情爆发后,这时会出现安静和某种程度的疲劳现象,在更为严重的情况下,会出现季度疲乏、精力衰竭等。
2.应激。
应激是出乎意料的紧张情况下引起的情绪状态。在不寻常的紧张状况下人体会把各种资源(首先是内分泌资源)都动员起来,以应付紧张的局面,这时所产生的复杂的生理和心理反应都属于应激状态。
3.心境。
心境是一种比较持久的、微弱的、影响人的整个精神活动的情绪状态。
(二)不良情绪与犯罪。
1.不良情绪的积累易导致犯罪行为。
(三)情绪障碍与犯罪。
(四)犯罪者的一致特征1.行为目的选择的反社会性2.缺乏自制力。
六、犯罪者的性格特征。
(一)性格概念。
性格是一个人在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一个人对现实的各种态度在相似的情景中不断出现,并在认识、情感和意志活动的反映机构里保存、巩固下来,便构成了每个人所特有的态度体系,以及与此相适应的、通过不断地重复而习惯化了的行为举止。这些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就构成了人的性格。
(二)犯罪人的性格特征。
研究发现,犯罪行为与不良性格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不良性格引起的,不良性格仅是造成行为人违法犯罪的因素之一。
七、犯罪者的自我意识。
(一)自我意识的概念。
自我意识是指一个人对自己各种身心状态的意识。
(二)自我的分类。
从结构形式上看,自我意识表现为具有认知的、情绪的和意志的形式。属于认知形式有: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观念等,统称为自我认识。
属于情绪形式的有:自我感受、自爱、自尊、自卑等,统称为自我体验,自我体验主要涉及我是否满意自己,我是否悦纳自己等问题。
属于意志形式的有:自主、自立、自制、自强、自信等,统称为自我控制,自我控制主要表现为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活动的调解,自己对待他人和自己态度的调解等。从内容上看,自我意识又可分为,生理自我、社会自我和心理自我。
就自我认识中的自我观念来看,又可分为,现实自我、投射自我、理想自我。
(三)自我意识障碍与犯罪。
自我意识障碍是指个人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躯体状况和精神状态的一种精神病症状。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行为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犯罪故意的分类:
即时的故意与预谋故意;确定的故意与不确定的故意。
(二)犯罪决意阶段的心理表现犯罪决意是由犯罪动机所推动的。犯罪动机所驱使的犯罪,在多数情况下并非即刻就可以达到目的,其中还有一个过程。犯罪人是否将以行为去实现其动机,主要取决于是否已有决定的犯罪意志,即是否已形成犯罪的决意。
(1)预谋犯罪决意(2)机会犯罪的决意。
(3)冲动犯罪的决意。
2、故意犯罪决意过程的心理表现(1)犯意的出现。
17(2)动机的选择。
(3)经验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3、故意犯罪的心理防卫机制(1)心理防卫的概念所谓心理防卫,是指一种自寻理由或采取某种行为使自己摆脱某种心理状态困扰的心理活动。
犯罪的合理化:就是行为人努力使自己相信犯罪有一定的原因,实属迫不得已,借以减轻或消除内心的犹豫和顾虑,以便能在心安理得的心境中进行犯罪活动,并在犯罪之后亦少为罪责所恐惧和苦恼。
投射:是指犯罪人把自己的犯罪过程或行为的趋势归咎于他人,认为自己之所以犯罪或应当犯罪是他人的行为或某种客观存在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掩饰:犯罪人自寻各种理由,自我辩解,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罪过或罪过不严重。
转移:犯罪人将自己决意犯罪或实施犯罪所产生的情绪,有意识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以获得紧张心情的减轻或消除,以便使自己能在犯罪活动中和案后进入轻松的心境,保持情绪上的稳定。
犯罪预备是对将要实施犯罪的准备,是犯罪决意的客观表露。(1)犯罪预备的主要内容。
(3)促成犯罪预备行为实施的外界因素刺激。
2、实施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的主要内容(1)实施犯罪的心理状态恐惧兴奋欣喜。
绝望和愤怒冷静。
促使犯罪人放弃犯罪的因素十分复杂多样,但就其心理实质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因某种顾虑被迫放弃。
厌倦。
1、犯罪未遂时犯罪人的心理(1)犯罪未遂的心理实质。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18行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既包括客观原因,也包括主管原因。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造成犯罪未遂的原因有以下几类基本情况:
第一,外界的障碍和阻力,即客观障碍使犯罪行为无法进行下去,或使预期的结果无法发声。
第二,自身行为能力的欠缺,即犯罪人自己身体方面的原因障碍,使犯罪行为无法再进行下去,或使预期的结果无法发声。
第三,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即行为人由于对外界事物认识上出现偏差,导致出现了违背犯罪人主观意志的结果。
(2)犯罪未遂时犯罪人的心理状态。
懊恼悔恨愤怒。
恐惧。
2、犯罪未遂状态的心理(1)满足(2)弛缓。
(3)精神紧张、联想混乱(4)悔悟(5)犹豫。
(五)故意犯罪的行为方式。
犯罪行为方式既取决于犯罪的性质,又受着客观环境及犯罪人自身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同时,与犯罪有关的情况的不断变化,还会迫使犯罪人相应地改变预定的行为方式。
1、制约犯罪行为方式的主要因素(1)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观环境及条件。
(3)犯罪人自身的主客观条件。
(一)过失犯罪心理概述我国刑法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危害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节过的,是过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特征。
第一,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第二,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2)判断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危害后果是否应当预见的心理标准客观标准主观标准。
2、过于自信的过失。
(1)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
第一,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有预见性;第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不同心理特征。
共同之处:
第一,二者都预见到了行为的危害结果,而且都只预见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第二,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都是不希望其发生。二者心理特征的区别:
第一,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轻信危害结果可以避免,而实际上行为人过高第估计了自己的力量或客观有利的条件,以致危害结果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结果,在主观上不是轻信可以避免,而是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有有意放任,无意防止,发生了也不违背其意愿。
第二,过于自信的过失确实具有可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任何因素,而间接故意则根本不存在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任何因素。
1、决意不当。
2、过失与注意义务的违反(1)预见危害的注意义务。
(2)避免危害结果的注意义务。
3、过失与意识状态不佳。
4、过失与行为态度。
(三)过失犯罪的认识特征。
1、过失犯罪与认识。
2、错觉与过失行为。
(四)注意与过失犯罪。
1、注意概述。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所谓注意的指向,就是在同一时间内,把心理活动有选择地指向于一定对象,而同时离开其余对象。集中注意的对象是注意的中心,其余对象或出于注意的边缘,或处于注意范围之外。
注意的分类(1)无意注意。
20(2)有意注意。
(3)习惯注意。
2、不注意与认识错误。
当人们已认识到某种危险因素的存在与发展,必然会引起注意;而当认识错误,未能意识到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时,注意就不会引起,从而形成不注意。
3、不注意与判断错误。
行为人如对危险结果有所预见,但经判断认为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主观上自然不会重视,因而对可能发生的结果,于是多不会引起有意注意,判断时甚至自觉不自觉地代替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知觉,或成为知觉以外的逻辑补充。
5、过失犯罪与其他心理因素(1)过失与智能(2)过失与情感。
激情与过失行为心境与过失行为应激与过失行为(3)过失与意志(4)过失与性格。
一、概述。
(一)犯罪率方面的年龄差异。
犯罪率的高低在不同年龄段的人口中呈不均衡分布,即一定年龄的人口在社会总人口所占比例与其在犯罪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可能表现出三种情形:
1、一定年龄阶段的人口在社会中人口中的比例高于其在犯罪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2、一定年龄阶段的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与其在犯罪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致相当;
3、一定年龄阶段的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明显低于其在犯罪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
犯罪的高发年龄。
男性犯罪的高发年龄:
就男性犯罪高发年龄阶段看,现代西方几个国家的情形大致如下:日本30。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三
在对心理学专业的总体情况作了介绍以后,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究竟不同专业方向在申请难度上的差异又是怎样呢?应该如何将申请的成功率最大化?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我们下面将会对过往申请案例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会分成两个方面去进行总结,一方面是文理学院心理学专业的申请情况,包括临床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另一方面则是教育学院心理学专业,涵盖教育心理学和咨询心理学。
在文理学院下面的心理学专业,热门院校一般以开设phd项目为主,而这些phd项目在99%的情况下录取就是全奖,并且很多学校都承诺5年的奖学金,整个系每年只招收2-3名学生。在这样一个情况下,申请难度相当大,对于申请者的要求普遍非常高。
2.教育学院心理学专业。
相比之下,教育学院下的心理学专业申请难度稍低,特别是其中的教育心理学专业,对国际学生是比较友好的。该专业对于申请者的本科背景具有比较大的包容性,只要上过数学、统计学、管理心理学、跨文化传播等与教育心理学相关的课程,初步具备教育心理学中对于数学和统计学基础的要求即可,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本科生也可以申请。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则更加有优势。
但也需要注意,对于申请教育心理学,相应的研究与实习经历也是必须的。这里的研究经历主要指的是与教育心理学相关的项目经历,体现出你作为申请者具有比较强的统计与心理测量能力。而实习经历则可以是在康复中心实习,或者是相关的特殊教育志愿服务经历。如果要申请到好学校,这两方面的经历都不能缺少,并且要注意经历的深度。
曾经有一名申请者,非心理学专业,有一年半特殊教育志愿服务经历,有一次短期小学实习老师经历,最终的申请结果不太理想,除了她对于学校的定位较高,其在心理学研究经历上的欠缺也是一个因素,研究经历和实习经历对于申请目标较高的申请者来说都非常重要。
二、专业申请难点分析。
相信在短时间内,心理学专业的申请形势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临床心理学由于其良好的就业前景,依然会有不少人尝试申请这个专业,但该专业方向的申请实在是非常困难,没有优秀的gt和gpa分数,以及丰富的实习和研究经历,基本不可能申请到。
而社会心理学的情况也是类似。普遍来说,文理学院心理学的申请难度依然会非常大,在2%-3%录取率的情况下,要争取一席之地实在不容易,除非挑选一些相对冷门的学校。
相反,教育学院下的心理学专业是申请结果比较理想的专业,尤其是教育心理学预计今后的招生量也会较大,有心理学背景的学生可以大胆去尝试,心理学研究背景会是一大优势。但需要注意的是,咨询心理学虽然是在教育学院下面,但由于其对咨询经历比较看重,申请者有一定的工作经历才会有优势。
具体下来,以下几点是每位申请者需要注意的:gt分数和gpa会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在招生人数有限的情况下,你需要跟其他众多的申请者竞争,硬件条件往往成为了热门学校筛选申请者的首要因素;研究或实习经历的积累决定着你能否脱颖而出。
三、专业申请提升方式。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研究经历和实习经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要积极寻找参与项目的机会,另一方面,要坚持对这些经历的思考与回顾,提高对专业的理解;阅读国外文献,掌握学术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是申请者理想的提升方式之一:国外心理学比国内起步要早,发展也要快,使用到的一些实验范式或实验思路都会与国内的有所不同。因此,通过阅读国外的相关期刊和文献,是重要的提升方式。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四
一、课程性质。
犯罪心理学课程是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占4学分,课内学时为72个学时。
二、课程内容与要求。
1.课程内容。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依据的一门学科,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既具有和前的理论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从心理学角度研究犯罪人形成犯罪心理和发生犯罪行为的原因过程和规律,为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惩戒犯罪以及预防犯罪矫治犯罪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和方法。
2.课程要求。
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一方面能够对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原因极其规律有所了解,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另一方面,了解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为司法人员提供惩治和矫治罪犯等犯罪心理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增强在犯罪对策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课程的学分和学时。
四、主要媒体教材。
1.文字教材:由罗大华主编、何为民副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犯罪心理学》(第二版)。
2.网上资源:中央电大――电大在线及安徽电大网页――在线平台提供该门课程的课程说明、教学大纲、实施细则、教学辅导、作业要求、复习要求、模拟试题等。
3.直播课堂:安徽电大提供导学直播课堂,学生可登陆安徽电大影音在线收看。
五、主要教学环节。
1、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根据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阅读教材和教师指定的参考书。
2、利用多媒体学习。
收视阅读网上辅导材料是重要的系统学习手段之一,学生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远程学习。并利用网上交互答疑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3、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实现教学目的重要方式之一,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要求和文字教材,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4、平时作业。
分校电大将安排平时作业,这是加强教学管理过程,培养学生学习能力,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考核结果将记入形成性考核总成绩。
5、考试要求。
在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第一章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第六节本书的体系构思。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概述。
第四节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及形态变化。
第三章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变化。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
第四章犯罪类型理论。
重点掌握多元统一犯罪类型理论。
了解各种主要的犯罪类型理论。
第二节各种主要犯罪类型理论。
第三节。
多元统一类型理论。
第五章不同动机的犯罪。
教学目的要求:
重点掌握。
第一节物欲型动机犯罪。
第二节性欲型动机犯罪。
第三节情绪型动机犯罪第四节信仰型动机犯罪。
第五节集合型动机犯罪。
第六章。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成因,了解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概况。
第一节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第二节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矛盾与犯罪。
第三节犯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与行为特征。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女性犯罪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女性犯罪心理结构形成的原因。
第一节女性犯罪概述。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八章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初犯、偶犯、累犯、惯犯及职业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初犯、偶犯、累犯、惯犯的区别。
第二节累犯和惯犯的心理。
第三节职业犯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智能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掌握智能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第四节女性犯罪心理第十章群体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群体犯罪心理特征。掌握团伙犯罪心理,有组织犯罪心理。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过失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图及其说明,掌握影响过失犯罪的因素,过失犯罪心理与故意犯罪心理异同。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影响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第三节过失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发生机制。
第十二章变态心理犯罪。
教学目的和要求:
重点掌握变态心理犯罪的基本特点。掌握人格障碍、性变态与犯罪之间的联系。
第一节变态心理犯罪概述。
第二节人格障碍与犯罪。
第三节性变态与犯罪。
第四节精神病患者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十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心理及对策。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二节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与对策。
第三节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与对策。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一般犯罪心理预防的原则与方法。掌握特殊犯罪心理预防的原则与方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怎样对罪犯心理进行矫治,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实现良性转化,减少重新犯罪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五
典型案例(详细分析,若果自己是罪犯,怎样避免犯罪;受。
害人要怎样降低伤害)。
心得体会,自己的感悟。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连。这一门学科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但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做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如预防犯罪、惩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的心理学问题;还包括有犯罪倾向(即尚未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的心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还包括被害者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讯心理、审判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等等。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案例:我有一个朋友,长的是挺漂亮的。在他们老家,由于经济发展赶不上沿海地区,家庭收入也不高。为了补贴家用,就会利用暑期和双休日出去打工。有一次,她碰到一件事。有一个店铺的老板招工。她的招工条件是:女,20-25岁,长相清秀,要求学历高中以上,待遇丰厚,工资面议。由于我的朋友符合招工的各种条件,所以她就去应聘了。在工作的第一天,那个小老板就嫌我的朋友的穿着不是很时髦,就提出说让我的朋友去买一套时髦的装束,费用由他出。我的朋友就觉得她只是来打工,而且觉得自己的穿着虽然不是很时尚,但是也应该属于拿的出手的一种就谢绝了老板的好意。在中午时,老板以天热,来回走不仅热得很,而且不利于休息为借口,就对我的朋友说那天的午饭由他包办,而且在饭后还给她提供休息的地方。
我的朋友是有一定的社会经验的,第一天上班哪有这种好事,而且对方又是单身了几年地男子,而她又是年轻貌美的姑娘,这种情况不得不防。于是她就推脱,但是老板还是执意要留她吃饭,就在两人僵持的时候,救星出现了。朋友的弟弟来找她回家吃饭,她马上有了理由就和弟弟一起回家吃饭了。当然下午也就不敢再去了。
会忽略。
其次,在老板说是能让员工报销卖衣服的钱是就更有问题了,毕竟是第一天上班,否工作下去都是未知数,老板怎么会这么好还让员工去买衣服呢?这里就是老板可能别有用心的第二个表现。我认为,女人天性就是不会嫌衣服多的,一些抵制诱惑力差的就有可能会接受老板的殷勤,这样就会有受之于人的感觉。让你不好意思再拒绝老板接下来的“好心”。在这里,我觉得那老板还是很详细计划过的,他利用人的贪心就可能会达成他的目的。
再者,老板以天热,回家吃饭来回会导致休息不好为借口想让女子留下来吃饭并且提供。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六
故事。
提示:水草???
参考答案:当男孩知道这个河没有水藻的时候,他才知道当初缠住自己脚又被自己踢开的“水藻”其实是他女朋友的头发,由于自责而自杀。
怎么样?有没有一丝丝感觉了?觉得上面一题太简单的朋友们不要急,后面才是考验大家的时刻!没有猜到上一题答案的朋友们也不要灰心,我们再来一题!
提示:看病???隧道???
参考答案:这个人由于随火车进入了隧道一片漆黑,他以为自己刚刚治好的失明又复发了,受不了这个突然打击就自杀了。
提示:葬礼?有型男子?葬礼?
参考答案:妹妹把姐姐杀了,是因为又能再举办一次葬礼。这样在葬礼上或许就又能见到那个帅哥了。
犯罪心理学(criminalpsychology)是一门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和犯罪人类学相关联。主要深入研究的部分在于有关“是什么导致人犯罪”的问题,也包含人犯罪后的反应,在逃跑中或在法庭上的。犯罪心理学家也可以作为证人,以帮助法庭了解犯人的心理。精神病学亦有处理到一部分的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而历史上,也有一些典型的利用犯罪心理学而协助告破的案件,没有想出开篇三道题的朋友们,这个真的是最后的机会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纽约:
两颗土炸弹。
1940年11月16日,纽约爱迪生公司大楼的窗沿上发现一只工具箱。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根黄铜管,管里塞满了炸药,管外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道:
“爱迪生公司的骗子们,这是给你们的炸弹。f.p.(签署)”
炸弹没有爆炸,但罪犯也没有留下指纹。几星期后,在爱迪生总公司,又发现一颗土炸弹,它是一只塞满炸药的短统羊毛袜,罪犯留下了同样的纸条。
是谁与爱迪生公司过不去?公司保卫部门查阅它所设立的“公安卡”,发现对公司发出过怨言的人有好几千,从何查起?他们认为,这也许只是想吓唬一下爱迪生公司吧?调查到此为止,也没有对外声张。
1941年,美国卷入太平洋战争。这件无头案就搁了下来,一拖就是十年。
十年以后。
1950年圣诞节的前几天,《纽约先驱论坛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发自韦斯特切斯特县,字迹清秀,字体个个大写,上面写道:
“我是个病人,而且正在为这个病而怨恨爱迪生公司,该公司会后悔他们的卑鄙罪行的。不久,我还要把炸弹放在剧院的座位上,谨此通告。f.p.”
在以后的几年中,警察局和“f.p.”那清秀的字体结下了不解之缘。
“f.p.”的炸弹越造越熟练,他的头八颗土炸弹只爆炸了两个。而后来的四颗都爆炸了。1955年,“f.p.”加快速度,放了52颗炸弹,炸响了30颗。报纸开始广泛报道他的“成就”,公众也对他感到严重不安,人们把他称为“炸弹狂”。而他却变本加厉,投寄给报社的匿名信中,措辞日益激烈。
一天,“f.p.”的土炸弹炸死了一个人。社会舆论和市政当局一致表示,一定要把这个“炸弹狂”挖出来。
移樽就教。
“f.p.”和爱迪生公司多少有点纠葛,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怎样从这家公司积半个世纪之久的庞大档案中,寻找出有关的线索来?爱迪生公司苦恼不堪,纽约市警察局也束手无策。
芬内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长,兼纽约刑事实验室主任。他曾取得精神病法医学学士头衔。但这个神出鬼没的“炸弹狂”却使他绞尽脑汁,疲惫不堪。他决定破除门户之见,去请教研究刑事犯罪的心理分析家布鲁塞尔博士。
一天下午,芬内探长带领手下的两名侦探,挟着炸弹狂一案的全部宗卷,去布鲁塞尔博士家求教。那两名侦探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不知心理分析是怎么一回事,对此行是否有收获深表怀疑。
布鲁塞尔博士对这次咨询也很明白,它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声誉,而且会影响“心理分析”这种新冒出来的侦破方法的前途。
芬内带来的全部宗卷中,唯一有用的只是那“炸弹狂”的几封信,以及几颗由他制造的炸弹的照片和一些炸弹的弹片。要据此做出结论,显然是很不够的。但是,博士凭着他对心理分析法的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竟滔滔不绝地谈了四小时。历史已证明,这一次谈话给心理分析方法开创了新局面,成为犯罪行为分析史上的划时代事件。
他是男人。
布鲁塞尔注视着那几颗没有爆炸的炸弹弹片,当着侦探们的面提出第一个假设:可以肯定“f·p·”是一个男人。因为,以前制造炸弹或放炸弹的都是男人,无一例外。
博士接着说下去:“毫无疑问,这个人之所以对爱迪生公司抱有偏见,是他认为爱迪生公司害得他生病。渐渐地,他认为整个世界都和他过不去,这是他行为失常的来由。一个人一旦为这种思想所纠缠,就变成了偏执狂。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偏执狂的发展是很缓慢的,但一过35岁之后,便发展得不可收拾了。那个f·p·放炸弹已有16年的历史,年龄应该在50岁以上。这是第二个可能性。
“偏执狂都非常爱护他们自己,总认为这是在‘自卫’。他们从来不承认自己有缺点,而把遇到的麻烦都归罪于别人,尤其是某个大组织,在这个案例中就是爱迪生公司。由此产生了第三个可能性:爱迪生公司可能对那个‘f·p·’也许有过不适当的处置,以至遭到他的报复。所以,他的出发点也许无可非议。
“从他的清秀字迹来看,他受过良好的中等教育,这是第四点。”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七
杨威主编《罪犯心理学》是为司法警官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学习罪犯心理学知识而编写的一本应用性教材。
梅传强主编。本书是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自出版以来,多次重印,广受赞誉。本次新版,汇集了本学科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作者,思想敏锐,知识体系完整。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分析了犯罪心理因主观、年龄、性别、组织形式等而出现的各种差异,反映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犯罪、职务犯罪等不同的犯罪心理;此外,还在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矫正等方面都有精辟的阐述。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工作者研究和学习使用。
3、《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
李玫瑾著。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等。
(美)巴特尔等著,杨波,李林等译。本书是一本从心理学观点来探讨犯罪问题的教科书,本书尽可能全面而深入地阐述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综述了当前最新的研究成果,深入讨论了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分析了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书中作者引导读者全面正确地对待复杂的犯罪行为,以避免对犯罪问题作简单、片面和武断的结论。本书可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等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5、《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
(美)特维著,李玫瑾等译。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6、《疑嫌画像-fbi心理分析官对异常杀人者调查手记之一》。
罗伯·k·雷勒斯/汤姆·沙其曼著。心理画像技术是依据犯罪心理学原理,以及其他相关科学知识,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犯罪人在犯罪现场所遗留的物质痕迹,既使是被假装、被破坏、用现代刑侦手段毫无认定价值的,甚至是似乎毫不起眼的细节,去寻找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从而描绘犯罪人的性别、年龄、种族、职业、学历等方面的特征,描绘犯罪人的家庭环境状况、社会环境状况以及人际关系、个人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等诸方面的特征的一种新的刑侦技术手段。
罗伯·k·雷勒斯,以前为美国军方工作,后进入fbi,第一个把心理分析运用到捕获罪犯上,bau前身主管,cm里有很多作者的影子,有些直接是作者经历的复制。
二、案例解析,具体运用。
1、《动机剖析》:有案例及其过程,都是真实案件。
在本书中,与犯罪作斗争的传奇式人物约翰·道格拉斯探究了所有犯罪的根源——动机。
每一起犯罪都是在犯罪者心中有一个动机的神秘故事。道格拉斯比以前更深入地把我们带入了纵火犯、飞机劫持犯、爆炸犯、系列杀人犯、激情杀人犯以及屠杀型杀人犯心灵深处黑暗的角落。帮助我们理解了什么样的因素引起了这些暴力的反社会行为。第一次道出了导致形成暴力罪犯性格个性的那些共同因素,同时向我们展现了各种不同的罪犯之间令人惊奇的相似,以及同样令人惊奇的差异。
2、《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
(英)古德琼森(gubjonsson,g.h.)著,乐国安,李安等译。本书重点是心理学知识与原理在法庭审讯和供述中的应用,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心理学技术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警察、心理学家和法律职业工作者对供述证据的收集和评估,进一步理解错误证词如何产生等。
(英)保罗·布里顿著,李斯译。
作者简介。
保罗·布里顿(paulbritton),出生于1946年,曾获沃威克和谢菲尔德大学心理学学位。长期从事心理学临床研究和犯罪心理学的实证工作。在犯罪推理界有近乎神话的地位。目前,他越来越频繁地参与青少年犯罪问题、不良家族问题及犯罪受害人和服役期内受害人的创伤处理工作。
内容介绍:本书是作者对过去十多年里他主持调查的一些骇人听闻案件的一手叙述,是对罪犯心理分析和处理的突破性著作。
4、《顶级悬案:犯罪史上八宗惊世疑案新探》。
(美)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沙克著,邓海平译。
作者简介。
约翰·道格拉斯,美国联邦调查局著名特工。从事犯罪学研究,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负责人之一。有“现代福尔摩斯”的美誉。电子《沉默的羔羊》中联邦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在犯罪行为分析以及现代刑侦技术领域具有极高的声誉,对抓捕美国连环杀手居功至伟。
马克·奥尔沙克,小说家和电影制作人,编剧并制作了纪录片《连环杀手的内心世界》,获得美国电视艺术成就奖。
内容简介:有的案件永远侦破不了,有的案件即使结案也永远不明不白。本书中记述的八大悬案,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展示智慧的天地。
5、《变态杀手:恶性犯罪深沉心理探究》。
(美)道格拉斯/奥尔沙克著,岳盼盼/白爱莲译。
内容简介:我们的社会里,总有一些另类:他们智力正常,却心态阴暗,扭曲,以残暴为乐,本书作者被誉为现实中的“福尔摩斯”,向我们演绎了光明与阴暗角逐的惊险故事。
6、《歧路人生:犯罪心理专家评大案》。
胡杰著。本书分析犯罪心理,揭示犯罪人格——我国“犯罪心理画像”李玫瑾,和有着十五年法医工作经历的冯雪博士,点评刑事大案!书中记录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例的侦破过程20篇,以暴力犯罪为主。
三、生活普及。
严圭,吴宁主编/10月/中国林业出版社。原来我们周边的生活中充满了可以用心理学的知识去看待、去分析的问题,一旦学会用心理学的观点去审视问题,我们就多了一个视野,多了一种方法,也多了一份与人与己交往的自由。这本书可以学到很多。
2、《走向歧途的心灵:犯罪心理学》。
张明主编。“图解现代人心理新话题”是一套从心理学的入门开始,全面地对心理所涉及的领域进行介绍的丛书,其内容充实,图文结合,深入细致地探求心理学的内涵,旨在解决人们在现实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犯罪行为的产生于当事人内心世界的形成,发展、变化等因素有关,所以我们不能只看表面来判断各种犯罪行为和作案人员,而是要了解罪犯人心理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本书针对现代社会常见的青少年犯罪,吸毒、抢劫、性犯罪等各种行为的原因和对策进行相应的分析,帮助读者及早洞察犯罪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同时还有助于挽救失足者。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八
昨天空闲时间,在微信读书上看到同学推荐这本书,下来当作小说翻了翻,似乎又回到看csi的情形里了,只不过这是国内的书本版。csi追到后面,我几乎将它当作一部家庭育儿教育片来看,罪犯各有不同,整体看下来,很多的犯罪都是同心理心态的失衡有关,而追溯心理不健康的形成原因,大致都可以回到童年,回到原生家庭去,归结为两种,爱缺失和爱太多。
爱缺失是从小很少受到家人亲人同学朋友的关爱关注,体会不到温暖,人变得麻木而冷漠,对别人做残忍伤害的时候,内心毫无知觉。爱太多是因为家人的过份溺爱,形成唯我独尊的思想,变得自私自利,从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失去与人合作的能力,无法融入这本需要协作的社会,将情绪归为外因。而家人的过度保护,也会让人失去面对挫折和困难的能力,一旦遇见一些难以应付的情况,心态失衡,以致走上变态极端的道路。
所以也时时提醒自己,教育孩子不要太过溺爱,也不要太过严厉。当然这个度的把握,就叫艺术了。这门艺术是需要长期摸索和学习。
极端的犯罪心理离我们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对于自身是需要尽量避免去和这类极端人群接触,就是常说的远离“垃圾人”。遇见极端的人,认怂不争远离,生命安全是第一位,把时间留给值得的人和事才算创造了时间的价值。
某次骑车到路口,稍看了一下红绿灯,迎面逆行而来的壮汉对我吼“看到点嘛!”我看了他一眼,没说话骑车走掉了。先生骑在后面说他“吼啥子吼”!读后感我说,你理他干嘛?他说“他个逆行的还骂你?”我说,是觉得有点气,但想想,和这种垃圾人争浪费时间,还有可能后续花更多时间和他争执。一瞬间是有点气,但把远离垃圾人的原则一拉出来,就为自己节约了时间而庆幸了。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九
案发前,郑某和刘某都是北京大学艺园食堂的厨师。郑某23岁,刘某22岁,郑某只有小学文化,刘某则是中专文化,两人都是经人介绍才进入北大食堂工作。二人同住一个宿舍,由于年龄相仿,加上又是老乡,因此二人关系十分要好。
2012年6月24日晚,二人在宿舍上网后,郑某提议一起出去吃饭,然后“再找个卖淫的小姐玩玩”。随后,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刘某去饭馆吃饭。
饭后,二人没有找小姐,回到宿舍继续上网。不多久,郑某提议,“出门看看有没有单独走的女的,咱占点便宜。
于是,夜里2点多,郑某再次骑着电动车带着刘某出门。二人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发现了一个独自行走的年轻女孩。
25岁的女孩宁宁(化名)是北京某高校的在校生,事发当天正值世界杯期间,宁宁打算去找朋友一起去看球。她走到北大东门南侧小树林时,见一辆电动车停在自行车道上,旁边站着两个年轻男人。从二人身边经过时,其中一男子对她说“停一下”,她以为有什么事,便停下脚步。此时,另一名男子走了过来,边走边搭讪。
郑某询问宁宁这么晚了去哪,干吗去,靠近女孩后,便把胳膊搭在女孩肩膀上,并圈住女孩的脖子,说“要喊我就弄死你”,一边威胁着,一边把女孩拉进旁边的小树林。宁宁苦苦哀求,表示自己身上的钱都可以交出来,但对方不予理会,仍将其强奸。
由于当天下着雨,郑某实施强奸时,刘某站在一旁帮郑某打着伞,随后当刘某准备实施强奸时,因自己身体原因未能得逞。二人施暴后,让宁宁把眼睛闭上,说等自己走远了才能起身。面对两个男人,宁宁没敢反抗,顺从地闭上了眼睛,听见二人离开后,还问了一声“我可以走了吗”,发现没人回答,才赶紧起身整理好衣服,离开现场打电话报警。
日前,郑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有期徒刑9年。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业余生活孤单寂寞,北大食堂的两名年轻厨师郑某和刘某,深夜在高校门前,将一名独行女生拦下并强奸。由于事发时下着雨,他俩一人施暴时,另外一人负责在旁边打伞。最终,郑某得逞,刘某则由于身体原因未遂。
1、二人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没有想到自己一旦被抓获将会承担怎样严重的后果。对事物的认识度不高,对强奸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清醒;再加之年纪较轻,自控能力差,易受外界“黄毒”影响产生歹念,从而实施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行为。
2、二人的业余生活孤单寂寞,因而容易产生不良的心理。
3、二人的年龄较轻,自制力不强,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心理机制。被害人宁宁。
2、缺乏自我防范意识。犯罪人过来搭讪的时候,就应该提高警惕,保持一定的距离。小朋友都知道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讲话,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知道。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1、公益节目等社会文娱活动不多,不能丰富年轻人的业余生活,使人容易产生不良心理或犯罪心理。
2、安全教育程度力度不够,自我防范教育不足。
三、预防和应对的措施个人。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独自一人在外逗留的情况。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在事业中获得心理的乐趣,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健全人格,预防犯罪心理。
4、发展自我控制的能力,促进人格的自我完善。社会。
1、首先,学校要消除性知识教育的“真空”,让年轻人对于性知识的好奇通过正确的性教育得到满足,并且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帮助年轻人化解生理上所遇到的困惑和冲动。再次,家庭应加强对子女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防止性侵害现象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防范意识。妇联、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女性自我防范知识。要教育她们遇到危险,机智应对,巧妙周旋,不要被犯罪分子的威胁吓倒。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机构设立专门的女性援助机构或热线,为女性维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的犯罪心理学选修课,每每总让同学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引发深思。老师总是向同学们问破案智力题,同学们也很积极的回答参与。
在接触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犯罪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犯罪心理学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犯罪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我相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了解犯罪心理方面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
院系:信息科学系。
学生姓名:
学号:
日201017。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
在我们眼里,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但是另一方面,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中接受到错误的、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一定的犯罪心理,甚至实施不可预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灾难。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也经过了懵懂的未成年时期,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一个人生阶段。然而,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开始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成人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心和期望解决的重要问题。
说到犯罪原因,其定义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的引起犯罪结果和犯罪现象的现象和进程。那么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过程则是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家庭、教育、思想、道德及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性格等一系列综合作用的结果。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内部原因。
(一)、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因素。
人的行为是人们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导致的。这一特点表现在生理、心理方面,就是生理和心理发展的不平衡,归纳起来;造成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青春期的孩子容易兴奋、产生激情,所以特别容易因为外界的刺激而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冲动型犯罪。这时候,未成年人的天性导致他们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有强烈的求知欲。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对错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力,特别是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青少年出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的心理驱使去寻求刺激,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差,进而仿效,造成的违法犯罪。
2、盲从和从众心理。
在很多的共同犯罪中,部分未成年人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从事,人云亦云,个体在主观上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是一种盲从的行为。
未成年人集中犯罪,就是基于未成年人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追求吃喝玩乐,追求享乐主义。
3、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未成年人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由于他们的世界观尚未定型,处在人格形成和发展的最关键阶段,也是逆反心理极其强烈的时期。对社会、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感性化。在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如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使未成年人不能正确看待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从而造成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
有的未成年人对家长的“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成绩较差学生的做法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
4、追求虚荣和物质化的心理。
未成年人正值青春年华,年轻气盛,尤其喜欢在异性面前炫耀、摆阔、逞强。有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男子汉气魄,义气用事,“哥们”情意重,为朋友两肋插刀,打架斗殴,花钱如流水,在所不惜。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钱总有不够花的时候,这时候,在缺钱的情况下,很容易为钱引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类型犯罪。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渐长,有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见利忘义。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外部原因。
(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
人们都说:“家是一个人一生的避风港”,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家庭结构残缺,父母离异等。
未成年子女父母的离异,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父母的离异,在一定程度上本身就对未成年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加之外来因素及家庭成员之间交流的欠缺,再加上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些家长不注重孩子德育方面的教育,仅仅看重学习成绩,对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如果孩子做了错事,父母经常采取打骂体罚,棍棒教育等方式管教,根本不考虑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对未成年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3、关爱方式不正确。
绝大多数未成年都是独生子女,自幼被父母宠爱有加,如同小皇帝、小公主,骄纵任性,养成了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唯我独尊、任性自私的不良习惯。当这些未成年人走向社会,受到挫折或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往往会失去自控,走向邪路。还有的父母忙于自已的事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放任自流,由于这些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教育、监护,辨别是非能力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尤其在独生子女犯罪中,更为常见。
4、受父母不端行为的影响。
家长的不良道德品质,最易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疤痕。家长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每日耳濡目染,朝夕相处,家长的是非观念,家长所爱所憎都能直接深入孩子的灵魂。
(三)、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
1、学校教育不当,法制道德教育滞后校是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场所,而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知识都不教授学生。对一些差生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简单地采取停课、劝退、开除等方法使这些学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机会,有的中途辍学,有的破罐子破摔,导致他们消极面对世界,面对社会,失去了重获新生的机会。教育应该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学生受教育也应当从各方面入手,特别是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而有的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根本没有开辟法制课,使得学习从小不能树立法制意识,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更不知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良风气诱发,低级文化的腐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社会丑恶现象的不断蔓延,逐渐污染了社会风气。
而未成年人面对着多姿多彩的社会,常常会在都市的灯红酒绿里迷失自己,造成人格扭曲,价值观错误,甚至会因此陷入犯罪的深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分析及对策》余焕春杜晓红。
[7]《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中国心理医院网。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一
犯罪学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科研、教育/培训和公务员,毕业岗位主要有刑事犯罪鉴定人员、犯罪心理研究员、犯罪调查员、执法人员、警务人员、狱警、感化主任、假释官、社会工作者等。侦查学专业的学生就业面较窄但比较稳定,主要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犯罪学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形成、发展起来的,其内容和范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犯罪现象研究的逐步深入而有所变化。从语源上说,首先使用犯罪学一词的是意大利的r·加罗法洛(1851~1934)。他在1885年问世的一本著作就叫做《犯罪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犯罪学成为独立的.学科,始于19世纪中叶,它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在长期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侧重研究犯罪者生理的或心理的特征,试图探明什么样的人会成为犯罪者,这方面的学说有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统称犯罪生物学;有的侧重研究大量的犯罪现象,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条件会导致犯罪发生,这方面的学说就是犯罪社会学。在这种学说中,犯罪统计学起着重要的作用。上述两类学说都有其侧重点。其中,从个人和社会环境诸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寻求犯罪原因而又有所侧重的学者也不少。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二
专业:材料类。
年级:11级。
姓名:马健。
学号:119024484。
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所以,实施行为的客观情况总是表现着人的一定的心理态度。犯罪活动也是一样,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识的支配,否则就不称其为犯罪。这就说明,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
(一)主体因素。
1、个体的心理因素。
指个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因素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犯罪行为人通过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地吸收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2、个体的不良行为因素。
指违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根据反馈原理,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结构,使不良心理结构得到加强和发展,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外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
(1)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水平还比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较差。违法犯罪大学生片面地看重社会上的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等消极因素,致使他们产生金钱能改变一切、权力能支配一切等错误思想。
(2)随着对外开放,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的东西也随之而入,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严重地侵蚀和毒害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灵,成为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3)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以及有些政府机关对社会丑恶现象打击不力,也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2、家庭环境因素。
(1)家庭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养成他们任性、自私和对物质的强烈占有欲。也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采取粗暴简单的方式,使其在心理上潜藏着粗野、好斗、对立的不良情绪,这些都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不良的影响。
(2)家庭关系不和、父母离异、或是家庭成员有恶习,都影响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学校环境因素。
(1)有些高校只重视对大学生的知识传授,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观、人生观、理想观。
(2)有些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单。
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较低。(3)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时虽然挂了一个心理咨询与教育的招牌,但流于形式、根本不能疏导大学生的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疾患。
(4)校园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多年不变、品味较低,根本引不起大学生的兴趣,不能把大学生从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中吸引过来,不能消除他们的生理、心理疲劳。
(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还存在漏洞,对学生管理不严,赏罚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6)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现象在学校里还有生存之地。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结构以及发生犯罪行为。
(一)主体外因素的预防。
1、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风气。
(1)政府应当在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证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坚定不移地进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人们生活在安定的政治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经济环境中,防止大学生形成信仰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
(2)净化文化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禁止传播并取缔各种诲淫诲盗和宣传暴力的读物及视听材料,防止大学生萌生性犯罪和盗窃、抢劫的犯罪心理。
(3)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
2、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
(1)开展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培养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必须在社会活动和集体生活中进行,大学生在接受外界影响的同时也给予外界以影响,在这过程中,逐渐地使个体的言论、情感、行为等方面同化于社会上正确的舆论。因此,从道德方面预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和积极因素,针对大学生的特殊情况,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使他们分清丑与美和善与恶。要使他们生活在道德舆论与榜样行为的力量较强的集体中,以增强积极的影响,削弱消极的因素。
(2)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制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可以通过开设法律课、讲座、橱窗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在法制教育中,要从诱发因素抓起,从不良心理需要抓起,教育大学生自觉纠正和防止个人需求中的不合理倾向,变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为合理、高尚的需要。(3)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学校各部门、领导、老师都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要做大学生的朋友,缩小师生之间的心理差距,增进理解与沟通,消除逆反心理。
(4)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大学生一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过程,社会阅历较浅,加上是同时代青年中的佼佼者,优越感强烈,往往难以承受挫折的打击,所以很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要使他们认识到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从失败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与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
(5)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学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维持校园良好秩序与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要加强对校内商业摊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杜绝”黄、赌、毒“,对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做到防患于未然。
3、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是培养子女个性品质的基础,家长的道德品行对子女的榜样力量是巨大而深刻的。作为学生家长,除了给子女好榜样外,还应积极配合社会、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既要关心子女在校的生活、学习,也应该与学校、老师密切配合,加强对子女的品德教育,不能认为只要成绩好就行了。要多与子女谈心,重视他们的心理、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化解。要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氛围,使子女充分享受到爱的温暖。但爱要适度,不能溺爱。对于违法的大学生,家长要进行跟踪教育,帮助他们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他们的尚未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因素的预防。
主体因素预防,就是要加强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的监督,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养,能够有效地防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蚀。主体因素的预防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自我预防原则。如何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出现心理失调时怎样恢复心理平衡,是个体进行犯罪心理自我预防的一个重要方面。
2、防微杜渐原则。一是个体要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避免做那些极微小的损人利已之事,如果曾有过这样的行为,就应警惕不再犯类似错误,防止积小过为大过;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切实关心大学生的成长,对他们的错误应当及时指出,并进行正确的引导。
3、持之以恒原则。一是进行自我预防的大学生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防止自己产生不良的心理品质,不能时松时紧,短时的放松即有可能让有毒病因乘虚而入;二是家长和老师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应常抓不懈,防止因一时的疏忽而酿成终身的痛苦。因为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固定,易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对事物的辨别力低,优劣难分。
4、导之以行原则。即引导大学生把对道德和法制的认识、情感变成行动,在活动和交往中,不断消除不良的行为习惯,养成和巩固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和锻炼做好事而不做坏事、坚持正确方向的意志力。只有当良好的品质转变成经常自觉的行为习惯时,犯罪的心理预防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如果只是心中所想,不能落实到实际,那么对社会规范的遵守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三
第一,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的应用问题。第二,对犯罪人的理解。
第三,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关系。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1.犯罪心理学的基本问题。
2.个体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3.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
4.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案例1.1心理学特征描述。
布鲁塞尔博士对纽约炸弹狂的15点推论心理学特征描述(psychologicalprofile)。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客观性。
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一起,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犯罪人地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优点:在自然条件下进行,资料真实可靠。
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心理特点的方法。
4.实验法。
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
5.案例分析法。
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案例1.2玛丽的“圆周假设”
三、非实验性数据因果关系推断的方法。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一、精神分析学派的发展概况。
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基本理论1.潜意识论意识前意识潜意识。
2.人格结构学说以及人格发展理论。
3.本能论。
4.焦虑论。
三、弗洛伊德的犯罪观1.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
2.对犯罪行为的防治。
四、阿德勒的犯罪观1.犯罪的原因和动机2.对犯罪的防治。
五、其他学者对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
1.运用潜意识理论分析犯罪人的无意识犯罪动机。
3.运用人格发展理论分析犯罪行为。
4.运用心理防卫机制来解释犯罪人的心理。
六、精神分析犯罪理论的评价贡献:
第一,使我们充分认识到生物学因素在犯罪行为中的巨大作用第二,大大扩展勒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围第三,引起我们对犯罪人早期经历的关注局限: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一、行为主义心理学概述。
二、社会学习理论。
1.社会学习理论的主要观点。
(3)攻击行为的保持和自我调节机制。
三、其他学者的研究。
四、对行为主义犯罪理论的简评。
第三节道德认知发展与犯罪。
一、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二、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1.柯尔伯格的研究方法道德两难问题。
2.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模式。
第一阶段服从与惩罚取向阶段。
前习俗水平。
第二阶段工具性目的与交换阶段第三阶段人际和谐与遵从阶段。
习俗水平。
第四阶段社会和谐与制度维护阶段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取向阶段。
后习俗水平。
第六阶段普遍伦理原则阶段。
三、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与犯罪。
四、简单的评价。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生物学因素及其特征。
二、遗传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1.家族史研究2.双生子研究3.染色体研究。
四、神经生物及生物化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个体的人格倾向与犯罪心理的形成1.需要和动机2.价值观。
二、个体的人格特征与犯罪心理的形成1.性格与犯罪心理2.气质与犯罪心理。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是一个复杂、有机的整体系统。
二、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系统中各因素之间具有层次上的差异。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模式1.渐进式2.突发式3.机遇式。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犯罪情境1.侵害对象2.现场条件3.现场气氛。
二、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1.犯罪心理良性转化的条件2.犯罪心理良性转化的类型。
第五章犯罪动机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一、需要的概述1.需要的概念。
(5)认知、审美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二、动机概述1.动机的概念。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3.犯罪动机的功能激发指向维持和调节4.犯罪动机的分类。
5.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二、犯罪动机的形成。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一、不明显的犯罪动机1.少年犯2.精神病犯罪人。
二、激情犯罪的动机。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第一节人格概述。
一、什么是人格1.人格的涵义。
第二节犯罪人格。
一、什么是犯罪人格1.犯罪人格的涵义。
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特有的导致其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
2.犯罪人格的形成。
二、有关犯罪人格的研究。
1.使用人格测验量表对犯罪人格进行描述2.采用访谈法对罪犯犯罪人格的研究。
3.从大量研究中归纳出与犯罪密切相关的人格特征。
三、研究犯罪人格的意义1.理论意义。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一、女性犯罪的心理基础1.认知特点2.情感和意志特征3.个性特点。
4.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特点5.犯罪处遇上的特点。
三、女性犯罪的心理分析1.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分析2.女性财产犯罪的心理分析。
一、吃亏心理。
二、攀比心理。
三、“补偿”心理。
四、掩盖心理。
五、享受心理。
六、贪婪心理。
七、侥幸心理。
八、随大流心理。
九、冒险心理。
十、蒙混心理。
一、初犯心理分析1.初次犯罪的心理状态2.初次犯罪的动机。
二、累犯心理分析1.累犯的人格特征2.累犯的心理特征。
三、惯犯心理分析1.惯犯的心理特征2.惯犯的行为特征。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一、财产犯罪概述1.财产犯罪的概念及类型2.财产犯罪的特征。
二、盗窃犯罪心理1.盗窃犯罪地点的选择2.盗窃犯罪的心理特征。
三、诈骗犯罪心理1.诈骗犯罪的一般特点2.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3.诈骗犯罪中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心理互动。
二、杀人犯罪心理1.杀人犯罪的一般特征2.杀人犯的心理特征。
一、性犯罪概述1.性犯罪的概念及类型2.性犯罪人的一般特点。
4.强奸犯罪中被害人问题的有关研究。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一、邪教犯罪概述1.邪教的含义。
2.邪教犯罪的概念与范围3.邪教犯罪的特征。
一、毒品犯罪概述1.毒品的含义。
2.毒品犯罪的概念及类型3.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案例:一个吸毒者的心理变化轨迹。
一、计算机犯罪概述1.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及类型。
4.计算机犯罪人的人格特征。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一、情境因素1.自然方面的意外情境2.社会方面的意外情境。
二、舆论因素。
三、工具因素1.使用熟练工具2.使用陈旧工具3.使用高科技工具。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二、过失犯罪人的心理特征1.过失犯罪人的认知特征(1)认识上存在错觉。
三、过失犯罪人的不良行为习惯1.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2.技术操作中的不良习惯。
案例:锅炉工忘关气阀,致人烫死案。
第一节概述。
一、什么是群体。
是指这样一些人,他们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相互作用,直接或间接地使有效地相互作用在持续性、广泛性和融洽性上达到密切地程度,并自身形成一个内部准则,知道价值地实现。
二、群体的分类1.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2.大群体和小群体。
四、群体犯罪的概念和类型。
一、群体归属感。
二、从众。
三、服从。
四、去个性化。
五、模仿和感染。
六、群体无意识理论。
二、团伙犯罪1.团伙犯罪的概念。
2.团伙犯罪群体形成的心理原因3.团伙犯罪中角色心理分析。
三、有组织犯罪。
四、集群犯罪1.集群犯罪的概念2.集群犯罪的特点自发性狂热非常规短暂。
3.集群犯罪的过程。
第一节概述。
二、变态心理的形成原因1.变态心理的生物基础。
2.心理因素在变态心理产生中的作用3.心理变态的社会文化根源。
第二节人格障碍与犯罪行为。
一、人格障碍概述1.什么是人格障碍。
人格结构某些成分过分或畸形发展无自知之明相对稳定,顽固。
三、人格障碍犯罪人的法律责任能力。
第三节性变态与犯罪行为。
一、性变态概述1.性变态的概念2.性变态与人格障碍3.性变态与性犯罪。
二、性变态与犯罪1.性变态者违法犯罪的特点2.性变态类型与犯罪。
三、性变态犯罪人的法律责任能力。
第四节精神病与犯罪行为。
(5)脑外伤精神病与犯罪行为。
三、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能力。
第一节概述。
测谎仪“polygraph”——多道生理心理描记仪。
3.现代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出现与发展4.当今心理测试仪的前沿研究。
二、常见的犯罪心理测试方法相关/不相关问题测试法(r/ir)控制问题测试法(cqt)紧张峰测试法(pot)犯罪情景测试法(gkt)。
第十四章罪犯心理矫治。
第一节概述。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内涵及其在改造中的作用1.什么是罪犯心理矫治。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
三、罪犯心理矫治的组织实施。
第二节罪犯心理评估技术。
一、什么是罪犯心理评估。
是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是评估者根据心理测验的结果,加上调查、观察多得到的多方面的资料,对被评估的罪犯个体或群体的心理特征做出有意义的解释和科学的价值判断过程。
三、心理测验的实施方法1.准备2.施测3.收尾。
四、罪犯心理评估报告的一般格式案例:关于罪犯李威的心理评估报告。
第三节罪犯心理咨询与治疗技术。
一、什么是罪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1.罪犯心理咨询2.罪犯心理治疗。
三、罪犯心理治疗的主要方法和技术1.精神分析疗法。
案例:精神分析疗法在罪犯心理矫治中的应用2.行为疗法3.理性情绪疗法。
三、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与方法1.通过评估确定干预对象。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四
在接触心理学这门学科的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心理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作为大学生,了解心理方面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很大的帮助,现在许多新闻都报道过大学生跳楼自杀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现象。当我们去分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些学生有严重的心理问题。然而也有一些学生在学校中很优秀,很出色,我们通过分析也可以发现他们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所以心理素质的好与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前途。
拿我自己来说吧,第一次离开父母,第一次住在宿舍,给我的挑战是巨大的。我不仅要学着独立生活,还要学着怎么与人相处。刚开始的时候就遇到了困难——想家,不想待在学校,一到放假的时候就会回家,很难把心思集中到学习上。后来慢慢的和宿舍的人也出现了小摩擦,自己感觉很苦恼。虽然这样,但一直放在心里,没有对别人说,心里经常感到不舒服。
这个学期我选修了犯罪心理学,在老师生动的讲解下,我渐渐走出了心理阴影,渐渐了解自己之后,我发现自己以前总是在怨天尤人,不仅如此,还喜欢把一件小事考虑的很复杂。但是现在我发现所学习的心理学的知识在我脑中结成了一张大网,活生生的经历时时接受着理论的检验。我了解了,我不怨了。我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宽容。我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方式,甚至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始学会如何去关心他人,处理事情时开始考虑的周到了些。逐渐开始观察、理解朋友的心理,情绪上的变化,并力所能及的给予一些心理上的疏导,和言语上的安慰,以缓解轻度的心理上的问题,也许这些“微乎其微的事”不值得一提,但从小的行为的改变,可以看到心理学课对我大的影响。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心理学的学习使我无论从知识上,还是从自身行为上我都受益匪浅,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成长着。
在这门课中,我认识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时心灵事多么的需要他人的呵护,那种心与心的交流才能让人体会到交流得喜悦。于是,这学期我参加了我们学校的心理协会,这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大家在一起共同努力,不仅学到了很多心理方面的知识,还为其他同学提供心理方面的服务。在协会里,老师与同学们的亲密交谈让同学们,还有我有懂得了很多很多,而且在这里我可以把在心理课上学到的知识付诸与实践,让我学而致用!
心理学的学习使我无论从文化知识上,还是从自身修养上我都进步了不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在不断地成长着。心理学对我们大学生的帮助之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交际方面都可以用到这方面的知识。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五
[摘要]当前我国对于志愿者理由的研究主要基于组织管理、运转机制等方面进行,而对志愿者心理过程的研究仍存在空白,因此我们进行了这项研究。目的:通过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服务目前状况以及志愿者心理过程的调研与分析,掌握大学生志愿者的心理过程,引导他们的态度及行为。策略:整理参考国内外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服务文献资料,按比例抽取北京中医药大学各学院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包括限制选择式和自由完成式。结果: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比较高,但在情绪的宣泄和执行意向的方式上需要正确的引导。结论:管理者对志愿者的心理方面关心较少,导致志愿者心理得不到支持,从而退出志愿者服务。
[关键词]应用心理学;大学生;志愿服务;心理过程;认知。
1引言。
1.1研究背景。
1.1.1志愿者立法。
2008年北京奥运会推动了我国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加快了我国志愿者立法工作的步伐。志愿者立法主要包括志愿者资格,权利义务,志愿者服务的方针、范围、程序,异地志愿者和国际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标志,志愿者服务日,政府和社会的财政、税收、经费、宣传等方面,以及对优秀志愿者的奖励等内容[1]。
发达国家志愿者服务立法过程也比较曲折与漫长,志愿者服务立法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过程。
美国的相关立法和政策显示出了对志愿者活动的大力支持的态度,对志愿者个人的物质保障方面也有很多相关政策法规[2];日本志愿者服务法律中明确认可人民及其组成团体的参与权,排除基于友谊、善心或睦邻理由所实行的个别活动,并将志愿服务与任何给薪式劳务区分开来,规定政府有义务制定一系列措施推动和保护志愿者以及志愿者团体[3]。
1.1.2志愿者活动。
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志愿活动是服务社会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未来变化的社会进行公益服务[4]。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借助于学校的社团,这有利于将大学生志愿者们组织起来,集中力量进行服务。但这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理由:志愿者报名积极性高但持续参与率低;志愿者专业不对口;社会认可程度低;社团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服务内容纵深推进不够;保障机制不健全等。
1.2研究目的和作用。
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群体逐渐壮大,但志愿服务的目前状况不容乐观,甚至出现志愿者流失、志愿服务质量下降的趋势。本课题立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公益服务目前状况,通过调查、探究与深思,深入了解志愿者心理过程情况并加以分析,旨在了解大学生志愿者的心理状况,对志愿者给予一定的心理支持;减轻志愿者的流失状况,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一定程度上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1.3研究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大学生公益服务与志愿者活动文献资料的整理与参考,为本课题提供理论依据,并为调研拓宽思路。按比例抽取我校各学院本科生作为对象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
2研究结果。
2.1志愿者基本情况。
参与问卷调查的调查对象中男生所占比例为26%,女生所占比例为74%,女生比例约为男生比例的3倍。
2.2志愿者的认知过程。
2.2.1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方式。
60%的志愿者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志愿服务社团获得志愿者服务的信息;21%的志愿者是通过朋友、同学及其他志愿者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16%的志愿者是从社会志愿服务机构中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只有3%的志愿者是从其他机构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
2.2.2志愿者了解志愿服务的渠道。
43%的志愿者通过网络这个渠道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12%的志愿者通过电视;8%的志愿者通过报纸;3%志愿者通过电台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有34%的志愿者是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得志愿者服务信息,主要包括社团的海报、身边同学朋友的.传达。
2.2.3志愿者对志愿活动内容的认知。
25%的志愿者在服务前没有接受过培训,75%志愿者在服务前接受过培训。并且大部分的志愿者认为志愿者培训对志愿者服务是有帮助的,因此这也是大部分的志愿者愿意接受相应培训的一个理由。
2.3志愿者的情感过程。
2.3.1积极情感。
大部分的同学对志愿者服务还是持有积极的态度,愿意主动进行志愿者服务。当志愿服务影响了学习、生活的时候,49%的同学认为是值得的。他们认为志愿者服务可以丰富自己的生活,获得一定的社会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进而实现自我价值。此外,当志愿者和同伴一起服务时会比个人服务更开心。
在对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总体目前状况的满意程度方面,有50%的同学是满意的,满意的主要理由是服务对象的认可及自身的提高。
2.3.2消极情感。
少部分的同学对志愿服务持消极的态度,当志愿服务影响了学习、生活的时候,24%的同学更多地会选择学习,他们认为自己现在是一名学生,应以学习为重。只有学好专业知识,处理好生活上的事情,才可以更好地为志愿服务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对学校志愿者服务工作总体目前状况的满意程度方面,50%的同学持有不满意或一般的态度,他们主要认为设备、器材及志愿者注册制度等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
当志愿者发现自己的同伴想退出时,大都会表示遗憾、不理解、感到受挫,这对他们继续进行志愿服务的心态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另外,服务对象的不满意或不理解也会让他们产生负面心理。
2.4志愿者的意志行动过程。
2.4.1准备阶段——动机与目标。
人们之所以会选择、实施和维持某种志愿者行为是因为该志愿者行为的功能可以满足他们特定的动机,如增加自我价值感、增长职业技能、减轻负罪感或压力、建立和强化人际关系以及履行作为群体成员的义务等功能[5]。调查得知,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参加服务的动机主要是回报社会以及锻炼和丰富自己。此外,扩充人际交往、按照学校要求、觉得新鲜、获得奖励以及为日后求职做准备也是北京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动机。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六
正如老师所说,这是一部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两节课还没看完,就马上回宿舍接着看完了这部影片,但是对于《圣经》不太了解,有些场景生涩难懂,也就只能看情节和画面,看到结局时深深的震惊。参考了很多资料,才略微看懂了剧情和故事本身的内涵,《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丢掉信仰,世界将会怎样。与我们不远的韩国,想离比较近,文化方面有想通之处,相对来说更能让我理解其中的社会背景,一部找不到缺点的电影是可怕的,《杀人的回忆》正是这样优秀作品。2003年在韩国票房冠军的宝座上停留了三个月之久的暴力动作大片。
影片《杀人的日子》开始20分钟,秉承经典韩片风格,节奏缓慢,用悠扬的音乐把人们带回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故事背景中。与《七宗罪》中的纽约,灰暗、潮湿、肮脏、混乱,接连不断的命案,简直与人间地狱大相径庭。《七宗罪》中看不到阳光,到处充斥着绝望,而《杀人的回忆》中的金黄麦田,让我们看到希望。
闲适的田间风光,大片金黄的稻田,细腻的不厌其烦的场景描写,甚至包括胖探员的家庭生活细节,来往农田的拖拉机,朴实的小镇人民,时有时无的游行示威,军政时期频繁的防空演习,像极了一部反映八十年代南韩军政统治时期的民众生活画卷,让初看的人很难联想到惊悚的连环杀人案。象征着丰收与希望的金黄色稻田竟然掩藏着惊人的罪恶,甚至惊讶于如此温暖的开场竟然直接过渡到了触目惊心的凶杀现场,突然得令人反胃。
一连串的杀人案,雨夜被害的红衣女子、女子学校的神秘传说、电台播放的悲伤情歌、匿名的点歌人„„,此案的真相似乎已呼之欲出。这时,案情急转直下,高明的导演掌握了观众此时紧张、压抑的情绪,使出一招让情节跌宕起伏,使所有人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希望中,又重重地跌入到沉寂的绝望之谷里。
十七年后,成功转型为民主社会的韩国,田间宁静祥和,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昔日的警官已经成为商人,养儿育女,但当他路过当年的稻田时,又经不住走到当年发现第一具尸体的田垦排水管前。
从一个天真的女童口中得知,凶手不久前来过此地。
再继续追问,答案让所有人都为之绝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影片以中年朴探员闪着泪光、透着惊愕与茫然的复杂眼神结尾,留给观众的是一个没有答案的结局。
很多人还是会追问谁是凶手,然而导演此片的重点不在于揭露真相,而给予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凶手就在每天与我们擦肩而过的普通人之中,人人都有可能——。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而继续行走;而有一些真相注定无法大白于天下,被黑暗吞没。
这部影片的结局是对人性社会的深深讽刺。
如同那个片中经常出现的火车隧道,黑暗冗长,谁也看不到尽头是什么。在这点,与《七宗罪》有异曲同工之妙。
开头是老少两代警官追查杀人凶手,感觉好像一部侦探片。被杀者的惨象和阴森的作案现场在影片开头就让人心理紧张。在案子进行到第三个时,他们突然领悟到凶手是以杀戮的方式进行传道,在以上帝之名惩罚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义也就从这里开始显现,并在剧情行进中愈加强调,特别是将近影片最后,凶手极力控诉的一段话,他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来惩罚那些有罪的人。
在西方,启蒙运动发现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渐推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充分肯定了人类的理智,开始蔑视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理性摧毁了宗教信仰精神,认为科学技术万能的人类觉得理性可以实现一切。不错,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的确推动了西方社会的飞速进步,促其完成了现代化的过程。可是,理性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束缚自身的枷锁。
影片中,对现代城市的冷漠现实不断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强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会有人关注;受到房东欺骗的大卫和崔西住着一栋不断受地铁震颤的房子;房东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当做最好的房客,因为他会定期收到放在邮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态度其实就是现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厌恶,在目睹一场街边的抢劫案后钻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他说:“farfaraway„idon'tknowthisplaceanymore„„。”
他选择的态度是逃避。逃避这暗无天日,一直下雨,看不到希望的城市,或是这个黑暗的社会,这是部绝望的片子,它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的罪恶和冷漠,但是没有告诉人们怎样避免这种境况的恶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对上帝的皈依吗?可是片子塑造的拥有美好人性的崔西最后也被凶手残忍杀害。
灰灰的天空,灰灰的色调,似乎是这个毫无希望的世界的缩影,一连串的谋杀案笼罩在一团密云之中,凶手不知去向,暴食、贪婪、懒惰、淫欲、骄傲一项项罪名加在五名死者身上,剩下的两个目标到底是谁?罪恶的城市每天滋生新的罪孽,凶杀、迷幻、偷窃,就在隔壁转角的街口,坐拥整座知识宝库的警卫日以继夜地赌博,人类在追寻刺激的过程中似乎失去了什么。
年轻干探的妻子约快将退休的年老警探希望得到指导,如何在罪恶之城去生活,年老警探回忆从前女友怀上自己的孩子,他坚持要打掉,他到现在仍然自觉没有错,怎么能让自己的孩子在罪恶之中成长,他似乎看透人心,“如果你打算不要孩子,就千万别告诉他;如果你坚持要抚养孩子,就要用心去爱他。”最后年轻勃勃的干探家破人亡,年老的警探似乎深阅世情,名哲保身,导演暗示的是否要我们看破?美好的世界是没有的,但会是我们一直奋斗的方向。
太灰暗的结局,pitpeter的演绎近乎完美,最后的绝望与愤怒成就了整个计划,七宗罪呈现在人们面前,正如“传道者”所说,他的所作所为必将令到以后世人苦苦思索。不过苦苦思索的可能只会是像我一样的闲人,太多人融入现代的洪流,迈入都市的脉搏,被纷繁的信息弄至昏溃,“七宗罪”只可能是两个星期的头条,记忆总会衰退,或许有一天总会消失不见,我们的所作所为迟早会成过眼云烟,那么他那么努力地去“传道”,是否到最后仍然是白费。
米兰·昆德拉借助书籍去帮助记忆,为的是有过的罪行要永远被记清,对抗日益衰老的时间,对抗我们习之为常的遗忘,然而谁人会学他那么辛苦要永远记忆那些痛苦的经历,太多人会选择遗忘,有过的愤怒、真情、喜欢、相恋或者憎恨,到最后可能剩下的只是云烟。怎么办?害怕自己努力过的终将变成白费,消磨怠尽吧。可能是过程中的一步,那么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如何流传到明天,再明天,再到明年,明年,明年,甚至死后的每个世纪?一切都扯得太远,而一切我都尚未明白。
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为阴暗的一面,对于美好光明温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卫与崔西的爱情尚且算作这个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线,最后也由于崔西的被杀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话:theworldisafineplace,andworthfightingfor。iagreewiththesecondpart。(世界是美好的,并值得我们为此奋斗下去,我只同意后半句。)很喜欢雨果的一句话:痛苦能够孕育灵魂和精神的力量,灾难是傲骨的乳娘,祸难则是人杰的乳汁。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升级勃勃的绿洲。
就像《七》中,最后老警官被问退休后将去哪里,他说“around,i’llbearound”。我想他不会退休。他会继续呆在这个城市,与恶势力继续斗争,经常看看天,直到看到阳光。
就像《杀》中,最后胖警官从小女孩口中知道,17年前的强奸犯前几天刚来过。面部复杂的表情,我想他会在此布控,等待他的再次落网。就像金黄色的麦田,象征希望。
犯罪心理学课范文(17篇)篇十七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对这门科学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类固有的潜在心理。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心理责则是与实施被法律禁止并要求予以惩罚的行为有关的心理活动。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当人类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一、人类为何会产生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两个时期来分析说明,即未成年时期和成年时期。在不同时期对犯罪心理的产生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也不尽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会这一外界因素的影响,且自身的判断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我们可以把人类未成年时期的心理比作一张白纸,所有人类在这一时期所面对的一切外界因素,都会很容易的在这张白纸上留下痕迹,加上缺乏选择性的保留,所以这张白纸随着人类个体的成长,其内容也逐渐丰富,最终在未成年期将要结束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即产生了较为稳定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则因此前他们所接受的种种消极的影响有关。
具体来说,人类未成年时期社会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等。家庭是每个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场所,也是其心理成长的最初环境,其成员尤其是父母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其中的作用。父母的行为即是孩子模仿的对象。“上梁不正下梁歪”,孩子的犯罪心理正是沿袭了其家庭的一些犯罪秉性,如家庭将庭暴力等;学校是一个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过渡度环境,在学校里,同学之间也存在着信息的快速传递,相互的影响作用很大,而且在此年龄阶段也易于被一些不良因素引导,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尽管不一定会直接产生不良的行为,但已在潜移默化中相互灌输了某些犯罪心理;媒体则是指在未成年期个人所接触到的电影、电视、报纸、书籍等传媒作品。例如,目前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犯强奸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接触了大量的黄色音像制品、情色书籍等。当今社会人们很容易就可以有意无意地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犯罪的信息,个人主观很难说是故意,或者说主要是由好奇一起的,但无意间即“接受”了一些犯罪心理。另一时期则是成年期,此期间个人已具备了较强的判断能力,相当的克制能力,或者可以说是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心理会随着社会变迁、社会结构、意识价值、社会分层、制度规范的变化发展而变化。此时的犯罪心理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需要、仇恨、信仰等。
需要为广义上的,又可分为基本生活需要、发展的需要以及一些非正常的需要(如欲望、心理变态等),如果当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即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犯罪心理;仇恨通常是个人遇到挫折或遭遇他人侵犯,利益受损时产生的犯罪心理,其具有传播性;信仰则是一些极端的宗教组织,为达到其“信仰”所产生的一种反社会的犯罪心理。
未成年时期与成年时期期犯罪心理产生的因素本质上是不同的,未成年时期主要是思想的灌输,成年时期则是行为意识的改变。因为人类与其生存的社会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无论是人类的未成年时期还是人类的成年时期,在社会因素和个体心理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犯罪心理则成为一种人类固有的且潜在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可以转化为犯罪行为的心理。
犯罪心理的潜在形态是指当个体只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性。个体犯意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备状态。犯罪心理在犯罪主体没有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而达到一定程度时,是具有很强的潜在性的,它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用语言和行动表现出来的时候,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就像空气一样看不见也摸不着的。而且犯罪心理的潜在性与一般的心理活动的潜在性不同,一般的心理活动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活动,但是对于犯罪心理而言,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会刻意地去隐藏精心谋划的犯罪计划,使犯罪心理更加不易被他人察觉。
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是指通过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给其心理施加某种影响,以防止个体形成犯罪行为。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行为应以个体为预防对象,以微观的、针对性的手段对个体犯罪心理采取具有预防和矫正作用的措施。
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的一般原则有早期预防原则、防微杜渐原则、综合效应原则。早期预防具体说来就是指在个体未成年阶段和社会化过程中,开展全面的社会教育,重点是社会行为规范的教育、健康心理结构的教育、自立能力的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这些对于一个人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和自立能力的养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转化的预防最基础的工程。防微杜渐原则也就是为了预防犯罪的形成,从微小的过失开始就要做工作,不能因为是微小的过失就放任。综合效应原则要求的是将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转化的预防的各个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生成合力,产生综合效应,这样才能确切预防犯罪的形成。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预防的途径和方法有以下几点:
二、加强对易受害人群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改善社会风气,消除犯罪诱因乃防止犯罪心理转化为犯罪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