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明确目标和研究方法,确保调研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呈现一些优秀的调研报告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示和灵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注意:不经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用”利润分配“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但摘要要说清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二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汇算清缴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税源分析。
自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三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四
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五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在新老税法衔
帮助企业理解政策、了解汇算清缴程序和准备报送的有关资料,引导企业使用电子介质、网络等手段,有序、及时、准确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以独立核算的三
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特别注意比对审核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后,及时要求企业重新或补充申报。审核时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坚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利用收入和支出确认时间的不同规避税收。
(二)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
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汇算清缴时,我们应着重对工资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判断。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是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是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是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是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
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以及雇员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同时,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
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与原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法存在差异。在汇算时,要注意20xx年纳税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要首先使用以前年度的节余,不足部分在按新税法规定进行列支。
(四)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与旧税法规定有很大不同。每一个企业基本都有业务招待费,在审核报表时,要特别注意纳税人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要建立健全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信息传递和共享。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要督促总机构按规定计算传递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表,切实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要监管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查验核对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所得税分配额,核实分支机构财产损失。要建立对总分机构联评联查工作机制,组织跨省、跨市总分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检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六
凡在20xx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xx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省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在20xx年5月底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申报注意事项。
各位纳税人在正式申报汇算清缴软件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工作要点:
(一)提前及时办理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前申报的事项。纳税人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时限及时办理完毕。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xx年版)》(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63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xx年版)》(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8号)。
对于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应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a107014)。
(三)及时做好资产损失申报。对于当年发生资产损失的居民企业以及跨省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纳税人在完成企业端的数据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生成上报电子数据,既可以通过网上上传数据,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递交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xx年版)》填报情况,选择封面和已填报的`报表打印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核定征收企业应在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xx年)》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3)发生的涉税事项属于备案类的,应附送备案相关资料。
(4)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5)对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总机构,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发生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的,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
(6)总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还应报送其所属跨地区经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可在申报期办理更正申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在申报期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可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20xx年5月31日前结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总机构及其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以及所属本市分支机构按照本年应分摊的所得税额计算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一律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跨省二级分支机构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按照其总机构填报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以及本年应分配所得税额、本年已就地预缴所得税额计算该分支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一律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如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汇算清缴期间补缴税款的,可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拒不申报,不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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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七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汇算清缴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税源分析: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八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和汇算清缴时间有变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完成首期申报,明确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事项,同时明示了汇算清缴时间调整事项。
1、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年6月27日。
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以适当延长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年6月30日。
3、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年7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九
(适用于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编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对贵公司____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贵公司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描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签名或盖章):。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或盖章):
地址: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条例明确的,但一般是按季),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即由纳税人在税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行汇算,也称为自查。以后如果被税务检查出问题,就可能被定为偷税,除了补税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纳税人应及时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最好能参加税务的汇算培训)掌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不仅是所得税方面的,还有其他税费方面的政策,因为税前列支的税费如果计提缴纳有错,也直接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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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一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条例明确的,但一般是按季),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即由纳税人在税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行汇算,也称为自查。以后如果被税务检查出问题,就可能被定为偷税,除了补税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纳税人应及时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最好能参加税务的汇算培训)掌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不仅是所得税方面的,还有其他税费方面的政策,因为税前列支的税费如果计提缴纳有错,也直接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办理时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其中,享受各类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资料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四、报送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查账征收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年度申报的电子数据;
(三)财务报表;
(五)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九)“三资”企业应提供审计报告;
(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核定征收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财务报表;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纳税人汇算清缴要求。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上述要求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六、相关情况处理。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三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直接填写(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的方式完成备案享受税收优惠,不用报送备案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程序流程。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四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人纳税申报工作,正确理解项目统计表的填报内容,准确填报各项目的金额,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计表的填报作如下说明:
一、填报总体要求。
1、总部分配费用视同已取得发票。
2、各营业部年度所得税申报。
各营业部不需要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做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应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报送营业收支等生产经营情况资料。
3、各营业部0041表63、69、70、72、74、76、82、83、84、92行不用填报。表中第4、12、13、58、68、85、97行是报表格式设置,不需要填报。
4、不合规票据(发票抬头为个人或非本营业部名称):
同房屋租赁有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得出租方抬头的发票,或者取得出租方抬头发票的复印件、分割单,不用填报。
5、历年依次滚动发生支付的跨期费用不填报。主要包括报刊杂志费、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车辆保险费等。
6、业务用品费、公杂费、会议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中列支的礼品:是指发票、审批单或付款支票中注明“礼品”字样及其他如“购物卡、金表、金银制品”等属于交际应酬的物品的支出。宣传用品应取得宣传性的证明材料(如注明宣传要求的制作协议等)作为费用支出的附件,未取得证明材料的宣传用品暂不填报。
二、特殊项目填报说明。
1、第5项支付的证券经纪人佣金支出、第6项支付支付给居间人的劳务费相应的手续费收入为手续费毛收入。
2、长期待摊费用。
本行填列本年度发生金额在50万以上的开办费金额。
3、房屋租赁费。
第(5)栏,填列一次性预付以后若干年度的租赁费。
4、邮电费。
第(1)栏:为非本单位人员(如客户)报销邮电通讯费,应在统计表本项目。
第(2)栏:对发票抬头为个人(本单位员工含核心营销代表)及以办公通讯费名义向职工发放的现金,应在统计表本项目。
5、保险费。
主要填列各营业部集中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但出差途中随机票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不填。
6、低值易耗品、其他费用中需要资本化处理的资产。
第(1)办公家具栏:本行填列单次购置且满足下列要求的两种情况:一是:单张发票价格低于10,000.00元,但单价大于2,000.00元的办公家具;二是:购置的单价较低,但整批、整套购置,单张发票金额大于10,000.00元的办公家具。
第(2)电子设备:本行填列电子设备主要是指电脑、空调等,以及其他单价超过2,000.00元的电子设备。
7、研究开发费。
第(1)栏填报取得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中注明为“×××软件”的支出。如取得服务业发票的维护费用则不填。
8、安全防卫费。
本栏填报对于劳务公司派遣的保安及清洁人员,营业部在支付劳务费以外另行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工资、节日补贴及加班费等。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给营业部,由营业部代发的则不填报。
9、公杂费。
第(6)栏填报发票或附件中注明日用品:洗面奶、洗发水、护发素等事项,对于公司购买的拖把、洗手液、卷纸、香皂、洁厕净、空气清新剂等非个人用消费品不填列。
“其他费用”第(6)栏、“业务宣传费”第(2)栏、“劳动保护费”第(3)栏填报口径同此栏。
10、会议费。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相关单据符合下列要求的应分别填报,进行纳税调整。第(1)栏填列发票、审批单、付款支票、凭证摘要中注明“礼品”字样及其他如“购物卡、金表、金银制品”等属于交际应酬的物品的支出。
第(2)栏填列发票、审批单、付款支票、凭证摘要中列明“餐费、餐饮等”字样的支出。
11、职工福利费。
第(2)栏填报交际应酬性的餐费和礼品等,对于员工加班、聚餐等发生的零星餐费则不填。
12、营业外支出。
第(5)栏未专项申报的非正常财产损失、第(6)栏未清单申报的非正常财产损失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25号公告规定填列。
13、其他负债。
第(2)栏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填列在应付账款科目中列支的本年期末余额数(如以前年度已作纳税调整增加,本行不填列)。
14、各营业部应认真检查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对于以前年度已做纳税调增须在2011年纳税调减的事项应详细填报。
第(1)栏填报以前年度应付不付纳税调增,本期纳税调减的费用。第(2)栏填报以前年度未及时取得合规票据调增,2011年取得合规票据调减。主要涉及项目有:房屋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租赁费、印刷费、修理费、劳务费和工会经费等,对于以前年度上述项目进行纳税调增的营业部,应进行清查,对于已取得票据的,应填列此行,并另行填报0045表(未及时取得票据纳税调减明细表)报至总部。
第(3)、(4)栏填报其他在以前年度纳税调增,应在本年度纳税调减的事项。
三、捐赠或赞助支出明细表(0043表)。
(1)捐赠或者赞助项目:主要填报捐赠具体用途,如汶川地震、扶贫、助残、助学等。
(2)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名称:主要是指营业部通过什么单位或组织将款项捐赠的。
(3)具体票据名称:主要是指捐赠取得的票据,具体是捐赠专用票据,还是各种收款收据等。
四、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表(0044表)。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残疾人工资可加计扣除,故聘用残疾人的营业部应填报此表,并按税务部门规定报送以下资料:
(1)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营业部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一份2011年12月缴费凭据)。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营业部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复印一份2011年12月工资单及银行转账单)。
(4)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5)安置残疾人工作岗位的说明。
有关营业部应将以上残疾人资料盖章后邮寄至总部。
填列营业部各项费用调整明细,按月份填报:日期、凭证号、金额。本表各栏目合计金额等于0041表相应行次金额,请注意核对,以保证填报质量。
计划财务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五
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六
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如各企事业单位财会科、财会处内部设置专门处理出纳业务的出纳组、出纳室。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六个新变化,欢迎借鉴参考。
1、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高。
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金额由5000上升到500万;(2)资产范围仅限于设备、器具,不包含不动产;(3)资产状态仅限于新购进的,包括购买新资产和购买二手资产。但不包括已经存在的资产;(4)企业所得税前允许一次性扣除,但会计处理依然按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处理,属于固定资产的依然按固定资产核算,计提折旧;(5)税会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调整,预缴时不做调整。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
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事项:
(1)职工教育经费比例由2.5%提高到8%;。
(2)企业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
(3)税会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调整,预缴时不做调整。
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规定取消。
财税〔2018〕64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但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注意事项:
(1)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不得加计扣除,变为准予加计扣除;(2)只能扣除费用的80%,而不是全部。调整后委托境内研发规定一致;(3)加计扣除的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得2/3,即(2)、(3)取小。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财税〔2018〕99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注意事项:
(1)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2)加计扣除的企业范围从文件看似扩大到全部,但是还是要排除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得、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得行业。
5、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结转扣除。
财税〔2018〕15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事项:
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了结转扣除的规定,但是仅限连续计算三年,三年中因企业亏损或免税等未能扣除的,也不能在结转。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做了明确,原文不再展示,对文件重要注意事项做一汇总如下:
1、明确税前扣除凭不仅限于发票。
税前扣除的凭证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具体操作:
(1)企业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结转凭企业自制内部凭证扣除。
(2)发生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不论征税还是免税,原则上均应凭发票。但是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小额零星业务,凭税局代开发票或收款凭据、内部凭证扣除。
(3)发生业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属于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凭财政票据扣除;工资薪金凭工资结算单和支付凭据扣除;单位为职工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的凭收款凭证扣除;属于不征税行为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的凭不征税发票扣除。
(4)对需要分摊的费用,取得发票方凭发票和分割单扣除,其他企业凭分割单扣除,最好能附上发票复印件。
(5)发生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凭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扣除。
2、税前扣除凭证取得时间延长至汇算清缴结束时企业在次年5月31日取得凭据即可税前扣除。
3、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补救办法。
企业业务真实发生的,但取得发票不合规的,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能补开、换开的,均可税前扣除;4、对方成为非正常户无法补开发票的补救办法对方成为非正常户无法补开发票的,企业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税前扣除。
5、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仍未取得扣税凭证的处理汇算清缴期结束时,企业仍未取得发票等扣除凭据的,应作纳税调整。待取得发票后追补到费用所属年度扣除,但不超过五年。但若是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凭证已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方可税前扣除,否则应作纳税调整,且以后取得凭证也不能再追补扣除。
财税〔2018〕77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注意事项:
优惠扩大从2018年1月1日起,且季度预缴即可享受,上半年未享受到的,以后季度或汇算清缴时累计计算,多交税的可以退税或抵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对于企业享受的优惠项目,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公告里面所附的《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都属于备案制,不再有审批制。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注意事项:
资产损失以报代备,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虽然不需要在年度申报时报送,但仍然要对相应的留存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以备稽查。企业要对其真实性负责。
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注意事项:
(1)可以延长弥补期的只有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2)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发生的亏损均可以按10年弥补;(3)因具备资格可以按10年弥补后,未到10年企业不再具备资格的,未弥补完的亏损依然能继续按10年弥补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研报告(热门17篇)篇十七
预审的目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实际上是对单位账务处理、纳税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能够有效帮助企业查缺补陋,尽早发现问题,并利用第四季度的时间将风险降至最低。人们常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在申报中有的放矢,这样才能让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思路清晰,事半功倍。
预审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预审,主要根据现在已经颁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文件,对企业财务核算、账目往来设置是否合理;企业收入的确认、各税种申报与缴纳是否相符、完整;企业成本、费用、摊销是否合理,有无取得合法凭证等进行前期的审核;及早提出改进的建议。
预审的成效:一是:及早发现会计帐务处理不规范的,尽早处理,利用第四季度的时间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是:力争企业税务负担最小化,避免向税局年度申报后而无法挽回。
预审的团队:由金算盘的注册税务师和审计助理组成审计团队。对每一家审计的工作过程,我们将责成我们的注册税务师关切企业的财务风险、给每一家企业合理的合法的书面纳税的建议。
预审的收费:为了保证我们预审的工作质量,我们在预审环节实行收费服务。因为我们为了对每一家客户负责,我们必须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做预审工作以及审核监督工作,我们更注重企业在长期的可持续经营过程中的产生和累积的财务风险,从而给出我们的专业建议,以便协助企业发展更顺利更具有竞争能力。
预审的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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